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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4篇)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狂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真的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精选14篇)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请保留此标记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枪。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2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3

风雨里它高昂着头,大雪飞沙里它毫不畏惧,松软般的瀚海里印下它踏实正直的特性。每当狂风吼过天际,它,总是不屑!用它的耐力艰劳叩响起我们心中的佩服。它是人类最出色,永远印证坚强的伴侣—骆驼。扒开时间的隙缝,望见那本《骆驼》,它照耀起我心中的彼岸。《骆驼》是一部以雪域高原为背景的长篇小说。书中每位主人公的结尾都是在断崖下结束的:大柴旦为了使大驼队免受强盗的抢劫伤害,在断崖,亲手用枪打死了母驼乌图美仁,随后,大柴旦也随母驼去了;格尔穆带着小柴旦寻到了断崖,嗅出了充满伤感的气团,察觉出乌图美仁已死,它又一次选择了追寻乌图美仁,小柴旦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选择了和哥哥大柴旦,还有母驼乌图美仁与美驼格尔穆在一起;两天后,库尔雷克和娜陵格勒赶到断崖边,库尔雷对娜陵格勒说:“你有察汗乌苏,好好活着吧。”

库尔雷特说完就到断崖下,去看看他的俩个儿子,和他的骆驼了。娜陵格勒以泪洗面,用歌声告诉自己,爱情与生命的关头,她选择了爱情;不多久,一个禀性怯弱的骆驼客来到断崖处,他不断地说:“连骆驼都能,我就不能?我是人啊!”他用事实证明,一个软弱怯懦的人,也会拥有以命相许的爱和勇敢,他就是克尔雷克的兄弟,娜陵格勒的丈夫。这个故事,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揭示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每当狂风破坏午后的静谧,撕碎了漂浮的云朵,揭净了沙漠的脚印,遮昏了太阳,唱着,叫着,吼着,回荡着;忽然直弛,像惊狂了的大精灵,扯天扯地的疾走;忽然慌乱,四面八方的乱卷,像不知怎样好而决定乱撞的恶魔;忽然横扫,乘其不备的袭击着地上的一切,扭折了植物,吹掀了风沙,撞断了一个个“沙丘岭”;可是,骆驼在那里看着;它们刚从风里出来,它们仍旧迈着稳重的步伐前进,但风并没能把它们怎样!这就是“塞沙茫茫出关道,骆驼夜吼黄云老”的豪情与志向。

任何时候,在它心中永远把握住自己的信念,它不断的追求辉煌,它不会让他人将自己打败,因为它们倔强的性格流露“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品质。它们每一次的竞争,爱情给予它们力量,它们拥有自己的爱情,时刻坚持不放弃,为自己的爱情去努力、去拼搏。它们的爱能敷衍最绝望的黑暗,能排解最孤寂的迷茫。它们为爱情付出自己的一切,付出自己内心滚烫的爱!

走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一串串艰涩而沉重的脚印,留下它们内心的真挚“无论前方有多远,无论脚下路的多么苦累,我都会与你一同风雨兼程”。它对于主人不离不弃,永远用生命的价值拼凑起我们心中对他们的辉煌。它把自己的所有给予他人,付出它们的真诚,都会芬芳每一个飘零的角落,都会演奏出最美的乐章,都会散落世界,唱响世界。

树高千尺,是因为它无数次的经历过狂风暴雨的洗礼;船行万里,是因为它无数次经历了惊涛骇浪的撞击;

然而骆驼,能拥有无数人的敬仰爱慕,完全是因为它能够战胜风沙中那个懦弱的自己。它曾经奔跑于风沙跌了无数个跟头,吃尽了苦头后,终会翱翔蓝天,终会从自我心灵中获得慰藉。源于它的——不放弃。

诗人刘禹锡在诗中写道“千涛万浪虽辛苦,吹尽黄沙始到金”从中透露出骆驼的一种无畏、一种坚韧、一种踏实、一种气概。如今我们纤弱的手很难为自己撑起一片晴空,稚嫩的双肩很难承受太多的沉重,但是我绝不会倒下,即使在逆境中,骨子里也会发出一种真切而又热烈的呼喊“决不放弃”!我们应当运用骆驼的气概与精神,最终凭着那份骨子里的呐喊,走向绿洲,走向希望!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4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中国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可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子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子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可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可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现在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面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面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面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5

《金粉世家》是张恨水先生的代表作,我入手的版本分为上中下三卷,总共1129字。这大概是至今为止我读过的最长的一部小说了,为自己的阅读量汗颜的同时也很高兴自己能够坚持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读完,因为这对于我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

《金粉》是一部章回体小说,凡一百一十二回,讲述了一个豪门家族金宅的兴衰史,也可以说是民国时期的百科全书吧,它从“陌上闲游坠鞭惊素女”讲述金家七少爷和书香寒门女子冷清秋的相遇开始,慢慢勾勒出一个家族的倩影,描绘这个以总理为首的金家的人情世故,冷暖炎凉,事态纠纷......最后以“金粉各飘零情场永别”作结,表示一切繁华喧闹终归于无,树倒猢狲散的凄凉之感甚嚣尘上。

人物是一部小说的灵魂,因此我想先来浅谈一下自己对于这部小说中人物的分析。

在谈男女主之前,我想先谈谈金铨金总理。金总理作为金家的最高权威人物,可谓是对整个家庭有着至高无上的掌控权和发言权,然而我在整部作品中却并没有看到他过多地发挥自己的权力。首先,由于他大多数时候忙于政务不在家,因此疏于对儿女的管教,导致了金家四少爷的不学无术、骄奢淫逸;其次,他没有过多干涉儿女的婚姻大事,比如在金燕西和冷清秋的婚事上,又比如在金凤举和晚香的关系中,更不论家中丫鬟小怜的出走和柳春江私奔了;最后是他自己实际上是一个思想较为开放的大家长,这一点看来和同样是家族一把手《家》中的高老太爷不太一样。他虽然好色却不冷酷残暴,虽然开明却对子女缺乏管束,可以说从整体上支撑起了金家上下的运转。在他中风死去之后,整个家族就像进入了雪藏,诸事不顺,人财两空,金粉终也各飘零。因此在我看来,金铨在整部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中流砥柱的人物。

金华,字燕西,金家有名的花花公子金七爷。他挥金如土还不思悔改这一点令我很痛恨,然而他也是通过万恶的金钱把一位文雅的清秀少女冷清秋骗到了手,先是买下了落花胡同的一处房子成为了冷清秋的邻居,然后通过珍珠项链和衣服鞋子的轮番轰炸,最后假装自己满腹经纶顺利虏获了清秋。但是男人总是婚前一个样婚后一个样,更何况是金燕西这种胸无点墨,混迹舞场的富二代兼官二代,毕竟他“除了读书之外,没有一件事是不顺心的”。如果说他起初喜欢冷清秋有“二十四分”的话,那么他后来冷落她便有“一百二十四分”,婚后他仍然整日整夜地在外面鬼混,与白莲花白玉花纠缠不清的同时还与白秀珠旧情复燃。最令人寒心的是,在大火后他竟然丝毫不关心清秋母子的死活,一心只期望着秀珠能带着他出洋去德国。最后收到清秋的来信时也并无半点悔恨之心,他的理由是:志向不和。这令我不禁唏嘘:渣男借口多。

冷清秋算是这部小说中的悲剧人物之最了。自身相貌文秀,知书达理,却由于没能抵得住虚荣的诱惑,怀孕之后便匆忙地嫁入金家,一入豪门深似海啊,在人情复杂的大家族里没有一个可以倾诉衷肠的知己,必须得步步小心,事事谨慎,唯一亲近的燕西却只会给她带来无尽的伤害。如果说她在之前还对他抱有希望的话,德国一事彻底伤透了她的心,那时候的她已经看淡了一切,搬上了阁楼,吃斋念经,与世隔绝。小说中我最喜欢她最后写给金家的信,既决绝又不失文雅,既愤懑又不失礼节,真情款款,沉静淡漠,显足了她与这个充满金钱臭味的家族的与众不同的清逸高洁。

而他们俩的爱情在我看来不仅仅是清秋心中一直念叨的“齐大非偶”,家族制度的腐朽是最深层的原因。

金家上下可谓里里外外存在腐朽。金家四少爷每一个都是有着不良习气的公子哥,老大凤举在外花天酒地、赌博嫖娼,老二是个妻管严烂泥扶不上墙,只会跟着大哥混迹于各种宴席,老三色欲熏心,不但收藏名妓的艳照还与各种交际花迷乱酒桌舞场,于是有了这几位哥哥的“榜样”作用,自然也不会“逊色”;小说读到后来才发现,金家的账房存在严重的腐败问题,贾柴两位账房先生做假账侵吞了巨额财产,然而这些假账居然从来没有被金家人发现过,虽说大门大户里存在这样的一些小恩小惠实属正常,但是“点滴汇成河流”啊,金家的由盛转衰正是从这一点一滴开始;此外,不得不提到金家的翠姨,她在金铨死后不久悄悄逃跑,这就不知道以前从金铨手中骗了多少钱才跑得如此心急......

《金粉世家》以家为本位来叙述,通过对金家由盛转衰直到金粉各飘零的描写,不仅是对金家败落的惋惜,还深刻揭露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弊病,奏响了一曲家族制度的挽歌。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部作品与《红楼梦》有着很多相似之处,都是讲述一个豪门大家族由兴盛到逐渐衰败的故事,小说里的金燕西也活脱脱是一个民国贾宝玉,而冷清秋娇弱多病的形象也像极了林黛玉,金家那群纨绔子弟更是与《红楼梦》中贾琏等好色之徒是一路货色。《金粉世家》有对《红楼梦》的继承,当然也有发展,这种发展在于它把时代特征完美地融入了小说中。比如民国时候人们的思想更加开放,主张婚姻自由,在小说中金冷的婚姻,柳春江和小怜的婚姻,吴蔼芳和卫先生的婚姻以及梅丽和谢玉树的将来时的婚姻无一不是自由的;这种开放的时代特征促使张恨水先生摆脱了《红楼梦》中男女主没能在一起的封建悲剧的束缚,大胆地把家族和言情合在一起,创造了男女主顺利地走到一起之后发生的悲剧。正是最大的悲剧不是我和你没能在一起,而是在一起了才发现我们并不是对方想象中的那个人。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张恨水先生的这个突破是很有进步意义的,直到放在今天也是如此,你看现今很多偶像剧都通常都只是演到男女主最后排除千难万险成功在一起了就大结局了,并没有对其婚后生活的进一步描述,显然跟通俗小说大家比起来还是相形见绌的。

最后,我想谈谈这部小说里的一个重要思想——佛教的色空思想。从表面上看,小说里的金太太一心向佛,时常念经,最终还住到了西山静心修行,当然还有冷清秋也向往这种沉静淡雅的佛教修身行为,我认为这是这个喧嚣浮躁家族里的另一个极端和反衬;从深层来看,金家的由兴到衰,昔日光鲜亮丽的豪门贵族如今一切终归于虚无,这实际是一种中国式悲剧:时间的长河能让所有美好的事物都消逝,即由色到空。金家的毁灭原因是男人的好色与纨绔,更是整个家族毫无节制地挥霍与堕落......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我从来都坚信自己是一个不容易感动的人,但读完《活着》,我还是感觉到一种难言的苦闷和震撼。

有人说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也许正因为此,我格外不喜欢看悲剧。从情节的角度来讲,《活着》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主人公福贵青年时嗜赌成性,终于输光家业,父亲因此活活气死,母亲则在穷困中患了重病。福贵为母前去求医,却在半途上被抓了壮丁。两年后几经波折回到家的他,发现母亲早已离世,女儿凤霞也因病成了聋哑人。此后,厄运的阴影一直笼罩着这个家庭。县长的老婆难产需要输血,结果儿子有庆被抽血过量而死,后来发现县长竟然是曾经的战友春生,春生在轰轰烈烈的中遭受迫害,最终悬梁自尽;凤霞终于找到良人――二喜,可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有庆和凤霞走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惨死,留下儿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然而几年后,苦根也因吃豆子撑死了,剩下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作伴……

整个阅读过程中,我一度对余华十分痛恨,也许作家都是冷血的,就像余华用他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叙述着残酷一样,一次又一次将我对可能存在的美好幻想彻底打破。也许,正是要不断见证离别,见证死亡,见证各种苦难,才能看到生命的厚重和沉痛,才能体会平静背后的苍凉,才能思索活着的意义。

想一想,人的一生究竟要经历多少起伏,才能真正做到往事如烟,去留无意?究竟要看过多少离合,才能真正做到云淡风轻,波澜不惊?究竟要承受多少不幸,才能真正炼就一颗强大的心脏,在若干年后,上扬嘴角,将曾经的伤痛娓娓道来,说一声现世安好?

人生一梦,白云苍狗。为名?为利?为情?为义?命运对福贵也许特别眷恋,也许特别残酷,岁月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只有他活了下来。经历了那么多苦难,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命赋予的责任,忍受现实给予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文章最后,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福贵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从远处传来,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那一刻,看着他们的背影,我们一定无话可说,仿佛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一切都毫无意义。纵三千里河山,亦四十年蓬莱,曾经我们苦苦追求的忽然显得极其可笑。人就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我们曾如此渴望生命的波澜,到最后才发现,起起落落,浮浮沉沉,恩恩怨怨,终不过雁过无痕,水过无声。

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小说中凤霞的死最让我心痛,这是一个善良、勇敢、执着、美丽的姑娘。凤霞因为聋哑,曾经只能羡慕的看着别人婚嫁,直到二喜来到她的世界。余华并没有刻意描写凤霞和二喜的爱情,但每每读到凤霞和二喜,总能感觉到一股温情。我一直在想,凤霞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二喜在失去凤霞的日子里,又究竟在想什么?某一瞬间,我想起阿朱死后,乔峰的哀莫大于心死;想起碧瑶珠沉玉陨,张小凡的自甘沉沦;想起纪晓芙对杨逍的此生不悔;想起白子画和花千骨,一场风花雪月,终究是一场错过。如果这不是一场悲剧,很久以后,如果凤霞和二喜还在人间会怎样?愿再见时他们的路途星光满载,无悲常喜,所流出的泪皆因喜极而泣。

万事不如杯在手,一生几见月当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珍惜当下,不忘初心。无论曾经我们穿越过多么汹涌的人潮,感受过怎样甜蜜地幸福,经历过如何难言的艰辛,只要继续活着,它们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和时间遗忘,化作岁月的过往,只留下平静的结果和当别人问起时,一个淡然的微笑。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7

来湘已经一年了,除了长沙其余地方都没有过多的游览,刚好趁着这个暑假就想去湖南的各个角落好好玩玩,在省图书馆,又一次拿起了沈从文的文章,再一次被《边城》吸引了.

在小说中,地处湘川黔三省交界的边城茶峒,青山绿水,美不胜收。秀丽的自然风光教化着茶峒白塔下两个相依为命的摆渡人。外公年逾古稀,却精神矍铄。翠翠情窦初开,善良而清纯。他们依着绿水,伴着黄狗,守着渡船,向来往船客展示着边城乡民的古道热肠。谁又能想到,在这古朴而绚丽的湘西画卷中,铺衍的竟是一个美丽而凄凉的爱情故事

翠翠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她那双清明如水晶的眸子,以及她清澈纯净的性格。她天真善良,温柔恬静,在情窦初开之后,便矢志不移,执着地追求爱情,痴情地等待着情人,不管他何时回来,也不管他能不能回来。那白塔绿水旁翠翠伫立远望的身影,是如此的娇艳灿烂!

另外作品中的其他人物也鲜明可爱,跃然纸上。古朴厚道的老船工、豁达大度的天保,豪爽慷慨的顺顺,热诚质朴的杨马兵……他们都是美好道德品性的象征,都体现了理想人生的。这里的人们无不轻利重义、守信自约;酒家屠户,来往渡客,人人均有君子之风;“即便是娼妓,也常常较之讲道理和羞耻的城市中绅士还更可信任”。比起物欲横流、纷繁复杂的社会,这里俨然是一派桃源仙境,令人无限神往。

读完《边城》,不能不被沈从文笔下湘西民族和整个中华民族美好的文化精神所打动。那幽碧的远山、溪边的白塔、翠绿的竹篁、质朴的百姓以及这美好的边城所发生的那段爱与守候的故事,将永远在我心中闪耀美好的人性光辉!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8

这是一本奇妙的书。淡淡的文字,平淡的语调,细腻的感受,完全没有华丽的影子,也没什么大悲大喜。但却能让人很认真地读下去,在无形间净化着我们那被尘埃腐蚀的心灵。

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流逝,当我们也成为那个望背影的人时,才会真切的体会到父母那份痛楚与沉默。小时候父母把我们当孩子,父母老了我们把他们当成孩子。我们会懊悔,懊悔曾经的无知,但时间不留给我们一点机会,我们想告诉自己的孩子这一切的感受,可被时间悄声无息地挡住了。时间让我们变了,让我们懂得了一切,也让我们失去了很多。作文

这是一个人生命的历程。不管是时间也好,亲情、爱情、友情也好,该经历的会经历,该遗失的会遗失。生命是一条无法回转的轨道,我们必须按照这轨道上的路标走,经历生老病死,悲欢离合。《目送》这个光阴岁月的故事是属于别人的,但我们每个人都一样,在时光消逝中成长度过,我们的皮肤会由光滑到粗糙,我们的背影会由高大到佝偻,我们曾经拥有的也都会一一消失。这看起来是一场永恒的遗憾,但我们却能从这一次次的目送中提炼出最纯净的心灵,最温馨的回忆。作文

龙应台的文字是我最欣赏的,它如清晨的雨露,清新朝气,如黑暗的火焰,温暖明亮,带给我一种很平静的感觉。在喧嚣吵闹的课间读她的书,我的世界竟也莫名的变得安详了。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9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著小说——《金银岛》,它是19世纪英国作家史蒂文森的成名作,也是一本举世公认的世界名着。这本书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冒险故事。在这本小说中的主人公吉姆.霍金斯出生在一个生活不是很富裕的家庭里,他们一家以开旅馆维持生计。

书中形象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叫吉姆的孩子,从嗜酒如命、脾气暴躁的老海盗那里,偶然间发现了一张埋藏了宝藏的荒岛形地图,这事引起了当地富翁屈利劳尼先生的兴趣。为了找到这些宝藏,他们驾驶了一艘船去荒岛探险。不料船上混入了一伙海盗,他们在独脚西尔弗海盗的策划下,妄图夺下这艘船,独吞这些宝藏。吉姆在无意中得到这一消息,他配合屈利劳尼先生和正义的船员以及医生同海盗们展开了拼死一搏的斗争,最后终于战胜了由西尔弗领导的海盗一行人,成功地找到了巨额宝藏。

虽然我没有同吉姆一起去探险,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出现他们寻宝时的画面,吉姆那正义的面容在我眼前浮现,他在坏蛋面前是显得那么的善良、勇敢,他总能在大家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击退海盗,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他又是多么的勇敢,他坚定的说出了,他听见西尔弗的计划的事,这使我非常敬佩,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

当然我也有令我愤恨的人,西尔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他的身上体现的只有虚伪、自私、他为了自己能得到宝藏而不惜放弃所有人的生命,他们根本没有为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愧疚,没有及时改正错误,反而错上加错。

《金银岛》体现出了善良与_之间的尖锐对抗,所以我觉得故事警示我们做事不能自私,因为那是我们心中的一种贪念而引起的,而吉姆身上体现是一种善良、勇敢的宝贵精神财富,我们要向他学习。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伤逝》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短篇小说,也可以说是唯一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它所讲述的是两个觉醒的知识分子涓生和子君的爱情故事。作为鲁迅的唯一爱情小说,却以涓生和子君他们爱情的破裂为结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读着它,读出青春逝去的可伤,爱情逝去的可伤,恋人不再纯真的可伤。

有爱情的子君是勇敢的。期待浪漫,但无法面对艰苦和琐碎的生活,当她的目光仅仅局限于小家庭凝固的安宁与幸福,她成了折翅的飞鸟,面目逐渐庸俗,浪漫也终于难以为继,而且终于变成了涓生的包袱。

我很悲悯子君,爱她的天真痴情,纯洁无邪,但爱情不是人生的唯一,爱情可以输掉,但我们不能输了自己。

热切的爱和踏实的生活。珍爱自己,任何时候都不是错误。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挪威的森林》看了些许时日了,总想写点什么,昨天一以为我对村上的作品理解颇深的朋友就书中几个精彩片段向我发问,我的回答让她大失所望,于是答应她重拾秃笔把我的理解写给她看,于是又有翻开此书的机会。

在我看来,永泽是代表一类“没心没肺”的人,他的一套关于人生的理论以及自己所谓的成为“绅士”的行为规范带有太多让人触之心凉如冰的冷色,不消说是亲身历练,只是多注目一眼也会让你迅即染上某种病症——刚强者一杯温水即能恢复如初,柔弱者则久久地囿于其中不能自拔。我不愿面对这本书的原因有二:一是直子,渡边两人所构建起来的让人忧郁的关联让我决绝地认为这个世界所给我们的指引着实黯淡无光,死亡倒不失为一种精神释放的绝佳去处;二是永泽这个太“硬”又带点灰色调“炫”了一点的角色,委实让我阅之如梗在喉,虽然他的话有时对人性的嘲讽往往一语中的——“所做的,不是自己想做之事,而是自己应做之事。”——入木三分!村上用八十年代的笔触去缅怀六十年代的动荡,无聊,压抑,彷徨,消沉,以及对爱情的无望,时空的更迭便生出高于事件本身的幻象。

在二十世纪的时空对于我们来说还只是将来时时,人们总想着到了二十一世纪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世纪的钟声敲过以后,人们失望地发现,身旁只是多了几件新奇的物什——那新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会消失殆尽,但有希望总是好的,生活总是不断地在给你机会。一则笑话云:一对穷人夫妇,一日得到神仙帮助,可满足他们三个愿望。饥饿的农夫立即说要是有根香肠吃就好了,话音刚落,香肠出现了。他的妻子见他就这么浪费了一个愿望,都快气疯了,遂诅咒他,让这根香肠长到他鼻子上去。她的愿望也实现了。故事的结局也就是第三个愿望自然是取下那根该死的香肠。这个笑话在我看来是如此残忍:你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愿望,但你未必就能抓住这个机会。闲下来的时候我问自己:如果给我三个机会,我的愿望是什么?第一个念头是我要健康要快乐,远离失意。细想一下,却发现这些愿望受亦舒张爱玲小说影响太多以致过于苛求:我现在并非不健康,一口气可打四个小时网球;也不乏快乐的时刻;没有失意的衬托,我的得意和快乐岂不乏味?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经同学介绍,我买了名叫《小公主》的这本书。不到一天,我的书就到货了,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就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十分有钱的父亲和一个女儿,女儿7岁,母亲早逝,是父亲将她带大。父亲将她送到一个学校,并让校长照顾她。校长是个墙头草,所以对主人公沙拉。克鲁异常好。他用的所有东西都异常贵又异常的好,所以别人都称他为小公主。他不仅仅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

之后莎拉的父亲被她的好朋友骗了,不仅仅破了产,并且身负重病逝世了。莎拉也没有人管了,所有人都欺负她,可是他有几个中分要好的朋友,他依然开心地活着,有着公主的高贵,他的生活十分贫穷。

多年后,莎拉父亲的好朋友一向在寻找莎拉。当年只是一场误会,误会解开后,莎拉就跟着他父亲的好朋友欢乐的生活着,又恢复了公主的生活。

其实我很佩服莎拉,他的父亲死了,他没有哭,她很坚强。一下子从天堂掉到了地狱,这就犹如晴天霹雳,莎拉的坚强我十分佩服,我以后要向他学习,慢慢变得坚强起来。

《小公主》这本书它不仅仅是一本书,他是一个宝藏。

呐喊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