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精选7篇)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精选7篇)

规范维修工具管理工作,确保维修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中心维修工具的管理。

3职责

3.1维修组主管负责维修工具的管理并负责工具的申购。

3.2维修工负责保管、使用个人工具。

3.3维修中心负责维修工具的监督管理和采购。

4程序要点

4.1《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4.1.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维修组主管组织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组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维修中心审批。

4.1.2维修中心负责对各维修组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制定《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4.1.3常务副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该计划复印件应交财务部备案。

4.1.4采购计划应包括: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预计费用;购买时间;用途。

4.2维修工具的领用

4.2.1维修组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维修组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领用并负责保管。

4.2.2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领用人统一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签字同意后,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领取。维修中心仓管员将领出工具记录在《维修工具台帐》内。主管将所领工具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内。

4.3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4.3.1维修组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维修组员工个人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

注意事项

4.3.2个人使用工具应注意以下几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的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如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4.3.3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3.4维修组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维修组主管批准后在维修中心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员应做好登记。

4.3.5员工辞职、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到维修中心仓库,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个人使用工具由维修中心通知人力资源部扣发相应的钱款。仓管员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内,并在'备注'一栏内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的工具。

4.3.6维修组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立即补充。

4.3.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做报废处理。

4.4公用工具

4.4.1维修组领用的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主管应将其登记在《维修组工具登记表》上。

4.4.2公司共用的公用工具由维修中心仓管员负责保管,仓管员应将其登记在《公用维修工具登记表》上。

4.4.3维修员工借用工具或维修组以外的部门借用工具都应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4维修组需要借用公司公用工具的,由维修组主管到维修中心仓库办理借用手续,仓管员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4.4.5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公用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包括: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目以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c)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d)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由维修组主管确认,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经工程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

e)维修组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由接任者会同工程部仓管员一起对该负责人所管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其本人责任;

f)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维修中心经理批准后上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维修中心经理负责报废处理;

g)对于专业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申购。

4.5维修组通讯用对讲机管理按《安全部警用器械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4.6维修工具的购买

4.6.1维修中心仓管员每月30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维修工具台帐》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建议维修中心经理尽快申购。

4.6.2维修中心经理每月5号之前根据仓管员的建议及《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填写工具申购并上报公司。对于计划中未列出的工具,维修中心经理应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并上报公司审批。

5记录

《维修组工具登记表》

《工具借用登记表》

《报废工具登记表》

《维修工具年度采购计划》

《维修工具台帐》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2

总则

1、工具是手的延伸,确保工具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是尊重劳动和热爱工作的具体体现。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工具领用、使用与维护保养、周期检定、工具消耗报废等内容。适用于本公司在用工具的管理。

3、设备保全处是机电维修工具的归口管理。具体负责领用工具的领用审批、周期检定检查及工具的报废管理等。

4、各使用单位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保管与维护保养,参与工具周期检定。

工具的领用、发放

5、各工段工具实行个人实名登记保管制度,新领时须填写工具领料单,经设备保全处签字后到物资供应仓库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设备保全处负责建立个人领用工具档案。

6、工具管理过程中执行以旧换新制度,损坏的工具须经设备保全处鉴定,确定报废后,方可领用新工具。

7、仓库管理部门对执行依旧换新的工具,在退旧工具同时提供设备保全处签字的领用单后发放。

9、如发现工具有未过最低使用期的损坏、遗失等影响操作的情况,由工具管理部门责其在15天内补齐工具。方式有自已补购或赔偿后重新领用。

工具使用与维护保养

10、操作者使用工具前,应检查所有工具与其对应产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反映。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具有质量问题,及时向工具管理部门反馈。

11、各操作工建立在用工具帐目,每季度与工具管理部门核对一次。工具管理部门对工具台帐、实物相符合情况进行检查。

12、工具使用部门根据工具性能维护保养,以防锈蚀、潮湿、变形。所有的工具应保证正确的使用用途,避免不正常的损耗。

13、工具管理部门负责对在用工具进行检查管理,对其使用、维护保养、帐物管理、现场工具管理等情况进行抽检,并予记录。

14、部门间相互借用工具,由借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具管理部门协调批准后实施。公司外单位借用工具,由工具管理部门审批决定。

工具周期检查

15、工具主管部门会同工具使用部门对工具每季度检查一次(包括各种扳手、起重工具、检测测量工具等),对帐、物相符情况进行检查。其他用于工序质量控制点的v型铁、测量模板、大型工具半年检查一次;

16、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工具丢失,应予以记录,按工具消耗规定办法处理。

工具消耗管理

17、各岗位应确保工具的正常使用,确保不丢失,不发生机械性损坏,应努力控制在正常的工具消耗指标范围内。

18、机电维修工人每月消耗定额为8元,可以累加。每季度对工具进行一次消耗定额内的补充。工具消耗年终核算超过定额的,按超过价值除以20元折合成考核分数在百分制工资中扣减。

19、损坏工具必须及时申请报废,及时以旧换新。如因工具损坏、丢失影响工作的,工资百分制考核中扣0,5分,并通报批评。

20、通用的起重工具、拆装工具、机加工工具、电磨工具、非常用的工具分别存放在两个电仪维修工段,由工段长开领料单出库并负责保管。设备保全处人员根据需要领用工具自行保管。

附则

21、使用期限规定:卡簧钳、内六角扳手3年;锉刀、钢丝钳、铁锤、呆扳手、梅花扳手、钢角尺、钢板尺2年;工具包、活动扳手、电工用表1年;木柄螺丝刀、卷尺6个月,其他详见工具清单。

22、本制度从20xx年12月1日起执行。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规范维修部工具管理,确保维修工具的完整及维修工作的开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3、职责

3.1工程维修主管负责工具的申购、发放控制、使用的监督检查。

3.2负责确定个人和公共工具的使用的监督检查。

3.3维修员负责个人工具的保管,合理使用。

4、管理规定

3.1各维修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个人常用工具及小组公用工具,个人工具由本人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3.2所有工具都要进行建账管理,做到帐物相符,每人必须在各自的《工具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3.3所有的工具必须正确使用,特别是电动工具必须正确、合理地使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使用。

3.4所有工具坚持交旧领新的原则,在领用新工具时必须交回旧的工具,交回的工具统一由库房处理,不准外流。

3.5专业工具未经培训不得随意使用。

3.6较大型的专业工具应随用随借,当日归还。

3.7新增加的工具必须经维修主管批准后,方可购买。新工具在领用时也必须进行登记、建帐签字。

3.8所有工具实行丢失赔偿的原则。

3.9建立工具管理档案,实行工具报损制度;

3.10对部分易损工具采取交旧领新的方式进行;

3.11对部分常用而又不容易损坏的工具应采取定期更换的制度;

3.12对部分大型工具应建立严格的报损制度,按照报损(损坏原因)、申购、采购(应有相关工程人员陪同并提出相关数据)、领取的程序进行;

3.13对工具实行个人负责制,谁掉谁负责赔偿的制度;

3.14对于公共工具及大件工具应由班长负责进行统一管理,并进行缺陷记录;

3.15对在工作中损坏的工具应填写报损单后(同时将损坏的工具交回库房)方可领取;

3.16对于损坏的工具应定期进行统一销毁(应有相关负责人签字);

3.17对于损坏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并建立专用工具档案,不得轻易损坏、更换,一旦损坏应填写损坏原因,如属人为损坏则需进行适当赔偿,如属自然损坏(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具损坏凭据)则按照报损程序办理。

4.记录

4.1工具领用登记表

4.2公用工具领/借用登记表

4.3公用工具外借登记表

编制说明:编制部门:工程维修部

编制人员:审批: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4

1.设置目的

手持电动工具是手直接接触带电设备进行操作生产的小型设备,极易发生漏电、短路等问题。为防止手持电动工具造成伤亡事故,保护操作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属下列小型设备均为手持电动工具:

电钻(含冲击电钻);

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

电动砂轮机(含角向磨光机、直向砂轮机、模具电磨、湿式磨光机、电磨、抛光机和盘式砂光机);

砂光机(含平板砂光机、圆板砂光机、带式砂光机);

圆锯;

电锤(含电镐);

不易燃液体电喷枪、

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

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

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

电链锯;

电刨;

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

电木铣和修边机;

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3.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787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4.职责

4.1本制度由设备动力或工具装备部门负责管理

4.2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5.内容与要求

5.1工具的日常检查内容:

5.1.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5.1.2保护接地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5.1.3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1.4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1.5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5.1.6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1.7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1.8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2管理

5.2.1工具应有专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2.2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2.3在湿热和温度常有变化的区域应缩短检查周期;

5.2.4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检查;

5.2.5绝缘电阻应不小于ⅰ类2;ⅱ类7;ⅲ类1

5.3保管

5.3.1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单位工具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长期保存各类电动工具。

5.3.2单位工具室必须严格执行借用制度,严格借用手续,借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天。

5.3.3电动工具借出和收回时,工具室应严格检查插头、导线等有无破损、变形、失灵和松动,不得带病借出。

5.3.4各类手持电动工具除日常检查外,每季5日前由工具室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初5日前由本单位电工进行检测绝缘电阻,按检查表填好记录,由工具室保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5.3.5.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立台帐,以便安全人员随时检查或抽查。

5.3.6各单位经常使用的电烙铁,可不保存工具室,但必须专人负责。小组统一按此制度进行定期检查。

6.考核

6.1.按照《安全奖惩》制度规定处罚。

6.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将追究其责任。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归口管理;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起草;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负责解释。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规范工具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园管理处维修值班人员的值班管理。

三、职责

1、工具保管人员严格执行工具管理制度。

2、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四、工作流程

1、工具分为公用工具、各专业自用工具及个人工具三部分。公用工具及专业自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及使用,个人工具由个人自行保管及使用。

2、工具保管人必须保持工具的完好及使用功能;必须定期检修并保养所属工具。

3、工具保管人必须认真建立工具台帐,做到工具与台帐相符,借用(使用)公用工具、专业工具情况应列入交接班记录。

4、全体员工必须爱护工具,正确使用工具。凡不正确使用工具、不爱护工具者,将提出批评;凡因此造成工具损坏者,将按工具原价赔偿,并同时扣罚100元人民币。

5、借用公用工具归还时,须由班长和使用人共同进行检验。如有遗失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坏,须由使用人负责照价赔偿。

6、专业自用工具必须由主管进行每日清点,并保持完好,不得遗失或损坏,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由使用人照价赔偿。

7、所有工具一律不得外借,不得用工具干私活。如因情况特殊外借,必须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员工擅自外借、带出,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8、公用工具和个人领用工具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到期,一律以旧换新。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规范维修工具的维修保养工作,保障工具的正常使用。

2.范围

适用于家园管理处。

3、控制过程

3.1维修工具应该由指定责任人定期维护和管理。

3.2电动维修工具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使用工具性能的完好性,工具外观的完好性,安全状况等环节。

3.3责任人在使用完后应该将工具及时归位,并保证工具的整洁,完好。

3.4电焊机、切割机、砂轮机的存放点为操作间,其他电动工具存放地点为工具房。

3.5工具的使用应该严格按照工具使用操作作业指导书执行,避免因不规范操作而导致事故发生。

3.6如在使用中发现有工具损坏,应及时知会设备责任人维修。

3.7如工具保养责任人无法将工具修复,则及时通知采购员将此工具及时外送修理。

4、相关表格

4.1《设备设施保养维修记录表》

工具维修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规范机电维修部工具管理工作,确保机电维修部工具完整及各项性能完好。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处机电维修部的工具管理。

三、职责

1、机电维修部主管负责检查工具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工具的申购及具体负责工具管理。

2、管理处仓管员负责工具的簿房盘点工作。

四、程序要点

1、《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的制定;

(1)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制定下一年度《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并上报经理审批。

(2)《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所需工具的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产地;

b、预计费用;

c、购买时间;

d、用途。

2、机电维修部的工具分成两类:一类是个人使用工具,另一类是公用工具。个人使用工具由个人领用并负责保管,公用工具由主管负责保管。管理处仓管员对所领用工具记录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3、个人使用工具和公用工具由机电维修部主管统一填写《领料单》,经服务中心主管批准后,由机电维修部主管到仓库领取并负责暂保管。

4、个人使用工具管理

(1)机电维修部员工正式上岗时,由员工填写《领料单》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领取一套个人使用工具。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每年只能补领一次。管理处仓管理员应对员工所领工具簿记在《工具领用登记表》内。

(2)个人使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不准乱打乱撬;

b、用力应适度;

c、测量不同参数时注意正确换档(万用表);

d、注意工具的作用条件(如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或承载能力等);

e、用后擦拭干净工具。

(3)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机电维修部员工个人使用工具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员工个人立即补上同规格同品质的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则可以经机电维修部主管批准后在仓管员处以旧换新,仓管理员应做好登记。

(5)员工辞工、被解雇或转岗时应将个人使用工具全部退还给机电维修部,对于丢失或人为损坏的工具通知财务部扣发相应的钱款。机电维修部主管必须将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簿记在《组长保管工具登记表》内,并在'备注'一栏注明'退还'字样。员工退还的个人使用工具要设专柜保管并作以旧换新用的工具。

(6)机电维修部主管每月18号检查每个员工的个人使用工具,对于丢失的或人为损坏的工具将责令其立即补齐。

(7)对于换下来的个人使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经理助理批准后上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公用工具管理。

5、公用工具管理

(1)员工借用公用工具或各部门之间借用公用工具都应在机电维修部主管处借用;主管必须将借用工具登记在《工具借用登记表》上。

(2)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

a、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按4-(2)条款;

b、大型公用工具使用除应遵循便携式(小件的)公用工具使用注意事项外还应每个月进行一次保养:

--对各转动部位加注润滑油;

--调整皮带,对于磨损严重的皮带应更换;

--检查、调整碳刷,如碳刷磨损超过新装时的1/2则应更换;

--检查启动电容,如变形、膨胀或开裂则应更换;

--检查或整修接线头;

--调整机械间隙至合理位置;

--清洁外表,必要时涂上防锈油;

--拧紧所有紧固螺栓。

(3)公用工具属公司财产,严禁用作私人用途。

(4)公用工具如丢失或人为损坏,则应由借用人负责照价赔偿。公用工具如属正常使用损坏,对于小型的(500元以下)经机电维修部主管确认,服务中心主管及物业经理批准后可以以旧换新。对于500元以上的公用工具须先由主管填写《报废工具登记表》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

(5)机电维修主管工作调迁、辞工或被解雇时,机电维修部主管会同管理处仓管员一起对公用工具进行盘点,发现缺少或人为损坏的则应追究主管的责任。

(6)对于换下来的公用工具每半年由管理处仓管员进行一次盘点并登记在《报废工具登记表》内,经机电维修部主管上报经理助理审核,报经理审批,审批后由经理助理负责报废处理。

(7)对于公用工具中的计量器具或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检,检验后合格的方可使用,否则应重新申购。

6、管理处仓管员每月25号应将所保管的工具进行一次盘点并簿记在《仓管员保管工具登记表》上,对于需要补充的工具应尽快制定计划申购。

五、记录

1、《工具保管登记表》

2、《工具领用登记表》

3、《工具借用登记表》

4、《报废工具登记表》

5、《机电维修部工具年度采购计划表》

六、相关支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