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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精选20篇)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精选20篇)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向公众开放的下列室内场所: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艺、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第三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中确定一名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依照《消防法》第十四条和第十六条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负责检查和落实本单位防火措施、灭火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建筑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电源和火源管理等。

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后,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娱乐场所或者变更公共娱乐场所内部装修的,建设或者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将消防设计图纸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审核同意方可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六条公众聚集的娱乐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必须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依法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第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

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当分开设置。

第八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管理的规定。

第九条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十条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二十米。

第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内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

第十二条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电气防火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三条在地下建筑内设置公共娱乐场所,除符合本规定其他条款的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只允许设在地下一层;

(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二个,安全出口、楼梯和走道的宽度应当符合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三)应当设置机械防烟排烟设施;

(四)应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五)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第十四条公共娱乐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五条严禁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第十六条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

第十七条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第十八条卡拉OK厅及其包房内,应当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各卡拉OK房间的画面、音响消除,播送火灾警报,引导人们安全疏散。

第十九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紧急安全疏散方案。在营业时间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建立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全体员工都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材,设置报警电话,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地方性消防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按《消防法》的要求,学校教职工、学生、保安、食堂工作人员人人都有宣传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除学生外,人人都有参与灭火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量足、完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添置,并做好相关记录。

3、学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必须随时保持畅通。

4、师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教科处指定负责人双人双锁保管,取用应审批和登记。在存放室内必须有适量的、有效的灭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安全注意事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导学生正确操作,防止火灾、爆炸等伤害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文印室、食堂库房和操作间等场所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应及时关好电器、煤气开关和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违者要严肃处理,损坏应赔偿,故意破坏加重处罚。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学校后勤和安全主管人员要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有隐患的不得使用。

9、校内居住的保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灶具、蒸饭器、消毒柜等,每年定时检查、检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发生事故。

11、学校每年都应举行消防疏散演练活动。

12、学校要指定专人(安监员)负责校内消防安全工作。校内公共聚集场所每周一查,大型活动举办前详细检查。重点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火灾多发季节、开学前、放假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和其它有关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二、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熟知以下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2、本学校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四、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1、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2、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3、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4、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五、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六、学校每学年应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七、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八、学校对每名在岗教职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消防法律法规;

2、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本学校、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5、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九、下列人员由学校计划安排,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各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员、操作员应当持证上岗。

十、学校应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十一、培训必须制定培训计划,认真组织、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训纪录。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4

为及时了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校教职员工以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领导小组例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月召开一次,一般为本月中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三)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通报前一阶段全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2、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3、明确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和目标,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

二、消防安全检查总结例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一般为这个季度的.第二个月上旬,会期半天。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部门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三)会议主要内容

1、各部门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2、各部门和总务处组成检查组对全校重点部位和各科室进行抽查。

3、听取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的情况汇报。

4、对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5、收集《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登记表》,整理归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5

为了加强公共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无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一、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各场所要设立生产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职责。制订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府真填写《公共场所安全工作记录薄》。

三、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组织职工开展学习自防、自救常识,引导疏散逃生技能,定期举办灭火演练。

四、严格保护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不许擅自挪用、拆除、停用。

五、公共场所坚决杜绝携带凶器,严禁存入和使用易燃、易爆、化学有害物品。不许使用电炉、液化汽等明火取暖、做饭。

六、公共场所未经批准不许擅自改造、装修、扩建。

七、营业时间不许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八、公共场所必须按规定时间营业,夜间不留从业人员或消费人员住宿。

九、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打架斗殴事件发生。

十、法人和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和各种活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7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2.值班、巡逻、查岗制度;

3.动火、临时用电审批制度;

4.草类原料堆垛测温、记录及监测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7.火灾事故报告制度;

8.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奖惩制度。

二、防火安全检查表:

1.防自燃安全检查表;

2.电气防火安全检查表;

3.设备安全检查表;

4.车辆安全检查表;

5.避雷装置安全检查表;

6.消防设施检查表;

7.环境防火安全检查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8

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各班级要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学校各消防要全重点部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三、学校各部门应对新上岗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捎防安全培训。

四、学校保卫处(科)对各部门的负责人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学校保卫处(科)应用心配合校宣传部门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对师生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防火自救潜力。

六、校保卫处(科)每年至少应组织进行二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9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需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将危害降到最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可以依据风险制定。下面小编为家分享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家参考借鉴。

居民防火公约

一、自觉遵守社会消防公德,不人为留下火灾隐患,配合社区消防管理,参加社区消防活动。

二、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三、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电炉电熨斗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四、燃油、燃气助动车(摩托车)停放于安全地方,储油器具、储油点要安全可靠;不乱扔烟蒂,不躺在床上吸烟;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五、关爱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防止发生意外火灾事故。

六、不占用、堵塞消防通道,不在楼梯、走道等公共部位堆放杂物,保障安全出口和通道畅通。

七、不损坏、挪用、圈占、埋压消火栓、水喷淋、水带、水、灭火器、自救逃生器和逃生绳等公共消防设施、设备。

八、制止身边发生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居会或派出所举报;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报警。

九、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购买伪劣烟花爆竹。

十、不在楼道内、步梯间、首层门厅、靠近燃气管线的位置为电动车充电。

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制度

一、居会、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向居民家庭、社区单位宣传消防基本常识,并根据季节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二、社区内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灯箱、标语、警句、漫画、横幅、黑板报等消防公益宣传设施,并及时更新内容,使宣传贴近居民、贴近现实。

三、社区消防教育活动室要经常向社区居民群众开放。

四、社区学校应增设消防课,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居民学习消防安全知识。

五、社区发生火灾后,视具体情况组织居民和社区单位参观火灾现场,用活生生的教训,教育居民群众。

六、针对本社区的实际,开展社区消防运动会、消防知识竞赛、消防宣传黑板报展评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消防活动。

七、每年的119消防活动日,要开展规模的宣传活动,掀起消防宣传高潮。

八、定期公布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对辖区内外发生的火灾及时向居民告知,举一三,吸取教训。

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到社区单位、居民家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二、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白天和夜间、重点和一般、突击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形式,也可针对重节日、重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或针对本地区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三、社区内的单位和应认真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开展消防检查和防火巡查,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

四、物业管理企业要经常开展以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灭火器具、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为重点的消防安全检查,劝阻居民不要在楼道、走道上堆物,保障居民楼安全。

五、检查要做到“三不放过”,即:隐患查不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彻底整改隐患不放过。

六、检查要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居民或单位发出“火灾隐患告知书”、“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有关文书,对一时难以解决或有一定难度的隐患,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发出消防检查意见书或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落实整改措施。

二、有关单位、部门和居民接到社区消防组织的`整改意见书或建议书后,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整改。

三、社区消防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并在业务上给以指导。

四、对一时整改不了的火灾隐患,应填写《火灾隐患跟踪报告表》,每月向上一级社区消防组织报告备案。

五、社区消防组织对火灾隐患整改对象的跟踪督查和业务指导应当做好记录,对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应予保存。

六、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工作例会制度

一、社区各级消防组织应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社区消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重问题或突发性事件,各级消防组织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对策和措施。

二、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由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社区消防计划,解决重消防问题,布置近期消防工作。

三、社区消防工作站每月召开一次例会,落实上级工作指示和要求,总结上月工作,布置本月工作。

四、小区消防工作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安排下周工作。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向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员会、社区居民代表、消防志愿者、社区单位等通报社区消防建设情况,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完善社区的消防自我管理体系。

六、每次消防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遇重问题可发会议纪要。

弱势群体消防监护制度

一、社区内的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人员,应作为消防安全弱势群体的管理对象,加强重点监护,形成街道(镇)、居会、家庭、邻居、朋友共同参与的消防监护网络。

二、消防安全弱势人员的家庭、亲属是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直接监护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阻止弱势人员违消防法规行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弱势人员的周围邻居、朋友要经常细心留意他们的行为,提醒其要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不要玩火、不要卧床吸烟,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街道(镇)、居会应落实专人,对弱势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并建立消防安全联系卡,经常与监护者、邻居等进行沟通,了解其行为动向,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燃。

五、发现弱势人员有违消防安全的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当无法阻止时,要立即向派出所、居会等报告。

六、弱势人员家庭的门口可张帖醒目标志,有条件的可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提醒周围居民注意其消防安全行为。

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应根据建筑的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应包括: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分工、人员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疏散措施,做到定人、定位、定职。

二、参加演练的居民群众应了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和数量、疏散逃生路线和方向、逃生设施位置、灭火器材摆放位置,并要掌握使用消火栓、消防水带和预防烟气侵害的方法。

三、街道(镇)、派出所和居会等部门要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四、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要定期组织居民群众进行演练,通过演练不断修改、完善预案。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对本管辖范围内或受托管理的公共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

二、街道(镇)和居会要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对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简易水喷淋、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材、逃生设施等消防设施的原理、性能和维护要求。

四、每年对市政水源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每季度对水喷淋管网上的阀门、喷头和压力表作一次检查,并打开末端放水阀,释放锈水,防止管网蚀而影响喷淋头正常工作;每季度对火灾报警设施联动功能进行一次检测和试验;每季度对消防水带、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灭火器材等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五、消防设施发生故障,需停水抢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告知居民。

六、每次检查、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都要进行记录,并对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购置时间、有效期限等登记造册,建立档卡。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圈占、埋压、拆除、损坏、停用、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

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制度

一、使用煤气、天然气、液化气要防止气体泄漏,用后要随手关闭气源阀门。钢瓶、减压阀、橡皮管和灶具连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烧煮东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发生事故,临睡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气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电器,不用劣质的电器产品,不乱接乱拉电线,不超负荷使用。电炉、电熨斗、电吹风等电加热器具用后,应及时切断电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气的助动车(摩托车)应停放于安全地带,储油器具、储油地方应安全可靠,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险物品时,应开窗通风,落实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购买多少,不应超量储存,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家中尽量不储存汽油、油漆等危险物品。

五、使用香烛时要有看管,防止香烛倒塌引发生事故。

六、家长应教育孩子不玩火。

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协调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将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制定社区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居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进行考核评比。

三、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开设社区消防宣传阵地,不断提高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认真处理群众消防举报,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五、指导、督促社区消防工作站、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社区消防工作。

六、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八、积极开展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精神及指示。

二、协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宣传、检查等消防安全工作。

三、设立灭火点,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疏散逃生设施,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防火档案,制定居民防火公约。

五、落实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监护措施,主动上门宣传消防常识。

六、指导、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和消防志愿者、居民楼组长等开展消防宣传、检查工作。

七、指导、督促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

八、认真做好以安装简易水喷淋、逃生设施、疏通楼道、改造灶间和老化电线为主的老式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社区消防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小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群众自觉遵守居民防火公约,重点做好孤寡老人、残疾病人、精神病人、瘫痪病人、低能弱智者、小孩、玩火怪辟者等弱势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主动上门宣传教育,落实消防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二、对居民住宅楼和小区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清理公共走道、楼梯上的堆物,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三、积极做好公共消防设施和灭火点上的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宣传和灭火逃生演练等群众性消防活动。

五、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维护火场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六、建立由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和居民代表参加的义务消防队,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扑救初期火灾。

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二、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检查记录。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查、维护管理区域内公用部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其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居民和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演练。

六、劝阻和制止违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落实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承担消防安全检查、宣传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的职责,做好义务消防消防队的日常工作。

八、发现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灭初期火灾,协助消防部门开展火灾原因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消防管理员职责

一、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社区居民、物业管理企业和社区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灭火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能力。

三、做好消防教育室、消防宣传栏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内容的更新工作。

四、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消防安全员、居民楼组长、社区消防志愿者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落实整改措施,并督促跟踪整改。

五、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社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六、经常检查辖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和器具是否完好有效,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八、负责制定和完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建立社区消防工作台帐。

社区消防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自觉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消防基本常识,提高服务社区消防的能力。

二、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发现有违规定的消防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三、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社区消防志愿者活动”等各项社区消防公益活动,积极协助做好社区消防宣传、检查等工作。

四、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夜间消防巡查、夜间消防值班等工作。

五、自觉保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不占用防火间距、不堵塞消防通道。

六、一旦发现火警,要立即报警,参加扑救初期火灾,并配合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6、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仪器设备、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务必有专人保管,专柜存放,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盗等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3、实验室内工作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实验人员每一天应清扫设备和场地、持续实验室整洁卫生。

5、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如确需使用明火时,务必清理好周围易燃物品,确保安全。

6、实验室电源开关、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维修及整改;实验员下班前务必关掉电源开关,下班后因实验需要继续使用电器的,务必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人看护;实验室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线,以免用电超负荷。

7、消防设施及器材应持续性能良好,严禁丢失、挪用及人为损坏。

8、学生上实验课前务必进行防火教育,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识,确保实验课期间的安全。

9、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多功能教室、计算机和机房内的空调、打印机、电源开关、电度表、电源线等电器设备,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有关部门。

2、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机房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标志。

3、多功能教室、计算机管理人员务必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技术规程,切实重视安全教学。

4、多功能教室、计算机较集中的机房,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并放置在明显的地方。

5、持续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通道畅通,机房出入口处应配备事故应急照明装置。

6、多功能教室、机房内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电器应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准乱拉乱接电源;计算机停止使用时,务必关机和切断电源。

7、多功能教室、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机房内部装修,其地面、顶棚和墙面应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学校审核备案并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学校会同公安消防相关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掌握灭火方法。

三、图书室、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图书室、档案室的电源、电缆、地线及灯具等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

2、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燃烧蚊香等。

3、图书室、档案室管理人员下班前务必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

4、图书室、档案室各岗位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并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5、持续图书室、档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畅通,严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杂物、书籍。

6、图书室、档案室重要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7、图书室、档案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损坏、丢失、挪用,掌握灭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专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员工作时严禁吸烟。

3、食堂管理人员每一天下班时要关掉灯具、电器电源开关。

4、保管好消防设施和器材,严禁损坏、丢失和挪用,持续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五、学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领导要定期检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状况,并督促乙方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学校强行收回出租房。

2、学校要对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

3、必要时,学校给出租房配备消防设施。

4、学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经营项目。

5、严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结构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资料、部位和频次。巡查的资料应当包含: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2.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景做好记录。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3.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景。

四.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及时向消防安全职责人报告,明确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职责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并落实整改资金。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保证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应当将整改情景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资料、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职责。

2.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3.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4.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无遗留火种后关掉营业用电。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5

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是保障人身安全生产及杜绝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特制定制度如下:

一、全矿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生产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矿山安全规程和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人身设备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矿每月开一次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班组每月开一次安全活动会议,做到有内容、有要求、有成效。

三、防火用具器材和设备,由运行人员负责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有违反者运行人员有权制止。

四、因工作需要安置的临时电源,其电源线表皮无破损,开关完好,熔丝符合要求。工作结束时立即拆除。

五、矿内的永久设备,电源开关及导线等,均应符合要求,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六、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油漆、炸药.硫酸等),必须由有关班组由专职人员负责,严加管理。不得随意摆放,严禁放在有烟火及产生火花的电源开关附近。

七、冬季取暖用的电炉,均由供应设备科批准许可,统一管理,发现缺陷应立即整改。

八、休息室、办公室特别是倒班室,冬季取暖电炉必须做到人离开时拉断电源开关,关闭照明。

九、全矿职工都是义务防火和义务消防员,发现不安全的因素,及时主动地向有关人员汇报。

一、总则

1、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消防法规和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为做好防火工作,保护企业和个人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我矿防火工作实施细则。

2、防火工作要重点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将火灾隐患消灭于未然。

3、本细则在矿长统一领导下,由矿防火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

二、火灾预防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仓库、车库、油库等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必须按着国家有关规定(消防法规)执行

2、物资仓库、油库、车库及存有其它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场地、要设有严禁明火和禁止吸烟的标志。

3、厂房、车间、仓库、油库、车库、船只、车辆及存有易燃易爆物资的库房、场地,根据存放不同性质的易燃物资,要配备相应足够的消防器材等灭火设施。

4、露天堆放的物资、设备,不准堵塞消防通道。

5、易燃易爆物资要有专库保管,严禁同其它物资混放在同一库房。

6、需用明火的生产单位、车间、部位,要严守防火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在生火前要严格检查用火部位周围是否有易燃物,如发现有易燃物资,清除后方可点火生产。用完火要立即将火熄灭,同时要认真检查是否有余火隐患,发现问题要立即排除,人走火灭。防火工作实施细则

7、一切用电设施统由矿供应设备科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严禁擅自安装、增设和拆卸电器设备。

8、职工使用的液化气罐,有关部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交有关部门处理。

9、冬季取暖设施,在点火前要经安全检查,符合防火要求后方可生火。同时要明确防火负责人,制定防火制度,落实防火岗位责任,做到生火有人管,人走火灭。

10、各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设备、工具等,平时不准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动用。

11、各单位对所属部位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保养和定期更换,时刻保持有效状态。

12、矿区或各工业场所,应设禁火禁烟标志。

13、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全矿职工要自觉遵守防火规定,积极主动维护防火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违反防火规定的要立即报告、处理和制止。

三、防火领导组织和抢救

1、矿内设防火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局防火工作。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各科室、各车间、组室,均为灭火抢救组织,各部门的领导均系灭火抢救组织领导。一旦发生火警各部门的领导要立即组织本部门职工进行扑救。

3、党委所属党支部的党员、青年,救火抢险突击队。一旦发生火警党委和党支部领导要立即组织党员、青年进行抢救。

4、各单位领导均系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各部门的直接用火者及当班班长、车间负责人均为直接用火责任者。各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教育本部门职工做好防火工作。各部门的直接用火责任者要严格履行用火用电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

5、矿区设兼职职护火员、矿区家属住宅区设专职治安防火员,负责所管区域的防火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6、在火灾现场进行灭火抢救时,一切要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如公安消防人员不在,火警现场人员要果断采取灭火措施,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

四、火灾处理

1、发生火灾时,除立即组织扑救外,并要维护火灾现场的治安程序和保护好火灾现常

2、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报告火灾事故。

3、对受灾者,要做好善后处理。如实报告灾情。

五、奖励与惩罚

1、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报请局或者公安消防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的好,有制度、有措施,能积极消除火灾隐患,无火灾事故的单位。

(2)、发现火警,能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发生做现贡献者。

(3)、模范地遵守消防法规和局制定的防火实施细则,敢于向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做斗争,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者。

(4)、对防火工作研究和消防技术革新有显著成绩者。

2、违反消防法规和本实施细则,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1)、不按消防规定办事,无防火制度、措施,对消防工作极不重视的'单位;

(2)、发生火警、火灾不组织扑救和逃避救火者;

(3)、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不进行防火工作监督检查,发生火警和火灾事者;

(4)、家长对未成年子女不进行防火教育、不监护,经常玩火并造成损失者,罚监护人;

(5)、平时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工具和防火标志影响救火者;

3、违反消防法规和本细则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损失,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职工家用电器及生活用火管理

1、家用电器(电视机、电饭锅、电熨斗、电褥子、收音机、录音、录像机等)送电后不准离人,用完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电视机在雷雨天不要使用,同时要关闭接收器,以防雷击起火。

2、各用电户要经常检查所使用的电器、电源线路是否有破皮漏明线现象,如发现有漏电现象要立即提出修理,以防触电伤人或短路起火。

3、各住户做饭、冬季取暖生火后不能离人,人走要将炉火熄灭。

4、各住户储备的烧柴堆在距住宅三十米经外的安全地区。由用户自己看管好。

5、使用液化气罐的住户,如发现室内有液化气味时要立即打开门窗通风放气,在室内没有放完液前严禁明火和打灯,以防爆炸起火。

6、各住户使用的液化罐,要正立放在通风处,不准倒放、倾斜、捣罐、火烤加热和自行倒放发液。

7、各住户家长要严格管理自己未成年的子女不要玩火和搬动液化气罐阀门。不掌握使用液化气安全知识的,严禁点火动用。

8、各住户及独身职工禁使用电炉子,以免电源线超负荷运行,造成短路起火。

9、在家属住宅区及放有易燃物资的地方,严禁在露天明火和随地扔烟头。

10、各住户要高度重视自己家、本栋房、本区域的防火工作,对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到互相关照互相监督,把防火工作做好。各住户平时都要备有防火水,一旦发生火警要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扑救。

11、发现火警,要立即报告。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6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7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校和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成立有校长挂帅,由校委会成员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负责责任制,提高对火灾的防御能力。

三、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竣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五、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六、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七、标本兼治,认真消除,火灾隐患。对基础设施容易陈旧老化的地方,进行统筹规划,区别轻重缓急,逐步完成改造工作。对易诱发火灾的老化供电设施要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新设备,不等不靠,立即在正常经费中调剂资金,限期完成。

八、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九、电脑房、食堂、仓库、图书室、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每月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在整改措施到位前,必须制订应急防范预案,并将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严防严守,确保万无一失。

十、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一、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二、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各种会议强调安全的重要性,使之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要重点加强防火知识和火灾逃生知识的宣传,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应急自救能力。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8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负责。

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外包施工通过发包单位代办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外包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属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将办理申请会签到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单”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会签和核准,依第4电执行。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19

1、认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始终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发动群众,严格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有效保障油库安全。

3、加强油库人员消防安全教育训练,对新入库的员工严格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各岗位应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强识别火灾隐患能力,熟悉本岗位灭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维护。

4、建立油库的专职消防队伍,制定灭火作战方案,对本油库的重点保护不为,进行实地演习,要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战斗能力。

5、对油库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即“日常性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专业性检查”。时刻保持高戒备。

6、制定油库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分布图,实行挂牌定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没有消防主管人员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设备。

7、油库全体员工对油库的消防安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熟悉油库消防知识、消防预案、报警信号、消防区域的划分及库区道路、水源情况。发生险情和火灾时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扑救。

8、对违规指挥、违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部门处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的管理制度 篇20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持续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实验员负责保管,在室内务必有灭火器等。

5、图书馆、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务必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食堂务必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9、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