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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精选19篇)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

我与无意中在书架上发现大家老舍写的最为的一部书——《四世同堂》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精选19篇)

命中注定让我们擦肩而过,美丽与遗憾并存(甚好)。缘分让我们相遇,缘分也让我有幸一睹她的芳容——那跨越将近半个世纪多的民族屈辱与不幸。

端坐在书桌前,细细春风早已吹过我的耳畔;历史的温度又让我再一次遐想。穿越时空的隧道,我仿佛又置身于发生在那一个血雨腥风的年代里,在北平城中小胡同里那处小小的小羊圈,谨慎持家的祁老人、忠厚善良的天佑老人、文雅略带忧愁的瑞宣、热血青年瑞全、中国式任劳任怨的韵梅、耿直忠诚的常二爷、善良热心的李四爷四大妈、由弱不禁风的隐士诗人蜕变成钢铁般革命战士的钱默吟先生、极端卑鄙并且无聊无耻的瑞丰、冠晓荷(民族的败类)、阴狠毒辣的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高亦陀、狡猾但正直的的白巡长、并伴随着家庭风气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招弟、聪明勇敢的尤桐芳、在钱默吟先生的帮助下并最终成为革命战士的高弟,还有孙七、小崔夫妇、陈长顺、小文夫妇、丁约翰、富善先生……一个又一个鲜活的人物仿佛又在眼前跳动,如黑夜般漫长的八年中伴随着中国人的惶惑、苟且偷生、生不如死的饥荒一幕幕的在小羊圈的胡同里得以演绎……这段发生在小羊圈的人们身上、一切北平人的身上、一切中国人民身上的屈辱、不幸、死亡与反抗斗争让我更深切的了解了中华民族的那段历史——那段所不为人所知的历史;那段上映着中华民族人性的历史,那段反映着北平人民身上思想斗争的历史及中华儿女为寻求救亡图存而所做出的斗争、牺牲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那些从历史教科书上所获取的比较抽象的认识,仿佛有了血肉,有了灵魂,而激发出无比的责任感、爱国心和自信心;这部书虽然没有正面去描写大规模的战争场面,却仍然能使人深刻地体会到战争给人类带来的无穷的灾难,这部书堪称得上是中国版的《战争与和平》。

读完老舍先生的这本著作,让人感到既可恨又可笑:可恨之处在于在国家民族危亡之际仍有那么几个被文化筛下的土与渣滓,而剩下的是几块真金(引自《四世同堂》老舍著);可笑之处又在于文中字里行间处处显示老舍先生深厚的文学功底,诙谐的语言,幽默的比喻,恰当的嘲弄、讽刺;无不使人有一种如沐浴春风之感觉,很自在,很洒脱。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滑稽人物也许是定格在那个时代的特有产物,可是我发现直到现在我们的身上仍有那个时代的残留;在老舍先生的文章中总会看到活生生的自己和自己周围的同伴,怎能不让人掩卷深思呢?

轻轻地掩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纵观整本书,心中不禁慨叹在那样一个时代的人们的一种人性承受如此之多的磨练后,竟然展现的如此真实。在一个区区北平西城的一个胡同小羊圈里,老舍先生用形形色色的人物刻画了当时代表中国当时许多人们的心态,已成为半个世界前整个中国的历史的一个缩影罢啦。令我更为惊叹的是老舍先生在面对日本鬼子侵略中国人民的时候,没有用十分激烈的言辞批判日本人及汉奸们;相反的是他用一种时有时无,蜻蜓点水般地去描写,而在一种幽默、诙谐的语言背后掩盖着先生的愤怒与哀伤,深深地刺痛着我的心;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先生蔑视的眼神和淡淡的冷笑;但在这蔑视和淡淡的冷笑背后无不让人深思?

当我今天重新审视全书时发现《四世同堂》这本书的书皮上有一个典型的四合院式的门,这个门很奇特:门紧闭,没有一丝缝隙;并且给人一种很庄重、肃穆的感觉(由看所得),这或许也是封面设计丁聪所选的一个特意的景物(寓意)很能说明深层次的问题吧。据我理解这个门里面是一个家,而这个家的门是紧闭的——家是一个中国封建礼教的堡垒(北平人的谦虚与有礼貌大概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而在这个堡垒里面容纳了等级观念、宗法思想、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在内的家族文化的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他们都是受这种观念毒害最深的,祁瑞宣虽然是一个接受中国新式教育的人,但在这四世同堂的大家庭里思想不免会受之波及,这应该就是他后来一直生活在自责与痛苦之中的原因吧!并且四世同堂的链锁把四代的爱恨与他们的命运紧紧地串在了一起,直到在外来侵略者的践踏与蹂躏下,这个门被打开啦;四世同堂的链锁也在一步一步的脱落。同时这个门里面的家甚至可以扩至到一个国家、民族。这个门里面也见证着历史的进程。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2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

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

“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3

我轻轻合上书的最后一页,心里已是热血澎湃,仿佛自己置身于硝烟弥漫的北平……故事里的人都是那么活生生的,在小羊圈胡同演绎着自己的悲欢离合,荣辱沉浮,他们的生活因为日本人的到来和离去而发生了质的改变。

有年过半百只求享清福的祁老人,有被日本人迫害而家破人亡,放弃知识而立志报仇的钱老人,有受过新中国教育却被旧中国古老陈旧的封建思想紧紧缠住的祁瑞宣,有没受过多少教育却很真很纯一心为国的市井小民孙七和小崔,也有为了升官发财,虚伪的卖国贼大赤包、祁瑞丰……还有很多很多,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特征,但最终,经历了这么多震惊、愤怒、喜悦,老舍先生使我仍然相信,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这本书的再一个亮点在于汉奸了。老舍先生笔下的他们让人读后对于他们的行为不禁咬牙切齿,而对于他们的死却又无法觉得痛快。书中没有绝对的善与恶,无法用只言片语来判断他们。他们因日本人的到来而生,又因日本人的到来而死。这些汉奸们即使到了临死仍执迷不悟。大赤包在狱中仍一直相信日本人一定会让她出去,一直做着风光无限的梦,但梦终究还是梦,最后她还是惨死在狱中当我读到几位汉奸的惨状后,我开始对他们的行为慢慢感到疑问,为什么,为什么他们及至死亡的边缘仍执迷不悟,硬要把自己向死亡的陷阱里推呢?或许这是源于他们对金钱、权利的渴望。

《四世同堂》讲的是在卢沟桥事变爆发、北平沦陷的时代背景下,以祁家四世同堂的生活为主线,形象、真切地描绘了以小羊圈胡同住户为代表的各个阶层、各色人等的荣辱浮沉、生死存亡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更反映出百姓们面对强敌愤而反抗的英勇无畏。

读了《四世同堂》我更加的热爱我的祖国,这部小说弘扬了中国人民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贞高尚的民族气节。大家只要心连心就能战胜一切!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4

老舍先生这本厚厚的《四世同堂》,既是北平城中的百态人生,亦是抗日战争时期,一段厚重的历史。正如老舍先生在开篇所写“他们生,他们死,他们兴旺,他们衰落„„”在这跌宕起伏的一路上,有多少人迷失方向步入歧途,又有多少人不失理想奋勇向前。 在书中,老舍先生用一个个形象的词汇生动的描述着每一位主人公,这些词汇不仅能描绘出不同人物颇具特点的相貌,更能准确的勾勒出他们为人处世的态度。面带笑纹,老成持重的祁老人;圆脸重眉,一团和气的祁天佑;深居简出,谦恭和气的钱默吟;尽职尽责,乐于助人的李四爷„„当然也有卖国求荣的冠晓荷和太太大赤包。如果说祁老人和他的大家族是一棵茂盛的大树,那么小羊圈胡同便是一片林,大大小小的花草树木间,有相互依存,也有独自挺拔,更少不了旁逸斜出的杂枝残叶。老舍先生用他略带调侃的京腔京韵,写活了抗战时期北平市井小民的百态人生。

小羊圈胡同,似乎与外界相隔离,它有着自己和谐温馨的小环境,邻里和睦,相互帮助,即便有些小矛盾,也落不下深仇大恨。但当日军攻城,北平沦陷,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全都被打破。每个人都带着些震惊,惶恐与不安,但也有一些为此兴奋并蠢蠢欲动的人。不用说小羊圈胡同,单是从祁老人的家中,就会因年龄阅历的不同而产生极大的分歧,有人逃避,有人亲日,有人抗争„„单从这一个家庭,一条胡同的对待战争的理解与行动,便能映射出整个北平,乃至全中国人在日军铁蹄下,亡国奴的生活。

老舍先生用笔下栩栩如生的人物,写活了那段沉重的历史,用他饱含深情的文字,向我们展示着那段历史中一个个令人难以忘怀的细节。在老舍先生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日军暴行和叛国求荣者的谴责与批判,可以看到他对敢于奋勇抗争的志士们的敬佩与赞许,也可以看到他对被迫成为亡国奴的平常百姓的同情。老舍先生在文章结尾写下“起风了”三个字,必是希望每一个看过这本书的人,都能明白,无论狂风暴雨,总会有阳光冲破云层,重照大地的一天,清风仍会拂过,生活仍在继续。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5

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6

读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读《背影》的时候,只是由于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过,并未当真体味其中的深意。可当这一次细细读来,却发明这篇短短的散文竟储藏着作者对父亲无穷的悼念与打动。同时这份感动也涉及着每位读者心灵最深处的软部。

散文一开头,便被祖母辞世,父亲赋闲的灰色氛围所覆盖。正如作者自己说的:“恰是灾患丛生的日子。”繁重的负债和混乱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阳光下,无不流露着无奈与悲伤。可当父亲在萧瑟寒风中对呜咽的儿子说出:“事已如斯,不用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的时候,一个富有责任感,刚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现在读者面前。

终于、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后,要到南京某事的父亲与在北京上学的儿子踏上统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亲迟疑着是否要亲身送儿子上火车,父亲晓得二十岁的儿子完整可以照顾好自己,可是父亲仍是决议自己去送,因为他想再多陪陪儿子,亲眼看儿子登上火车,安全离去。

到了车站,年轻的儿子总想显示自己的口才,讥笑父亲的对茶房的嘱托,感到父亲脑慢口拙。当时间飞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个时候,一句“我那时真聪慧的过火“,道出当时自己的成熟和对父亲的歉疚。

父亲送上自己亲手做的紫毛大衣,让儿子在座位上铺好。而后让儿子待着别动,自己去给他买些橘子。买橘子的这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极为过细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亲,迟缓,吃力的高低于铁道之间,但却乐此不疲。因为父亲手里拎着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对儿子丰满的密意与忘我的爱。儿子在这时流下了热泪,但却极快的擦去了,当时的他还不愿也不太会英勇的向父亲流露炙热的蜜意。而当眼泪再次流下,感动达到极点时,父亲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当父亲的身材匆匆朽迈,性情也日渐孤僻,火暴,时常为琐事对家人发怒。但即便性格变得再怪异,难处,也转变不了对儿子的那份深深的挂念。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面对着父亲说大限之期将至的来信,再多晶莹的眼泪也换不来与父亲相伴的半点时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动之余,还要沉思本人与父母的关联。别将吩咐当做絮叨,别将宽跟当做无能,更别将工作当借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这就是我这次读《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着年纪的增添,经历的增加,我还会再读这篇散文,盼望那时我能够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7

生活是活动的,图画是静止的。生活供以人生命,图画供以人欣赏。

农村山城是一幅静止的图画。千年万年不变。生活里面的人叫画中人。他们在社会上地位可以忽略不计。然而画中一切于画外的人永远充满向往。

《边城》里那一种沉重古老静止的边城风景,以及边城小人物的生活状况,如画。而画中的人物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这生活无形中就够成了一幅图画,有如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这意象与味道。

它们沉淀了恢弘沧桑,沉寂凄婉的悲壮。

遇到过渡的是新娘。翠翠必争着做渡船夫。站在船头,懒懒的攀缘缆索让船缓缓过去。花轿到岸拉,翠翠必战在小山头,目送这些远去,方回转船上,把船靠近近家的岸边。独自哼唱或采一把野花束在头上装扮新娘子。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8

初中时代就对哈代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早有耳闻,花了大半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读完,我终于明白了这本书为何在文坛占据重要地位。“苔丝”这种类型的题材在十九世纪的文坛里并不是少见的,越来越多的文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邪恶,同情底层人民尤其妇女的命运,但显然哈代在本质上对“苔丝”这类人的认识是有新的突破的,对那个邪恶社会的打击力度更强。

这部小说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后期,正是资本主义快速发展的年代,传统社会正在历经翻天覆地的新变革,金钱观和追逐私利的观念悄然滋生,英国农村也经历着这样的变革。小说的主人公苔丝便生活在这样的英国农村中。

哈代赋予了苔丝很多美好的品质:漂亮美好,坚强乐观,善良孝顺,勤劳淳朴,。像作家所说“这样美丽的一幅细肌腻理组成的软縠明罗”理应得以健康成长,得到她应有的待遇,可看看苔丝的生存环境:出身贵族的她家族现在已经没落,生活贫苦,经济拮据,即使学业有成也不得不放弃读书而早早工作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假冒德伯家的亚雷一家却混得风生水起;尽管苔丝聪慧善良,但她的父母却愚昧无知,也是他们一直劝苔丝去认本家才导致苔丝被玷污;社会的冷漠和传统观念使得苔丝坦白身世后遭到歧视和遗弃。这一切都逼得苔丝最终走投无路,尽管作出了抗争,生命还是早早地被这个社会夺去。

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鞭挞这个无情社会,同情社会底层这些善良美好却又无力与邪恶作斗争的劳动人民。说到造成苔丝悲剧命运的人,以往很多人都会把目光放在亚雷·德伯身上,诚然,这个花花公子玷污了苔丝,把苔丝推向深渊,可在我看来,安吉·克莱对苔丝不幸命运的推动作用反而更强。因为苔丝在遭遇亚雷的玷污后经历过一段时期的迷茫、悲伤和痛苦,坚强的她终究重新站起来,整个人慢慢蜕变,变得更富反抗精神,出淤泥而弥洁。独立生活的她后来深深地爱上进步青年安吉·克莱,克莱在当时算是思想比较先进没有阶级观念的人了,但尽管他有“先进的思想,善良的用意”,但在真正考验到来时,“却不知不觉还是信小时候所受的训诫,还是成见习俗的奴隶”和帮凶。新婚之夜他听到苔丝坦白身世后,虽然自身也并不“纯洁”,却不肯对苔丝报以同样的宽宥,还将她遗弃。

得不到深爱之人的理解还遭遗弃,这个打击对苔丝来说是巨大的,最糟糕的是导致之后苔丝迫于无奈委身于亚雷,尽管最后克莱终于想明白了,但也已经晚了,深爱克莱的苔丝一时冲动杀了德伯,过了5天幸福生活后苔丝的悲剧人生也到了尽头。有人说克莱一开始遗弃苔丝是因为太爱他以至于一时无法接受事实,这个解释我是不能接受的,只能说他那个时期的爱还不够深,还不到打败脑海里传统思想的地步。说到底,苔丝的悲剧,还有其社会道德根源,主要就是男性中心社会中那种强固的妇女贞操观念。哈代在规定苔丝的思想行为时始终与这一观念针锋相对,批判的矛头直指维护这一观念的社会和教会。在文中也可以看到苔丝对教会的态度由不断加深怀疑到用行动否定。

看到书的最后一部分,我唏嘘不已。看到苔丝杀了亚雷后露出惨淡笑容,临刑前淡定地享受和爱人所剩无几的快活日子时,很是心疼这个美好的女子,她的死亡是不公的,是悲哀的,但对她来说,或许死也会带来解脱。一整本书看下来,苔丝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强烈的自尊心,甚至让我想到了林黛玉。想了一下,发现自己喜欢的角色都是很有自尊心的人,苔丝就是如此。她尽管出身贫寒,却不卑不亢,她可以吃很多苦头,唯独不能做损自尊的事,比如她就不向权贵或有钱人低头,爱情里其实她也追求平等,这样的女子在当时的社会终究无法逃脱各种恶势力的打压摧残,当时又有多少个“苔丝”在经历这样的命运呢。

多少年过去了,时代在进步,可我还是不认为像“苔丝”这样的生命就不会存在了,韩国之前有女学生遭,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受害者走到哪都遭到唾弃,你看,社会还是这样。为爱而生,像苔丝这样美好的女孩,顶着什么为爱而亡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而遭到无情践踏的事我不想再看到了,她们都应该好好活着,享受人生。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9

我翻开书,看见自己色彩斑驳的青春。

谁没有过迷惘的青春?怀疑朋友的友情,无视父母的亲情,对存在的意义和世界的真相提出质疑。混混噩噩不知前路在何处,只得相信自己,一个人蜷缩得更紧。

人活于世,无非迷惘于未来,纠缠于情感,徘徊于成败,超脱于生死,这些都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来的。而在现在这个社会,十八九岁这个年纪,我们已接触到了全部,并深深陷入其中。

在旁人看来,我们只是自说自话的无病呻吟。“哪有如此多的苦痛落在你们身上,等到你们长大了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比这个残酷的事物还多着呢!”诚然,在他人眼里,这些莫名的伤感都是无用且乏味的。但对于我们来说,我们被种.种迷惘纠结所缠绕不胜其烦,其苦痛怎轻于他人?

我苦于这些事情无人诉说,形单影只地走在成长的道路上,邂逅了《挪威的森林》。

从书中我看见了自己,也看见了跨越时间的真理。

初读时,我看见了一种在世人眼中称之为颓废的生活和思想。主角渡边无所谓明天如何,对大多数人漠不关心,按照自己的步调行走人生,平时去大学上课,周末呆在宿舍洗衣服和晾衣服,到了晚上去打工,如此反复。这种人生无所谓好不好,谁都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人生指指点点。只是我想,在一味追求成功与荣耀的现在,能不受周围环境与世俗理念影响,保持着自己的个性与信念,实在难能可贵。这点给我感触颇深。

我还看见了凄苦的爱恨纠缠。渡边的情感被往事和现实所缠绕不得解脱。代表过去的直子,渡边对她的情感是十分复杂的,不仅有少时便存在的憧憬,还有因自觉认为被友人所托付而产生的责任感等等,真正称为爱的部分占的比例并不高。在直子住院后,渡边遇见了代表现实的绿子,与直子不同,绿子身上有蓬勃的生命力并对生活洋溢着热情,是个人见人爱的角色。渡边同样深深地为她着迷并且感到为难,无法从示爱的两人中选择,体现了他优柔寡断的一面。

再读时,我看见了自己。与渡边相似,我对生活也没有十分的热情,提倡顺其自然,不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导致朋友寥寥无几。但就是这样的自己,也平稳地走过了十八年,并且将继续淡然地生活下去。读完《挪威的森林》,带给我的并不只有故事完结的悲戚惆怅,同样还有对未来无限的希望。

到第三遍,我不再局限于从故事具体情节和人物情态中发现什么了。从整本书讲述的故事和作者所想表达的思想。我悟到了,书中反复提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的确,怎样才算人的出生和终结?如果一个人死了,他就真的消失于这个世界了么?亲友的记忆,遗留下的物品,都彰示着这个人的生命的痕迹。只是形体的消亡,真的是生命终结的标志么?

我还悟到,所谓青春,是横贯古今中外共同的命题。青春的迷惘、无奈、惆怅无论是村上写下《挪威的森林》的八十年代日本,还是现在的二十一世纪的中国,都未曾变过。这一命题还将继续困扰数以百万的年轻人,并且谱写出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生命之歌。

我合上书,侧头看见湛蓝的天空,和远在天际的未来。

后记:于昨晚我真正意义上读完了《挪威的森林》,暑假也即将结束。虽然现在我把书暂且搁置一旁了,但我的思绪并没有完全从中剥离。写的这篇读后感,权当是一种情感的宣泄。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0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隋唐演义》。

这本书介绍了隋朝和唐朝的事情。隋朝的开国皇帝名字叫杨坚,他的二儿子名叫杨广,杨广特别嫉妒大儿子杨勇,想尽了办法,把杨勇变为了平人,自己当上了太子,之后,杨广还不满意,就杀了杨坚(他自己的父亲),自立为王,坏人有坏报,后来,天下出了十八路反王,杀了杨广,李渊看时机已熟,手下的兵将,粮草备齐,便自立为王,是唐朝的开国皇帝,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没有为国立功,而二儿子李世民却为国立了许多的功,因此,大儿子李建成和三儿子李元吉便嫉妒二儿子李世民,可二儿子李世民非常聪明,李世民手下的大将大臣也都很聪明,知道李建成和李元吉要他们的命,所以,最后,李建成和李元吉没杀到李世民和李世民的手下,倒被李世民的手下给杀死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不要嫉妒别人,要不然会给自己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你不想别人比你好的话,那就自己争取,不要想什么,只要害了什么什么人,别人就来重视我了,不要那样想,因为,那样想就是坏蛋,只有坏蛋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不要嫉妒别人,管他(她)什么什么官,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

这本是很好看的,欢迎大家看一看这样的书。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1

最近几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班共读了英国作家斯蒂文森的著名作品《金银岛》,读完之后我思绪万千,有许多话要说。

这本书反映了十八世纪欧洲人们对金钱狂热的追逐。主要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一个海盗那里,偶然得到一张埋藏着巨额财富的荒岛地形图,这件事引起当地乡绅的兴趣。为了找到这笔财富。他们驾驶了一艘三桅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希尔弗的带领下,妄图夺下三桅船,独吞这笔财富。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于是他们同海盗船们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海盗,并找到了宝藏。

《金银岛》这本书中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比如,像机智勇敢、知难而上的吉姆;两面三刀、变化多端的希尔弗……他们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人不能一味追求金钱,金钱不是最宝贵的,而最宝贵的则是人性的爱与正义感。

读完这本书,我被吉姆身上那可贵的精神所感染。我想,我们虽然不会像吉姆那样去航海寻宝,但是我们要学习吉姆身上知难而上﹑敢于和坏人作斗争的精神。在危险面前要理智,取得胜利不能骄傲,要继续向前努力。我们学习也是这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固步自封,否则后面的人就会追上你,甚至超过你。

人,就要奋力拼搏,勇往直前,才能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里占有一席之地。能抓住每一个机会想上进取的人,才能一路笑到最后,成为最后真正的大赢家!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2

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_,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文化_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3

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是作者坐在你旁边和你讲他听说的,他接触的,他研究的一个“异类”的画家的故事。说他另类,是因为故事主人公年过中年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突然放弃作为证券经纪人的成功事业和美好幸福的家庭——温柔贤惠的妻子,一双可爱乖巧的儿女,离开自己的家乡孤身一人去往法国巴黎,住在肮脏的旅馆过着潦倒的生活,只为学习绘画。倘若,思特里克兰学习绘画是为了完成自己一个年轻时候的愿望,开始决定专注自己的兴趣,这倒也为世人理解,毕竟在功成名就或者事业略有所成,衣食无忧,解甲归田享受单纯器物之乐的人也不在少数。然而,思特里克兰在巴黎不名一文,经常一天只吃一顿,有时候甚至一顿也没有。或者,我们把他这种做法理解为破釜沉舟,追求出色的绘画技艺,希望有一天能够一举成名,一幅画便能够卖几百万。这也能够为少数翘楚理解,毕竟成大事者必有常人没有的勇气和魄力。但思特里克兰不给任何人看他的画,也不卖画。甚至在一个唯一特别欣赏他的人为他的推销,他也恶言相对。最为极端的例子的是,在他弥留之际,让他的妻子答应在他死后将用带病之躯花费几个月完成的及其壮丽诡谲的壁画付之一炬。

“异类”的还有他的残酷,自私和毛姆不厌其烦的提及的粗野的透露出欲望的面容。

这样的“异类”当然为文明社会不容。毛姆并没有特别列举任何思特里克兰受到的排挤和厌弃。相反毛姆告诉我们他受到了一个并不高明但鉴赏能力极高的画家的认可。戴尔克·施特略夫接济他,为他推销画,在他因病垂危时候将他搬回自己家悉心看护,最后甚至赔上了自己挚爱的妻子。对于这些思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感激,反倒是认为戴尔克·施特略夫自作自受。读者在这样叙述中,对思特里克兰的厌恶一点一点地加深。

写到这里,才发觉了毛姆的高明之处,他将思特里克兰设计成一个表达能力很差,话语极少人,即便有也都是写极其恶毒的话语,而且整部小说很少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正面描写。即便是思特里克兰稍显正常的表达,毛姆也特意强调那是自己根据思特里克兰的手势,表情和不成句子的词语中揣测出来的。

讲述并不是一气呵成,倒像是两个朋友偶尔见面,几个月或者几年,见面的时候又想起上一次聊到过某个人,于是继续补充故事的进展。所有其他的人讲述的思特里克兰的事情,毛姆也像女生八卦告诉别人“我也只是听说”那样告诉我们,他也只是听说,而且那个说的人也很靠谱。我仿佛看着他说完之后提起杯子喝了口水,又接着回忆思特里克兰的其他事情。

结果,虽然小说提供了很多思特里克兰的片段,关于所有关于思特里克兰的内心思想全靠读者自己揣测。

厌恶加深,但小说并不是以厌恶为终结。不然,这样的情感诉求也不会成就《月亮和六便士》这本经典。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我也同作者一起对思特里克兰产生了同情。作者是在思特里克兰的画里感受他内心的挣扎。尽管作者尝试道出那种不明晰的感受,这种感受无论如何也无法传到到我的内心。我想是因为缺乏绘画的艺术修养吧,没有经历过看一幅画时,内心产生激荡的情绪,于是无法移情。

我的同情或许始于作者提及他给戴尔克·施特略夫的妻子绘画。施特略夫得知妻子背叛他和思特里克兰在一起之后,在自己画室看到思特里克兰给妻子画的画时顿时羞恼万分,正欲举手撕破之际,他还是被这幅画给震慑到了。按作者的说法,这是一幅透露着美与欲望画。也许,思特里克兰内心便是一直被这两种东西纠缠着,让他就像被“魔鬼给缠住了”。

更深的同情或者理解来自于思特里克兰毁弃了忍着病痛创作的巨幅壁画。思特里克兰舍弃文明生活,来到了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在这里,他没有被当做“异类”,只是一个比较特别的人而已,就想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特别一样。他甚至在这里找到了个“不打扰”他的妻子爱塔,过着幸福的生活—至少静谧幽深的丛林给了内心的平静。

小说还有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在叙述主人公之外提及的他曾遇见过的同样被他人看做异类的人,还有一段论述家乡——出生地和另外一个家乡与异类之间的关系。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象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台,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象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直到整篇小说读完,我也还不明白,为什么小说的名字是“月亮和六便士”。百度百科词条的解释是月亮和六便士对应的是理想和现实,这样的解释并不让我满意。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4

其实,很早就听说过《活着》这本书,自己却迟迟没有刻意的接触。某天一个下午,随手一翻,便深深的陷入主人公曲折的命运之中。三个小时,我一直攥着手绷紧了神经,直到书一页一页的被翻完。晚上,又把同名电影翻了出来,相比之下,电影显得太温柔,张艺谋显的太温柔。

死去,其实才是活着的真正名字。

由于赌博,本来锦衣玉食的福贵少爷,一夜之间倾家荡产。从此福贵就像被命运抛弃在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喘息着痛苦着。有时候,我们彷佛看到了希望。凤霞结婚怀了孩子、年少就懂事的有庆是长跑第一名,尽管简陋但是也有欢快,丝丝的暖意时时冲上心头。但是命运的利剑还是无情的挥向了福贵。福贵无奈的看着自己深爱的人一个一个的死去,我们的心也被一次一次的戳痛。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也是我记忆最深刻的。

我脑海里的有庆是这样的:炯炯有神的眼睛、短短的头发、笑起来有酒窝、总是向着阳光的方向奔跑。看到他仿佛就看到了希望。在他看来,生活艰辛没什么!他热爱生活就像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一样,单纯且美好。终于,有一天,有庆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彷佛有一道曙光射进了福贵家,一切都在变好。

突然有庆死了,冤枉而且荒谬。由于有庆血型和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抽血过多而死!

噩梦在延续,读者看到所有的丝丝的温情和点点的希望,都被一个个悲剧扼杀在了摇篮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变冰冷和麻木,只剩福贵平淡的叙说。

我们为什么要活着?

余华用它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福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无奈的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信心了吗?他不应该很孤单吗?我想,福贵是绝望、痛苦和孤单。余华偏偏让福贵活着,这活着是一种折磨,也是一种释然。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福贵忍受着,诉说着。我们俨然不能从他平淡的语言里,感受到过去的绝望和痛苦。

最终我们都会明白,不管是你拿到大学通知书时的喜悦,还是失恋时的伤心,只要活着,时间的力量最终会把他们变成苍白的结果。时间总会让你忘记一些东西,承受一些东西。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5

号“行者”,因在家排行老二,又名武二郎,武艺高强,有勇有谋,是侠义之士。崇尚的是忠义,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梁山排名十四位。

他,就是武松。

因为他的机智勇敢这才发生了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武松打虎。

这个故事讲了武松在“三碗不过冈”上吃了十八碗酒后,不听酒家的劝阻,倔强的上了冈。不想遇到了一只伤了几十条汉子性命的吊睛白额大虫。武松不怕,最终凭着酒力和机智勇敢打死了那只大虫。

凭什么?凭的是一种精神!是一种坚持!

其实,武松完全可以中途逃走,但是,他没有,他依靠高强的身手和不放弃的毅力将大虫打死,为民除了大害。

生活中,也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比如我吧,有一次测试,偏巧又生病了,爸爸本已帮我请好假,但我执意要去,在考试过程中,头晕眼花,但仍坚持做题。虽然最终成绩不是太好,但我还是很高兴。因为我,没有放弃!

清洁工在烈日炎炎下没有放弃;医生在病人奄奄一息时没有放弃;救援人员在发生余震时没有放弃……

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坚持不放弃就是胜利!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6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却也分外赞赏脚踩便士意欲奔赴蟾宫的dreamer。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几年后,他自我放逐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双目失明,身患马蜂并,最终还把自己最伟大的绘画作品付之一炬。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7

毛姆的文字有太大的魅力,总是吸引着我不断的往下看,看到最后一页的时候,突然脑子里一个声音在说:“你应该再看一遍,认真、仔细、慢慢的看一遍。”

书的封皮上写着,“月亮是那崇高而不可企及的梦想,六便士是为了生存不得不赚取的卑微收入,多少人只是胆怯地抬头看一眼月亮,又继续低头追逐赖以温饱的六便士”。其实,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发现,全书没有一处提到六便士,但又时时刻刻在透露着关于“六便士”的问题。我时时刻刻都怀揣着去远行的想法,然而总是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住脚,怎么也挪不动脚步。世界上肯定还有千千万万和我一样有诸多想法的人,绝大部分应该也是像我一样被各种各样的“在乎”缠身,无法动身。懦弱,大概就是我们冠于自己的代名词,家庭,朋友还有那每一份可怜的“六便士”无一不牵绊着我们。斯特里克兰果真就像毛姆所写的,他在决定画画之后,像灵魂出窍,像被强大的恶魔附身,像在全世界之外,又像全世界都是他一个人的。我们大概永远也做不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全然不顾周遭的世界以及世人各色的眼光。所以在遇到像斯特里克兰一样的人时,我们有的不仅是羡慕还有佩服,他们有我们所没有的勇气,还有放弃全世界的决心。我都觉得文中的“我”在很多时候是对斯特里克兰充满了嫉妒,喜欢又嫉妒,正因为“我”做不到他那样不屑一顾的态度,所以才在很多时候被愤怒占据整个身心。前两天看了冈仁波齐,那时觉得没有信仰的人可怕,但有信仰的人更可怕,画画之于斯特里克兰就像朝圣之于那些藏民们,斯特里克兰在决定了要画画之后,就一直在朝着自己心里的神山前进。心中有且只有这么一个念头,他最终成功了。

而我们在这“六便士”的地域里越陷越深。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8

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是一个阶级森严的年代:农民,工人,商人,资产阶级......

包法利夫人--爱玛,一个农家的女儿,在修道院受过贵族式的教育,读过许多浪漫的主义色彩的小说,整天活在幻想中,期待浪漫高雅的爱情.一个农民看起来有身份的医生--包法利.查理,于是成了爱玛的丈夫.然而所期待的爱情并没有到来.包法利既无才能,又无雄心,举止没有风度可言,谈吐和人行道一样平板,所以她瞧不起当乡镇医生的丈夫,梦想传奇式的爱情.可是她的第一个情人是道德败坏的乡绅,第二个情人是自私懦弱的文书.她的偷情没有为她带来幸福,倒给投机商带来了可乘之机,使她成为高利贷者盘剥的对象,最后她债积如山,无法偿还,丈夫的薄产早已被他挥霍殆尽了,情人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她在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好服毒自杀.这就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十九世纪中期的法国作家居斯塔天.福楼拜的第一篇作品<<包法利夫人>>.

包法利夫人--爱玛原是一个农家的女儿,父母却让她接受大家闺秀的教育,希望有一天她能走进资产阶级贵族的生活圈子.即使她有美丽的外貌,佼好的素质修养,但在那个身份等级严明,人们极重视家庭背景的年代,他们的这种想法是不现实的.正是爱玛所接受的这种教育,感受到的贵族生活的奢侈糜华与她现实生活矛盾,而造就了她一生的痛苦.如果没有接受这种教育,没有亲身感受到奢华,她的期待向往和梦幻就不会那么强烈了.她追求精神上的丰富,希望有一个风度翩翩的勇猛的男子爱她,给她所憧憬的甜蜜浪漫爱情.但她却不清楚她所期待的精神生活需要贵族式的物质(花园别墅马车)作为后盾,最后她的精神追求变成了物欲和淫乐.

对爱她的,把她当作高高在尚的女神的丈夫,她有内疚与自责.曾经试图努力成为一个贤妻良母,但是她的自责与内疚只是小河的涓涓细流,而物欲与淫乐是大海的波涛汹涌.波涛汹涌的猛烈撞击总是使她不顾一切去追求,连最后残留的一点妇道都丢弃了.

她本来可以有一个平凡幸福的家庭,一个爱她的丈夫,只因为她不切实际的浪漫追求而把一切毁灭掉了.在她临死的时候,她有留恋她的丈夫和女儿,但她更期待快点离开喧嚣的人世,去天国.也许只有那一刻她做到了无牵无挂(她从没真正牵挂她女儿和丈夫,牵挂的只是她的爱情),只希望早点结束她痛苦的生命.

爱玛的悲惨命运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冲突的结果,自她进修道院的那天起,她就无法摆脱这个悲惨的结局.

人所接受的教育越高,精神生活就越丰富,所承受的精神压力就越大,走向自杀的可能性就越大.近两个星期华浓四个跳楼自杀案子就引人深思,即使不明其中原因.但这种轻视生命的行为是我所不认同的(除精神病患者外).

当人处马斯洛'五需求层次理论'的最低需求--满足生理上的需求,他们日夜奔波劳碌只为解决温饱,希望生存下来.没有生命的来源,不用自杀也会自己走向死亡.要处于高层次的人向低层次的转变是一件极难接受的事,但有时也不妨去看一下身处比自己低层次的人的生活,可能你就会发现自己比较幸福.

世上没有绝对,只有相对.唯心主义有时是不科学的,但也许会令你活得开心.

关于四世同堂阅读感想 篇19

有人说畅游书海是一种享受。是的,但想让自我的心灵得到充实,想让自我的人生得到完善,并不用这样。俄国作家巴别尔曾说:“人一生其实不用读太多的书,有个七八本便足矣。”而《战争与和平》无疑是那其中最该读的几本之一。

在和平中体会战争,是因为环境不一样而无法理解?还是能脱离现实找到属于自我的真理?一切都有可能,回顾中华五千年,还是1805-1820年这一动荡时期,有多少太平盛世,又有多少战火纷飞。我忽然悟到了:五行虽相克却能相生,战争与和平不也是如此?战争能造就以后的太平,长久的和平底下却隐藏着毁天灭地的灾难;和平的时间越久,战争就越骇人。相反,战争的规模越大,和平的时间也越久。但与其说是我悟的,倒不如说是千万人消失于历史的画卷前告诉我的,还有一句话:“这是大自然的平衡。”

《战争与和平》紧紧围绕保尔康斯基、别祖霍夫、罗斯托夫与华西里这四大贵族家庭展开,描绘一幅恢弘壮阔、精彩纷呈的俄罗斯民族的历史画卷。为何说《战争与和平》是部巨作,经典之处就在于托尔斯泰刻画人物与叙事的高明。就比如在小说开头的安娜和舍勒家进行的上流社会聚会:安娜的“引导人”身份十足趣味,比如介绍“甲”给“乙”认识,或把正在和“丁”交谈的“丙”插进“戊”与“己”的争论之中,为此,她忙得不亦乐乎;之后,托尔斯泰在聚会上经过人物的对话一针见血地点明当时拿破仑蠢蠢欲动、大战前夕的历史与时代背景。据说,为了描述这场战争的起、经、果,托尔斯泰引用了很多材料,拜访了卫国战争的参加者,还考察了当时的波罗金诺战场,足见托尔斯泰的认真付出,也所以造就了这一鸿篇巨著。

关于《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自我以往说过:“它不是传奇,不是长诗,尤其不是历史纪事。《战争与和平》只是作者想借以表达和能够在其中表达他所要表达的资料的一本小说。”那他想表达什么?首先,全书重点歌颂俄国人民保家卫国的爱国主义精神;其次,托尔斯泰创作时仅有37岁,正是一人最为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黄金盛年,所以他在这部巨著中倾注着烈火般的爱国热情。我想到,我们不是也和托尔斯泰一样是意气风发的青年,虽然年龄还有点差别,但健壮的身心是一样的;我们也和他一样有颗要让自我国家强大的心,虽然国籍不相同,但那一颗心是一样的。

读过此书后,我明白了,不论是和平的花园,还是战争中的战壕,不论是丰满的沃土,还是平瘠的沙地,我们,都要把属于中国红色的鲜花遍布,使它绽放出自我最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