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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精选5篇)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篇1

1.目的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精选5篇)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收取的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限为签收快递件当天17:15前)。

3.2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4.内容

4.1

4.1.1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4.1.2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4.1.3检查与包装: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检查审核通过后,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上。

4.1.4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并保留寄件单据。

4.2寄件规定

4.2.2重型物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产品样品、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4.2.3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4.2.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2.6前台每月对所有寄件费用按部门进行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3收件规定

4.3.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领取。

4.3.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办理付款手续收件。

4.3.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3.4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4.3.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3.6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件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快递件从前台领走,如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50元。

4.3.7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4.4遗损件索赔

4.4.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收)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4.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

4.5附件

4.5.1《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篇2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办公所需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管理,避免造成丢失、损坏及其他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 快递物品: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和个人需要,接收到的快递物品,包括信件、文件、资料,货物以及其他货品等。

3.2公司性快递件:指公司及员工因工作需要,接收到的快递物品。

3.3非公司性快递件:指员工因个人需求,接收到的快递物品。

4. 职责与权责:

4.1:办公室接待室: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接收分发管理。

4.2:其他部门:负责部门快递物品的接收。

5.公司性快递件接收执行说明:

5.1事前确定收到快递的签收与分发(各部门办理业务时已知要到达的快递,包括合同往来件、购置物品等)

5.1.1各部门办理快递时,应确定具体联系人,向快递公司提出到货电话通知。

5.1.2各部门确定有快递物品即将到达前,应提前通知办公室接待室做好接收准备。

5.1.3快递到达后,快递公司电话通知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人员,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办理人员直接验收签收。

5.1.4各部门具体办理人员无法现场接收,可委托他人验收签收。也可通知办公室接待室,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签收,并在《邮件签收登记表》登记,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办公室接待室不承担验收责任。

5.1.5办公室接待室收到快递不做通知,各部门具体负责人员应在当天领取,每超过一天罚款50元,周六、周日休息期接收的快递,次周一必须领取。

5.2未知快递件接收

5.2.1快递到达后,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签收,并在《邮件签收登记表》登记,并做好外包装验收,外包无破损进行接收,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取,有关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当天完成领取。

5.2.2快递到达后,由公司办公室接待室外包装验收有破损,公司办公室接待室不做接收,并联系有关部门现场验收接收。

5.2.3无法确定具体负责部门的快递件,外包装无破损,由办公室接待室直接接收;外包装有破损,由办公室负责人现场验收无问题接收,并根据具体内容进行呈报,请示领导分发。

5.2.4物品接收人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5. 3除特殊情况外,如货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签,如因此造成货物遗失,短少或调包等后果,代签人需承担全部责任。

6.非公司性快递件接收执行说明:

6.1快递接收

6.1.1在办理个人快递时,应向快递公司提出到货电话通知。

6.1.2快递到达,快递员电话通知个人后,个人电话委托接待室签字接收,接待员未接到委托通知不应接收。

6.1.3接待员接受委托后,签字接收快递,但不承担验货、清点和质量责任。

6.2快递领取

6.2.1个人快递必须在接待员接收当日领取,接待员不作通知,延期不负保管责任。

6.2.2本人无法领取时,应委托同事领取。

6.2.3行政人员周六、周日到达快递,次周一必须完成领取。

6.2.4个人快递领取时,要在《邮件签收登记表》上签字接收,以备查验核对。

6. 附件

6.1 《邮件发送登记表》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篇3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公司快递成本,确保公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特制定本规定。

二、 范围

本规定中所指的快递收发均指公司员工因工作所需,向外部寄送或外部寄至内部到付取件,从而实际产生公司快递费用支出的活动。

三、 权责

3.1、行政前台、值班人员:负责公司快递物品的收件管理。

3.2、物流部: 负责公司邮件、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

3.3、各部门: 对本部门的快递费进行管控、寄件人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寄件要求寄发快递。

四、 作业要求:

4.1、快递的接收

4.1.1、行政部前台、当天值班人员或物流部在收到快递时,应核对以下内容:①收件人是否为本公司人员,若收件人非公司人员,应当场退回;②优先通知收件人本人签收;③检查信件、快递包装是否完好无损;④了解清楚付费情况(如是到付,需联系收件人收件或电话知会收件人,收件委托其他人签收处理);④快递物品与《快递单》内容(特别是托寄内容)是否无误。

4.1.2、在《快递单》收件人签名处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然后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登记快递情况(收件人本人签收快递可不登记);

4.1.3、通知快递收件人到前台领取,快递收件人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签字接收,特殊情况下,收件人不在公司,可拔打手机号码告知对方,快递收件人若交待告知部门同事帮忙代领,代领取人必须在《快递签收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以备查验核对。

4.1.4、如是到付件,收件人应提前填写《快递收发申请表》(返修机有维修退货单的除外),交上级主管批准后交物流部签收、报销。

4.2、快递的发送

4.2.1、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文件、资料、样板、货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须填写《快递发送申请表》(有出货申请单、维修送货单及快递费用不是公司付款的除外)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将《快递发送申请表》、《快递单》、快递物件一起交往物流部,由物流部联系快递公司统一发送。(各需求部门于每日16:30前提出需求),《快递发送申请表》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且快递费用可酌情不予报销,或本人承担相关费用。

4.2.2、发货人自行清点及打包好物品(发货人应打包扎实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交到物流部,对于打包有问题的物品,物流部有权拒发该物品。

4.2.4、填写快递单: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4.2.5、底单按月份与登记表一同保存,月底结算快递费用;物流部负责核对费用清单,核对无误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进行支付。

4.3、寄件、付费相关规定

4.3.1、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4.3.2、选择的原则是合理、负责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合理、负责任的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邮寄处理的不选择快递。

4.3.3、针对各客户返回返修机(指已过保),往返快递费一律由客户支付,经批准的特殊情况除外;

4.3.4、针对各客户返回返修机(指未过保),双方(指我司、对方)寄出快递一律由双方自付快递费运;特殊情况下客户发货采用到付的,返修机器返回客户时,也采用到付的支付方式;且不可采用顺丰、EMS、航空(选择以上的需客户支付)等快运,只可采取物流、普通快递(广东省内采用普通快递)。

4.3.5、公司给各总代理、加盟商等所有客户的出货(包含成品、收费配件等)一律以《出货申请单》上批准的(包含快递公司、物流方式、付款方式等)为准执行;

4.3.6、客户申请的配件首重内可优先选择顺丰快递(超首重的选择顺丰、EMS、航空等快运,发前应该先与客户沟通快递方式),运费全部以到付方式;

4.3.7、所有发票均可以选择EMS(优先)、顺丰快递配送;

4.3.8、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4、费用管控

4.4.1、所有发件费均挂到发件部门,月底物流部提供发件清单,并做好费用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交给财务存根。

4.4.2、对于快递费过高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交后交财务部。

4.4.3、物流部每月有1500元快递备用金,收件或寄件超过100元以上的,指定收件人或寄件人应该提前知会物流部。

4.4.4、如发生物流部提货寄回公司物品(含采购物料、返修机)产生的费用,将归各业务部门费用核算。

4.5遗损件索赔

4.5.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或物流部,由前台或物流部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5.2前台或物流部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 损坏率和评价供应商的服务能力。

4.6、其它要求

4.6.1、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10倍处罚。

4.6.2、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6.3、为便于寄回公司物品损坏时的索赔,如需选择公司合作之外的物流公司,必须选择有资质能出具发票的快递物流公司。

4.6.4、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物流部保管(保管期为三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6.5、为了保证前台、物流部已签收快递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或委托人必须在前台、物流部通知后即时将收件从前台领走(下班签收的快递除外),如果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可记绩效投诉一次。

4.6.6、各相关部门应知会寄件人(供应商、客户等),尽量选择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快递公司(顺丰、德邦、龙邦、韵达、盛翔颖),重要文件采用顺丰快递。

4.6.7、所有寄出快递需经物流部寄出,未经物流部同意寄出的快递由相关部门自行处理。

五、 相关单据:

5.1、快递发送申请表

5.2、出货申请单

5.3、物流跟踪表

5.4、快递签收记录表

5.5、快递遗失/损坏登记表

六、 执行时间:凡以往发文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快递收发管理规定》从20xx年二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篇4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 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费收缴

1.学校正式在编职工按照按每月工资中的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标准按照比例缴纳党费。

2.属于流动编制和计划外用工的党员,每月缴纳党费5元。

3.离退休干部和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5元。

5.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总支)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6.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7.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党费,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出具收据。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交中央。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一

并交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由中央组织部出具收据。

9.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10.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1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使用,使用合理,充分发挥党费使用效能。

2.使用党费要把重点放在加强支部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等方面,努力为党支部组织生活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3.党费必须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经费及党的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预备党员和党务干部,包括培训中的资料费、讲课费和交通费;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组织的党员集体外出接受党性教育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开展党建研究活动的评审费、版面费;聘用党校兼职教师的课酬费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党报党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荣誉证书、奖品(奖金)和表彰大会及基层党委(党总支)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会务费用。

(4)补助、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慰问生病党员、购买慰问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4.要建立严格的党费使用和审批制度。研究下拨和使用党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党费使用3000元以下,由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3000元以上由主管书记审批,5000元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

三、党费管理

1.离退休干部党总支根据所收缴党费的数额及年度党组织活动的需要,经学校党委批准可预留50%党费,其余上缴学校党委;总医院党委预留所收缴党费的数额的30%,用于开展基层组织活动,70%上缴学校党委。

2.学校党委将所收的党费按规定比例40%上缴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其余留存部分党费由校党委组织部代党委统一负责管理,用于全校性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组织全校性活动及党组织的其它专项活动支出等。

3. 党委组织部对党费设立独立帐户,经费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4.党支部(党小组)要有严格的收缴党费手续,要确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5.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支和挪用党费,侵吞党费利息。

6.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是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全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接受代表的审议;每年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工委上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党费年报,并向全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公布。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向同级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报告本单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代表或党员的审议,并每年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提供书面报告,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

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7.学校各级党组织每年应对所辖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学校有关党费管理使用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之处,以本办法为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此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符合上级要求。

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公司收发快递管理规定 篇5

为规范全体员工的办公着装、仪容仪表,树立公司良好礼仪形象,展示公司的精神风貌,特修订此规范制度。

一、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干净整洁、朴素大方。

二、员工上班期间头发应梳理整齐,男性员工不留长发、不染发、不剃光头、不留胡须;女性员工不梳异型发式。

三、男性员工不能纹身;女性员工不化浓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要佩戴得当,不宜过多。

四、员工应注意指甲清洁,不宜过长,女性员工不得涂抹颜色夸张的指甲油。

五、员工上班期间穿着不能过于随便,色调不能过于鲜艳、款式不能过于时髦、紧身性感,图案回避过于夸张、可爱、抽象。女性员工不得穿超短裙(离膝盖的长度不宜超过10厘米)、超短裤、低胸服、吊带装等过于暴露的衣服,丝袜可穿肉色或黑色,且不应低于裙子的下缘,切忌渔网、暗花之类过于性感的丝补袜。

男性员工穿衬衣时,西服袖子不宜太短,袖口不宜太松;袜子不能太长或太短,在小腿以下的位置为宜。穿深色皮鞋时,不能穿白色袜子。

六、上班期间不能穿拖鞋、运动鞋,男性员工不宜穿除皮鞋以外的鞋子(包括皮凉鞋)。

七、上班期间应佩戴公司胸牌,胸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八、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的,应在办公室备有西服,以便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以上着装及仪表规定全体员工自觉履行,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下属遵守本规定。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督导执行。

此前制定制度与此不符者,以此规定为准,此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执行。

行政人事部

20xx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