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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护士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1

1.组织管理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精选3篇)

护理部为进修护士质量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进修护士的资质审核、进修科室和时间安排及进修教学质量控制,进修结束考试合格发给进修证书,以及对在进修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等。未经护理部审核,任何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进修护士。

2.进修要求

1)进修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特殊情况下,经护理部与接受科室商讨后,可接受为期3个月的进修护士(只限在一个部门)。

2)进修人员专业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二级或三级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三年以上;如申请者在一级医疗机构工作,应在二级医疗机构进修至少3个月后方可申请来我院进修。

3)进修费用:普通病房为200元/月,内窥镜、手术室、产房、ICU、急诊一楼、康复室、高压氧、营养科、供应室等收费标准为300元/月。特殊科室:层流室、血液透析400元/月。进修人员根据护理部出具的“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交款。

3.进修程序

1)进修申请:拟来院进修人员填写《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人员申请表》提交护理部,经专业资质审核,各方面条件具备者,护理部发放进修通知单,进修生凭该单到医院报到。

2)进修带教:进修护士报到后,由护理部办理进院手续,介绍医院情况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给进修胸牌,根据进修要求送其到进修科室。由科室护士长指定人员带教,带教者需书写带教计划,根据计划实施,保证带教质量。

4.进修考核

1)科室对进修人员的考核参照《四川省人民医院进修生考核办法》。

2)在一个部门进修结束时,病区护士长书写进修评价、对其进行理论考试及操作考试,分数及评价表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书写科室意见交护理部签字盖章。

3)进修结业证书:进修时间在半年以上(含半年),考核合格者方可获得结业证书。进 修半年以内的开具进修证明。

5.离院

进修结束时,持《进修护士考核表》和《进修护士结业鉴定》到护理部办理相关离院手续。缴纳进修费者,予以发放生活补贴100元/月。凡自动终止进修或进修期间有违规违纪者,一律不办理进修手续,不发放生活补贴。

6.进修护士的其他管理规定

1)进修护士应严格按照计划进修的科目、时间学习,未经护理部同意不得自行调整进修科目及时间,否则按自动终止进行处理;在进修期间,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进修人员。

2)进修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和年度公休假。因病需休息者,须由我院保健科出具休息证明,由科护士长批准,交护理部备案;凡因单位有事请假者,须由单位出具证明或来函联系,护理部主任同意后方可离院,假期满后按时返院并到护理部销假,进修时间顺延。

3)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无故超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次或旷工时间超过5天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一年的.进修护士的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只作鉴定,不发结业证书;超过2个月者,取消进修资格。进修不足1年的按比例计算处理。

4)进修护士应严格遵守我院的规章制度,执行护理工作的各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进修护士如因个人原因发生护理差错、事故等情况后应及时向科室护士长汇报,积极进行善后处理,并作书面检查,责任由进修生本人承担。发生2起护理差错者,中止进修,不发进修结业证书。情节严重者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进修护士应爱护医院公共设施,对进修期间损坏的医疗器械、公共物品应按医院有关标准赔偿。

6)因各种原因而要求终止进修的护士,必须在1周内离院,进修费不退。

7)进修护士的进修申请表由护理部保管,在进修结束前交还本人书写小结,离院时由其带回原单位。

进修带教计划、各种试卷、征求意见表等由护理部保存,进修结束时归档,护理部每年应对本年度进修带教情况进行总结,资料交档案室保管(长期资料)。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我院内涵建设,提高护士业务素质,杜绝护理差错,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临床护理质量和安全,加强护士规范化培训,护理部参照卫生部《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的相关要求,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护士考核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护士考核真正落到实处,医院成立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院长任副组长,各临床科室护士长、相关职能科室主任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主要负责本院护士考核的监督管理,拟定护士考核工作相关制度,制定考核方案,对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结果评定,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护理部,护理部主任为护士考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负责护士定期考核的'组织和实施。

二、考核原则

夯实基础,注重实践原则;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原则;客观、公正、公开原则;分类考核的原则;考用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护理考核的对象为我院全体护士,分三个层次:工作1——2年护士、工作3——5年护士、工作6年以上护士。

四、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操作技术。

(一)基础理论

选自人卫出版社出版的第五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基础护理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出版的《中医护理常规 技术操作规程》、院内《护理管理文件》,主要选择与临床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

(二)基本技术操作

选自常用50项临床护理操作技术、我院八项中医护理操作技术。

五、培训考核方式

针对层级护士,以理论与实践技能作为考核总体,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一)科室组织培训

由各科室护士长组织安排本科室护士培训。

(二)医院组织培训

由护理部组织安排各科护士长、各科派出进修人员对全院护士进行培训。

护理部将采取笔试、实际操作、口答方式按层级对各科室护士进行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凡院内组织的各种培训考核,规定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替代。因值班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由科室护士长书面请假,护理部将安排其他时间对其进行培训。

(二)建立护理技术档案,各次考核成绩都真实、准确的填入其中。

(三)考核合格分数为80分,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医院将停止其护理工作,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四)年终将考试成绩、参加培训次数,综合在一起排出名次,给予奖励。

(五)业务培训考核与职称评定挂钩(具体实施办法日后公布)。

专科护士管理制度 篇3

依据《护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医院护士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条例》、《办法》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

二、严格执行医院护士执业岗位准入管理制度。

三、护理部严格审查护士资质,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以及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执业注册的护士不得独立从事护理工作。

四、在医院进行护理临床实习的人员应当在本院有资质的.护士指导下开展有关工作。

五、新招聘来院的护士应于考试合格后办理护士注册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方可独立参加临床护理工作。

六、调入护士应履行执业变更注册手续后,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做到依法执业。

七、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八、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九、护士注册管理

(一)护士首次注册每年一次:

1、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2、通过卫生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3、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二)护士再注册每五年一次

1、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

2、自觉遵守《条例》有关规定。

3、年度考核及继续教育学分合格者。

(三)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