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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篇1

第一章总则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篇2

石油销售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明确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分配的价值导向,建立统一规范的薪酬体系,有效激励员工绩效贡献,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支持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以岗定级,以级定薪:固定薪酬定位基于职等,职级基于职等,以基于岗位价值的职等架构为基础进行薪酬设计。

(二)控制总额,拉开差距:根据集团公司薪酬总额要求,确定公司薪酬总额、不同岗位类型决定不同的薪酬水平。

(三)鼓励绩效,提升效率:通过绩效考核结果拉开差距、绩效工资发放和调薪基于绩效评价结果、向优秀绩效、关键岗位进行薪酬倾斜。

(四)平稳过渡,持续发展:设置合理的过渡方案、调薪后总成本可控,保持未来薪酬调整的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 薪酬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薪酬领导小组是薪酬管理工作的决策机构,其职责是批准公司薪酬福利政策、分配方案和薪酬标准,指导和监督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五条综合办公室是薪酬管理实施部门,其职责是拟定薪酬福利方案,具体组织公司日常薪酬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六条薪酬序列

公司的薪酬体系分为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和后勤服务类三个序列,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二个层级(见后附件1、附件2),技术管理类薪酬标准设十一个层级(见后附件3),后勤服务类薪酬标准设五个层级(见后附件4),每个层级设十二个档级。

公司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一至第十二层级,技术管理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四层级,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标准采用第二至第五层级。

管理类岗位、技术管理类岗位、后勤服务类岗位薪酬层级适用标准详见附件5、6、7。

第七条薪酬结构

公司统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员工的薪酬由固定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岗位工资: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类别和所对应的层级及档级确定工资标准。

(二)工龄工资:按员工工龄计算,即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1、10年之内(不含10年):20元/年;

2、10-20年:25元/年;

3、21年及以上:30元/年。

第九条津补贴

津补贴包括管理津贴、专业技能津贴、防暑降温费和取暖费等。

(一)管理津贴:适用于管理类岗位,根据员工的工作区域确定。

(二)专业技能津贴:适用于技术管理类岗位,津贴标准:

1、高级:100元/月;

2、中级:50元/月;

3、初级:20元/月。

专业技能津贴享有标准根据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福利费按国家规定从工资总额中计提,其发放和列支范围执行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包括月绩效和年终绩效,绩效工资的标准和比例根据员工的岗位类别和层级来确定。具体如下:

(一)年终绩效

各岗位层级年终绩效比例统一为年工资总额的10%。

(二)月绩效工资

1、部门经理、副经理

部门经理、副经理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2、一般员工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4:6。一般员工不包括销售岗位员工和派遣员工。

3、销售岗位员工

销售岗位员工月绩效(量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5:5。

4、派遣员工

派遣员工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比例为3:7。

绩效工资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为最终依据。

(四)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

公司实施岗位序列与专业技术序列的双通道绩效工资制,聘任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适用于以下标准:

职称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

正高级部门正职绩效工资的55%

高级部门副职绩效工资的55%

中级主管基准档

初级助理主管基准档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计算方法:

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专业技能绩效工资基数×岗位层级绩效工资占比

岗位序列绩效工资与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采用就高原则。

第十一条总经理特别奖

公司设总经理特别奖,主要用于对特殊项目作出重大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及公司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不超过30%比例的员工进行调薪(详见附件8)。计提比例、具体奖项设立与发放金额由产品经销公司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效益、绩效表现、特殊事件、管理需求等要素商议决定。

第十二条其它奖项

各种单项奖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新员工定薪

第十三条新入职员定薪方法如下:

(一)管理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二)技术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公司新入职员工根据岗位任职资格与个人匹配度确定薪酬层级和档级。

(四)具有博士学历的新入职员工从高级主办基准档定薪。

第十四条司机岗位定薪,根据产品经销公司司机定岗标准,公司司机岗位定薪在操作工七档。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内部调入人员,参照新员工定薪办法执行或公司相关决议实施。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外部调入人员,统一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岗位工资按80%支付,绩效工资考核兑现,津补贴享有相应待遇。

第五章 套改办法

第十七条工资套改根据现有员工上年度工资收入就近就高套入相应层级的工资标准,津补贴和工龄工资按新标准套改。

第十八条员工岗位或薪酬层级发生变动,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调整:

(一)岗位类别调整,根据原工资水平就近就高套入新岗位所属类别的对应层级;

(二)薪酬降级,直接套入低层级的同档级;

(三)薪酬晋级,直接套入基准档,如原工资水平高于基准档则就近就高套入高层级的相应档位;

(四)在同一层级中进行岗位调整,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第十九条工资套改后,原岗技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根据集团公司调整而调整,计入档案,不作为实际薪资调整依据。

第二十条公司考核调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晋升一档工资,晋升人员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总数的30%;已在最高档级者将不予调薪。

第二十一条工资普调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二条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实行月薪制,应在月内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按时支付,若遇付薪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至最近工作日支付。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收入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企业年金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员工入职、离职当月的工资,根据公司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员工年绩效工资支付时间为次年,以法定货币(人民币)支付,新入职员工按实际出勤月数折算。

第二十六条各类节假日、请休假及加班工资支付根据集团公司或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外派人员薪酬支付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物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篇3

第1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长期地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着“以人为本”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同步。二、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技能、工作年限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能力突出的优秀人才和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的关键岗位倾斜。

三、 逐步构造管理岗位与非管理岗位、技术岗位与非技术岗位、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的薪酬档次落差,建立激励机制。

第三条 范围公司从业人员的薪酬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董事会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2章 薪酬办法

第一条 薪酬构成及定义员工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

一、 基本工资按照员工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确立。基本工资参照员工档案工资建立,档案关系不在公司的,参照同等水平人员确定基本工资额度。

二、 岗位工资按照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确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三、 绩效工资按照上月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第二条 管理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管理类人员定义:从事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公司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二、管理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管理一岗(总经理) 管理二岗(副总经理)管理三岗(部门主任) 管理四岗(部门副主任)管理五岗(业务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管理六岗(业务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管理七岗(业务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管理工作。

三、管理类一~二岗薪酬按照董事会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类三~七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三条 技术类人员岗位设置

一、技术类人员定义:从事创造性的技术及业务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

二、技术类人员工作岗位设置如下:技术一岗(高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二岗(中级专业技术主管)技术三岗(技术主管):主要负责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四岗(技术主办):主要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五岗(技术助理):协助办理部门一项或多项技术工作技术六岗(技术员)

三、技术类一~六岗各岗位工资薪级均分为(A、B、C、D)四档,详情见附表。

第3章 绩效工资

一、绩效考核由公司统一安排按月进行,考评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组成。

二、每月绩效基数由考评小组根据上月公司经营情况确定。

三、绩效工资系数与员工岗位挂钩,同一岗位的绩效工资系数相同,各岗位系数见附表。

四、绩效工资由公司根据考核结果按月统一下发至各部门,各部门可根据员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第4章 公司员工薪酬实行岗位制,动岗动薪。

第六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原则上均自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高其起薪薪级。

1、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工作经验已超过三年以上。

2、具有所任岗位要求的对口专业技术职称高一级以上。

3、所具能力优异,为公司甚难招募到的人才。

第七条 新派任岗位的员工,依所派任岗位的第一薪级起薪的,由总经理办公室确定并执行;需提高其起薪薪级,所提高薪级不超过该等最高薪级的,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低级岗位代理高级岗位或低级岗位实际代行高级岗位职责的,提高薪级一级支给薪酬。

第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在向员工发放薪酬时应代扣缴以下项目的费用: 1、个人所得税; 2、住房公积金; 3、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第九条 员工对薪酬如有疑义,可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查询要求。自发生日起一个月内未提出要求的,则视无异议。

第十条 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用期间薪酬标准如下:专科以下(不含专科) X00元/月专科毕业 x00元/月本科毕业(或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x00元/月硕士学位(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博士学位(或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xx00元/月试用期满,部门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后,薪酬增加100元。

第十一条合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为x00元/月。

第十二条 合同员工的奖金、补贴、补助等待遇依照公司(中心)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5章 薪酬发放

第一条 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十五日。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室应于每月八日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核薪,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三条 对经批准停职、离职、解聘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应据此填制《薪酬通知单》办理停薪,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签署,记录于《薪酬名册》后转计划财务部操作。

第四条 办理内退的员工,按档案工资发放薪酬。

第6章 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一条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实行薪酬定期调整制度,调整日期为每年一月一日。

第二条 薪酬定期调整的审定日期为一年,即从上一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条 对员工薪酬的定期调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依岗位薪级提薪、降薪或保持原薪级,提薪、降薪均不限定薪级数。

第四条 具有提薪资格的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提薪:

1、长期休假者(各类请假年累计30天以上);

2、在薪酬调整审定时期中出勤天数不满规定劳动天数的九成者;

3、在审定时期内受警告以上处分者(不含警告处分);

4、进入公司不满半年者。

第7章 薪酬的特别调整

第一条 对有特别表现或特殊贡献、业绩显著的员工,或因个人过失给公司业务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其薪酬可进行特殊调整,不受时间限制。

第二条 对员工薪酬的特别调整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依岗位薪级提薪或降薪,提薪不超过三个薪级,降薪不限薪级数。

第三条 特别调整由部门或总经理办公室提出书面建议,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第四条 员工薪酬特别调整后,除本制度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影响薪酬的定期调整。

第8章 薪酬调整的申报与审批

第一条 部门副职(含)以下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对员工的任职能力、工作绩效、工作态度等做出评价,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报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送总经理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由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或实际工作表现做出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填写《员工薪酬调整申报表》,经部门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三条 对员工提薪如超过该员工岗位最高薪级,由董事长特批。

第9章 奖金、补助及补贴

第一条 公司年度完成经营计划,董事会给予的奖金分配由总经理决定。

第二条 对于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或部门,可给予特别奖金。特别奖金由员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报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公司给予员工的补助、补贴根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10章 薪酬保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积极为公司发展作贡献,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并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酬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 各级员工不得探询、评论他人薪酬,应树立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三条 各级员工薪酬除公司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部及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

第四条 如因违反薪酬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另调他职,直至辞退处理。

第11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

第三条 公司保留对此制度的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