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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

工厂管理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通用22篇)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

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2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 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 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 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 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 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一)科研工作的基本要求

科研工作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的科研工作是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升位的重要标志。

第一、成立科研管理机构。学校要成立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制定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二、制定科研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及年度科研工作计划。规划要立足本校实际、结合当前教改工作的热点问题,注意分层次、分阶段、有针对性。计划要体现可操作性、目的性及整体性。

第三、组织课题培训、研讨活动。为促进学校承担的各项课题的深入研究,由课题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课题组会议,开展培训和研讨,交流活动。

第四、召开年度科研工作总结会。对每年度的科研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弥补不足,同时促进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及学校科研工作的广泛开展。

(二)学校教改实验工作的基本要求

教学改革实验是教学领域里的科研工作,又是学校改革的中心环节。教学改革要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解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第一、确定教改实验课题。教改实验课题可在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或教育实践提出的`课题中选择,开题论证后,申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科研单位审批而定,校级课题可自行确定,课题类型不限。

第二、成立教改实验管理机构。学校要成立教改实验管理机构,职责是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检查、总结、评价教改实验。

第三、制定教改实验方案。教改实验方案是体现教改课科学性、目的性、可行性、独创性的具体设计。

(1)科学性。教改实验方案要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各项具体措施要有正确的教育理论依据。

(2)目的性。准备解决什么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通常以目标的形式出现。

(3)可行性。实验方案切合教学实际和学生实际,能够付诸实施,达到预期目的。

(4)独创性。实验方案有自己的特色,具有一定的创见性。在教改实施方案中,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内容:

明确的实验目的;确定的实验因子;对变量(包括实验变量和非实验变量)有严格的控制;实验的效果要有量化分析;实验有高度的客观性,能揭示事物因果关系。

第四、教改实验过程的监控。

(1)在教改实验过程中,应根据实验因素做出规定,进行操作。

(2)控制无关因素,确保实验的客观性,使实验方案按照教育教学规律稳步有序进行。

(3)在教改实验过程中,对实验因素所采取的方法、控制的条件、取得的结果,要坚持顺次、如实地记录,定期分析研究,根据情况适当调节。

(4)在实验的不同阶段及时做好评价和总结。

(5)教改实验的不成果可以以论文、实验报告等形式出现。凡属国家、省、市级教改实验课题的成果由相应部门予以鉴定。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安全目标

第一条:公司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及非因公死亡事故;杜绝外部劳务用工因工死亡事故;无机械设备或火灾等造成一次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确保无因安全的原因引起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拆。

第二章 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进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对公司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公司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监察部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管理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各级人员主要职责:

公司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制度。负责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人员等资源的配备,并保证其正常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时,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效益、工期、进度的关系,做到齐抓并进。

3、组织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业主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制度。

2、熟悉了解各项目施工任务概况,掌握工程的重、难点项目,负责组织审查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并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4、组织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项目经理:

1、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管理机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依据工程合同,合理组织生产。

2、确定本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合理配置人力、物资、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组织开展标准化工地建设。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搞好安全防护,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6、按照外部劳务安全管理的规定,严格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7、组织事故抢险,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安全监督员

1、服从上级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和各种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2、负责对施工现场区域内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的设置进行检查、管理,对《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及隐患通知单组织落实改进。

3、落实“三工”(工前有交待、工中有检查、工后有总结)制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搞好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重大伤亡事故要做好保护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

安全质量监察部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并抓好工作落实。

2、制订、修订、颁发公司安全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3、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计划,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与管理,组织综合性的安全检查,制定整改措施,监督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公司开展安全工作竞赛、评比活动,实施安全奖惩事宜,大力宣传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安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确保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

6、组织施工事故的抢救、抢险与调查,制定处理意见和制订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第三章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四条:建立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制度

1、公司根据特殊工种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2、开展“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特殊条件下作业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公司所属项目部在施工前,组织不少于三次的安全技术知识学习,使施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教育的内容以安全思想、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为主,还应进行安全新知识教育,高温防暑、冬季取暖安全、节假日安全的各项教育。

4、对新工人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当先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五条: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1、公司每月、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三工”制度,杜绝“三违”,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依据法规,严肃处理各类违章行为。

3、安全检查的形式: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各项目部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参加。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还将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上级检查开展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第四章 现场安全管理

第六条:建立施工安全准备工作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组织检查验收安全准备工作,确认合格后方能开工。验收的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内容设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安全目标是否确定;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验收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到位并符合要求;施工方案是否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工序是否制订相应安全措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是否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施工安全标志是否按规定设置等。

第七条: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挂牌施工,明确安全责任人,施工料具堆放整齐,电力线架设符合安全要求,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可靠,道路畅通,现场整洁,并做到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五条:加强设备管理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容易对人体发生伤害的部位,必须安装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建立管理使用、运行、修理制度,不带故障工作,防止机械设备故障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现场配电室、电缆线必须有安全防护,指挥必须制定防护方案,报安监站、监理审批后实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齐全,外墙脚手架有详细的施工方案。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对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措施。

第五章 外部劳务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对外部劳务必须实行安全合同管理。

一、对分承包方进行评价时,对其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进行评价,选用合格分承包方。在与其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奖罚的条款。

二、公司对招用的零散劳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违约责任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条款,对其纳入全员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工程指挥部应根据《建筑法》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的规定,加强对外部劳务的安全管理。

一、指挥部应对工程分承包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二、督促分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尤其要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的各级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必须坚持先培训,后持证上岗。

三、监督检查分承包方积极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执行“三工”安全制度,与公司同步开展“安全月”、劳动竞赛和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等活动。

四、监督检查分承包方安全生产的内业资料管理,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生产中认真抓好落实。

第六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十八条:事故报告。凡发生一次2人及以上负伤事故;一次1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各类死亡事故;由我方负主要责任的企业外伤亡事故及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用各种快报方法报公司。原因及责任一时难以查清的,也要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公司,待查清原因责任后,重新补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故责任;提出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处理。凡发生的各类事故,各单位在上报调查报告时,要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附单位主管领导的检查书及事故现场的照片、事故现场图。发生交通事故和工程施工造成企业外部人员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规定办理外,再附上地方公安交警部门的事故裁决书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因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按照国家、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伤亡事故处理结案一般在15日内处理完毕。特殊情况按上级指定的时间结案。

第二十一条:严格事故报告和事故统计纪律。指挥部严格按上级有关事故报告、事故统计的规定办理,按程序及时准确的报告,做好事故统计报表。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奖励。①获济南市标准化工地、局“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施工队4000元;②全部实现指挥部安全工作目标,指挥部年底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人均1500元的奖励,施工队奖励5000元;③获总公司及以上安全标准工地先进单位,指挥部一次性奖励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800元,施工队6000元。

第二十四条:指挥部发生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5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300元。

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6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400元。

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8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指挥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600元。

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500—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7、以上奖励和处罚,由指挥部安全领导小组下发通知,主管领导鉴字确认后由财务部负责执行。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5

酒店保安部管理工作实务部门楷述保安部是担负酒店安全保卫工作的部门,是公安部门在酒店进行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

对酒店实施安全监督,确保酒店各场所安全,安定,减少违法犯罪,保证住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酒店有秩序地进行经营活动。

保安部具体职责

(1)对酒店实施安全监督,确保酒店各场所安全、安定,使酒店有秩序地进行经营活动。

(2)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减少违法犯罪、打架斗殴等恶性案件在酒店发生,保障住客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做好本酒店员工的“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

统领、指导、协助各部门岗位做好防范工作,保护客人和酒店的财物安全。

(4)严格治安管理,重点抓好除“七害”工作。

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对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公安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查处酒店发生的案件、事故。

(5)协助做好vip接待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

(6)管理好保安档案资料。

(7)完成经理或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保安部工作管理制度

1、仪表仪容:

(1)保安人员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要求着制服、佩戴工作名牌。

(2)上岗后注意力集中,保持举止端庄,迎宾有礼,处理问题要妥善分析情节的轻重、果断公平;

(3)工作人员不准留长头发、胡子、长指甲,违者警告,限期改正。

2、执勤部分:

(1)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消防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违者按失职论处;

消防中心当班工作人员不准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非保安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中心会客;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无灰尘。

3、大堂部分:

(1)值班员必须按指定地点坚守岗位,不得闲谈,不准到总台闲坐,妨碍他人工作;

对于来宾有不文明礼貌的行为应及时纠正;

如因离岗而造成酒店财产损失又未将肇事者抓获,视情节给予作相应处罚。

(2)用餐时必须互相轮换,不得空岗用餐;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应向值班领导汇报;

不妥善处理又不及时汇报者,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给予必要的处分。

(3)工作时间严禁会客、做私事、吃东西、饮酒、抽烟、看报、看小说、写信、聊天、睡觉,因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外勤部分:

(1)保障消防通到畅通和停车场秩序的良好,如因乱停放而造成塞车,追究当班人的责任;

(2)要经常巡逻检查重点位置,发现可疑分子要查问清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迟到,早退,病、事假,旷工的处理:

(1)迟到、早退10分钟内给予警告,超过30分钟以上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按三天扣发。

(2)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病休;

(3)事假必须提前向部门经理请假,除特殊情况外,不准代请或电话请假。

不按规定的,按旷工论处。

6、交接班要按时交接,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笔记,领班每天必须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保安内部的各种资料。

保安岗位任职的基本要求

(1)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2)熟悉国家法律及政府有关治安管理条例的内容。

(3)有细致的观察力,能对周围事物细微的变化作出迅速准确的判断。

(4)熟悉掌握各种保安设备的使用方法。

(5)有一定的酒店经营理念,能正确处理服务与安全保卫的关系。

(6)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发生突发事件时,能迅速作出反应,有效地组织人力控制事态。

保安部经理岗位职责保安经理对酒店安全负有具体的领导责任。

(1)制定保安部的工作计划和各种保卫方案,负责调配,部署保安力量。

(2)主持保安部例会,传达、贯彻总经理的指令。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处理酒店日常保安事务和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

(3)对案件、事故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4)热情接待来访,受理有关本部门的.各种投诉及抗拒。

(5)做好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督导工作,抓好保安队伍日常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6)完成上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保安员岗位职责

(1)服从上级的指令。

(2)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操作规程。

熟悉酒店及周围的地形、地物及消防设施的分布和使用方法。

(3)掌握进出客人动态。

维持大堂秩序,对外来人员要有礼貌地询问和登记,劝阻无关人员进入酒店内或在大堂及门前逗留,如果住户的客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

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特别是大堂的环境形象,劝阻客人随地坐卧或乱丢杂物。

劝阻衣冠不整以及精神不正常的人进酒店或在附近逗留。

劝阻无证流动小贩在酒店门前叫卖。

(4)果断处置本岗位发生的问题。

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礼貌地进行盘查或监控。

发现行动异常的客人,要报告主管、经理,并做好控制。

(5)遇有火警及其他事故应及时扑救迅速报告、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

(6)巡视各部位的安全情况,特别是消防重点部位和防盗部位,如查看使用明火、电器的部位。

查看气、油、电的储藏点或管道、路线等,防盗门、窗、网、锁。

(7)保护酒店的财产,巡查各部门的重要物品,重点保护好大堂及门外的工艺品,防止被盗和损坏。

检查出入酒店的大宗物品。

(8)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治安问题和客人的一般投诉。

(9)提醒客人保护好和带好自己的物品,发现客人的遗留物品要做好监护,防止他人取走,帮助新的客人搬卸行李,在客人填表登记时,进行有效监视,防止遗失。

(10)保管好值班所用通讯器材等公用物资和设施。

(11)保持通道内外交通通畅,特别是出入路口畅通。

维持车辆进出安全。

如有特殊任务,要留好车位,确保vip车辆的安全,协助做好vip的接待。

(12)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6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9.负责全厂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料归口、订购、汇总工作和"管理信息文摘"的编写、发放工作。

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0.根据厂长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部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职权

1.有权参加上级部门及厂内有关企业管理会议,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管理文件及统计资料。

2.有权确定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的推广试点工作。

3.结合工厂情况,有权召开企业管理的'调查咨询研究会和座谈会。

4.对各部门之间制度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有权向厂领导提供裁决意见,各职能部门制订或修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企管科会签编号后,才能颁布实施。

5.有权对企业升级目标汲经济责任制方案和实施办法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6.对各有关部门如需增加管理人员,有权要求该部门拿出其职责范围,经企管科平衡与劳资科协商后提请主管厂长考虑决定。

7.对厂长批准实施的全厂性管理标准,有督促检查权。

8.工厂管理标准的解释权属企管科。

(三)职责

1.对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在考核、检查过程出现的重大问题未及时反映与提出措施意见造成损失负责。

2.对企业管理达不到工厂规划要求和上级检查达不到要求负责。

3.对电子计算机系统管理不善和选型不当,影响开发应用,造成效益低损失大负责。

4.对企业管理协会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5.对每年元月20日前未能提交当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与办法负责,并组织不力,执行考核标准不严,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6.对本科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7.副科长协助主任工作,并对主任布置的工作负责。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7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经常对职工进行质量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提高。

2.根据厂长任期目标,提出工厂质量工作的长远规划方案,按照厂长年度方针目标要求编制年度质量工作计划,搞好本科室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

3.组织制订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根据新产品试制计划制定新产品质量保证计划,编制全厂质量措施计划,提出各单位质量考核指标,并负责检查考核。

4.负责制订全厂tqc推行规划,及时检查总结推广tqc工作经验。

5.组织建立质量信息反馈网,负责厂内外质量信息反馈的传递、储存和督促检查工作。

6.定期组织召开厂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

7.会同销售科定期组织用户访问,及时掌握质量动态,并向厂长及时如实报告。

8.根据上级质量方针、政策和质量标准,制定工厂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保体系,对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的控制。 9.负责完成厂部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职权

1.对国家质量方针、政策、条例、工厂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有检查督促权。

2.对厂内外反馈的`产品质量问题,有权进行处置或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改进和落实。

3.有权对各单位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并行使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否决权。

4.有权对车间执行工艺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会同工艺部门作出奖惩决定。

5.有权组织召开厂内外有关质量业务会议或质保体系会议,参加新产品鉴定会议。

(三)职责

1.对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抓得不力,质保体系不健全,造成产品质量不稳定负责。

2对掌握产品质量反馈信息不准或不及时,用户的意见未进行及时、正确的处理,影响工厂的声誉或经济效益负责。

3.对各单位执行产品质量创优规划和质量措施计划检查、监督不力,不能按时实现负责。

4对重大质量问题,不及时反映,未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负责。

5.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负责。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8

第一条后勤管理处组织机构

后勤管理处在校党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后勤行政管理职能;代表学校(甲方)对服务方(乙方)各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为教学、科研工作及师生生活提供更好的后勤保障。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代表学校与分离后的后勤保障部门落实保障合同与契约,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考核、评估。

二、全面负责学校对后勤各项经费的计划编制、划拨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校拨后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

三、负责对学校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的管理、维修立项,编制年度大、中维修计划,组织对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规定建立档案,实施质量跟踪监督。

四、负责制定、下达、审核学校授权的后勤自身及对各单位的消耗定额、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权益。

五、检查、监督、考核后勤服务质量,对后勤服务部门的奖惩提出建议。

六、建立后勤服务质量监控、评估、反馈体系,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及乙方职工的`投诉,及时协调解决后勤服务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七、代表学校协调后勤与校内、外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后勤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负责对引入校内社会上的后勤服务项目的论证,协助有关部门对后勤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教职工用房和学生公寓房屋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制定学校后勤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

十、负责学校信件收发、报刊杂志征订及计划生育工作。

十一、负责向学校领导拟定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工作。

十二、完成好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处长岗位职责

处长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后勤管理处行政工作。领导处属各科、室工作。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保证学校各项后勤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的落实。

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改革办法。

三、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领导的批示组织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组织力量落实计划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四、负责全处人力、物力、财力的调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各科、室工作。

五、负责全处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六、不断深化后勤管理改革,适时提出改革方案与措施,积极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七、组织领导全处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负责全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纪律教育工作、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处的人事工作。

十、负责全处的财务管理工作,审批经费的使用。

十一、负责全处的工作质量考核和奖罚工作。

十二、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

二、负责落实处长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协助处长做好后勤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三、负责分管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四、不断深化后勤改革,协助处长积极推进我校后勤社会化进程。

五、组织分管科室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文化业务知识学习与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六、负责分管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劳动纪律及日常工作考核与奖罚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五条后勤管理处工作制度

一、每星期进行定期的集中学习,严格按照学校布置的学习内容与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

二、不定期召开处务会议和全处性的工作会议,总结上月的工作成效,安排布置本月的工作。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

四、每天上下班自觉进行考勤登记,外出办事要事先请示,事后汇报办事结果。工作中要肯动脑筋,严格遵照工作程序办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真正实现管理有制度、工作有目标、服务有规范、奖惩有章程。

五、各科室必须在年初做好全年的工作计划,合理进行分工负责,并定期进行工作小结,年末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

六、各科室月末通报当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力争做到当月工作当月清,不拖泥带水,不留尾巴,使工作见成效。

七、各科室根据学校、处的要求,定期召开科务会,贯彻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安排好科室的工作,检查岗位职责的执行和各项工作指标完成的情况,总结经验,找出差距,研究搞好科室工作的具体措施。

八、加大后勤社会化改革力度,努力处理好改革过程中的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实现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转变。严格执行各项协议,认真对后勤服务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各种监控、检查、验收、评估机制,使各项工作有规可循、有法可依,杜绝工作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可操作性和透明度、民主化。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9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根据上级的方针、政策、指示精神,结合工厂的现状,负责编制工厂的长规划和年度企业管理目标,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2. 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完善工厂管理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

3. 经常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管理现状,向厂长和上级定期报告。

4. 负责制订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企业管理协会的.工作,并组织学术活动。

6. 组织经济责任制考核标准和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按期检查,严格考核。

7. 负责组织对现代化管理成果的鉴定及推广运用,主持对学术论文的发表和审查工作。

8. 做好电子计算机应用上的统一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发布、应急处置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以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包括:机构概况;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行政事业收费;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应急管理;城乡建设;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其他重要信息公开等在我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港市新闻出版局)上应公开的内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形成和发布包括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发布审核、形成信息、录入和录入审核、应急处置七个阶段;

第四条 政府信息发布渠道: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②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港市新闻出版护局);③贵港市新闻出版局网站;④其他合法渠道。

第五条 信息发布遵循合法、及时、真实、“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审核不公开”和“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六条 本局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采集、加工、整理信息。信息采集、加工、整理工作由各科室具体业务负责人员负责,专人管理。

第七条 信息采集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内容全面、信息真实、表述规范、结构严谨,且具有时效性。

第三章 内容审核

第八条 各科室负责人对已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保证信息内容和数据具有真实性、客观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 各科室负责人应对已采集的信息提出公开或不公开意见。

第四章 保密审查

第十条 指定具备定密知识、有相关行政业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对各科室负责人已审核的已采集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第十一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贵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中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二条 保密审查工作应在公开审核工作之前进行。

第五章 发布审核

第十三条 业务主管领导担任信息公开与储存审核人,明确已采集信息公开属性。

第十四条 信息公开的属性包括: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

第十五条 属于“三密”信息或涉密特别敏感信息为不予公开信息,应注明不予公开的原因。

第十六条 已采集信息公开审核工作依据《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中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章 信息形成

第十七条 公开审核后的已采集信息经单位领导审阅、修改、确认信息属性、签发即形成政府信息。

第十八条 签发日期为信息的生成日期。

第七章 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指定专人在信息形成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信息录入正确、完整、及时。信息录入完成后,录入人对信息的内容再次确认没有错误方可发布,属于重大或紧急事件处置的政府信息需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开的,按其他管理办法执行。相关运行保障要求,按《贵港市新闻出版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执行。

第二十条 主动公开的信息第一发布渠道为指定的网站,第二渠道为合法的媒体,第三渠道为合法宣传栏等。

第八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一条 以下两种情况应当采取应急处置:

(一)公开的信息造成公众错误理解或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

(二)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报、预防和实际灾情、应急救援、善后处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信息发布单位应成立常规化的应急处置机构,专门采集和处理信息发布后公众和社会的反应程度以及提出应对措施。

第二十三条 应急处置工作应当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准确而简要信息,随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应对措施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保障市民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推动市民个人社会事务的信息化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是指全市统一的、保障市民使用社会保障卡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公积金贷款申领等个人相关社会事务(以下统称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政府信息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保障卡,是指由政府发放、通过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方便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的集成电路卡。

第三条(系统组成)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包括:

(一)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

(二)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有关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库;

(三)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

(四)市民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办)主管全市市民服务信息系统。

XX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市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和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并对相关业务部门信息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市劳动保障、公安、民政、医疗保障、公积金管理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有关信息系统、业务数据库和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工作。本市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协同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各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区域内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相关的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原则)

按照保障公民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服务和方便市民的原则,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安全运行和统一监管。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和逐步完善。

第七条(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

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内容,应当与市民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的服务相对称。

面向市民信息采集的内容、项目,由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确定,并报市统计主管部门批准。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统一组织具体信息采集工作,并向社会公众说明所采集信息的用途。

第八条(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的信息采集,除通过面向市民的信息采集外,应当由相关业务部门的业务数据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的约定提供数据,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完成数据传送。

第九条(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

业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主要通过相关业务部门日常的业务积累取得,也可以从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取得或者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从其他业务数据库取得。

业务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在相关业务部门现有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信息共享)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的信息共享需要,牵头商定信息共享协议,并督促执行。

相关业务部门依照本部门的职责权限,要求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其他相关业务数据库提供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共享协议和工作程序,并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取得。

其他国家机关要求获取基础信息共享数据库或者相关业务数据库信息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信息维护)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分别由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信息服务机构按照各自的信息维护规范进行维护。

各业务数据库的共享信息发生变更的,该数据库的维护方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24小内,将变更的信息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至共享数据库和有关业务数据库。

第十二条(信息应用的限制)

共享数据库和各业务数据库中的所有数据,只能用于市民办理个人相关社会事务和政府办理行政管理事务,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提供给任何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

市信息服务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监督。

市信息服务办根据系统安全的需要和国家有关规定,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制定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安全守则,并拟定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市信息服务中心和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向市信息服务办报告安全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设备安全)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应当使用经过国家安全保密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认定、检测的安全产品,并具备监视、记录和追踪等功能。安全产品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技术发展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运行安全)

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传送数据的,应当经过加密处理。

相关业务部门的信息服务机构在提供、获取共享信息时,应当采用物理隔离措施。

共享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应当设置访问权限,并采用身份认证和鉴别授权技术。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所有信息都应当及时制作备份。

第十六条(个人数据安全)

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在社会保障卡内设置密钥管理系统,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可以修改或者重新设置个人密码。

第十七条(法律责任)

因管理失职或者不当而泄露信息,导致财产损失或者其他后果的,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民服务信息系统的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施行日期)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2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3

一、设备定期维护

1、设备机械性能维护:配重块安全装置检查,各机械限位装置有效性检查,各种运动运转检查,操作完整性检查。

2、设备电气性能维护:各种应急开关有效性检查,透视曝光参数(kv、ma、mas)检查。

3、剂量检测:每年进行一次。

二、日常维护(每日进行)

1、每日开机后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有无提示错误等,如有必须先排除。

2、对于x线机开机前必先预热后才能工作。

3、每日工作完后,需清洗机器上的脏物和血迹等。

娄庄卫生院放射事故处理、应急处置规章制度

一、射线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运行状态,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并组织病人、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撤离现场。

二、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事故严重者要向卫生、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排除故障及放射线测试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加强个人防护。

四、排除故障后经严格测试,确保安全到位,并调到设备符合正常运行标准,方可使用。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4

1.目的

为便于管理评审正常进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计划期间内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持续之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项评审须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变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机会,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

iso办公室制定本程序,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管理评审的时机与评审计划的发布: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进行管理评审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某一次内审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制定书面的管理评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当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架构大变更等),可追加评审。

5.2管理评审应输入的内容,相关部门依此提交报告资料:

a)上次管理评审的决议完成情况跟进(iso办公室文控);

b)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达成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c)检验及验收结果(物流部)

d)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e)内部或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检讨(iso办公室);

f)客户投诉(退货)及处理的结果检讨(业务运作部);

g)组织大变更、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体系变更对原质量体系影响的评审(各相关部门);

h)改进的建议检讨(各相关部门)等。

5.3评审前的准备:管理者代表确定会议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前发出会议通知)。拟定管理评审通知计划并拟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同时在通知计划中列明相关人员提报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5.4评审实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会议结论或决议,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公布结果。如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监督执行,并组织跟踪。

5.5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输出管理评审报告结论、决议,其中至少应包括:

5.5.1现行的质量体系及过程是否有效;若需改进,改进的方案是什么;

5.5.2针对目前的客户投诉,应确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确定目前的资源(人力资源、其他资源)需求与否。

5.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1文件管理程序

7.2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5

保洁员职责标准如下:

一、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上班佩戴工作卡,做到服装整洁、干净。

二、熟悉各自分工所负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状况,对所负责范围内卫生全面负责。

三、每日和分2次清运垃圾到中转站。

四、每日负责清扫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停车场、绿地、公共设施周边环境等1次。每周清洁楼道扶手2次,清洁公共场所门窗1次,并持续区内公共面积无纸屑、烟头、污垢等,持续清洁卫生。

五、每日巡视各职责范围的清洁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工作记录。

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自觉学习有关清洁卫生知识,提高个人素质。

七、处理与清洁卫生相关的其他事宜。

清洁工职责标准

一、清洁工务必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等共用地方。

二、劝喻各业主勿将垃圾桶或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请将其放入通往楼梯门旁的垃圾桶内,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三、如发现有杂物置于走廊、天台或楼梯间,应劝喻业主自行搬往附近的垃圾收集站。如无法找到业主,清洁工除自行清理外,还应将状况登记在服务中心记事本内,向上级报告。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等公用地方积污水,应立即清理。难以清理的地方,可暂时淋上油渣,防止蚊虫繁殖,再研究处理办法。

五、如发现本楼宇的污水渠和沙井等堵塞或破烂,应迅速安排修理。

六、劝喻业主淋花时要个性留意,不要将水淋到阳台外,以免影响下层和下方行人。

七、如发现冷气机或发出超多热气或噪音时,劝业主从速修理,以免影响邻居和市容卫生,并根据城管条例,对影响市容者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八、如有需要,通告或口头劝业主切勿抛垃圾出窗外,也不得将可引致淤塞的杂物投入厕盆和污水渠内。

九、若上层业主的水喉或水渠破烂而导致下层天花板渗水,则通知上层业主修理;如无结果,则应详细记录及请示上级处理。

十、如有不顾公共卫生的业主,经多次劝告仍不改善,应做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和有关卫生部门。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6

为加强本市场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广大顾客、商户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商务部《零售商促销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重大促销活动(涉及促销商品面较广,易造成客流大量增加,或重大节日庆典等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将活动举办时间、活动内容、促销形式、安全管理措施向公安机关报备,争取公安机关的重视和支持。

2、在举办重大促销活动或庆典前,安全办应落实相关安全责任人和负责区域,安排充足的安全保卫力量,确保现场安全。

3、在举行促销活动之前,安全办应依据促销活动内容及范围、客流量等因素,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并依据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疏散预案。

4、经营部应做好各种促销活动的宣传工作、促销内容、促销时间、促销方式及促销位置并应在明显处公示顾客,广告或宣传信息应保持与现场销售一致。

5、促销商品应避免集中摆放,应分散设置促销区域(尽量选择开阔地域),周围避免设置障碍,各疏散通道保证畅通。

6、从市场入口到促销区域,人流线路上的道口、楼梯等应设置专人职守、并安排人员疏导和进行安全提示。

7、促销活动赠品发放应避免和销售商品在同一区域进行,应另行安排场地发放,并须做好宣传和指引工作。

8、促销活动期间的每天早晨,应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值班人员和防损人员观察客流情况,发现客流人数众多(超过平时客流)并不断快速增加时应提前开门营业。

9、当客流量大增,人流通道接近饱和时,应安排人员节流,有其它通道的,引导从其它通道进入,避免拥挤造成事故发生。

10、促销活动前要检查商场出入口、安全出口、门窗、通道等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各区域地面是否有积水或不利于疏散的障碍物。

11、一旦发生顾客受伤事故,应第一时间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医院治疗,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意外发生。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7

一、员工佩挂工作牌的适用场所

1、公司办公区域;

2、参加展示会或从事招商工作的其它公共场合;

3、公司举办的集体活动;

4、公司要求佩挂的其它特殊场所。

二、员工工作牌的佩挂要求

1、员工在进入写字楼前必须佩挂好工作牌,以便保安人员的检查;外出公干也须佩挂好工作牌走出办公楼;

2、员工工作牌佩挂时间为员工在公司办公区域时的任何时段;

3、工作牌只能佩挂在胸前,严禁随意挂在胳膊、皮带或背部等处;

4、不得在工作牌上安置或粘贴其它饰物,严禁任意与同事调换工作牌;

5、员工应爱护公司工作牌,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尽快到公司运营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平时须妥善保管和爱护工作牌,不得随意乱放乱扔。

6、员工所配挂的工作牌必须是由公司按统一规格和样式设计和制作的工作牌,不能是其他与公司无关的牌证等。

三、员工佩挂工作牌的管理规定

1、员工工作牌佩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由运营中心负责;

2、如发现员工不佩挂工作牌,保安将不允许进入办公场所,由此所带来的后果自负;

3、员工在公司内未佩挂工作牌的一次扣罚5元。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运营中心补办,补办费用自理,如在工作牌上乱涂乱写,或严重损坏影响公司形象,或胡乱挂其他牌充数者,一次扣罚10元;

4、如有丢失工作牌者,应及时到运营中心处补办,补办工作牌的费用自理;如丢失未报者将加倍处罚,一次扣罚10元,补办费用自理。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8

为增强英语教学实力,开展学科双语教学,我校拟聘请外籍教师,以提高学生英语水平,发展学生英语的实际运用能力,凸显我校英语学科的教学特色。除要求教职工在对外籍教师的接触中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涉外人员守则》外,为加强对外籍教师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的管理,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订以下补充规定: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对外政策,强化组织观念,加强纪律性。重大事件及时请示汇报。

(二)与海外人士接触时,我校全体人员应讲究文明礼貌,热情友好,不卑不亢,以礼相待。

(三)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注意内外有别。不同外籍人士谈论不能公开的科研成果或其他的国家机密。不私自带外籍人士到研究室或其他对外保密的场所参观。

(四)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如遇外籍人士发表有损于我国家或学校利益的言论或提出怀疑误解的问题时,应阐明国家、学校的立场或给予必要的解释。不做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事,不说不利于国家或学校的话。

(五)严禁向外籍人士索取财物或兑换外币,不得背着学校同外籍人士私自交往,不得为个人的目的主动和外籍人士拉关系,甚至与外籍人员合谋,弄虚作假,欺骗学校。

(六)与外籍人员交往时不接收贵重礼品。确实有不便拒绝的,应向校领导及有关外事管理部门汇报登记。

(七)不得私自邀请外国记者、领使馆人员来校;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外国使馆组织的晚会或其他活动。

(八)警惕个别外籍人员用各种手段腐蚀引诱、拉关系,刺探我国、我校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情报,进行非法活动。

(九)除工作安排或与外籍人士有预约外,不得随意进入外籍人员住房,影响他们的工作和休息。不主动邀请外籍人士到学生宿舍。严禁与外籍人员发生不正当关系。

(十)组织与外籍人士一起郊游或举行晚会、舞会须事先征得批准,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严禁酗酒。须严格控制饮酒量,饮酒不得超过个人酒量的三分之一。

(十一)协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外籍人士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活动。

(十二)经常组织学习外事纪律,检查遵守外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处理违反外事纪律的人和事。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十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

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

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

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

(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十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着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十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20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公司企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提高企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与稳定,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成立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行政领导担任,成员中必须有工会委员、职工代表,一名以上女职工代表。

二、公司成立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由本级工会领导担任,成员中必须有公司行政领导、职工代表,一名以上女职工代表。

三、凡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其它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企业事务及工作情况,都应向职工公开。

四、实行定期公布和不定期公布相结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栏、公司文件、公司局域网、逐级会议传达等形式向工会和职工群众公开。

五、企业经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资平等协商情况、上年财务收支情况年初公布,集体合同检查情况一年公布两次。职工密切关注、要求公开的有关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问题,可随时公开。

六、企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必须由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集、整理提出。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审核签字后,予以公开。

七、重大公开内容,须经公司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再行公开,以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可靠,准确公正。

八、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公开事项,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九、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就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应公开而没有及时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正确、不真实,应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开或纠正,保证企务公开工作正常运作。

十、职工有权随时向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企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提出增加新的公开内容,或质询已经公开内容的相关信息。经企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采纳或予以答复。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21

根据《中共市北区委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街道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运作,扎实做好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提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水平,整体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体制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街道办事处全面管理。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为事业单位登记法人,业务方面履行法人职责。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正式工作人员4-6名,专职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街道办事处在服务大厅设置失业协保登记、职业介绍、创业服务、技能培训、退休管理、居民保险等4-6个服务窗口。区人社局负责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的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培训、指导、责任目标考核。

街道办事处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考勤、考核、使用、福利等管理。街道党工委对所辖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调配、晋升、奖惩等提出意见,与区人社局沟通协调一致后,由区人社局履行程序。

二、工作职责

负责辖区内失业、就业、创业、培训、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辖区内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工作,承办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任务。具体包括:

1.为辖区内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进行失业金的汇总发放。为具有创业愿望的失业人员办理自谋职业扶持金、小额贷款的初审把关手续。

2.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做好失业人员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失业人员、“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的求职、就业、培训等情况台帐和数据库,及时掌握隐性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

3.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开展辖区内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工作,掌握辖区内企业岗位数量,及时做好需求动态信息录入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收集、开发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安置项目。

4.为辖区内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城镇劳动力和用人单位提供求职、招聘信息查询和职业介绍服务,定期举办街道、社区就业招聘会,协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就业招聘工作。

5.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负责调查、统计辖区内灵活就业人员情况,指导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各项就业补贴。

6.做好培训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组织失业人员报名参加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

7.做好各类退休人员的专项台帐建立和认证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及时、准确地做好本街道退休人员的资料统计工作,并向区退管机构及时报告退休职工生存、死亡等变化情况。组织辖区内退休人员举办各类文体娱乐活动。

8.做好辖区内企业信息普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做好劳动保障年检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

9.协助开展区域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协助开展区域内和谐劳动关系的维护工作。

10.做好本辖区内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参保、登记、缴费及待遇发放等工作。

11.做好各类工作台账、财务凭证、人员档案等的采集、管理、归档工作。

12.做好辖区内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社区保障服务站帮助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和政策扶持。

13.积极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做好基层服务。组织劳动协理员参加业务培训,负责对社区保障服务站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

三、工作要求

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根据工作职责和人员编制情况,明确每个岗位的基本职责,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要按照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岗位职责,并上报市北人社局备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变化,进行协管员的统一调配。

2.加强业务培训。按时参加区就业服务中心召开的业务例会,加强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完善基础管理,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强岗位练兵,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建立会议、登记统计、工作调度、检查考核等制度,统一服务流程,规范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误时、不误事。

4.提高服务意识。要开展文明服务,实行便捷、高效服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将工作和服务制度进行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树立良好的服务窗口形象,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服务窗口”和“服务明星”活动。

5.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和劳动协理员的工作指导及业务培训。

管理部工作管理制度 篇22

为加强对名师工作坊(室)的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名师工作坊(室)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一批教师专业化发展,特制定名师工作坊(室)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每学期召开一次计划会,确定阶段工作目标、教育科研课题及学习内容。

2.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题。

3.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会,总结经验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

二、学习研讨制度

1.制定个人一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期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的笔记。

2.努力提升个人教育素养,每学期最少研读一本教育专著,做好不少于5000字读书笔记,每学年最少完成一篇教育论文、随笔、教学反思等,并争取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

3.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研讨活动。各位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修活动,作好记录和资料整理。每位学员每学期至少承担一节校级及以上公开课或一次专题讲座。

4.积极参与网络平台研讨活动,及时上传资料,每月上传篇目不少于5篇。

5.积极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能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任务,及时整理课题资料,分阶段完成课题目标任务。

三、责任安全制度

1.树立良好师德师风,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2.各成员及时将自己学习、研讨等成果上传工作室网络平台、QQ群、微信群中进行交流研讨,分享教育教学工作经验,促进教育教学活动开展进度。

3.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每人至少带动一名青年教师结对帮扶,过程规范扎实,效果显著。

4.积极主动承担市区校级培训送教任务,及时向学校展示教研成果。

5.各成员按时参加工作坊(室)集中学习研讨活动,自行安排好本校工作,保证来往路途中的人身安全。

四、奖惩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专题报告、研讨交流、课题调研等活动。如经常性不参与工作是活动,则视为退出工作坊(室)。

2.每学年对工作坊(室)成员进行一次评价,评选出"优秀成员",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市教育局和成员所在学校,成为评优树模候选人选。

3.能积极承担工作坊(室)各项任务,并能保质保量完成,无重大失误者,则本学年学分按满分计算。

五、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名师工作坊(室)成员成长记录袋,将个人的计划、总结、听课记录、公开课和研讨课的教案、案例、讲座、报告、论文、课题等材料,以学期为单位进行收集、存档,为个人的成长和工作室的发展提供依据,也为成员评价做好准备。

2.集体智慧的结晶和个人档案资料管理要严格,不允许管理人员私自外泄,不允许私自利用或公开发表,一旦发现,将追究个人责任。

本工作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