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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工作制度(精选20篇)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肇州县卫生健康局和卫生监督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本《实施细则》。

双随机工作制度(精选20篇)

第二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方式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原则是:统筹安排、依法实施,谁检查、谁反馈,公开、公正、透明。

第四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统筹安排及组织实施依职责所承担执法类别“双随机”抽查工作。

第五条 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行动态调整。

第六条 建立本单位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的单位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

第七条 建立检查机构名录库。检查机构名录库依据机构生存状态,动态确定频次,动态调整。

第八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相关股室要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

第九条 由于受客观因素和条件的制约,年内县卫生监督所要首先对“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执法检查工作实行“双随机”。

第十条 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通过摇号等方式随机选取执法人员,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第十一条 探索行政执法电子化、信息化执法手段,对执法检查全过程跟踪记录,实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第十二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根据卫生法律法规的实际执行情况,以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合理确定随机抽查频次,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原则上每年执法巡查2次,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指示可增减巡查频次。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风险等级高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区域,可适当加强抽查的力度和频次。

第十四条 加强协同配合,探索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增强执法合力。

第十五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监督所、局机关有关股室要结合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第十六条 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运用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监管工作中出现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和监管效率,确保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

第十八条 建立完善抽查结果运用机制。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典型案例在媒体上曝光,形成执法震慑力。

第十九条 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卫生监督所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和质量,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上级部门系列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双随机、一公开”是指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遵循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 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市工商局负责本市工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

县(区)级工商部门负责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双随机”抽查是工商部门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所有监督检查都必须通过“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第六条 工商部门实施“双随机”抽查时,应当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检查事项主要有:

(一)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

(二)企业即时公示信息;

(三)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广告行为;

(六)商标使用;

(七)侵害消费者权益;

(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九)格式合同使用;

(十)直销行为;

(十一)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行为;

(十二)依法应当监管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市场主体范围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在市场主体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规模、行业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检查市场主体名单,对其进行检查。

第八条 “双随机”抽查按抽查执法主体分为跨部门联合抽查、系统内综合抽查、业务条线专项抽查。

跨部门联合抽查是指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根据行政许可类别或行业特点,工商部门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整合抽查任务,联合开展抽查。

系统内综合抽查是指工商部门基于市场主体年报信息抽查,综合企业登记事项监管、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事项开展抽查。

业务条线专项抽查是指工商部门根据特定任务和要求就单一事项进行快捷、高效的抽查。

第九条 随机抽查方式有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十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涵盖本部门全部监管主体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依据市场主体存续状态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住所、登记机关、管辖单位等。

第十一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分级管理,并确定一名管理员,负责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内容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性别、单位、部门、执法证编号、业务专长等。

第十二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执法检查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素质,保证“双随机”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内容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实践及时调整,经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审核后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四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统筹各业务部门的监管任务和需求,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主要包括:抽查项目、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等。

年度抽查计划应当及时报上一级工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五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因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第十六条 各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年度抽查计划制定抽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抽查项目名称、抽查对象、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实施时间以及相关要求等。

第十七条 抽查比例和频次应当公正、合理,即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原则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不超过两次。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多次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当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第十八条 县级工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任务和本地实际选择全局内随机、局机关与工商、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工商所)随机、若干工商所内随机、单一工商所内随机等方式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可以探索随机执法检查人员的其他有效方式。

第十九条 “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媒体参加。

市、县工商部门完成随机抽取工作后,应当及时将随机抽取情况报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备查。

第二十条 为保证监管效果,工商部门可以将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按照企业类型、行业特点等细分为若干子任务,而后再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一条 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应当2名以上。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市场主体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

第二十二条 工商部门对检查事项专业性强的,可以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配合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做好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通过12315投诉举报平台查询随机确定的被检查市场主体近期的投诉举报情况,并通知随机确定的执法检查人员。

第二十四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应当查询被检查市场主体自主公示信息、工商登记备案信息及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可以先行与企业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预约检查时间,同时告知企业应当提供的备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和账簿、相关行政许可证明等,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

第二十五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应当严格按照抽查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应当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填写检查情况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二十六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发现市场主体经营不规范时,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且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当综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和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等,对被检查市场主体逐户出具检查意见。检查意见包括:“未发现异常”“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经营行为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需进一步调查处理”等。

第二十八条 执法检查人员发现市场主体检查结果符合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当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涉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按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发现问题线索属于其他行政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协同监管平台“抽查结果录入”模块录入,工商部门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公示。

第三十条 实施抽查的工商部门,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归档。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表、证据材料等。

第三十一条 市场主体在接受检查中有下列不予配合情形的,工商部门应当将企业名称和不予配合检查次数、时间、情形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拒绝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进入被检查场所的;

(二)拒绝向检查人员或者其委托的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材料的;

(三)不如实或者不按要求提供情况或者相关材料的;

(四)其他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致使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第三十二条 执法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被检查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在随机抽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四条 上级工商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工商部门抽查工作的考核,可以在每次抽查工作开展中或结束后对已抽查市场主体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年度考核评价依据。

第三十五条 工商部门应当在每次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情况及分析在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示。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3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作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行政检查事项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所、中心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及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第四条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情况;

2.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情况

3. 地质勘查活动情况;

4. 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实施情况。

第五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各业务科室为相应随机抽查事项的责任科室。

第六条责任科室应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针对每项检查事项逐一列出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以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第七条责任科室应当按照第四条所列事项对应建立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应当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对象,既不遗漏,也不越位。

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由责任科室提出审核建议报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调整。

第八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全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排除人为因素干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第九条责任科室在开展随机抽查前,应当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包括检查事项、检查程序以及抽查比例等内容,并及时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第十条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应当在随机抽查前1日摇号确定。责任科室应当召集检查组,进一步明确检查路线、检查目的、工作分工、被检查企业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掌握的证据等内容。

第十一条检查组应当按照制定的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不得超越职权从事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当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和发现问题等,记录或拍摄涉嫌的违法行为,复印相关文件资料,调查询问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检查记录应当给检查对象查阅。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当场向检查组提出,检查组应当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检查报告中。

第十四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向责任科室报告检查结果,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随机抽查情况报告。检查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应当作为检查报告的附件一并提交。

第十五条责任科室应当对随机抽查报告、处理建议进行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审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事实移交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第十六条随机抽查工作完结后,责任科室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公示系统平台发布。

第十七条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规定,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相关要求。对违反抽查纪律、接受被检对象贿赂,以及存在包庇隐瞒、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责任科室应当强化抽查结果运行。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等手段,依法依规查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局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将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联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第十九条在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时,发现局系统工作人员未履行相关职责或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移交局纪检组依法依纪处理。局纪检组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参与随机抽查工作。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4

为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署和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开公正、有序推进的原则,在法律服务监管中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今年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实现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法律服务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动随机抽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开公正。规范和公开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三)坚持有序推进。建立健全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合理制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有序推进。

三、职责分工

建德市水利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以水政渔政大队大队长为联络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市水利服务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管理科室按照各自职能组织具体的抽查工作。

四、工作细则

1、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法制科负责确定对水政渔政执法人员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具体抽查比例和频次详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同一年度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管理或执业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和力度。

2、随机抽查程序。水利局从下属科室水利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确定抽查人员,并按照“双随机”清单规定的比例随机选择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作为抽查对象。检查小组一般由3至5人组成。随机抽查工作应当于抽查实施之日起90天内完成,按照“谁抽查、谁报告、谁公示”的原则,在完成抽查工作后10日内向局办公室(法制科)提交抽查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水产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局办公室(法制科)根据上级要求在5天内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抽取名单实现在线随机抽取,可依托网络信息技术,采用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留痕。

3、实行动态管理。水利局对抽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司法局运用电子化技术和手段,对随机抽查工作做到全流程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4、注重结果运用。要将抽查总结报告和《建德市水利局执法人员“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建德市水利局被抽查对象“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及时归入相应检查对象的执业档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并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定程序及时处理;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有权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依法实施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属于本部门管辖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6、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执法职能单位应当加大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通过农业信息网、政务服务网等网络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开展情况、处理结果以及相关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等事项,并及时将相关失信记录推送至同级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5

第一条为创新统计管理方式,规范统计执法行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宣州区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开展的统计执法检查。全国经济普查、全国农业普查、全国人口普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等重大国家统计调查的随机抽查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宣城市统计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在区统计局统一领导下,由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中心)配合。

第四条组织和参与随机抽查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随机抽查有关情况。

第五条统计调查对象有下列情形的,不列入随机抽查范围:

(一)被媒体曝光或者被投诉举报有统计数据质量问题的;

(二)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的;

(五)其他不宜适用随机抽查的。

第六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

(一)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第七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统计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为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八条检查对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抽取。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或按照局领导班子会议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检查的。

(二)在抽中的各乡镇(街道)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也可根据需要直接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在区统计局领导和有关人员见证下,由区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对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进行排序,随机抽取。

第九条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应符合专业要求且与检查单位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第十条检查时首先对抽中的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情况进行检查,再对遵守执行统计法、履行法定统计职责、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抽中的乡镇(街道)或调查对象,3年内已检查过的专业不再重复抽查。但抽查过且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可随时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统计执法检查原则上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进行。对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和对违法举报线索的核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对存在数据异常、配合程度不高、有重大统计违法嫌疑的调查对象,经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可直接进行执法检查。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6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需要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由专人负责领取及保管,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私用,做好交接班。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使用。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者,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做到定位置、定数量、定专人管理,班班交接。

5、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妥善保存。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7

各临床科室必须设有专为抢救患者的抢救室,抢救室不得专为他用。

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与操作规程。医生到来之前,护理人员可以根据病情采取及时給氧、吸痰、测量血压、输液、配血、止血、徒手心肺复苏等紧急抢救措施。

抢救室内必须备有齐全抢救器材、仪器、药品等。各项物品做到“四定”(定品种数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维修)“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消毒、及时补充)。一般不外借。

各类抢救仪器功能良好,且随时处于备用状态。

急救车上物品放置有序,药品编号清楚,数物相符,护士能背诵药品的排列顺序。

抢救室有护士长统一管理。责任护士应及时、全面、客观、准确书写重症护理记录,紧急情况下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抢救技术及抢救仪器、药品的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

严密观察病情,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口头医嘱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所有药品的'空安po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丢弃。

患者在危急情况下,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当可移动。

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及单位。

抢救完毕,做好抢救室的终末消毒及物品整理,物品及药品用后及时消毒补充、补充备用。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8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特别是在我院医疗事件的发生,使应急抢救工作有效、有序进行,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请全院各科室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目标,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健康的宗旨,把人民群众的生命放在首位,争分夺秒、竭尽全力,做好各类医疗事件的应急抢救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抢救工作的.统一指挥和领导,提高应急抢救工作的效率,医院成立应急抢救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接到各类医疗事件后,迅速赶赴抢救现场,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投入抢救工作,调配必要的抢救药品、物品、设备等资源。成员组成

(三)、工作措施:

1、 应急抢救小组成员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将“医疗事件”情况上报医院领导。

2、医院领导接到信息后,迅速动员、组织、协调抢救工作,根据医疗事件实际情况,必要时报告上级行政、卫生部门。

应急抢救小组护士职责

1、在急诊抢救小组护士长领导下工作,医护密切配合,争分夺秒积极抢救病人。

2、做好抢救室各项准备工作,保持药品、器械、仪器、设备、材料等齐全、完好,使之处于应急状态。

3、急诊分诊后按不同专业就诊,对疑有传染病者应及时隔离就诊,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4、对所有急诊病人进行详细登记,主要项目包括病人姓名、性别、科别、年龄、职业、转归(观察、入院、手术、转院、等)及就诊日期。

5、对危重病人应立刻安排抢救,通知有关医生、护士,必要时通知相关领导,积极组织抢救。

6、掌握和了解病情,必要时做好生命体征监测并记录。对病情变化应随时作出应急处理。

7、必要时协助办理挂号、缴费等手续,对无陪护者想法法与家属取得联系。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建立学校督导制度。

第二条 在督导的同时,抓好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引导教师撰写论文、研究课题,并对各科课堂教学进行深入跟踪研究,推动课改,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三条 督导室接受学校委托,进行专项督导并完成交付的其他工作任务,应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工作,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条 督导室以“督教、督学、督管”为工作定位。以严格要求、细致认真、实事求是为原则,以把握现状,控制过程,反馈结果,咨询参谋为工作目的。

第五条 勤沟通多交流是做好督导室工作的基础。督导室积极配合教务处、教科室、教育处、年级组,围绕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教研工作,充分发挥督导室的检查、督促、帮助、指导的职能。

第二章 组织

第六条 督导室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熟悉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有较高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深入实际,敢说真话。

4.身体状况良好,有工作时间保证。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督导室成员有以下职责

1.对教师贯彻执行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2.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和业务考核,随堂听课,并根据听课情况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参与学校对教师的课堂测评和综合评价。

3.对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经常性的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督导落实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重点是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期中、期末命题审查和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等各个教学环节履行职责情况;

5.监督和检查各年级实施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是工作计划落实,师生的日常管理,学风、班风建设,班主任培养与建设、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安全教育以及住校生管理等。

6.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教学工作情况;

7.反映各职能部门、各年级和广大师生对教学管理及教学有关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对教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8.参与完善和推动学校教学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督导落实学生成绩跟踪管理教学评价方案在各年级的实施。

9.负责开展落实学校的课题研究计划。

10.监督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对学校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计划落实情况。

第四章 制度

第八条 督导室的工作制度

1.督导工作要做到学年有规划、学期有计划,每月有小结、学期有总结。

2.注重收集和整理有关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和资料。努力完成各项督导任务,并按有关规定撰写督导报告,并定期发布。

3.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类教学、科研活动。经常积极主动地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了解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4.召开有关人员的座谈会,进行调查、测试和个别专访。

5.建立督导工作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教育教学督导相关信息。

6.坚持“四个结合”的工作方法。即定期检查与经常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专题汇报与经常汇报相结合、检查督促与参谋指导相结合。

第九条 督导室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对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服务教学的情况进行监督,对教学决策按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2.有权对全校教师的教学工作(包括履行教学工作规范、遵守教学纪律、教书育人、落实各个教学环节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意见或建议;直至对教师任用、考核、晋升等向学校行政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对干扰和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行为进行制止;

4.有权对不认真教学的教师、不认真学习的学生、违反教学纪律的学生和教职工向各年级部和学校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行使督导室的工作职责,实事求是地总结督导情况和资料,提出建议,供学校党委和行政表彰先进或督促有关责任人整改。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0

为了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加速新教师的成长和成熟,继承和发扬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充分利用我校校本人力资源,特开展教师帮带结对活动。为了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规范地进行,指导教师和新教师须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新教师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毫无保留地传授教书育人经验。

2、拟定指导工作计划,明确指导工作的目标、重点和措施,并帮助新教师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

3、帮助新教师掌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和要求,熟悉教学流程的主要环节及其特点。与新教师共同分析教材,帮助新教师把握教学的重点、难点,。

4、深入课堂,定期听新教师授课(每学期不少于10节),并及时、充分地指导与评价工作。同时,主动邀请新教师听自己的课(新教师每周至少听两节课)。

5、每学期指导新教师开好两节公开课,并组织评课活动。

6、指导新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案例与反思,有条件的指导新教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

7、平时要注重档案整理,及时做好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指导工作总结,并对新教师的工作作出评价。

二、新教师职责:

1、在老教师指导下,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虚心学习老教师教书育人经验,诚恳接受指导。

2、制定个人三年专业发展计划,每学期有一次针对性的全面总结。

3、参加学校和教育行政等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不迟到、不早退,要认真做好笔记。开展读书自学业务进修,并作好摘录或笔记。

4、积极参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知识考核和各种技能竞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教学大奖赛。

5、教学常规工作要踏实、力求积累。备课采用详案,并有课后反思。要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学生作业要规范、要严格,题目要精选,份量要适当,批改要认真,重视学困生的辅导。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请教。

6、积极开展课题研究,参加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课题研究,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

7、每周至少听2节指导教师的随堂课。一个学期要开好2次公开课。

8、每学期拟1份试卷、写1份试卷分析报告;每个学期撰写2篇教学案例或反思(至少一篇教学案例)。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1

1.门诊分诊人员必须由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以上人员担任。

2.分诊人员应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卡,准时上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3.要热情主动接待病人,礼貌待人,有问必答,百问不厌,热情做好解释工作。

4.每天协助医师做好开诊前准备工作,如备好血压计、压舌板、各种检查申请单及整理诊台、诊床,并准备好浆糊、笔、纸张,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5.维持就诊秩序,编写就诊排队号码,依次叫号就诊,指导帮助病人填写病历封面,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候诊时间。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尽量维持一医一患,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6.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要优先安排就诊。

7.每天登记专科、专家门诊出诊时间、工作量及其它统计工作。

8.发放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患者对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的意见,沟通好医患关系,随时为病人提供方便。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天下班前要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每天中午用紫外线消毒2小时,并做好登记,防止交叉感染。

10.下班之前必须关好各诊室、候诊室的电灯、风扇、空调、门窗及各种电器。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2

教育督导制度是促进我国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教育质量提高的有效方法,是政府对教育单位的宏观调控的重要方法,也是科教兴国战略的主要内容,教育督导制度在我国的教育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但教育督导制度还存在这不足,要对督导进行改革。

一、教育督导的基本内容

教育督导部门是我国政府对教育工作监督、指导、检查的部门,在现在的社会主义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保障了我国关于教育方面的政策和方针的落实,督导着教育单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地方教育的质量和教学水平,培养了一代代的社会主义建设的人才。

二、教育督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教育督导制度早在清朝末年的时候就有了,那时有着健全的管理制度,但自从建国后我国的教育监督制度中存在着不够完善的立法工作,加强在教育立法方面的工作是当前重要的一件事。从国外的教育保障工作中可以看到,拥有一套健全的完善的教育督导制度的立法是保障督导工作进行的有效武器,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我国也应该建立一套针对教育监督制度的法律,使在教育中的监督工作具有权威性,让人依法办事,做到一切有法可依,做到违法必究。而不是在督导过程中模糊的监督范围,在以后的督导工作中可以有效快速的进行。

在教育督导管理工作中的管理不科学。督导管理制度是对教育单位的检查和督导,是为了保障我国的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进行,但在一些地方教育单位的检查工作由地方的教育部门监管,这是不科学的,使得教育督导制度失去了意义,这样的管理制度根本无法发挥教育督导管理制度的监督作用。比如,中国的银监会为什么在督导工作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就是因为银监会是独立的附属于中央管理的,其他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本无法监督银监会,就是因为银监会的监督管理部门的定位明确,才会好管理。而在教育督导制度方面却没有明确的定位,在工作中上级部门督导下次单位使,都是一次性的,没有足够的重视,更多的都只是在做表面工作,没有彻底的实施到监督,不利于教育单位的持续健康的发展。

督导的组成人员不合理。在现在的督导部门,大部分都是从教学工作的一线战场退居到二线的督导部门的,督导部门人员的年龄都属于偏大的呈现出老龄化的趋势。对督导工作的关注度不够,无法保障教育单位的持续发展。对督导工作都实行标准办事,但却没有想到教育也是存在的差异性的,一味的只追求标准。在对教育单位督导时要根据学校的整体做出合理地评价,充分发挥人文主义,使得督导的工作可以更加合理,更加有效。

三、完善教育督导制度上的应对策略

现在我国的教育工作进入了繁荣时期,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注重受教育的程度。不管是九年的义务教育还是高等学府的教育,或者是社会中的成人教育等都在扩大发展,这表示着督导教育也越来越重要,把握住教育中的教学质量,人才的培养,责任重大,这关系着国家的繁荣昌盛。影响到国家的建设的严重问题,在监督方面是不可忽视的。一定要认识到教育督导制度的重要性,重视教育督导工作。现在还有很多的人都不了解督导机构,甚至很多的教育部门都不是很了解,这样就更难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只有改变了教育部门的传统思想,提高教育水平,将教育督导规范化管理这样可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解决在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创立一本关于教育督导制度的相关法律制度,使得教育督导制度具有权威性。将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分化出来,这么多年很多的人都只知道教育部门,却很少有人知道教育督导机构,使得教育督导的作用更难得发挥出作用。规范化的管理、确定明确的工作范围和责任义务,才能使得督导工作可以顺利的开展。指导监督教育单位的工作和指导,给予教育督导部门一定的权利,不然也无法完成督导的工作。加之组织机构的老龄化,使得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精力有限等问题使得教育督导工作中的监督的职责很难实现,没有办法保障高水平、高素质的教育质量。那么就有必要建立起一支在各方面都有着高水平的教育督导团队,根据教育等级的不同可以分成幼儿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几个层次,分成不同的督导团队进行教育督导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从而将以前的旧思想的制度彻底抹杀,整合出一只新的教育督导团队。中国现在在国际上已经踏入了教育大国的行列,那对于教育质量的水平也要严格把关,将教育放在一个很高的水平上,实行标准化,制度话的管理,建立属于督导的法律,使得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可寻。加强对教育督导的工作,达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增强以人为本的工作性质,科学的发展,建立和谐的教育督导制度,要注意个体的差异性,尊重个人的思想,以人为本。根据每个人的不同,在各个领域的发展和潜力都是不同的,教育督导队伍可以根据个人的发展来针对性的发展,将督导与尊重、自由、欢乐等结合起来。国家加大对教育督导制度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可以通过网络、报纸等各种方式了解到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督导的主要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监督工作。

四、结语

教育督导制度的合理有效,可以使教育方面的政策方针落实到实处,是保障我国教育质量和实现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国家要在对教育方面进行宏观调控。明确的教育督导法律,使得教育督导对自己的职业工作范围有着明确的了解,也可以让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的监督,突破以前旧的体系。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3

一、负责全院各个工作环节质量的总体监控,建立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医疗工作的核心,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如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信息反馈等。

三、制定质控工作制度和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和反馈。

四、研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日常质量监控的工作方法,建立医疗质量监控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

五、定期组织医疗质量检查、考核和评价,判断医疗质量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1、负责基础质量的监控

(1)负责协助完善有关的医疗规章制度,以医疗常规为依据,不断修订完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讨论,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2)对全院医务人员强化医院核心制度,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度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2、负责环节质量的监控

(1)医院质控小组要每月组织一次环节质量检查,包括运行病历、当日处方、护理操作、药房、医技、院感、医患沟通、病房管理、病员管理等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奖罚。

(2)负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通过对住院病历和工作记录、查房记录、现场考核等的检查来了解医院核心制度、医院管理制度等的落实情况。

3、负责终末质量的监控,定期汇总质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报经院长,执行奖罚。

(1)对门诊及住院病人的抗菌药物使用指标进行监控,对超常使用、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案例和相关医师要进行通报。

(2)对住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术前住院日、平均住院费用、抢救成功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等指标进行监控。

(3)对住院病历的终末质量进行监控。

(4)对门诊平均诊疗费用进行监控。

六、每季度召开医疗质量汇总分析评议会,并对各科室的医疗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七、定期采集各部门或科室提出的合理化建设,不断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4

l、考评的目的是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岗位职责、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提高护理人员的组织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帮助各级护理人员确定自己的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满意感和成就感。

2、根据护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确定考评要素。考评包括德、能、勤、绩和突出贡献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其中德占10%,能占30%,勤10%,绩占40%,突出贡献占10%。

3、在考核过程中按照既定目标、制定方案、鉴定决策的考核程序进行,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合理进行评价。

4、依照激励的原则,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相关指标,将考评要素量化成为可衡量的考评分值、制定绩效考评表进行考评。

5、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日常与随机、口头与书面、直接与间接、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保证考评工作经常化。

6、在平时考评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在自我评价、同事评价、领导评价的基础上给予最终考评结果,保证正确、客观评价护理人员。

7、护理人员由考评负责人对护理人员进行考评,并负责与考评对象进行考评沟通。

8、及时将考评结果向人事部门、护理主管部门进行反馈,为修订培训计划、组织继续教育、改进护理管理质量提供考核内容和方向,同时为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调资、选拔、聘任使用、晋升职称、奖惩等提供依据。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5

一、资金管理和使用

1、社区的减灾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社区指定一人为会计,一切现金由会计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管理现金。

3、对上级拨款资金、外来捐赠资金等其他一切减灾资金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资金的票据,一律使用正规发票,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开具的资金发票,应注明被收款单位(个人)名称、收款内容、收款所属时间及开票人,并及时入账。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解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支出在500元以下的用现金支付,超过500元以上的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1000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交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逐笔登记收付业务,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进行对账,若不一致,应查明原因。

8、减灾资金一律不准外借。

二、财务监督和公开

社区减灾资金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实行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在公开栏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广大居民的监督,并报乡政府备案。

1、向居民公开的内容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规定的内容公开。

2、向本社区工作者公开的内容减灾资金来源:包括上级部门下拨的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料等。减灾资金支出:减灾防灾宣传资料、设备购置、活动支出费、其他支出等。事业结余:收支结余。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6

1.凡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产房的衣,帽,口罩,鞋,帽子必须盖住头发,方准入内。

2.除参加接产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3.产房、洗手间、待产室每日用1:400消毒灵液擦拭门、窗、桌椅、柜及各种车。地面用1:400消毒灵溶液拖擦,室内每日以三氧消毒机消毒一次,每次1~2小时。每月大搞卫生一次。

4.产包及敷料送供应室高压蒸汽灭菌(每包用3M胶带封口),有效期为一周,一周未用者,重新消毒灭菌后再用。无菌罐,无菌镊(钳),无菌盒,盛碘酒、酒精瓶,灌肠筒等,每周高压蒸汽消毒一次,无菌镊(钳)以2%戊二醛消毒液浸泡消毒,每两周更换一次。

5.用过的接生器械,以清水洗净,擦干泡于第一盘2%戊二醛消毒液30分钟后取出,再浸泡于第二盘消毒液,消毒时间不低于30分钟后使用,消毒液两周更换一次,手套洗净晾干,擦滑石粉后包装送高压蒸汽灭菌,为患传染病的产妇用过之器械及手套,以1:400消毒液浸泡1小时取出擦干,经高压蒸汽灭菌后备用。布类用1:400“消毒灵”浸泡1小时消毒,送洗衣房清洗,地面以消毒液消毒。

6.每月做空气微生监测一次,空气中细菌总数<500个/m3。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7

一、仓库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养护组织,配备必要的养护设备仪器,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质量信息反馈。

二、根据季节的不同,气候的变化,做好库房的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30—10:30,下午15:30—16:30按时观察库内温湿度的变化,认真填写《仓库温湿度表》,如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保证药品储存安全。

三、养护员每月根据电脑输出的药品养护检查记录,对在库药品实行“三三四”循环养护质量检查,检查合格后,在电脑中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发现质量问题挂黄牌暂停发货,在电脑中冻结药品暂停销售,及时输出《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并交质管部门核查处理。确认为合格药品,解除冻结;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将不合格品移至不合格品库(区)存放,通知保管员下帐,在电脑中做好不合格药品记录。

四、在检查中发现质量有变异征兆,应及时采取养护措施,做好养护记录,并书面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抽样检查。

五、在检查中,对首营品种、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性质不稳定易变质的品种、已发现不合格品种相邻批号的品种等,应进行重点养护。

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养护执行《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制度》及《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程序》。

七、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储存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八、检查记录应字迹工整、内容明晰、不得涂改。

九、如因职责不清,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且损失金额超过100元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加强养护用的仪器设备、温湿度检测仪和监控仪器,仓库在用计量仪器及器具的管理。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8

1、 备齐规定的抢救器械、药品、物品、敷料等,保持效能良好,定点放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或外借。

2、 每日检查、核对一次抢救药品、器材及药品并记录,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

3、 参加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

4、 认真执行医嘱,严防差错事故。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要复诵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空安瓿,医师及时补开医嘱。护士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密观察病情变化,熟练正确地进行治疗和护理工作,并详细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5、 保持抢救室清洁、整齐。抢救工作结束后,抢救室要彻底清扫、消毒。每周应大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6、 每次抢救病人完毕后,要做现场评估和抢救登记,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19

(一)活动时间

学校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每次开会前三天由校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信息反馈,家长可提前请假或调休。(各班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1。参与学校管理

(1)学校定期公示教育热点问题,例如:收费,作息时间等。

(2)学校大型活动策划征求家长意见,例如:艺术节,校外实践活动等。

2。家长学校培训

(1)邀请教育专家,通俗易懂地向家长介绍儿童心理学、教育学,联系实际传授正确的教育观点,普及科学教育子女的知识。

(2)家教沙龙,学校邀请有丰富家教经验的家长来校结合自己的经验,与家长交流家庭教育心得,使家长明确自己的职责,重视教育。

(3)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大家共同研讨,提高研究水平。

3。解决班级教育问题,协调其它家长的关系。

(三)家长委员会工作考核

1。学校对各班家长委员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对家长为学校解决的实际问题,将列入班级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

2。期末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优秀的家长委员会及优秀家长代表。

双随机工作制度 篇20

1.注射室护士必须熟悉各种注射药物的剂量、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及不良反应,掌握发生药物过敏的.急救方法。

2.凡各种注射应当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易致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药物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待患者热情、体贴。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若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当及时进行处置,并通知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使用一次性注射器。

6.备齐抢救药品及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每天要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