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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通用4篇)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通用4篇)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员工平安意识、把握员工平安培训需求,确保培训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达到企业生产平安运行的目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条在识别和提升员工平安意识中,企业建立监测、跟踪意识提升及深层次培训需求机制。

第三条依据国家法规要求和企业实际状况,每年由平安生产部对企业员工的平安教育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分析,并制定平安教育与培训方案。

第四条为测试和评估员工的培训效果,企业建立培训相宜性的评估机制,对平安生产部的平安培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其次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平安培训需求分析和管理。

第三章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与提升

第六条平安生产部定期对企业员工的平安意识进行辨识、调查与评价,考察员工对平安生产学问和技能的熟识程度,以此作为拟定年度员工平安教育与培训方案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平安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的平安生产方针;2.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3.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4.人身平安的有关学问;

5.防止损害的订正行动;

6.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7.工作场所特定的平安要求;

8.特定风险;

9.应急程序;

10.事故、大事报告程序。

第八条平安意识的辨识、调查与评价要考虑各层次员工的实际状况,主要采纳“考试和问卷调查”两种相结合的方式,也可实行现场实际了解的形式进行。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后,首先接受平安意识的教育。结合日常平安教育和专项平安教育等内容及要求,对员工平安意识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对其意识状况进行重点跟踪。

第十条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由于其工作性质的特别性,应特地编制培训方案并按方案实施培训,使管理层的特定要求、平安意识与其工作职责相适应。

第十一条在下列状况下,平安生产部要组织员工对工作场所特定的平安要求、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人身平安的有关学问、防止损害的订正行动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回顾:

1.当生产、服务工艺及流程发生变化时;2.当员工脱离工作岗位超过规定时间返岗时。

第十二条对员工进行有关平安意识培训的回顾时,重点从以下二个方面进行:

1.新员工平安意识培训;

2.工作现场特定平安意识培训。

第十三条平安生产部应加强企业全员平安意识的宣扬,利用视听资料等各种形式提高全员的平安意识。

第十四条确定员工的平安意识是否得到提升,主要采纳以下方式和方法:

1.对员工和各级管理层的平安意识及要求的全都性进行检查;

2.对于员工前后平安意识状况进行调查与评价。

第四章培训需求的识别与分析

第十五条企业所属各单位、部门将本单位、部门员工培训的需求识别信息汇总递交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企业员工平安培训需求进行分析。

第十六条平安培训需求的识别要针对全部员工和全部作业过程,充分考虑以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要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6.员工反馈看法;

7.事故、大事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员工平安培训需求的识别可实行以下方法:

1.答题法;

2.问卷调查法;

3.现场了解法;

4.看法反馈法;

5.其它方法。

第五章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的制定

第十八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依据企业要求和员工平安意识的`识别、培训需求信息制定企业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并将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递交至企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年度平安教育和培训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员工平安意识提升方案

2.员工平安意识宣扬方案

3.常规平安教育培训方案(如三级教育)

4.其它专项教育培训方案

第六章培训实施要求

其次十条在年度培训方案实施过程中,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单项培训要求与方案,方案中要明确:

1.培训目标;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方式;

6.培训教材;

7.考核方式。

其次十一条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内容:1.事故调查分析技术;

2.危急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掌握技术;3.沟通技巧;

4.检查、审核技术;

5.法律依从性管理;

6.应急管理;

7.职业卫生管理;

8.变化管理。

其次十二条对员工的力量要求,主要考虑:1.用工连续性;

2.变化的要求;

3.特定岗位的力量要求;

4.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5.风险评价结果。

其次十三条对平安生产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员工的培训内容:1.工作中潜在的风险;

2.事故预防及应急响应中的职责;

3.依从标准化系统的重要性;

4.偏离制度可能的后果;

5.操作程序、工作说明。

其次十四条根据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结合特别工种的作业内容及要求,对特种人员进行特地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其次十五条培训时间必需满意下列要求:

1.经理不少于40学时;

2.平安管理人员不少于120学时;

3.员工不少于32学时;

4.新员工不少于72学时。

其次十六条对员工的培训效果和实际力量,要定期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测试和评估:

1.员工反馈;

2.管理层反馈;

3.测试结果分析;

4.现场应用力量。

其次十七条平安生产领导小组要做好并保存员工的各项平安培训记录。

第七章其它专项平安教育其次十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平安理论学问和平安操作技能的培训,并经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其次十九条复工、调换工种、岗位的平安教育:

1.凡离开本岗位一个月及以上的生产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需进行复工平安教育。离岗一个月以内由班组负责复工教育;离岗一个月以上由单位(部门)负责复工教育。

2.凡调换工种的生产岗位人员,必需先进行调换岗位技能学问的培训,考试合格后再进行平安教育。

3.教育内容

①平安生产规章制度;

②离岗期间上级有关平安方面的新规定;

③新岗位平安管理学问和平安技术学问;

④本工种岗位的平安操作规程;

⑤脱产期间,本单位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案例。

第三十条单位在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需对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平安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支配其上岗。

第三十一条企业平安管理人员,其他专(兼)员平安员需经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平安生产管理人员平安培训证书》,持证上岗。

第三十二条部门副职以上领导由平安生产部组织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连续留任岗位。考试不合格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建议企业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三十三条班组长和班组平安员的平安教育由平安生产部组织培训,每年进行一次平安学问更新教育,平安教育时间不少于20学时。

第三十四条日常平安宣扬教育

1.班前平安活动。每天上岗前,班组长负责总结前班平安工作状况,分析当班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急因素,针对危急因素应实行的平安措施,并使每个作业者熟知和把握。

2.每周平安活动日。每周一次班组平安活动,由班组长主持,活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活动内容:平安生产方针、法规,平安操作规程,四不损害措施,上级平安生产文件通报和要求,平安文化学问,平安达标班组标准,平安生产新学问、新技术,工作岗位存在的危急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班组平安活动日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落实,记录真实、形式多样化,参与者签字。缺席者由班长补课,并有补课记录。

3.围绕每年全国“平安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实行有力措施,动员员工参与“平安生产月”活动,并达到预期效果。

4.节假日、各时期平安宣扬教育。

针对节假日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以及季节变化给平安生产带来的影响,有的放矢地开展平安宣扬教育。第三十五条平安宣扬教育要充分利用报纸、板报、电视、网络等工具和手段,实行生动形象,内容丰富,员工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开展宣扬教育。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篇2

1、有计划的做好领导干部和特需工种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开设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3、对教职工开展群众性安全知识竞赛、评比、娱乐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救灾和安全事故防治能力。

4、普及安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强化大众化的安全“三不伤害”的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5、聘请司法、公安消防、交巡警、交通、海事等部门人员对师生专题讲授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预防事故等安全意识和技能。

6、通过开展安全知识教育课堂、看电影、图展、幻灯和模拟预防事故演习等多种活动形式,定期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注重对新生入校安全知识培训。

7、学校要做好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资料积累、归类整理、收集成册、出教材的工作。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篇3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工怍。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公司级负责人的培训:

公司级负责人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经考核获得安全资格证后上岗。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工程技术人员与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全面素质和安全素质。

3、特种作业人员专业培训:

(1)特种作业是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以下工种: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和矿内工程机械司机。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安监部门)对其进行行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按一定时间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

4、新工人的安全培训

新进公司的.作业职业,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考试合格后,对新工人要安排老岗位工带领,进行现场操作,学习3个月后,新工人方可上岗独立作业。

5、全员安全教育: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子20小时。

6、换岗工人安全教育:

调换工种以后工人对所从事的新工作不熟悉,对操作规程和技术不了解,为了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必须对他们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所有新岗位的责任、制度及操作规程。

7、“四新”安全教育:

当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生产时,必须对从事该工作的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重点教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使工人能够独立操作、安全生产。

员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安全素质,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单位在每年十二月前制定出本单位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第四条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负责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对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抽查评估。

(二)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并对各二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三)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负责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公司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其工资和必要的费用,并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档案。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理解安全培训,熟悉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潜力。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理解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潜力,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并按规定理解继续教育,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级安全教育

人力资源部安排进厂的新员工(包括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外调人员、劳务工等)上岗前,务必进行公司级、单位级、车间(科)级、班组级的四级安全教育,并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见附件1)交安全环保部安全教育科存档。

(一)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到安全环保部,由安全教育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安全教育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和转入单位进行单位级安全教育。

公司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二)单位级安全教育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负责组织,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各单位生产安保科开据安全教育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车间(科)进行车间(科)级安全教育。

单位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本单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4、有关事故案例等。

(三)车间(科)级安全教育务必由车间主任(科长)负责组织实施,车间安全员协助,经闭卷考试合格后,由车间安全员开据介绍信,受教育者持介绍信和《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转入班组进行班组级教育。

车间(科)级安全教育资料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班组级安全教育务必由班长负责,班组安全员协助,教育结束后认真填写《新员工四级安全教育卡》并交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存档,班组保存介绍信和培训记录。

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资料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资料。

四级安全教育结束后,由班组选定一名经验丰富的师傅与新职工签订师徒合同,师徒期满前务必在师傅的监护下操作;师徒合同期满后,务必进行出师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工作。培训记录、考试资料务必建档保存。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务必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上岗。无证上岗的,按规定对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处罚。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要按照规定复审,逾期未复审或考试不合格者,《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予以注销。

(三)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复审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安全环保部负责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和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取证和复审;装备部负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取证和复审。

(四)各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时取证、复审,持证上岗,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管理库。同时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一)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岗位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培训具体安排列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培训资料要做好记录,本人签字确认,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试卷。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操作。

车间坚持每月一次、班组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班组要坚持每一天班前安全会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保存记录,参加人员要签字确认。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要结合每日的工作任务、性质,提出安全生产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各单位要设立固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场所,并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提高安全教育的效率和质量。

(二)生产设备检修和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部门要监督和检查各施工、检修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检修安全措施进行交底,并保存记录。

(三)各单位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务必进行必要的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和告知,并建档保存。

(四)各单位应根据季节特点、生产特点、危害因素分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如安全比武、应急预案的演练、事故案例教育等。并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法制和组织纪律性的教育,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五)各单位要经常利用黑板报、墙报、简报、标语、橱窗等宣传媒体,广泛地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单位安全动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弘扬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十八条“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前,应当对有关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档保存培训记录和考试卷。

第二十九条转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包括调换工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单位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条对工种不变,一人多机(岗)操作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车间应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并确定相应的学徒期,进行安全、设备、工艺等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车间不得擅自安排一人多机(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的脱岗安全培训教育

应重新进行“四级”安全教育,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生工伤事故的人员,除对有关职责人进行处罚外,务必对其进行脱岗安全教育和学习。

第三十二条对外来参观、学习、实习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相关单位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告知、并对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资料的安全教育,保存记录,并由专人带领。

第四十二条职责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职责的行为以及造成事故的,依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及考核办法》、《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办法》对相关职责单位和职责人进行职责追究。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