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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精选25篇)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精选25篇)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青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

《背影》记写了一个丢了差使的小官吏送儿子北上读书,在火车站送别。在军阀统治的旧中国,这种事情是很平常的,在那黑暗的社会里,即使这种小康之家,也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打击。文章记写了作者家庭的不幸和当时的灰暗世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

这种社会虽然早已不存在了,但记写的情景,对我们今天的读者,尤其是青少年一代,依然有着历史的认识作用。这篇作品把父子之间的真挚感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作者这几句话,不仅告诉了我们《背影》写作的契机,而且说明这篇散文是完全写实的,说不到意境上去。以白描的文字,表现作者的真情实感,是本文取得成功的原因。朱自清对父亲的爱,对父亲的怀念和感激,都在具体的叙述和描写中表现出来。这感情真挚、强烈,又表现得恰到好处,父子间的至情被作者记写得那么动人,激发起读者的共鸣,这怕是《背影》长久不被忘记的原因。

每一次读着这篇<背影>,心中总是怀有感伤.那一个个朴实无华的文字,那一个个历历在目催人泪下的画面,总能激荡起我的心里的那一泓的涟漪.文人的才思我无法企及,但他所要表达的情感,确实是和我无半点隔阂的,我们同有一位慈父,我也一次次看见父亲他的脸庞日渐消瘦,他的眼角的皱纹日渐增多,他的背日渐佝偻,他的身体日见颓唐.父亲也曾费尽周折为我弄些我喜欢的吃食,父亲也曾为了节俭同人讨价还价,我也曾聪明透顶过;暗自取笑父亲的迂,暗自责怪过父亲的多事,暗自抱怨过父亲的"无能"现在想想,实在是那时年少无知,不更事.父亲是少言的,长大了,我才愈加清晰的看到,那是一种不可抗拒的威严,那是一种沉稳的美,那是人间的极致.我时刻在思考着,父亲的没有半点粉饰的伟大是从和学来的,是从我父亲的父亲那耳濡目染?还是真的而立,不惑,知天命这时间的积淀所自然的铸就而成?抑或是与生俱来?这种父性的伟大,无论我走到哪,它的光辉都能照耀到我,无论我身在何地都能感到它的气息,无论我走多远,哪怕天涯海角,都必将为它所包容,为它所感染.父亲永远是我心中的神,他永远是那么高大,那么博爱,那么伟岸.每当我看到我亲爱的父亲越发苍老,总有种难以言传的酸楚萦绕着我,这种感觉随着年龄的增长,不仅没有半点的削减,而且愈演愈烈,每一次他为了我而深夜不能成眠,眼眉不得舒展,那种真切的负罪感,时时并且毫不留情的在我的心头堆砌,有时真的感觉喘息不畅,寝食难安. 我想了很多次,父亲为何能感动并感染我如此之深,而且不用一句言语就牵引着我去模仿,也许答案就是那句话吧,真的是"父爱如山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3

一学期又在紧张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将结束,在这学期我校继续坚持提高老师的业务学习,其中每天的30分钟读书已成为老师学习的一部分。

由于我所带的学科没有晨读,每天早晨吃完饭后便会早早的来到阅览室看自己所喜欢读的杂志。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给人带来很多好处。

有诗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多读书能改变一个人的内在气质。读书多的人,总会给人阳光般的感觉,他们从容淡定、器宇轩昂、心胸开阔、目光远大。

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在这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读的书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学与管理》、《山东教育》、《教学参考》等等,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现在把自己读的好资料全部记录下来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运用。

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今年真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来历,在3月份到临沂考试普通话在最后一题让语言表达自己所喜欢的一本书,我竟然紧张的说了几句话就无语了。事后自己一想每天读的《小学教学参考》不就是很好吗?它告诉我们怎样上课、怎样做一名合格的教师、怎样管理好班级等等。所以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的乐趣。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长期地保持一颗好奇心,处处为孩子们着想,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的益友;书,是人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伙伴。读书能为你开启知识的大门,读书能教给你做人的道理,读书能帮助你提高写作水平,读书能使你获得许多的知识。读书有那么多的好处,生活中少了书,那是多么乏味呀!

让我们一起“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4

生命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而发现的方法除了眼睛观察外,更多的是心灵上的倾听和感悟。从4月18日至24日,我与家中的小朋友一起读了马克—郭士顿先生《只需倾听》这本书,让我又多了一份感知世界的能力——用心倾听。

书,是未知世界的入场券,读书越多,精神就越健壮、越卓拔;读书越多,就越能尽快地远离平庸。“亲子共读”,让父母与孩子贴近了距离,有的时候你可能不明白孩子在想些什么,你总是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们,有的时候同事之间的小摩擦,领导的不理解,你苦恼不知道该如何去处理,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好多的问题是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的,也让我看到了一系列问题将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的办法。

世界销售记录保持着乔 吉拉德说过,“我更愿做一个富于反应的倾听者,说话并不能销售,倾听却可以”。由此可见,倾听精神能更多的解决生活中的一些矛盾。书中谈到倾听是一门边思考边注意的艺术,是对传递来的信息的完全理解,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听别人讲话。很多人一提到沟通就是认为要善于讲话,其实在生活中沟通既包括如何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包括怎样倾听别人意见,这7天的共读时间,让我和小朋友感受到了倾听的魅力,我不会一味的觉得小朋友的想法就是幼稚的,小朋友也会知道要静下心来听大人的意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也是亲子共读给我们带来的。

《只需倾听》告诉我们用心了解对方的感受和情绪,发掘其中有价值的东西。绝大多数人和别人沟通的时候,挂的是高速档。他们说服、鼓励,他们争论、督促。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让对方产生了抗拒心理,但当你倾听、提问,把你听到的话如实反馈给对方,当你这样做得时候,这意料之外的“低速档”将会把他们拉向你,这就是马克—郭士顿的观点。我们都知道在英文中,hear和listen两个都代表着听,但侧重点不同,前者是听到后者是倾听。如果你与别人交流时,全神贯注的听别人讲话,这不仅让别人大受鼓舞,更重要的是双方都受益。

让我们一起倾听,一起去沟通,一起去处理棘手的问题,我们的世界将变成更加的平和宁静,“亲子共读”带给我们的就是这一份宝贵的财富。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5

读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就如同品尝一杯生命的苦酒,于是,迎着春日和煦的阳光写下了这些文字。

在洒满阳光的绿油油的田野上,一位老人,生命布满了疮痍,他牵着牛,眼睛里闪着柔和的光,广阔的'土地就像他袒露的胸膛,他望着牛,夕阳和炊烟,沉浸在一片落日黄昏的景象中,他年轻时曾拥有家财万贯的阔绅子弟,却在赌场上输掉了他全部的家产,结束了他富裕的生活。战火纷飞的年代,他被俘虏,在参军和回家面前,他选择了回家。他有一个外孙,由于疾病和种种事故将老人与他们分开。

这让我感到了生命的滞重、人间的温情,在我们享有生命时,我们应尽努力去维护它,经营它。然而,当生命将要从我们身上剥离时,我们是否真正的了解它的含义呢?生活中的所有悲伤、喜悦、得失,都将老人的生命变得斑驳、沉静和突兀。或许,生命是激情,是力量。可对更多的人而言,生命何尝不是一种承受呢?战争、饥饿、病痛、孤独……

有时候,我们享受给予却不知如何回报;付出却一无所获;渴望诉说却不知如何表达。但是我知道,我们要用全部的生命去爱父母;用全部的执着去爱恋人;用全部的责任去爱孩子;用全部的真诚去爱朋友;用全部的热情去爱每一个生命。我们的生命大概就是如此,它充满着矛盾又好似相互瓦解,一同奔跑相互扶持。在它凄凉的底片上,展示着生命永恒的温度,诠释着炽热的渴望,大概这就是活着。

生活中,也许活着比死亡更痛苦,但他却选择活着,活着就是一种责任,活着就是生命的重新获得,它无任何理由,只是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完成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活着的价值。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6

今天,我读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那是发生在加拿大一个偏僻的农村阿丰利的一所叫绿山墙的农家,农家的主人是一对孤身兄妹,哥哥叫马修,妹妹叫玛丽拉,由于年纪渐渐大起来了,他们想从孤儿院领养一个男孩来当哥哥的帮手从而减轻他的负担。可不料,人家给他们带来的是一个满头红发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爱幻想,一个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闪光的湖”;一条普通的小道,被她称为“情人小径”;一条林阴道,被她叫作“欢乐的雪白之路”……她闯了不少的祸,她对雷切尔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个人)发脾气;在蛋糕里放镇痛剂;把头发染成绿色……她很喜欢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亲密的知心朋友。她学习很勤奋,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顺利地考取了女王学院,一年后就得到了一级教师证书,并获得了奖学金。但她不忍心离开与自己朝夕相处的绿山墙,更为了照顾形单影只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玛丽拉(那时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弃了去大学深造的机会。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安妮是一个乐观、不怕困难、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动。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些同学碰到一点困难或一点不顺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丧气、半途而废了。我们应该学习安妮不怕困难的乐观精神,虽然她先前的命运很凄惨,从三个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长大一点就帮人领小孩,最后到孤儿院,但她对生活仍然充满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东西。有些同学受到了父母、老师、同学及他人的照顾、帮助,但觉得不以为然,觉得是应该得到的照顾、帮助,这种心态是错误的。我们应该学习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欢交朋友,没有忘记别人给她的帮助,特别是当玛丽拉需要她的时候,她义无反顾地留了下来,没有考虑自己的前途。

《绿山墙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动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7

最近,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文中描写的父爱令我深深感动。

这篇散文记述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父亲也失去了工作。当丧事完毕后父亲要谋事了,朱自清也要回去念书了,他们便同行。当朱自清要去车站时,本来父亲准备让茶房陪他去,但父亲临时又改变主意,亲自送朱自清上火车。他父亲又准备买桔子给儿子路上吃,而买桔子要穿过铁轨,父亲人又胖,爬上爬下月台非常艰难,朱自清看着父亲的背影,被父亲的慈爱所感动,眼泪也禁不住流下来了。

我读完后发现朱自清的父亲是多么关爱他啊,当他们到了南京后,父亲原打算找人代为送行,自己去找工作,认为找到工作是最重要的,但朱自清的父亲最后自己亲自送行,担心出远门的孩子。另外,从朱自清的父亲去买桔子的背影这段,也可以看出父亲对儿子真诚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和爱护。

文中尽管没有详细描写父亲的言语和神态,只是多次提到了父亲的“背影”,体现了一个父亲对出远门的孩子放心不下,关切、爱护的心情,以及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之情。

我也有一位慈父,父亲也曾多次费尽周折为我安排生活和学习,有时我考试考砸了,他不但不责怪我,反而安慰我,帮助我查找原因。我每次见到父亲头上渐多的白发,便会想到父亲为我的操劳。我长大了,我才愈加感受到这深深的父爱。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8

夏日午后,一位老人,一头老黄牛,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活着就好。

从骄奢_逸的纨绔子弟到白发苍苍种田为生的老人,从家庭圆满到身边只有老牛相伴,这几十年到底经历了什么,只有福贵知道。

当人们期待着的一件好东西到来的时候,它往往来的既迟缓又艰难,而且它还附带着一切人们在幻想里没有顾及到的现实的灰尘。“鸡养大了变成鹅,鹅养大了变成羊,羊养大了又变成牛,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在福贵的眼里未来的日子总是美好充满希望的,可是现实呢,母亲妻子因病而死,儿子为了救女校长抽血抽死了,女儿产后大出血死了,二喜被两排水泥板夹死了,孙子因为吃了过多的豆子活活撑死……悲剧接踵而至,令人无法喘息。幻想在现实中一次又一次的破灭,最终只剩下一头老牛与福贵相依为命。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没有抱怨,只有希望。

如果福贵在年轻的时候能够珍惜他原有的生活,他的一生又会怎样,福贵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张爱玲曾经说过:“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人间,没有谁可以将日子过的行云流水。但我始终相信,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那些经历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时间永远是旁观者,所有的过程和结果,都需要我们自己承担。”残酷其实是我们宿命的一部分,但残酷和希望从来就是孪生兄弟,生离死别的残酷现实没有将福贵击垮,在大风大浪之后他依旧顽强的活着,为了心中永远不灭的希望。我愿意相信,有一天,福贵会过上好日子。

《活着》本身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朴实平淡的自述,一个平凡人物的一生却蕴含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都让我们感动:始终相信“人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的母亲、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勤劳的凤霞、善良的二喜……生命中最困难的时刻曾经有过他们的陪伴,福贵是幸运的。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生活不易,活着就好。

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了。

两个福贵的脚上都沾满了泥,走去时都微微晃动着身体。笑着,唱着。这日子还得好好过下去……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9

读书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品德,提升一个人的思想,铸造一个人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海洋,读书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它甚至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人生。通过读书,让我们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能,让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通过课外阅读我认识了许多好词、好句,让我的造句能力和写作水平有所提高。读书,让我变得自信。我经常在在课堂上积极举手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朗读课文时声音响亮,读得正确、流利。当我的作文受到老师的表扬或者登上周报时,我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通过读书,我还知道:读书是一种充实人生的艺术,如果长期不读书,就像空心竹子一样,空洞无物。读书是人类最大的财富,经常读书的人,就是在不断地积累财富。

总之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读书,那他在世上就没有意义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0

随着下课铃的响起,我的暑假读书生崖拉开了序幕。

读书是一种享受。《桃花源记》让我徜徉在花海的美好世界,感悟美好的喜悦;《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让我看到友谊的翅膀,感悟真实的情感;《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为你关上门就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淘气包马小跳》的笑声令我久久不能忘怀。在杨红樱笔下,我看到一群调皮孩子的快乐生活及孩子的天真、童真;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后,年幼无知的我才感受到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还有人忍受着贫苦,饥饿。我多么希望化作一个天使,去帮助他们呀!在《笑猫日记》中,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为故事情节而感动、流泪、哈哈大笑,还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于是手捧起一本书,想再次进入书的世界;感受书的快感。

仰望窗口,想着那些舒缓的文字,带着栀子花开的声音,似乎都已融进了生命的各个细胞,成为无法磨灭的记忆。我喜欢它们内敛而伤感的格调,仿佛远处夜空萦绕的夜曲,虽没有太多尖锐的锋芒,却能深深地刺进我的心灵深处。我喜欢它们的明媚与洒脱,仿佛一阵徐徐的清风,虽没有太多的言语,却能散发出激情的光芒。我喜欢它们的豪情、壮志,仿佛一座座泰山,伫立眼前。

夏天的绿叶带着舒舒缓缓的节奏,在风中上下舞动,白云带着一丝黑色印迹在晴空中浮动。草木正随着阳光的增温,而蓬蓬勃勃地生发着。一片“天堂草”出现在我眼前,它除了纯净的绿之外,没有一丝杂草,令我想起《山羊不吃天堂草》中的羊面对这样高贵而诱人的“天堂草”却不肯将头低下。

回忆过去,战马嘶鸣,雄鹰飞旋,飒飒的秋风,如血的残阳。暮然回首,《三国演义》向我们展现了魏、蜀、吴三国鼎立,相互征战争雄,兴衰存亡的历史过程以及众多的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东周列国志》记述了西周末年,到秦始皇统一中国五百多年的历史;《水浒传》描绘了北宋年间一幕幕鲜活的社会历史画卷;《史记》记载了从中国上古开始到西汉时期长达三千年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黑暗中我眼前又出现了诸葛亮期盼而又担忧的目光,又听到了那悲伤苍凉的歌声:飞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还。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1

本文主要讲了父亲到火车站与“我”送别的事情。在火车站,父亲吃力地从月台上爬上爬下去为我买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台笨拙的动作和蹒跚的步伐刻画得十分感人。父亲的背影不仅让“我”,也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亲在踢球,我不慎将球踢进草坪中。父亲转身去拣球,球离他并不远,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隐蔽,当时他就踩上了未盖严的井盖。一条腿陷入井中,井盖翻过来又夹了他的腿。我连忙跑去把他扶起来。这时,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层皮,有的地方还流了血,腿的另一侧被井盖夹红了。我们立即回家,父亲一瘸一拐地行进着,但似乎没有一丝疼痛感。前方有个上坡路,我想上去搀扶他,他却说:“不用了,我没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时箭步如飞的我这时好像比蜗牛走的还慢。

看着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蹒跚的样子和晃来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动,顿时,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伟大的父爱,我为我的父亲而感动,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2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己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老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3

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什么是善恶美丑,学会了怎样做人,而书中的主人公简?爱就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是最令人敬佩的。简?爱的一生悲欢离合,她遭遇了挫折和坎坷,可以说是不幸的,但是她却从不向命运低头,任何困难在她面前都会感到恐惧。

简?爱从小被她的舅妈收养,受尽了她的虐待,而且她舅舅的儿子约翰里德还是一个又胖又大、蛮横无理、猪狗不如的禽兽。他经常无缘无故的打简?爱,但她的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她的野蛮儿子。然而,简?爱是一个顽强的、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的人,她再也忍受不了了,她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畏惧,不顾一切的跟他对打起来,当然,结果可想而知,简?爱受到了她舅妈的惩罚,但她的这次举动足以令约翰胆颤心惊。

简?爱说过这样的一段话,给我的印象很深,也能体现她的性格。她说:“如果大家老是对残酷、不公道的人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家伙就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也就永远也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了打,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我很赞成简的这种说法,因为自尊、自重是做人的最起码要求。

但是海伦?彭斯的观点与简是截然不同的,海伦主张凡事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我觉得海伦的这些话在我们看来是很让人不可理解的,但是她的宽容、忍让以及她那博大的胸怀是令人钦佩的,我们无需去评价她的话,至少我们应从中悟出些什么。我很喜欢海伦的一句话:“我觉得生命太短促了,不值得把它花费在怀恨和记仇上。”只要我们每人都能记住它,多多去理解别人,体谅别人,关心别人,多看到一些美好的事物,乐观的对待生活,我们的生活中一定会充满阳光。我认为罗切斯特先生正是她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的交往是愉快的,他们两人的对话又是耐人寻味的。因为他们各自的性格特点都在那简短的对话中表现的淋漓尽致。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带有幽默感的人,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先生揭露了罗切斯特先生是个有妻之妇的秘密后,简彻底失望了,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他,然而他们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恨和憎恶的冲动。简?爱曾经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他舅妈的,但当她听说里德太太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却忘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里德太太时,简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但是里德太太告诉了她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收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远,过上富日子,所以她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在洛伍德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好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是很令人气愤的,然而简却没有计较这件事,还不住的安慰里德太太,让她把这些事统统忘掉,而且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也没能改变她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然而通过这件事,简?爱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更加高大起来了。简?爱的身上到处都有闪光点,她的善良而又宽容,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当今社会的人所应该学习的。《简?爱》这本书能够照出我们身上的不足,让我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我们有信心、有勇气去面对困难,并且战胜困难,为我们的人生添上绚丽的一笔。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4

初二开学,发了新书,打算预习预习。突然,有一篇文章让我眼前一亮——《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纪实散文。其实我很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如《荷塘月色》,《春》等。读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读了《背影》我深有感触,我好羡慕作者的写作水平,散文中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任何像“爱”一样的字眼,但都因显出父亲对儿子的关心,儿子对父亲的思念。其中有一部分更能证明以上结论,“我要走了,父亲忙不能送我,就让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去,父亲在三嘱咐,可还是不放心,决定自己送我去”这起中的语言都很平常,却让我感 受到父亲对儿子身上的爱。

读完了这篇散文我深有感触,父亲对儿子那无私的爱,儿子对父亲那深深的私念,这不仅让我对当今社会感慨万分。现在这个社会可谓是无奇不有,可对于这无私的爱在那也买不着。朱自清先生能够从父亲买橘子的背影中感受到深深地父爱,而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从微不足道的小事中体会到这无私的爱呢?

其实,在当今社会亲人间的爱是最美好的事,它是最无私的。亲人之间的爱,不需要任何浮夸的词来形容,那行为中的点点滴滴是最好的证明。

《背影》一片充满爱的文章,无论是父亲对儿子的关心,爱护。还是儿子对父亲的感激,思念。这一点滴是对爱最好的诠释。无论爱与被爱,只有你看了才明白。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5

一个满脸消瘦,面带愁容的小贵族,为了心中美丽的达辛尼娅,他爱上了骑士小说……一匹瘦弱的老马-稷南提、一柄生了锈的长矛,一个破了洞的头盔,堂吉诃德带着桑丘开始了他们伟大的出征。可是时代变了,骑士制度早已成为历史,他自然当不成骑士了,于是他只得以幻想来实现当骑士的向往,他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旅店老板当作寨主,把旋转的风车当作巨人,把羊群当作军队,把理发师当作武士,把胜利取得的铜盘当作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把罪犯当作受迫害的绅士……闹了许多的笑话,吃了无数苦头,直到临终前才醒过来。唉,可怜的堂吉诃德!

然而,堂吉诃德又是伟大的。这一点都不矛盾。由理想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调构成的唐吉诃德气质不是每个人都能具有的,这是一种充满实践勇气和内在热情的英雄气质,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怀抱着崇高信念和伟大理想的唐吉诃德式的人物。堂吉诃德敢于追求自己心中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达辛尼娅是只个美丽的梦,但是他努力寻找梦境。她对爱情是忠贞不渝的,即便那只是邻村挤牛奶的姑娘。他有着无比正义的骑士精神,他一心认为这世界需要拯救需要伟大的堂吉诃德。他是那么可笑,内心却又那么认真。

正是堂吉诃德的无能和勇敢,让随同出门行侠的商丘不离不弃。商丘,一个伊壁鸠鲁式的享乐派。朱光潜先生曾经给过他们这样一段评价:一个是满脑子虚幻理想,持长矛和风筝搏斗,以显出骑士威风的堂吉诃德本人,另一个是要从美酒佳肴,高官厚禄中享受人生滋味的商丘。潘沙。他们一个是可笑的理想主义者,一个是实用的理想主义者。但是堂吉诃德属于过去,商丘。潘沙却属于未来。随着资产阶级势力的日渐上升。理想的人就不是堂吉诃德而是商丘……或许说堂吉诃德是聪明中的傻瓜,商丘是傻瓜中的聪明一点也没有错吧。

曾经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讽刺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的摧毁,后来,它却成了行将灭之的骑士阶级的史诗。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6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是通过对主人公许三观一生悲剧的人生经历来折射出那个年代的生存环境。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许玉兰,反映出来的其实是当时的贫穷和愚昧;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也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第四次卖血是因为大跃进带来的灾难,仅仅为了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反映的是大跃进的恶果;第五、六次卖血是为了儿子的前途,让用来讨好儿子的队长,个人认为是自身的贫困和文~影响,以及阶级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卖血,是为了治一乐的病,同样是因为贫穷,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

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关于这一点,有很多种认识,许三观一生都在为生活所迫,那个特定的环境里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从他结婚后到最后一章为止,他都没有为自己卖过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饱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后的一次,或许是悲剧的一种回归,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体现,是社会对人影响的体现。

主人公许三观本就是一个矛盾的复合体。从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个时代的一段历史。许三观的生活艰苦,不是他一个人的艰苦,是当时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的生活艰苦的一种典型体现。也体现出作者对百姓疾苦的关心。

就全篇来看,小说的写作手法并不是很细腻的那种类型,语言贴近生活,短句较多,生活化语言较多。一些细节描写也是相当的出色,如最后许三观老了,血头不要他的血了,他‘“ 许三观开始哭了,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走过去,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泪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脚在往前走,他的眼泪在往下流。他的头抬着。他的胸也挺着,他的腿迈出去时坚强有力,他的胳膊甩动时也是毫不迟疑,可是他脸上充满了悲伤。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一段描写将许三观的伤痛描写到读者的内心深处。又如最后许三观连续要三份炒猪肝的描写,体现了主人公简单的生活愿望,他从来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动不动就要为家里的灾祸去卖血,最后只想美美的吃一顿,仅此而已。

虽然也有一些少儿不宜的内容,但是总体上来看本书还是很有价值的。至少证明了余华作为一个成功的作家,心里装的,是天下。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7

很久之前,有这么一个年代,它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会充满着贫瘠和现实。现实到你得靠卖血来维持你的生活,许三观就来自那个年代。

在许三观的一生中,几乎许多重要的时间都有着卖血的场景。他娶许玉兰用的是卖血的钱,去胜利饭店吃饭用的也是卖血白钱,给林芬芳买慰问品也是用卖血的钱,可以说,卖血对许三观来说是一棵摇钱树。

许三观卖血也系着整个家,每当这个家到危亡之中,必须用钱时,许三观就会义无反顾的去卖血赚钱,一乐打伤人,二乐办酒菜都是用许三观卖血得来的钱,可以说,卖血是许三观的救命稻草。

但这并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着剧毒的救命稻草。当他睁睁的看到根龙卖完血后就倒下了,他明白了卖血会带来什么后果,他开始能不卖血就不卖血,真的应了许玉兰的话:“卖血就是卖命呀!”。

但是他仍旧没办法放下卖血这个方法。在小说里,许三观的大儿子许一乐病了,他们家沒办法支付这笔医疗费,于是,许三观不得不又去卖血。

这次不同往常,因为这次是一次最长,也是最艰难的一次。他隔一站就卖一次血,他身体都快承受不了这样的透支了,他还在继续,他完全可以借一乐不是他亲生的理由而将一乐扔下不管,但他没有,他爱着一乐,这次,许三观的血里饱含着浓浓的的父爱。

当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没人要了时,他该有多伤心。没法卖血也就意味着他失去了支撑这个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着他用卖血钱养活的家人。也许,不卖血的他才是最快乐的。

在路人眼中,许三观的血从珍贵、宝贵再到没有,但在许三观家人的眼中,许三观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东西,它曾像一颗顶天大树,将整个家撑起。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8

-------小人物,大时代

其实,读到文中许三观背着一乐去吃阳春面时,目光在那段上‘驻足’了好久。回忆起数年前看见的一个场景,一条街头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树,泛着昏黄的路灯下,映出了那位父亲脸上丝丝皱纹与额头上几根微微发白的发丝,父亲的背上是一个正熟睡的孩子,父亲小心翼翼使步子尽量平稳······

在我们看来这个场景是父爱,可许三观呢,他背着只是一个被他养了九年却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的一乐,他的爱已超过了血缘之亲。如果是今天这个时代,试问有谁会像许三观一样做了九年的“乌龟”却还选择继续养一乐,又有谁会容忍这种事发生?可许三观,他没有说不要一乐,没有骂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对待他。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辉吧!人,性本善!一乐刚开始离家出走时,许三观其实表现的不担心,甚至还很气氛,这很正常,他不过是心里有气,不甘罢了。谁会让他最喜欢的儿子却是别人的。他曾经整夜整夜地照顾一乐,最疼的也是一乐。可天黑之后,他也着急起来,已经养了十一年的儿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儿子又能怎样,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该变成亲人了,更何况许三观还是看着一乐一天天长大的人。在他那责骂中,我们能听出他的担心,他的心疼,在他满含爱意的责骂中,渐渐走回了胜利饭店。

整体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他只是一个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个大英雄。

小人物

许三观,他,不过是一位最底层,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罢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坚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观”—— “良心观、婚姻观、平等观”。作为一个小市民,他没有远大理想,唯一的愿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爱、有亲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狭隘、有错误。他一生都很苦,甚至习惯了苦难,还会自己年老无法卖血而痛苦。

良心观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尽管他恨何小勇,很坚决地不同意一乐去叫魂,可他还是说“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说,其实他很无私,为给孩子改善伙食去卖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多么朴实的话,他所求的其实很简单!

当一乐病了,急需用钱时,他一次又一次地为了救一乐而不顾生命去卖血,并不会在一乐危急时,去想他不是我的儿子,去想该不该去救他,也许这就是他的“良心观”,至少他救了一乐,救了一条命,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观

许三观,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观”,当他决定和许玉兰结婚的那一刻起,已经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责任。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婚姻一开始未必是因为爱情,但是随着彼此的付出他们之间不仅有了那难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爱。还记得在他们家闹粮荒的时候,那时候他们家几乎没有粮食了,可是就在那个时候许玉兰还记得许三观的生日,并且还在他生日那天特地为一家人熬了一锅加糖的稍稠一点儿的粥。小小的举动但却满是温暖,在那个饥荒年代人们很难还能想到别人,就连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着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没那个心来为家人过生日,可是许玉兰却不是这样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爱着许三观的,也许刚结婚的时候她并不是深爱着这个男人,可是经过了那么多后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男人!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想玉兰对许三观这样的爱,许三观是深有感触的,而且我相信正是这样的朴实才让他们的爱情更加的坚固。在我眼里那种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这样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长的。就像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样彼此心中都想着对方,彼此都为对方着想。我相信只有这样的爱情才能真正的经得起考验!

他们两人共同努力,一起走过饥荒,走过水灾,走过彼此最艰难的时刻。他们有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对彼此的关心照顾,他们有着一种最朴实、真诚的爱情,不需要过多现在浪漫的语言。在那个时代,他们没有争吵完就分开,没有因苦难而各顾各。

平等观

许三观,他有自己坚守的原则,有与妻子的朴实的爱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观”。当他知道一乐的事之后,他认为妻子犯了错,所以在那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在享受,而没有干活,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当他了林芬芳后,也是为了使妻子平等(当然,这并不是他自愿的。)许玉兰神气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纺的线衣,与邻居们聊天,而这时许三观却在家里做饭。但没多久,他又不干了,他认为许玉兰的错误比他严重,又不平等了。

大时代

在文化~时期,社会处于一片混乱,早已没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没有了错与对,那个年代,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文化~,大字报等等。物质,精神都极度匮乏。反正毛主席说的就是真理,反对毛主席的就应该被。所以有一些人就借着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儿。而且有一些人也借此打击报复,因此有很多无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许玉兰正是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员。但最令我感到的还是当许玉兰被诬陷遭时,许三观并没有不要许玉兰,他亲自去给他送饭,看到他有一阵一阵的难受,在人群前他装作不给她吃好饭,也算在她的样子,实际上却为她做了红烧肉,而许玉兰还要省下肉给孩子们吃。他想着她,她还想着孩子们。多么和谐温馨的一家!这在当时也是最难得的吧!

也许时过境迁,多年后,无意中回想起这个朴实的故事,还会被感动,亦或是有不同于现在的感受吧!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19

一个农舍,(书中的绿山墙农舍)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叫“安妮·雪莉”,是个天真、可爱的孩子。

我在这本书里第一次“遇见”安妮,对她并没有半点好感,倒觉得她令人厌恶。因为她的那张嘴一路上几乎没停过。而且在当时的我看来,她讲的都是些废话。书中有段话这样写道:“马修就像大部分沉默寡言的人一样,喜欢听那些能言善辩的人说话。如果对方只是要他做一个听众,他是绝对不会拒绝的。”我虽说不像马修那样沉默寡言,但也不很爱说话,特别是以前。这句话说得对,但有时并不是这样,就像当时我捧着书看安妮说的整整几页话时。不过,身临其境也许会比当时的感觉要好些。

但是,事实证明,我对安妮的第一印象并不完全正确。书看到一半不到时,我已习惯了安妮的“唠叨”,那充满幻想的语言。我觉得她很可爱。安妮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有一个强劲的对手——吉尔巴德·布赖森。吉尔巴德学习也很好,但却因为一开始嘲笑安妮的红头发,两人为敌,但最终化解恩怨,成为好友。但吉尔巴德曾经向安妮道歉过好几次,都没有得到原谅。安妮觉得他狠狠地伤害了自己的自尊。由此看来,安妮也是个固执、有个性的人。

安妮虽然十分可爱,但我特别不喜欢她的虚荣心。我承认,人都有虚荣心,我也有,但安妮把虚荣看的很重。就拿上面和吉尔巴德的事来说。吉尔巴德不过开个玩笑而已,安妮却觉得被伤害了自尊!我不理解,觉得太夸张了。安妮虽然有缺点,但还是令人喜爱。她说的话总透着纯真。虽然许多人觉得安妮是个怪孩子,但她的许多话并不缺少道理。安妮最擅长天马星空的想象,论想象力,没人能超过她。她几乎每分钟里都能幻想。这也是她的一大可爱之处。

被世人称为“红头发安妮”的安妮,小脑袋里冒出的各种念头,现出的各种幻想都令人感受到她的纯真。这本书也给了我很多幻想的机会。我也被这本书和安妮深深地感染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0

我从小就爱看书,每天必看书。书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在我孤单的时候它陪伴着我。黑夜,在我最孤单的时候也是它在默默伴随着我,陪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无眠之夜,所以我彻彻底底地成了书的忠实粉丝。每次出去的时候,都要带回来几本有趣的课外书,岂今为止,我家的书数量较多,在这么多的课外读物当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这次暑假看的《单翼天使不孤单》。

书中叙述了一位名叫张小伟的优秀学生,他是一个失去父亲,性格内向的小男孩。他的内心是一口永远没有底的深井,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心底始终暗藏着悲伤,孤独、忧伤的他时常想起自己的父亲。他尽力表现的很乖巧,确实想让老师喜欢他,因为他要演饰自己挥之不去的悲伤,他渴望和睦,幸福。

是班上新来的胡老师,让他抹去、擦掉了自己的抑郁,变得开朗起来,让他觉得即使不显得那么乖巧,也能获得别人的关心与爱护。他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知,自己的周围有很多像自己一样的“单翼天使”。他表面上很懂事、早熟,可这却是他最虚伪最无奈的一面,渐渐的,张小伟知道,“单翼天使”只有互相“拥抱”才可以在天空中更好地飞翔.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不管自己是否是一位失去单翼的孩子,家和父母永远是我们的港湾,永远给我们数不尽的温暖。不要因为自己是“单翼天使”,从而感到深深的自卑与伤感。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人在默默地关心、支持着你;有人一直在做你心中的“太阳花”,给你希望与自信,让你去追寻、实现理想;有人在向你伸出最温暖的臂膀。等待着你的是美好的明天……

正因如此,我们才更要展现自己最阳光、无瑕的一面,与周围的伙伴更好地相处在一起。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1

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2

这个暑假,我读了世界作家海伦.凯勒写的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带给我了极大的震撼。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的孩子,她在很小就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让她的生活充满着悲凉和黑暗,但她并不自卑,因为她有一位非常爱她的老师---沙利文老师,她改变了海伦的一生,使她考进了世界最棒的哈弗大学,使她的一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海伦虽然是个盲聋人,但她仍然喜爱学习和看书。书中写到,海伦每天都会向沙利老师学习10个手语动作,这对于一个眼睛看不见,想学会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海伦一点也没想过要放弃,在沙利文老师一遍又一遍的耐心教导下,她一直坚持不懈,努力学,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学完了所有的手语动作,并且可以和别人准确对话,那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海伦不仅可以对话,还可以看书呢!她每天晚上都会“看”书,她的看书并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手来摸着看,她掌握着几万个生字的手感,可以用手摸着进行看书,海伦是有多么的刻苦啊,才能掌握了这么多生字的手感啊!她整整花了三年多的时间,并且还要记住一些结构差不多的生字,连我们这些身体健全的人用眼看都会读错,何况她呢!我打心眼里佩服海伦您。

想到自己平时要是腿摔破皮了,就会叫苦不迭,走路也不肯走了,要父母抱着或者背着才能出行。要是我的眼睛瞎了,耳朵也聋了,那我肯定是无法生活下去的,读了海伦的的故事,我真是很惭愧,我要向她学习,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自从苦寒来”这就是大家心目中的海伦。她靠着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将自己从困境中带了出来,考进了大家都梦寐以求的大学,还成为了世界伟大的作家,海伦.凯勒我真敬佩您!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3

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起来能很快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亲,那种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忆自己的父亲的背影,那种曾经面临分离的无奈和无可奈何的表情,那种永远也读不懂不可言状的矛盾心情。一个父亲的爱,就是这样,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报,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读了朱自清的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个道理,我们作为教师教学生读文章、写文章就是要教育他们怎么做人,学习语文就是让人更加懂得如何表达做人的道理,我们一辈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谛吗?这些也许是说给自己听的,但我更想让自己的学生懂得这些道理。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4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不明白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文化 大 革 命……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此刻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仿佛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这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明白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那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明白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搞笑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似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那里流着谁的眼泪呢。

原来,《活着》便是的幸运,亦是的勇气。

讲述《背影》的读书体会 篇25

上学期本着练习英语的目的艰难地读了三章左右的英文,放寒假回来因为耐心有限又找了中文版来读,这样一本书,读起来感觉没有什么目的性,作者看似忙碌地在叙述这个家族的故事,再加上奇幻的,甚至有些奇异的想象,总是很有画面感,脑中不停地闪过一幅幅插图。在这样的想象里,短短一百年似乎描绘了太多的东西,比如数次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带给马贡多的变化,带给人们的变化。特别是读到火车来到马贡多,带来的各种近现代工业文明的成果,莫名地使我想起了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地表演,那种文字描述的忙乱和新兴事物拔地而起的迅猛如出一辙。(奥运会开幕式烟囱拔地而起,旧时代的农夫被赶走那一段)

全书的内容真的很丰富,虽然我一直不喜欢一本小说带有太多的东西,但《百年孤独》给我的感觉完全不同,就像作者在说:“嘿,我也不想写这么多,所以我们还是一笔带过吧”,作者平静地在讲故事,却已让人浮想联翩,这些东西不是作者强安上去的,而是故事本来就有的,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世界里的故事。

因为前面读了两次,这样关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的故事就很有印象,他能自己经过研究发现地球是圆的,他的冒险精神和专研精神让人记忆深刻。在不知道整个故事的脉络的时候,我以为他会被隔离在文明的边缘,我就对旁的人讲,这样一个人若是在适当的环境里(和科技发展接轨的环境里),必定是科学研究之奇才。后来慢慢读下去,百味陈杂,对他的评价就是他死的时候有人说的那句:“我来参加国王的葬礼!”,他的确是这个孤族的国王。

说到孤独,叔本华说:”人生的空虚不在于人的孤独,而在于心的寂寞“,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都是这样,辗转反侧,都没有一个人得到内心的充实(可能第四代里的蕾梅黛丝是个例外,这里我没看懂)

读这本书,我感觉不用带着主观的色彩去读,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发光的地方,但同样又没有人是完人,可怜、可悲、可敬、可叹,可是你又没有时间去感叹,作者拖着你一路小跑,于是你看他们的故事,时光在字间穿梭,这样一个人的形象会在你的心理不断地完善起来,但同时你又看不清楚,看不真切。这也许是我阅历不够的原因吧,所以说:似懂非懂,还得交给时间来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