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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篇一: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一、音乐室仪器供音乐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由音乐组专人管理

二、音乐室仪器设备,必须登记造册,入橱定位保管。

三、教师借用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的仪器应正确操作并注意维护保养,不能乱拆乱装乱扔乱放。

五、音乐器材不得私用或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需报校长室批准。

六、音乐器材因使用不当造成人为损坏的要视情节给予教育和赔偿,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七、保持音乐器材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八、音乐器材室使用完毕后应做好使用登记,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九、音乐器材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工作,确保物、账相符。

篇二: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