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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6篇)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6篇)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头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杯具。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欢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齐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应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明白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简便的心境,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我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应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应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终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终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终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此刻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此刻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比较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我、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当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我的思想中,为自我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我变为不仅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5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6

难道猫也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题目,自言自语道。相信你们也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一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很多种笑。在它高兴的时候,大笑;愤怒的时候,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苦笑;发威的时候,狞笑;看不顺眼的时候,嘲笑……

笑猫它人缘可真好,有许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笑猫是一个正直、善良的好宠物。有一次,大雾天气,侦探笑猫和地包天去翠湖公园玩。碰到了保姆狗老头儿,地包天问:“怎么不见帅仔?”老头儿紧张地说:“雾…。雾太大了,帅仔丢……丢了。”大家脸上显出急切的样子。找了好久,大家找到了帅仔,可保姆狗老头儿却不见了。笑猫问帅仔:“是谁把你关在这的?”帅仔说:“我和保姆狗老头儿玩捉迷藏,它让我在山洞里数一百秒,然后找它。可我进来了,就出不去了!”哦,怪不得老头儿溜了,这又是它的阴谋,要不是笑猫碰见它,老头儿的阴谋,又要得逞了!在《保姆狗的阴谋》中,笑猫把保姆狗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揭穿,真是个名不虚传的侦探;在《塔顶上的猫》中,笑猫又感情用事……

还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如《想变成人的猴子》、《幸福的鸭子》、《虎皮猫,你在哪里》、《蓝色的兔耳朵草》和《小猫出生在秘密山洞》等。所以,我建议大家也看一看《笑猫日记》。

看完这几本书,我懂得一个道理:善良的心灵,才是最好的护身符。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7

暑假在不知不觉中溜走,但是,在这个暑假里,我觉得我的暑假生活非常快乐和充实。

暑假作业中有一项阅读作业,我家里的课外书都被我读的滚瓜烂熟了!经过郭老师的推荐,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店买了五本课外书:《草房子》、《窗边小豆豆》、《男生女生》、《男生贾里全传》和《女生贾梅全传》。其中,我最爱读的当然是《女生贾梅全传》了!

因为我非常喜爱《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所以我每天起早贪黑的读这本书。早晨六点多就起床,捧起书,迎着黎明的晨光,呼吸着新鲜空气,在书中尽情地遨游。我也利用午睡时间来看书,看起书来如饥似渴,有时连吃饭都忘了!正如高尔基所说的:“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暑假里,我也报了一些兴趣班,每次上课,我都认真听讲。在课间,我抓紧时间读书,一分钟也不肯放过。记得有一次,在上课的时间,我因为刚看到精彩的段落,所以,太想知道下面的内容,于是,我就在课堂上看书;结果,被老师逮个正着!老师严厉的说:“下不为例!”哎!以后,我在也不敢在课堂上看书了!

如今,一个暑假过去了,《女生贾梅全传》这本书我也看完了。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给我的印象很深刻!我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呢:可爱的贾梅实在是一个令人羡慕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心灵纯洁、心地善良,特别富有同情心。在贾梅的校园生活里有酸甜苦辣,有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也有对亲情和纯洁友谊的渴望……

读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我觉得,生活就像一场电视剧,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贾梅,在她的生活中有快乐,有悲伤,有失落,也有寂寞……

我们现在已经是六年级了,再过一学期,我们就要踏入初中的大门,我们的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是不是也像贾梅的校园生活一样丰富多彩呢?我期待着……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不经历风雨,怎么能见彩虹,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寒假中,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科幻小说书。它是由法国的儒勒·凡尔纳写的。拿到这本书,我的眼球一下子就被题目深深地吸引,八十天环游地球,怎么可能?带着这份强烈的好奇心我阅读了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真的就做到了。书中讲述了弗克将八十天内绕地球的设想付诸实践的故事。这个富翁与改良俱乐部的先生们打了一个赌:用两万英镑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圈,否则这两万英镑将归改良俱乐部的人们拿走。弗克相信通过周密的计划以及当时的交通保障赢得这个赌局完全没有问题。然而在旅途中,他却遭遇了很多苦难,如铁路的中断、海上风暴、解救艾妲夫人等等。本以为其间的事耽误了时间,会输掉赌局,但就在紧要关头,他却又意外地获得胜利——原来他自西向东绕地球一周,利用时差正好节约了一天的时间,却不知道,时间仅剩下十分钟了,就在最后一秒,主仆二人终于走进了改良俱乐部,赢得了这场赌局。故事中主人公经历的每一次险境,我都为他情不自禁捏一把汗,甚至想要亲自为他排除险境中的重重阻碍,帮他一把。然而我的担心是多余的,一路上弗克先生的分秒必争、坚韧和镇定都表现了他十足的绅士形象。也正因如此才能够完成这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我非常欣赏弗克先生。要知道其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他都将为此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弗克先生敢于挑战自我,在困难面前镇定自若,冷静面对,一点也不慌张。每次的险情都是对他的一次挑战、考验。为什么不学学弗克呢?生活中我们的经历可能没有弗克那样惊心动魄。但他的环游经历告诉我遇到困难时都能勇敢去面对,去挑战,一切困难都能迎刃而解。当我们做一件事情,不要先想着这件事有多难多难,这样不但不利于完成任务,让人心浮气躁,自暴自弃。想起自己一次弹琴的经历,老师布置了一首筝曲,里面有很多指法的变化,同时还强调左右手的配合。才弹了一遍我就心情不爽,还咒骂是什么烂琴,谁没事普的曲子,结果越诅咒越不协调。妈妈在一旁看着也十分心急。她劝导我:“如果真的诅咒可以帮助你解决问题的话,妈妈和你一起合力,可是事实证明怨天尤人是不可行的。没有哪件事可以随随便便就做成,不骄不躁,敢于挑战,才能看到真英雄。”我重新振作,慢慢地练习着,一遍比一遍好起来。信心也一点一点找回来。——是的,遇到挫折和困难必须要勇于挑战自我,不要被困难吓倒。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你以信心当船,努力作帆,你就一定可以到达成功的彼岸!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9

今天,老师领我们学习了《凡卡》这一课,这篇课文主要讲了凡卡9岁做学徒穷苦的悲惨命运,读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当我读到凡卡做学徒的时候受到的种.种折磨时,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凡卡他那骨瘦如柴的身体,一双又小又细的赤脚都冻的红彤彤的,在想很心老板就是因为凡卡给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睡着了,老板就用皮带抽打他。

在想想我们做错了一件事家长也不打我们,只是说了我们几句,我们就跟大人翻脸,在往下读我仿佛看到了小凡卡的老板娘,也不给凡卡吃一点东西,每天只有一点面包,凡卡的老板还叫他睡在过道里,冻得他只打冷战,在想想我们要什么有什么,天冷了家长又送来了棉衣、棉裤,在家里我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听到声声呼喊:"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在也受不住了!……我给你跪下了,我会永远为你祷告上帝。"这一幕幕悲惨的情景,那一声声哀伤的呼唤,就像尖刀刺痛着我的心,泪水不断地在眼里打转,我不禁想到了和自己同龄的孩子都在家里享受这快乐,我们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是爷爷奶奶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放在手里怕摔着,我们真是身在

福中不知福,有一次妈妈给我做好了饭,她给我盛了一大碗米饭,她就去工作,我就偷偷的把饭到进了下水道,在学校里呢,有老师同学的帮助,有一次我肚子疼,老师就不让我跑步,还让一个同学给我一块上楼给我讲故事,我们受到了一级的教育,教室里有电脑、电灯,老师呕心沥血的教我,让我们吮吸了知识的营养,正从一个不懂事的孩子,长成了一个有知识的青少年;而凡卡呢,本该和我们一样在教室里沐浴知识,可他却在做苦工,多么可怜啊!他生活在一个俄国沙皇统治的时期,与我们比之上下,真是天壤之别!

当我读到最后一节时,又不禁陷入了沉思,凡卡虽然寄出了信,但是地址不详细,爷爷是收不到的,就是收到了爷爷也不会来接凡卡,凡卡仍然是逃脱不掉孤独、凄惨的生活,我想:如果我,我来让你坐时光飞船,接你到我家来,让你享受我能得到的一切。

当我读完全文,掩卷沉思眼泪不住的流,但我是多么幸福、快乐呀!我应该珍惜这幸福的生活,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有人说,如果你想了解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反复阅读《变形记》开始。在本书中卡夫卡描述了小职员格里高尔·萨姆沙突然变成一只使家人都厌恶的大甲虫,最后在寂寞和孤独中悲惨地死去的荒诞情节,借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密,内心里却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生动而深刻地再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他的变形折射了西方人当时真实的生存状态,这种生理上的变形也折射了心理上的变形;家人情感态度的变形;社会人际关系的变形等。阅读《变形记》,有一种思维的乐趣,有一种睿智的感觉,思想上的所得显然多于心灵的收获,能从那极度的变形与夸张里体会到生命的悸动与冲突。本书比较完整地代表了卡夫卡的思想深度与创造特点,是西方现代主义文学的经典作品之一。

《变形记》是一个关于隔阂与伤害的故事。卡夫卡大概想把他巨大的悲伤通过各种交错的矛盾冲突潜在而又准确地描述出来。荒诞与不合理是《变形记》故事主线里面最突出的特点,但在细节上的描写却又真实得甚至让人感到触手可及。如果把《变形记》中荒诞与不合理仅仅当作卡夫卡写作的手段,那么就会遗憾地错过《变形记》的主旨和精髓。卡夫卡眼中的世界就是荒诞而不合理的,这不仅是卡夫卡的世界,而是现代人共同的困惑。我个人猜测,在卡夫卡的内心,这种荒诞与不合理的源头来自于社会环境与个人的冲突,这种冲突的'存在本身是来自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并且卡夫卡个人默认了这种异化,也许因为他的脆弱,他毫无反抗地接受了这种毫无原因存在的异化。善良的卡夫卡无法解释这一切,但他极力要将这种摧残通过各种现象表现出来。这就是卡夫卡作品的主旨,也是他所要传达时代精神和历史价值。

《变形记》运用了寓真实于荒诞的隐喻手法。它使读者在看到格里高尔由人变成甲虫的故事后,产生一种惊异心理,会受到深深的震撼,迫使自己深入思考,从而更加深刻地、强烈地感受到现代人的生存困境。

在这里,格里高尔不仅是变成了甲虫,而且他是被这个世界抛弃了。人变成甲虫是人类精神世界遭致扭曲、异化的象征,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状态及其由隔膜所造成的孤独、绝望情感的折射。卡夫卡正是想借此来揭示人与人之间表面上亲亲热热,内心里却是极为孤独和陌生的实质;通过格里高尔变形后的内心体验,来表现现代资本主义中人的自我被“异化”,无法掌握自己的命运、摆脱恐惧感、孤独感的悲哀。在现代的经济社会,实际上我们同样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虽然小说反映的时代离现在已经很遥远了,但是在今天看来,仍是有着深远的意义,这些也是我们作为现代都市人的深深的悲哀。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在课余阅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书,在读完这部小说以后有很深的感受为苔丝的遭遇感到同情。哈代曾经说过:“对一个女人的道德的评判,不应当根据她的过去而应当看她的倾向。”

同情之余,也为她那种为了追求爱情不畏世俗的眼光,不向亚雷德伯屈服的精神感到敬佩。书中在她从德伯家回来后,“在她母亲知道真象说‘发生这种事,别的女人都这么做’而苔丝果断说出:‘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这样,只有我不’”从此就可以看出苔丝向传统的观念发出了挑战。

书中的开始,苔丝家虽然贫穷但过的还可以,而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蜜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

正是由于她的这种责任感和受她那贪慕虚荣的父母的驱使,被迫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玑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玑,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玑,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玑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玑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玑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玑,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玑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玑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玑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正是安玑这样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在他身上,既有一定的开明思想。

读完整部小说,联想到平时有朋友说的“相爱的两个人就必须相互坦诚、相互信任。”掩卷沉思,真的要这样吗?在现代的社会,爱情有时候也会徒有虚名的。曾在网络上看到过有人这么说:“我不相信爱情,但我需要爱情。就像生存,必须要有空气。”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19世纪能驾帆船周游世界的船长是真正的英雄。格兰特船长是不列颠尼亚号的船长,他航海经验丰富,高大强壮,慈祥温和,他就是那样的人,为了反对英格兰对苏格兰的奴役,1862年到太平洋去为苏格兰人民寻找移民的岛屿,不幸遇难。

格里那凡爵士偶然看见了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便毅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救援队,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开着自己的船去寻找和营救格兰特船长。他们球绕着地球一周,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最终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成功地救出了格兰特船长,胜利地返回了苏格兰。

这本书不仅仅是教会了我们遇到挫折不要知难而退,一定要勇往直前,知难而进,而且遇到困难有时候不要硬闯,应该巧妙地化解,这使我们不仅解决了困难,自己还没有被伤害,这本书同时蕴含了天文、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又描写了各地景色的壮观,还有他们遇到的“危险中的惊险”,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的情景,佩服他们的胆识与勇气以及为求生而暴发出的力量。同时我也很敬佩船长的为他人着想的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一个彷徨又无助的身影,一个单薄又模糊的身躯,无力地向前,最终又无力的倒下,永久的倒下。“人死后究竟有没有魂灵?”这句话时而盘旋耳边,真切刺骨,时而遥远渺茫,漂浮虚幻……

是谁在黑暗中叹息,是谁在彷徨中挣扎?一个身影的逝去,却带来了无尽的深思。人道是黄河十曲,毕竟东流去,漂浮其间,无奈独流水……

祥林嫂--一个旧社会的典型代表,平凡的人生经历了不平凡的伤痛,弱小的身躯支持着沉重的压力,经历着时代轮回,四季交替,在凛凛寒风中,走向了生命的尽头--死亡,永远沉睡在厚厚的积雪之下。

祥林嫂怀着对世界的渴望来到了人世,却带着无尽的愁苦古都离开了。怜悯之心,固然有志,但更多是对社会的评判。这是我想起了孔乙己,同样是生活在旧社会,同样是受尽煎熬,同样是艰难的朝向远方,满满的逝去,留下一个沉痛的身影。这与祥林嫂惊人的相同。封建社会的腐朽,还有那艰苦挣扎的农民,一声声无奈的叹息,随着一个王朝的灭亡,一同消逝,找不到半点踪迹。

当清晨的风刮起第一粒沙的时候,整个世界都像电视画面一样,不自然扭动了一下,立即转向原貌,云依旧飞。风依旧吹,但我们都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一不是原来的那个世界了。

朝露昙花,咫尺天涯,祥林乙己,已为虚无,东流水去无从返,倚心惊回往,八千年玉老,一夜枯荣,问苍天此生何必?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大卫?科波菲尔》具有很强的艺术魅力,吸引人的是那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具体生动的世态人情,以及不同人物的性格特征。如大卫的姨婆贝西小姐,不论是她的言谈举止,服饰装束,习惯好恶,甚至一举手一投足,尽管有夸张之处,但都表现出她生性怪僻、心地慈善的老妇人形象。

《大卫?科波菲尔》通过主人公大卫一生的悲欢离合,多层次地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真实面貌,突出地表现了金钱对婚姻、家庭和社会的腐蚀作用。小说中一系列悲剧的形成都是金钱导致的。书中最令人痛恨的是尤赖亚?希普。在别人面前总表现得很卑微,似乎要博得别人的同情,他在任何时候都这样。其实别有目的,在成为威克菲尔的合伙人以后,他要让威克菲尔崩溃,使他沾上了酗酒的恶习,并挪用公款交试图吞掉威克菲尔的事务所。类似这一类人在商场上我想是不少的,他们总是以破坏别人聚敛财富为快乐。他们让我们痛恨,不正当的竞争,即使自己是当中的胜利者,恐怕,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高兴和自豪吧。

我们不会忘记水手哈姆的“真”,他那“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将被永恒地延续。让我们感受其中纯真的人性,但也要记住那丑陋的行为,让我们永远远离那些不好的行为,是我们的人生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杯具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十分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杯具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之后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职责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最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礼貌侵入农村,应对工业礼貌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礼貌,痛恨工业礼貌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礼貌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杯具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杯具。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应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证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就应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牛虻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呼兰河传》被作者萧红用一层忧伤之纱蒙住了。通读全文,总能隐隐约约感到些许悲凄,但又是那么捉摸不定。是什么让她含泪愁闷?

小团圆媳妇死了,不知是被打死的,还是被“救”死的,我看八成是被老胡家的街坊邻居给折腾死的。街坊邻居们和老胡一家都是为了小团圆媳妇好,这不难看出,他们都想把她管教成一个传统化的媳妇,所以才打她,在她生病时又都帮着出点子,虽是瞎出主意,但也是一片好心,只是结果不大好,在他们无所知觉的情况下,其实是把小团圆媳妇推到了鬼门关。

小团圆媳妇只是传统保守的封建思想的一个牺牲品罢了,当然不只她一个,在那个时期恐怕还是有很多的。别指责呼兰河小城的人们,他们也是无辜的,他们也只是受到了封建思想的荼害罢了,他们也是可怜人。他们是无知的,是愚昧的,是保守的,是腐朽的,但同时也是善良的,富有同情心的,这就使得他们有了“愚昧的善良”。愚昧的善良比单纯的恶毒更可怕,我一直这么认为。恶毒令人憎恨,但愚昧的善良不同,它其实是恶毒的一个分支,只是挂上了“善良”的头街,因为愚昧无知,所以总是被人们谅解。正因为人们对它的纵容,它才会一次又一次地变相地“杀人”。

既然说到了小团圆媳妇,谈到了愚昧的善良,就不能不提小团圆媳妇的婆婆。道家曰:“人性本善”。话是不错的,人的心在前期的确是善良的,但注意,是“本”,人心到了后期就会被黑暗的社会腐蚀了,变异成“愚昧的善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不把小团圆媳妇当人看的,甚至把她贬得连动物也不如。不过她到底还有些良心,不然也不会花大钱给她媳妇治病,但尽花得是些冤枉钱,药方子荒谬到了极点。婆婆是不知道的,正因她愚昧的善良才间接导致了她媳妇的死。这个婆婆在书中是个反面人物,是当时社会上众多婆婆的影射。由此可见,愚昧的善良坑害的人不在少数,说它比恶毒更毒也就不为过了。麻木的思想,麻木的人,使得愚昧的善良肆无忌惮地在世上横行霸道。

愚昧的善良,它同恶毒并肩走在一起,状如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