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通用12篇)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1

官场政治、帝王心术、人心道德……环环相扣,令我欲罢不能,甚至连吃饭捧着书。不过,最令我难忘的一位人物是临危不乱、为官清廉、聪明机智的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多亏于谦力挽狂澜,在对自己情况不利的时候冷静思考,拼死为国,利用声东击西的方法,是敌人丢盔弃甲,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可是之后被奸臣谋害,于谦死后,当官员来到他家,发现这堂堂一品大官竟家无余财,甚至将皇帝的封赏也锁了起来,不向别人炫耀。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通用12篇)

英雄,名副其实地英雄!一个高尚的人!一个了不起的人!

他的一生正如这首诗,坦坦荡荡,堪与日月同辉!!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2

《明朝的那些事儿》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不同于正儿八经的史书,更像是一本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这本书说讲述了自明太祖朱元璋出生起到明朝灭亡320__年间的事。

第一卷令我映像最深。从朱元璋出生开始写起,到永乐大帝夺位的靖难之役为止,叙述了明朝最艰苦卓绝的开国过程。

历史是严肃的,虽然这话没错,但我觉得要加个前提,那就是你写的是给专业人士看的学术论文,而不是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给老百姓们看的历史书,它就应该是幽默有趣的,像一本故事书一样。我平时一看到文言文的东西就头痛,有的文章根本就看不懂,当我开始读《明朝的那些事儿》时,发现读历史竟然可以这样轻松。

明太祖朱元璋在中国历史上的皇帝中,大概是唯一一个一无所有的贫农,是通过造反才拥有了天下。放牛、乞丐、做和尚、造反、做皇帝,一份十分简单的简历。他没受过教育,却是个军事天才,能够在战场上明确的做出决定。

朱元璋小时候深受元朝的腐朽统治之苦,因此痛恨官员的腐朽。做皇帝后,他对腐朽官员大肆杀戮,还很恐怖的将贪官的皮扒下来,但这些却没有止住大明王朝的腐朽。朱元璋有个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他靠着这样的逻辑,天下一点一点地被他收入囊中,他无疑是一个成功者。朱元璋为了保证他的继承者能够不受威胁的继任,精心、刻意地做了许多的安排,他夺去兵权、杀掉异己,在他的身上,我看到的了一个帝王的风采。

当我读完这一套书是,发现在战场上,当你需要进行决策时,会有很多人在你耳边提出他们自己的意见,将他们手中的钥匙交给你,让你去选择,但这个游戏最残酷的地方在于:你只有一次尝试的机会,如果失败了,你将失去一切,包括你的生命和其他无数人的生命。在战役实施中,只有一个时机是最适合的,能抓住这个时机的就是强者。在这本书上,我喜欢的一句话:越接近对方的水平,就越了解对方的强大,就会越来越畏惧。当他的畏惧达到极点的时候,也就是他能与对手匹敌的时候!

张士诚是一个有着坚强的意志的人,也是朱元璋的对手。他白手起家,最终成就一方霸业。但他的缺点和他的优点一样突出,作为乱世群雄中的一个,他有着小富即安的心理,却并不明白,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的,只能是淘汰赛,胜利者只有一个。人生最痛苦的地方不在于有一个悲惨的结局,而在于知道了结局却无法改变。他告诉我们,坚强的意志和决心可以战胜一切困难,执著的信念和无畏的心灵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朱棣过于得意忘形了,他似乎忘记了他当年是怎样战胜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决定战争胜负的并不一定是先进的武器和士兵的数量,而是人的决心和智慧。于是,当年的那个一心为民请命、为国效力的单纯的读书人死去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跃跃欲试、胸有城府的政客。

解缙是一个很有文采的人,但他却偏要去参与政治最后被朱元璋赶回老家,后来在雪地里悲惨死去。这个人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原则:不要做你不擅长的事。

青少年时期的艰苦经历磨炼了杨士奇,使他变得老成而有心计。他为人十分谨慎,别人和他说过的话,他都烂在肚子里,从不轻易发言泄密,他是太子的忠实拥护者,却从不明显表现出来,可见一个厉害的人从不会把自己的想法轻易说出去。杨士奇之所以能够有所成就,其经验大致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刚出道时要低调,再低调。经历了那么多的波折和阴谋,自己身边的同伴不是被杀掉,就是被朱高煦整垮,为了自己的信念,杨士奇忍耐了很久,他曾经有很多机会向朱棣揭发朱高煦的不轨行为,但作为一个政治老手,他十分清楚权力斗争就如同剑客比武,一击必杀才是制胜的王道,因为一旦宝剑出鞘,就没有收回的余地。

这些人物告诉我们很多道理和做人的经验。《明朝的那些事儿》你是我最忠实的伙伴与导师。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3

这个星期,我终于读完了当年明月的心血之作《明朝那些事》。本书以通俗小说的形式,用瑞士表匠的耐心,德国工人的严谨,法国酿酒师的情怀,美国喜剧演员的幽默,来为我们展示几百年前的风风雨雨。它深深地吸引了我。

在这本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着一种力量,一种永恒的、催人奋进的力量。这种力量,支持着戚继光抗击倭寇,不畏困难;支持着于谦打响“北京保卫战”,力挽狂澜,延续了大明两百多年的历史;支持着海瑞冒着杀头的危险,“抬棺骂嘉靖”------这种力量,叫做爱国!

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教育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我有责”。我开始只是懵懵懂懂地懂一些,可自从拜读了《明朝那些事》后,我看到了张居正、徐阶、夏炎等人的爱国事迹,才真正懂得了爱国的含义,我从中汲取了无穷的力量。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4

《明朝那些事》讲述了明朝前后约三百年的历史。故事生动有趣,笑话百出,让我们在轻松愉快中了解了明朝历史。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建都前与陈友谅进行了有名的鄱阳湖之战。在这次战斗中,朱元璋带领的20万人只配备了单薄的渔船;而陈友谅则带领60万精兵强将,配备巨大的战舰。双方实力悬殊,朱元璋看似很难取得胜利,可他却巧妙地利用了船小灵活的优势——先用小船偷袭战舰,杀死一千多名敌人,并夺得战舰一艘。顿时,军心大振。他赶忙乘胜追击,又用小船装满炸药,组成敢死队,利用风力,火攻战舰,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在实力如此悬殊的情况下,朱元璋能以小胜多,以弱胜强,我觉得他真不愧是一个临危不乱,有勇有谋的人,这使得他在万分艰难的情况下取得了胜利。这启发了我,平常遇事不能慌乱,要及时想出对策。是啊,朱元璋遇到这么大的困难都能想办法解决,我们平时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呢?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5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是偶然发现的,读了几页以后便已爱不释手,欲罢不能了。一口气将一套七本全部买来,一一品完,直呼快哉。一遍读完不算,再读第二遍。满脑子全是明朝的那些人,那些事儿。

我素来喜欢历史。对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喜欢查阅、比对,以求了解更全面、更连贯。大多史书记载史实的语言平直,无趣味,晦涩难懂。当年明月却用诙谐、调侃,而又不失真的现代人眼光和现代笔调,将明朝三百年历史写得那么好看,那么流畅,那么脍炙人口!这种行文方式将死寂的历史跃然纸上,将已逝去的历史人物拉回你的面前,与你对话,与你谈心,让你为他想,为他急,为他不舍,为他不值!真可谓感悟很多。写出几点,以共享。

一.封建王朝的更替只不过是不同地主的更替。

朱元璋可谓彻彻底底的贫农,一无所有,在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开始起义,最终取得成功。当他一旦成功,将元朝的地主赶跑,他便成了新的地主,天下之大,莫非王土。地主是要收租的,每个地主都要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最大化,所以,对于广大穷苦老百姓,并没有因为新地主的上台而得到多少好处,反而是无休止地为各个朝代的更替和不同地主的上台付出长年忍受战争之苦,流离失所,一日重似一日的赋税、劳役和兵役。这一点,各位地主应当反省。

二、要想成功,要耐得住寂寞,要一根筋。

对于这一点,王贤人同志当仁不让。想当年王贤人没有悟道之前,被家人、邻居、同僚视为异端,怪人,傻子。看一棵竹子,他能看半天;看桌上的一茶杯,他能想三天;别人不愿去的偏远山区驿站,他一呆就是好几年。他没有因为别人的不理解,没有因为环境的恶劣而放弃,依然寂寞地,一根筋地独自前行,直到成功。一代圣贤就此诞生。他的坚持,耐得住寂寞,一根筋的行为方式,值得借鉴。

三、朱棣同志是伟大的。

在众人的印象当中,朱棣同志与篡位二字是分不开的。所谓篡位,便是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我以前对他的印象也大抵如此。《明朝那些事儿》却让我了解了真正的朱棣。当建文帝对他的各位叔叔下手的时候,朱棣同志是要反抗的,反抗的结果便是造反,造反成功便是当皇帝,这无关紧要。我们关心的是他是不是一个好皇帝。历史证明,他是。在永乐大帝的统治下,修书——《永乐大典》这一伟大书籍编纂完成;迁都北京――为国人的长治久安和免受蒙古铁蹄的践踏作出了明智的抉择;远航――派遣郑和下西洋,为中西文化的交流,为和平与友好树立了丰碑;亲征——六次亲征蒙古,最终死于征战途中,对于侵略我们的敌人敢于亮剑,亲自亮剑,强势,不畏惧!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我们国人才能放心,才能不被欺负,才能扬眉吐气。有这样的国家领导人,国家何愁不强盛!

四、为崇祯同志平反。

大多人对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印象便是:无能、胆小怕事之辈、亡国之君是也。了解了其在位期间前前后后的历史情势之后,结论是:一部国家机器,带病运转多年,国库已空,财无所剩,人无所用,所谓气数已尽。任崇祯同志如何节俭,如何励精图治,已无法扭转那辆失控的破车。他只是不幸运地碰上了那个年代,风雨飘摇中,只能死马当成活马医。他尽力了。他无愧于他的祖先,倒是他的那些不作为的祖先们有愧于他。同情你,崇祯。我以我个人的名义为你平反。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6

寒假里,老师要我们多看一些课外书。有一天,我看见爸爸在看一本名叫《明朝那些事儿》的书,我随手翻开一本,里面幽默风趣的语言一下把我吸引住了,我还没有见过这样写历史的书呢。于是,我用整个寒假的时间把这一套书一口气全看完了,这本书真是太好看了!

这本书讲述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从明朝的建立一直讲到明朝的灭亡。以及明朝十七位皇帝和其他王公大臣之间的勾心斗角,尤其对官场政治,边疆战争和皇帝想法的描写最生动。作者用风趣幽默的语言把那些十分复杂的政治事件写的通俗易懂,连我这样初中水准的人也可以看懂,他不仅仅是把历史复述一遍,还加入了一些自己的观点,让读者欲罢不能。

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我以后学习明朝的历史有很大帮助。同时,我也觉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的统治太残暴了,他为了自己的权利不被夺走,杀掉了许多开国的功臣,许多历史上的名将也因此丧命,结果连可以抵抗外来入侵的将军都没有了,只能让自己的儿子去守边疆。

我最崇拜的皇帝是永乐帝朱棣,他是个伟大的皇帝。他下令编制了永乐大典,他在北京修建了紫禁城(就是现在的故宫),他派郑和七下西洋,和各国交流文化,促进各国的融合。他还是一个指挥水准丝毫不亚于任何名将的皇帝。他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是一个马上皇帝。

此外,我觉得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在洪武年间,由于朱元璋杀的人太多,一些官员为了多活两年,就直接装疯,好端端的一个人,突然得了精神病,像抢别人饭吃,傻笑,拿着菜刀和人打招呼之类的行为是很常见的,由此可见朱元璋有多可怕。

总之,我觉得,这是一本值得去看的书。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7

就在“五?一”小长假,我读了一本特别的书——《时间简史》。翻开这本书,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一览而进了我的眼球。此书是由英国伟大的物理学家,黑洞理论和“大爆炸”理论的创始人史蒂芬?威廉?霍金撰写的一本有关与宇宙知识的经典著作,是一部将高深的理论物理通俗化的科普范本。这本书是以普及科学知识为目的的著作,他教会了我们如何正确地看待世界以及我们周围的许许多多的奇异的事情,让我们学会了用科学的眼光来看待事物,而不是遇到难懂的事物就盲目的相信迷信之类的歪理邪说。

是霍金,对宇宙的形成和归宿所作了一个诠释!霍金真厉害,他判定宇宙的起源是一个无限大的奇点,是爆炸形成的!最后的归宿有两种:一个是宇宙无限膨胀。另一种是宇宙先是膨胀,但到一定程度时会缩小最后变成一个体积无限小,密度无限的奇点也就是宇宙会无限循环!

霍金,是一位意志坚强的人,虽然他全身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但他还是不断探索,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为我们揭示了宇宙的奥秘。

《时间简史》真是一本好书,不仅能教会别人知识,还是一本让人思索,给人感悟的好书!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8

这是寓言,还是梦魇?弗兰茨?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是预示了一个未来,还只是偶然的一场恶梦?主人公究竟是什么?无数的疑问,伴随着这篇荒诞不经的旷世奇作的展开而展开,进行而进行,结束而延续。

最初的荒诞不仅体现在主人公格里高利无端地变为一只大甲虫,而更在于他似乎完全不理解自己的处境,甚至还以为自己能够生活得依旧正常,对于别人的态度巨变毫不理会。可试想世上谁人能自己一觉之后变成一只甲虫后不大惊失色,格里高利这种失常的浑然不觉,使小说中随着故事的开展而逐渐弥漫开的荒诞更甚于人变虫的异象。

小说在不可思议却又理所应当中进行着,隐藏在小说中的梦魇也由最初的一小点向四面八方铺设开,同时,心中却生起一股莫名的厌恶,自然不是厌恶这篇小说,而是对小说中潜台词的共鸣。如果说卡夫卡塑造的大甲虫及它身上的烂苹果只是给人以造型上的厌恶感,那么格里高利在这样一个被异化的社会环境中奇异的生活经历,则给人以心理上的厌恶。

曾是格里高利的巨大甲虫就这样蜷缩在萨姆萨一家屋中的角落,经历了最初的恐怖之后,仍没有忘记他(它)曾是这个家庭至关重要的一员。他的母亲试图关心它却又不敢接近,他的父亲憎恶这个可怕的东西,屡次攻击它,伤害它,并在最终直接导致了它的死亡。唯独格里高利的妹妹,聪明的葛蕾特敢于接近并关心他,可却无能为力。最可怜的当属格里高利本人,他试图靠自己改变一切,甚至想重回职位,可在小说构建的被异化的环境中,一切抗争都变得徒劳。结果只是——“‘当然死了。’老妈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说,一面用扫帚将格里高利的尸体远远地拨到一边去。”

荒诞情节中生出的梦魇与蒙克在其着名画作《尖叫》中那现代式的忧虑极为相似。美国作家w?h?奥登说:“就作家与其所处时代的关系而论,当代能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相提并论的第一人是卡夫卡……因为他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

文中人物的无助,那种被束缚在异化环境中的个人与四周那看不见摸不着但时时处处都存在的力量,所作的毫无希望的挣扎,才是人厌恶之所在。

为什么我们厌恶?因为厌恶即恐惧,恐惧我们的无助,我们的无能为力。我们拥有这个星球上最强的力量,我们几乎改变一切,无助似乎是不应该的。可卡夫卡在《变形记》中揭露的事实却破碎了我们的美梦,所以我们厌恶,可其实对象却是我们人类自己。卡夫卡作品含有的空虚、固执的怀疑,向前追求一种无信仰的安全感,这种焦虑,正是人类文明千百年发展中不曾除去的隐痛。这种痛楚并没有因为文明的日趋完善,人类改造能力的日益增强而减弱,反而愈加凝重。

或者换言之,我们什么也没有改造成功。作为对人类改造的回报,一次次的自然灾害,疾病横行,真是对人类莫大的讥讽。我们改造了什么?曾经,我们将树木一棵棵伐去,盖上摩天巨楼,并惊呼,我们创造了新世界。可转瞬,我们却又不得不一株株地种上。毁屋种树,退耕还林,一切依旧是原样,什么都没变。

此刻,个体的无能为力被扩大为群体,可在浩渺无垠的嚣嚣尘世中,群体又退化为个体。如此这般,和谐只能是唯一的出路。我们无权选择自然,而自然却在选择我们。

和谐共处,无论是人与人,还是人与自然,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继续无能为力。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9

暑假不知不觉都过去一个月多了,很快就要投入到新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知怎么搞的又想起了写日记,我想这大多数原于舅舅送我的“礼物”——《长腿叔叔》。这是一本很有教育意义的书。还有我特别喜欢里面的茱蒂(原名乔若沙·艾伯特)。

茱蒂是一个孤儿院的一个17岁的女孩儿,也是孤儿院里的孩子,是罗比太太也就是院长破例收下的,就在茱蒂感觉自己不会有出去的机会,上完高中后就在孤儿院度过自己的一生这就是最后的结果。可是“长腿叔叔”的出现给茱蒂带来了新的希望。(长腿叔叔是一位好心帮助孤儿院的理事,也是故事情节中第二个关键人物。)长腿叔叔决定送茱蒂去上大学,这让对外面世界充满好奇的茱蒂兴奋不已。她很想知道这位“长腿叔叔”是谁?可是罗比太太也不知道,因为长腿叔叔这个人很怪,做好事从不留名。还有长罗比太太告诉茱蒂这位先生要的回抱知是每月一封信(关于学习和生活的)还有每月给她25美元。茱蒂答应了,并且隔三差五就把她的一些新鲜事儿告诉他。可长腿叔叔不给她回信,也不会告诉她他的姓名。为此茱蒂也和他有过争论,不过4年时间很快过去了,茱蒂发表了她的一篇小说得到了1000美元,给了长腿叔叔,并且要见他,因为她很感激他,这种恩一辈子也还不完,而她的长腿叔叔竟是她的杰威少爷。她喜欢杰威少爷,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很认真的读完了这本书,茱蒂这个人物我很喜欢,不仅是她的幸运还有她的开朗。还有长腿叔叔他让我学会了关爱获得了一种品质。

愿所有的可怜人都能获得幸福,像主人公茱蒂一样快乐!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10

回家变卖典质,父亲还了亏空;又借钱办了丧事。这些日子,家中光景很是惨淡,一半为了丧事,一半为了父亲赋闲。丧事完毕,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

到南京时,有朋友约去游逛,勾留了一日;第二日上午便须渡江到浦口,下午上车北去。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叫旅馆里一个熟识的茶房陪我同去。他再三嘱咐茶房,甚是仔细。但他终于不放心,怕茶房不妥帖;颇踌躇了一会。其实我那年已二十岁,北京已来往过两三次,是没有甚么要紧的了。他踌躇了一会,终于决定还是自己送我去。我两三回劝他不必去;他只说,“不要紧,他们去不好!”

我们过了江,进了车站。我买票,他忙着照看行李。行李太多了,得向脚夫行些小费,才可过去。他便又忙着和他们讲价钱。我那时真是聪明过分,总觉他说话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但他终于讲定了价钱;就送我上车。他给我拣定了靠车门的一张椅子;我将他给我做的紫毛大衣铺好坐位。他嘱我路上小心,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又嘱托茶房好好照应我。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他们只认得钱,托他们直是白托!而且我这样大年纪的人,难道还不能料理自己么?唉,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我说道,“爸爸,你走吧。”他望车外看了看,说,“我买几个橘子去。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我看那边月台的栅栏外有几个卖东西的等着顾客。走到那边月台,须穿过铁道,须跳下去又爬上去。父亲是一个胖子,走过去自然要费事些。我本来要去的,他不肯,

只好让他去。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赶紧拭干了泪,怕他看见,也怕别人看见。我再向外看时,他已抱了朱红的橘子望回走了。过铁道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己慢慢爬下,再抱起橘子走。到这边时,我赶紧去搀他。他和我走到车上,将橘子一股脑儿放在我的皮大衣上。于是扑扑衣上的泥土,心里很轻松似的,过一会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我望着他走出去。他走了几步,回过头看见我,说,“进去吧,里边没人。”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

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

再能与他相见!

这篇文章,写得非常的经典,也非常的感人,我非常的喜欢。读后,你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高大的父亲的背影-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写得是那样的贴切,是那样的真实,让人不得不潸然泪下。

有时候,我们只能感受到母亲的慈祥与关爱,因为,母爱是伟大的,其实父亲的爱也是同样的伟大。也许,有时候你甚至感受不到父亲的爱,因为每个父亲表达对子女的爱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有的是严厉的(严父慈母就是这个道理),有的是内敛的(其实是关爱孩子的,但是却不表现出来),正如朱自清的父亲一样,他的父亲对他的爱就属于那种内敛的爱,有的是……

因此,每个子女都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否则,就太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了!因为每个父母对自己的孩子都付出了自己的全部精力。

愿天下的父母都永远健康快乐,愿天下的父母都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愿每个家庭都幸福美满,和谐安宁!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一千来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到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到------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广大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父母他们,不要辜负父母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读后你的感受如何,欢迎跟贴。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11

盼呀,盼呀,终于盼到了上书店的读书的机会。我便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是《宝葫芦的秘密》这本书。下面就和我一起来看看我的感想吧。

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宝葫芦真是一个宝贝,我要是有一个宝葫芦该有多好

啊,要什么就有什么。可是当把整本书读完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我认为,宝葫芦虽然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但是更多的也许是讨厌和烦恼吧!

文章是从这里讲起的:有一个叫王葆的孩子,他非常喜欢听奶奶讲故事,奶奶就总是讲宝葫芦的故事,有了宝葫芦就会变得好幸福,要什么有什么。一天。王葆自己在钓鱼的时候,意外的钓到了一个宝葫芦,他一连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觉得他自己总算可以要什么有什么过得幸福了,一开始,觉得宝葫芦真好,要什么有什么。可是到了后来,宝葫芦却知道了他的心事,把他要做的事全部做了,王葆没有什么事可做了。一气之下,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大家,使得宝葫芦没有用了。这个故事中,我们发现,什么事都是要用劳动获得的成果

从换来,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就拿这个宝葫芦来说吧,当你觉得你要什么有什么的时候,你会觉得自己很开心、很快活,可是当你发现这些东西是偷来的时候,你心里又会怎么想?宝葫芦知道你的心思,在邻居和同学面前把我想要的东西偷来放在我手上,这不是让我在邻居和同学面前难堪吗?所以,我们做什么事都不能贪图小利,贪心的人是没人理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不少贪图小利的人,这个宝葫芦的故事正告诉了我们,不能要不劳而获的东西,要用自己的劳动而换来的成果才是最珍贵的。小时候偷针,长大偷金,宝葫芦偷了东西我若接受了,也就等于是我偷了东西,时间长了我们就会养成好逸恶劳的坏毛病。我提议,大家来一起做一个诚实的孩子,不偷任何东西,也不拿不劳而获的东西。

明朝那些事读书心得文章 篇12

近来读了曹禺的《雷雨》,也许是以我现在这个年龄还不足以了解吧,看完后只觉得一阵战栗、一阵心酸。写《雷雨》时,曹禺还只有23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吧,所以才会如此彻底地披露出封建时代中国家庭内里的不堪,才会采用如此极端的结尾,短短一天之内,两个家庭,八个人里,一下子死了三个,疯了两个。该赎罪的死了,可无辜地盼望着美好事物的人,也死了。

一切的源头,或者说,最该死的那一个,却健健康康地活着,贯穿了整本书的始末。这样的情节,恐怕也只有23岁的曹禺,才写的出了吧。书的最前面,有学者写的序;最后,有曹禺自己写的后记。这两篇小文章里都提到了书中的各个人物,无一例外的,周蘩漪最为他们所倾心。我不明白为什么,在我看来,天真无辜的周冲才最令人感叹,他向往着美好,但在那样一个家庭里,他无法去追求美好,他不能像鲁大海一样,有那么激进的精神,他毕竟是周公馆的二少爷。他也太天真,他想当然地幻化出一个美丽的、无瑕疵的世界,并认为这世界真实存在着,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他在最后幻想破灭时,茫然不知所措,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令人惋惜。其他的人物,例如周萍,几乎令人爱恨交加。

他犯下了错误,他也愿意去改正,可他又在不知不觉中犯下了更大的错误,在最后认清四凤是他的妹妹后,他该是恨透了自己吧,那一声枪响,也许是他赎罪后的叹息。四凤,她同她的母亲一样,有着刚烈的性格,这种刚烈又不同于周蘩漪,蘩漪几乎是病态的,她爱就爱到骨子里,恨,也要恨得彻头彻尾,不留一丝喘息的机会。四凤不同,她很年轻,她没有蘩漪那么疯狂,最后的死亡,也只好是她的归宿。看完《雷雨》,不知该做什么评价,只好这样胡乱评了几句,抒发一下内心的不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