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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精选29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坚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精选29篇)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可是一本好书,并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当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我要有信心,自我鼓励自我:“我必须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期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

在我读过的侦探小说中,最有本事、最尽职责的人物中,当然是《福尔摩斯探案》的主人公福尔摩斯了。他以自我敏锐的眼光、智慧的头脑、勇敢的精神将一个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他的本事不仅仅让我拍手叫好,同时他的品质、精神也让我感悟到了很多。

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让读者羡慕的侦探,他和他的朋友—华生遇到了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案件。他和读者们一样刚开始也摸不着头脑,但他却从不拒绝案件中的难点,以知难却不退却的精神,不漏掉任何现象的眼睛,和善于思考的头脑侦破了一个个案件,将整个犯罪过程摸得一清二楚,好似亲眼见到似的,使犯罪分子无话可说。

他虽然是我羡慕的人,但细加思索,他的精神和品质却不是成就能泯灭的。他的精神应当发扬光大。对于我们这些精力十足的青少年,他应当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联想到我们自我,平时我们总是感觉写作文没有题材、觉得这个社会实在是太枯燥,没有值得一提的事情。但我们想一想福尔摩斯先生,他是如何看到疑点的呢?只可是是利用尖锐的双眼,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而在这个美丽的大自然中,给我们展现的是完美事物的一切——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日落星辰、海市蜃楼,这一切的一切,不都是能够成为我们作文的题材吗?只要我们认真的用双眼去发现!

再想一想,我们平时的学习中,总会有一些难题出此刻我们面前。我们有时选择了退缩,甚至生出许多的埋怨。想想福尔摩斯破案时疑点重重,可他却从不退缩,而是善于思考、冷静应对,不慌不忙的解开了诸多的难题,而我们不也应当如此的去应对学习中的难题吗?

他的永不放弃的精神、智慧及冷静思考的头脑,永远是我学习的对象!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3

这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写的著名小说。

这本书里的故事,每个都惊险刺激。一个案件中又会隐藏在幕后的秘密,里面的故事一波三折,只要看其中的一页,就会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住。我每次看这本书,至少要看一小时,有时妈妈叫吃饭了,我仍然爱不释手。

作者把故事主人公福尔摩斯写得栩栩如生。他机智、勇敢、极富正义感,他破起案来精力过人,连睡觉都想着怎样破案。他还有个特点就是异常擅长缜密的逻辑推理法,无论案子多么复杂,只要他叼起烟斗,翘起二郎腿,闭上眼睛,转动脑筋,所有的疑难问题,都会迎忍而解。

这本书里的故事很多,比如:银色马、灰脸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不祥的信函、绿玉皇冠案、马斯格雷夫礼典案……,其中我最喜欢绿玉皇冠案,因为这个故事虽然写的是小偷,但最主要的还是写他的兄弟之情,爱国之情。

可他为什么要去做小偷呢?原先,他生活在一个十分贫困的家庭里,他一向过着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并且,他还有4个弟弟、7个妹妹和1个哥哥,他的母亲早年过世,仅有他父亲在外面打工,一个月只能赚到三英镑,如果让他们吃好一点的东西,三个月才能吃一回,他为了让全家人不挨饿,所以,他被迫去做小偷的。他的爱国之情十分感人,他偷了绿玉皇冠后,心里很内疚,心想:我不能太自私,不能为了自我而毁了国家的荣誉,这绿玉皇冠可是国家一级宝物啊!我还是去自首吧!最终,他选择了正确的道路。我看了心里十分感动。

同学们,还有许多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等着你去看,赶快行动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4

柯南道尔笔下塑造的福尔摩斯,曾经令无数人为之钦佩和赞扬。福尔摩斯凭借智勇双全、伸张正义的光辉形象,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神探。今日,再次捧起《福尔摩斯探案选集》,在那跌宕起伏的情节中,细细品味每一个生动离奇的故事,感受着主人公非凡的智慧和才干。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精选了三个精彩的侦探故事,分别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和“冒险史”,每个故事都讲述了一件非同寻常的案件,背后都有着一段鲜为人知的内幕,或与处心积虑的复仇有关,或同价值连城的财宝相牵连。通过华生这个人物的所见所闻,突出表现了主人公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缜密的推理能力。

他总能在错综复杂的案情当中,找到突破口,出其不意地制胜。他的观察、推理能力令我叹服。在感叹之余,我也深深地被福尔摩斯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使命感所折服。福尔摩斯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他总是在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他超人的判断、分析、推理能力并非一朝一夕所能达到的,而是经过无数次试验、研究,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记得书中说过,福尔摩斯为了研究一种药水,连续几个月,都在自己的皮肤上做试验。书中福尔摩斯对侦探术的独到见解给我的印象很深。他认为,侦探术是一门精确科学,是一个从事实的结果找到原因,再经过精密的分析和推断而破案的过程。

作为一部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不乏有大量惊险的场景和扣人心弦的悬念。书中有关人物外表、心理及环境的描述,词藻也相当优美。比如,“他简直就是这绝境中的鬼怪精灵。他原本高大健壮的身体,如今已变得瘦削不堪,干羊皮似的棕色皮肤紧紧包着一把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斑白,双眼深陷。由于饥渴交迫,他已濒临绝境,只得用来复枪勉强支撑着身体”。再比如,“不久,街道、广场魔术一般出现,田野上卷起一片片金黄色的麦浪,市中心的大教堂也高高地耸立起来。这块本来是穷乡僻壤的移民区,现在一切都欣欣向荣”。这些片断的描述都给人以美的文学享受。

随着科学的进步和破案手段的更新,人们对付罪犯的手段似乎更多也更完善了。然而,福尔摩斯那些自身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和人格魅力是永远值得我们尊敬和学习的,这是我读《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最大的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5

近读《吕氏》,初行甚涩,殆渐入佳境,欲罢而不能。《吕氏春秋》为吕不韦及其门客所撰著,间杂百家,于百家之论取其养并为其所用。吕不韦何人也?作此书何意也?观不韦一生,商人而已。其以“奇货可居”,而贵为秦相,位及尊宠,功成名就,作此书当有所图。虑之再三,方有所悟,虽则揆度臆测、一家之言,姑妄述之。

所图无非在“利”,此“利”非彼利也,乃国家之大利。《吕氏》兼采百家,非一家之专论,非为留恋虚名之荣,探其旨,在于务实求用,以佐 国君,以治平天下为利。试言之。

《孟春纪》之《孟春》,言礼,却非为论理,乃君王行礼教程,详尽君王行礼仪程之所在,行礼所在,命之时。又《大乐》、《侈乐》、《适音》、《制乐》多了些敬畏之言,兼听之明,身危国乱之论,而劝勉寓于论道,论道又成于正听,可谓谆谆善诱者也。此礼乐之论,非为孔孟之言,然睹之则警,闻者足戒,立足于实际,志在导君王之言、行,斯为善言良谋也。

“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人之天下也。”此言之利,在于警策,得与失、取与舍、善与恶、仁与暴、义与毒,皆在一念之间,或为商纣,或为西周,言虽苦,却秉于实。其余《任数》、《察今》、《知度》、《用民》、《有度》、《分职》诸篇,一体而成治国之道。治国之道何在?务其任,揆其要,分其职,察古今之变,顺民为本,治吏为体,则国道可成,民道可存,上下一体,庶几国治矣。

及为任贤举能,察人之道:《论人》、《爱士》、《知士》、《谨听》、《听言》、《察贤》等分而属之。如《察贤》有言:“宓子贱治单父,弹鸣琴,身不下堂而单父治。巫马期以星出,以星入,日夜不居,以身亲之,而单父亦治。巫马期问其故于宓子。宓子曰:”我之谓为任人,子之谓任力。任力者故劳,任人故逸。“弹鸣琴而治,与星出星入而治,岂可同日而语?故贤能之人,人主曷不渴求?

再有《上农》《慎行》《当赏》等篇,无不以事说理,以理顺事,以事理干于治国,其言论明于时实之务,顺合时情时势。

故,读《吕氏》,要言不繁,真帝王之圭臬,人主之佐策:其旨一、其法一、其成一、其言一、而其质实、其用专、其能用。无虚夸之辞,贵在务实为用。此为国,亦”奇货可居“也,为其利大于言也。而其昭于世也奇,悬之咸阳城门,增减一字千金,盖言之有物,为论不避务实,故而自信如此。

不韦商人耶?相国耶?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6

最近,我在看获得国际大奖小说系列丛书。《兔子坡》是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本,它荣获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金奖。这是一个让人读起来十分愉快的童话,并且在愉快之外,还引人深思。

当我读到“新家人认为:‘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同类。’”时,我突然想起了我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打动人心的广告:一天,一个活泼可爱的小男孩和他那善解人意的爸爸和妈妈在外买回了一只活泼机灵的小松鼠,并每天用家中最新鲜最美味的花生米来给它喂食,每天用家中最纯净最甘甜的清水来解渴。但这并没有使小松鼠忘记自己家乡,反而使小松鼠更加想念自己的家乡了。最后,小男孩看出了小松鼠的心思,便将它放回了家乡。

我想,随着童话的尾声,也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思考空间。为什么新人家的菜园不设任何防备,却从未遭到破坏,然而其他人家的菜园虽然“全副武装”,处处设防,却屡屡遭袭呢?这是否与“运气”想干呢?为什么大家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

其实“为人处世之道,往往与运气无干”。很多人却不知道,人与动物之间是要以诚相待的。其实回头看看,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是层层递进的:由期盼到试探,从猜忌到全然接纳,这样才可以换的动物的尊重与信任。如果一味地与动物为敌,只会招致动物的敌视;相反,与动物为友,会被动物真诚地相待,被他们所信任,也就是说“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人与动物之间的信赖,让兔子坡成了“温情之地”,让人与动物成了好朋友,让兔子坡重新变得繁荣、美好、和睦..让我们心中都带着爱,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事、物,这世界就会像“兔子坡”一样,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本书就是一颗开心果,可以让我们忘掉所有烦恼和忧愁,大家快来读一读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7

暑假我读了珠格利特·彼得森·哈迪科丝的《和时间赛跑》这本书。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有个疑问,这个故事和时间赛跑有什么关系呢?当我看完后,明白了杰茜和她父母住在克林夫顿。村里突然发生白喉,村里的孩子命悬一线,母亲派杰茜到外界寻求帮助,她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终于寻找到了帮助。我终于明白了杰茜抓紧时间去救治村里的孩子,她觉得人命关天,如果浪费一丝时间别的孩子就会有生命危险,所以说和时间赛跑。就像红军要飞渡金沙江,夜以继日地行军,其目的就是争取时间,夺取胜利。可见时间是多么重要,这关系这祖国的生死存亡。

时间非常宝贵,要好好珍惜,不能白白浪费掉。每个人的时间都是平等的,有的人用来浪费,有的人用来珍惜。时间像一个精灵,你听不到它,看不到它,摸不到它,而它还能从你身边溜走,逃过。时间是吝啬的,也是慷慨的。勤奋的人是时间的主人,懒惰的人是时间的奴隶,我为爱因斯坦争分夺秒、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深深感动。我对王冤孜孜不倦利用点点滴滴勤学苦练的毅志由衷地敬佩。使我更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我们要做个能抓住时间并刻苦学习的人,才能成为有用的人。不能在等待“明日”的蹉跎中,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8

从《围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城”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假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假如方鸿渐玩世能够彻底点那也好,可是他没有像韩学愈一样将他的假文凭发扬光大。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苏文纨在归国的轮船上就表现出对方的爱慕了。可是方并没有表达什么。到后来鸿渐的博士学位闹笑话之时,本来是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苏文纨一点就会破。苏博士不点破,这摆明白了,是因为爱。可是方鸿渐还一头栽下去,当起了一个爱慕苏小姐的角色,与赵辛楣争风吃醋,甚至在月亮底下“一吻定江山”,这都不无是他自己的错误。他以为玩世无所谓,但却不知道是他自己破坏了自己与唐小姐本应美好的感情,流落到三闾大学里去。与孙小姐完婚一起到上海打工后,他是被生活所迫,才抛弃了玩世的态度,如他自己所说:撒谎往往是兴奋快乐的流露,也算得一种创造,好比小孩子游戏里的自骗自。一个人身心愉快,精力充溢,会不把顽强的事实放在眼里,觉得有本领跟现状开玩笑。真到忧患穷困的时候,人穷智短,谎话都讲不好的。这岂不悲哉?也许从第一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方就绝对没有。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甚至最后娶了孙柔嘉了,还要计较计较她的姨妈给他工作,使他失尊严……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一种是真正大写的人,他们有他们独特的才能,他们有他们高尚的情操。他们是因为他们近乎模范的举躁,才赢得别人的尊重。而另一种,则是完全相反的。他们用旁门左道,说谎时,能够令自己都骗过来。他们深有城俯,他们的行为举躁有时真是没有良心可言。而社会上更多的,是后者,从古到今都是如此。袁世凯用了多少手段才当上大总统?乾隆是如何登上皇位的?就连现在的企业在商场上竞争,也用尽手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可是,并不是所有人面对这些时都能够狠下一条心的。多数的人都像方鸿渐一样,有那么一点的良心,有那么一点的虚荣。他们处处做小人,又不得处处提防小人。他们也知道世道的艰险,可是并没有好好地去接纳它。他们尝试去改变,就似乎方鸿渐想知道韩学愈文凭的真伪,以此找回自己的公道一样。孰不知道,人家早就设定了陷阱等他踩进去。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这就是我读《围城》从中得到的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9

我喜欢兔子坡的原因是因为兔子坡这个故事能教给我做人的基本守则,以及一些道理,而且,它的名字真的是非常可爱。

我喜欢兔子坡里面的新邻居,因为它们以善良宽容的心灵使大家都喜欢上了新邻居,也改变了对新邻居的看法。

故事是这样的。忽然有一天,小乔奇听说新邻居要来了,然后就对老爹和老妈说。整个兔子坡沸腾了起来,大家都在议论,这个新人家到第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新的一家人就要来了!乔奇老妈担心他们不是庄家人,不老实,搬来搬去的,像上次那个邻居似的。而且现在整个坡也没有一点菜了,要是想吃菜那么就只能去十字路口的那个胖男人里拿。但是兔子老爹很想测试一下他们到底是坏人还是好人,善良吗?于是就在新来的一家人行驶的车前装作晕倒了。新来的一家人不但没有碾上老爹,并且还把老爹轻轻地放进了草丛,并在路边立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请爱护动物。老爹很高兴,也放心了。

过了几天,小兔子乔奇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正巧被新来的人家看见了,新的一家人把小乔奇带回了家精心调养。其他的小动物们都以为小乔奇被新来的人家抢走了,并且伤害了乔奇。虐待乔奇。于是小动物们开始报复,肆意踩踏新来的人家的菜园……新的人家又种了一遍地,并且在菜成熟的时候,把伤已经好了的乔奇带出来,还把菜都割了一些,请小动物们吃个饱。小动物们被感动了,从此和这家人和睦相处。

我学会以后做人不能只考虑自己,那样的话太自私了,不要斤斤计较,如果他人伤害过你自己,不要记仇,可能中间是有误会的,一定要宽容的对待他人,那样的话别人也会宽容待你。而且对什么事情都要乐观,积极向上。而且做事的时候要先想,多听,少问。要善良。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里面讲述了一个十一岁名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到霍格沃茨魔法学院学习魔法;认识了罗恩、赫敏等好朋友,发生的各种有趣、惊险以及得到魔法石的故事。

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部分是“魁地奇比赛”。哈利向金色飞贼飞去时,马库斯·弗林特故意冲撞哈利,当哈利躲过一只嗖嗖旋转、擦着他头皮飞过的游走球时,事情发生了,哈 利的飞天扫帚突然很吓人地抖了一下,稍平稳了又来,就好像飞天扫帚拼命想把他摔下去似的。突然,他的飞天扫帚又是一阵疯狂的扭动,哈利被它甩 了下来,他只能用一只手抓住扫帚,悬在空中。韦斯莱孪生兄弟飞了上去,想把哈利安全地拉到他们的一只扫帚上,然而不行——每当他们接近他时,飞天扫帚就噌的一下蹿得更高。于是,他们落下来一些,在他下面打转,想在他坠落时接住他……这个部分让我非常震撼,仿佛就在现场观看一场惊心动魄的魁地奇比赛。

我最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鲁伯·海格,他和蔼可亲,把小哈利救回来的时候,给了他一个胡子拉碴、痒乎乎的吻;只要喝醉了,无论你问什么,他都会老实的说出来;并且他跟他的龙分开时居然说:“再见,妈妈会想你!”实在是太可爱了。

虽然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非常精彩,但我有个疑惑点:假如哈利是从检票口进入霍格沃茨物快火车的话,紧跟在他旁边的人会看不见他突然消失吗?并且在后面说回到麻瓜世界时,却是在墙壁上迸出来,我觉得这样写有些牛头不对马嘴。

读了这本书后,我从中感受到文字的魅力,作者J·K。罗琳实在是太厉害了,把哈利的每次经历,都写得非常精彩,让读者们仿佛身临其境。而且哈利无师自通的骑飞天扫帚,这让我深感佩服。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1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题目叫做:《祖父的园子》。学完这篇课文,我感受颇深。

这篇课文主要讲:“我”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什么都有。这花园原来是果园。每天,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由于“我”铲地,把狗尾草留到了地里,而祖父教“我”分辨了谷子和狗尾草。而“我”心不在焉的听完后,就去玩别的了。在“我”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我在这自由的地方,度过了“我”的童年。

童年,的确是无忧无虑的、天真可爱的。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度过了童年,而这也是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快乐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活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觉得很快乐,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快乐的、美好的;在作者的眼里,什么都是自由自在的,这是为什么?因为作者在园子中很自由自在,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所以认为园子里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在作者眼里,童年是在她的记忆中最美好、最快乐的一段时光,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作者在祖父的园子中是快乐的、自由的,而祖父对她也有着深深的爱,那种包容的爱。

是呀!在童年中我们一定有很多的有趣好玩的事情,把“不值”当成“不直”;把“洗面奶”当成“牛奶”;把“验铁”的“铁”当成“吸铁石”能够吸上的“铁”……这些虽然很幼稚、很天真,但是这些事情也为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是吗?所以,现在的小朋友们请珍惜你们的`童年吧!

童年,如同海滩上五彩缤纷的贝壳,闪烁着,美丽着。《祖父的园子》,我也不会忘怀。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2

今天,我们学习了《祖父的园子》这篇文章。让我对这个童话般的园子充满了向往,对作者无忧无虑,无拘无束的童年生活充满了憧憬。更吸引我的,是祖父的慈爱,仁德,对“我”胡闹、任性的宽容,放飞“我”的天性,对“我”深深地爱。

祖父的园子是五彩缤纷,充满活力,生机勃勃的。种类繁多,五颜六色的昆虫,在园子里飞翔、蹦跳、嬉戏;五光十色,形态各异的花花草草,泛着淡淡的幽香,争奇斗艳的开放;高大挺秀,粗壮坚强的大榆树,在阳光下,闪着金光,活力四射。在这样美丽的园子中,跟着祖父四处转悠。祖父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但其实,“我”不是在劳作,而是在胡闹。“我”拿着锄头的“头”铲地,不过是在地上乱钩一阵。“我”分不清哪个是苗,哪个是草,把谷穗当做野草割掉,把草当做谷穗留着。

祖父的园子是色彩明丽的园子,自由的园子,快乐的园子,“我”也是自由的,快乐的。祖父的爱是暖融融的,像阳光一样的,那么温暖,柔和。作者在童话般的园子中度过童年,在美丽的大自然中生活,在祖父浓浓的、暖暖的爱中成长,使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向往。

这个园子给了萧红无限的快乐,无限的留恋,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祖父给了萧红无限的疼爱,无限的关心,同时也带给了我无限的震撼,感动。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3

美国作家莫顿亨特先生写的《走一步,再走一步》,讲述了自己身处险境时,在爸爸的引导下,仅仅是走一步,再走一步,最终脱离危险。这一经历让作者受益终生。

读了这篇文章,我很佩服亨特父亲的做法,他在孩子遇到困难时,并没有畏难止步,而是冷静分析,化解困难,一步一步引导着濒临崩溃的亨特走出了困境。是的,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再大的困难也能解决。

读了这篇课文,我脑海里浮现了一个词:面对。当我们面对困难、困境的时候,要勇敢去面对,不要担心下一步有多危险,着眼于最初的一小步,一步一步才能战胜困难,一步一步才能够迎接新的挑战。文中作者身处险境时,父亲并没有去帮他,而是鼓励他,指点他走好脚下的每一小步,让作者战胜自己的恐惧之心,通过自己作文一小步一小步来拯救自己,从而成就一生。

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之前遇到困难时总是很无奈,总想去逃避,总不愿面对它,现在我明白了,只有勇敢去面对,把困难分解,逐个突破,才能抵达你想到达的高度。面对即将来临的中学生活,总要经历大大小小的困难,《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课文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和化解困难,在困难面前,不要一味等待他人的帮助,也不要一味躲避和怀疑自己:我能克服吗?我克服不了怎么办?不经历一场场风风雨雨怎能长成参天大树?没有人会随随便便成功,都是在经历了无数次的磨练后才变得坚强、勇敢、无畏,遇事无难易,逐个去击破,一小步,一小步地走,才是成功的根本。

新学期新生活即将到来,让我们抖擞精神,过好每一天,击破每一个困难,终有春暖花开的那一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4

读完郭明义的自传《幸福就这么简单》,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郭明义,一个鞍钢普通的退伍军人,没有轰轰烈烈、更没有惊天动地,可就是这个50多岁的汉子,20xx年间累计献血6万毫升,前后资助180多名贫困学生,他用他最朴实的语言、最真实的行动,在平凡中彰显出不平凡的普通,激起了人内心深处的共鸣与认同。

郭 明义是20xx年十大感动中国人物,颁奖词中如此形容他:“他总看别人,还需要什么,他总问自己,还能多做些什么。他舍出的每一枚硬币,每一滴血都滚烫火 热。他越平凡,越发不凡,越简单,越彰显简单的伟大。”简单而朴实的语言,正如这个简单而朴实的人,一笔一划,刻画出的是一个新时代“雷锋传人”的光辉形 象。

在 序言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当评价郭明义时,他的工友们说他是“傻子”、“纯傻子”,可这个“傻子”当面对记者问他是否觉得辛苦时,确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和幸 福。他用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幸福其实很简单,遵循内心的善,乐于助人,可是幸福却也是那么不简单,要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这样的幸 福也是凝聚着对妻女的歉疚,是安于住在40平方的小房子里,是一生的坚守,一辈子的无悔,这样的行为是何其地动人!

郭 明义的先进事迹,为我们年轻一代的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总有缺点,可是无论在何时何地都应当心中存着信 仰,存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存着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不断地学习、不断地进步,用信仰的力量,推动自我的蜕变和前行。郭明义说,他看不过那 些受苦受累的人,所以他倾其所有地帮助他们。作为一名公务人员,肩上扛的是人民的信任和期望,若是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去造福于人,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那就会愧对内心的谴责,更会愧对党和国家的信任!

幸福,其实很简单,是内心的安宁平静,是对他人最无私的关怀,是乐于奉献、是力所能及。也许,这样的幸福很傻,可是若是我们每个人,能做这样的一个傻子,一个能让更多人幸福的傻子,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会更加迸发出夺目而绚烂的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5

很偶然的,我在上网时看到一个大学同学的QQ签名上写着:不跪着教书,我很诧异,亦很迷惑,更百思不得其解,心想:这人,平时骄傲得很,怎么难道真的有学生给他难堪了?原来,丢脸丢大发了的一直是我,他说他指的是吴非老师撰写的教育随笔《不跪着教书》,亡羊补牢,我立马跑到图书馆买下了这本书。

我对这本书的感觉真的可以用“贪婪”来形容,可能是工作一年以来一直感觉自己很忙,根本就没时间好好的阅读,现在一定要好好恶补一番。正如吴非老师在“序”中说:“想要学生成为站直了的人,教师就不能跪着教书。如果教师没有独立思考的精神,他的学生会是什么样的人呢?”这段话发人深省,也许一直以来教师这个职业的真谛很难捉摸:教师到底是什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好教师呢?

常常有人这样形容老师这份职业,老师是辛勤的园丁。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教师不应该是园丁,他自己本身就应该是一朵美丽无比、赏心悦目的花,吸引着学生;教师也不仅仅是春蚕,他的生命在每一个季节都在奉献的,都在实现自身价值;教师还不仅仅是工程师,人类的灵魂不可能用一个固定的工艺流程去塑造、冶炼,教师更不仅仅是蜡烛,他不应该用“燃烧”自己来“照亮”学生。

但是,一直以来,提倡的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然而,吴老师也在书中提到,现在的老师是对课本,对参考书是顶礼膜拜的,记得在我记忆中听过这么一句话:老师是神,放的屁都是香的,意思就是说老师的话都是真的,而老师的话大多来自于书本,今天这个话题有些沉重了。在课堂中,也不乏有一些照本宣科的,缺乏的是教师自己独立思考的精神。一个学生,只有成为一个思想者,他才有充实的内心,才有可能始终充满活力,才能称得上知识分子。现今课堂上最缺少的通用语是“我认为”,我们不能培养驯良的思想奴隶,要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一个优秀的教师如果自己都丧失了对思考的精神,能靠他去“立人”吗?作为教师,应当时常提醒学生学会识别皇帝的新衣,敢于提出自己的观点。而且,吴老师的认为,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更不能跪着教语文,如果教师是跪着的,他的学生就只能趴在地上了。这比喻非常生动形象,现实中,教师就是一个“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

其实,教师就是教师,教师和学生是一对相互依赖的生命,是一对相互影响的伙伴,是一对共同成长的朋友;教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有自己的油盐酱醋,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有自己的生活理想。但教师应该是一个“站直了”的人,一个头顶天,脚踏地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人,一个永远让学生铭记在心并学习的人。而要做到这样,教师就绝不能跪着教书。

同时,吴非老师还认为,评价一个老师的工作,简而言之三句话:让学生喜欢你的课,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这话虽说简单,做好的还需花一定的功夫。

首先,让学生喜欢你的课。我觉得要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不然学生听了两三年也说不出对这个老师上课的印象。其次,让学生喜欢你任教的学科。说实话,语文是最有灵性的学科,让学生喜欢很难,讨厌也很难,毕竟这是最为基础的学科。所以,让学生单纯的照着课本的知识点梳理,机械记忆,这远远不够的,最关键的是要引学生“举一反三”的思维。这种思维,理科适用,学习语文同样也合用。从课本出发,学习阅读课外的名著,提高自身的人文素养。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让学生有终身学习的意识。吴非老师说:“只要肯读书,什么都好办。”我想现在的学生家长,包括大部分老师也是持这样的观点的。关键学生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吗?如何做呢?老师要有表率作用——要让自己的学生出色;想让学生多读书,教师首先应当多读书,自觉地多读书。

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的第二辑是“我美丽,因为我在思想”,这是有一年由吴非老师出的一道作文题,我同样深有感触。现在所谓的美丽,都被外表的光环罩住了,真正的独立的思想者鲜有所闻。而吴非老师就是其中一个充当思想者的角色,他在本书中不仅仅“找出了中国教育的痼疾”,还“开出拯救痼疾的良药”。纵观全书,你就会发现,作者在书中谈到的教育教学中的一些问题或者说痼疾,比如不让学生请假过生日、不让学生迟到、不让学生组织课外活动,教师接受学生礼物,以及怎样做一个出色的教师、做一名优秀的校长、做一位合格的父亲等等,这些除了在文章中可以找到答案以外,作者还为所有的阅读者开出了一副普遍适用的“良方”,那就是:读书。

不跪着教书,不做刻板思想的奴隶,“站直了”教书,才能教出“大写的人”。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给了我一次思想的洗礼。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6

自从我读了《西沙有飞鱼》这一本书后,我就非常喜欢这一本书,这一本书不仅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而且还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还运用了很多好词好句。

当我看到了这门书的名字后,我就不由自主的想:“西沙怎么会有飞鱼的呢?”我接着往下看,原来,飞鱼的翅膀是由鳍进化而来的。

记得有一处,我在书上看到了军舰鸟,我明白了军舰鸟是海鸟中的飞行冠军,体格大、强壮,攻击目标时,时速能达到每小时四百多千米。它还是续航可达一千多米的霸王。但因为它几乎没有蹼,羽毛也不能放水,只能在水面上猎取水面上的鱼类,然而却发展了另一种本能——专肆抢劫,“落到海盗”的名声。

记得有一处就让我感受到了大象的庞大和,热爱和平的精神。恐龙灭绝后,大象就成了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它们热爱和平,谦恭有礼,从不欺负弱小,又极富智慧。它们粗壮的四肢支撑庞大、沉重的身躯。他们的鼻子进化得很长,并有着各种特殊的功能:采集食物、谈情说爱……

有一处交给了我们知识。葵叶,又叫蒟酱,叶子呈圆形,花为绿色,有香味。是一种胡椒科藤本植物,原产地是印尼。葵叶常与石灰一起做为食用槟榔时配料。

还有一处也教给了我们知识。“菠萝蜜”一词,并不单指水果木菠萝,它还有另一义。儿时,听和尚念经,常有“菠萝蜜”一词出现。以后,才知道它是梵文音译;意为经过种种努力,才能达到神圣的“彼岸”种种的努力中包含了“智慧”一项。我们姑且省略其他,只用“智慧”一义吧!

读了这一本书,它不仅交给了我们知识,而且还让我们懂得了很多道理,读了之一本书真是当之无愧的啊!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7

星期三的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魔法师的帽子》,这本书是由芬兰的托芙•杨松写的,翻开这本书时,我仿佛进入了一个美妙的故事世界,它是一个有关于友谊、和谐和友爱的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春天的早晨,姆咪特罗尔从冬眠中醒来,他和小吸吸、小嗅嗅一起,在山顶上找到了一顶帽子——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可以把鸡蛋皮变成五朵小彩云,可以把姆咪家变成森林……令人惊讶的事情连连发生。

第七章是最有趣的,它是先讲妈妈的手提包不见了,然后讲魔法师从天空中降临姆咪谷,拿手中的宝石之后换某甲和某乙手中的宝石。书里的魔法师以他那么强大的魔法完全可以把宝石王抢走,但他没有这么做。而是用自己的行动感动了他们,得到了的回报。

我读完这本书后,感触很深,我们应该学习他们团结互助、热爱生活、关心他人的精神。我们做人做事都要团结友爱,让世界变得更加美丽和谐。在生活中,遇到困难不要惊慌,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不怕困难,就一定能把困难打败,但如果我们不团结一心,没有打败困难的勇气和毅力,这样就反倒被困难所打败,成为一个毫无用处的人。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里,我们就应万众一心,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维护我们大家的友谊,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8

读这本书是因一位绘画老师的介绍,也是因这本书的名字看起来很有趣,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讲述了主人公恩特里克兰德是个在伦敦做事的证券经纪人,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喜爱虚荣,两个孩子健康快乐。按理说,他应该满足于这种人世的快乐才对,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太过平淡。但是,就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出去去了巴黎,抛弃了令外人羡慕的事业和生活。就在人们以为他的出走是因为有外遇的原因时,人们发现的事实是: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这时的恩特里克兰德没有任何的绘画基础,也没有任何人教过他这些,他也不打算向任何人学习什么。在外人看来,他简直疯了,他开始变得生活窘迫,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画的画也完全不像个样子,总是在原有的事物上进行破坏,除了有个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事实上他也从不轻易卖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拒绝了爱情和家庭,拒绝物质和欲望,一心追求个人精神的自由和艺术上的美,孤独地生活在他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艰难地跋涉着。他不需要钱,但有时金钱会束缚他,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塔西提岛上与土著人生活在了一起。这时的他看起来似乎很知足,他有了一个土著人作妻子,他们生活在与世隔绝的地方,他每天都在那里作画。在他因麻风病病逝的前一年,他成了瞎子,但却在他的住所的地方画的壁画前整整面壁坐了一年,直到死去。他的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这一切,甚至没有留下一根木头。

这本书看着可能会让人觉得纠结,与以前看到的东西完全不同,习惯于用自己是常人的标准去衡量那些有个性的人,觉得他们对世界的理解和自身梦想的追求有些傻,但那些精神层面的东西本就不能用任何物质来衡量。我们并不必非要去理解那些为了梦想而放弃一切,甚至生命的人,但至少我们要学会尊重他们,必竟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梦想的权力。

作者始终对超出自己认知范围的人事抱有了解的欲望,并千方百计地接近他们,研究他们,最终有所体悟。

主人公在已不年轻的时候,放弃了体面的工作和温馨舒适的家庭生活,踏上艰辛的学画作画之路。

从此衣冠楚楚的证券经纪人开始流浪,而当现在的生活越背离原来安逸的生活环境他离自己的理想就越近,灵感也不断涌现,当他彻底抛弃自己的肉身的时候,他精神中最具有艺术气质的一面终于通过他留在塔希提小岛上的画凸现出来。主人公在塔希提岛上贫病交加悲惨死去的一幕令人震惊,这和其留下的惊世名作被毁一样让人惋惜却又无耐。主人公的行为真的是让人不知道该怎样评价,从来没想到有人会为了自己的理想进而做到这种程度,不管对谁来说应该都是不容易的,但他做到了。很神奇。

艺术家贫病交加的死去的故事很多,这本书的作都通过主人公的悲剧探讨了该如何对待天才、个性这个严肃的话题,在常人眼中,天才,艺术家总是特立独行、行为怪异,让人们觉得不管是生活上还是精神上都无法达成共识,进而难以让人接近。但正是因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世界才会如此多彩有趣。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19

葛薇龙这一名词,可以作为为了物欲而放弃平凡朴素生活的代表。她是一个令人悲哀的女子,因为她牺牲掉了她的快乐,去典当了一些拜金的物质生活。“薇龙在衣橱里一混就混了两三个月,她得了许多穿衣服的机会:晚宴、茶会、音乐会、牌局,对于她,不过是炫弄衣服的机会罢了。”物质生活的浮华如此快速的堕入空虚和麻木,这是而那个纯洁而富有个性的女学生时的葛薇龙所没有预想到的。当初的那些“柔滑的软缎”似蛇一般萦绕在心头,令她心中微微一颤,虚荣心和物质欲就这样被激活,当司徒协将那只三寸来阔的金刚石手镯重重如套上手铐般戴上她的手腕上时,她心中的天平已经无可挽救的一头向虚华的交际世界重重栽了下去,等到这个浮华的世界露出吞噬人灵魂的邪恶面貌时,原先的那个薇龙是连挣扎出来的机会也没有了。

这同时是一个沉沦的故事。葛薇龙,在姑妈家中入住的初衷是为了更好的读书,但当她第一眼见到香港山头奢华而高贵的住宅区:齐整的长青树、艳丽的英国玫瑰、流线型类似最摩登的影院般的白房子、仿古的碧色琉璃瓦、坞的两三丈高一排的白石圆柱,她有了做古代的皇陵里的妃子的冲动。就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卷进了物欲横飞,利欲熏心的交际圈,被世风的浓黑所污浊。她开始向生活腐落的富孀姑妈学习,并听从她的调遣,努力扮成梁家所需要她扮成的那个角儿。在与浪子乔琪乔的爱情失败之后,心中所想的全部竟然是: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他。一个单纯美丽的女子,因为物欲和虚荣,最后选择了吧自己囚囿在奢华的堕落圈子里生活,这的确令人悲哀。

张爱玲女士笔下的女子许多都是寡妇出身,她们成为寡妇有这样或者那样不可知的愿因,而维持寡妇的身份只是因为得到了可观的财产。葛薇龙为了财产,也准备选择做寡妇——嫁一个有钱的阔人,管他年龄大还是身体差,她甚至恨不得一嫁过去那阔男人就死掉,这样钱财就归为己有。她感觉自己和那些寡妇唯一的不同是“她们是不得已,我是自愿的!”。她的言语中透着犀利的赤裸裸物欲的快乐。但这又是怎样的自欺欺人啊,她和那些寡妇有什么不同呢,她们嫁出去就是为了等着守寡的那一时刻,她们都是标准的物质主义者,为了物质利益,什么都可以,爱情可以出卖,肉体可以交易。

婚姻更是攫取财富的最佳渠道。等到买卖成功,日盼夜,盼着丈夫早死也实现了。她会突然发现,人生一片空虚和苍凉。因为钱财填补不了她们内心缺失的真爱,她们只能带着满心的创伤和曾经的贪婪留下的毒瘤,无奈而痛苦的渴求着,如同在美丽的罂粟花下徘徊一样,有毒,却不能放弃;美丽,却不能拥有。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0

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一篇小说,关于动物的,很有意思。

我感谢马术表演家娄阿甲想到了办法让白珊瑚免去了屠宰的厄运,我敬佩白珊瑚的勇气,它在娄阿甲的坟前苦守,可能是为了还当年的‘债’吧。进入正题。

娄阿甲和白珊瑚可为是一对‘朋友’,娄阿甲是马术表演师,他的马,便是白珊瑚,他与白珊瑚有深厚的友谊。那次,他们来到一个地方表演马术,这次表演有很多高难度的动作,但他相信白珊瑚会完成的,在一系列动作就要完成的时候。灾难不幸发生在了他的头上。在最高难度一个动作时,一条花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包括其它马)都害怕蛇,白珊瑚一个激灵。娄阿甲被甩了下来,临近死亡是,他让马戏团不要屠宰白珊瑚,马戏团同意了。

白珊瑚成了罪马,他身上背负了一条人命。尽管娄阿甲在临终前已经原谅了它,可它还是无法释怀吧。他从出生到现在,一直都是娄阿甲在它身边,20xx年的友谊,他们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他们是亲人,他们是朋友。白珊瑚终于离开了马戏团,白珊瑚找到娄阿甲的坟,在坟前苦守。最终他变成了一匹野马。

我佩服白珊瑚,动物的情感好真实,喜欢便是喜欢,他可以为了赎罪而苦守坟。我们人又有几个可以做到?动物的情感在我们人身上好难寻找到?说我们不重情义,可我们又不是,只能说我们没有动物真实。没有动物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便是不喜欢的断然。

我喜欢动物,我承认我没动物真实。但我会记住,我会变的。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1

《世说新语》是汉末人物品评发展到必须程度的反映,它的不少故事是取材于魏晋时期作品《语林》、《郭子》、《名士传》等书的。看了《世说新语》就能了解魏晋南北朝时期逸事笔记的资料和形式了。也能够说它是一部魏晋风流故事集,从而起到了名士“教科书”的作用。按冯友兰的一句说法,风流是一种人格美。当然这种人格美是以当时士族的标准来衡量的。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述。

综观全书,能够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经过这些人物形象,能够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经过与华歆的比较,赞扬管宁淡泊名利。

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境好时大家没事,心境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欢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我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齐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

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我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可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必须

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我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世说新语》在艺术上有较高的艺术成就,鲁迅先生曾把它的艺术特色概括为“记言则玄远冷隽,记行则高简瑰奇”。《世说新语》涉及人物有一千五百多个,魏晋两朝的主要人物,都包括在内。它对人物的描述有的重在形貌,有的重在才学,经过独特的言谈举止写出了独特的人物性格,使之气韵生动,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如“王戎有好李,卖恐人得其种,恒钻其核”。仅用了16个字,就写出了王戎贪婪吝啬的本性。

从另一方面谈,《世说新语》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由于魏晋之际品评人物重视仪容辞采的风气较汉末更甚,所以位高名重的官僚,也往往凭只言片语和某个细节来论定一个人的优劣,或据此而援引这个人入官,如“雅量”记载王王旬做桓温的主簿,桓温想提拔他。有一次故意突然骑马冲之,“左右皆宕仆,而王不动,名价于是大重,咸云是公辅器也”。这种测验人的方法上是奇特的,从此得出是“公辅器”的结论,尤其荒.唐。又“文学”篇王衍问阮修:“老庄与圣教同异?”阮回答说:“将无同。”王衍很赏识这“将无同”三个字,即请阮修为椽。这就是着名的“三语椽”的故事。这两个例子足证明当时重容止,言谈的风气之盛。

在虚无、厌世的思想基础上,魏晋士大夫都消极、颓废,或乖僻、放荡,时时流露出生死无常,叹老嗟伤的感慨,饮酒浇愁和养生服药,也成为一种风尚。《世说新语》从很多方面写下了这些资料。“任诞”篇说张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及时一杯酒”;“言语”篇记桓温因见旧时种的柳树长大,哀叹“木犹如此,人何以堪”而流泪,即足以反映当时士大夫的没落、灰色的人生观。此外,《世说新语》还记叙了一些人的优良品质,如荀巨伯的重义轻生救护朋友,周处为民除害、勇于悔过等。全是有意义的小故事。对魏晋统治阶级的凶残、丑恶、奢侈等也做了具体的描述。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2

前几天,文学课上欣赏了曹禺先生的著名话剧《雷雨》,让我感慨颇多。

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最憎恨的人便是周朴园。周朴园——周家的大家长,整起悲剧的源头。作为一个旧社会的资本家,其言行表现出唯利是图和阴险狡诈的性格。在与鲁大海的劳资纠纷中,在与侍萍的爱恨情迷中,都是最好的诠释。当心心念念的侍萍就站在他的面前,他感到的不是喜悦,而是下意识的觉得侍萍是来勒索他的,害怕她来算旧账,担心自己的名誉地位财产会受到威胁。这样一前一后显而易见的态度把他资本家的嘴脸暴露无疑,鲜明的性格跃然纸上。

最让我同情的人是繁漪。曾看过爱情温柔地凋谢,才明白所谓真爱无敌的童话,只不过是当一丝情愫如细草穿沙般掠过心田时,人们彼此心照不宣的谎言。繁漪就是《雷雨》中被伤的最体无完肤的人。在周家这个大庭院里,周朴园一直思念着他的侍萍,虽娶了她,但并没有给她任何关怀,甚至认为她病了,每天要她去房间吃药;周萍——繁漪的所爱,也是她的精神寄托,他一直在为年少时与后母发生关系而懊悔,一直想要摆脱繁漪,不管繁漪是如何的放下身段去求他,甚至愿意与四凤一起分享他,都无法挽留周萍。一个深受封建礼教约束的女子,为了爱情,能够不顾伦理道德,不顾世俗的眼光,勇敢地表达自己的感情,勇敢地追求,这让我非常的佩服,同时也非常的同情,一个女人竟能为了爱情做到如此。曹禺先生曾这样评价:繁漪是一个最动人怜悯的女人,她不悔改,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地踏着艰难的走道,她抓住周萍不放手,想重新燃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因为这条路也引向了死亡。繁漪就像是一朵在夜里悄无声息地绽放的花,冷漠、诡异妖艳,穿过被灼伤的眼睛,直逼进你的灵魂,寻找苦海深处的共鸣。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3

读完憩园,留给我的是一种沉重的气息。是一种对人生的惋惜,对生命的惋惜。事物的发展看似平凡,却怎么也脱不了命运的摆布。憩园里的两家主人,在这里上演的是一曲命运的悲歌。

小说憩园以第一人称我进入憩园的所见所闻所感展开,描述了憩园里前后两家主人的命运,看似不同,却也相同。被同一根命运的绳子所牵引,演绎一场人生的悲剧。是无法摆脱,还是根深蒂固?

小说主人公我进入憩园,便与杨家小少爷相遇。从朋友口中得知,小孩时常进入憩园采摘茶花。也许是好奇,也许是由于同情,便有了我想打探出小孩的遭遇。杨家的命运便再次在此展开。

杨三爷是憩园原先的主人,靠着祖辈遗产过着安闲的日子,吃喝嫖赌,挥霍家产,使家里一日日走入困境。为了钱财,兄弟们商量着要把憩园卖掉,平分祖先遗留的最后家产。此刻的杨老三想要守护这份产业,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他的大儿子留学回来,代替了他在卖公馆的合同上签字。几个月后,憩园便有了新主人。杨三爷的所作所为引起了家里人的不满,大儿子恨他,并以极端的方式对待自己的父亲,言语逼人,处处充满着恨意,最终把父亲赶出家门。妻子恨他,无法原谅他背叛自己,纵容自己的儿子如此对待父亲。唯有小儿子,时刻想着父亲的好,时刻想着要照顾父亲,然而他还小,没有强大的力量去做成这件事,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一段悲情的结束。

杨老三过惯了荣华富贵的日子,在社会上完全没有生存能力,离开了钱的依附,注定是生命的结束。沦为乞丐,住在祠堂,亲人好友不相认,平时靠偷窃维生,最终被抓囚禁,因做不了苦工装病,被送入病房,染上霍乱而死。

杨家小少爷心地善良,但却也是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父母亲吵架,哥哥与父亲反目成仇。自小,他在恨的周围成长着,遭遇着那么多的苦难。他只有一个小小的心愿,就是父亲能够回来,一家人和和气气过日子,然而他的这个小小的心愿也不能够实现。是被什么剥夺的呢?是一个人在祖辈的遗产中丧失了自己所造成的。

憩园的新主人,是小说主人公我的朋友。他是一个爱夸耀的人,有壮志,但却不肯脚踏实地去做,也是在消耗光阴中过日子。他纵然自己的儿子一步步地堕落。因为过于溺爱,导致了儿子最终的死亡。他的儿子小虎,在他前妻家里人的教唆之下,憎恨自己的后娘,不爱学习,经常在外赌钱看戏。拿着父辈的钱,寻欢作乐。可以说小说中的小虎和杨三爷,是同一类型的人物。他们有着同样的命运是不难而言的。

憩园的女主人是一个新式人物,她有一颗悲悯之心,她同情着一切不幸的人,她只希望人间能有温暖与欢乐,哪怕是小说也好,她也希望有一个圆满的结局。然而命运对她也是残酷的,空有着丈夫的爱,却得不到理解,儿子的恨意无法消除,努力做好妻子母亲的角色,却因出身的卑微,让别人瞧不起。她是一个苦情人,在这样的生活禁锢下,她是否又有勇气走出来呢?如果没有,就像巴金先生说的那样,这位好心的女人,将来也会闷死在这个公馆里。

憩园里上演了两家主人的不幸,享受荣华富贵,带来的只是一次次悲惨的命运。贪图安乐,是以生命付出代价。憩园里笼罩着悲哀的气氛。纵使有美丽的庭院,纵使有安宁的环境,也不能让人走出悲哀的命运。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4

:源氏物语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首先《源氏物语》成书于1000年前,那个时候世界上各个国家几无交流,文学发展各自成体。当时的西方正在普遍建立封建制度,宗教运动,也是中世纪的黑暗年代,当时的西方人人自危,疲于求存,几乎没有什么具备影响力的文学作品留下。但是《源氏物语》出现了,紫式部即是开拓者,又到达了一定的高度,填补了公元1000年左右文学史的空白。其次,紫式部写《源氏》的时候正好身处大唐影响后的日本,平安时代女性地位不高,写作用汉字是男性的特权,女性一般多用假名,于是导致我们今天看来即便翻原著也觉得文字晦涩难懂,并且假名文风柔美细腻,语言环境愈发神秘,日本艺术审美趣味中的“物哀”与“幽玄”被书写得淋漓尽致又如隔着重重雾纱见而不得心向往之。据说作为曾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日本文学大家川端康成也是在看过英译本的《源氏物语》后才喜欢上这部作品的,他觉得原著生涩难懂读起来艰难,而英译本却让他感动得要落泪。东瀛民族善于以小见大,世界之大都不过是春之曙夏之夜秋之昏冬之晨,花草鱼虫皆有禅意。而中国深受儒家教义,胸怀世界,民族大义,宇宙苍穹皆为我忧,所以《源氏物语》只源氏公子一人的情仇爱恨便已成巨著,而《红楼梦》则与乱世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余下皆是野狐禅。

第三,紫式部书写《源氏物语》当年,日本妇女并没有权利拥有名字,众人只知作者本姓藤原,“紫”是因书内女主人公紫姬而得名,“式部”是后来以父兄官衔为名以显其身份,才被人称为紫式部,可见当年女性地位之低。但是如同林黛玉一般,紫式部有幸出生于书香家庭,自幼便随父学习汉诗与和歌,熟读中国古代典籍,对白居易的诗有很深的了解与体会。在那样的一个大背景环境下,紫式部以细腻独特的女性视角写下了男权社会上层贵族一夫多妻制下女性悲歌也就可以理解她的无奈与喟叹了。说是女性悲歌,其实主角光源氏也是个可怜人,一生也轮回在无常里,找不到归宿。其母亲虽然深得皇上宠爱但是因为出身低下处处遭人算计,于是在源氏三岁时便不堪凌辱折磨含恨而去。

幼年成长中母亲的缺席导致了源氏一生都在各种女人身上追随母亲的影子。《源氏物语》这本书被很多不了解的人诟病为“大叔推倒萝莉”“萝莉养成计划”“百人斩”其实是与之有很大关系的。用佛洛依德的话来解释就是俄狄浦斯情结,这种情结伴随了源氏一生,儿时的恋母情节没有得到良好的疏导最后才演变的如此花心,也害了所有女子。他追寻了一辈子的真爱,懂得欣赏每个女人的美,不论对方美丑贫富,他都可以为了每一段感情付出所有,痴于女子千娇百媚,醉于女子风情万种,敬于女子博学多思,但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方向,猛一回头,发现紫姬才是自己的真爱,可惜那时紫姬已经香消玉殒。这样的男人放现代不能容忍,但是放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来看,的确没有什么恶感。每一部经典作品都不应被因为一些狭隘的思想而被批判。读源氏物语,能读出日本文化中许多东西——知道世事无常,却又深陷在世间看似繁花似锦的荣华富贵之中,不能自拔,很矛盾纠结的心理。萝莉养成之类的,是情节。看客们看到了源氏养育紫上,最后娶她为妻的圆满剧情。而这个故事最终是个悲剧:源氏年过四十,内心却依然不满足,而迎娶了朱雀帝的三公主之后,紫上发现多年以来自己认为很牢靠幸福的人生,居然什么也不是,自己人生的三观都是源氏教导出来的:女性要美丽温婉有才华,重要的是,要顺从,要能够忍受男权社会给予的一切重压。但是,在三公主的问题上,紫上的世界观完全崩溃。三公主是个呆板的13岁少女缺乏女性风韵,源氏对她不过尔尔。紫上一点也不嫉妒她,但就是这个毫无魅力的少女,居然毫不费力夺走了她拥有的一切。万事,转头空。紫上因此而死。书中,能够“顺从,能够承受男权社会给予女性的一切重压”的女性,才有良好结局,比如用自己的一生去韬光养晦的明石之上,还有玉鬘这样理智的不选择爱情而选择面包的女人。紫上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不顺从,就送掉了性命。胧月夜、六条等等这些反抗了女人都是悲剧。另一方面,书中描写的日本民俗文化、上层贵族丝竹雅乐、平安时代风雅清丽、大唐影响下审美情趣甚至是借用的白居易唐诗造词都能让人感觉到作品的美感。顺便说一句,《源氏物语》因进入西方世界较早,全球翻译语言众多,光是在中国形成影响力的几个译本便有钱稻孙译本、林文月译本和丰子恺译本。个人偏爱更具女性气质的林文月译本,辞藻优美,和歌翻译古风悠然,意境凄清。举个小栗子 源氏欲见空蝉而不得的时候泣不成声写的和歌: 环露痴心仍重逢,岂料啼多袖已朽。 蝉翼单衫缘何弃,寒冬来时哭声哀。 秋去冬来凄心苦,泪眼茫茫生死别。空蝉死后: 蝉衣一袭余香在,睹物怀人亦可怜。 蝉衣凝露重,树密少人知。 似我衫常湿,愁思可告谁? 桐壶更衣的绝命诗: 面临大限悲长别,留恋残生叹命穷。冷露凄风夜,深宫泪满襟。遥怜荒诸上,小草太孤零。 纵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5

最近我读了好多书,其中有《阳关姐姐小书房系列》还有《笑猫日记系列》,但是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班的小童星》一书,因为在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

《我们班的小童星》主要讲了 ” 冬瓜大总统 “ 杨自热喜欢上了 ” 可爱妹妹 “ 王琚,而王琚因为拍了电视剧在班里一举成名。一开始班里的人都十分崇拜王琚。但是渐渐地大家发现王琚变得很骄傲,再也不是以前的那个乖巧王琚了。在一次机会中,一心想做童星的杨自热当上了童话剧的演员,还在导演宁佳心的妈妈口中知道了,娱乐圈是一个险恶的地方,容易给我们伤害,所以我们不要太早进入娱乐圈。

从文中我知道了王琚的确成了个名副其实的小童星让别人崇拜,但是在她当上小童星的路上她也失去了很多,她没有了童真,变的骄傲、虚伪起来,走进了娱乐圈—这个险恶的地方。以前她是一个天真、可爱的人,同学、老师的陪伴、教养下开开心心的成长。而现在她是一个傲慢的人,走上了不正确的路。这让我知道了:原来娱乐圈真的是一个险恶的地方。

读完后我想 : 现在有些学生都想当明星可是,如果我们当上明星的话就会失去童年、童真。我们现在的目标是学习不应该光想着当大明星。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我开始梦想当明星。感觉只要我当上了明星就可以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也不用学习。在以后的时间里我上课的时候没有听进老师的一句话,天天想着当明星。在写作业的时候也在想,而且在夜里我同样在想,让我整夜难眠。到了第二天没精神上课,作业也写得很差。就这样日复一日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像爸爸反映了我不好的情况,晚上我到了家爸爸严肃的训斥了我一顿,我仔细的回想了一下我以前做的事,感觉很对不起爸爸。到了第二天我马上开始认真的听课,然让同桌帮我补课不会的问老师,成绩又升了上去。同学们, 我们要做一个朴实的、平凡的、真正的自己,要知道一念之差可能就会让我们走上错误的路,让我们失去童真、童年,同学们所以我们不要走上错误的路。童年是短暂的,我们要把童年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不要让这短暂的童年也失去。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6

在我生日那天,妈妈送我了一本动物小说——《再被狐狸骗一次》。被别人称为“书呆子”的我,马上就开始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在我的印象里,狐狸就是狡猾的。可当我看了这本书时,却发现狐狸还有好的一面……

在那本书上我知道了,这几年,许多狐狸纷纷从森林搬到城市郊区来居住。对狐狸来说,与人类做邻居有许多好处。城市里老鼠很多,且养的肥肥胖胖,便于捕捉;在垃圾箱里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找到人类吃剩下的精美食品;金雕,猞猁等猛兽不敢靠近人类,这等于说给了狐狸安全保证。在城市郊区有这么多的好处,狐狸当然不请自来了。

刚来到郊区时,狐狸不懂交通规则,乱穿马路,常常惨死在飞驰的车轮下。但很快,狐狸就学会了看红绿灯,走斑马线。他们会耐心的等在路边的树丛里,等到红灯变绿灯时,这才不慌不忙从人行道穿越马路。

有一次,市郊某路口交通指示灯出了故障,红灯一直亮着,迟迟不变成绿灯。两个小时后,交通警闻讯赶来抢修,当排除故障,红灯终于变成绿灯后,让所有在场的交警目瞪口呆的事情发生了——路边冬青树丛里窜出两百多只狐狸,浩浩荡荡穿越马路。这些狐狸已经在路口等了两个多小时了,看不到绿灯,便宁可长时间等待,也不去违反交通规则。真称得上是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了。

同学们,相信你看了以上的报道,一定会为自己或身边的人而感到惭愧吧。是啊,连动物狐狸都能遵守交通规则,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呢?真该好好反思一下了……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7

人生中有许多挫折与失败。有的人选择奋勇向前。有的人,则原路后退。前一种往往是成功人士。因为成功了的人往往有一颗能理解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心。

今日有幸学了一篇文章《顶碗少年》。一位少年上台表演杂技,开头精彩纷呈。我就想是亲身坐在那看杂技表演一样。忽上忽下。突然,碗摔了下来。我担心了起来,他会继续演下去吗?只见少年从容一笑,又重新开始了表演。碗,有一次掉下来了,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他必须会放弃吧!可少年却勇于应对失败,最终成功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愧疚了。想想自我,一遇到难题,就请家长。和顶碗少年相比真是差远了。他从不顾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想完美的结束自我的演出。他做到了,困难再他面前变得渺小,显得微不足道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就是因为在失败、挫折面前顽强不屈,才成就了他们。鲁班曾是学堂里手艺最差劲的孩子,可他却端正态度,不顾别人的嘲笑,成为了木匠祖师。艺术家罗丹考了三次都未考进医师学院,可他不气馁,最终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大学因成绩太差被退学,可正因为他勇于应对困难,才成为人人知晓的作家等等,不胜枚举。瞧瞧,困难再伟人面前丝毫无用。我们也仅有勇于应对困难,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苦尽甘来。在应对挫折时我们应当冷静的处理,平静的对待。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要去顾虑别人说什么。而要注意你心里想什么。愿大家像顶碗少年一样,勇于应对困难战胜它。也仅有这样才能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8

《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让我感慨万端,回味无穷。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一颗爱国心,一段师生情深深地感染着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忆了作者在仙台留学期间的生活,记叙了作者与教师的相识与相处,还有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中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傍晚时分在学跳舞的喧闹。这是鲁迅厌恶不已的,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儿,他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为鲁迅添改讲义,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子裹脚。在这诸多片断中,我看到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遇到这样的教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一文不仅仅只回忆作者与藤野先生之间的师生情,也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由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爱国、救国。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时,他本以为他的梦很美满,预备毕业回来当个伟大的军医,可当他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学医能够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他发现,要想拯救人的灵魂,仅有用文学来当武器。于是开始提倡文艺运动。

我读《藤野先生》所读取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荐轩辕”的报国之心;对于中国人的热爱,对于中国的热爱——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为了拯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从文,而不是以自我个人利益为目标。

我读《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和怀念之情;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住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

《藤野先生》记叙的确实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福尔摩斯探案读后感心得 篇29

这篇课文讲的是外祖母去世了,让我感到时间过得飞快,令人可怕。

“看到鸟儿在天空飞的很快,可是第二天飞过同样的路线时,永远不会是今天”,看到时间过的飞快,我不只是着急,还有悲伤,知道了时间一去不复返后,不愿意白白浪费时间。

“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更快的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里喘气的时候,看到太阳还露着半边脸,我高兴的跳起来,那一天我跑赢了太阳。”这段话里,作者用和太阳赛跑来说明和时间赛跑,因为太阳可以做为时间的象征,太阳每起落一次,时间上也就过去了一天。太阳落山所需的时间是固定不变的,作者平常要在太阳落山之后才能赶到家里,而这一天因为加快了速度,赶在太阳落山前回到了家里,也就说明自己跑赢了时间。

通过这篇课文,让我知道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以后我会更加珍惜时间,努力做好每一件事。

我想起来了自己做事慢吞吞的,我想起来了一句名言‘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让我感到到惭愧。同学们,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我们要爱时间,更要珍惜时间。

我要呼吁人们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就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