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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通用20篇)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

合上本书之时,背上感受到了一阵彻骨的寒意。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森日老师的女儿被学生渡边与直树害死这一谋杀事件展开的。本书通过了五个不同的人的告白来让我们看到了围绕这件事的人与悲剧。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通用20篇)

森日老师的HIV牛奶复仇;直树内心的压抑、对失败的恐惧、来着母亲的压力、以及对蔑视自己的渡边的复仇;渡边渴望获得母亲的注视与认同,自视甚高、自以为是,然后走上了扭曲内心的犯罪之路。

我原本以为,是因为这一起悲剧,引发了之后一连串的悲剧,比如班级里的疯狂制裁,比如直树杀母的惨案……可是,这一期悲剧的源头,也是由于学生A、B自身成长经历的悲剧所造成的。无论是由于母亲的过多期待还是父亲的懦弱,由于母亲的抛弃还是父亲的无用,他们在人生的一个又一个交叉路口走错了道路,最后内心扭曲,走向了最后的深渊……

读到结局女主的真正复仇之时,我没有感到任何的快感与惬意,只感到了透彻心骨的寒意。悲剧,只会带来更多的悲剧而已。可悲,可悲。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2

故事性很强,所以能很快看完。

埋下的细节是以后的伏笔,就是有点啰嗦。

这种讲故事方法也别致。

6个部分天然地就像是6组故事,独立的但,又有相互的关联。

写着一些社会问题,不过故事性大于讨论性

每一个结尾,都是意外的转折,很有此类小说的特点

看完小说,第一个感觉是“变态”,有一种被扭曲的难受。

不由得想,天天都把作业写到晚上的中国学生们,可不可以算另一种幸运呢?

但愿这只是个故事,这样变形的心态只是为了写一个情节起伏的故事而已。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3

对于同一件事,因角度不同,看法天差地别的情况在这世上比比皆是。

“告白”是事件当事人的告白,有人说,“如果你了解他/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就会原谅他/她的现在。”《告白》就是从五个与案件相关者的视角,叙述事件发生的前后。全书分为六章,以“神职者”、“殉教者”、“慈爱者”、“求道者”、“信奉者”和“传道者”命名,分别对应班主任、班长、嫌犯B的二姐、嫌犯B、嫌犯A和班主任。每个人物对应的身份是那么的切合,却被一场悲剧联系在一起,可见作者心思细密,对人物考量久已。

这部探讨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长篇推理小说讲述了班主任独女被发现意外溺亡在学校游泳池内,后经班主任调查,是班上的两名学生制造了这场悲剧。由于学生年龄尚小,班主任认为即使移交警察也不能让他们真心忏悔,受到应有的惩罚,便决定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她在学生结业的当天告诉全班同学谁是凶手,并且这段时间她已经在两个学生的牛奶里加入了艾滋病人的血液,想在心里上和肉体上折磨这两名未成年的凶手来为无辜的女儿报仇。嫌犯A的成长环境造成了他人格扭曲,嫌犯B的母亲过度溺爱使他阴差阳错成了直接还是老师女儿的凶手。最终,事情的发展一发不可收拾,嫌犯B每日活在惶恐中,并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嫌犯A因缺少母爱,产生了极端的扭曲心理,最终杀害了班长,并预谋炸毁学校。班主任虽然“告白”过后就辞职了,但是她任然在观察着两名学生的一举一动的,并最终预谋让嫌犯A误杀了自己的母亲,彻底失去了信念。

竺家荣译完全书后写道:《告白》反映了非常现实的社会问题,反映了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亲情的缺失、精神的空虚造成了一个个不可挽回的悲剧,给人们以深刻的警示和启迪。

人性的善恶转变似乎只是在一念之间,但绝对不是偶然。小说步步为营,严丝合缝,每一个人物都鲜活的展现在读者面前,不禁为他们的命运唏嘘,引人思考。嫌犯A与B都生活在一个表面平和,实则暗潮涌动的家庭里,这样的成长环境不至于让他们蓄意谋杀,但悲剧就发生在转念间。同时,我也很疑惑,嫌犯B是在母亲的溺爱下长大,何以溺爱下长大的孩子内心会如此扭曲?或许是脆弱,内心太脆弱了,为了那不堪一击的自尊,最终走上歧途。我想,能救赎他们的只能是他们自己,能救赎我们的,也是我们自己。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4

一群把恶罢了出来的人,在各自的为自己辩护

一本讲述被法律和道德压制在内心的阴暗面被一瞬的火花所照亮,所摆到光明面的一群人的故事。

神职者的劝世鲜师,到死也在坚持自己的信念,在老婆眼中最终只是一个老师,而不是一个父亲。同样的,劝世鲜师的学生,一个自我陶醉的热血老师,也让人作呕的老师。真的有完美的人么?有的只是在别人看来伟大的欲望或者叫做目标。

北原美月,原本应该是露娜希事件的殉教者,变为班上同学的发泄对象,一个被选出来的祭品。最终成为的是森口和渡边的殉教者。

下村直树,被母亲慈爱的孩子,也是母亲梦想投射的对象。不知道她是真的爱他,还是这只是自己投射出来的一个截体,有多少是为了儿子,又有多少是自身的虚荣。

求道者,一个被母亲过度干涉的人,在母亲的希望和自身能力的冲突中一个迷惘者。在最后也被自己唯一的安身之所背弃,在能去警局寻找自己的道路。至终都没能找到自己的存在价值。

渡边修哉一直把自己信奉到高高在上位置,信奉的只有自己。

传道者最后短短的几页,让渡边和下村接受她的传道。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5

其实一个月前就已经看完了。看得太快,当时没写下什么,时隔至今,反倒不知道说什么好。

因为电影倍负盛名,期待很高,看了以后,的确觉得十分精彩。故事简单,但是很吸引人,有所悬疑,每节都短小精悍,该交代的都交代,该突出的都突出,结构设置手法也可谓高超。

但是就好像即使很喜欢基督山伯爵引人入胜的故事,却始终没办法放到特别的位置上一样,归根结底,不喜欢复仇类的题材。森口老师冷静果断聪明,我曾经以为她只是恐吓,一直这么以为,因为不相信她会真的如此狠心。

倒不是觉得善良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件事,只是即使复仇,她也得不到任何东西,反倒搭上自己本已凄惨的生活。所以故事的最后,她所做出的报复的最后举动,让我厌恶且失落。

大抵就是这样的小说啦,人物塑造一般,故事情节高超,主题不待见,总体而言还是值得一看的。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6

贾平凹小说《古炉》读后感

初读《古炉》是从网上下载了前面的大部分内容,最近在单位图书馆又发现了原著,遂借下一口气读完。

《古炉》开篇的“冬部”,像电影的慢镜头,拉开了故事的序幕。故事发生在陕西一个名为“古炉”的村子里,这里贫穷闭塞却山水清明,村人们保持着传统的烧瓷技术和浓郁的民风古韵,仿佛几百年来从未被扰乱过。但动荡却从1965年冬开始了,古炉村里的所有人,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各怀不同的心思,集体投入到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中。直到1967年春,这个山清水秀的宁静村落,演变成了一个充满猜忌、对抗、大打出手的人文精神的废墟。贾平凹用真实的生活细节和浑然一体的陕西风情,将中国最基层的农村“文革”的历史轨迹展现在读者面前。

或许是我在农村长大的缘故,自己少年时代处于“文革”末期,也多少能感觉到“文革”的气息,所以看这部小说仿佛就回到了那懵懂的年代。

书中讲述随着红卫兵串联,文化大革命先是像轻柔的风刮进了这个小村庄,人们虽然有耳闻,但还是能够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该下地的下地、该养牛的养牛、该烧窑的烧窑。但是,就这样一个偏僻的村庄,最终仍然被文化大革命的狂风席卷了,原本由舅甥繁衍亲上加亲的村庄,在这场运动中开始裂变,以夜姓为首的霸槽成立了榔头队,以朱姓为首的天布成立了红大刀队,两派开始了你死我活的斗争。先是文斗,互相贴大字报,批斗对方拥护的人员,后来不可避免的上升到了武斗。而最终,两派的头目都被无产阶级专政了,成了那个疯狂时代的牺牲品。作者通过古炉村庄这样一个小小的窗口展现出了那时整个中国的景象。

如果说贾平凹的《浮躁》写的是中国人在八十年代改革开放进程中的迷失;《废都》写的是九十年代中国的颓废迷丧,那么《古炉》写的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朝代更迭历史,是活生生的历史,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从中可以找到你、我、他。虽然《古炉》时间跨度仅春夏秋冬,但其中传递给人们的不仅仅是人间四季的更替,这里有中国最底层百姓的甘苦酸甜;有中国几千年文化在黄天厚土里所留下的积淀沉渣;有弱小民众的无声抗争;也有善人的天理演进……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作者用一个西北边远古村的四季更迭,来告诉人们社会的兴衰、制度的更替、人性的丑恶、天道的轮回。文中我尤其欣赏“善人”这个人物,他是一位还俗的和尚,会接骨说病,在那混沌的年代里,他总是劝人向上向善,为了阻止一场两派的恶斗,他把一箱治病的蜜蜂全部放飞;为了保护古炉村标志性的树木,那棵百年老树白皮松,他据理力争,但他微弱的善举无法阻挡疯狂的恶行,绝望中他选择了自焚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从这个人物身上,让人看到黑暗中人性犹存的曙光。正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言:善人是宗教的,哲学的,他又不是宗教家和哲学家,他的学识和生存环境只能算是乡间智者,在人性爆发了恶的年代,他注定是要失败的,但他毕竟疗救了一些村人,在进行着力所能及的回复、修补,维持着人伦道德,企图着社会的和谐和安稳。

我很喜欢《古炉》后记这段话:

有人说过很精彩的话,说因为你与你的家人和亲朋在这个世上只有一次碰面的机会,所以得珍惜,因为人与人同在这个地球,所以得珍惜。可现实中这种珍惜并不是那么就做到了,贫穷使人容易凶残,不平等容易使人仇恨,不要以为自己如何对待了别人,别人就会如何也对待自己。永远不要相信真正,没有真正,没有真正的友谊,没有真正的爱情,只有善与丑,只有时间,只有在时间里转换美丑。这如同土地,它可以长出各种草木,草木生出红白黄蓝紫黑青的花,这些颜色原本都在土里。我们放不下心的是在我们身上,除了仁义理智信外,同时也有着魔鬼,而魔鬼强悍,最易于放纵,只有物质之丰富,教育之普及,法制之健全,制度之完备,宗教之提升,才是人类自我控制的办法。

《古炉》这部鸿篇巨著,贾平凹仍是秉承一贯的写作风格,里边大多是陕西方言俚语,对于有文字洁癖的人来说,会觉得语言有些粗俗,但故事的确写得很真实且很有深度。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7

读铁凝的《哦,香雪》读后感

《哦,香雪》是铁凝小说早期有代表性的一篇,起先发表在1982年第5期的《青年文学》上,后来又收录在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语文读本(高中版)》第二册上,是广大中学生喜闻乐见的作品。因此对该篇作品进行分析与研究有着比较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作品中,小说最注重人物形象的构造,可以说,一篇小说的成败就取决于形象。著名文学大 师老舍先生曾指出:“能凭空给世界增添几个不朽的人物,这才叫创造。” 铁凝小说《哦,香雪》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成功地塑造了香雪等一群农村姑娘对外面世界和新生活的热切向往。其实,香雪仅仅才是中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偏僻农村姑娘的一个缩影!作为一个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的作家,必然以自己的道德良知去体验生活、感悟生活和从生活中觉醒,鲁迅先生不也是这样吗?他为民族的精神呐喊,他为民众生活的担忧,早已铸造了他不朽的灵魂。

从这个角度上说,铁凝小说《哦,香雪》中塑造的香雪正是以贫困农村的生活现状为背景,以人们对新生活、新思想的一种渴望,体现了一个时代在发展中追求进步和文明的生活痕迹!是代表当时代新农村青年的开始觉悟,开始把目光投向农村、大山以外的世界。香雪为了一个自己向往已久的铅笔盒而大胆地登上火车去拿一篮子鸡蛋去换,且不想鬼使神差般地被关在火车里。一个穷山区的小姑娘霎时间打破了永久的梦,坐上火车开始飞奔!她心中充满了激动、兴奋、恐惧和无助,这种十分复杂的心理状况让作者几句话就写得活灵活现: “香雪终于站在火车上了。她挽紧篮子,小心地朝车厢迈出了第一步。

这时,车身忽然悸动了一下,接着,车门被人关上了。当她意识到应该赶快下车时,列车已经缓缓地向台儿沟告别了。香雪扑到车门上,看见凤娇的脸在车下一晃。看来这不是梦,一切都是真的,她确实离开姐妹们,站在这既熟悉、又陌生的火车上了。她拍打着玻璃,冲凤娇叫喊着:‘凤娇!我怎么办呀,我可怎么办呀!’” 著名文学评论家雷达先生在《现当代小说鉴赏》中指出:“我们可以从多种角度来观照现当代小说,比如,从时代生活与主题演变的角度;从人物塑造、情节设计和细节提炼的角度;从作家的主体意识、评价生活的眼光和艺术个性的角度;从创作方法、文体意识、风格流派和语言特色的角度,等等。”如果用这把标尺去窥探铁凝小说《哦,香雪》的话,我们至少就可以从中学习和发现许多新的亮点! 从该小说创作的时代背景看,国家正是改革开放的大好时机,农村在经历诸多苦痛之后也与成功顺利接轨。将火车道通到台儿沟这个小村,特别是在列车时刻表上也多了“台儿沟”这一站之后,真正地让山区人有了开放的思想,进而有了搞活经济的眼光和头脑,台儿沟的热血青年们开始用山沟里的土产品去交换远方城市里的新鲜玩意,其中最重要的是铅笔盒、书包等文化用品,这巧妙地表达了山区人民希望得到外围大城市文化的追求!这时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发展中不可能逆转的大局势!是农村走向城市这一伟大主题的详明写照。这样大的主题意识却让作者用细腻生动的语言展现的一览无余。比如她在文章开头写到: “如果不是有人发明了火车,如果不是有人把铁轨铺进深山,你怎么也不会发现台儿沟这个小村。它和它的十几户乡亲,一心一意掩藏在大山那深深的皱褶里,从春到夏,从秋到冬,默默地接受着大山任意给予的温存和粗暴。 然而,两根纤细、闪亮的铁轨延伸过来了。

它勇敢地盘旋在山腰,又悄悄地试探着前进,弯弯曲曲,曲曲弯弯,终于绕到台儿沟脚下,然后钻进幽暗的隧道,冲向又一道山梁,朝着神秘的远方奔去。” 一部优秀小说的语言不仅仅是生动、鲜明、准确,还往往是富有音响、色彩和节奏等。像刚才这两段里的一系列动词:“发明”、“铺进”、“发现”、“掩藏”、“从……到……”、“接受”、“给予”、“延伸”、“盘旋”、“试探”、“绕到”、“钻进”、“冲向”、“朝着”和“奔去”,可以说将铁凝小说的语言风格明显的体现出来。 文学作品也通常把教育作为主要功能,铁凝小说《哦,香雪》可以激励一部分山区有志青年,将生活的目光投向美好未来的生活;同时也告诉人们:改革开发的“大火车”早已冲进原始落后的农村,农村正进行着一场伟大的革命!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8

贾平凹长篇小说《秦腔》读后感

想老老实实地记录下自己读完《秦腔》之后的所思所想。

是前天也就是周日开始读的。其实这书是去冬就买来的,但一直没有没翻开过。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翻开一本小说,就一定会一口气把它读完,这里的“一口气”,是指再不穿插着读其它的书,而且是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时间在最短的时间跨度内把它读完。于是今晨两点左右,就把《秦腔》读完了。

今早勉强睁开眼把孩子安顿好去上了学。然后竟又忍不住翻开了从第一页重读了起来,“要说我,我最喜欢的女人还是白雪。”故事就是从这句话开始的,但是再读的感觉比初读更有味,因为故事中的人已经像老友一般的亲切了,然后又读了十几页。我想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一定会再读的,因为它值得我去再读。

说实话,前段时间是接连读过几部茅奖作品的,读的时候也很过瘾也很投入,但是读后都没有让我产生想写点什么的冲动。从这一点看,是不是《秦腔》还是有一点过人之处的?不过也难怪,它毕竟是第七届茅奖的全票头奖之作呢。

很难界定书中的主人公是哪一个或哪一对,我觉得至少两代人中都有,上一代是夏天义和夏天智这兄弟俩,下一代则是典型的三角关系人物——一女两男——女主是白雪、男主是张引生及夏风。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张引生能占据男主角的位置,但读着读着,却发现这个大家眼中的“疯子”是整个清风街最冷静最清醒的一个人(这种清醒是带着些卡夫卡式的,隐藏在他的那些怪异言行背后)。夏风则渐渐成了一个若有若无的角色,甚而发展成了一个令人憎恨的角色。

回过头来想,小说最大的亮点其实也就在张引生身上了。他对白雪全身心的痴恋实在是让人动容。他为她喜为她忧,为她哀为她怒,那样纯粹的爱真是世间少有啊。摘录一段,故事开头,当引生得知白雪嫁给了夏风之后,他“脑子里嗡的一下,满空里都是火星子在闪”,然后是哭,“脸乌青,牙关紧咬,倒在地上气死了”。回到家后,他还是那样疯狂,还有一大段内心独白——

我回到家里使劲地哭,哭得咯了血。院子里有一个捶布石,提了拳头就打,打得捶布石都软了,像是棉花包,一疙瘩面。我说:老天!咋不来一场地震哩?震得山摇地动了,谁救白雪哩,夏风是不会救的,救白雪的只有我!如果大家都是乞丐那多好,成乞丐了,夏风还会爱待白雪吗?我会爱的,讨来一个馍馍了,我不吃,全让白雪吃!哎嗨,白雪呀白雪,你为啥脸上不突然生出个疤呢?瘸了一条腿呢?那就能看出夏风是真心待你好呀还是我真心待你好?!

这样振聋发聩的爱的表白多么令人感动啊!

接下来的故事中,引生为了能在白雪身边,自告奋勇跟着县剧团去下乡巡演;为了能看白雪一眼,他在深夜的街头不知疲倦地为别人一圈圈地推磨;为了白雪,他和别人打架斗嘴,也挨打挨骂,但他毫无怨言。他为自己能用一根木棍牵着白雪过河而高兴,他为能拥有白雪的一方手帕、一张相片而兴奋,他也曾因在夏天义的饭桌上能和白雪对饮一杯而激动,每一次与白雪的接近都令他心跳、颤抖。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为了表白自己对白雪的爱的纯洁,竟然能挥刀自宫!这种过激的举动我们可以看作是他作为疯子的本性的体现,但是,更深地思考,难道这种不计后果的牺牲不值得我们对他对这份深情肃然起敬吗?

而与张引生相对照的却是夏风对白雪似有实无的爱,他的爱是自私的,淡薄的,一点风吹草动就能将它摧毁的。他独断专行地要让白雪放弃自己钟爱的工作把她调到省城去陪他,当他得知白雪怀孕后,坚决地说“打掉,一定要打掉!”因为他担心调动计划受影响,甚至还说,“难道说我结婚就是为了两地分居吗?”在他得知孩子先天残疾后,他冷血地将其遗弃于荒野,连头都不回。这种赤裸裸的利己主义思想令人齿冷。从这一点上来看,他比甘心自残的张引生不知要卑下多少!夏风所代表的世间的聪明男子们,真是令人失望!

白雪在书中应该说是个完美的女性角色,但是,似乎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定理,古往今来,越是善良的与世无争的女性,越是磨难多。故事结尾,她和残疾的女儿被夏风毫不留情地抛弃了。这样的悲剧上演了几千年,令人唏嘘,但却也无解。我们试着猜想一下,接下去的故事会怎样发展,白雪孩子的残疾会得到彻底的治疗吗?夏风会幡然悔悟重新找回白雪吗?答案是,可能性不大。

故事的主线大致就是如此了。

副线是两条,一条是老村长夏天义面对农耕文化在清风街的日渐衰落时所做的苦苦抗争。他为了让村里的稻田浇上救命水所做的拼力争取,他对“七里沟淤地工程”几十年来愚公式的执著,他对村子里撂荒地的忧心与奔走,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感动着。另一条线,老校长夏天智则代表了老一辈农村知识分子的精神境界,他热爱民间艺术,为了秦腔的传承呕心沥血,面对秦腔艺术的日益衰落长吁短叹,忧心不已。但这两位老人的抗争又都是无济于事的,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辗碎了他们的梦,他们的追求,也将他们逼向了逃不开的绝境。

在此之外,夏家众多的子媳,更多的是以反面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有的懦弱,有的自私,有的好赌,有的好淫,仁义礼智信,全都“瞎”了。立体书写的角色也有,特别是夏君亭,就是一个极富争议的人物,他也一心为公,不谋私利,多方奔走,辛苦劳累,但是他却有着这一代人的浮躁与短视,功利思想重,甚至有时不够光明磊落。

有人统计全书中有名有姓的人就有158个,这让我想到了曹氏巨著《红楼梦》。细一琢磨,两者竟还是有许多相似处的。主线是年轻人的爱情悲剧,副线是大家族的衰落。要是再细琢磨,还应该有更多的相通处,留待日后慢慢考证吧。

这本书最大的特色不在于人物众多,而是在于对上世纪九十年代乡土中国的准确描摹,全面,细致,真实,可感,暴露了许多当时农村固有的顽疾,它像是一部历史档案,记录了那个特定年代的大冲突大事件。例如村集体经济的衰微,繁重税费征收中的官民冲突,计划生育推进中官民智慧与力量的博弈,为发展农村经济而不得已付出的土地的代价(修路占地、修农贸市场占地,甚至修公厕也占地),这种种矛盾冲突有的已经终结,有的还在延续,成为当代农村发展进程中一个又一个的必然。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9

这个星期,我看了《莫泊桑经典短篇小说》。其中的故事有非常多,有《羊脂球》、《等待》、《幸福》、《项链》、《我的叔叔于勤》。他的短篇小说构思别具匠心,情节变化多端,描写生动细致,刻画人情世态惟妙惟肖,令人读后回味无穷。

其中,短篇小说《幸福》让我记忆犹新。文章讲的是一对法国夫妻去科西嘉岛上旅游,那是一个蛮荒的小岛,这对他们来说,比美洲还要陌生,还要遥远。一天,他们步行了十个小时之后,在傍晚时分,来到了一座孤零零的小屋跟前。接待他们的是一位老妇人,她神态端庄,衣着整洁。经过了解之后她是法国本土人,在那里一个人生活了50年。接下来就是他们的一段谈话,一段关于幸福的谈话。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如果要追求一样东西,那么我们就应该放弃金银首饰、绫罗绸缎、风雅标志、华丽软榻以及帷幕垂垂、奢华的生活、香气暖暖的闺房,甚至放弃一切所自己已有的东西。我们所梦想的一切,日日夜夜期待的一切,永远希望的一切。其他的一切事情或者东西都无关紧要,只要得到想要的东西,抛弃一切都行。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放弃一些,这样才能得到更多的一些。只要我们努力,肯定会得到。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0

在长达两个月的暑假里,我选择了欧·亨利写的《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来作为假期阅读书籍。通过阅读这本小说选,我受到了很大了启发,也使我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有了更好的启迪。

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是美国着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代表作有小说集《白菜与国王》、《命运之路》等。其中一些名篇如《爱的牺牲》、《警察与赞美诗》、《最后一片藤叶》等。这些小说使他获得了世界声誉。

记得我刚开始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像中药那样难喝一样很难读懂,刚开始我根本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究竟是在讲怎样的一件事。是要给予我们什么启示,我完成弄不清楚,刚开始读了一点点就没读了,过了几天,我重新仔仔细细的品读这本书,逐渐读懂了内容,也慢慢理解了每篇文章里所包含的的真正含义。

当我阅读完整本书的时候,我受到了很多很多的启发,例如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属于他自己的职责,都有自己的责任在身。但是,有多少人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有多少人是在逃避责任?有多少人明知道自己有责任做好某事却找借口而推脱?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外面喝了饮料明明垃圾桶就离自己不远,却因为和自己走的路没在同一个方向而懒得走过去丢进垃圾桶,而是远远的往垃圾桶扔,扔不进也不去管他,明明是想尽自己责任的,却因自己的懒散而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

总之,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体会到了很多,也理解了很多。希望大家也能去看一下这本书,真的很有趣。

初一:吴坤锭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1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心情感觉沉重至极,又让我不禁深刻思索。一为故事中现实的残酷,二则是作者那近乎冷漠绝情的叙述笔调。

书中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福贵悲惨的一生。年轻时,这位地主家的宝贝阔少爷娶了妻,生活本是无忧无虑。但他的滥赌让他最终赌光了家业,使他变得一贫如洗。他的父亲上茅厕时死了,而母亲后来也病了。为了帮母亲抓药,他进了城里,却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拉去当兵。战场上枪林弹雨,九死一生,幸运的是他在战乱中还能保住自己的一条命。可当他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而后来,福贵的儿子也意外身亡;还有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紧接着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连相依为命的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只剩下一头老牛伴着他,度过余生。

余华的残忍之处在于他总是在让人以为大悲过后,生活已经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时候又一次狠狠地划下一刀,让人猝不及防。让我们这群局外人不忍,同时又无能为力。书中,作者叙述口吻之冷漠,笔调之绝情,让我心惊,可叙述能力之强,让人心之所向。没有煽情的话语,有的只是平静的叙述,完全地以局外人身份客观地叙述着,却让我们这群人看着惊心动魄。而正是在这近乎冷漠的叙述中,完成了对“活着”意义的探究,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痛苦一波接着一波,让人毫无还手的能力。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活着》这本书正是让我们体会到了生命的厚重与沉痛,给我们深刻的反思,去思索活着的价值,去担当生命的责任。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2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3

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通过“我”一家人在去哲赛尔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划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变态情形。

在教学过程中,我不断的思考,在当今的社会里,这种以金钱和权力来衡量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现象太多了,单纯的去引导学生分析菲利普夫妇在于勒富的时候和穷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学生是不是真的会那么容易的明白,或者是不是真的能够把学生引导到这篇文章的真正主题上来呢?因为现实生活中,中国古代的传统思想,也就是增广贤文里所说的“穷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种思想和意识,在人们心目中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教师在引导学生认识菲利普夫妇的时候,就很难让学生真正的认识到本文的题旨。因此,在引导学生学习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特别注意强调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在这篇小说中的重要性。

《我的叔叔于勒》的这一个题目,好像在告诉我们,这篇小说主要写的人物应该是于勒,但是,在莫泊桑这篇小说中,对于于勒这一个人物形象的着墨并不多。于勒只是小说中的一个线索性人物。但是,值得强调的是,于勒其实也是这篇文章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也正是本文中的这一个线索人物的遭遇和经历,才衬托出了菲利普夫妇的唯利是从,趋炎附势。也就是说,文章中的所有的人和事,都与这一个线索性人物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因此,对于勒这一个人的进行深入的分析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那么,于勒究意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小说中用这样的一段文字来介绍了他,“据说他当初行为不正,糟蹋钱。在穷人家,这是最大的罪恶。在有钱人家,一个人好玩乐无非算作糊涂荒唐,大家笑嘻嘻地称他一声‘花花公子’。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那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之后,还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确实,这样的一个人,无论是在当时还是在现在,都无法得到家人和大家的同情的。这就有了大家所看到的于勒。于勒就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那么,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是不值得我们同情的,我想不仅仅是在法国,就是在我们中国,这种行为也是极其不好的。于勒根本就没有顾及家庭和自己亲人的感受的利益,这时候,被菲利普夫妇和大家认为是一个“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也是情理之中的。因为,于勒的这种行为,与我们传统一贯所主张的“节约”观念都是相违背的,都是让人痛恨的。

于勒是生活在当时法社会底层的一个小人物,虽然年轻的时候的于勒“行为不正,糟蹋钱”,但是,老年的于勒,是一个可怜的人,他的“衣服褴褛”,脸“又老又脏,满脸皱纹”,还带着“满脸愁容,狼狈不堪”,手也“满是皱纹”。于勒在美洲的生活,是艰辛的。常年在外的他,饱经生活的折磨,受尽了人世的苍伤,这是一个多么可怜的人啊。对这样的一个老人,这样可怜的一个老人,就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关注,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我们都应该去同情他,关心他,更何况他还是“自己”的亲人呢?正如“我心里默默念道”的,“‘这是我的叔叔,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这是从“我”幼小心灵里发出的对亲情的呼声,也是对菲利普夫妇的行为、心理和灵魂的一种强烈的讽刺。

其实,造成于勒的生活悲剧,与于勒本人有着非常联系的关系。从小说的内容当中,我们还可以认识到,之所以在于勒被送往美洲之后,成了富翁,却又成为一个穷光蛋,“讨饭的”,一个靠卖牡蛎糊口的小贩,这与于勒在年轻时候养成的那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不良习惯,应该是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的。虽然莫泊桑没有讲到于勒为什么会变成穷光蛋,但是,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个在年轻的时候“行为不正,糟蹋钱”的“坏蛋”、“流氓”、“无赖”,肯定不会有什么好的习惯,再加上由于家庭的原因,于勒没有受到过及时的良好的教育,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已经形成了,根本就是无法改变的。即使他成了富翁,有了很多的钱,可能由于他的这种“行为不正,糟蹋钱”的习惯,使得于勒又很快的变成一个大穷光蛋了。

从于勒的身上,其实给我们的启示也是很多的。这其中,我觉得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一个人从小应该养成一种良好的习惯,更不应该“行为不正,糟蹋钱”。这也是我们学习《我的叔叔于勒》这一课时,教师应该着重指导学生理解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因而,我们在同情老年于勒,穷于勒的时候,也要注意分析年轻时候的于勒,指导学生想象和分析于勒变穷的原因,同时,我们更要注意引导学生,让学生明白、理解,年轻时候的于勒是不值得大家同情的。与此同时,大家更必须认识到,不能学习年轻时候于勒,使学生在将来的生活中,自觉的养成良好的行为和习惯。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4

莫泊桑的小说大都短小精致,你会吃惊,在仅仅几页的篇幅里,他就能给你展现一个精彩的故事或者人物,就像他的一生,也是短而精致,他只活了43岁,但给我们留下了6部长篇小说,306篇中短篇小说和3部游记。

莫泊桑写到一个弃婴 , 他 十几岁的时候被一辆大车碾断了双腿, 从此就只能拄着双拐求乞,而且除了周围的三四个村庄,他不敢走远。他害怕外面陌生的世界,尤其害怕大路上成队走着的宪兵。于是他老是在周围这几个村庄乞讨,人们已经厌烦他了。12月的一天,天气阴冷,大家的心情都不好,他已经两天没有讨到任何食物下肚,又奔波了许久,再也走不动了,就出溜到一个农家院子的一角,像是要等候一种神秘的援助。但什么也没有。突然,他看见了一群鸡,他的手还很灵活,丢出一块石头打死了一只。他想用火来烤,这时被鸡的主人发现了,于是被众人一顿殴打。他流着血,饿得要命,而宪兵也被叫来了,把他带到镇上。他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他已经弄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思想已经混乱,况且已经有那么多年没跟人说过话。他被丢到牢里,第二天当宪兵要来审讯他时,看见他已经死了了。“多么出人意料啊”——谁都没有想到他也要吃东西。

莫泊桑还写到一个瞎子,他是一个乡下人,父母在世时,还有人照看他,可两老一去世,尽管他姐夫把他那份遗产夺到自己手里,却连汤也舍不得给他多喝。他是不是有智力、有思想、甚至有感觉,是不是对自己的生活有清醒的认识?谁也没想过这样的问题。凡是他的失明使人想到的残忍的恶作剧都被想出来了,尤其是在他吃东西的时候,人们把小猫、小狗放到他的食盆边来捉弄他,和他抢食,或者故意给他塞瓶塞子、木屑、树叶甚至垃圾,然后在一边哈哈大笑。

还是在一个冬天,下着大雪,他姐夫一早把他带到很远很远的一条大路上去求乞,这一天他再也没有像往常一样自己回来。到初春解冻的时候,人们发现一大群乌鸦在平原上空不停地盘旋,然后时而像一阵阵雨点集中落在同一个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了瞎子残缺不全的尸体。

这是一些最弱势者,一些哀苦无告者,他们甚至已经发不出自己的声音。我们在莫泊桑的笔下感到了对这些最弱势者最强烈的同情,他使他们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还有恰恰也是短篇小说名家的契诃夫、欧·亨利也是如此。我们要感谢这些使暗哑者“说话”的作者 。

莫泊桑的故事是发生在他生活的19世纪下半叶,离提出“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的法国大革命已近百年。这样的悲剧发生有普遍穷困的问题,也有导致冷漠甚至残忍的观念问题。无论如何,莫泊桑的小说提醒我们:还需要更仔细地聆听那很容易被喧闹和欢乐声盖过的微弱的悲惨之声 。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5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朋友家的书柜里看到了一本《活着》,随手一翻,它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于是我就借回家细细翻阅。《活着》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浙江海盐人,当代作家。余华在八十年代主要从事先锋文学化的写作,实验性很强。进入九十年代,他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民间,开始对一些小人物进行贴近生活本身的观察和审视,以平时坚强的民间视觉来反映艰难的现实生活,活着的艰难。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中死去。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正真体验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我有些战栗。薄薄的一本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合上书本之后,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宽广,而活着必然要承担诸多的痛苦,但是依然要坚韧顽强。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当我们面对不一样的苦难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样,这是人面对生命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活着》这部作品通过展现一个又一个人的死亡过程,一波又一波无边无际的苦难,宣扬了一种面对苦难生活、面对死亡的可能的态度。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然后又假惺惺的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然后又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来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豫,让故事中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老人福贵讲诉了他的一生,从抗日战争到现在,经历了无数的沧桑,也看到了许多人的死亡,而他仍活着,并且回忆。父亲的死、有庆的死属于人祸,母亲的死、凤霞的死、家珍的死为疾病,二喜的死是意外,至于苦根的死,似乎属于一个故事。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脆弱,而且越叙述,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就越大,就更能体会到命运的可畏和生存的不易。这种活着本身就是苦难,可怜的福贵只有无奈的面对,艰难的活着。

世上的苦难大多都是争对最底层农民的,自然选择传统中的民间道德,因此他们都是善良、仁爱、淳朴、诚实、讲义气的。但仅有这些远不足以使他们在苦难重压下自适自足。在这些优秀品质之内,他们有着乐观的心态,也正因为乐观,他们往往承认苦难存在的同时,认可命运无可改变的同时,对未来尚存有可怜的希望。因此,福贵孤独的晚年还对自己苦难的一身感叹到:“做人能做成这样我也知足了。”他们的希望可怜而廉价,也许有的甚至有些自欺。但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固然不会认清自己的真实处境,也不会理解知识分子孤愤绝望的战斗姿态,但是如果连希望都没有,他们又以什么去面对无尽的苦难呢?

我不知道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人为什么而存在。但我认为一个人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一定有他存在的道理。故事中福贵的命运告诉了我们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既然如此我们不如好好的过好自己的生活,走好自己的道路。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他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只要我们追寻和享受幸福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如果失去了它,我们活着将会没有丝毫光彩。所以好好活着吧,因为我们可能需要用自己的一生来追求幸福,用一生来看遍世界万物,人生百态。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6

契诃夫是世界文坛上一位罕见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经受了百年的时间检验,依然闪耀着独特的艺术光彩。契诃夫的着眼点总是平凡的人的日常生活,他是个描写日常生活中的最平凡事情的现实主义者。但是他从不陷入日常生活的“泥沼”,他对生活素材认真细致地进行“观察、选择”,而在创作过程中又进行“推测、组合”,使生活素材形象化,平平常常的似乎是偶然的现象中揭示出生活的本质。

所以我很喜欢契诃夫的作品。在这本短篇小说选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其中的《变色龙》,《钉子上》和《万卡》。

《变色龙》告诉了我们:在沙皇俄国将军家中的一条狗比平民百姓还要重要,巡逻官奥楚美洛夫之流在有权势者的家犬前摇尾乞怜,而对老百姓却张牙舞爪,蛮横娇纵。《变色龙》就是契诃夫送给人世的一面镜子,一个警示,在百余年后的今天同样还是有人身上有着“变色龙”的奴性,表里不一;《万卡》可以说是《苦恼》的姐妹篇。都是抒情心理短篇小说。主要写的是:九岁童工的'稚真心灵,他的学徒生活的苦楚,他对祖父和家乡的眷恋——这一切在篇幅不大的作品中巧妙地互相穿插和渗透,短短几页字就写出了童工生活中的酸甜苦辣,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短篇小说《钉子上》和《一个文官之死》一样,都展现了但是沙皇俄国在官场上的丑态:强者霸道、倨傲专横,弱者低头哈腰、不敢反抗。臭虫般的切尔维亚科夫以及他的奴才们的心理正是这种官场生活的产物。

读了这本小说选后,我更能体会到当时沙皇俄国官场上的险恶与蛮横,也看清了当时和如今的“变色龙”就是墙头草,哪边是强者就拥护哪边,即使那强者并不是善良的那一方。《契诃夫短篇小说选》给我了很多启迪,让我了解到不少沙皇俄国的当年!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7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8

莫泊桑的小说也颇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风味,而在这些短篇小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项链》了。

人性有一个很大的弱点——永远想得到那些得不到的东西。在古代,只要一幅名画若是出现在一个人家中,那么这个家没多久就会败了,不是因为自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他人的贪婪,或是为了讨好上级。皇帝拿到好字画时,也是绝不可能想象到别人为了取得它多少人丧了命的。

《项链》这个故事很简单,一个女人爱打扮,家里却很穷,而且一直渴望的是金钱。她有个富有的朋友,但每次看望她后都会因羡慕而痛哭。当她问朋友借项链去参加舞会,结束后却弄丢了,积攒了所有钱或是借钱才买来一串真的。最后,她朋友告诉她,她给她的项链是假的。

造成这样悲剧的,无非是那个女人的不满足。她不满足于当下生活的方式,不满足于自己的经济状况,不满足于自己的一切。其实改变那样的看法就可以活得很幸福,可是在那样的时代,简直是天方夜谭。在普法战争中,很多人精神上不说,连自己的衣食都处理不好,何谈幸福?因此,那时好的东西很少,以此类推,像那女人的态度的人肯定不少。

在精神上,如果接受了正常的教育,穷人也可能过上好生活,但在战争中想搞好教育也是难的,所以女人的感受可以理解。《项链》中的朋友真的是“朋友”吗?文中有提及,女人的朋友常向她“展示”自己的首饰,而最后说出真相时,是不愿再把真项链还给女人的,而且还感到一种正以自豪的、天真的快乐。

第一次,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恶心”,感到害怕。起初感觉这种事不会在现代发生,而如今才意识到,同样的故事完全可以发生在当下。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19

读完契柯夫的《变色龙》之后,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因为现实生活中的“变色龙”并不少见。

《变色龙》讲述的是一件发生在街上的.小事。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狗咬伤了,奥丘梅洛夫警官在处理这件事。一开始,警官答应要处死这只狗,严惩狗的主人。但一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警官立刻换了脸色,指责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警官马上又变了嘴脸,又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一,警官的脸色也随之像变色龙似的变来换去。

故事的情节与描写颇为有趣,其中奥丘梅洛夫警官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忘。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警官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有“和颜悦色”,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井官表面上看似在不断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遇到上级便“和颜悦色”,阿谀奉承的两面派作风显得是如此虚伪,像见了主人伸出流满口水的舌头,晃悠着尾巴装出一副“可爱”相的狗一样遭到人们的鄙视与嘲笑。

但可悲的是,两面派的人并不是某个时代独有的产物。以前在读席勒的名剧《阴谋与爱情》的时候,就看到了十八世纪德国宫廷中的一些两面的寄生虫。对上,他们极力讨好。以为王公夫人衣服上的带子掉到地上,几个臣仆立刻趴在地上焦急寻找,争取第一个得到夫人的赞赏。对下,他们残酷剥削。为换得一颗讨好公爵夫人的钻石,有人不惜卖几千农奴去战场当炮灰。即使在现代也不乏此类人。

记得我还在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已有两面派了。老师在时规规矩矩,老师不在时破坏纪律。虽说小学生的这种行为的性质不会很恶劣,但这种风气一但养成便很不好。从小做事两面派,长大还得了?在现代社会中,两面派的人不仅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还难以得到上级的信任。两面派的人要么为了“明哲保身”,要么为了飞黄腾达,这些他们或许可以做到,但他们却要为此扣上“伪君子”的帽子,难以得到他人的正视与信任。

不用说,《变色龙》是一出成功的黑色幽默,一出暴露小丑般的“变色龙”可笑嘴脸的故事。

小说告白的读书心得感悟 篇20

莫泊桑的出身并不显赫,“空壳贵族”并不是硬加的帽子,他的父亲整日沉溺于酒色,后来双亲离异,跟随母亲生活的莫泊桑反而得到了母亲的文学修养的滋养,为他后期的创作奠定了基础。

读莫泊桑的短篇小说,不难发现,他总是在描述故事,刻画性格,而很少点明对生活深入的思考,当然他公务员的身份或许也对他的思想境界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他在小说中要表现的思想往往是显露而浅明的。莫泊桑在短篇小说中,几乎很少接触历史的,政治性的问题,但他本人参加过一场战争——普法战争,他似乎是这场战争具有资格的描述者,他在书中表现出来的爱国主义思想和略带民主主义的和平主义思想(好像有点绕),可以说是他作品中最为严肃认真的精神火花了。

莫泊桑似乎对与自己相似的小人物,表示了人道主义的同情,与此同时往往伴随着对资产阶级上流社会的批判。他揭露的资产者的道德沦丧,家庭中冷酷的隔阂,又或许是为底层人物打报不平得较含蓄的表达与体现。读后感·他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无产阶级人民的讽刺,又或更多的是怜悯。这一举动无疑为他的小说增添了人道主义色彩。

在对人物的描绘上,莫泊桑不追求色彩浓重的形象,表情等过度夸张的情节,而致力于描绘处于常态的情感。他表现人物的手法朴实而极其注重写实,他追求那样一份真实中的独特。在一篇短小的文章中,简练并不等于粗略,他从中表现了一切尽可能丰富的生活内容,以小见大,由渐入深。

对于莫泊桑“说话说半句”的写作习惯,我在表示他的恰到好处的同时曽不禁懊恼,或许可能是莫泊桑的写作手法过于真实,而致使读者不满足于这样的一个片段。或许这,也是他的高明之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