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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十篇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十篇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2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3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4

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1.1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2各施工单位应从指定地点引接。对未经批准私自引接电源者,除停止供电、责令其拆除、追缴所窃电费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架空线路

3.1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4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变压器

4.1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xx》规定。

4.2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现场照明

8.1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配电室

9.1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DL480-91》。

9.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5

生命权是最大的人权,关爱生命,消除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隐患,是每个工程项目参与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公路工程施工中用电安全管理

1.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用电安全管理的基本任务。

客观上,发现、分析和控制施工中用电的危险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订相应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防火措施。主观上,配备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避免发生事故。通过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使施工临时用电作业行为得到规范,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安全。

2.公路工程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的特点。

“临时”是公路工程施工用电的最大特点。临时的施工环境,工程一旦竣工就拆移;临时的施工器械,公路施工设计的器械根据不同的分布而有所不同,使用完毕就转移;临时的施工供电装备,公路建设的不断前进伴随着供电装备的不断移位拆装;甚至施工人员也是临时的,公路施工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的工种,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由于受临时观念的影响,施工单位往往对有关用电的安全防护措施重视不足,错误一犯再犯,导致施工现场发生一些安全用电事故。

3.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1)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2)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3)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

二、公路施工用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控制措施

1.用电管理方面

存在问题:工地没有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作业过程中不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没有编制工程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计算,无线路图,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

控制措施: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

(1)现场勘测。

(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

(3)进行负荷计算。

(4)选择变压器。

(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

(7)确定防护措施。

(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实施。

2.三级配电系统

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没有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

控制措施: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

3.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存在问题: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

控制措施: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4.保护接零

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没有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没有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没有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

控制措施: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6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7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4、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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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二、验电:

1、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三、挂接地线:

1、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四、辅助保安线:

1、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袋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簧销子有无脱落,发现有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做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变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4/6首页上一页23456下一页尾页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人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1、脱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基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脏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命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医院过程中,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未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第四十八条:处罚制度

1、1、每发现一次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用电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操作者罚款10元;

2、2、对于现场或办公室、宿舍电器线路安装不合规格者罚款10元;

3、3、对于不按要求安装电器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100元;

4、4、无证人员善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8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9

为贯彻公司节能降耗、降低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精神,特制定公司的用电管理制度。各部门务必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并将责任区、责任人、监督人和开关时间张贴上墙。

一、各部门责任区划分

1、生产部责任区:

(1)、负责生产线从石灰石破碎系统到水泥库顶系统的车间照明、室外照明(包皮带廊架等的照明)管理,还包括页岩(混合材车间)、粉煤灰添加系统、空压机房、循环水泵房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中控操作室通道照明、中控室照明、生产部办公室风扇照明、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

(3)、办公室电脑管理;

(4)、中控室空调的管理;

2、机电部责任区:

(1)、机修的焊机管理(机械);

(2)、机修的'风扇管理(机械);

(3)、总降、厂区及电气室照明管理(电气);

(4)、总降及电气室空调管理(电气);

(5)、车间仪表电控室照明、空调管理(电气);

(6)、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电气)

(7)、车间检修照明的管理(包括检修行灯和车间室内照明)(检修部门);

3、质量部责任区:

(1)、中控楼一楼通道、大厅、厕所的照明管理;

(2)、中控楼二楼楼梯间至厕所的照明管理;

(3)、质量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照明管理;

(4)、质量部烘箱、加热炉管理…….;

(5)、办公室电脑管理;

4、销售部责任区:

(1)、销售部地磅秤(包括矿山破碎车间地磅秤)的照明管理、销售开票大厅照明管理;

(2)、销售部办公室风扇、照明管理、饮水机管理;

(3) 、销售部电脑管理;

5、供应采购部责任区:

(1)、负责库房照明管理;

(2)、供应采购部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3)、库房办公室电脑管理;

(4) 、供应采购部办公室电脑管理;

6、公司综合办公室责任区:

(1)、生活区室外照明管理;

(2)、生活区宿舍用电管理;

(3)、办公区室外照明管理;

(4)、厂区门岗室内室外照明管理;

(5) 、食堂照明及风扇管理;

7、财务部责任区:

(1)、办公室风扇、饮水机和照明管理;

(2) 、办公室电脑管理;

二、公司用电管理措施

1、室外照明用电管理办法

(1)、车间室外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2)、厂区道路照明管理,与第(1)条同。

(3)、办公区生活区室外(包括门岗)照明管理:早上关闭照明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20:00后。

(4)、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室内照明用电(包括机修车间、库房)

(1)、车间室内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为7:3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车间内光线不足,需要提前开灯或延迟关灯的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节能降耗小组同意后再执行;

(3)、车间设备检修或其他需要临时照明的,但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由检修部门及时关闭检修电源或检修照明;

3、地坑照明用电

(1)、地坑内的照明满足设备巡检需要,照明适度;

(2)、长时间停机(停机在24小时以上),必须关闭地坑内的照明;

(3)、地坑内的照明和地坑外的照明控制开关必须分开;

4、中控楼、办公楼用电管理

(1)、中控楼通道照明、一楼大厅照明和楼梯间照明管理:早上关闭时间7:00前,下午开灯时间为19:30后;

(2)、中控楼二楼会议室照明、风扇管理:使用完毕会议室离开时随手关闭;

(3)、中控控制室照明管理,在光线足够的情况下,尽可能关闭照明;

(4)、中控楼各部门办公室照明,白天在光线满足情况下,关闭照明,风扇、照明在人离开时随手关闭;

(5)、所有办公室(中控室、工程师站除外)的饮水机、电脑在下午下班后必须关闭;

(6)、公司办公楼:

a、办公楼一楼大厅、一楼通道、销售开票室照明管理:早上7:30前关闭,下午20:00开启;

(7)、中控楼空调管理:

a、环境温度低于26℃、环境温度(冬季)高于15℃时,禁止开空调;

b、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5℃,空调热风温度设置不高于20℃;

c、空调开启时必须关闭门窗;

5、总降、车间电气室用电管理:

(1)、总降、车间电气室环境温度低于28℃时,禁止开启空调;

(2)、空调开启时,冷风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开启后必须关闭门窗;

(3)、电气室电缆沟必须用沟盖板、绝缘皮带进行封闭;

(4)、总降压站照明:白天全部关闭(检修时除外),晚上无人时关闭照明;

(5)、车间电气室照明:早上7:30前全部关闭照明(检修除外),下午19:00后开启每个电气室的应急照明(每个房间开启1~2个照明,由电气完成改线);

6、其他

(1)、维修用焊机在检修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电源;

(2) 、检修完毕后立即关闭检修用照明电源、关闭检修用工器具电源;

三、督查部门

1、公司成立专门的节能降耗督查小组,负责督查公司节能降耗落实情况,并负责按照处罚的条款执行处罚;

2、节能降耗小组根据季节变化,及时调整开关照明灯的时间要求,并将调整后的时间发至各部门执行

四、处罚细则

处罚责任人为公司各责任部门。

1、照明灯发现未按规定时间关闭处罚2元/盏/次;

2、风扇、饮水机未按规定要求关闭处罚5元/台/次;

3、电脑未按要求关机处罚10元/台/次;

4、空调未按规定要求处罚10元/台/次;

5、维修用焊机未按规定使用处罚10元/台/次;

五、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

公司用电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节能降耗督查小组;

二零xx年五月十五日四川省白鹤滩水泥有限公司

办公室用电管理新规定三

一、本办法用于公司所有办公用电范围。

二、部门用电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办负责监管检查。

三、各部门工作期间必须履行节约用电义务。平时应注意加强节约用电科学知识,提高全员节约用电意识。

四、各类灯具、空调、饮水机、电脑、复印机、风扇、取暖器等日常用电管理对象。

五、办公区用电实行各部门专人负责制,各部门各自负责本区域内的用电工作。

六、注意节约用电,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门照明灯。不准在办公室里使用任何个人用电大容量电器,不准有明火。公司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控制开关照明灯数量;办公室白天办公不开灯,特殊情况除外。杜绝“长明灯”现象。不需要使用照明灯、风扇或空调时立即关掉开关;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电器开关、关上门。

七、禁止私拉、乱接室内线路和宽带网线。办公室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及照明灯具,严禁在办公场地使用电暖气、电热器、电饭煲、电磁炉等大功率耗电设备,需要时应向行政办申请办理。

八、办公室无人时,不允许空调、电扇空运转。要减少空调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时间,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控温一般不低于26℃,做到人离空调关,在下班前20分钟务必关闭空调。严禁开着门窗开空调,冬季5℃以上不得使用空调制热。

九、办公室内饮水机设备,下班后要及时关闭。

十、禁止碘钨灯取暖,每台取暖器须责任到人。

十一、用电部门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物业部电工,不得私自处理,部门无电工的,报行政办安排解决。

十二、下班后,非工作原因不允许在办公室逗留及上网。请各部门工作人员尤其是当日值班或最后离开工作场所的,要自觉关闭空调、电脑、复印机、照明灯等所用用电,以杜绝浪费。

十三、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的,自备小风扇。特殊情况需要开空调的应先报行政办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启。夏季室温不高于30度,冬季5度以下,不可以开启空调设备。

十四、结合公司安全情况,行政办将不定时、不定期对各部门区域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一次提出批评,并扣部门责任人及当日值班人员工资xx元;第二次做出书面检查并扣部门责任人及当日值班人员工资x元;第三次,解除与其劳动合同。

十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期实施。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篇10

一、管理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空调管理、爱惜和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员工住宿提供舒适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空调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内温度≥28℃时开启)空调使用的时间:白班:22:00—06:00夜班:09:00—17:00宿舍管理员每天负责空调开启与关闭的工作,统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员工业余休息的场所,宿舍空调属于公司财产,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2、每间宿舍公司将会安装电表,当月所产生的空调电费,由该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分摊。

如有员工离职时,则按其使用的天数计算电费。

3、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不得在空调机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

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4、宿舍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5、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

严禁宿舍内无人空调机照常运行。

员工应自觉保护、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宿舍管理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开启。

7、凡因空调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时,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如果没能查出违规操作的人员,则由该宿舍的全体人员平均承担经济损失。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由行政部酌情给予处理。

三、空调运行注意事项

1、设置适当的温度,以得到舒适的休息环境。

2、在制冷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有打开,室内冷气外流,会使空调制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员应将预定的.运行时间用遥控器定时设定好。

4、请勿在空调出风口处放置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降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5、在雷雨天气,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雷电会致机体受损。

6、清洁或保养空调时,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7、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