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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9篇)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

苏霍姆林斯基是前苏联教育思想的集大成者,是当代出类拔萃的伟大教育实践家和理论家。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9篇)

《苏霍姆林斯基选集》是他一生心血筑就的纪念碑。人们在这纪念碑面前,可以玲听到许多烩炙人口的有益教诲;可以汲取到许多用来丰富和指导自己工作的理论和经验;它可以作为一面如何做人的镜子,给人以启迪;它更是一部全面培养人的教科书、素质教育的教科书,给人以借鉴。

读了这本书,就好象有一股清泉不断冲击着我的头脑,让我的思想在不断的撞击中反复锤炼,去腐存新。在读书时,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掩卷沉思,对照书中的例子,反思自己平时的教育行为,在不断的对比与学习中,我常常为苏霍姆林斯基为了学生成长不惜余力的精神而感动,也为自己在教育活动中对学生的毛躁与教育方法的粗糙深感羞愧。

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苏霍姆林斯基那光辉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我们来说,丝毫不显过时。苏霍姆林斯基不愧为伟大的教育理论大师,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好象与教师面对面地交流一样,读完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本书一开始就提出了值得教师深思的问题:“为什么在一年级就开始出现落伍的,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而到了二、三年级甚至有落伍得无可救药的学生呢?”是这些学生太笨,是他们上课不专心听讲,还是从教师自身寻找原因?

因为曾经遇到过这样的学生,所以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作为教育者,我们是否做到了教育的公平性?是否做到了面向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学生再幼稚,也有他个人的思想和情操,有他独特的思维和心灵。他们不是我们恩赐或施展个人魅力的对象,更不是等待我们塑造的苍白魂灵。我们应该多一份关爱,多洒一些阳光给那些“落伍”得“无药可救”的后劲生。苏霍姆林斯基曾提到,对那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走到他们跟前,看看他们有什么困难,提出专门为他们准备的习题。学习差的学生脑力劳动的效果如何,不能要他们光听别的学生流利的回答,记黑板上的内容,而要设法使他们独立思考,因为思考的过程已经包含对知识因素的利用。要促使他们在每一节课上,在脑力劳动中哪怕获得一点点进步也好。

反思自己的教学行为,我身感汗颜。对于那些学困生,我为他们又做了些什么呢?今后一定要对他们格外关注,因为他们同样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天使,我们没有理由忽略他们的存在。造成他们不“可爱”的原因是因为我缺少教育素养的过错。而苏霍姆林斯基在《教师的教育素养》中恰恰提到,提高教师教育素养的主要途径是读书,读书,再读书,读书是教师的精神需要。而我呢,大部分时间忙于备课,上课,批改作业,有多少时间煞有其事地捧着教育名著或教育杂志阅读呢?所以今后,我要象要求学生那样要求自己: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可以说这是一本让我百看不厌的一本书,也可以说从来没有像这样一本书深深打动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苏联当代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是一位具有30多年教育实践经验的教育理论家。在这本书中他每谈一个问题,既有生动的现实作为事例,又有精辟的理论给予合理的分析,是一本非常好的教育名著。

书中告诉教师:教学并不是机械的把知识从教师的头脑里疏导到学生的头脑里,这是一种极其复杂的道德关系,在这种关系里起主导的决定性作用的特征,就是培养儿童的荣誉感和自尊感。我们教师的任务就在于,要敏锐而巧妙的、坚持不懈而严格要求的培植儿童的智力和道德力量。帮助儿童把学习看做一种要求做出很大努力地劳动,这种劳动只有在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困难而取得成果的时候才是愉快的。在此他又给孩子划分三个阶梯:做出自己的努力,靠劳动取得成果,享受到脑力劳动的欢乐。我们教师可以据此评价学生,让学生感觉到热爱劳动的乐趣,让孩子的一生中都在追求“我比今天知道的多”的不可动摇的愿望。从此我们可以正确的评价学生,让孩子拥有一个正确的道德观。

他还告诉我们让孩子学会在集体中交往,因为“唯一真正的美是人与人交往的美”。

是呀,一个人将成为怎样的人,这里有赖于他与人交往中的表现,有赖于这种交往会激起他什么养的思想,以及这种交往会把他的知趣引向何方。他为了培养孩子的交往能力,让孩子去发现美,他和孩子们把一些地方称之为“童话角”、“美丽角”。让孩子在那里体验美、感知美、发现美。因为这样孩子才会有美的心灵,才会用美去对待他人。回想我们的教育确实也注意到此方面,但我们与作者却不能同比。反思之,不由让自己又充满力量前进、

可以说这边儿本书的点点滴滴都存在着教育,可以说读它可以排解烦恼,可以指点迷津;在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予以帮助,让每个人充满信心……所以我会反复读之。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3

最近,我有幸拜读了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选集。这是一部论文集,涉及内容很广,既有德育﹑公民教育﹑理想教育方面的论文,也有劳动教育﹑情感教育﹑语言教育﹑自我教育等方面的论文;有论述学校教育的论文,也有论及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以及各种教育有机结合的论文。可以说,这是苏霍姆林斯基多年教育心得的结晶。在书中,他从多角度谈了教师﹑家庭﹑社会对学生成长的多方面影响,既有对成功做法的赞扬鼓励,也有对学校和社会错误行为的严厉批判。

瓦·阿·苏霍姆林斯基(1918-1970),前苏联著名教育实践家和教育理论家。他从17岁即开始投身教育工作,直到逝世,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苏霍姆林斯基在从事学校实际工作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教育理论问题的研究,《给教师的一百条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巴甫雷什中学》《公民的诞生》《失去的一天》和《给女儿的信》《学生的精神世界》《致女儿的一封信》《我不是最弱小的》等教育专著都收在《苏霍姆林斯基选集》里。

苏霍姆林斯基在该选集中从多角度论述了教育目的,提出了“培养共产主义建设者”、“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聪明的人”、“幸福的人”、“合格的公民”等等。其中最集中的也最深刻的一个观点是要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全面和谐发展的人,社会进步的积极参与者。”而培养这种人需要实现全面发展的教育任务,即应使“智育、体育、德育、劳动教育和审美教育深入地相互渗透和相互交织在一起,使这几个方面的教育呈现现个统一的完整的过程”。关于德育,他明确指出,“和谐全面发展的核心是高尚的道德”。他特别强调要使学生具有丰富的精神生活和精神需要,认为“精神空虚是人的最可怕的灾难”。要求教师和家长尊重儿童的人格,全面关心儿童。他说:“如果有人问我,生活中什么是最主要的呢?我可以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爱孩子’。”他提出了“要让每个学生都抬起头来走路”的主张,并努力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让学校的墙壁也说话”。他同时指出爱不等于无原则的溺爱,应该用严格的纪律和道德规范去要求儿童,并注重通过集体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

是啊,我们的学生是一本丰富的书,是一个多彩的世界,是一具活泼的生命体,每个人的成长都是独一无二的,作为教师必须爱他的学生,相信他的学生,尊重他的学生,把学生真正当成学习的主人,这样才能发挥学生巨大的学习潜能,培养他们无限的创新能力。

读了这部专著,就好象有一股清泉不断冲击着我的头脑,让我的思想在不断的撞击中反复锤炼,去腐存新。在读书时,我常常情不自禁地掩卷沉思,对照书中的例子,反思自己平时的教育行为,在不断的对比与学习中,我常常为苏霍姆林斯基为了学生成长不惜余力的精神而感动。他对学生充满了无限的爱,而他的这爱,来自于他的人格的魅力;来自于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坚毅的奋斗精神;来自于虚怀若谷,刻苦学习,顽强拼搏,不断求实、不断创新的精神;来自于勇攀科学高峰,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就,不断否定自己,超越自己,在教学中实践活动中不断充实、完善和发展自我的顽强毅力。

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是丰富多彩的,我作为一名教师所学习所要做的也是丰富多彩的。教育之路漫漫而修远,让我们怀揣一颗对教育、对学生真挚的心,在实践中慢慢解读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理念,相信经过我们不懈地努力,教育的明天更美好!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4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书,它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令人费解。但当我们读完它,却可以感受到作者的思想及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小说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作者的想象力在驰骋翱翔:荒诞不经的传说,具体的村镇生活,比拟与影射,细腻的景物描写,都像新闻报导一样准确地再现出来。使读者也随之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孤独是人性中最瑰丽的色彩,星索是夜空中永恒的诗;《百年孤独》的成功之处在于,他艺术而有力地展现了贯穿于整个人类心灵史的深刻而瑰丽的孤独感。

作者是通过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括弄的正确途径。他把读者引入到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不仅让你感受许多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也让你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

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小说所展示的,是一个建立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重复循环的象征框架中的现代神话。时间的轮回重复,使小说隐含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循环怪圈,所有的人与事都镶嵌于这些怪圈中,小说也就成了一个魔幻的世界。

一提到魔幻境界,即使所谈及的是一部现代小说,人们也会很自然地联想到精灵、月光和光滑的山脉。除了矮人和仙女外,人们还会联想到神奇的业绩等,但不会联想到太多的幽默,几乎绝不会联想到性。这种观念看来似乎是要完全忘却世俗生活。至少,这就是关于魔幻境界的一个设想。马尔克斯显然持不同的看法。在《百年孤独》中,他创造了一个无所不包的魔幻世界。这个世界充满了谎言与说谎者,然而同时又非常现实。在这部小说中,恋人们可以将彼此理想化为脱离肉体的灵魂,可以在吊床里愉快地嚎叫,或者,浑身涂满了梨酱,赤luo着滚到前廊上去。主人公可以穿越丛林,作堂吉诃德式的历险,尽管他永远也无法达到他的目标,然而描绘其惊险经历的语言却充满了辛辣的讽刺:“远征的人们脑海里充满了对于原罪以前的潮湿而寂静的天堂的最古老的回忆。他们的靴子陷进沼泽,他们用大刀砍烂血色的百合和金色的蝾螈。”“一周过去了,他们几乎没讲一句话,像梦游人似地穿过一个悲哀的世界,只能见到发光的昆虫微弱的光亮,他们的肺里充满了令人窒息的血腥的味道。”

这就是一个了解世俗生活的诗人的语言,他不认为尘世生活是幻想家的敌人,他对它毫无畏惧。

马尔克斯创造了一个连续统一体,一张相互关联的关系网。不管一些细节如何奇特与怪诞,小说更为重要的效果是表现热烈的兴致、健康的幽默感,乃至理性与同情。然而,小说的一切悲惨结局皆源于马孔多居民的落后、愚昧。他们不是面向过去,追怀昔日的宁静与淡薄,就是关在小屋里,沉湎于毫无意义的“制小金鱼”、“织裹尸布”“修破门窗”“洗澡”等等。因此,他们只能等待着“猪尾巴”的重现。所以,人呢,应不断的去“文明”自己!

在人类走向深渊的那一天,我们最后的子孙在最后一刻会明白:

一切会随风而逝,无影无踪,而我们只是“没有意义”的代名词。也许有人看不懂这本书,因为这不仅需要文学素养,还需要对拉丁美洲历史的了解。看似荒诞的一个家族其实正折射出了拉丁美洲的历史。这一个家族的孤独与苦难也正是拉丁美洲人民的病苦与血泪。当你真正了解那一段历史,你会发现《百年孤独》是一本透过哈哈镜的折射的南美洲史诗,他所揭出的不是单纯的生活,而是表层下面一些更深刻的东西,不被理解的人,无法联合的力量。这种孤僻贯穿了这本书。正如书中最后所说,“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出现第二次了。”这正是作者对自己的出生地的希望或应说是绝望。

这也是一部极具现实批判意义的小说。我不知道作者描写布恩地亚家族的时候有没有一丝同情。我看这一切的时候只替他们感到可悲。他们七代人没有一个人懂得爱,最后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爱的结晶,却是整个家族的毁灭。这些带有真实性的夸张,读来不免让人陷入深思。也就觉得作品充满了无限的凄凉。

读完全书,你会被这种悲观的念头击溃,会傻傻的想人生就是这样,一切的命运都无法改变,难道这样就不要活了吗?人生的意义何在?如何能摆脱这宿命的孤独?心口像压了块石头,好像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我需要面对阳光来证明自己其实刚才只是做了一声恶梦。虽然走出去了,却分不清是上午不是下午,但仍觉得很幸运,真的是一种解脱,以恶梦中惊醒,一种逃离死境的庆幸,一种动后余生的喜悦。孤独成了这个家族的微记,如同他们血液中固有的险,冲动,勇敢和不屈,深吸一口气,拍拍胸脯为自己的庆幸感到喜悦,百年孤独注定一辈子的孤单,虽然现实生活有许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还是坦然面对,想想伟大的哲学家,想想那些功成名就的人,或想想身边比我们更艰难的人,我们那些小孤独就随时即逝吧!

一部《百年孤独》是一本人类心灵孤独的苦难史。人类从清澈透明的原始状态,在可见的最表层得到进化和发展,但是,在心灵的深处,人们永远处于苦难状态。这正如马贡多的历史一样,无论他们从多么原始的透明或者多么神秘的鸿荒,经过无数的战乱争纷,步履沉重地推动历史的车轮不断前进,但是,马贡多的面纱依然神秘,布雷地亚家族也依然孤独。

当天空静下来的时候,星索才是空中一篇美丽的诗,有时间多去旅旅游,去外面走走,顺便谈谈感情,好让自己忙起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摆脱所谓的孤独带来的伤害,一个人胡思乱想是没有多少意义的,面向尘世也好,面向个人的编织华丽的草棚也好,只不过我们都是想办法让自己和身边的人过得更好些,如果你不能让身边的大多数事物喜欢你,那你的独特的人格也是没有意义的,我本着朴素的心,想着怎么描绘朴素的事物,还是很开心!

孤独,从有人类开始有一直存在,人是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拒绝与他人交流,一味地闭关自守,那他所要面对的将是永远的孤独,蒙昧的误解……也有人说,要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寻找自己,了解自己。可是,在空虚、黑暗而闭塞的世界里又怎么能真正的看清自己呢!有的也许只是胡思乱想与昏眩的错位和莫名的猜忌……

交流,使我们可以融入到社会,沟通使我们与身边的朋友、同事融洽、快乐的生活工作在一起。家人亲缘之间交流与沟通更为重要,血脉在交流和沟通中才越发地浓厚。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不同和“代沟”一词的不断夸大,可交流的人际越来越小,交流和沟通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处,不仅是思想与意见的交换,更是生活与情感的交流。对我们事业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当然在交流中也许会因为生活成长环境的迵异,对待事物的角度,对事物的理解,人生阅历的不同而难以达成共识,但这正是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合作共进、不断提高之际。最低限度,我们不奢求他人接受与否,但至少可以互相理解,这样人与人之间才会除却隔阂,社会才会更和谐,事业才能腾飞!

有了孤独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守着孤独不肯放手,一直孤独也就真的成了百年孤独。坦然的面对生活中的一切,一切总会过去,相信自己,阳光总在风雨后!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5

《爱的教育》的作者为意大利的亚米契斯,本文写作特点为:采用日记的形式叙述可本文。

本文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建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肺腑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医院的天使”。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父亲到法国做工,前天回意大利。在那不勒斯市下船后突然生病,因此住进了医院。一面写信给他妻子,告诉她自己已经回国,及因生病入院的事。妻子得信后虽然担心,但因为有一个儿子正在病着,还有着正在哺乳的小儿,不能分身,不得叫大儿子到往看望父亲。孩子在医院却一直照顾着一个外人,最后不但不和真正的父亲回家,却要坚持照顾着那陌生人。

爱自己的亲人是应该的,也是容易的,但如果一个人只懂得爱自己的家人,除了家人之外的人一概不爱,那他就是一个可悲的人,他并不真正明白爱。然而又有多少人真的去感受去学习那种爱呢?! 再请回过头看看现实,这世界上并非充满着爱,穷人对富人,许多都是将真正的爱看作是一种奢侈品,而将金钱、利益至上的人。

我认为《爱的教育》虽然讲的是情感教育,却洋溢着对生活,对大自然的热爱,充满乐观向上的精神。在阅读时好似把我带入了广阔的社会中去,它真是让我懂得了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每个故事都讲述了那些朋友的友谊和宁肯牺牲自己的高贵品质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少年儿童。爱可以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6

告诉你们,通过诵读经典诗文,我走进了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我知道了什么是儒家风范,什么是道家精髓,什么是千古美文……“经典”虽然看上去年纪一大吧,其实火力旺盛的很。他流传了千百年,从“人之初,性本善”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由“道,可道,非常道”至“天将降大任与斯也”,从《归去来兮辞》到《兰亭集序》都熠熠地展示着它博大精深的魅力。

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天天挂在我口中。那就是许多人行走,他们之中必然有我的老师。这句让我收益非浅的诗句,就是出自于儒家的圣贤孔子之口。这句之所以能让我受益非浅,是因为它包含着一个哲理:“能者为师,虚心请教。”你见过高山吧?它是那样雄伟绵延!你见过大海吧?它是那样壮丽无边!山之高,是因为它不排斥每一块小石头;海之阔,是因为它聚集了千万条小溪流。如果你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般渊博的知识,是否就应该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收他人的点滴长处呢?这也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哲理”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就拿我们班来说吧!在这个57人的集体里,就有我许多的良师益友:作文天才徐嘉远;唱歌能手周知奕;小书法家沈楠杰;管理专家王亲云……他们的才华和智慧都值得我好好学习。这样我不就可以在这万顷绿田中增添自己更多知识的养分吗?这正是《论语》孔子传与我的做人学问的道理呀!

真的,人的一生犹如一条长路,有许多的岔道,我们有时会走错路,但有人会来提醒你,它就是国学就是经典诗文,因为它聚集了所有成功人的经验,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其价值历久弥新,我们没有理由不继承和发扬这一民族的瑰宝。而且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读诵经典,自幼就开始接受五千年文化的熏陶,就定能奠定一生优雅的人格。读诵经典的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古文和白话文水平,有助于我们对其它知识领域的领悟和旁通,更能促进各科学业的进步。

假如说我们的心田是一块最普通的土地需要阳光、雨露、肥料和辛勤的耕耘,那经典诗文就是那阳光、惠风和细雨。只要你愿意时时刻刻去吮吸去领悟去诵咏,那我们的理想之花一定会开得更艳持得更久。

那我们就继续诵读吧!好好地拥有它,记住它。让它来净化我们的心灵,让它来耕耘我们心中的土地,提升我们的品位,弘扬中华民族之精髓,更让它引领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向成功迈进吧!

告诉你们,通过诵读经典诗文,我走进了一个妙不可言的世界。我知道了什么是儒家风范,什么是道家精髓,什么是千古美文……“经典”虽然看上去年纪一大吧,其实火力旺盛的很。他流传了千百年,从“人之初,性本善”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由“道,可道,非常道”至“天将降大任与斯也”,从《归去来兮辞》到《兰亭集序》都熠熠地展示着它博大精深的魅力。

其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天天挂在我口中。那就是许多人行走,他们之中必然有我的老师。这句让我收益非浅的诗句,就是出自于儒家的圣贤孔子之口。这句之所以能让我受益非浅,是因为它包含着一个哲理:“能者为师,虚心请教。”你见过高山吧?它是那样雄伟绵延!你见过大海吧?它是那样壮丽无边!山之高,是因为它不排斥每一块小石头;海之阔,是因为它聚集了千万条小溪流。如果你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般渊博的知识,是否就应该善于从生活中寻找良师益友,吸收他人的点滴长处呢?这也是曹操的短歌行中的“山不厌高,水不厌深的哲理”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就拿我们班来说吧!在这个57人的集体里,就有我许多的良师益友:作文天才徐嘉远;唱歌能手周知奕;小书法家沈楠杰;管理专家王亲云……他们的才华和智慧都值得我好好学习。这样我不就可以在这万顷绿田中增添自己更多知识的养分吗?这正是《论语》孔子传与我的做人学问的道理呀!

真的,人的一生犹如一条长路,有许多的岔道,我们有时会走错路,但有人会来提醒你,它就是国学就是经典诗文,因为它聚集了所有成功人的经验,是民族智慧的结晶,其价值历久弥新,我们没有理由不继承和发扬这一民族的瑰宝。而且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来说读诵经典,自幼就开始接受五千年文化的熏陶,就定能奠定一生优雅的人格。读诵经典的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古文和白话文水平,有助于我们对其它知识领域的领悟和旁通,更能促进各科学业的进步。

假如说我们的心田是一块最普通的土地需要阳光、雨露、肥料和辛勤的耕耘,那经典诗文就是那阳光、惠风和细雨。只要你愿意时时刻刻去吮吸去领悟去诵咏,那我们的理想之花一定会开得更艳持得更久。

那我们就继续诵读吧!好好地拥有它,记住它。让它来净化我们的心灵,让它来耕耘我们心中的土地,提升我们的品位,弘扬中华民族之精髓,更让它引领我们克服重重困难,向成功迈进吧!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7

从文字的层面看,路遥的《人生》,文字是朴实的,易读的。读路遥小说不像读鲁迅,张爱玲小说那般吃力。也侧面说明了三人对文字的追求的不同。鲁迅文字文白夹杂,文字使用准确而精炼。文白的切换还被用在新旧对比的区别上。比如狂热人日记中序言写狂人已经病好是文言写成,代表旧的。日记正文是新思想是用新白话写成的。张爱玲的文字则来自明清小说旧白话。人生的文字中看不出路遥加工的地方,我想可能正是他想要做到的。因为从后面内容和时代上看,路遥应该希望自己的作品在农村有更大影响力。加之当时受教育的知识分子仍不算多。

从探讨的问题上看,路遥要讨论的问题很明确,就是农村的知识青年该怎么奋斗?是一心向往城市,关心国家国际大事,还是热爱吾乡吾民,扎扎实实为家乡做贡献。显然,作者给出的答案是后者。

和两个女主角的爱情就是象征。巧珍在高加林低谷的时候给了他安慰,但却无法和他沟通思想,只能和他讨论庄稼地里的事情和母猪生了几头小猪。但她又是如此善良,即使在高加林抛弃他转而爱亚萍的时候,还只是偷偷自己伤心不愿意憎恨高加林。亚萍正好相反,她可以和高加林讨论国家甚至国际大事,甚至在新能源的问题上看法让高加林都感到佩服。她也是真心爱着高加林,但她也有自己的问题。她对农民的身份有歧视的一面,虽然她最后表示即使高加林一辈子是农民她也愿意跟随,但那明显有冲动的成分。这也是为什么在高加林没有成为记者前她没有表露对他的爱。另外她有小姐脾气,会因为小事情发脾气。当高加林面临两份爱情选择的时候,他选择了亚萍。从结局作者对这个决定是批评的。因为选择亚萍的一个理由是亚萍和高加林说她们家要去南京发展,而且通过她父亲的关系可以把他也调到南京去。他们一起憧憬着去南京后一个做主播,一个做记者。可惜到最后高加林被打回农村,得到消息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他拒绝了亚萍跟他去农村的提议,并明确表达自己爱的是巧珍。

《人生》中描述了两段不同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农村劳动的生活经历,一段是城市的生活经历。在农村,水是脏的,自由爱情是不被允许的,劳动是苦的(手脚被磨出泡),人们的观念是陈旧的。在小说结尾前都是这样,直到最后再次被打回到农村。而城市则是干净的,是充满希望的,人们是有文化的,恋爱是可以自由的。要说城市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城市人对农村人身份的歧视,还有城市人好像比农村人更有心计(这点似乎站不住脚,高明楼也有心计)。高加林在成为全县瞩目明星后,自认为前途一片光明。而且也极有可能跟着亚萍一家到南京发展时,突然被打回现实。这是作者的设计,因为高加林的往上爬,根基不是自己的努力而是他叔叔的下属给他走的关系。计划着去南京发展,也需要亚萍的爸爸的关系。我觉得这是作者要反对的,不靠自己的努力而通过走关系,往上爬却忘记了根植的农村。到了最后,高加林发现他真正爱的是巧珍,是作者希望让农村青年看到他们真正的对家乡的爱,家乡永远不抛弃他们。就像高加林被打回村,迎接他的不是嘲笑是安慰。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8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9

在这个快乐的寒假里,我读了《朝花夕拾呐喊》这本书。

《朝花夕拾呐喊》的原名是《旧事重提》,书中讲了二十三个故事,在初中和小学就学过鲁迅先生的《故乡》鲁迅的童年还是比较幸福的。

鲁迅对家乡和家乡的每一个人都记得非常清楚,与故乡的感情没有因时间而生疏的,阿长被称为长妈妈,发生的一些事由开始的仇恨而变成敬意,阿长去世时,作者特意写了小时候和阿长之间的一些故事。

作者由社会现象来描述人间黑暗,反映了对现实的强烈不满,而自己有身单力薄无法抵抗,只能借用文字反映现实和阿长之间的故事,鲁迅先生应该是认为文字的力量是伟大的。

鲁迅没有受那种腐朽的生活方式的影响,不迷恋纸醉金迷的生活,近墨者黑的例子也并不全都是。近墨者主要是看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如果一个人的意志坚定,品格高尚在肮脏的环境中不但不会受其污染,反而更能显示其高风亮节。鲁迅这种近墨者而黑的精神令人敬仰,由此书可以联想现在在近代社会又何尝不是这种现象呢?现在社会尤其需要高风亮节的精神。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m,而这个密ma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作为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百年孤独》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鹤立于拉美文学史之林,作品充满了理想的光辉。遥远的马贡多小镇上发生着离奇的事情:奥雷良诺领导了32次起义结果都失败;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在晚年不断地织裹尸布;奥雷良诺第二则是不断地修理门窗;俏姑娘雷梅苔丝每天要洗好几次澡;小镇马贡多一场骤然而至的雨持续下了四年十一个月又两天,此后十年,马贡多滴雨未下;布恩地亚家族的人对美尔加德斯的磁铁痴迷不已并且反复上当;第七代奥雷良诺是一个出生就有尾巴女婴,却被蚂蚁咬烂后拖进蚁穴;随后一场飓风吹走了马贡多小镇,吹走了一切,比那场持续四年十一个月有两天的暴雨带走的更多……读起来总是给人很虚幻很缥缈如此不真切的感觉。

小说的结局布恩地亚家族连同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的结尾写道:“就在奥雷良诺·布恩地亚译完羊皮纸手稿的最后瞬间,马贡多这个镜子似的(或者蜃景似的)城镇,将被飓风从地面一扫而光。将从人们的记忆中彻底抹掉,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作者对于落后和愚昧的态度是彻底否定的,于是安排了一场飓风队旧事物来了一次彻底的清理。“百年孤独”,既是说拉美落后的时间之长,又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的心态:对进步和先进的漫长等待。百年孤独,百年的等待。至于这以后,落后和贫穷还会不会出现,没有明确答案,但是马尔克斯的愿望是美好的:“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所谓魔幻现实主义,以荒诞的形式反映现实,不管马贡多发生的一切有多离奇古怪和扑朔迷离,都是取材于马尔克斯对拉美现实的观察和感悟。

对梦想与光荣的向往,对独立与自由的憧憬,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结合点。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一场龙卷风把小姑娘多罗茜和小木屋吹到了芒奇金国,木屋下落时压死了东方恶女巫,她得到了银鞋,她想回家,善良的北方女巫告诉罗茜求到翡翠城找回家的办法。

在去翡翠城的路上,她搭救了缺乏脑子的稻草人,救助了无心的铁皮人,收留了胆小的狮子,铁皮人杀了野猫救了田鼠女王。

他们一起在温基国遇险,多罗茜一盆水溶化了西方恶女巫,得到了金冠,田鼠女王告诉多罗茜用金冠唤来了飞猴,飞到了奎德林国,请求南方善女巫帮助她回家,女巫告诉她银鞋使用方法,多罗茜终于实现了回家的愿望。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多罗茜虽然只是个弱小女孩,但她做了很多善事,就结交了‘南北方善女巫’、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狮、田鼠女王等好朋友,在朋友的帮助下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而强大的‘东西恶女巫’因为做尽了坏事,最终都被弱小的多罗茜灭亡了。

稻草人需要智慧、铁皮人需要爱、胆小狮坱要勇敢,经过和多罗茜一起历险结束后,他们都得到了心里所求的东西。

《绿野仙踪》告诉了我,智慧、爱和勇敢,是在不断地努力,才能得到的。

金冠可以实现自己的愿望,银鞋可以飞到心中所想的任何地方,但是如果不是南方女巫告诉多罗茜银鞋的用法,田鼠女王不告诉多萝茜咒语,多萝茜能回家吗?

《绿野仙踪》告诉我从小要认真读书,培养能力,才能在实践中有更多解决问题的方法。

多罗茜拥有宝贝金冠,但是如果多罗茜不把它送给南方女巫,非但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都满足不了自己的愿望,她自己也回不了家。

我也有心目中的宝贝,当别人向我要的时候,我应该学多罗茜那样说一声:“我愿意!”

《绿野仙踪》一生必读经典,百读不厌的名著。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又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他们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冷清了,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字字不漏,把书里的每一个感情都尽可能的看清楚。而我,始终不够深沉,只能通过眼泪来宣泄我的共鸣,以及对命运的感慨。

看到最后,我深深佩服于福贵对待生命的态度。没有看过过程,就不会懂他经历了什么。

在书的中间部分,我为每一个淳朴、善良生命不应该地离去伤心抽噎。有庆热情地献血,却被无情地抽死;苦命的凤霞,刚在为她终得嫁一真心之人欣慰、舒心之时,却又不情愿地看着她为新生儿的降临而逝去;最善良的家珍,永远都怀着那最柔软的心,为家人无私地付出,最后,实是被累得死去;中途成为徐家女婿的二喜,一个偏头男人,同是苦命的人,同样也逃不出命运的安排;还有最让人怜爱的苦根,他的死,最是让人痛心的难以接受……

每一个人都是那么鲜活地存在过,他们就想简单地活着,他们其实早参透了人生最基本而又最深刻的哲理。他们勤劳能干,为了活下去坚强地支撑着。即使贫穷,即使病痛,他们也从未有过放弃生命的念头。

看过《活着》,就等于经历了好几场人生的急剧悲痛。每一场,都是常人难以忍受的。亲身跨越痛苦,无疑是艰难的。但是,跨越了,也就解脱了。而最虐人的,其实是那一直驻足在旁的作为旁观者的痛苦。是的,我说的就是福生。我甚至无法想象他最后怎么还能和他那命名为“福生”的老牛谈起有庆、二喜、家珍、凤霞以及苦根。他的“玩笑”,在我看来,无疑是一次又一次地揭开那足以让人血流不止的疮疤。可是,他确实这么做了,并且笑声实为爽朗。以往的苦痛与现在简单的豁朗对比,再看看每一个真实却又已去的人,或许,这就是《活着》的寓意所在吧。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生命原本脆弱,你却要坚强的活着。活着才能感觉生活的幸福真谛,只有在你遭遇不幸时,你才知道你要珍惜生命,享受快乐。

《活着》这部小说用一种轻松幽默的方式阐述了一个凄婉悲惨的时代命运。《活着》经历了中国历的大动荡时期:抗战、内战、大跃进。富贵自甘堕落输掉了祖宅,气死了父亲,妻子家珍带着两个孩子独自离开,他被抓去做了壮丁,家破人亡。

妻子家珍与富贵团聚,凤霞却成了哑巴,弟弟不幸夭折。我觉得最令人痛心的情节是有庆的死和凤霞收获幸福初为母亲却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生命耗尽,生活的苦难告诉了他,只有在险些丧命时,才懂了幸福的真谛,人只有在孤独绝望的时刻才会如此深切的想着一定要活着,一定要活着回家去。

中国在变,时代在变,人也在变,但是最痛莫不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家珍亲眼看着女儿死去,却因为—有经验的接生员造成无法扭转事实,这种母爱的痛又怎会轻易理解。

—凤霞生孩子出现反动的接生员,营造了一个幽默搞笑的气氛,教授吃了七个馒头撑晕过去,这种方式表现的时代的迂腐,不然种种悲剧是不会发生的,这种情节令人感到悲哀愤怒,让人的生命再次被诠释得脆弱。

《活着》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生活就像是一条路,不总是平坦笔直的。活着才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活着才能体会到挫折和不幸所带给我们的种种,才会更加珍惜生命,活着是一种证明,更是一种历练。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_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合上书籍,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的幸福和快乐,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他的子女是世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还有那头叫福贵的老黄牛,还有曾经一起生活过的朋友们,还有生活的点点滴滴…

福贵的一生经历的苦难,是那个时代的不幸。人们生活唯一的目标就是活着。也许现在的人,永远无法理解!书中人物貌似离我们很远,但一个个人物又是那么的真实。因为现实远比小说残酷!那段残酷的岁月,大家只为了活着。

福贵是地主家少爷,曾是个不学无术纨绔子弟。输光了家产,他爹也被他气死了。又被征兵,亲眼所见上千人一夜冻死。士兵临死前的哀鸣犹如蚂蚁不断的啃食着福贵的心。他命大,活了下来。辗转返家,发现大女儿得了急病成了聋哑人。生活是残酷的,贫穷的生活更是炼狱。接二连三,福贵的儿子为了献血救县长的夫人。医生把他的血给抽光了,女儿生孩子时也死了,女婿施工时被砸成的面糊,外孙吃豆子撑死了。福贵后来想,也行吧!大家都走了,我最后一个走就不用再担心你们了···

读这本《活着》犹如经历了一遍那个年代,走了一遍福贵的人生。与我而言是震撼的!福贵一生苦难无数,却从未放弃生之希望。美好生活之希望!我们是幸运的,生存在这个和平年代。但更不应虚度光阴!

活着,就要有意义。好好活!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围城》是一部看似超然实际无奈的笑面悲剧,学者式的幽默,妙趣横生,夹带着机智俏皮的讽刺,令人低徊轻叹。

小说主要讲的是:方鸿渐留洋后归乡,受到恭维,但其留学期间游手好闲,只混到假文凭,所以回乡后只在一个小规模的银行工作。这期间与苏文纨、唐晓芙发生情感纠葛,无果。与赵辛楣同孙柔嘉等人到三闾大学任教,后因种种原因回到上海,途中与孙柔嘉订婚。本以为婚后会幸福美满,但终因双方家庭的关系与压力,最终不欢而散。方鸿渐神经麻木,感到人生的讽刺与伤感……

《围城》把婚姻描述成了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不敢多言,言不由衷,以致一步步陷入婚姻陷阱中,最后自食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地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

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他倍感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才的方鸿渐只能屈服于这只手,接受朋友的施舍,踏入婚姻陷阱,事业低谷。

此外,赵辛楣也总踏不进苏文纨的围城,但之后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的围城;两任岳父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的一座围城,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钱钟书先生以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人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妯娌之争、情敌同事之争外,真正阐明的是:生活本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墙内过完一生。每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存在,只是钱钟书先生把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更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也有同样的围城。

就学生自身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

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在生活,我们就永远处于围城之中。我们所能做的只有在其中不断拼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得丰富。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我喜欢读书。如果问我对哪篇课文印象最深,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是《凡卡》。因为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里有了一种说不出来的心酸,尤其是故事中的主人公凡卡的遭遇,更让我体会到了“旧社会”的深层含义。

这篇课文主要讲了9岁的凡卡,在一家鞋店干活,但是处处遭到老板娘和那些伙计们的欺负。凡卡决定要给在乡下的爷爷写封信,信中写道:“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里,回到我们的村子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吧,要不我就要死了……”可是凡卡并没有写清地址,也没贴邮票,邮差还是醉醺醺的,因此凡卡的爷爷无法收到这封信。即使收到了,也不会来看凡卡的,因为凡卡的爷爷并没有那么多的钱……

凡卡的悲惨遭遇,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尤其是凡卡信中的内容,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一个年仅9岁的孩子,竟然受到了那么多痛苦的遭遇,难道这还不足以代表着旧社会的邪恶力量吗?乡下的日子虽然会挨饿受冻,但却是快乐的。

再想想现在的我们,吃的是美味佳肴,穿的都是新衣服,玩的还都是高档的玩具。在爸爸妈妈的眼里,更可以称得上是“掌上明珠”,可是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可凡卡呢,幼小的凡卡父母早已双亡,只凭着爷爷那点单薄的收入生活着,每天还要给老板的小崽子摇摇篮。而生活在这样好的环境里的我们却从不知足,现在的我们和凡卡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啊。

在课文中,凡卡想要见到亲人竟然是一个梦想!而我们呢?我们拥有了很多的幸福与快乐,应该更加去体贴、去爱自己的亲人。

学了这篇课文,我心里有太多感触。我想: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读书,努力学习,共同开创美好明天!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家》是巴金最杰出的作品,以五四运动浪潮波及到的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专横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青年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段,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意义的文学形象。书中人物不下七十个,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统治者、封建家长只代表高老太爷,荒_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克定,狡猾贪婪的克安等等统治阶层的形形色色人物;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横阻扰的鸣凤,温顺善良地吞咽着旧礼教国家的小姐梅,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等等;以及接收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开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还有一个重要的人物觉新,他虽然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是处于“长房长孙”特殊地位,深受封建道理纲常特别是“孝”道的熏染,铸成他委婉求全的懦弱型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妹们反封建的抗争,有屈从于封建势力的压力,维系着封建统治的权威。这些人物都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富有深刻的历史内涵和阔大的现实包容。

在这个家里发生的故事也让人感觉到气愤与悲哀。第一个悲剧发生在鸣凤身上。已经六十岁的冯老太爷要在高公馆的丫头中选一个去给他当小老婆,而这个灾难恰恰降临在十六岁的鸣凤头上。鸣凤和觉慧之间有一段爱情,但是因为两人一个是婢女,一个是少爷,身份悬殊,才导致这段纯洁的爱情别成了一个悲剧。刚烈的鸣凤在他新婚前夜跳湖自尽。梅的命运更加悲惨,她死得比鸣凤懦弱多了。梅是觉新的表妹,他们二人之间也曾有过爱情,本来两家都同意结婚了,却又因为二人的八字不合而不得不散。觉新娶了李家的瑞珏,重新获得了爱情;而梅也另嫁他人,却当了寡妇,又回了娘家。两人依然对对方念念不忘。后来没得了肺病,却因为父亲守旧,不肯看西医,耽误了治疗,最后她怀着遗憾,软弱的死去。高老太爷的身体也是一天不如一天,快要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医药已经不起作用了,在陈姨太的提议下,人们开始求助于封建迷信。最开始找道士在大厅里做法念咒,深夜陈姨太又在天井里拜菩萨。

后来克明、克安、克定三兄弟又祭天。最后居然找巫师到家里来捉鬼,把老太爷吓得够呛,陈姨太等人被觉慧说了一番后羞愧地散了。又过一天,老太爷死了,临死之前他醒悟了,同意觉慧等年轻人接收新思想了,可是已经太迟了。死得最令人悲愤的就是瑞珏了。老太爷死后,封建的思想不但没有消失,反而更严重了。葬礼就办得充满封建色彩,这还不够,长孙媳瑞珏生产的日子近了,太太们说长辈的灵柩停在家里,家里有人生产就会有“血光之灾”。所以按照封建理念,瑞珏不得不搬到城外去住。后来瑞珏难产,却不能与觉新相见,她在生下一个儿子之后,含恨离开人世。

这是四个悲剧,虽然发生在了几个完全不同的人的身上,但是却都揭露了封建统治的罪恶。梅和瑞珏都是觉新曾经爱过的女人,而她们也都是封建主义的悲哀,她们同觉新一样,太软弱了,对于别人说的,哪怕自己知道是错的,也要把痛苦埋在自己心里,只会服从,不会反抗,他们的所谓“作揖主义”哲学纯粹是给在封建社会白白做出牺牲。高老太爷在临死之前能够醒悟也称得上是一种庆幸吧,不过他醒悟地太迟了,没有任何的意义和价值,根本不能给这个家庭,这个社会带来丝毫的改变。而鸣凤,她与常人不同,她性格刚烈,虽然她的死也是白白牺牲,根本不会引起任何人(封建主义)的任何注意,但是她宁死也不屈服于封建主义,至少她死得不窝囊。总之,封建社会给人们的痛苦远不只这些,所以年轻人才要_这个社会,让人们看到新社会、新生活的希望。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1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最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2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可是命运捉弄人,车接二连三的被人夺走,祥子的梦想之火一次次的熄灭。但祥子仍然不肯放弃,不断的振作起来,再度奋斗。在此,我不由地感动和怜悯了,对祥子那坚持不懈,为梦想而拼搏的那股韧劲而感动;对祥子被悲惨的命运所折磨,而只能无奈地沮丧和失望感到怜悯。这教育了我:要坚强的面对困难,失败了靠自己站起。

之后在从与虎妞的结合到虎妞最终死去的期间,使祥子的心灵深受打击。最终车卖了,虎妞死了,一切都化为了乌有,又如同刚开始般。一切的一切像用橡皮擦擦笔痕般,将一切都挥发了,只留下几条深深的印痕。而在祥子心中,深深的印痕却永远烙下了。祥子从此对世界充满了敌意,开始报复身边的所有人。从前讲义气的祥子,如今却开始欺骗自己的朋友、利用他们,把他们的一切都骗抢过来。他变得奸诈,甚至无耻。简直变了一个人,偷抢拐骗,只要能拿到钱,他什么都做得出。看了这些,我心头不禁得发酸、失望,还带着丝丝怒火。失望的是祥子没有坚持下去,最终被黑暗吞噬;愤怒的是以前那个老实憨厚的祥子如今却做尽了一切伤天害理的事,他自这故事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一个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目标的人最后却沦为了社会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般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日和尚,敲一日钟,而祥子却不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他不断地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也终究没有改变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残酷、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它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它们却又同时存在。社会是现实的,它不会为了一个人的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瑕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就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的生活,但是结局却是那样得悲惨。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佩服他从前的坚强,他的上进。然而他最终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的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当时的社会治安好一点,祥子也许就能实现他的理想,也许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着人,如果无法处理好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但是要因人而异,因社会而异。如果总是无法实现理想,那么就有可能变成“祥子”,堕落、衰败,厌恶生活。毕竟能够一生都坚忍不拔的人是少数。追求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改变的过程,然而这一过程会很复杂,人很容易失去自我,失去自我就会迷失方向,甚至堕落。

己却还是毫无悔意。

祥子的悲剧,是他所置身的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在黑暗的社会中,人类的力量实在太渺小了。祥子多次想要凭自己来打败命运,可是最后呢,却使身心又一次的伤痕累累。祥子在一次次的痛苦中挣扎,越陷越深,他渐渐的被黑暗所扭曲、吞噬。以前有抱负且满是骨气的祥子,现在只有对钱的贪念而已。在社会的黑暗与金钱的诱-惑下,祥子没有了骨气。“钱会把人引进恶劣的社会中去,把高尚的理想撇开,而甘心走入地狱中去。”的确,祥子为了“生命”来争取钱,而“生命”和“理想”中他选择了“生命”,因为只有“生命”才是穷人唯一可以选择的东西。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3

这个星期,我读了《地球的故事》一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

这本书的作者是亨德里克·威廉·房龙,他是出色的通俗作家,在历史、文化、文明、科学等方面非常有研究。

这本书主要讲了地球和人类的故事,也融入了一些相关的历史。作者把所有的高山、城市和大海,统统都放进地图里,让我们知道生活在世界各地居民的情况。他们来自哪里?为什么居住在那里?以及那里有什么物产…… 作者把枯燥的地理知识,变成了一个个小故事,充分激发出读者丰富的想象力,为他们开辟了一片美妙的天地,使读都能在轻松的阅读中,感受历史、地理等,享受文学艺术的熏陶。

地球是那么美丽,那么富饶,那么神奇,那么古老。可是,地球妈妈正在忍受着煎熬,乱砍滥伐、释放毒气、猎杀动物、乱扔垃圾……,她正在伤心地哭泣。

让我们行动起来吧,保卫这在太阳系中唯一一个出现过生命的星球——地球,让人类的生活更美好吧!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4

《人生》是路遥的一部中篇小说,发表于1982年,它以改革时期陕北高原的城乡生活为时空背景,叙述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的这样一个人生的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矛盾,也正是体现那种艰难选取的杯具。一向以来,我都比较喜欢看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而《人生》也就是以它那一波三折的故事吸引了我。小说的主人公高加林,一个才貌双全农村青年高中毕业后没能走进梦寐以求的城市,回到农村当上了民办小学的教师,那时的他已经很满足这个既能体现他的才能而又使他充满期望的职业,但是好景不长,他被有权有势的大队书记高明楼的儿子三星顶替了,他重新回到了土地,当上了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然而,心性极高的他又怎能安于现状呢?当机遇再次降临到了高加林身上时,他义无反顾地抓住了这次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当上了县里的通讯干事,一个有头有脸,风风光光的"记者",成了城里引人瞩目的人才。事实上,他确实也是相当出色的,他辛勤、朴实、勇敢,自信,他热爱生活,有着远大的理想和抱负。他凭着自己的才能和努力在城里大显身手。但是最后有一天,高加林进城的背后原因被人告发了,他要应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的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应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减少了狂热而又冷静的反省,理解了德顺爷爷的一翻话,而后一下子扑倒在黄土地上。对于高加林的才华我是佩服的,对于高加林工作旅程中的变迁我是同情的,对于高加林的理想和追求我也是理解的。然而,对于高加林的感情我却不明白该说什么好。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农村姑娘刘巧珍美丽,善良,她没有文化,但是却真心真意地爱上了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的那种充满激情而又实际的作法表白了她的炽烈的爱。就在高加林离开讲台,失意无奈的时候,她的爱给了高加林精神上的慰籍,但当高加林重新离开土地,走进城市,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时,心灵的天平就一下子倾斜了。与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位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又有一种征服欲。高加林的确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已经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取之中。

当高加林隐隐地有了这种想法时,他的念头很快便被另一种感情压下去了,他想起了巧珍那亲切可爱的脸庞,想起了巧珍那种无私而温柔的爱。当巧珍带着狗皮褥子来看他时,他的那种难以言说的复杂的感情一下子表现了出来。在经过反复思考后,他最后理解了黄亚萍的爱,无情地拒绝了深深爱着他的姑娘巧珍。更令人感伤的是,当高加林委婉地对巧珍表达了他的这种选取后,巧珍没有任何言语含泪理解了,她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劝他在外照顾好自己,但是泪水却流下了脸颊。我被这无私的爱而感动着,也被巧珍那坚强和豁达而感动着。也许人生就是这样吧!

“人生的道路虽然慢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个性是当人年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能够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能够影响一生’’这是写在《人生》扉页上的一段话,路遥借用柳青的这段话概括了高加林的人生,当然,也启发了我们的人生。我想,人生就如这段话一样,让我们慢慢去走,去体验,去感受其中的酸甜苦辣。直到有一天,我们老了,回首往事时能欣然一笑。

高加林在人生不得意的时候依然点燃理想的火种,照亮了生命里漆黑的路途。他的生活道路真的遇上很多岔道口。之后,他凭着真才实学平步青云了,但在感情这个岔道口前,他走错了——他抛弃了昔日和他同甘共苦的爱人巧珍。

是的,在未来的生活里,我们也会遇到许多的岔道口。我们在持续生活热情的时候,或者,真的要增加一些自我反省的力量!

最后,引用路遥写在《人生》序言里面的一段话,让我们共勉,同时这也是我要对我自己以及和我一样处境的人要说的话。

我们要有坚强的性格。一个软弱的人不能长期胜任艰苦的劳动。性格的坚定是建立在信仰的坚定的基础上的。一个人要对社会、事业等方面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坚定的信仰,也就不可能具有性格的坚定性。而一个经常动摇的人怎样可能去完成一项艰难困苦的事业?

性格也不完全是天生的,主要是在长期社会生活中构成的。我们不仅仅要在工作实践中,更重要的是就应在日常生活中主动寻找困难,在不断克服各种困难的过程中锻炼自己的性格。不要羡慕安逸和享乐,不要陶醉在一时的顺利和胜利中,我们应不断的强迫自己自找苦吃!对生活就应永远持续热情!”

人生就如一阵风,它是能穿越荆棘的。只有穿越过荆棘,这阵风才能吹绿万山遍野,才能吹来万紫千红,才能迎来人生的春华秋实!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5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同,与他的父母也不同,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同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爱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 God`s boy 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悲剧。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起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必须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但是,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这个角色。她不过是一个一项了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自己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而盖茨比自己当然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他的想法太过虚幻。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去得到它。然而,他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的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他的梦想彻底破灭了。盖茨比的失败就其根本原因是他做的那个“美国梦”已过时了,他所处的年代梦想成真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欢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爱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爱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不过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间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美好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系。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6

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文化_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7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一部小说,也可以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因为里面描写的人物形象都是那么的生动,用的语音,词汇都很形象。同时,我也很敬佩鲁迅先生那为国为民的做法,放弃去日本留学的机会,决定回到祖国唤醒中国人那颓废的灵魂!

《呐喊》里的许多篇文章都很独特,也很有代表性。里面的“药”,写的是一个老翁为了救儿子的命用钱来交换血肉馒头这份“良药”。里面的人,个个都是愚昧无知,一心只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血肉馒头可以治病,这简直就是胡扯!

还有那可笑的阿Q。阿Q的这一生,我表示同情,也表示无奈。阿Q这个人是个朴实但也是个愚蠢的人。鲁迅先生用他当做当时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代表,是很形象的了。他专做短工,穷的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属于弱者,经常被别人欺负,但是他并没有反抗的心理,而是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来获得精神上的满足。他也很欺软怕硬,被打之后还去欺负比自己弱小的小D。他参加过革命。总之,他的一生很悲惨!

那令人不能忘怀孔乙己。他满口的知乎者也,没钱却穿着那破旧的长棉衫站在人群里,向别人展示自己文化。还经常赊账,最后,还是死于他那虚伪的内心下。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八个字概括了当时的中国人民。《呐喊》是在批判和反应当时旧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8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春天,尼克离开中西部来到东部,偶然住在了富豪盖茨比的隔壁。他发现盖茨比的巨型豪宅中日夜欢歌纵饮,而他本人却心事满腹,总隔水凝望对岸住所夜里闪耀的绿光。因为那里住着他初恋的爱人黛西。盖茨比走过漫长的道路才站在这豪宅的草坪上,他第一次认出黛西家的绿光时,觉得自己的梦似乎近在咫尺,几乎不可能抓不到。他没想到,其实那个梦早已离他远去,把他抛在后面,抛在这个城市后面那一片无垠的混沌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苏霍姆林斯基名著的读书心得体会 篇29

到此刻为止,算是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不过依旧做不到很清楚,好歹是个大众评价极其高的名著,总该需要留给自己一点此刻的感受方好。

也是因为机缘吧,前几天看德川家康的空隙间随意翻找,找到这本书,不是有人说什么一辈子只读一本书还是书架上只放一本书,不管他是怎么说的吧,我也懒得去查,不就是一个人说的话嘛,没必要让我如此执着!就是这本百年孤独了。既然有缘,我也接受,这本书起初其实并不令我喜欢,没什么感觉,人名字老长,感觉远古开荒一样,直到快到中程时方进入状态,才知道他写了个啥,这老马也怪有意思的啊!

总体感受是这个人真的如同哪个书友说的,真的是被闪电劈到了才能如此文思如泉涌,不,不是泉涌,是洪流奔涌!他的形容词用法,比喻,比拟,通感等等大量描述方法,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酣畅淋漓!他通过这种方式把普通人难以描述的东西给你描述得真实立体,栩栩如生,似乎我感觉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事物,感觉是他不能给你描述出来的,当然我可能我读书少!也有别的比这牛逼的?

对于什么百年,孤独啥的评价,书友们一针见血,长篇大论的多了去了,我没那个才能,也就懒得说这个了!说点别的感觉,读这本书,在这里读,的就是有这么多书友,大家都相互帮助,扶持,解惑,真的蛮有意思!大家都在读,有读得快的,信手写下自己的感悟和想法。后来读者看到了去回答,讨论,他们又会看见了反过来回答,讨论!这是我自己的实体书所不能达到的效果,进益收获良多,在此感谢书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