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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厂管理制度十篇

煤厂管理制度 篇1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煤厂管理制度十篇

一、消防监督检查

厂部每月组织一次对全厂的消防检查;

每日当班班长对本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对查出的不符合、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时整改。

二、管理要求:

各车间对配置消防设施进行挂牌编号,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车间负责本车间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各岗位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由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确保其完好有效。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各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车间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措施;

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煤厂管理制度 篇2

一、通风机的管理

1、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2、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

3、正常工作和备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

4、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离,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只有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10米以内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通风机。

二、通风机主备切换、风电闭锁管理

1、通风机“三专两闭锁”由矿自动化部监督监察。

2、风、电闭锁必须每周试验一次,试验由矿自动化部派专人完成。

3、试验完成后,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好试验记录。

三、通风机瓦斯电闭锁管理

1、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瓦斯闭锁功能:当瓦斯超限达了断电值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的复电值后,自动解锁。

2、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并通知监测人员对瓦斯闭锁进行调整。

3、使用监测装置断电的工作地点,严禁自动复电,只有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人工复电作业。

4、每周五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5、测试甲烷超限断电功能由矿自动化部完成,并由矿调度统一指挥

6、测试时,测试人员如发现有问题时,必须查明原因,及时排出故障,保证断电功能的正常运行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擅自甩开风电闭锁和瓦斯闭锁不用。

煤厂管理制度 篇3

一、一般规定

1、各级分管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待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考察。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⑴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⑵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⑶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电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⑷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⑴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做出记录。

⑵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⑶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上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分管领导的任务

⑴领导督促各班进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⑵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⑶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⑷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煤厂管理制度 篇4

1、能够引起生产过程中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必须实施连续的检查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厂部及车间每周进行一次危险源的专项检查。

3、岗位工填写危险源日检查记录,班长对岗位工检查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4、对当班发生的较大隐患及轻微以上事故,分析对应危险源的管控情况,分析导致隐患、事故发生的'危险源是否辨识到,是否失控。并将分析信息记录在危险源检查表中。

5、各车间每月对本车间危险源的管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新增危险源,并制定管控措施及标准,当月下发到所属岗位。

6、对辨识的重大危险源厂部领导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主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车间班组长每班检查,检查结果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危险源检查卡中。

煤厂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规范全厂停送电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程序,杜绝误停、误送、错停、错送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使全厂供配电管理提高一个深层次水平,结合五虎山洗煤厂供电系统实际,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全厂所属各生产单位

3职责

3.1 成立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

3.2停送电领导管理小组负责全厂各类停送电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3.3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计划、审核和监督停送电工作,编制高压停送电计划以及方案和措施,办理或配合办理高压停送电作业票。

3.4各生产车间机电管理人员负责配合五虎山洗煤厂生产技术部做好高低压停送电的作业相关程序的管理,负责组织车间设备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抢修及突发事故处理的低压系统的停送电管理工作,认真组织机电维修人员按照停送电规程规范操作。

4停送电管理制度及执行程序

(一) 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

(二) 进行电气设备安装、检修,以及用电设备的安装、检修等相关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

(三)停送电工作等级划分

根据我厂各个生产车间配电系统分布比较分散,各车间管辖范围内电气系统由各车间独立控制。为此,我厂进行了如下停送电工作划分。

1. 设备安装、维修以及电气进行检修需要将厂级6kv高压主线路进行停电作业时,因停电影响涉及到多个车间生产,必须由厂调度室与35kv变电所进行联系,并由厂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变电所第一种电气工作票。

2. 各车间对自己所属低压系统进行检修时,需要对车间内高压柜进行停电,而不需要将厂6kv高压主线路停电且不涉及其它车间工作运行时,由车间电气主管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工作票,并开具倒闸操作票。

3. 车间对低压电气系统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以及对用电设备进行安装检修工作时,由车间技术人员开具停送电作业票。

(四)高压电气操作、低压柜内电气操作、电气设备检修、较为复杂的倒闸操作和非电气工作人员(如油漆工、起重工、临时工等)在电气场所工作时,必须执行专人监护制。

(五) 停送电工作票具体填写内容要按照《两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填写。所有涉及到电气系统检修的停电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电气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由开具此次停送电票据的同一人员填写。

(六) 高压停送电工作以及在低压配电室带电体附近进行电气检修时,必须穿戴好经检验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操作人应站在绝缘台或绝缘垫上。

(七) 高压电气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气倒闸操作顺序要求进行操作。每操作完毕一项后必须进行检查确认,正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骤。

(八) 倒闸操作完毕必须检查应使存在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查看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

(九) 在停电工作时,要确保所有相关的部位均断开,防止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联络柜和互感器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十) 停电检修时必须履行验电,验电时必须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匹配的的接触式验电器在断开出线端一侧验电,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

(十一) 高压线路及低压线路母排停电检修时,验电确认无电后,应挂接三相短路式接地线。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

(十二) 停送电必须遵循“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停电后必须在操作手柄位置或柜体明显位置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可设临时防护栏等安全措施。

(十三) 禁止越级停电,严禁扩大停电范围,严禁电话预约停送电。

(十四) 使用高压绝缘钳夹进行户外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好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戴好安全帽和防护镜,雷雨天气禁止户外操作。

(十五) 两个及两个以上车间共用同一条线路时,停电工作必须应由厂调度室提前向各车间协调联系,征得各方同意回复后方可履行停电手续。

(十六)设备检修停电时,在配电室空开进行停电、挂牌,并做停电记录。检修人员必须关断现场电控箱控制回路的闭锁开关。

(十七) 检修工作完成后,由相应检修人员在停送电记录本上填写送电申请。送电人员送电后必须签字注明送电时间。车间所有送电工作完成后及时向车间集控进行汇报。

(十八) 送电前应查看现场是否已将短接线拆除,是否一切情况正常。操作完毕后核实是否接触完好,是否供电正常, 送电后取掉 “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

(十九)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进行停送电作业操作。

(二十)对于突发停电工作可不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当发生下列特殊状况时,应立即由配电人员进行紧急停电处理。

1. 用电设备发生火灾情况。

2. 人员发生触电等事故时。

3. 其他非正常生产紧急情况需要进行停电时。停电后必须做好停电记录,并按要求进行送电。

第四条 管理监督与考核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停送电工作中存在违章操作,将对车间下达整改单,在车间安全考核中给予处罚。

如因违章停送电作业而造成生产延误、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事故时,根据机电事故追查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5相关文件

*《五虎山洗煤厂停送电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停送电记录》

7附件

煤厂管理制度 篇6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组全员杜绝严重违章,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人正规操作,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第一、强化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第二、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跟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领导各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四,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煤厂管理制度 篇7

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煤厂管理制度 篇8

机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电管理,减少机电事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所有机电人员,必须遵守机电管理制度。

二、上班期间劳保用品穿戴齐全,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迟到和早退,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串岗、不准外出、不准用手机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新工人进入机电工段,要进行技术培训,经理论和实践考试合格后可录用。

四、所有机电设备必须固定专人维护,严禁违章操作。

五、对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做到“三定、四包”即定人员、定设备、定任务;包使用、包管理、包维护、包排除故障。

六、对使用的设备切实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煤、不漏电。

七、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度一中修、一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八、厂房供电要做到“三无”(无鸡爪、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

九、要熟悉设备部件性能和结构,保证当班生产,有强化处理设备故障的超前意识,确保有效的生产时间。

十、要爱护所有使用工具如摇表、万能表、钳形表等一切物品。

十一、要养成节约的好习惯,做好“修旧利废”工作,降低生产材料消耗。

十二、要尊敬领导和师傅,服从领导的管理和指挥,加强责任心,钻研业务。

十三、在处理事故时,头脑一定清晰,处理事故要果断,严禁违章作业。

十四、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安全,不得违章作业,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十五、认真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机电班工长岗位责任制

在主管厂长的领导下,负责班组行政管理工作,机电设备的维修养护等方面的工作,其岗位的具体责任是:

一、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厂内各项制度,具体做好全厂机电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对全厂所有的机电进行维修,实行分工到人的管理,确保全厂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二、督促全组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坚决预防和杜绝一切机电事故的发生。

三、抓好班组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觉悟和业务技术水平。

四、抓好各包干区域的设备维修工作、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各随机检修台帐记录。

五、参加矿的逢五逢十机电设备安全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对于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排除。

六、负责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现场指导工作。

七、发生事故时,积极参与抢修、协助调查处理,并保护好现场,监护当事人。

八、积极带领全组人员努力完成领导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设备维修制度

一、设备维修分为日常维修、大中修两级管理,日常维修由机电主管全全负责,合理安排检修日程。

二、日常维修方法:维修工人接到维修通知或通过查看值班记录本后,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三、设备的大中修计划由本单位负责安排,每年12月份前编制明年的大中修计划,经主管厂长批准后实行。

四、计划编制完毕后,将计划下发到检修工段,由检修工段编制检修内容和安全措施。

五、维修工人进行大中修,应填写设备大中修检修内容和技术参数。

六、检修好的设备,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供、备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计划检修的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础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如:配件加工订货制度、配件质量检测验收制度、图纸修改审批制度以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定额管理。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行部位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机电动力部根据实际需要和同行先进消耗水平,编制矿洗煤厂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每年修改补充一次。

三、计划管理机加工订货。生产车间检修计划和储备定额定出年、季、月配件需要计划(非定额配件同时需提供图纸和留有一定的加工周期)。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汇总,经平衡库存后,分别通过订货、外协、修旧等不同渠道申请解决。配件的加工订货要严格按合同管理规定执行,要保证生产需要,同时防止积压。对已积压过剩的配件 ,应及时采取措施调剂处理。配件必须专用,储备定额资金,不得超过电修厂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2%-4%。

四、配件图纸管理。图纸是进行设备维修、备件加工的技术依据,是最基本的基础资料。应加强配件图纸的管理,机电动力部设立专职人员负责配件图纸的审核、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物有所图、物图相符,要掌握一套完整的制造图纸。配件底图修改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设备管理员要掌握设备零部件结构、尺寸、材质的变更情况并及时报机电主管审批后修改底图。设备停用或零件以做很大变动时,要及时修改底图和蓝图。

五、修旧利废。保证技术性能和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开展修旧利废工作。切实抓好修复品的管理使用,并严格控制修理质量。

六、备件管理。配件由仓库统一管理,车间不设库房,配件按一类标准管理,配件收发做到收、卡、物、三对口。每月初统计上月的配件储备情况。自制或外购配件均办理检验入库手续,入库备件符合质量要求,并有合格证。主要配件要加强管理。所有配件入库后采取防锈、反腐措施,对存放年久、无合格证的配件、鉴定后方可发出。

七、搞好清库,查库。对已淘汰的配件、质量低劣及生锈、腐蚀严重的配件应认真处理。需要处理或报废的配件需经技术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结合推广设备综合管理开展备件管理的标准化工作,尽量采用范围广的标准,减少配件储备品种,提高配件资金利用率。

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厂机电设备的管理,杜绝各种设备损坏和流失,保证各种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设备制度如下:

一、凡是我厂所有设备,要分工管理,搞好设备保养。

二、要负责全厂设备的定期检修,日常维护,以及超前防范。

三、严格按设备标准认真负责检修好每一台机械设备,保证安全生产。

四、要每天对设备的地级螺丝进行紧固,清理外观卫生,每年进行反腐一次。

五、要求操作工做好三好〈设备运转好、卫生清洁好、工具管理好〉。三勤〈勤问、勤看、勤检查〉。三懂四会〈懂设备、结构、性能、原理〉。四会〈会维护、会保养、会操作、会排除故障〉。

六、坚守工作岗位,遵章守纪,严禁三违,爱护工具,节约材料。

七、对设备每半年进行大修一次,每三个月进行小修一次,对转动部位要进行不定时间注油。

八、必须保证各种设备达到完好标准。

配电室操作规程

一、保证配电室各种仪表显示正常。

二、室内电气设备需检修时,必须先申请厂部领导,经领导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

三、进入配电室工作人员,必修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上岗资格资质。

四、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有操作票,指定操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必需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然后放电接地,封住地线。操作完毕后必须严格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送电,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安排专职人员,每天要对盘内进行严格检查,定期清扫盘内灰尘,紧固盘内各部件螺丝和弹簧垫,打磨各接触头,调整接触部位。

六、每天要做到清扫室内卫生,保证室内卫生清洁。

七、对电源线和所有负荷温度严格检查,并填写各种记录。

八、以上规定,望机电工要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配电室岗位责任制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

二、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三违”。

三、负责配电室内低压供电线路,定期检修,日常维护。检查并负责正常操作及倒停电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工作。

四、熟悉各种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变频器、过热保护器的性能、工作原理和供电线路。

五、在检修配电室内开关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六、无人在配电室值班时,必须加锁,严防他人进入,防止发生事故。

七、配电盘上必须悬挂“有电危险”等警示牌。

八、严禁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九、配电室各操作手柄和工作必须接触的部分,应保持良好的绝缘性能,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或按钮。

十、文明生产、清扫卫生,保持岗位清洁,认真填写岗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配电室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配电室安全供电,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二、严禁在配电室内抽烟、打闹等工作无关的事。

三、不准在配电室动用电焊和气割,如需要使用,必须有安全措施和施工措施。

四、外来参观人员,必须有厂内主管厂长带队和签字方可入内,并填写参观内容。

五、分管配电室的电修工,要对盘内开关和各种负荷线进行检查,清扫盘内灰尘,紧固各种螺丝,测量负荷线温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六、每天要对配电室卫生清扫,保证配电室卫生干净整洁。

七、小班维修电工每天要对配电室各种仪表、隔离刀闸、空气开关及负荷线进行详细检查,并填写巡回检查记录本。

八、以上制度必须认真执行。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一、每天要对室内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进行详细检查。

二、盘内每个部位螺栓、开关及各种控制线路,要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停电进行检修处理。

三、每天清扫盘内灰尘和煤尘。

四、检查每个负荷线温度,如有异常,请示领导进行处理。

五、要不定时间进行对负荷线和盘内接地系统进行摇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开关出现突然跳闸现象,必须查问事故原因,决不允许盲目送电,以防造成伤亡事故。

七、现场处理完事故或检修完,必须把现场清理干净。

八、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企业形象,加强岗位责任。认真填写记录,保证记录整洁、清晰、真实。

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要熟悉全厂供电设备系统图,掌握供电性能及原理。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操作票,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正规操作,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断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

三、非专职电工及非值班人员,严禁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用潮湿手指接触电器设备按钮。

四、操作人员身体任何部分与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必须设置安全隔栏和护架等。

五、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其外壳有可靠的接地。

六、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把手,必须专人看管或加锁并悬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

七、确认所有作业完毕后,摘除接地线和警示牌,有专人及检查无误后和专职操作人员再次确认后通知看管人员送电。

八、希望电修工要认真执行以上制定的操作规程。

修理工巡回检查制度

为保证洗煤厂整体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机电事故率,特制订一下巡回检查制度:

一、要求分机包台人员,每天要对自己主管的设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对设备的螺栓、螺母要完好、齐全紧固,无松动、变形或折断现象。

三、各种仪表,如电流表、电压表、真空表和压力表、流量计、密度计、液位计、料位计等计质,要做到齐全、灵敏、可靠、准确。型号规格符合要求并定期校验。

四、对减速器的检查,箱体、上下箱体结合严密,轴头端密封良好、不漏油。

五、轴和轴承、齿轮和轴配合牢固、不松旷、油脂清洁、油量适当。

六、运转中油池温升不得超过35度,轴承温升不得超过45度,涡轮涡杆、减速器温升不得超过60度。

七、运转平稳、正常不得有冲击、异常震动及不均匀音响。

八、联轴器检查,检查各联轴器在运行中不得有异常声音,螺栓、垫圈开销齐全。

九、对齿轮传动不得有异常声音,要保持良好的润滑,齿厚磨损不得超过原齿厚的20%、无断裂现象。

十、轴承润滑良好,要求油脂适合,运转中应无异常。(1)滚动轴承最高温度不得超过75度;(2)乌金轴承温度最高不得超过60度;(3)铜瓦轴承最高不得超过75度。

十一、对传动装置的检查,型号相符,根数配齐,长度基本一致,不准打滑。

十二、传动链传动,松紧适宜、润滑良好、不摔油,链条与链轮齿合良好,运行平稳,无卡住和撞击现象。

十三、要求所有设备必须做到“五不漏”即: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不漏煤、不漏风。

十四、所有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随时可以投入生产使用,并按工作设备的完好标准认真执行。

煤厂管理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洗煤厂重大危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定义

本制度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场所或设施)。

2、监督与控制

(1)、所属车间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并定期对监控报警系统进行检查。

(2)、由厂部组织制定本厂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

(3)、制定演练计划,计划中必须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步骤;

(4)、组织演练前,应对演练人员进行培训;

(5)、配备必需的救护装置及防护装置。

(6)、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7)、重大危险源所属车间必须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3、检查

(1)、厂部每半年应对重大危险源及演练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应责令所在车间立即整改。

(2)、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并采取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

(3)、所属车间每月对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进行检查,每隔半年对应急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台帐;

(4)、岗位工每隔三小时对所在区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巡检;

(5)、班组对所在区域范围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6)、安监员对分厂的重大危险源进行日查;

(7)、值班领导在值班期必须检查本厂的重大危险源。

煤厂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安全费用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用在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完善和重大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和杜绝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五章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培训、考核、换(发)证,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七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八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及时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厂调度和安监部门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