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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精选2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精选20篇)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炸弹”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3

乌鸦!往往被人们视为是一种不吉利的“恶鸟”。它们的羽毛黑黑的,不像喜鹊一样乌黑发亮,而是那种很枯燥,很恐怖的黑。它们的叫声难听至极,“嘎,嘎,嘎,”让人心烦气燥,就是这样一种鸟竟住在《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沈石溪伯伯的家旁。于是,一连串又倒霉,又感动的事便落在沈石溪伯伯身上。

因为乌鸦爱偷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所以,乌鸦王——高帽子,便接二连三的偷走了作者家的许多东西。一次,高帽子在偷东西时,不慎被作者用剪刀所伤,因此,作者遭受了乌鸦群的大便炮弹。这时,我真觉得乌鸦很可恶,又觉得作者自作自受。可后来发生的事,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一天,一群红嘴蓝鹊袭击了小乌鸦,作者无意救了 20 多只小乌鸦,没过几日,作者也遭到了红嘴蓝鹊的攻击,结果竟被乌鸦群所救。从作者描写乌鸦与红嘴蓝鹊的战斗中,我觉得乌鸦真是鸟类世界最有纪律的士兵,鸦群也是鸟类最英勇善战的军队。从此,作者便和乌鸦交了朋友,他们相处得很好,这也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一种情况。后来又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高帽子”不停地在作者的窗外大声怪叫,作者急忙出来看,“高帽子”正在疯狂的大叫着,不停的扑闪着它乌黑的翅膀在窗边盘旋,当作者刚离开他的住所后,突然,一个火球从天而降砸倒了一棵大树,树倒下来砸倒了作者的茅草屋。原来,这一切乌鸦竟有所预知,它是想尽办法,用自己的怪叫将作者引出屋子,让他不受伤害。

合上书,我一直想着那群曾经不讨人喜欢的乌鸦。由此联想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类似的情况,比如我们的环卫工人,因为他们每天都和垃圾在打交道,身上难免沾上许多脏东西,许多人觉的他们脏、臭,不喜欢和他们交往,可是,再转念想一想,如果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哪来的清洁的城市,哪来的美好的环境呢?还有那些煤炭工人,他们的身上和脸上可能和乌鸦一样黑,但是如果没有他们无私的奉献,我们取暖、发电等等都会出大问题啊!

作者和乌鸦的故事,让我重新认识了乌鸦。我确定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相反,它们还挺会知恩图报的,而且,它们还是一种聪明、勇敢的善鸟。有一句成语叫做“乌鸦反哺”,说明乌鸦内心还是非常善良,非常孝顺父母的。人们说乌鸦不吉利,只不过是因为它羽毛难看点,叫声难听点罢了,它本质才不坏呢!如果再让我听到有人说乌鸦不好时,我可就真为乌鸦喊冤了!我们可不能“以貌取鸟”。不过我还是希望乌鸦可以换换名字,就叫“黑鸟”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4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平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5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6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7

《和乌鸦做邻居》是放寒假时妈妈给我买的一本新书。这本书讲了作者从浙江到西双版纳做知青时,曾与一群乌鸦做过邻居,它们不但天天吵吵嚷嚷,有时,一、两只胆大妄为的乌鸦趁着他不注意,还会偷偷溜进他家里,偷走他针线盒中的纽扣、玻璃球等小玩意,这些乌鸦的行为令作者十分恼火,但他怎么也抓不住这些住在树上、会飞的邻居,于是,这些讨厌的乌鸦被作者看成了凶兆的化身。有一天,作者去山上打猎,因为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所以遭到了攻击,正当他快受伤的时候,他的邻居乌鸦突然飞了出来,赶走了红嘴蓝鹊,救出了作者。从此以后,作者便和乌鸦群成了朋友。

作者对乌鸦看法的改变令我非常难忘。刚开始和乌鸦做邻居的时候,乌鸦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是整天吵吵嚷嚷,而且调皮捣蛋,爱偷东西,所以作者十分讨厌它们。可是当作者误闯红嘴蓝鹊的领地,遭到袭击时,乌鸦并没有见死不救,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红嘴蓝鹊发起了进攻。乌鸦不但有见义勇为的精神,而且还有精密的作战计划,在乌鸦王高帽子的带领下,乌鸦群兵分两路,一路与红嘴蓝鹊的主力部队交战,任务是将主力部队引到离领地很远的地方;另一路埋伏在距离红嘴蓝鹊领地比较近的地方,等时机成熟,就立刻倾巢出动,占领红嘴蓝鹊的营地。红嘴兰雀被它们这招打了个措手不及,只好带领残兵败将仓皇而逃。通过这件事,作者终于明白了乌鸦的本性:虽然它们整天吵吵嚷嚷、调皮捣蛋,长相和叫声都不怎么样,但它们个个都是勇敢、聪明的小战士,只要它们团结起来,就可以打败比它们大得多的动物。

这让我想起了我和同学小Z之间发生的事。小Z差不多是我们组最差的学生了,老师让背的课文他不会背,有时晚上的家庭作业他一个字都没写,几乎每天都迟到……做为小组长,我也时不时提醒他要把作业写完、和他一起背诵古诗,但这些都没有太大的效果,我心里十分失望。可是慢慢的,我发现小Z虽然在学习上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他也有许多优点,比如跑得快、卫生比我好、乐于助人……为了想帮他改掉自身的不足,也为了弥补自己的缺点,所以老师让我们选择师傅徒弟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小Z。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就不和他玩、讨厌他,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和一颗宽容的心,你就会发现,其实他身上有许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8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呻吟。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了有关动物故事的书——《和乌鸦做邻居》。书中写了鹰、天鹅、相思鸟,写了鸟儿们的爱情故事、友谊故事。沈石溪爷爷真不愧是动物小说大王,书里面的所有动物都栩栩如生、一个个跃然纸上,所有故事都引人入胜、感人至深,但最让我有感触的是第一篇——《雄鹰金闪子》。

雄鹰金闪子有一片广袤的领地——纳壶河谷。在它为捍卫领地对入侵者白羽臀使杀手锏的瞬间,攻击目标转向了杀害自己妻儿的仇敌银环蛇。在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白羽臀没有坐视渔翁得利,而是出手相救,使金闪子转危为安并报仇雪恨,随后它们共同分享了一顿美味的蛇肉大餐。在此后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里,它们团结合作以捕猎幼豺为食,共度难关。即使在非死即伤的争偶决斗中,它们也采取空博的和平竞争方式。

这个故事读了一遍又一遍,我掩卷沉思,从中得到了许多启迪。

从金闪子身上,我读出了自强的精神。只有金闪子自己强大了,它才赶走了一个又一个觊觎这片肥沃土地的野心家,捍卫了自己神圣的领地,从而拥有一片食源丰富方圆百里的广袤领地、拥有娇媚的妻子。自强是一种困难压不倒、厄运不低头、危险无所惧的亮丽操守。我们人类更是需要自强的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张海迪勉励残疾朋友自立自强;牛顿是班级中成绩最差的学生,因为自强终于使他成为了“科学巨人”。

从金闪子的身上,我读出了知恩图报、敢于标新立异的精神。一山不容二虎、同性相斥这鹰类中的至理名言,为什么被金闪子土崩瓦解了呢?我想金闪子是被白羽臀的救命之恩感化了,变成了一只懂得知恩图报的雄鹰。它不再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它敢于突破世俗的观念、敢于标新立异,它的思维转变了。就像田忌赛马,田忌改变了自己的思维和策略,最后赢了齐威王。

退一步海阔天空。金闪子从此赢得了一份沉甸甸的感情、一种同生死共患难的友谊,赢得了一位忠诚的朋友。所以在后来食物匮乏闹饥荒的季节,它们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战胜了饥饿和困难。此时的金闪子真正明白:一只雄鹰加另一只雄鹰,等于所向披靡;两只雄鹰在一起不一定要搏斗,团结合作可以共度难关。

从金闪子与白羽臀的争偶决斗中,我读出了它们对友谊的珍惜。它们采用了表现各自搏杀技巧与决斗风范的表演式的和平竞争,这种友好的竞争方式更值得我们学习。在生活、工作、学习中会遇到许多的竞争,不要为了自己的利益去伤害、攻击、诽谤对方,我们也要用友好的方式去面对。就像“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这句口号。

故事中的鸟禽都懂得那么多,我们人更应如此。首先要自强,然后懂得知恩图报、珍惜友谊、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同时还要改变世俗的观念。自己活,让别人也活,生活就会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1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忠诚胜于能力读后感

近日,公司举办了第八期“好书推荐”活动,推荐书目是《忠诚胜于能力》。刚拿到此书,封面上“忠诚既是一种品德,更是一种能力,而且是其他所有能力的统帅与核心”这句话就深深吸引了我,再细细品读此书,更觉其中道理值得回味,发人深思,现将几点突出的感受做一简单汇报:

首先,阅读此书让我明白优秀的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样的人才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优秀的人,对此,一直以来流行着许多标准,如能力超群,技艺精湛,专家学者......等等,诚然,才华出众固然重要,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英雄的作用越来越小,英雄集体的作用越来大,只有忠诚于团队的人才能成为团队需要的角色,才能在团队中发挥作用,“忠诚”已不仅仅是品德范畴的东西,它更成为了一种生存技能,所以此书给出了最优秀人才的一个特别标准,那就是“忠诚”,忠诚是一种能力,只有忠诚与能力共有的人才是最优秀的。

忠诚是一种能力,而且忠诚更胜于能力,对个人来说,忠诚是一个人最重要的立身之本,忠诚使自己的工作变得有意义,也让自己更加有意义,对企业来说,拥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是其进入世界优秀企业行列的基本保证,而员工不忠诚则可能危及企业生存。联系本人被公司派到原天勤证券一年多来的工作经历,深深感到员工的忠诚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天勤证券就是因为其高管对企业对客户缺乏基本的忠诚和起码的责任感而至法律法规于不顾,其员工也因为没有归属感和安全感,谈不上主人翁意识,思想混乱,整个企业处于无序的生存状态,最终导致企业生存的终结。而对比之下,国元证券之所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从一个地方性券商跃升为具有较大规模较大品牌影响力的全国性综合创新类券商,原因正如公司领导所总结的:公司的发展是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的结果,“人和”是公司赖以发展的优势所在,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我们公司首先有一个忠诚于公司生存与发展而审时度势、开拓创新的领导核心,同时也有一批忠于职守、敬业务实、奋发上进的员工,公司和员工上下同心,群策群力,所以不仅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而且随着创新试点资格的取得及借壳上市方案的通过,更向成为中国一流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综观当今世界,有很多历经百年仍然生机勃勃的公司,如可口可乐、福特、沃尔玛、柯达等,这些公司长盛不衰的原因在于始终有一批永远忠诚的员工。

其次,阅读《忠诚胜于能力》让我深深领会到什么样的人才是忠诚的人或者说对一个团队对一个企业来说什么样的员工才是忠诚的员工,第一,忠诚不讲条件,忠诚不讲回报,忠诚的人对国家对企业对家人对同事对朋友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忠诚的人不计较付出不在乎多做份外的事,忠诚的人为荣誉而工作,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主动争取做得更多,承担更多的责任;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全力以赴,满腔热情地做事;为荣誉而工作,就是为企业分担忧虑,给上司以支持,给同事以帮助;为荣誉而工作,就是替他人着想,为客户着想,把自己最优异的工作成果奉献给社会;为荣誉而工作,就是展示你的才华,展示你的无私和无畏,为荣誉而工作,就是自动自发,最完美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忠诚不讲回报但并不是没有回报,努力工作,忠诚于企业,在捍卫企业荣誉的同时,也树立了自己的荣誉,并使自己的个人价值得到提升。第二,忠诚的人是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有任务不推委,工作出现失误不找借口,第三,忠诚的人总是站在公司的立场上开展活动,与公司同成长共命运;第四,忠诚的人绝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第五,忠诚的人不表现在口头上,而是拿业绩来证明,履行职责是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但忠诚的人绝不停留在合格,而是不断追求卓越;第六,忠诚不是愚忠,服从不是盲从,忠诚首先是对自己职业对自己做人原则的忠诚。

最后,作为正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国元证券的一名员工,如何进一步让自己也让身边同事真正成为忠诚于企业的有用之才,这是我学习《忠诚胜于能力》一书后思考最多的问题,我将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自己:一、进一步把忠诚于公司忠诚于公司的企业文化当作一种责任一种动力,切实落实在日常行动中,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二、忠实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特别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内控职责》,近半年来,我门在有关领导支持下,针对天勤证券遗留的风险薄弱点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业务进行了流程再造,对柜台权限进行全面清理重设,对各项基础工作进行重建,特别是通过新员工培训及自己的言传身教强化员工对国元企业文化从认知到认同及提高风险意识的教育,应该说已取得明显的成效,但仍需完善的方面还很多,所以我应时刻提醒自己也提醒身边同事工作中不能有任何懈怠,严格控制好各类风险;三、忠诚是要靠工作业绩来体现的,而不是口头上的效忠,所以我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四、忠诚是相互的,无论是个人与公司、上级与下级、同事与同事,还是爱人与爱人,朋友与朋友等等都是如此,首先,我对公司对上级领导应是忠诚的,这种忠诚应建立在真心诚意的基础上,其次我对我的下属应是负责的,是真心对待的,也就是说是忠诚的,这样他们才能从心里体会到这一点,也才能对公司对上级忠诚,对此我深有感触,来原天勤营业部工作之初,感觉员工因没有归属感而工作消极,风险意识淡薄,对此,我们一方面严格要求,不断把国元的文化与理念传递给他们,另一方面,我们真诚地关心他们,通过沟通交流,让大家感觉到敬业务实控制风险既是对公司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渐渐地大家建立起相互理解与信任,从而也建立起对公司对彼此忠诚的基础,我们在以自己的行动帮助他们引导他们的同时,他们也以真诚地理解与支持在激励着我们更加努力地工作,今后我更要与我的同事真诚相对,同心同德,为公司为营业部的发展不懈奋斗。

总之,《忠诚胜于能力》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非浅,真诚地感谢公司给我推荐这本书,我也将会将这本书推荐给我的同事与朋友。作为社会的人,我将更加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人忠诚于朋友忠诚于自己,作为公司一员,我将更加忠诚于公司忠诚于职业忠诚于同事,认真过好每一天,认真作好每一件事,我将心甘情愿地用生命去执行这种忠诚,同时让自己的生命在忠诚中闪光!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2

花了几天的时间,陆陆续续的把冯仑的《野蛮生长》看完,这本书是我在交大听冯仑上课前发的,课后还得到了冯仑的亲笔签名。我觉得这是我看的书中比较深入浅出的,用大白话,京片子把勾勒了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史和普遍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克服的局限性,下面我把我认为比较精彩的部分罗列一下:

1.人生的三个钱包:

第一个钱包是你的现金和资产,这些都是可以量化的,第二个钱包是你的信用,别人口袋的钱你能支配多少,在你急难的时候, 你能借到这笔钱,这时信用的

钱包。第三个钱包是心理的钱包, 在你没钱的时候,一块钱可能会憋死你,如果人有一个亿,花100万也觉得没什么。人的一生就是不断翻动这三个钱包。做

一个好的企业,就是要放大你的第二个钱包,守住第一个钱包,调整第三个钱包(调整心态)。

2.大是管理自己, 书中举了王石的例子,譬如王石在登山时的自律,哪怕去国外不吃中餐,而团里其他成员都在吃,而王石却坚持不吃,不熟悉的领域坚决

不做等, 都折射出在中国这个环境中企业家难能可贵的品质 —— 自我管理(自我评估),中国有太多的机会,也有太多的机会主义者,别的行业好赚钱,

都一古脑儿钻进去,不去评估自己是否真的懂这个行业,结果造成中国做什么,什么市场就烂掉(没利润)的局面。

3.幸福和欲望

欲望和幸福是成反比的,幸福其实是相对的,是一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变化的感觉,在同样的物质条件下,欲望越低,越感到幸福,反之,就感到越不幸福。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如何管理好自己的欲望已经成为比如何创造财富更值得推敲的课题。

4.当人成为投资品的时候

冯仑观点: 投资人的要点是重点做极个别人的长期投资,可能得到的回报远大于泛泛的和不同人交往。

正常情况下,人一生交往的关系人是10——30——60,也就是说你的关系人会有三种层次,第一种层次的人是不超过10个,也就是你遇到危难的时候,能借钱的对象,第二种层次的人不超过30个,而且这30人还包括前面提到的10个人,属于熟人,朋友,经常打交道的,第三种层次的不超过60人,也就是打起电话能够记得起来的人,而且大概了解他的背景,而且这60个人还包括前面第二层次的30个人。所以,人这一生,不需要太多的关系就能应付得了,只要把这60个人的关系每天都盘好,就够你一生用了。

我觉得这本书对于做民营企业的人非常有帮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3

经过一星期的坚持,我终于读完了〈〈老人与海〉〉这本。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无法忘记它。这本小说主要写了一位老人独自在海上打鱼。他钓到了一条,把和上半身绑在小船边上。但是他遇上了,老人使出了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到的鱼肉都吃了却还有8磅左右。

看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这位普通而又可敬的老人使我深深的懂得了:“做人不应该被任何困难所压服,应该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

桑提爷爷的精神实在令我佩服。每当我读到爷爷与鲨鱼进行激烈的搏斗时,我的心情不知是要紧张还是要为爷爷担心,可是爷爷,总是保持着乐观的精神去面对一些极大的困难。看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自己,每当我遇到了一些困难时,总是觉得很不顺心,觉得很烦,很想逃避现实。再看看人家桑提阿果爷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也毫不退缩,而是勇敢地去面对!

做人也应该这样,不要一副贪生怕死的样子,要对自己有信心。即使我们遇到重重困难,也绝不应该让它给打倒,应该勇敢地去消灭它。

我相信,在我的努力下,我一定会变得像桑提阿果爷爷那样勇敢。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4

原来,我没有读过《猫武士》系列图书时,还以为是男生们看的恐怖武打小说。可是读罢《猫武士之呼唤野性》,我便对此有了新的看法——

宠物猫拉斯特发现主人家的花园外有着一片森林,森林深处住着雷、风、影、河四个有野猫组成的族群它们继承武士祖先遗训共统治森林,为了生存彼此战争。拉斯特加入雷族,成为学徒,得名“火爪”(成为武士后取名“火心”)。在那火爪认识了同为学徒的火爪和灰爪。火爪从每天无忧无虑、坐享清闲、衣食无忧的宠物猫变成了自谋生息、坚韧顽强、为了生存到处拼搏的武士,成为武士后它学到了很多很多。

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大自然里动物们为了生存而发生你死我活的战争。多么可怕的战争呀,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生活,那是多么平静和谐呀,“战争”和“生存”对我来说是那样的陌生。书中的野猫族群个个互相残杀,它们为了生存;为了扩张领地;为了争夺食物。在野猫族群里如果一个族的食物短缺,就必须冒着险到另一个族的领地里捕猎,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撕成碎片。

我的生活呢?整天无忧无虑,衣食无忧,根本就不用为“生存”担心。如果饿了,就去超市里买现成的吃;如果累了,就躺到自家小床上休息;如果害怕了退缩了,还有人来安慰我鼓励我。有一次吃零食,我嫌那包饼干不好吃,居然把还没吃完的饼干盒一起塞到了垃圾桶里……想想我干的那些“好事”真感到有些羞愧。

读了《猫武士之呼唤野性》,它让我知道了人世间的丑恶是非;让我知道了以后不能再浪费食物,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友谊;什么是忠诚。这本书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珍惜眼前的事物,感受人间的美好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5

这天,我阅读了《大王书》这本小说,我颇有感受。

小说主要讲了,出逃自地狱的熄在篡夺了王位后,剥夺了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分别封在了金山、银山、铜山、铁山之上,有黄狗、白狗、红狗、黑狗分别看守。同时熄又担心智慧而美丽的文字总有一天会使人们觉醒。为此,他又发动了一场浩劫……

可是,熄没有想到,有一本书从火焰中壮丽的飞上夜空。它是书中之书,大王书。它的新主人是牧羊少年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少年,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的少年王。

在刀光剑影的征途中,茫与熄军展开了殊死较量。作为王,茫深感困顿和拘束,渴望回到从前放羊的时光,但却有一种力量推动着茫勇往直前。曹文轩的这部小说融合了史诗、人性与审美。既可领略万里沙场的雄壮,又可感受凄美的儿女情长。深度描写了一个少年王对王者之路的苦苦探寻。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去奋斗,去追求,但不要放弃。“当茫军陷在一片黑暗的迷谷中不能自拔时,没有一个人放弃,要临阵脱逃。茫军通过自己的坚持,等来了后方的援助。而身为学生的我们又何尝不用一下这个道理呢?只有努力奋斗,才能勇攀高峰,战胜自己。

在金山被攻克后,还有银山、铜山、铁山等待着茫。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6

《祖父的园子》是一篇让人想一读再读的文章。我特别喜欢作者毫无顾忌的表达和字里行间流露出天真烂漫的想象那种自由自在的心境让我流连不已,每一句话都有着无尽的乐趣。我爱这字里行间的洒脱任性。

学完这篇课文,我意犹未尽,迫不及待的打开网页搜索,像一只闻到油味的小老鼠想找到油坛子一般,这种渴望紧紧地抓住了我的小心脏。没看过瘾,我央求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呼兰河传》。《祖父的园子》就是从中间选的`。我花了四天时间把它看完,现在可以给大家好好说道说道这篇文章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是一个在农村里长大的疯丫头,而《呼兰河传》写的是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东北呼兰河畔一个小县城里的故事。其中《祖父的园子》是极具代表性的篇章。书中描写的风土,民俗和居民生活状态都让我觉得和我们“大农村”一样充满乡村情趣和泥土芬芳。这里有明亮的天空,美丽的后花园,慈祥可爱的老祖父和自由自在的童年,“凡是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关于《呼兰河传》的独特魅力。我还似懂非懂,但我对《祖父的园子》口语化的诗一般的语言是非常迷恋的。读过留痕,它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一股纯真无邪,又透着狡黠的灵气。

因为爱上了这篇课文,我第一次那么快乐地去读一本书,因为爱上了这篇文章,我第一次爱上了乡下的生活。现在记忆中的每一株小植物你都在我的心底发芽,悄悄地生长;每一只小动物都在我心里蹦跳,四处乱窜。此时,连我的梦里的都有了“呵呵”的笑声……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7

酝酿好睡意,和朋友道了晚安,放下手机准备睡觉。刚眯上眼睛又忍不住摸出手机,刷朋友圈,刷微博,逛豆瓣。从困倦状态到清醒状态,十分睡意只剩一分,想起前几天看完《安娜卡列尼娜》一直想写未写的读后感,便坐起来打开电脑。

睡觉这件事儿倒是和码字有几分相似,它们都有即时性。如果不趁着自个儿特别困的时候入睡,之后便再难入睡。如果不趁着灵感光临之时多码几个字,之后怕是很难憋出想要的内容。

文化碎片化的时代,每天被微博微信数不清的垃圾信息覆盖,我们都进入了一个浅阅读的状态。安安静静地看完一整本书变成一件很困难的事,地铁站慌张的步伐,人们永远在赶时间。

所以我更喜欢回老家时随手备几本书。因为没有比在家那种没有烦恼慢悠悠的节奏更好的阅读环境。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如我老妈所说,回家的我简直变成了她的寄生虫。不用洗衣做饭,不用收拾打扫,一切家务都被我那勤劳贴心的老妈承包了。

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就好像和其中的每一个人物完成一段长长的旅程。共同经历生活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临末分别,怅然若失。

女主安娜,美丽大方,身段迷人,举止就是上流社会的女人们的高贵优雅。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很难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位可人儿。这样的美丽刚好是导致她悲剧的基础。

安娜在十七八岁就嫁给了老公卡列宁。一个优雅美丽的女士配上一位事业有成的男子,无论在谁看来都是极好的组合。十几岁不懂爱是什么的安娜就这样迷迷糊糊的嫁给了卡列宁。每天穿上精致的礼服穿梭于圣彼得堡的各种舞会。直到她在火车上遇见了弗伦斯基。

用现在的话说,弗伦斯基就是一位顶级的高富帅。英俊的外表,丰厚的俸禄,并且有着军官的骁勇。两人第一次相见,就被对方深深吸引。如果问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我相信。只不过,一见钟情从来都是男神和女神之间的游戏。

安娜遇见弗伦斯基就像一本好书落入一个能读懂她的人,一架钢琴遇上一个真正能用她弹出美妙旋律的人。她开始意识到她和卡列宁之间并不是爱情,一切都是按部就班,为了结合而结合。卡列宁只是把她当作拿得出手的花瓶,可以传宗接代的妻子。弗伦斯基却把她当作一个真正的女人看待,爱慕她,欣赏她,疼惜她。这恰好是一个美丽的女人最为需要的。

随着和弗伦斯基的爱火越来越旺,摆脱卡列宁束缚的欲望便越来越强烈。实在难以忍受痛苦的安娜选择主动和卡列宁摊牌,而老公卡列宁的处理方式更加使她厌恶。为了保全自己的名誉,卡列宁向安娜表示只要安娜愿意断绝和弗伦斯基的关系,他可以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陷入爱河的安娜无法做到,两人的关系陷入了僵局。

不顾世俗的眼光,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安娜和弗伦斯基公开出现在各种宴会上,沦为大家津津乐道的谈资。相对于男人,那个时代对于女人要严格得多。在大家眼里,弗伦斯基是又征服了一个女子的极具魅力的男士,安娜则是一个抛夫弃子的堕落的女人。渐渐地,安娜被上流社交圈孤立,贵族们都以和她交往为耻,除了几位极其要好的朋友。

然而压垮安娜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她对弗伦斯基的猜忌。弗伦斯基仍然流连在灯红酒绿的宴会舞会,安娜只能独自呆在家中。久而久之,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将她吞噬。她害怕弗伦斯基爱上其他女人,她害怕自己对于他没有了吸引力。这种害怕后期近乎畸形。

在安娜看来,她为了弗伦斯基背叛了丈夫,扔下她心爱的孩子。而他怎么能爱上别的女人。为了报复他,让他后悔,她在他们第一次见面的火车站结束了生命。

安娜自杀后,弗伦斯基完全变了一个人。从风度翩翩侃侃而谈变得沉默不语,如同行尸走肉。战争爆发后,他毅然决然前赴战场。因为,他的心早已随着安娜死去。

很多看过小说的人都喜欢安娜,认为她美丽勇敢,敢于面对自己的感情。可我就是喜欢不上来。在我看来,安娜这个角色过于自私,且不理智。因为她的勇敢直接或间接导致了这个故事中所有相关人的悲剧。老公卡列宁,儿子谢辽查,弗伦斯基。结局安娜一死了之,留给弗伦斯基的却是永久的悔恨,足以彻底毁掉他。当然,作为男主介入别人家庭的弗伦斯基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罪有应得。

我更喜欢小说的另一对列文和吉蒂。可以说,吉蒂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也是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女生。

她虽然魅力不及安娜,但在遇见安娜之前,花花公子弗伦斯基也是为她倾倒。她有女人的美丽,也有女孩儿的善良天真。在丈夫列文因为别人对她的仰慕吃醋时,她没有怪丈夫小心眼儿,而是尝试理解他的感受,并且答应了列文将客人送走的无理要求。弗伦斯基转而追求安娜后,吉蒂生了一场大病,每每想到自己向弗伦斯基示爱没有得到回应就无比羞愧。一个美好的女孩当有这样的自尊自爱。

我一直相信安娜的悲剧是注定的。一个没有尝到过爱情滋味的如此尤物穿梭在光怪陆离的社交圈,她怎能全身而退。

生活没有偶然,所有结局都是偶然中的必然。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8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有个绰号叫尹大碗,可以这么说,她每一次都可以把生日过得像家里的“世界末日”一样。这也使得她的童年不再有生日。

而且她也很爱吃,在学校里还有几名“吃友”,一放学就和他们一起飞奔到学校旁边的小卖部吃东西去了。爸爸妈妈总是怀疑她乱吃东西,大碗也害怕被发现,每次一吃完,就一擦嘴,一点痕迹也不留下。但是一回家就被闻出来了,还能准确的说出来吃的是什么东西。为了更好的侦查出来,还派出了大碗的妹妹——小碟。小碟负责监视大碗,这下大碗可惨了。

大碗和小碟一直是对立的,大碗穿着行为都像个男孩,小碟却是个标准的小公主,又美丽又漂亮又会讨爸爸妈妈欢心。小碟和妈妈一国,爸爸和大碗一国,小碟也总是害大碗被骂,因此,大碗和排斥小碟,自己想像出一个筷子弟弟,和他一起玩。这也让爸爸妈妈很是头疼,以为大碗有了心理疾病。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大碗被爸爸妈妈误以为是自己欺负了小碟,而因此被送进了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大碗以为自己被父母所放弃,自己没有爱,就连放假的时候她也不回家,她选择自己一个人孤独寂寞。同时也学会了独立和坚强。

直到那个十三岁的生日,爸爸妈妈和妹妹都想让大碗回家,大碗犹豫了好久,终于决定回家看看。这次的生日礼物令大碗感受到了家人的爱,爸爸的礼物是一大摞没有发酵的面包,“当初你就像这块面包一样,你的学校就像是一个烤箱,把你培养,让你成长。”妈妈的礼物是一个拥抱,一个好久不曾感受到的拥抱,小碟的礼物是大家一起“偷听来的礼物”原来大碗一直想要一种小狗,但现在小狗就在她的面前。

经过这个生日,大碗知道了,人有两个生日,一个是自己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是自己感受到被爱的日子。大碗也很幸运,因为两个日子重合在了一起。

读了这本书,也让我深深的体会到我是多么的幸福,我被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深深的爱着,在我的成长过程中给了我那么多的关爱和呵护,感谢家人为我付出的一切,让我有了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我要好好学习,快快长大,回报社会和家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19

《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篇20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