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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通用9篇)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1

一、工作室只提供教学科研、创作实践及对外服务使用,上课时间开放,由专业教师、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学生管理助理员协助管理。非本工作室上课学生不得进入工作室。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通用9篇)

二、进入工作室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严禁吸烟及吃零

食,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三、工作室设备必须在辅导教师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出现问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求助。严禁不规范、超负荷、违规操作或私自使用,出现安全事故或损坏问题将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并且按损坏程度轻重给予相应赔偿。

四、师生必须爱护工作室内的教学用具及设施,不得随意拆装、搬动或取走工作室的工具设备及其配件等物品。对违反规定,损坏教学用具、工具设备或其他公共财物者,将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且承担其引发的后果。

五、任何人不得随便在产品工作室内堆放杂物,保持室内通道及空间畅通,堵截火灾隐患。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情等意外情况,应保持镇定,正确使用灭火器或采取其他相关应对措施,疏散室内人员迅速撤离并及时报警

六、由于陶艺工作室使用的陶泥比

较容易干燥,学生取完材料后一定要将原材料保护好,学生应该爱惜教学耗材,禁止浪费。工作室器材需要用高压电,学生不能随意动机器电源,如需启动机器要经过专业要是允许方可使用。

七、工作室上课过程中陶泥材料,雕刻工具,水桶,脸盆等应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整洁干净。工作室使用完毕后,要按操作规范切断电源、归还工具设备、清理使用工具和创作环境并关好门窗,通知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上好门锁方可离开。

八、应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工作室的材料、工具、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做好实验文档保存,开放时间、人员入室登记、工具领取归还等相关记录;负责各项实验室物品、设备登记入库管理制度的执行,登记或管理不清造成损失的,由学生助理管理员负责赔赏;严禁本工作室设备分散他处,学生助理管理员须分类管理,重要设备需入柜加锁。由于管理不力,造成使用障碍的由

学生助理管理员承担责任。

九、防盗是全工作室成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重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财务并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勿将贵重物品放置在工作室内,离开前请一并带走,如若遗失不予承担任何后果。

十、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责,管理部门应做好检查和监督工作,确保模型制作工作室的安全运行以提供教学与科研的正常使用。

十一、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2

(1)工作室由区局工作领导小组跟踪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3)工作室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工作室学习积极分子”等奖项并每期评出,以奖为主。

(4)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3

1、任课教师要做好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如:熟悉器材,工具材料的摆放等。

2、非经管理人员允许,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出入。

3、陶艺室内设备不得随意乱动,室内一切物品不得随意带出教室。

4、爱护公物、器材,细心操作,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如发生损坏机器事故,要有当事人酌情赔偿。

5、下课后,任课教师应与管理人员共同检查器材使用情况,填写使用记录,关闭门窗。

6、保持室内清洁,不得乱丢纸屑、污物。

7、任课教师使用陶艺室,需提前一天通知管理人员,特殊情况提前半天向教导处申请,待教导处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以便管理人员及时做统筹安排。

8、陶艺室为课堂教学热情服务,因工作需要使用者,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使用器材,未经培训者一律不准使用器材。 2。陶艺工作室管理规章制度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4

1、每人每学期系统学习一本教育理论书籍,作好学习笔记,工作室的教师要通过学术沙龙汇报学习心得。广泛阅读教育报刊杂志,每学期至少能围绕一个专题收集相关文献资料。

2、每人每学期参加不少于40课时的各类培训,其中一次是市级以上专家培训讲座。领衔人每学期作一次教师培训讲座,工作室成员在领衔人的指导下每人每学期承担一次校级范围内以上的专题讲座。

3、每学期结束,工作室领衔人对工作室成员的学习与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并针对每位成员的实际完成情况作出评价和建议。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5

1、每学期召开一次工作室计划会议,讨论本学期“工作室”计划,确定工作室的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工作室的教育科研课题及专题讲座内容。工作室每学年举行一次工作室成果交流会。

2、领衔人每学期至少举行一节市级以上公开课,每位成员每学年上一节镇级或校级以上公开课。

3、每位成员在工作室工作周期内至少有3件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在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2―3篇。尊重工作室内各成员和集体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发表共同研究的'成果。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6

1、根据课题研究方案,在每一阶段制订具体的研究实施计划,及时作出阶段总结。

2、课题必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活动记录、有阶段小结、有结果分析、有实验报告和实验鉴定。

3、每个成员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从事课题研究工作,多出科研成果。

4、围绕工作室主课题确立的子课题要做到科学、规范、有新意,能够带动更多的青年教师进行扎实有效的课题研究。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7

1、合理安排使用市教育局下拨的启动经费和项目经费,并可依托凌河教管办的大力支持,积极开展活动。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由学校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

2、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课题研究、鉴定评价、外出学习、购买资料、成果奖励及推广等方面。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8

(1)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制定具体进步计划,安排培训过程。

(2)工作室成员制定一年规划和本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学期底工作总结

(3)主持人、成员和学员之间每星期要通过网页、电子邮箱、Q群等途径互通信息,交流教学教研开展情况,分享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4)工作室成员必须参加“工作室”布置的带、教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室的学习、研究任务,并有相应的成果显现,努力实现培养计划所确定的目标。

(5)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研讨活动。工作室定期建立“主题”研讨制度。由工作室负责人根据研究方向确定主题,定期集体研究一次。将研讨成果发在工作室网站上。

(6)工作室网站、及电子档案袋资料须及时更新,开通评论、留言等服务,以取得更好的交流效果。

(7)工作室通过网站发布工作室工作动态、工作室成员论文、专题研究课例设计、典型案例及评析、教育故事、活动图片等。

设计工作室规章制度 篇9

1、工作室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工作室成员,三年评选一次优秀课题奖、最佳成果奖。

2、对发表在市级以上报刊的论文和获奖成果按有关规定奖励。

3、工作室成员未能通过年度考核即按教育局要求进行调整;成员申请退出工作室需事先提出并经领衔人报请教育局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