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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0篇)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

丰子恺老先生是我国著名的漫画大师,同时也是一位优秀的作家。他善于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幽默的文字来抓住生活中一些细碎轻微的东西,在极其普通或在别人看来乏味苦涩的生活中寻出趣味来,将它们表现得鲜活生动而有意味,从而自然轻松地悟出人生和社会的意义。我们学过的课文《白鹅》就是他的作品。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0篇)

这篇文章写于抗日时期作者在重庆避难的时候。他的朋友夏宗禹送给他一只白鹅,丰子恺老先生通过幽默的文字向我们描绘出一只有趣、可爱的鹅老爷。

我对鹅吃相中的高傲的描述记忆深刻。鹅是吃冷饭的,吃饭是需要三样东西下饭:一样是水,一样是泥,一样是草。它吃饭时慢悠悠的,不怕耽误时间,而且很会摆架子。但令人可笑的是,它的吃法三眼一板、一丝不苟,做法循规蹈矩、不会变通。鹅吃饭时必须有一个人在旁侍候,因为附近的狗都知道这位鹅老爷的吃法,了解它吃食的.规律,所以每次趁鹅老爷喝水、吃泥、吃草的当儿,就敏捷地跑过来偷吃鹅的饭。

当鹅回来时,饭罐已已经空空如也,鹅便会昂首大叫耍老爷脾气,让主人替它添饭,并且站着侍候。人们为了不让鹅老爷的饭被鸡、狗偷吃,把饭罐和水盆放在一起,但它所需要的泥和草远近无定,为了找这些食物,它仍要走远去,所以鹅吃饭时非有一个人侍候不可,真是架子十足!

白鹅吃饭时的高傲,经过我的介绍,大家已经略知一二了吧。我们都知道,鹅的叫声、 步态、吃相等都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可作者通过这些把鹅描绘得饶有趣味,十分生动,并从一些小事里透露出对白鹅的留恋。这篇文章并没有华丽的文字,但却在我们眼中呈现一幅优美的田园风光图:袅袅的炊烟下,一只大白鹅在田舍前悠然自得地觅食嬉戏。让我们不由得对这只雪白的大鸟产生了好感,也想抱一只白鹅回家。

正如丰子恺老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唯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像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白鹅,不仅是给丰子恺老先生在苦闷的避难生活中带来了乐趣和精神的寄托,也给我的童年带来了快乐,它那可爱又可笑的行为,让我从鹅身上体会到了盎然的生机和丰富的情趣,成了独特的物外之趣。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我极喜欢马奇太太,她虽然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却有耐心温柔的笑容,她虽然没有高贵显赫的身份,却有对家庭的一心一意。我想,最让我仰慕的应是她别出心裁的教导。

马奇太太有四个孩子。大女儿梅格,温柔美丽,善于做针线活,又精通厨艺,但总怕别人瞧不起她的贫穷。二女儿乔虽是个女孩儿但她热情奔放向往自由,野味儿十足却酷爱读书,颇爱写作,乔希望能用自己的作品为家里出一份绵薄之力。三女儿贝思是父母心中的“小宁静”,姐妹中的乖乖女,贝思性格羞涩,总会默默无闻的帮助大家,极有音乐天赋,很得邻居劳伦斯老先生的喜爱。四女儿艾美很有绘画的才能,但语言经常出错,行为举止有些刻意,性格有些自私自利。而马奇太太的丈夫在军中做牧师。可以说这个家是由马奇太太一人撑起。先不说如何,光是这种责任,便足以让人对马奇太太生成敬意,更别说她的教育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我哪儿做的不对,可是偏偏我没有发觉并且认为我是正确的情况下,你对我说我不对,我可能压根不会认为我是错的。像这样的情况,一般的家长两种解决方案:一是武力解决;二是道理解决,但这两种方案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反而会心生不忿。可马奇太太的做法确是秒!四个孩子好不容易有一个假期,她们便向母亲请求能在这假期里,不被家务所烦恼,做自己想做的事,而马奇太太认为这是教育的一个好时机,于是边给一周实验期看看滋味如何。她们每天玩了就睡,睡了就玩,做着她们一直想做的事,结果每个还是忍不住做起了家务,乔每日看书最后读的见书生厌,连脾气最好的贝思也发起了脾气,艾美度日如年。当马奇太太询问这一周的情况时,她们不得不承认这很糟糕,这次的计划令她们难忘,也让她们明白光干活和光玩是一样的,只有干过活后的休闲才能令人惬意。

不仅如此,当梅格在婚姻上出现了“牛角”时,马奇太太能够直指夫妻二人的优和缺点并给出建议。乔的性格暴躁,别人有不对或惹了她时,言语和脾气往往不经大脑就爆发出来,事后又十分后悔,便向母亲求助,马奇太太言传身教引导她,鼓励她。马奇太太不仅在乎女儿们的幸福,但她更注重女儿的思想和道德的教育。

反观《傲慢与偏见》中的班内特太太,是一个趋炎附势的人。在她的眼中,只有虚荣,财富和权势,宾利(一个黄金单身汉)来邀简(大女儿)回访,但不久后会下大雨,简本可明日再回访,可班内特太太却仍让女儿去回访,最后简淋了一场大雨,生了重病。班内特太太听说后,没有对女儿的担忧反而眉飞色舞,这样简就可在宾利家长住,乘此打好关系!女儿琳达和人私奔,她不认为这有错,反而希望两人顺利结成连理,并为此感到得意--她又嫁了一个女儿了!因为班内特太太的口误遮掩和没有修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伊丽莎白的屈辱,也导致简和宾利结婚之后搬离这个家。由可得知班内特太太凉透了人心。

若说把马奇太太比作什么,我认为像是解语花,更是黏合剂,将马奇一家紧紧地结合成一个温馨,温暖的家庭。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4

在假期里,我与《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开始了一场邂逅。十本优秀书籍之中,读后想为它写点什么的感觉最强烈。

《百年孤独》和众多外国名著给我的第一感觉一样,内容复杂,人物众多且名字十分雷同,写作顺序也多采用倒叙和插叙,初读甚至一度因为晕头转向,理不清作者的写作意图而放弃深读。但是第二次将人物对号入座后再读,便被书中所渗透和传达的孤独深深的震撼了。《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在这样的历史长河中作者赋予了人孤独,同时又认为人并不是生来孤独的:“即使以为自己的感情已经干涸得无法给予,也总会有一个时刻一样东西能拨动心灵深处的弦;我们毕竟不是生来就享受孤独的。”然而在这本书中反复提及的孤独也与我们理解的狭义的孤独不同。带上时代背景与作者的身世细细品味,孤独似乎又为我们呈现出了另一番模样。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接受了采访,对孤独的解释似乎很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那一刻,作者的写作意图在我脑海中逐渐明晰起来:他渴望拉丁美洲的民众团结起来,共同走向文明,开放与繁荣。

此外,《百年孤独》的魅力也在于离奇的故事情节。贯穿整部作品,小说中的人物们不时会见到鬼魂。“这些鬼魂象征着是马孔多挥之不去的过去。事实上,这些重复出现的鬼魂根植在拉丁美洲历史的特定发展之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布恩迪亚和整个马孔多都是鬼魂。他们被自己的文化所隔离和排斥,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处处依赖他人。更可怕的是他们已经完全接受这样的现状,不思改变。”书中的宿命论暗喻了古往今来导致了历史不断重复的意识形态,也正是这种意识形态使得拉丁美洲的历史被解读成了一个循环,一个不可能出现变革的循环。书中的旁白也加强了这种宿命论给予读者的压迫感。这些光怪陆离,恰恰是作为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代表作所无法隐藏的魅力。

《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能够梦想成真。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花了五、六天时间看完《挪威的森林》。总体觉得是不错,不仅村上写得不错,译者林少华也译得不错,写的序更是不错!很唯美,很清新,很自我。而译者说村上小说的特点是:把玩孤独,把玩无奈!因为,人,人生,在本质上是孤独的,无奈的。所以需要与人交往,以求相互理解。但是,寻求理解的努力是徒劳的,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于是,与其勉强通过与任教往来消灭孤独,化解无奈,莫如退回来把玩孤独,把玩无奈。

小说是主人公渡边的回忆,回忆自己年轻时代读大学时发生的事情。而时下,我们都在读大学,跟主人公很相似。但我很羡慕渡边的自我、潇洒、随意。他生活中不会出现父母的影子,周围没有认识的人,唯有的是一个死去的朋友的恋人、一个住在同一幢宿舍楼的哥们,一个一起上过选修科的女孩子。就这样简单的生活,简单的日子,却让我向往。每周空闲时间打工以维持日常生活费用;抽空去各地走走,算是旅游;周日与死去的朋友的恋人轧马路,等等。

我很喜欢旅游,可是口袋里没有钱。想找份工作,没有说的过去的。何况中国地大物博,四处走的地方是多,可范围太大,而且没有日本新干线之类便捷的交通网络。而最根本的是,没有渡边的心情,一个人游历,是需要勇气与决心的,也需要与众不同的心境。我想我没有,所以只能徒自叹息。

看完书后的一个明显的印象是,日本人性观念的开放。以至于有人偏激地认为,村上是个性_。我倒没有这种看法,同为男人,同为青春期的男人,试问谁没有那种想法或行为?除非你不是男人,或者自身有问题。

以前也耳闻过大和民族的这一有别于儒家思想的显著特点,算是明治维新时期西化的产物了。但是看完本书后,算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或许国内像这种纯文学中,涉及性的文字不多或未可知。可是,想想时下,青年人中的同居热,甚至在高校中也毫不逊色,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惊讶的。本人单身,活了一大把,还没有经历过纯粹意义上的恋爱,更不用说同居了。由于本人如此,交游圈也可想而知,所以对同居现象一无所知。只是爱好读报,还知道高校中不少校园内安放了自动售安全套的机子。而已!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6

砰——叭!爆竹声,震耳欲聋。今夜的天空多么的美丽:绿的.红的.黄的火焰在空中飞舞着;远处不时泛出一道道灯光······因为是除夕!但美丽的夜晚和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及爆竹的轰鸣,都没有使我从悲伤中摆脱出来,因为那本《卖火柴的小女孩》吸引了我。即使是在欢乐的气氛中,我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流。

我仿佛看到一个光着头,赤着脚的小女孩展现在我的面前,那又冷又饿的可怜的样子使我心如刀绞;我仿佛听到小女孩叫卖火柴的声音,那凄凉的声音像利剑一样.令人心碎。

我仿佛又看到蜷缩在冰冷墙角下瘦小的身躯,仿佛又看到女孩向点燃的火柴投去渴望的目光。

“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那没有饥饿,没有寒冷,也没有痛苦的地方去了。”我想:要是小女孩和她的奶奶“飞”到我们的国家里,那一定会得到无限的幸福,吃得饱,穿得暖。啊,你们来吧!来吧!大家欢迎你们。

但是,我这天真烂漫的想法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在她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等待她们的将是贫困与剥削.痛苦与死亡。穷人渴望自由的愿望是无法成为现实的。所以“她死了在大年夜冻死了!”看了这撕人心肝的话语,我不禁攥紧拳头。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7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讲述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他的人生就像翻倒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千滋百味;又像六月的天,风云突变,反复无常。使得我在读书的同时,不自禁的也幻化成了书中的福贵,仿佛正是我前世经历的一生。

“活着”是一种责任。当福贵的父母去世时,全家的重担便落到了福贵一个人的身上。他自己种五亩地,带领全家大炼钢铁,鼓励春生好好的活着。参加国军拉大炮的同时还要照顾全家,独自一人默默的面对生活的困窘和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楚。也许大多数人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来逃避现实,但是他还活着,坚强的活着!直至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或许有人会问他为什么活着?又是为什么而奔波?我想,答案有很多。至少,福贵的回答会有很多!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一个人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有活下去的精神和勇气,因为只要活着就要敢于担当责任,履行义务。为了爱我的人,还有我爱的人而活着!

活着是一种体验。无论承受痛苦,还是享受幸福。福贵从富足无忧到倾家荡产;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转眼间变为彻头彻尾的“无产者”。他为母亲请医时却不幸被拉去当壮丁,历尽千辛万苦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却早已不在人世……这样的命运足以轻易的击垮任何一个人活下去的勇气,但福贵还是和以前一样,坚韧地活着!其实,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多灾难,汶川大地震,刹那间就摧毁了无数的生命,想想那些同胞,无数的希望瞬间幻灭,着实让人感慨万千,感觉生命是那么的脆弱。经历了那么多生与死的较量之后,我们对活着的内涵感悟也应该更加深刻。把一切都看淡一点,从容面对每一天,珍惜每一天的生活,这就是人生的幸福。一句话,活着就是一种体验。

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当福贵遭遇了一连串的打击后,他决定重新做人。他拿起农具,穿上了粗布衣服,一改往日贪钱嗜赌的恶习,带领全家一起面对社会的动荡、生活的挫折。福贵之所以能好好的活着,肯定是具有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古人说“天不救人人自救”。漫漫人生,青春即逝,明天的日子依然要过,除了努力还是努力,活着就要自强不息。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先生一语道破了活着本身的含义及《活着》一书的精髓,值得思索,值得参考。既然活着,既然能活着,那就用心过好每一天。

读完此书,思绪万千。活着就是责任,活着就要坚韧,活着就要自强不息!如此,生命便会演奏出人生最壮丽的歌。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8

--岁如果是最美好的年华,那这本书会告诉我,--岁,我们还有太多的困惑,有太多的无奈,挪威的森林读后感。同时年轻的我们有这必然的叛逆和率真。这部由村上春树所写的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是那样的平缓舒雅,动人心弦,却有这淡淡的悲伤。

海潮的清香,遥远的汽笛,女孩肌体的感触,洗发香波的气味,傍晚的和风,缥缈的憧憬,以及夏日的梦境.这些组成了村上春树的世界,这或许是个模糊的世界,如果用泪水抚平会发现这里的清晰,这就是一种感动。

渡边、绿子是现世社会里两颗绝无仅有的璀璨明珠。他们天生就懂得尊重自己感觉,不会因为内心感觉奇特、“肮脏”、自私而刻意压抑它们,他们天生就有抗拒“非黑即白”的现世道德的力量。他们不会自己把自己看成怪人,别人把他们看成是怪人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怪人。只有内心强大的人才会如此.

只是渡边与绿子获得尊重自己感觉的途径不同。绿子尊重自己的方式仿佛是从外部世界获得的,不隐瞒自己的感觉,不用非此即彼的现世道德约束自己,是绿子与自我和解的方法,是绿子尊重自己的感觉的途径,也是她深深吸引渡边之处。

渡边天生淡定从容,现世规则控制不了他,他自己也不控制自己。在他那里,既也善也无恶,既无好也无坏,既无忠也无奸,他“既不辩护也不解释”。他像海上一叶小船,既无帆也无升帆的欲望,只任海风海浪任意把他吹到任一个角落。他在哪儿都是他自己。

渡边选择绿子合情合理,只有绿子才是渡边内心感觉的栖息之地,绿子是渡边自我的实现之地。一开始,渡边以为自己只会迷恋纯而美的直子,但渡边最后认清了自己的内心,对绿子说:“但见不到你后我才深深意识到——只因有你,我才得以好歹坚持到现在。而失去你之后,我实在孤独得好苦。”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9

读罢此文很难让人不思考什么是爱情这一经久不衰的话题。米切尔夫人也对什么是爱情做了极为深刻的诠释。文中的主人公用一生的时间去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在读这一厚厚的砖块的时候相信你也在思考:

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

阿希礼爱玫兰妮吗?

阿希礼爱斯佳丽吗?

巴特勒到底是不是爱斯佳丽呢?

三者之间的爱是不是无可挑剔的呢?

当肉体的爱与精神上的爱分离时,一种爱的出轨算不算背叛呢?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没有爱的时候,两人的结合算不算一种欺骗,两人的分离算不算一种背叛?

一个人为生活所迫嫁给一个她不爱的人,这种行为是卑鄙呢还是高尚呢?

倘若她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的婚姻幸福,那她是高尚的还是卑鄙的?

如果她是高尚的,那这对他那无辜的丈夫是否公平呢?

这些问题一个个的跳出来,每一个看起来都是那么简单,可是真的要回答起来却并不是那么简单。对这些问题的回答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虽然这使得讨论这些问题看起来毫无意义,但是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却反应了人类不同的爱情观,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首先我们探讨一下斯佳丽真的爱阿希礼吗。这个问题贯穿这部小说的始终,推动故事的发展。女主人公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种植园主的女儿,她并不关心什么国家大事,除非这些事情跟她切身相关。她的一生都围绕着生活、爱情这些主题。她一生追求她所钟爱的阿希礼,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深爱着阿希礼,我们也慢慢地被她矢志不渝的专一所打动,也认为她真正爱的是阿希礼。可是最后的结局却是在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她突然的意识到自己真正爱的是巴特勒。这个出人意料的结局不得不让我们深思什么是爱情,反思着我们现实中种.种的所谓爱情。如果说爱情是一种感觉,斯佳丽确实对阿希礼有感觉,并且这种感觉一直持续到阿希礼的妻子玫兰妮去世。如果说爱情是一种责任,斯佳丽对阿希礼可谓是仁至义尽,她不仅把他的妻子和儿子从死神那里夺回来,给她们提供一个像样的家,而且还宁愿赔本,也要把自己的锯木厂交给阿希礼经营。如果说爱情是一种付出的,斯佳丽对阿希礼的付出肯定让许多自诩为情痴的女孩儿汗颜,她不仅放弃了自己骄傲的自尊,还出卖了自己幸福,并尽自己所能爱着阿希礼。如果这不能称之为爱情,还有什么可以称之为爱情呢? 可是这不是爱情。她对阿希礼确是有感觉,可是这种感觉最初只不过是一种幻觉,只是因为阿希礼并不跟其他帅男一样围着她转,从而她对阿希礼产生了一种神秘感及要征服他的虚荣。而这种感觉又被现实的战争所造成的分离所强化,让她更加强化了这种感觉,使她深信不疑的认为这就是爱。正如所有异地恋能天长地久的机制一样,距离产生了美,这种幻觉一旦形成,很难打破,因为除了时间来冲淡她的感觉之外,没有其他因素来破坏它,而时间却没有冲淡反而加深了她的思念。尤为重要的是她自认为深爱着阿希礼,可她又得不到他。得不到的东西往往给人产生美好的遐想,而这种遐想往往又是不切实际的。于是她就被自己精心编织的爱情谎言中欺骗着自己。正如作者所深入分析的那样,她并不爱阿希礼,如果她刚开始就得到了阿希礼,她会像踢掉其他男孩那样踢掉他。

斯佳丽在巴特勒的帮助下逃出将要被占的亚特兰大,并带着玫兰妮返回了塔拉庄园。战争结束后,昔日的南方庄园主过着的贫穷,挨饿的生活,斯佳丽也不例外。为了偿付高额的税款,在寻求巴特勒的帮助无果之后,无奈之下斯佳丽嫁给了其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肯尼迪,开始了另一段没有感情的婚姻生活。迫于生活的压力和对更好生活的渴求,斯佳丽不顾丈夫的反对购买了锯木厂,并跟其极为厌恶的北佬做生意。

后来为了给受惊吓的斯佳丽报仇,加入3K党的阿希礼和弗兰克带人袭击了贫民区,落入北佬的圈套,结果弗兰克被杀,斯佳丽再次守寡。一年后,斯佳丽同意巴特勒的求婚,两人结为连理。但是斯佳丽念念不忘阿希礼,无视所得的幸福。两人感情几经波折,尤其是两人之女因骑马夭折之后,巴特勒对他们的感情彻底失望,在玫兰妮死后,毅然决定离开斯佳丽。斯佳丽方幡然醒悟,追悔莫及,最后决定回塔拉庄园寻求力量,再追幸福。

斯佳丽的爱情经历确实是给我们热恋中的帅哥靓女们很多启迪和指导,爱还是不爱这确实是一个问题。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假期里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也读了很多书,天文的,故事的都有,我最爱看的是是《笑猫日记》——孩子们的秘密乐园。《笑猫日记》是杨红樱阿姨的著作。《孩子们的秘密乐园》是《笑猫日记》系列之一。

《孩子们的秘密乐园》讲述了春节里的一天,一个马戏团来到了翠湖公园,这个沉寂的冬天终于热闹了起来!可是,马戏团里,没有动物明星,没有空中飞人,亲爱的西瓜小丑也不能登台表演,所有的节目都让孩子们好失望!

在我和万年龟的帮助下,西瓜小丑在楠木林里组建了一个酷极了的马戏班。从此,楠木林变成了一座藏满了故事的神秘森林,变成了一个永远只属于孩子们的秘密乐园…… 大家在里面尽情欢乐,在这个楠木林孩子们找到了那些曾经被大人所忽略的快乐和梦想。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直被快乐围绕着,仿佛我就是那只猫,躺在草地上晒太阳,而那只球似的可爱老鼠就在我身边快乐地滚过来又滚过去 。这本书以一只猫的角度看世界,以一只猫的口吻讲述一些神奇有趣的故事,用写日记的方式写作,让我觉得很神奇又很亲切。这本书语言有趣、生动、内容丰富多彩,人物可爱,性格独特,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楠木林是一个能让孩子充分自由和享受童年的地方,我也希望有这么一个地方玩,虽然可能大人们认为我们幼稚,但是我们觉得真实,美丽。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世界上,不是只有人,才会跪拜,才有情感。有时发生在动物身上,却更值得感动。一个眼神,一种表达,都深深印在我们心上——一只母藏羚羊的爱。可我依然要告诫大家——别伤害那伟大的母爱啊!

藏北有一个老猎人,一天早晨起来后,突然看见对面站立着一只肥壮的藏羚羊。于是,他不顾藏羚羊的跪拜乞求,拿出猎枪打死了它。但当老猎人解剖开这只藏羚羊的腹腔时,却惊讶地发现,它的肚子里静卧着一只已经成型的小藏羚羊。老猎人懊悔不已,后来,在藏北草原消失了。

一声枪响,一瞬间,一颗子弹就这样穿透了母藏羚羊的胸膛。在人类面前,在猎人那颗已冰冷的心中,母爱很无助,然而在这个千钧一发的关头,母爱却又显得那么执着,那么刚强。对于猎人,是不可能放过一丝一毫的机会,为了利益,为了狰狞饥饿的心;可对于藏羚羊,其实它并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只是心里,哪能忍受失去儿女,失去亲生骨肉的痛苦。

眼神,乞求,跪拜,泪水,一声过后,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那么悲凉的倒下,没有呻吟,没有哀怨,只有那种跪拜的姿势,两行清晰可见的泪痕。我懂,懂你,伟大的藏羚羊,我更懂,一颗猎人的心!凶恶,残酷,冰冷。离别了,藏羚羊,就让你的灵魂,依旧飘荡于藏北草原上吧!

不过我知道,动物也有亲情,也有生命,也有无私的爱。看着它们就这样痛苦的死去,就这样悲惨的离别,朋友,你忍心吗?你甘愿让它们失去与我们同样宝贵的生命吗?不,我永远不会。我要保护它们,珍爱这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灵,为建设地球村,贡献自己。

回味着藏羚羊的故事,让我也不禁想起了汶川地震中那位伟大的母亲。5月13日中午,在救援队员发现她的时候,她已经没有了呼吸。但透过一堆废墟的间隙,可以看到,她双膝跪地,整个上身向前匍匐着,双手扶地支撑着身体。而当救援队员费力地把手伸向她的身下摸索时,竟发现有个孩子还活着。是的,是她用自己的身体做庇护,挽救了自己孩子的生命。

爱藏羚羊,是因为它的伟大;爱母亲,是因为我们都受到过母爱的沐浴。保护动物们吧,别伤害它,别伤害了那颗永远伟大着的心!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暑假里,我看了整套的笑猫日记,每一本的故事都很精彩,让我看得津津有味。其中我最喜爱看的叫《蓝色的兔耳朵草》的一本书。

文中的故事是这样的,笑猫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古老的钟楼里,找到了他心中的虎皮猫。可是当笑猫见到虎皮猫,真是悲喜交加。喜的是虎皮猫还活着,悲的是她的耳朵背钟声震聋了。笑猫有千言万语要对她讲,于是,笑猫发誓:“我一定要想办法治好她的耳朵。”

笑猫问了很多人,是绿毛龟告诉笑猫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于是,笑猫踏上了寻找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旅途。首先,要通过八只脚的山、湖怪、母老虎、公花豹。笑猫用自己的故事感动了它们。之后,他终于采到了蓝色的兔耳朵草。可是,却被一群兔子吃了!笑猫找到了能闻出孩子味的绿毛龟,请他帮忙。绿毛龟说:“你要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你要天天讲。你想想看,这么多成语讲的都是一个道理,比如愚公移山、水滴石穿、积土成堆······”

之后,笑猫就按照绿毛龟说的话,每天都给虎皮猫讲蓝色的兔耳朵草的故事。终于有一天虎皮猫能听见声音了。最终,他们还在草坪上举行了婚礼呢!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小朋友们,你们要相信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一定会出现。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今天,我和我的几个五年级同学一起去多岛海玩。

多岛海是我们岚山区著名的旅游胜地,也是风景优美、物产丰富的地方。

我和同学们骑着变速自行车,经过半个小时的车程,终于到达目的地啦。

多岛海的天空一年四季基本上都是蓝蓝的,海天一色,让人心旷神怡。沙滩是金黄色的,像满地的黄金,我抓起一把沙向天空一扬,沙便随风而去,躺在沙烫上晒个沙滩浴,非常舒服。温暖的沙子还可以治疗关节炎等疾病。沙滩上躺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贝壳,正在沙滩上晒沙滩浴。

我们脱掉鞋袜,跑向海边,建起属于我们的海上沙滩乐园。在沙滩上我们开始建造海上城市,我们在靠近海边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大坝,防止海水冲上来把我们辛辛苦苦建造的城市给毁灭。我们在一个五平方米的海滩上,造了城墙,并在墙内墙外建造了护城河,而且为了防止有水渗出,并建造了通水管道。

一切沙土准备就绪,马上建造大厦,我跟同学们建造了数十座高楼大厦,其中最让我们骄傲的是有着九个大洞形成的一个字:胜!。

啊,迷人的大海,你广阔无边,雄伟壮丽,令人留恋往返。我们怎能不被你吸引呢?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阿长与山海经》忆述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情景,描写了长妈妈善良、朴实而又迷信、唠叨、“满肚子是麻烦的礼节”的性格。对她寻购赠送自己渴求已久的绘图《山海经》之情,充满了尊敬和感激。文章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怀念。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本文中,作者对长妈妈不做外形描写,而是集中写她的某些特点,从而凸显她的神态和精神。鲁迅通过一些细枝末节的刻画,颇为集中地汇映出长妈妈的愚昧无知,落后陈腐但却善良的心灵。就在她教给小主人的许多道理和不许这样或那样的管教中都微妙的表现出她对“我”的钟爱,在这艺术手法上,有点类似以藏为露的含蓄。其实,在家里,只有她真正关心“我”,了解“我”,这一心意就在购买《山海经》的情节中猛然外露了。

这篇文章表达了“我”对长妈妈的思念与不舍之情。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的一个人。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解放战争初期,国民党军队和解放军相比,既有装备和数量的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国民党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却遭到了如此迅速和彻底的失败? 

先看看张灵甫失败的原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的灭亡主要是四个原因:首先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这是必然的原因;第二,其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这是导火线;第三,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各自保存实力,打自己的小算盘,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这是关键原因;第四,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这是重要原因。因为以上四点主要原因和种.种其他因素导致了张灵甫这位国民党军中颇有能力的干将和王牌军七十四师的全军覆没。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更像是被国民政府的腐败包围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穷途末路,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再说解放战争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以上因素也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再者老蒋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这一点他需要向---学习,打仗是打仗,政治思想工作必须得抓上去。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他们内心没有驱动力。临上战场了,或许以大洋,或许以高官,这些对于可能生命不保的人意义可谓不大。我认为国民党部队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因其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不少,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没打过小米加步枪的人民解放军,为什么呢?主客观原因想找能找出一大堆来,但关键还是民心向背的问题。别说是机械化部队,全套的美式装备,就是美国人亲自来也不行,看看朝鲜战争就知道了。剧中表现的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国民党人的官僚作风,对现在也有积极意义。国共战争,国民党有兵,有武器,有大将,但仍失掉政权。就象以前中国台湾一样,国民党高高在上什么都有,但打不过草根的民进党。当年国民党的失败,一是败在国民党的腐败,再是败在没有民众基础。他们打的是没有国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人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内心有希望,他们希望翻身做主人,没有任何愿望比这更有意义,于是可以舍生,可以取义!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此言实不谬也。

总之,《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余华称(活着)是“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这是一部充满血泪的小说。通过一位中国农民的苦难生活讲述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这是余华对他这部书的评价。

的确,我这个12岁的少年也深有体会。尤其是有庆,凤霞,二喜和苦根接二连三的死,让我感到了命运对福贵的不公,然而,命运又让他从原来的阔少爷转变为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没有成为地主,免遭时期的一死。也许活着就首先要为本身,在去考虑所谓的“身外之物”。

现在,我在想想那多少无知的青年,他们误入歧途也许是以为一个物质的享受,他们的人生没有历史,真是该好好读读这本书。生活会让你觉得离不开它,除非你真的从根儿上就不想好好活着。

朋友们,醒来吧!寻求你生活的灵魂的天空。

白鹅的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今天我读了《神笔马良》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个孩子叫马良,他特别爱画画,可因为家里非常穷,连一支笔都买不起。一天,他走在回家的路上,看见画师正给大官画画,马良看得出神,不知不觉得走了进去。可他们却把马良赶了出来,马良气呼呼地说:“我偏不信穷娃子就不能学画画?”。从此马良下了决心想要学画画。因为没有笔,他就用树根和草枝在沙地和河滩上画。后来,他画什么就像什么。一天晚上,有一位神仙老爷爷出现在他面前,送给他一支笔。并交待马良要给穷人画画。马良立刻拿起笔在墙上画了一只大公鸡。奇怪,公鸡活了!原来这是一只神笔。后来,马良就专门帮助穷苦人家画他们需要的东西,人们都非常感谢他。不久,被官府知道了,就把马良抓了过去,让马良画金子。可马良画了个无边无际的大海,大海中央画了一座金山。大官们急忙让马良画了一只大船,大官们都带着官兵上船去运金子。可马良又画起了很大很大的风,风越来越大,最后把官兵们都淹死在大海里。马良又回到自己的家乡继续给穷人画画。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一定要善良,用自己的能力尽力去帮助别人。同时,也从马良身上学到了不怕困难,同坏人斗争到底的勇气。今后,我要用我的爱心和自己的能力来帮助别人,因为帮助别人就是幸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