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0篇)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在我看来这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最杰出最-阴-郁最血腥的一部悲剧。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麦克白夫妇,尤其是麦克白夫人。在这部剧中,人的欲望展现的淋漓尽致,也成为一切罪恶的根源。麦克白的悲剧不是命运的原因,就算没有三个女巫的预言,我想还是有别的诱因会让他做出一系列发指的行为。因为深埋在他心底的欲望,一定很早就有。魔由心生,是心里强大的欲望魔力战胜了道德,人伦,最终把他推上了不归之路。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精选20篇)

与其说Macbeth受了三个女巫的引诱,不如说是三个女巫的预言与他内心的想法刚好相吻合,成为了整个事件的导火索,如果没有那个预言,事件同样会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由另一个导火索引发。人的欲望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确实像一个黑洞,吸引着你一直往里走,等你懊悔,回头时,才发现已无力挽回,对于macbeth夫妇都是这样,不过他们的结局,读完之后,一方面为他们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另一方面,可怜他们用最后那仅存的王位来不断安抚自己早已冰冷了的内心。突然想到了“命运”这个词,我相信命运,但不是迷信。命运要用事实来说话,而不是预知猜测。

野心驱使着匕首在黑暗中挥动,

高贵的品德却将它阻拦。

若不是因为妇人的怂恿,

你怎会在凄厉寒风中独自神伤。

可惜,要责备的并不是可怜的妇人,

她只是你的影子和附庸,

她受你的蛊惑而蛊惑你

驱使你的是你自己勃勃的野心。

她用毒汁浸泡良知当做武器献给你,

而你却用软弱当做匕首刺向她。

他的死,你是祸首。

她的死,你仍是元凶。

当你不敢用血腥来镇压愧疚,

软弱和罪恶会变得比凶残更加凶残,比-阴-险更加-阴-险。

他们不仅消磨你的精神,

而且最后吸干你的生命。

我不禁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了,

犯罪的君子要自己惩罚自己,

而双倍的凶残配上双倍的卑劣竟成了功名的利器。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麦克白因为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墨登场,历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后记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3

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

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__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4

这个寒假老师让我们读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白牙》,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的成长历程。在常人的眼里,狼通常是冷酷无情,忘恩负义的典型代表。但我却深深地被小说主人公“白牙”的坚强和忠诚所感动。小白牙的幼年很可怜,出生时它的父亲就死了,不久它与母亲也分开了,然后就开始了它孤独无助的幼年生活。过早开始的独立生活也练就了小白牙“坚韧”、“执着”的性格和作风。白牙在很小的时候就不服输,面对困难绝不退缩。有一次,它在格雷家所在的村庄里遭到了一群小狗的围攻,它勇敢地与小狗们展开了搏斗,但终因寡不敌众,败下阵来。但是,白牙并没有因此而屈服,随着它逐渐的长大,身体也一天天强壮起来,最终白牙战胜了这些狗。白牙虽然是一只真正的狼,但是它并非冷酷无情,他对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非常有感情,也很忠诚,全心全意的保护自己的主人。司各特先生的爸爸是一个法官,曾经审过一个案件,犯人被判50年刑。这个犯人对司各特的爸爸怀恨在心,他找了个机会越狱来找司各特的爸爸复仇。犯人半夜三更来到司各特先生的家,结果一进门就被白牙发现了。白牙奋不顾身的扑向犯人,犯人被白牙咬死了,可是白牙也被犯人打中了三枪,负了重伤。最终白牙保护了司各特先生全家。

白牙是一只坚强、勇敢和忠诚的狼,值得我们敬佩!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5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对童年的遗憾,有的是因为做错了一些事,也有的是因为错过了一些事。当我们长大了,意识到那是一种遗憾时,如果给我们机会去补救,或是去挽回,我们是否努力去做,也验证着我们是否真的有所成长。《偷影子的人》讲述的就是一个男孩的从年少时的懵懂到长大后的顿悟,最后找到最初的梦的一段历程。其间,有他和朋友们之间的友情羁绊,也有对爱情看法的逐步成熟和蜕变,当然所有的一切都离不开他的特异功能--“偷影子”。

书中的“偷影子”类似于读心术,只不过每个人的影子都有独立的一面,它们能既能透露主人的遭遇与隐私,也能对主人的一切发表意见,并且可以表达自己的态度。但凡跟男孩的影子跟别人的影子相重叠时,就可以跟别人的影子交流--这一设定的想象力十分丰富,的确影子的重叠这一现象足以让人浮想联翩,只不过很少有人去浮想,恰好作者抓住了这一点。这里不得不进一步分析一下“偷影子”比“读心术”的高明之处。正如之前所说,影子可以表达自己的东西,而读心术只能读取被读心人的直接意思表示,至于真假或隐藏的东西需要二次加工提取,所以来自影子的信息要更真实、成熟、方便一些。

书中通过偷影子,再到接受影子的任务去帮助别人,大大小小的故事中渗透着许多道理和哲理,当然故事都是伴随着男孩的成长历程的,小时候的故事有小道理,长大的故事有大道理。其中男孩的老友吕克在男孩的帮助下离开面包店踏上了自己向往已久的当医生之路,再到最后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的还是面包师,并最终回到了面包店。这个故事很耐人寻味,有时候人们想象的东西并不一定是自己真正喜欢的,而真正喜欢的可能表面上又不是那么冠冕堂皇。其实职业本就无贵贱之分,能在工作中找到幸福才是幸运的。所以我觉得吕克做得很对,这也是他成长的象征。而男孩放弃苏菲,选择了克蕾尔则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这次体现在爱情上,感觉更加微妙和朦胧一些。苏菲是好好女孩,但对于男孩来说更适合他的则是克蕾尔。尽管多年以前,由于自己的错误判断导致做错了事,但是当男孩终于发现自己的过错和自己真正想要的女孩是什么样子时,他放弃了现在所拥有的,而是去追寻克蕾尔,尽管可能无果而终,但是他知道他必须得这么做。其实苏菲也是一样,这些年轻人都明白一个道理,就是要寻找真正属于自己的另一半。

“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莎翁的这句名言精准的概括了整本书的主题和主人公们的行动。而本书带给读者的启发就是首先要确定什么才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并去追逐,而不要在那些浮云和幻影上浪费时间。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6

自从学校开展"诵读经典"以来,我一直坚持背诵《三字经》。每每读过几句话以后,我还要仔细揣摩一下,遇到不懂的地方就请教妈妈。今天早上我读到了"融四岁,能让梨"。讲的是一个叫孔融的孩子,年龄仅仅四岁就懂得谦让的故事。当妈妈把洗好的梨端到桌上让孩子吃时,孔融主动拿起了一个很小的梨,而把大梨让给了哥哥,他说:"我应该吃小梨。"我当时真是吃惊,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歉让,想想我自己的做法,真觉得脸红。

在家里,我总是和弟弟抢着吃,抢着玩,从没有想着弟弟小,我应该有个姐姐的样子,为这事爸爸妈妈也没少跟我讲道理,可我就是不服气。现在我读了这几句话,觉得自己确实不应该那样做,应该懂得谦让。再想今天发生的一件事更让我脸红了。今天妈妈用面蒸了一条小鱼,非常漂亮,当时吃饭的时候我还在屋里躺着,跟妈妈怄气呢,弟弟敲门说:"姐姐快来吃饭,有小鱼。"我想我不出去,你也不敢给我吃完了,后来弟弟又来喊我,唉,再不出来估计妈妈又要生气了,算了,吃饭吧。我出来一看,那条小鱼一动也没动,我看看妈妈,妈妈说:"弟弟本来已经拿到手里了,想了想还有你呢,说等你呢。"我二话不说几口就吃没了,弟弟端菜来了一看说:"你怎么这样啊你!"当时我还沾沾自喜,现在想起来觉得羞愧不已,弟弟还知道让着自己,而我却从来不体会弟弟的感受,真的不应该。

《三字经》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以后,我不仅要坚持背诵《三字经》,我还要坚持学习主人公们良好的行为习惯,让自己越来越优秀。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7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又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8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是莎士比亚说的。我爱读书,因为读书是一种快乐,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心灵的沐浴。什么《成长的书香》,《100个智慧故事》我都爱读。书中的故事让我感到悲惨与善良,正义与邪恶。

书就是一种魔法,它能让人如醉如翅。有些书,像甜甜的蜜桃,很有味道,有些书看起来有点苦涩,但只要你多嚼几下,便会感到一股清香。我喜欢读书是因为它能带我到骏马跑不到,飞机飞不到读神奇世界。书里面有千奇百怪的人物,有传神的神话,还有长篇的小说。

我读了《100个智慧故事》时,我会认真的把它读完,里面的《蔡文姬听琴》它告诉我们:她是一个聪明的孩子;《派兵把守的土豆》又告诉我们:他的聪明之处是巧妙利用了人们的好奇心。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就像磁铁一样吸引这我,使我不由自主的就翻到了下一页。《成长的书香》,这本书又把我带到了充满梦幻的童话世界里,《偷蒙的小妖精》让我们看到了它善良的一面;〈〈一瘸一拐的好骆驼〉〉又让我们懂得:有付出就有收获的道理。它的每一个童话,就是一个魔法,我们没经过大脑思考就被书施了魔法。书的魔法让我感到了文字之美,也找到了自己需要的精神食粮。

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你喜欢的书就是一个知识王国,也是你迷失方向的航标。让我们一起在书的王国遨游吧!书就像一只小鸟指引着我发现许多奥秘,书就像一匹宝马,驮着我领略各国风光。让我们更爱读书吧!因为书会让你的生活变的更加精彩。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9

书是一盏铮亮的灯,照亮我心中的黑暗,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善恶美丑;书是一对洁白的翅膀,带我飞到云海深处,一览山河的壮丽美景;书是一叶坚固的小舟,带我驶向成功的彼岸,任凭风吹浪打也不回头。古人曰:“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现在老师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些足以说明读书是何等的重要。

我爱读书,常常废寝忘食的读着书。书中精彩的情节往往让我忘记了一切,整个身心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当书中的主人公胜利时,我会高兴的手舞足蹈;当邪恶没有受到惩罚时,我会气得直跺脚;当英雄牺牲时,我的眼泪会顺着脸颊往下流。

妈妈说我是书呆子,爸爸觉得我是个书痴,但我却为这些外号感到自豪。因为读书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事。读书让我获得了知识,读书让我提高了写作水平,读书让我修身养性,读书让我感情丰富。书打开了我的心灵窗户,使我看到了广阔的世界。书使我认真思考,尽情的欢笑。书是知识的源泉。书将永远陪伴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书将带给我无限的快乐。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0

记得在小学的时候,读了《唐吉诃德》这本书。初看,真的不懂,但回头再细细品味这本书时,确实有不少感悟。

《唐吉诃德》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锁﹒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自己也想效仿骑士出外闯荡。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到一副破烂不堪的盔甲,自己取名叫唐吉诃德,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尼娅,作为为自己终生效劳的意中人。然后他骑上一匹瘦马,离家出走。唐吉诃德按照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他的行为荒诞不经,自己也经常挨打受苦。他最后一次到家后即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看这本书时,我以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含了一种道理,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粱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品质,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唐吉诃德的行为有时是疯狂的,但是有时候却能说出有哲理的话,看来,唐吉诃德这个人说他聪明,却很疯傻,说他疯狂,却很有见地,说起话来,他总是头头是道,理论正确,谈吐高雅,而他的行为,却又常常冒冒失失,荒谬不已。我从书中读到许多类似的疯狂与明智之间的强烈对比,他,不疯,疯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公理,只有强权。

唐吉诃德将所遇到的奇事,全部归咎为与他作对的`坏魔术师,这些坏魔术师是谁?毫无疑问,那就是他谴责的对象——腐朽的封建统治阶级。唐吉诃德所效忠的情人是谁?不是那杜尔西内娅,而是他的精神支柱。但是,所有的一切全不真实,所以,唐吉诃德在临终的时候,才悔悟,虽然他最后充满喜悦地求得了上帝的宽恕,但是却为全书定下了悲剧的基调。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1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名叫《寻找鱼王》的书,这本书讲述了是一个山里的孩子为捕鱼出门拜师学艺的故事。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启示。

从前,有一户山里的村民,由于山里经常有大旱,所以鱼成了山里最珍贵的东西。这位山里人的孩子寻找山里的鱼王,这位旱手鱼王年纪以经八十多了,老人同意收孩子为徒。老人给孩子讲了一个故事,故事讲的是:旱手鱼王和水手鱼王的关系很好,旱手鱼王跟水手鱼王学艺,水手鱼王故意把旱手鱼王带到这个水塘,最后旱手鱼王被鱼咬死了。过了一个多月,老人走了。老人让孩子去找水手的女儿。最终,孩子学会了游泳。老人带着孩子去找真正的鱼王,原来鱼王是一头大鱼,老人说:“没有鱼王就没有鱼。

这本书不仅教育我们不能贪心,如果人会贪心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它也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万物都是平衡的,如果我们恶意的破坏它,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同时,我知道了大山里的家庭是那么的贫困,连一条鱼都吃不起,想必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只有富予的家庭才能吃的上一条鱼,但现在我们城里的孩子直接去买就可以吃到既大,又新鲜的鱼了。书中有一个情节非常让我欣引,就是真正的鱼王竟然是一条大鱼,更神奇的是如果没有这条鱼就没有万物。我觉的在书里真正的鱼王是那条大鱼,而现实生活中的鱼王是像“老人”一样,是一个不贪心,也不会为了挣钱去破坏环境的人。

读完《寻找鱼王》这本书后,我从书中知道了许多的道理,我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2

我是一个幸运儿,许多人都是幸运的,但也有的人不是,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更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但我一向相信:只要心存期望,命运是能够改变的。

《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的美乐笛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当我一遍又一遍进入她的世界,我明白了她的无助,我了解了她的无奈。但当我一次又一次为她流泪时,我依旧想说:“我从书中听见色彩,美乐笛的生活是精彩的!”

生命中有万事的可能,美乐笛从无人了解的只能在心中对自我说:“我有着惊人的记忆力,我的大脑像一台摄像机,能够把我所看见的、听见的、晓得的事一一记录下来,我经历的一切都会被记录下来。”这样的话,哪怕没有人明白,没有人会相信,她还是会心存期望,迎接胜利的曙光。

虽然,美乐笛是全校最聪明的孩子,可是,没有人明白这一点,她的教师、父母、同学、医生都认为她毫无学习潜力。美乐笛天天生活在憧憬中,她渴望走路,渴望说话,渴望做一个小孩子都能够做的事:翻身、刷牙这些简单的动作,她全都无法完成。

倘若你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也许会绝望,也许会觉得自我毫无生存价值,但美乐笛并没有这样想,她相信:坚持就会成功!

但当她真的快要崩溃时,一个冰冷的机器让一个失望透顶的女孩开始她的人生之旅。

幸福掌握在手中,并不等于你就拥有幸福,仅有不断付出,幸福之花才会长大绽放!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3

不久之前,我们学过一篇议论文《滴水穿石的启示》。课文以太极洞内滴水穿石的奇观引出了李时珍、爱迪生、齐白石持之以恒取得成功的事迹。它告诉我们:目标专一而不三心二意,持之以恒而不半途而废,就一定能够实现我们美好的理想。

学完这篇课文,我感悟很深。日常生活中,我也常常会因为放弃了而失败,又坚持了而成功。

在小时候,我曾学过一段时间的中国舞。那时,穿着漂亮的裙子,在地板上翩翩起舞,我心里可高兴啦!但是程度越高,需要软功的地方就越多。我怕吃苦,不肯压腿、劈叉、下腰,最终退出了中国舞。后来,看着我旧时的舞伴在舞台上尽展才艺,我的心里难受极了,又是后悔又是自责。一个月后,我跟妈妈说了,我想重新学舞,并且不会半途而废。妈妈同意了,我重新走进了舞蹈的殿堂,只不过换学了拉丁舞。又开始学舞,我的心情明朗起来,我已经考过了拉丁舞10级,参加过了各种比赛。

古今中外,多少名人也是靠着滴水穿石的精神才获得卓越的成就的呀!

朗朗是我国著名现代钢琴家,他位于世界钢琴艺术的顶峰。是什么让他成为我国骄傲的钢琴大师?是滴水穿石的精神。朗朗从学龄前便开始学钢琴,他的父亲为了他辞了职,在家里陪他练琴,家里只靠母亲一人养家挣钱。朗朗懂事听话,也有钢琴天赋,更加勤奋认真地练琴。成年后,他没有辜负父母对他的期望,成为了技艺高超的钢琴大师。

滴水穿石的精神是成功的秘诀,学了这篇课文,我们更应该牢牢地记住它告诉我们的道理。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4

今日,我读完了《贝多芬传》,它讲述了贝多芬传奇而又悲惨的人生。贝多芬的童年十分悲惨,父亲用暴力迫使他学习音乐,11岁入戏院乐队,之后,耳聋已开始的他酷刑,直到完全失聪。晚年里,心爱的侄儿也负了他。贝多芬身处悲苦的深渊!可他对生活抱着炙热情怀,充满信心和期望,让往昔美妙的岁月悠久地照耀着他,战胜人类的平庸、自我的命运和痛苦,成为胜利者,如果我们也能像贝多芬那样,还有什么事成不了呢

此刻我们的生活和谐完美,虽然环境很好,可是许多人却平庸、碌碌无为。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因为这些人遇到一点挫折,就放弃自我的梦想,失去了信心与期望。

我们要树立远大的梦想,遇到失败、挫折、困难时,就到贝多芬的意志与信念的海洋中浸润一下,必将得到不可喻言的收获。前年轮滑比赛前,我起早贪黑、不怕酷暑,跌倒了爬起,不惧疼痛,最终得了第一名。就是因为我有这种热情,对取得第一名充满了迫切的期望。我记住这次取得好成绩,无论遇到什么的挫折与坎坷,都永远满怀热情,充满信心和期望,一步一步实现自我的愿望。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5

公元一五八七年没有弥赛亚的诞辰,没有先知的教诲,没有预兆变迁的星斗闪烁满天。有的,不过是一张张脸罢了,一张张疲惫地奔波于历史的定格之中的脸。

万历注定不是属于帝王的时代,这张脸谱中注定没有多少王权的神气。大明王朝注定只是封建史上的一个瞬息,而万历朝大约是合眼的前奏,毕竟紫禁城中休憩的已不再是一个雄心壮志的统治集团,这点,万历之前的嘉靖就感觉到了——万历同他一样早年登极,充满变革和振兴的希望,但这一些希望都随着自身年龄与矛盾的增长、深化渐渐瓦解。明孝宗(弘治)应当感到悲哀,因为他的子孙没能像他那样扭转祖宗留下的可怕局面。也正是因为如此,多事之朝才如同一出又一出的折子戏,留下那么多红红绿绿的角色。

惟独有个人不绘脸谱,单看他一眼就觉得有凛然之气扑面而来。他不是贡生,乡试出身,也不应是有权对别人吹胡子瞪眼的那一类,却绝对有憋着气唱大红脸的天赋。他叫海瑞,就是鼎鼎大名的海刚峰。如果出生在当今社会,他一定算是个勤奋的好少年,与此同时,又是无知的愤青。想要为萎靡的朝政打一剂强心针的他,若不是有打不死的勇气,怎么敢傲立于群臣之中?说他简朴,却又嚣张,普天之下,凡为仕者无不惧其威风;说他忠诚,却又不能扛顶风的旗,固执于毛皮小事之间。一个儒道的修行者,一个斋戒灵魂的素食者,他因为与尘世相触而不再是圣贤。这不仅是海瑞的不幸,更是明王朝的不幸。他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舒展自己的政治才华——以博得帝王的信任。但嘉靖尚道,万历重情,他只能做一面没有人去照的镜子,被搁置三朝的老臣。

明朝没有李世民,没有长孙氏,宫廷中人人戴着面具。读《明史》我几乎没有抓到一个背影,但庆幸《万历十五年》让我勉强看见了一个海刚峰。几乎孤芳自赏的他,行走于浓妆艳抹的人群中,很干净。他死的时候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镜碎了,却没有人去补。

万历十五年,一五八七,明代的又一面镜子不在了。在一片景仰的声音中,海瑞那张不戴面具的脸成了永远的幻影。他的矛盾并不来自内心,而是与外界摩擦的结果。我不想假设他为那个时代的良心,或许他没有资格,李贽有,因为他忏悔过。

海瑞不会回头,他不知为何要忏悔,他要做信念,而不是心的殉道者。大明王朝合上眼的前一刻,他或许,是最后的那个愤怒的拳头。

脸?对,他的脸,不过是一张皮。皮下的,才是硬骨头。历史的脸谱是多端的,但油彩背后的,方是本原。一面能透过它的镜子,是不是很好?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6

埃米尔是伦纳贝亚村一个小男孩的名字,他有一双圆圆的蓝眼睛,红扑扑的圆脸蛋,卷曲的头发。他的脾气很拧,当他不吵闹的时候也显得很乖。

虽然埃米尔整天都淘气闯祸,但周围的人都很喜欢他,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曾经有一次,他为了让济贫院的老人们在平安夜吃上一顿丰盛美味的晚餐,费尽心思把他们接到家里盛情款待,把妈妈做的用来招待客人的食物都吃光了。

阿尔弗雷德是他们家的长工,得了血中毒,必需马上开刀。虽然这是一个冬天的夜晚,外面下着鹅毛大雪,路上很危险,但是埃米尔还是偷偷地独自驾车送阿尔弗雷德去医生那儿。阿尔弗雷德最终得救了。

埃米尔还很有经济头脑。有一次农场主们赶集,要经过他家的农场,他就通过替农场主们开门来赚得小费。在集市上,埃米尔通过自己的智慧,不花一分钱就得到了一匹马和一只很会下蛋的瘸腿母鸡。

我很喜欢埃米尔。因为在他身上找到了我自己的影子,我也常常调皮捣蛋,惹得大人头疼不已;我也象他一样有经济头脑,在寒暑假里经常打扫卫生挣钱,把钱存起来用来买书。我相信每一个读过埃米尔故事的人都会喜欢这个淘气包。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7

今日和逸程共读的是《安的种子》,说实话在定义它适读年龄的时候纠结了很久。这本书其实逸程已经看的懂了,但是对于妈妈的启示似乎更多,年幼的宝贝理解故事情节不难,但从中挖出深意的确需要时光的洗练。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老师父分给本、静、安每人一颗古老的莲花种子。“这是几千年前的莲花种子,非常珍贵,你们去把它种出来吧。”三位小和尚拿到以后心态各不相同,本想第一个把它种出来!静想考虑的是怎样才能种出来呢?安只是觉得我有一颗种子了。

三个和尚对待种子态度也不一样,本马上去寻找锄头。但是等了很久,种子也没有发芽。本生气了,愤怒的刨掉了地,摔断了锄头。

静想要挑出最好的花盆,小心地呵护种子,把它当成宝贝,种子才发芽就用金罩子罩住它。小幼芽却因为得不到阳光和氧气,枯死了。

安处之泰然,到春天,在池塘的一角播下种子,让他自由成长,在盛夏,只有安的种子开出了莲花。

种子就是我们的孩子呀,你会怎么对待他呢?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8

最近正在阅读英国小说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作品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创作。主人公原来是一位英国证劵交易员,拥有祥和安宁的生活,人到中年突然响应内心对于画画艺术的感召,抛妻弃子跑去巴黎学习画画,然后再舍弃一切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与土著人一起生活,获得灵感并创作出许多艺术杰作。

故事一开头以叙述者“我”的视角来讲述与男主角查尔斯.斯朱兰认识的情节,先是通过参加朋友聚会认识到斯朱兰夫人,后受邀请参加斯朱兰夫人的家庭聚会,在聚会上认识了查尔斯.斯朱兰。

故事的转机在第八章,查尔斯.斯朱兰突然舍弃在英国舒适美好的生活,美貌贤惠的妻子和幼小的儿女,只身前往巴黎隐藏自己独自一人绘画。

脱离了原来生活轨迹而且性格孤僻怪异不善于和人打交道的斯朱兰穷困潦倒,常常需要向朋友求助救济。其中的一位经常救济他的朋友从荷兰来的三流画家德克.司卓夫,因为德克画的意大利风情很受他的荷兰同胞欢迎,所以和他夫人布蓝琪.司卓夫小两口日子过得很滋润,而且还能常常帮助朋友。

德克的绘画技术其实并不怎么样,在同行画家面前常常遭到嘲笑,但是,对于艺术的欣赏眼光极为精准,经常可以发现出一些常人无法辨别的优秀作品。比如他是第一个人发现斯朱兰的绘画天赋,打心底里去敬佩与欣赏,哪怕斯朱兰经常恶语相向还有以嘲讽他为乐也不为所动。如果把斯朱兰形容为“千里马”,那么德克就是“伯乐”。

可是,德克的妻子布蓝琪对于斯朱兰对待丈夫不礼貌的态度十分反感,一开始谈起他就显露出讨厌与厌恶。一次斯朱兰在自己的小窝里高烧几天,德克得知之后和“我”前去探望,德克认为像斯朱兰这样的奇才就这样病死实在不忍心,于是打算把他接回家照顾他养病几周。首先是要说服布蓝琪同意才行,但是布蓝琪一如反常地性情大变,极力地反对接斯朱兰回来,认为他是祸害会给这个小家庭带来灾难。最终在德克的苦苦哀求下不得不同意。

在斯朱兰回来养病的几周里出乎意料般平静,德克夫妇竭尽所能地伺候着他,轮流照料他的生活起居盼望能早日康复。正如大海一样表面看似平静,实则下面暗流涌动。真正危机爆发的那天是斯朱兰的病情完全康复了,而且一直占用着德克的绘画工作室影响了他的工作,不得不请斯朱兰离开。

就在斯朱兰同意离开的时候,突然司卓夫夫人布蓝琪提出要跟他一起走,不想和德克接着生活下去了。是的,在照料斯朱兰期间布蓝琪爱上了这个行为举止奇特的男人,并且献身于他期待一起过着不一样的生活。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有点读不下去了,对于道德挑战太过于刺激了,德克昨为他的朋友平日里不计前嫌帮助斯朱兰,在关键时刻还救了一命。想不到斯朱兰为了发泄自己人性中的兽欲去勾引布蓝琪,实在是让广大男性值得气愤一下。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19

合上这本书,心境十分沉重。《灿烂千阳》给我们呈现了一幅泯灭人性的画卷。

在那不可饶恕的年代,人类的灵魂正在受到无情的鞭挞;在那战火纷飞的地方,平平淡淡也成为了一种奢侈;在那阴霾笼罩的土地上,无数的呐喊被湮没在历史的洪流中。

本书的主人公成为了阿富汗人民的缩影,从她们的身上我们感受到了对生活的绝望以及在大环境下的麻木。退无可退的她们在寻求不到任何帮忙的时候,她们选择的欣然理解。玛利亚姆从小就背负着私生女的骂名,所以她选择向生活低下了头。其实在她很小的时候,小得还无法理解“哈拉米”的时候,她也以往有过梦想,有过追求,有过对完美生活的期望。但由于生活环境的扭曲,导致她的一生成为了一个杯具:从小被爸爸抛弃,妈妈因抵挡不了压力而选择自杀,自我又被爸爸的女人安排嫁给一个中年男人。

对于这一切,她的抵抗都发生在她的想象中。当她回到生活时,现实还是现实,不会有任何改变。玛利亚姆为了救莱拉、塔里克以及她们的孩子而献出了自我宝贵的生命。就在玛利亚姆人生即将走向终点的时候,她心中虽燃起了许多期望,但闭上双眼,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平静。

她从出生,没人认同她。但在她死之前,她是带着满满的爱与认同而离开。她觉得这是人生中最完美的时刻!应对法官的判决——死刑,她也欣然理解,甚至她在临死前认同了自我存在的不合法性,认为判决死刑是一种合法的结局。玛利亚姆的一生都在服从他人的命令,直到临死的时候她也服从了她一生中的最终一个命令:把头低下。

本书的另一位主人公莱拉在战火中失去了双亲,并与自我亲梅竹马的爱人——塔里克失去了联系。在不怀好意的希拉德的精心设计下莱拉相信了塔里克已经死于战火。当时精疲力尽的她又发现自我怀了塔里克的孩子,万般无奈之下莱拉选择嫁给了将近50岁的希拉德,与玛利亚姆共事一夫。两位主人公从最初的敌对到相互了解,又到成为知心的朋友。

由于彼此的遭遇都十分可怜,无形之中她们走到了一齐,成为了心心相惜的忘年交。两人在希拉德的家庭暴力之下相互扶持,最终玛利亚姆为了救在希拉德拳头之下的莱拉而下定决心做出了自我一生中的唯一一次的反抗——杀死了希拉德。在玛利亚姆的帮忙下,莱拉找到了自我一向向往的生活。但最终她没有甘于平淡的生活而选择回到首都喀布尔,为自我故乡的重建奉献自我的一份力量。带着满满的期望而非满身的仇怨继续活下去。这是爱她的亲人与她所爱的亲人愿意看到的最好的结局!

当亲情、友情、感情与家庭都成为奢侈品的时候,唯有一服躯壳的我们行走在自我人生的道路上,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我们就如同禽兽一般,没有了思想,没有了梦想,没有了之所以成为人的理由!

也许在当代社会中,阿富汗的妇女已经习惯于被压迫,习惯于服从一切命令,习惯于认同自我的低贱。卡勒德胡塞尼笔下的人物一味忍受,但绝望与微弱的期望并存着。有一些没有放弃自我人生追求的勇敢的妇女在推动着阿富汗妇女完美明天的到来!只要给她们一点支持,我相信她们必须会创造奇迹!

阴霾终究会过去。在拨开层层云雾之后,我们会发现属于阿富汗人民的那一千个灿烂的太阳!

麦克白650字读书心得体会 篇20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

清风明月之夜,一卷在手,纸页沙沙,书香缕缕,兴起而读,兴尽而止。读书于我而言已不仅是开拓视野,增长才识,而是一种心灵的慰冀,是一种享受。读一本好书就像看到一幅名画、听到一首名曲一样使我幸福而颤栗。记得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我一连几天都悲兮兮的。我的心境随着小说里的一个个人物而跌宕起伏,读道情深处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已分不清哪个是小说里的世界,哪个是现实世界。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死了好几回,又生了好几回。痛苦而厚实。这种感觉在我后来读陈忠实的中篇小说《蓝袍先生》时再次得到了验证。当时我是坐在宿舍的床上。当我读到后来“蓝袍先生”他们那个班的同学举办联谊会时,一群耄耋之人,回首人生、感叹命运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吓的全宿舍的人都往出跑。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前些日子买了一本季羡林的散文集《世态炎凉》,读罢醍醐灌顶。季老是学贯中西的大儒,一生历尽坎坷。读他的文章如泉水叮咚、娓娓动听,深刻的如同一位祖父,而没有丝毫的傲慢、虚荣与做作。对于像季老这样的老学人我是充满敬畏。大作品使我们变矮,小作品使我们升高。不同的阅读带来不同的水准。

萧伯纳说:“好书读的越多越让人感到无知。”对于这话我深有体会。先前我曾一度仗着自己读了几本书,发了几篇文,而大言不惭地扬言要当作家。似乎作家的桂冠容易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似的。然而随着阅读境界和思想认识的变化我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且不说作家必备什么想象虚构能力、悲天悯人的体验能力、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等,单就那一套庞大的文艺理论就够人受。我开始为自己的狂妄而脸红。我再也不敢对人说我要当作家。至少是现在不敢。

读书是为灵魂寻找镜子。我们应该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洞照灵魂与心智。读书应该汲取与思索并重。阅读的根本使命就是教会使人思考。要善于从中提炼出对现实有意义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