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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精选3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1

目的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使公司奖惩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

基本原则

1、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2、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论职位高低;

3、奖惩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4、公开、公正、及时。

管理

5、奖励: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综合部提请奖励;公司所有员工有权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推荐奖励;

6、惩处: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负责对违纪员工提请惩戒处理;所有员工如发现其他员工有违纪行为,有权向其上级或综合部提出投诉和检举;

7、综合部负责对提请奖、惩事件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进行认真复核、审查,并报请总经理批准;

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奖惩由总经理提出,综合部办理。

奖惩权限

9、奖惩处理决定的权限归总经理。具体程序为:综合部根据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提请和其他员工的推荐、检举,进行审核,并填写《员工奖惩审批表》,经有关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

10、总经理有权直接奖惩员工。

奖励

奖励分为四种:

嘉奖——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记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1000元奖励;

记大功—公司通报表扬并给予3000元奖励;

晋级——晋升工资或职位。

11、嘉奖:

(1)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业绩显著者;

(2)出色完成公司领导指派的重要任务者;

(3)圆满完成重大项目未出差错者;

(4)对操作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有成效者。

(5)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6)全心全意服务,受到客户表扬,有具体事迹者;

(7)遇有困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8)其它应予奖励者。

12、记功

(1)节约物料或废品利用,卓有成效者;

(2)技术革新、成果显著、效益明显的;

(3)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4)发现职责外问题,予以报告或妥为处置,防止损害发生者;

(5)其他应当记功者;

(6)一年内嘉奖三次者;

(7)上一条款业绩突出者。

13、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减少损害者;

(2)维护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3)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4)其他应当记大功绩者;

(5)上款业绩突出者。

14、晋级(工资或职位)

(1)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一年内记大功三次者;

(3)其他应当晋级者;

(4)上款业绩突出者。

惩处

惩处分为下列四种:

罚分——扣罚操行考评分(最低1分,最高10分);

记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50%工资;

记大过—公司通报批评并减发当月工资90%或降职级;

开除——解除聘用合同并扣发当月工资;

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分;

(1)未履行本岗位职责,情节轻微者;

(2)迟到、早退者;

(3)不按规定着装者;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5)因过失导致工作失误,情节轻微者;

(6)不服从上级指示,情节轻微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上班时间躺卧休息、聊天、嬉戏、擅离职守、贻误工作者;

(9)破坏工作环境卫生、乱丢纸屑、随地吐痰者;

(10)在工作场所赤足,赤膊,穿拖鞋者;

(11)不按规定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12)在车间、大厅吃东西者;

(13)不按规程、规范操作,情节轻微者;

(14)涂写墙壁、机器设备或任意张贴文件影响观瞻者;

(15)检查或督导人员不认真执行任务者;

(16)违反公司制度、规定轻微者;

(17)其他应当罚分者。

16、记过

(1)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顶撞上司、对上司和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侵占、贪污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谋取非法利益者;

(5)因疏忽、过失或违章操作使公司财产、利益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影响团结者;

(7)一月内旷工累计一日者;

(8)一月内罚分累计五次者;

(9)一年内罚分累计十次者;

(10)与客户发生争吵者;

(11)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仪器、电脑等,非经使用人员及主管同意,擅自操作并造成损害者。

(12)其他应当记过者;

(13)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7、记大过

(1)玩忽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者;

(3)遗失经营合同和重要文件、机密资料及其它重要物品,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4)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二日者;

(5)拒绝听从上级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告仍不听从者;

(6)在公司里殴打他人或相互殴打者;

(7)其他重大违规、违章者。

(8)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9)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18、开除

(1)对领导和同事进行暴力、恐吓,严重妨碍工作者;

(2)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破坏上下关系者;

(3)偷盗、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4)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者;

(5)渎职、违规操作造成重大事故者;

(6)涂改重要文件或票据者;

(7)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8)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9)一年内记大过三次,功过无法平衡抵消者;

(10)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达五日者;

(11)吸食毒品者;

(12)在公司范围内赌博者,或有伤风化行为者;

(13)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并造成严重后果者;

(14)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5)伪造、编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6)故意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7)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情节严重者;

(18)上款情节、后果严重者。

功过相抵

19、记功一次或嘉奖三次可抵消记过一次;

20、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三次可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三次;

21、前功不能抵后过;

22、功过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内的为限。

特殊事项

23、发明创造及专利,按专项制度奖励。

24、提合理化建议,经公司采纳、实施后产生经济效益的,按年纯利润的 %给予一次性奖励,并按贡献大小分别记录嘉奖、记功、记大功一次(其现金奖励部分不再发放)。

25、对损坏公司财物且价值在1000元以下,除按本规定处罚外,还应照价赔偿;价值超过1000元以上的,由公司确定赔偿比例。

26、单项制度有奖罚的,以单项制度为准;情节严重的,按此制度办理。

27、对同一事件不重复奖罚;年终评奖不在此例。

28、各公司、部门主管、员工上级对所属员工奖罚负有10%连带责任(自身行使职权的奖罚不负连带责任)。

29、对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2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公司管理要求,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管理办法》,本办法于20xx年 7 月1日颁布执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市民行为道德规范,遵守本公司规章制度及部门的岗位职责。

第二条 行政部门要求如实填写各类表格,提供有效证件,不得有隐瞒或假造。

第三条 按照本公司的要求接受业务指导、各类培训及考核。

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互帮互助,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质量标准要求开展工作,作业场所禁止无关人员逗留。

第六条 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廉洁奉公,维护团队利益和公司声誉。

第七条 爱护公物及公用设施,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第八条 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用品,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第九条 衣容整洁,精神饱满,待人热情,文明用语。

第二节 奖励

第十条 凡评为年度优秀员工者,将发放优秀员工奖金200元。

第十一条 考评条件

1、对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住户提供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住户表扬者。

3、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者。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绩者。

6、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事迹突出者。

7、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拾金(物)不昧,主动上交者。

9、敬业爱岗,工作勤恳,任劳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

第十二条 奖励程序

凡评为优秀员工者,由行政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并填写奖励建议书呈报物业经理,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三节 处分

第十三条 甲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1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2、仪表、仪容不整。

3、不使用本岗位礼貌用语。

4、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

5、当班时间禁止玩手机、看报纸。

6、丢失公司财物。

7、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完成上级交付办的任务。

8、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第十四条 乙类过失(以下每项考核分值为2分;5元/1分)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当班时间睡觉。

2、擅离工作岗位的。

3、因服务态度差受到住户投诉时,与住户争辩、吵闹。

4、变相赌博或从事不道德活动。

5、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

6、故意损坏公司或业主财物。

7、不服从领导的指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8、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9、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第十五条 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并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

1、以权谋私,敲诈勒索住户或下属。

2、组织及煽动罢工、聚众闹事。

3、工作时间酗酒、赌博、打架。

4、侮辱、谩骂、恐吓、诬告、威胁他人,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5、服务态度极差,与住户吵架,或1年累计被住户投诉达3次以上者。

6、偷窃公司或住户财物。

7、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后果。

8、恶意破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造成公司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

9、连续旷工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

10、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安排的。

11、私自在外兼职或伪造病假、事假。

12、泄露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13、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4、仿效上级主管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5、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

第十六条 处罚种类及执行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主管签发报办公室审查同意后生效。

2、书面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累计2次)或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书面警告。

3、辞退或开除。员工触犯丙类过失,公司有权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公司也有权对重复触犯乙类过失、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4、员工年度内被书面警告(累计3次)的将取消年终优秀员工评比、评选,取消年终奖。

第十七条 处罚程序

员工有违纪行为,由行政部列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物业经理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十八条 处罚的取消

员工在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物业经理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第十九条 申诉

员工若对所受的处分不服,应在3日内口头、书面向行政部提出申诉。行政部对员工申诉进行认真核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广州群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1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篇3

★ 奖励(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店内每月进行“优秀员工”的评比,将给予当选者精神及物质奖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也会得到店内嘉奖,奖励方式有:通报表扬,现金奖励,晋职加薪等.

1. 工作勤奋,品德优良,维护集体荣誉,有具体表现者,10分

2. 提供优质服务,多次受到客人表扬者,10分

3. 在酒店组织的各项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10分

4. 拾金不昧者,奖10分

5.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店内采纳实施,使店内效益增加明显者,奖50分

6. 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奖10分

7. 见义勇为,奋不顾身抢救,保护店内财产,维护店内利益者,50分

8. 有其他优秀事迹,足为其他员工表率者,奖20分

9. 店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较强,考核达标者,奖30分

★ 处罚(以分计算,每分为一元人民币)

1.考勤处罚:

1.1以点名时间(早上9:30 下午4:30)为准,晚到者,视为迟到,扣5分。

1.2凡没有经过书面申请,经店长批准签字而无故没有到店上班者,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发三天的工资。扣10分

1.3员工因有事需向店内请假.请假时需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签字生效者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一天扣发奖金的10%,并不参加当月优秀员工评比。.

1.4因病请假,请病假者须出示医院的病假证明,病历,处方签,医药发票,病假扣除当天工资,一天以上不参加优秀员工评比。

1.5员工因有事,在上班中途擅自离开店堂,未经书面请假批准者,视为早退,扣5分;早退时间超过半小时者,视为旷工一天.

2.员工如有以下行为将给予1分处罚

2.1规定时间内清洁卫生未完成者(上午9:30,下午5:30),扣1分

2.2摆台不整齐者,扣1分

2.3备餐柜上有除菜单、纸盒、零点单以外的其他物品或上述东西未备齐者,扣1分

2.4桌上无烟灰缸或烟灰缸不干净者,扣1分

2.5上班时间靠在备餐柜、墙壁上者,扣1分

2.6无故离岗.串岗.扣1分

2.7上班时未按规定着工装(上衣是工作服,裤子7分以上),扣1分

2.8上班时间未戴头花者,扣1分

2.10工作时间内吃东西,闲聊,打闹者,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者。扣1分

2.11接打私人电话超过两分钟者.扣1分

2.12上班时处理私事,会客等.扣1分

2.13未经店长批准私自调休或换班者.扣1分

2.14不遵守店内规章制度但情节轻微者.扣1分

3.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5-10分处罚。

3.1工作时间睡觉或消极怠工.

3.2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等活动.

3.3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3.4偷吃,偷拿酒店的食物,饮料等物品.

3.5对客人或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不良影响.

3.6隐瞒或无视客人投诉.

3.7不服从领导安排,拒绝或不按规定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

3.8伪造病假证明或其它证明材料.

3.9一个月内连续累计3次迟到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辞退(开除),视情节严重并给予50-200元罚款.

4.1蓄意破坏酒店设备,设施和资料等财产,造成较大损失.

4.2聚众闹事,参加停工或非法罢工活动.

4.3违反酒店安全制度,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4.4遗失或向他人泄露店内内部机密文件技术等.

4.5盗窃客人,同事或店内财物,侵占店内财物等.

4.6殴打或故意伤害他人.

4.7遗拾不报,或私藏遗物.

4.8玩忽职守,营私舞弊,使店内蒙受重大损失者.

5.本制度按实际工作情况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