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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管理制度(精选6篇)

修车管理制度 篇1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修车管理制度(精选6篇)

二、车间主任是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对本车间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提出下月安全工作要求。

三、每月由车间主任、安全员对各班安全学习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进行考核。

四、车间在年底制定出明年全年安全技术措施。

五、车间在布置工作任务时同时布置安措,并指导、督促完成。

六、坚持搞好每次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安排消除,不可及时消除的要订出整改计划。

七、加强工作票考核力度,发现一张不合格,扣责任班组10元。

八、油区动火一定要办理动火工作票。

九、搞好防暑降温工作,对高温人员按排好体检,高温季节要求二人同往机房消缺,以免中暑无人知晓。

修车管理制度 篇2

1、使用机修工具器械时,按照要求规范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防护物品和器具,工作中穿好个人防护用品。

3、在作业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机械工具、电动工具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正常使用。

4、保持机修车间的设备清洁,保证工作场所安全卫生。

修车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切实加强机修车间防火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人员和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配备的灭火工具、器材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位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二、任何单位、个人严禁随意动用专用消防器材,不准以任何借口将灭火器材、工具等挪作它用,对挪用和损坏消防器材者,根据消防条例严肃处理。

三、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火险时使用。

四、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压力、容量检查,对达不到标准的及时更换。

五、因灭火而使用掉或损坏的灭火工具、器材、设施必须及时申报有关部门进行充装、更新,确保数量充足、完好。

六、车间内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七、车间内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车间内使用电气焊,必须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停送电制度》。

九、电工在车间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时,必须严格按照《变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十、机修车间必须设立防火负责人,负责灭火器材的管理及监督防火制度的执行实施。

修车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车间材料使用管理,降低材料消耗,特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1、在五金库领取材料时,应在现场办理好领料手续后方能拿走,如有在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先领材料,但处理完毕后,必须立即返回五金库办理手续。

2、在材料领用单上面必须详细注明材料型号、数量、用处,并签字,特别是用处栏应详细注明某车间某台设备。

3、材料领用应以实际需求量为准,不得多领作为备用,如因不能确定具体数量而多领材料应立即返回库房或移交给班组,由班组统一保管。

4、常用材料(比如胶布、胶带等)以及安装用材料(含工器具)统一由班组领用发放,个人不得私自在五金库领取。

5、在更换材料或备品备件时,原有的破旧或损坏的材料必须在现场,如现场没有原件,应立即通知车间后再作处理。

6、更换的原件或损坏的原件更换后,应统一收回到电工班废旧材料准放处,不得遗留在现场或乱丢乱放,并打扫现场清洁卫生。

7、线材的`使用必须作好登记。

8、临时用电安装原则上用车间制作的临时用电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重新领用线材,应作好记录,事后必须收回给班组。

9、在材料使用过程中,严禁浪费材料,如发现属于人为浪费材料,应给予重处。

修车管理制度 篇5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殊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周围)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险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殊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殊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根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险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安全要求及措施

1、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异常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出现异常需立即停止并重新办证。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意见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殊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险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殊情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准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安全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具体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须在动火证上签字,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周围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机修车间

20xx年08月24日

修车管理制度 篇6

为了加强我矿检修车间安全管理,规范车间员工行为及设施使用和设备维护,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保证车间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结合我矿各检修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砚北煤矿各检修车间所有员工及车间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材料码放等管理工作。

第二条、管理原则:

1、检修车间的管理坚持人、机、环境统一协调管理的原则。

2、坚持车间设备储存码放、设施使用、设备检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3、坚持严格考核,奖励与处罚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各单位管辖的检修车间必须配备一名队干(队长或技术员)兼任车间管理工作、一名班组长兼任车间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车间人员、设施、材料以及安全、卫生等管理活动,建立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检修车间所有殊种设备均要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明确职责范围,落实责任。

第五条、凡车间新调入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准许操作或检修设备。

第六条、各车间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第三章车间检修人员行为准则与劳动纪律

第七条、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检修车间必须按要求穿戴工作服、佩戴安全帽及矿上配发的各类劳动保护用品,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进入检修车间。

第八条、所有检修人员要爱岗敬业,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严禁在检修车间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不准睡觉、干私活、串岗,不得在材料和设施上坐、躺、踩、踏。

第九条、检修人员要爱护车间公物,避免对机器设备、工具、物料造成人为性的损坏,不得盗窃车间财物、假公济私。

第十条、检修人员要与人为善,团结友爱、互相包容,积极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禁止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第十一条、检修人员严禁破坏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和在无火警时动用消防防器材。

第十二条、禁止检修人员酒后上岗,不得在酒后上班闹事和影响工作。

第十三条、禁止带小孩或外来闲杂人员在检修车间玩耍或滥动设备,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车间安全。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有毒、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检修车间。

第十六条、对恶意破坏检修车间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矿治安保卫科及人力资源科,视情节轻重进行加倍处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车间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和“手指口述”操作法。

第十八条、各检修车间负责人及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第四章检修车间电气焊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间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后,取得《电气焊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

第二十条、焊工操作时严格按照电焊机铭牌上标的数据使用焊机,不得超载使用。

第二十一条、电焊工操作时应在空载状态下调节电焊机电流,焊机工作时,不允许有长时间短路。

第二十二条、使用焊机前,应检查焊机接线正确、电流范围符合要求、外壳接地可靠、焊机内无异物后,方可合闸工作。

第二十三条、不得使用药皮脱落的焊条。

第二十四条、熟悉结构间接焊接工艺,焊缝尺寸要求,选择合适的焊接方法。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操作法进行操作。

第二十六条、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焊机内外清洁,保证焊机和焊接软线绝缘良好,若有破损或烧伤应立即修复。

第二十七条、定期由电工检查焊机电路的技术状况及焊机各处的.绝缘性能,如有问题应及时排除。

第二十八条、工作结束后,关闭电源,清扫卫生。

第五章检修车间切割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九条、切割机在起动前应对电源开关、砂轮片的松紧度、磨损程度、防护罩及安全挡板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工作时应先开机空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切割。

第三十一条、切割物料时必须用夹具夹紧物料,以免物料飞出伤人。

第三十二条、切割物料时用力要均匀,不能用力过猛,以免损坏砂轮片或切割机。

第三十三条、切割物料结束后,应先关闭电源,然后从夹具上取下物料。

第三十四条、切割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将切割机用链环锁住。

第三十五条、严禁用切割机代替砂轮机进行打磨作业。

第六章检修车间固定式砂轮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三十六条、车间检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固定设备通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使用前,必须检查砂轮是否有缺损、裂缝,防护装置和吸尘装置是否牢固。

第三十八条、检查两砂轮的磨损程度应大致相同,直径差不大于原直径的25﹪。

第三十九条、开机时,人必须站在砂轮侧面,让砂轮先空转2-3分钟,确认情况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四十条、工作时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法进行。

第四十一条、运转时,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

第四十二条、工作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源,清理卫生。

第七章检修车间氧气、乙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巡查压力表,气体管路,如发现不正常时,立即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并向有关人员报告。

第四十四条、冬季气瓶出口处结冻时,只许用蒸气、热水加热溶解。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第四十五条、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

第四十六条、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使用。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况时严禁使用:⑴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⑵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⑶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⑷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第四十八条、车间内氧气、乙炔的存放间距不得小于5米。

第四十九条、严格按照“手指口述”法进行操作。

第五十条、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瓶安全阀关闭,将管线盘道到架子上。

第八章检修车间钻床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操作钻床前应检查钻头夹头,应安装正确,不准有摆动现象。装卸钻头时不能用锤子打击,一定要用锲铁轻轻敲打。

第五十二条、操作人员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长发挽入工作帽内。

第五十三条、钻头与钻孔中心对准后,各移动夹紧装置一定要固定紧。

第五十四条、钻工件时,要用台虎钳,钳紧后再钻。严禁用手去煞住转动着的钻头。薄板、大型或长形的工件竖着钻孔时,必须压牢,严禁用手扶着加工。

第五十五条、钻孔时,工件要坚固牢靠,如钻通孔时,底部要垫木头,以免钻在工作台上或平口钳上。

第五十六条、孔将要钻通时,应慢慢地钻进,以免打断钻头。

第五十八条、工作时严格按“手指口述”法执行。

第五十九条、工作完毕后,关闭电门,将各手柄放在“空档”位置。将切屑清扫干净,工作台和工作现场打扫干净。

第九章检修车间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六十条、各检修车间使用起重设备时严格执行《砚北煤矿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设备。

第六十一条、检修车间起重作业时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

第六十二条、吊运物体时,起重机司机应及时鸣铃警告,缓慢而行

第六十三条、吊运物件,严禁从人头顶上和机械设备上经过。

第六十四条、各种吊具,必须专项专用,不得互相代替使用,且各吊具钢丝绳、吊带不得有断股现象。

第十章检修车间油脂存放管理规定

第六十五条、检修车间原则上不允许存放油脂,需临时存放的油脂要分类摆放,挂上标号牌,任何人进入油库不得乱动标牌,以防油脂混淆,影响使用。

第六十六条、检修车间临时存放的油脂,必须划分设专用油脂存放场地存放,油脂周围严禁烟火,凡进入检修车间者,不准携带易燃物品,不准吸烟,距油脂30米以内严禁使用电氧焊作业。

第六十七条、存放的油桶要严格密封不准启盖防止杂物进入油中。在检修设备时,清洗零部件时所用油脂,必须远离火源,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不得抽烟或乱动火源。

第十一章检修车间设备及备品备件的码放

第六十七条、各检修车间内要保持环境清洁,设备的码放要整齐,注意行人安全。

第六十八条、设备的码放要保证车间内防火通道出口的畅通,走道处严禁摆放设备及备品备件。

第六十九条、车间设备的码放不得高于1.5米,防止放置的物料滑落倒塌伤人。

第七十条、存放不平整的物料时,要放置枕木或垫板将其垫平后,方可码放。

第七十一条、易损件物料严禁堆放。

第七十二条、生产性材料及设备、备品备件必须分类码放,材料、设备码放要成线,且必须挂牌管理。

第七十三条、码放设备时不允许遮挡灭火器、消防栓及消防通道。

第七十四条、不同规格、品种、等级的设备不允许混放,特殊情况混放时,需有明确标识。

第七十五条、检修车间所有设备的码放必须坚持整体保持平衡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章检修车间文明作业管理规定

第七十六条、车间检修人员每日下班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车间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第七十七条、下班时,各检修人员应打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所有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检修车间负责人责任。

第七十八条、加强现场管理,随时保证场地整洁、设备完好,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维护工作,填写设备保养维护记录、关键设备要进行设备日点检。每天下班后由将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共同运出车间不得遗留。

第七十九条、各检修人员要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乱丢烟头杂物,自觉维持各项规定。

第八十条、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八十一条、车间检修人员要提倡增收节支,严禁浪费.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电的好习惯.

第八十二条、搞好车间安全文明生产,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及油污及物料。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属机电动力科。

第八十四条、未经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八十五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