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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3篇)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学校针对目前学生在校外住宿的种种弊端,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3篇)

1、学校领导牵头,班主任具体组织负责,长期与本班学生家长对学生住处进行检查,对住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存在各个方面安全隐患的,要求强行搬出。

2、由班主任统一协调,充分征求家长与学生的`意见,将本班校外住宿生尽可能地归到一处或几处集中住宿,便于管理。

3、由班主任组织,与房东、家长共同签订《校外住宿生安全责任书》一式4份,班主任、房东、家长各持一份,一份交学校政教处备查,以落实责任。

4、班主任将不定期的对学生住所进行检查。

5、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责令班级限期整改。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及请假手续办理规定,望师生严格执行。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到达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二、每班设立考勤登记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登记考勤。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三、学生请病假、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经过与家长联系确认后,予以批复;三天以内的由级长批复;请假一周以内的由教导处(德育主任)予以批复;一周以上(含休学、出国退学等)报教导处(分管学籍的.主任)处理,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教导处备案。

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请假手续。

学生正常请假办理手续:

1、学生如实填写请假条(见附表),报请班主任;

2、班主任及时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如实后,方可在学生的请假申请书上签名同意,然后向级长呈报,级长再报教导处;

四、请病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五、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学生只能在学校安排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随意调换,也不得擅自住校外。

2.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管理人员要按时清点学生人数,对不假外出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视其情况给与批评教育或适当的纪律处分。

3.要爱护公物和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脏水,严禁向外扔杂物。

4.严禁在食宿饮酒、吸烟、赌博、斗殴。不看黄色的书刊、淫秽录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

5.不私拉乱接电线,不随意拆卸、更换插头、插座、灯泡等电器设备。

6.不准在寝室点蜡烛、油灯、蚊香,不烧电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寝室,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7.不准在宿舍内打闹、追逐、剧烈运动或做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8.防挤压。关门窗时应该小心,以防造成伤害。

9.防坠落。不得将身体伸出阳台或窗户外面,谨防不慎,发生坠落危险。

10.防意外伤害。不得将小刀、剪刀、棍棒等带入寝室。

11.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寝室,不得私自留宿,不得进入异性学生寝室。

12.离开寝室或晚上睡觉时,必须关好门窗,提高警惕,防止失窃。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保证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和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中的具体情况,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的办学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学生宿舍管理

第一条凡住校学生必须由生活辅导老师进行造册登记,统一安排床位。

第二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宿舍作息时间,遵守宿舍纪律,服从辅导老师以及各宿舍室长的管理安排。

第三条凡住宿学生在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进入他人宿舍,不得随意留宿他人及在校外住宿。

第四条非住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学生家长要求找学生时须由管理员传达或陪同。

第五条住校生必须遵守宿舍请假制度。

第六条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宿舍。如确需调换,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办理调换手续。

第七条上课铃响,由管理员清查宿舍人员,确保上课期间宿舍无人,禁止学生课间回宿舍,上课时间留在宿舍的须有请假条。

第八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生活秩序。严禁在宿舍楼前内大声喧哗,打闹或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禁止在宿舍打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禁止在宿舍内打牌,或搞其它影响休息秩序的娱乐活动。

第九条住宿学生应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卫生值日制度。

第十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搬挪拆卸宿舍楼内的各种公共设施。

第十一条节约水电,室内严禁乱扔,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等。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应注意消防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第十三条严禁在室内,走廊里燃烧物品;各人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物品等,凡借用他人物品,须经人同意才能带出宿舍,个人大件行李带出宿舍必须经管理员审核后方可带出。

第二章宿舍防火制度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防火安全须知

1、学生宿舍内、走廊的电路,不准擅自移动,更换或私拉电线,不准擅自增加学校规定外的照明。

2、不准在学生宿舍和走廊内使用电炉子、酒精炉等烧水,做饭;不准携带未熟食品进入宿舍加工食用。

3、不准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热垫、电烙铁和其他大功率电器。

4、学生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5、宿舍不准点蜡烛、抽烟、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6、非火警不准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7、凡违纪以上规定,对当事者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三章宿舍防盗制度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应做好如下防盗措施:

1、贵重物品不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柜子(箱子)里或寄存它处。

2、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丢失后要立即报告学校,情节严重的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3、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防止钥匙失控,每个宿舍只能由舍长或舍长委派的同宿舍的室友持有一把钥匙,不得私配多余的钥匙。

4、最后离开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销好门。养成随手关灯、随手关窗、随手锁门的习惯。

5、晚上睡觉时,要关好门窗,不将贵重物品放于靠窗前的桌上或窗台。

6、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7、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要提高警惕,留心观察,如可疑人员在宿舍四处走动,窥探张望,要加以询问,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4

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说明:此责任书要三方签字,自签字之日生效(由住宿部留存)住宿部(签字)或盖章:

住宿生签字:

住宿生家长签字:

xx年xx月xx日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学生的上机实习:为了计算机房的'安全管理及电脑的正常使用,现作以下规定:

一、上机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换位。

二、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私自带磁盘及光盘进入电脑室。

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带食物进入电脑室,禁止乱丢乱吐。

四、电脑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四处走动、随意进出。

五、进入电脑室后要按规定填写好上机登记记录册。

六、电脑出现故障应立刻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私自修理。

七、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教师机及服务器。

八、离开电脑室前,必须按正常程序关机、关闭电脑电源。

九、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电脑。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安全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回宿舍,按时休息,在宿舍休息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否则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2、离开宿舍要关好窗户锁好门,并将钥匙及时送到值班室,放到指定位置。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住宿生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宿舍,如有现金要及时存好或锁在自己的.橱柜里,要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否则若有损失,后果自负。

4、宿舍内不得使用火柴、蜡烛、打火机等。

5、上课期间、课间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班任签条带班领导签字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6、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在校住宿时必须向班任老师请假,由班任开假条,舍务主任签字,否则擅自离校者,按漏宿处理。

8、住宿生不得攀越学校围墙、各种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从宿舍或楼道窗户跳出或进入宿舍。

9、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严禁替宿、串宿和漏宿。如有违犯,一律劝退。

10、住宿生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各种充电器等电器产品。

11、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赌博;不得带各种含有酒精的物品(如啤酒等)入宿舍;凡在宿舍饮酒、吸烟的,一律劝退。

12、除住宿生、老师、舍管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学生家长进入学生宿舍必须登记签名。对学生及家长带出宿舍楼的包裹,值班老师可要求检查。

13、不得在宿舍楼里使用一切烹调设备,如酒精炉等自制或热饭菜或烧开水,一经发现,学校将严肃处理。

14、住宿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排风扇、电源开关、门窗及窗帘、橱柜、各种水龙头、消防器材、扫除工具等公共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有关责任人给予赔偿。

15、住宿生要经常检查自己的床铺有无损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舍务老师汇报。

16、宿舍里严禁高声喊叫、喧哗、打闹等。

17、共同维护宿舍卫生,注意饮食安全卫生,不随便在校外吃没有卫生保障的饭菜、食品,不准在宿舍用餐。

18、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舍务老师的管理和指导。遇有紧急情况应沉着冷静、灵活有序,保护现场,及时汇报。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保证学生个人和学校财产的安全,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整洁、卫生、文明、舒适、优美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寝室纪律,不大声喧哗、不吵闹,按时作息,养成科学、文明的生活习惯。

二、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乱接电灯,禁用“热得快”、“取暖器”等。严禁在寝室点蜡烛看书,不得焚烧废纸。不得点蚊香。

三、公寓内要注意防火、防盗,人走时门要及时上锁,贵重物品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尽可能存放在银行。

四、严禁私自留宿外人,不准在走廊上玩篮球和足球。

五、不准在寝室内外摸高、跳台阶,不准在床上蹦跳,不准在寝室内打闹。

六、不准在寝室内赌博、抽烟、喝酒猜拳,不准玩扑克。禁止传阅淫秽书刊以及其它淫秽物品。禁止搞迷信等不健康活动。

七、严禁夜不归宿,请假一定要由班主任批准,在生活指导老师处登记,凡未经准假者私自外出,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爱护寝室设施,不得损坏灯具、开关、水龙头、玻璃等物品。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向总务处申请报修。

九、每天搞好寝室卫生和内务整理,积极配合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

十、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十一、寝室如发生失窃,失窃者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保卫科报案,寝室其他同学应保护好失窃现场。

十二、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学生公寓。寝室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十三、寝室要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室内外无垃圾积水,四壁无积尘蛛网,垃圾倒入指定地方。

十四、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不得在门窗墙壁上张贴字画、刻画、涂写、打钉挂物。

十五、同室、相邻或上下床位的同学要团结友爱、互相照顾、谅解,上铺上下床时要轻手轻脚、不故意晃动床铺、不污染下铺被褥,下铺要主动为上铺同学提供便利,在寝室相处做到不起哄、不吵架、不惹事生非、更不得打架斗殴。

十六、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进出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媳灯后要迅速入睡、保持室内安静,违者按学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七、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寝室。

十八、严禁深夜溜出寝室、外出上网。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3、责任者:电力科、用电单位

4、程序:

4.1 电气运行安全

4.1.1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4.1.2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4.1.3 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4.1.5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1.6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4.1.7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4.1.8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4.1.9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4.1.10 接地装置的规定:

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1.11 静电接地: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4.1.13 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4.1.14 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4.1.15 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4.1.16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1.17 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1.18 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4.1.19 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4.1.22 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规定:

各部门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必须先填写"临时线申请单"。

"临时线申请单"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填写,安装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亲自签字。

"临时线申请单"由安全部门批准,使用期限为一星期,超过一星期的,要办理延期手续。

使用期限超过两个月的固定临时线,要经过安全部门批准。

使用临时线路一定要在"临时线申请单"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不得超时。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电气线路,应执行本厂"电器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临时电气线路应由持证电工架设安装,电工凭"临时线申请单"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架设。

临时电气线路安装完后,要经使用保管人验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内,由使用保管人负责保管,使用保管人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请电工解决,他人不得乱动。安装电工在使用期内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

电焊机、砂轮机等产生明火的电具接线,应具有相应等级的动火证后,电工方可接线。

经审批同意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蒸汽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低于3.5米。

临时电气线路到期后,由原安装人拆除,严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泵、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1∶1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开关。

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其电源由双圈变压器供给,并将变压器金属外壳、铁芯及二次线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禁止使用自耦变压器代替行灯变压器。

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移动电具电源线必须架设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线穿过道路时高度不低于6米。

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4.2电气检修安全

4.2.1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并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作业。

4.2.2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4.2.3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经电力科负责人批准。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到。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4.2.5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4.2.6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4.2.7 对地下直埋电缆检修时,应切实避免伤及临近电缆。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杆、塔等多回路线中进行部分线路停电检修作业。

4.2.8 变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规定:

凡参加变电检修的一切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变电设备的检修为三种类别:1、大修。2、小修。3、事故检修。

4.2.9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证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下列规定:

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4.2.10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1)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2)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

6-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4.2.11行车检修规定:

检修行车时,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车。严禁走轨道、钢梁等,如必须走钢梁时,须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车的司机作监护,并应同时办理许可证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携带的检修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大型工具须用绳子作上下传递。

传递工具物体时,防止碰撞在行车磨电道上。

在行车上工作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要用绝缘物把地面铺好。

不准由一台行车向另一台行车跨跃(指有两台行车的地方)。

在行车上打磨整流子、集电环时,要站在绝缘垫上,戴好手套进行。

打磨整流子及滑环时,非电工不准带电作业。

试运行时,人站在走台板上(行车行走时碰触不到的地方),手必须扶住栏杆,并离开转动部分。

工具使用完毕后,须检点清楚,放入工具袋内随人带走。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1范围

手持式电动工具种类繁多,应用广泛。挪动性大、振动较大,容易发生漏电及其他故障。触电的危险性较大,故在管理、使用、检查、维护上应给予特别重视。本制度规定了水电有限公司各种常用手持电动工具保管、使用、试验、维护检查要求,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GB3787-)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版)》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A版)》

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3.1Ⅰ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与已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线连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3.2Ⅱ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x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回”。

3.3Ⅲ类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4选购

4.1所购买的工具及其附件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4.2工具出厂时,必须附有随带的详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有独立的章节说明工具使用时的安全要求,其内容必须包括必须注意的事项,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预防措施等。

4.3工具的销售和使用单位所经销和使用的工具必须具有安全认证标志。

4.4在正常运输中,必须保证工具的安全技术性能不受震动、潮湿等的影响。

5保管

5.1工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和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5.2各使用部门、班组需将手持式电动工具分类进行编号,制定清册,定置存放,明确责任人。

5.3部门、班组安全员应按检查试验周期对部门及班组的工具进行定期检查,需做试验的应定期进行试验并记录备案。

5.4部门及班组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并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台帐包括安全工器具清册、定期检查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6使用

6.1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6.2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整洁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6.3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6.4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电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此类场所严禁使用Ⅰ类工具。

6.5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6.6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外观检查和电气检查

6.6.1外观检查:

外壳、手柄有无裂缝和破损,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效;

软电缆或软电线是否完好无损,保护接零(地)是否正确、牢固,插头是否完好无损;

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完好;

电气保护装置和机械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灵活无障碍,卡头牢固。

6.6.2电气检查:

通电后反应正常,开关控制有效;

通电后外壳经试电笔检查应不漏电;

6.对于旋转工具,通电后观察电刷火花和声音应正常。

6.7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场所应加装单独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其电源线必须采用铜芯多股橡套软电缆或聚氯乙烯护套电缆;电缆应避开热源,且不能拖拉在地。

6.8电源开关或插销应完好,严禁将导线芯直接插入插座或挂钩在开关上。特别要防止将火线与零线对调。

6.9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6.10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结。

6.11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6.12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结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结起来。

6.13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6.14操作手电钻或电锤等旋转工具,不得带线手套,更不可用手握持工具的转动部分或电线,使用过程中要防止电线被转动部分绞缠。

6.15手持式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必须在电源侧将电源断开。

6.16在高空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时,下面应设专人扶梯,且在发生电击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7检查维护

7.1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测

7.1.1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7.1.2在湿热和常有温度变化的地区或使用条件恶劣的地方还应缩短检查周期。

7.1.3工具的定期检查,除外观检查外,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用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MΩ,Ⅱ类不低于MΩ;Ⅲ类不低于MΩ。

7.1.4长期搁置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上表的规定,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1.5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检修应由专职人员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7.3修理后的工具,不应降低原有防护性能。对工具内部原有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调换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检修后的工具其绝缘电阻,经用V兆欧表测试,Ⅰ类不低于MΩ,Ⅱ类不低于MΩ;Ⅲ类不低于MΩ。工具绝缘部分经过了修理或在大修后尚应进行交流耐压试验,试验电压标准分别为:Ⅰ类—V,Ⅱ类—V,Ⅲ类—V。

7.4使用部门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7.5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

7.6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8管理台帐格式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思想,为单位施工、生产、生活站好岗、放好哨,领导安排在哪里就守卫在哪里,工作中一定认真负责。

二、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工作要严肃认真,不准擅自离岗位,不在岗位上嬉逗、瞌睡,

坚持原则,按章办事,不徇私作弊。

三、明辨是非,保持警惕。遇到复杂情况,要多思多想,分清真假、是非,正确处理,对待周围情况做到仔细观察,善于发现违法犯罪可疑线索,敢于和善于斗争。

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正确执行政策,注意工作方法,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法令,遵守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一切规章制度,工作服装整洁,态度和气,互相配合,讲究文明礼貌。

五、工作做到“三查”、“五好”、“四勤”、“两快”。门卫工作要坚持一查进单位人员的出入证、工作证,二查出单位的物资材料的出门证和实物,三查人员、车辆进出的动态,做到执行制度好,交通指挥好,事情处理好,团结互助好,情况记录好;要眼勤、脑勤、腿勤、手勤(有记录),反映情况快,解决问题快。

六、了解值班范围,熟悉周围环境,要弄清同护卫工作关系和密切的生产、业务、活动情况,有关制度和办事的程序,熟悉机构区域的关系,如道路、门窗、电器开关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部位等等。

七、做好要害部位和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的守卫、巡守工作,根据安排,做好目标守卫,看管好重要物资,加强防范意识,消除隐患漏洞,维护好内部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单位内部的安全。

八、做好交班、接班工作。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1、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要经常督促检查安全监控安装、使用和管理工作。

2、通风、机电安全监控管理人员(通风、监控组组长)负责安全监控日常管理工作。

3、采掘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安全监控设备安装位置、种类、数量,电缆敷设路线,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范围等,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4、安全监控的安装、维护、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执行。

5、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并要爱护、保养好。

6、安全监控分站处应设置安全监控管理牌版。监控分站要指定人员看管,保证正常运转。各地点使用的传感器必须明确队组、人员看管、吊挂和移动,保持按规定设置。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安全监控维护人员(监控工)对分站等监控设备每月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10天进行一次调校,对甲烷超限断点功能每10天进行一次测试。

8、安全监控维护人员要经常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巡检、维修、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完好,可靠运行。

9、安全监控维护人员应做好安全监控设备台帐、故障登记、检修记录、巡检记录、调校测试记录。

10、安全监控中心站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监视器要专用监控,不得乱动、乱调,随便加入无关信息和做无关工作。由此造成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

11、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调度员)要时刻注意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测点变化等信息情况。发现报警、断点、分站无答等异常情况,要立即向有关矿长、安全监控通风、机电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汇报。

12、安全监控值班人员负责将《安全监控日报》每天打印一份,《报警断电记录月报》每月打印一份,报矿长、矿总工程师签字,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记录。

13、安全监控管理人员要及时绘制补充安全监控系统图和示意图,填写修改安全监控管理牌板内容、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为保证铸坯的表面和内部质量,二冷制度的制定应遵循连铸二冷冶金准则的基本要求。

铸机冶金长度限制准则

根据连铸机最大拉坯速度计算出来的铸坯液心长度就是连铸机的冶金长度,为保证铸坯质量,铸坯完全凝固点距离铸坯定尺切割点至少2m。

结晶器出口处铸坯坯壳厚度限制准则

钢水在结晶器内通过一次冷却凝固形成一定厚度的铸坯坯壳。为避免漏钢事故的发生,结晶器出口处铸坯凝固最小坯壳厚度应保证在8—15ram左右。

铸坯表面冷却速度限制准则

铸坯在二冷区内进行喷淋冷却,铸坯表面快速冷却会使铸坯表面处于张应力状态,从而扩大表面已形成的裂纹,并在表面温度处于低延性区域时产生新的表面裂纹。沿铸坯长度方向,铸坯的表面冷却速度一般控制在150~C/m以下。

铸坯表面温度回升限制准则

在二冷区,如果各段之间的冷却不均匀,铸坯表面温度呈周期性回升。铸坯表面温度的过度回升会引起坯壳膨胀,在铸坯凝固前沿产生过大的张应力。当应力超过钢的高温允许强度和临界应变时,铸坯表面与中心之间就会产生内部裂纹。在铸坯接近完全凝固时,过大的温度回升会产生中心偏析和中心裂纹。铸坯表面的温度回升一般控制在100~C/m以下。

脆性区铸坯矫直变形限制准则

每个钢种的高温力学特性不同,都有一条相应的热塑性曲线。根据铸坯的热塑性曲线将连铸过程从液相线温度TL至铸坯温度600cI二分为三个温度区,第一温度区为韧脆转变区,液相线温度TL~1200℃;第二温度区为奥氏体区,1200~900℃,一般为最佳塑性区;第三温度区为低塑性区,900~600℃,是钢延性最低的口袋区。该区出现塑性最低值,与铸坯的表面裂纹密切相关。矫直区的铸坯表面温度应避开低延性区温度,以免矫直时铸坯表面产生横裂。通常采取的措施是调整二冷制度,使铸坯在矫直点的温度高于塑性较低的第三温度区,保持在900℃以上。

二冷区铸坯表面温度限制准则

二冷区内铸坯表面温度波动范围越小越好,最好保持不变,总体来看应保证在850~1150℃范围内。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最大限度的消除和控制掘开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危险危害因素,进一步落实工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矿井安全,提高我工区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我公司及集团公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实行上下结合、左右协调、主动加互动等形式,在事故预防上坚持做到“一个中心,两个贯穿,四个结合”(即以消灭人身伤亡事故为中心;把安全意识贯穿于员工头脑,贯穿于生产环节的全过程;做到专管与群防结合,员工之间自检与互检结合,管理人员定检与巡检结合,督促与整改结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体系,充分发挥全员参与隐患排查的积极性,做到生产无事故,作业无“三违”,设备无缺陷,环境无隐患,制度无缺陷,教育无遗漏,使全员、全过程以及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安全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1、员工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做好自查自检,坚决做到“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不生产)

2、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当天生产、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问题,如何处置;查工作场所的机械设备、工具材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查本身操作是否会影响周围人员的安全,如何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3、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值班人员以及班组长要认真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观察安全生产动向。要通过对现场设备动态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员工情绪变化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环境因素等进行检查,从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4、2人或多人以上的作业班组,应实行联保互保制度,积极开展自查自检和互查互检活动,以有效排查和预防事故隐患。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即员工自检、上下工序或相邻工序互检、班组长或安全员巡检),做到“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并监督别人不伤害别人)。

5、隐患排查实行各作业区域分段包保负责制,班组长、现场值班人员、安全员应对所辖区段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对本区域(段)设备危险源点分布情况定时、定期按检查路线和要求进行重点检查,以掌握危险源点的控制情况和变化情况,使每一源点每时每刻都在日常的监控之下。

6、加强班组基层建设,强化班组现场管理,积极推行和实施班组内部的安全“三查”(即查安全思想、查安全措施、查安全工器具)活动,消除一般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⑴查安全思想

主要内容:是否存在影响安全的侥幸心理,是否有习惯性违章的苗头,是否有严重影响精力集中的思想因素,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有疲劳、饥饿、饮酒等有关情况。

主要作法:自查:在接受作业任务后,由作业人员在进班会上汇报自查的主要情况。互查:在汇报自检情况以后,由参加班会的员工特别是同一作业任务中工作的员工或联保互保对子通过简明扼要的询问、讲评等对自查情况补充完善;再由作业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对;最后由班组长、安全员确认并决定是否同意其参加作业。使参加作业的人员在作业前就具有安全意识强、精力充沛的良好状况。

⑵查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清楚明白自己担负的作业任务以及和自己作业任务有关的其他作业内容。完成该项作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事故预想、反事故措施等有关内容。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检查自己担负的工作以及与自己作业有关的其他人员的作业内容;在作业前应该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考虑周全、已经落实;重大作业项目,是否作了事故预想并制定了反事故措施。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班组长组织参加作业的人员互查互帮;按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逐一核对,包括在作业现场一一落实,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⑶查安全工器具

主要内容:按作业内容应该配备的.安全工器具是否一一准备妥当,有无遗漏;安全工器具是否经过预试、检验合格,是否良好;规格型号是否符合作业要求;作业人员是否能够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主要作法:自查:由作业人员分别对所需的安全工器具进行清点、核对、检查和确认。互查:由班组长或班组长指定人员再次检查确认,以确保作业中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7、队组队干出井后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进行登记;工区职能人员必须在写实本上登记。

8、隐患整改

⑴安全主任坚持开好矿每周1次的安全例会,对当天、当周查出的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⑵凡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经安全主任签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及安全质量要求和整改复查负责人,“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整改负责人,一份交整改复查负责人,一份留底备查。由整改复查负责人对整改情况作信息反馈报安全主任。

⑶凡未按期限整改安全隐患的,对责任者一项一次罚款100-50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追究相应责任。

⑷班(组)长负责当班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若矿查出不应出现的安全隐患,将给责任者一次30-100元的罚款。

二、主要灾害预防

1、“—通三防”

⑴瓦斯灾害预防。①坚持以风定产,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紧紧围绕《阳煤60条》开展工作;⑤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⑥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⑵火灾预防。①严禁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严禁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即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即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即向矿上汇报

⑶煤尘预防。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⑷顶板事故预防。

①消除井下裸体巷道,如个别地段围岩完整可以不支护,必须有专门报告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所有巷道的支护参数,支护质量都必须按设计支护,防止支护质量不合格而片帮冒顶伤人;③采掘工作中如遇煤岩破碎,要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专设临时支护;④严禁任何人在空顶下作业;⑤强化巷道维修,尽最大努力降低巷道失修率;⑥工作前,工作中严格敲邦找顶制度;⑦严格支护材料的材质规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支护材料。

2、机电事故预防

⑴不合格的设备、器材严禁入井;⑵杜绝失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灵敏;⑶停送电必须是专人,禁止随意停送电;⑷安装、搬移、检修设备,严禁带电作业;⑸机电完好率达到质量要求。

3、提升运输事故预防:

⑴提升设备质量,提升能力达到要求,严禁设备带病提升负荷提升;⑵每班工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工作中设备运输情况都要清楚掌握,并作好运行记录;⑶加强日常维修、注油、超期服务设备进行大修;⑷斜坡一坡三档、声光信号,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⑸斜坡和上下车场的轨道质量应满足运输要求;⑹人力运输必须严格煤矿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推车。

4、水害事故预防:

⑴准确掌握周边小窑水,采空区积水和本矿井涌水情况;⑵井下水池容积应满足涌水量要求,必须保证定时清掏;⑶水泵排水能应大于涌水量,现场必须要备水泵作备用;⑷保证水沟畅通,不积水。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工区每月不少于两次,由安全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分班次上、下午不脱产参加)。教育内容:主要传达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指示及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指出我矿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学习国家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培训:工区每月不少于一次,由技术主任负责主持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内容:“煤矿三大规程”和各工种技术操作,安全规程,矿井灾害知识及预防、处理、措施等。

3、工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后的考试或测验,全矿职工参加,对优胜者给予100-300元的奖励,成绩、不合格者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4、安全教育,培训纪律规定:每少组织一次对负责人及主持人罚款100元,其它无故不参加一次罚款20元,全月累计2次及以不参加者,将停工教育并加倍处罚。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有专业运输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

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严禁随便倾倒物料

五、液体危险品物料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完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物料要及时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

六、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防止危险物品流失而引发事故

七、危险物品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景,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标志,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

九、罐区、装置区要坚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

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十一、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带防火罩

十二、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三、装卸危险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

十四、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和带有阻火器的通气管

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景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未经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1、吊运铁水、钢水、半钢、渣罐等作业必须专人指挥,确认吊耳挂吊无误后方能指挥起吊。禁止用钢绳直接吊运红钢或其他赤热金属。严禁向高温液体打水和向渣坑扔密封容器。

2、冶炼、浇铸等场所的地面必须保持干燥;渣罐、铁水罐、钢水罐、流铁槽等要烘烤干燥方能使用;严禁向渣坑、渣罐、铁水罐、钢水罐、半钢罐内打水。

3、潮湿原料、爆炸物品及(半)封闭器皿等不得进入废钢槽、转炉、混铁炉和大罐内。

4、吊车的钩头、钢绳和安全装置,必须确保牢固可靠。吊车走行时,不得同时升降大小钩。

5、大罐耳轴磨损情况由维修车间科定期安排检查,达到报废程度的大罐一律立即停用或采取安全措施。

6、转炉炉衬修补和铁、钢罐堆砌的耐火材料必须保证质量,防止跑铁、漏钢事故发生。

7、厂房的屋面积灰必须定期清楚,容易踏破的屋面应设清灰便道。

8、清理地沟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沟(坑)内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9、在使用氧气切割残钢和其他烧氧作业时,要做到一人开氧,一人操作,氧气管的使用长度不得小于1。5米。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为了进一步强化作业现场平安管理,提升专职平安管理员对平安的监督力度和工作效果,按照《平安生产法》、《平安生产标准法》等法律规矩,特制定平安管理员制度。

一、严格作业时光和汇报制度。全部专职平安管理员必需遵守以下工作时光:清晨9:40分签到,10:00分及时进入工作场地,坚持班中及班后汇报制度,特别状况要书面汇报。

二、严格请消假制度。各班人员要合理支配轮休,保证当班出勤。否则,对任意歇息者按旷工论处。遇特别状况需要加班,全部人员必需听从支配,否则扣除3天的考核奖。(包括公司、部门支配的义务劳动)。

三、协作有关部门做好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平安教导、节假日的平安教导、各工种换岗教导和特别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录在案。健全各种平安管理台帐。

四、严格现场巡查制度。全部平安管理员在工作时光内都必需盯在工作面巡回检查,对所负责的工作面作业现场举行不间断监督,保证8小时工作制,确保作业现场工作时光段内处于平安监督之中。

五、在工作面检查时,发觉隐患要准时催促处理,发觉违章现象要准时制止,对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当班能处理的必需当班处理,需下班处理的要移交下班催促处理,有问题不催促或不移交下班者罚责任者100元。

六、对平安管理员严峻违背公司规定等行为,坚定予以免职处理。

七、监督、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有随时抽查各作业现场的资料和平安生产状况的权力。发觉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或平安防护不符标准要求的,有权制止冒险作业。发觉重大平安问题及隐患有向上级部门举报的权力。

八、班中发觉重大隐患及发生工伤事故,必需照实准时汇报,汇报不准时或与实际不符,一经发觉赋予200元罚款,情节严峻者送交“三违”学习班。

九、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定期检验,反馈使用信息,对进入现场使用的各种平安用品及机械设备,协作生产部门举行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平安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平安技术措施,组织参加平安设施、宿舍平安用电及消防、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负责普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看法,帮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加制订订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十二、参加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平安技术交底、教导工作,帮助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平安设施、过程和行为举行控制,参加制定订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订正预防措施。

十三、平安管理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公平,不徇私情,不得吃拿卡要,严禁虚假汇报,否则赋予100-200元罚款。

十四、全部平安管理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对所在工作面的规程、措施必需认识把握,保证查“三违”的'质量,提升平安管理效果。

十五、每月1日、10日、20日公司和部门会议,全部相关人员必需参与(包括轮休人员)。特别状况提前请假,未请假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十六、班评估要写清,评估时光(每班分两次评估)并把每次上班期间所发生的平安隐患所有写清,每有一次失误,罚款50元。十七、生产设备和车辆平安维护、保养制度。平安员应对于生产设备和车辆定期举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平安运行,保证公司正常运营。

十八、工作区域、生产区域平安管理制度。平安员对于工作区域、生产区域要举行严格的平安管理,碰到隐患立刻排查并举行整改,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活动的开展。

十八、编制制定平安员工作方案,并且切实执行工作方案,保证公司平安生产活动的正常举行。

十九、消防平安制度。平安员应该对工作区域的消防平安举行排查,碰到消防隐患立刻举行整改,排解消防隐患。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一、学校必须选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图书、仪器实验管理员。

二、图书、仪器要按分类保管的规定,逐册逐件登记成册。

三、严格借阅制度,凡借出图书、仪器必须填写登记卡,未造册登记的新增图书、仪器,不得外借。借出图书、仪器按期及时清检收回,如发生丢失、损坏,要及时处理要求赔偿。

四、要经常检查图书、仪器,保护国家财产,定期查库,帐物要相符,室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要做到防火、防虫、防潮、防盗。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化学物品要分类存放,贵重物品要专柜保管。严防化学药品外流造成安全事故。

六、图书、仪器室要安装防盗门、灭火器等设施。实验课严格按照实验课规定操作,严防实验事故。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一、目的

对相关方提出必要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以促使其减少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适用范围

适用在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对公司相关方(包括公司工程施工方、物料供应商、运输公司、生活物资供应商等)施加影响。

  三、职责

1、生产管理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2、设备技术部:对工程施工方进行评估并施加影响。

3、备煤车间:负责对外来运输车辆、供煤单位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4、相关单位:对所辖区内的相关方施加影响并对对外来运输车辆、外来人员进入厂区进行管理并对其施加影响。

  四、工作程序

1、相关方分类

公司可望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包括:

⑴原材料、辅助材料供应商;

⑵外协加工单位;

⑶工程施工方;

⑷外来运输公司;

⑸外来人员;

⑹生活物资供应商。

2、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评估

⑴评估的时机:

①在选择新供应商/服务承包商时,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影响进行评估。

②对在推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前就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服务承包商,应就是否对其施加职业健康安全(ohs)影响进行评估。

⑵评估的要求

①各单位对自己选择的相关方列出需要施加影响相关方的清单,并报生产管理部备案。

②各部门对相关方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

a)资质(营业执照、注册证等);

b)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c)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

d)

4.4条要求的内容。

各部门填写的“相关方评估记录”,安全环保部签属评审意见。

③应择优选择符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相关方。

④评估后若与公司的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关联的、可能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安全环保部认为必须对其施加影响的相关方,列入“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一览表”中,交管理者代表批准。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确定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控制程序》。

⑤其他的未定为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为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3、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

⑴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

①对需重点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责任部门向其提供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与其签订《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

②有关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重点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后要填写“相关方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报告”。

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a)与本公司进行业务沟通的人员是否理解本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是否因劳动保护或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受到相关方的投诉;

c)是否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d)员工是否接受过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培训;

e)是否配置了必要的.防护设施;

f)是否有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规定,是否认真执行;

g)检查工作现场,查看有无安全隐患;

h)同上一次检查比较,职业健康安全表现是否有明显改变;

i) 《安全环保协议书》的相关内容。

注:针对不同的相关方,检查的内容可在以上基础上增加或减少。

③对进入各单位辖区的相关方,各单位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生产管理部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办法》。各相关单位要详细记录相关方进出时间,督促其按规定办理各种工作票证;进行日常安全隐患检查,检查记录在“安全环保检查记录”上。

④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方所辖区部门要提出整改意见,对因整改不符或拒绝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已经造成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相关方,责任部门有权做出限期整改、减少订货、经济扣罚、更换供应商等措施对其施加影响。

⑵对一般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由各部门每年以文件的形式向对应的相关方宣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常识等,不断提高其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⑶对相关方的投诉按照《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对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施加影响的一般要求

⑴对供应商的要求:

①供应处应要求供应商提供经营许可证;

②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提供产品标准(或产品使用说明书);

③化学品供应商应提供相应产品的资料;

④ 提供化学品以及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产品的供应商,应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等环节进行控制。

⑵对工程施工方的要求

①基建技术部应要求施工方提供现场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上岗证;

②要求施工方按本公司的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与扬尘以及高空坠落物、障碍物、坑、洼、沟坎等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⑶对运输公司的要求

①相关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应要求运输公司提供资质证明;

②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章进行;

③门卫对进、出厂区的各种运输车辆、访问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并记录。

⑷对外来人员的要求

a)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时,安全环保部、相关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或作业规范的活动或行为应加以教育与纠正;对造成公司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作业环境破坏的,应依据规定进行处理;

b)被雇请的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厂区,须到门卫进行登记;在厂区从事明火等危险作业须到生产管理部办理动火许可证。

⑸对生活物资供应商的要求:

①食品供应商应提供其工作人员的健康证明;

②生活物资供应商运输物资过程中不得有泄漏,不得在厂区内鸣笛。

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盛义豪涿州项目。

3基本原则

防消结合防患未然。

4物品安全

按《早起场与晚清场管理规定》执行,填写《开闭店巡查记录》。

4.1员工出场限携带个人物品如有可疑需检查其携带的物品。

4.2货物进场和出场必须装袋或密封,使用胶轮车运输。

4.3不得造成环境污染,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

4.4员工或商户凭《退货单》清点放行。

5安全布防

1)营业时间内每2小时按设计路线巡更一次。

2)消防报警的跑点确认。

3)在员工通道设置专岗,检查物品出入。

6促销活动安全

6.1重点监控特卖区域和出入口、活动现场。

6.2现场秩序维护。

1)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商户在现场乱发广告和传单。

2)根据现场人流情况,及时和营运部合作,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7消防安全

7.1消防工作模式

7.1.124小时消防管理:

24小时监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接警立即做出反应;

7.1.2全员互动消防管理模式:

根据“谁管辖、谁负责”。物业部与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不合格项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7.1.3三级消防检查管理模式:

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二级检查由部门经理组织实施;三级检查由项目总经理组织实施。项目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负责监督抽查。

7.1.4重点部位巡检模式:

建立《重点消防部位台账》,对重点部位(餐饮厨房等)、重点单位(主力店等)进行巡查和检查。

7.2消防管理专项分工:

消防主管及安保员负责消防器材的日常运行、控制、检查、灭火救援、员工消防培训等工作。物业负责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与测试。

7.3消防安全联检机制:

重大节假日、活动前,成立消防安全联合检查组,由项目总经理任组长,进行全面检查安全,采取有效的人防措施予以防范。

7.4义务消防队:

建立义务消防队。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演练,并进行考核。

7.5消防安全常态工作

物业部组织全年的年度全员培训、灭火疏散演练、消防宣传。

7.6基础档案管理:

建立消防基础档案、重点部位档案、年度工作计划、培训演练方案等。

8.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项目总与项目防火责任人签订《防火防盗责任书》、物业部与商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9仓库消防要求

9.1仓库设置防火标志,严加管理火源、不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9.2库存物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2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0消防疏散管理

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

11.用火安全管理

11.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向物业部安保组申请“动火许可证”派人现场巡查。

11.2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设专职人员随时扑灭火花。

11.3动火前清除或隔离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

12消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12.1每月定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填写《消防安全检查汇总表》;

12.2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复函,同时报总部物业管理部备案。

13其他

制定并实施设备设施、机房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14解释权限和生效日期

14.1本制度解释权归涿州宜佳旺购物广场物业部所有。

1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颁发的有关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