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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精选17篇)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2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和区局《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充分满足师生课外阅读需求。

2.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

利用图书软件统计功能,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学生发布推荐书目,同时为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课外读物、辅导书等一切资料。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图书馆将进行相关读物的购买,方便学生阅读。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进行课外读物推荐一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课程教导、总务主任、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图书采购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欠发达地区规模较小的.学校,可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推荐。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中小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了解和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根据需要开展专项督查。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范围。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4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学生携带课外读物进校园日常管理制度。

一、选好读物

1.要依据《小学生读书活动方案》中所列出的书目与相关内容,组织学生阅读。

2. 开展与语文课本相联系的拓展性读本。

要在每学年开学前依据上级相关部门规定,布置学生完成本学期必读书目的购买。对选读书目,要根据学生与班级实际,组织学生购买。对本地图书市场上没能的书种,教师要想方设法帮学生联系,让学生自行购买。每班选读书本数每种不少于班级生数的三分之一。

二、落实时间

1.落实统一指导的时间。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要让学生按时完成适量的、形式多样的读书作业。

2.落实学生自由阅读的`时间。

每天实行晨读。学生在上午到校至上课时间为学生自由读书时间。读书期间由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班主任教师巡视,负责学生读书时的解疑答难。

三、开展活动

1. 开展好班级读书活动。每班每周要开展一次读书成果或方法交流活动。

2.开展好年级组读书活动。每年级组每月要开展一次读书专题交流活动。

3.开展好校级读书活动。校级活动主要为:读书征文活动、与读书相关的绘画竞赛、读书卡、手抄报等活动。校级活动开展要有方案、组织过程等。

四、活动管理

加强过程管理,做好检查、评定与活动组织等工作。实行校级、年级、班级三级管理与部门的分工协作管理。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新大桥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

第一条把好图书馆课外读物采购关,做好馆藏课外读物排查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要求,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图书馆、学生处、教研组协作,做好遴选和审核工作,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关口。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对图书馆课外读物的梳理、调整、清理等工作。对于违反《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第二条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条负面清单”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第三条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

学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提升馆藏读物品质,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读书征文活动。借助各类读书分享交流活动,在学校营造一种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提升学生内在素养,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此外,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学校切实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6

一、上课前,要把上课用的书本文具准备好,值日生把黑板擦干净。

二、上课铃响后,教师立即进入教室,由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班长再喊坐下。

三、课上按教师的要求,认真自学、讨论、练习;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不随便说话,不做小动作,不起哄,不顶撞教师。

四、发言要举手,待教师允许后立正回答问题,回答时声音要洪亮,讲话要清楚。

五、上课坐态端正,注意写字的姿势,讲究卫生。

六、自习课,要自觉遵守纪律,认真学习,独立完成作业。

七、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班同学迅速立正行注目礼,待教师还礼后,学生方能离开教室。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7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病、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级部主任批准,并告知教导处;超过一周由教导处批准,并告知分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8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

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

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9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学习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校、院两级活动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同意,以专业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意,跨学院或在校外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社团开展的活动须经院团委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室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校保卫部门的同意。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自筹经费,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对影响较好,意义较大的活动,学院经讨论研究给予表彰奖励。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全面发挥服务育人的目的',加强学校食堂饮食卫生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使《食品安全法》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食堂必须承担《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配套法规和标准的义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食堂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接受身体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卫生设施达标并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营业。

3、认真落实饮食卫生标准,搞好环境卫生、设施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

4、按卫生“五四制度”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格进行食物检验,使生熟分开,荤素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品烧熟煮透,做好炊具和餐具的消毒工作。

5、不采购、不存放、不加工、不销售、不供应腐败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和食物,自觉遵守各项卫生制度和法规,在食品中参杂使假,加工销售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行为,是违背食品行业的道德准则,将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6、炊事人员要做到“三白”(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四勤”(勤洗澡、勤洗头、勤换衣、勤剪指甲)、“五不”(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抽烟、不用手抓食品、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咳嗽和打喷嚏)。

7、原料加工时要严格执行双墩、双刀制度,生熟分开,杜绝交叉污染,加工原料时必须要摘洗干净,坚持先洗后切的原则,减少营养成分的损耗,水池荤素分开。

8、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包装材料清洁卫生,掉在地上的食品不得直接出售,运输食品要有防蝇防尘设备。

9、制作间、出售间分开,达到“五专”:即专人、专食、专用具、专消毒、专冰箱;冰箱、冰柜、食品原料码放整齐,生熟分开且有标记,主副食原料分库,隔墙离地地存放。

10、厨房卫生,每日专人负责打扫。餐厅每日三次打扫,物放整齐,坚决做到工完场净,环境卫生无脏、无臭、无垃圾,污水要及时处理清运

11、食堂工作人员要虚心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并重,以防为主;服从和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听从就餐人员对食堂卫生工作的要求意见,及时改正工作。

12、绝不允许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过期、劣质及被污染的食物,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3、三餐开饭的时间均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其余时间餐厅要关闭。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1

评比制度:

1、学校每天检查值勤队员的上岗及工作情况。

2、值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的行为规范。

3、卫生员每天检查各班的卫生和眼保健操情况。

4、体育室检查各班的广播操情况。

5、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实行一周一公布,一月一评比,每学期一总评。

6、行为规范总评分数作为学期文明班、行为规范先进集体评比的依据之一。

评比内容

(一)、卫生10分

1、教室

⑴门窗灰尘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⑶课桌排列不整齐,每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干净,扣0.1分。

⑸放学门窗、电灯、电风扇不关,扣0.1分。

⑹清扫工具未放在指定地点,字纸篓未及时清理,每项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洁,学习用品乱放,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每项扣0.1分。

2、包干区

(1)地面有纸屑、果壳、杂物等,每处扣0.1分。

(2)墙壁有积尘,扣0.1分。

(二)、行为规范10分

1、准时到校,迟到每人每次扣0.分。

2、进校没有佩戴红绿领巾、校徽、周一没穿校服,每人次每项扣0.1分。

3、早读、午休有组织、有秩序,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点心、午餐时教室保持安静、整洁,有违纪现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2

为了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勤奋学习,遵纪守规的优良习惯和作风,结合我校的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手续由学生本人或者家长履行,不得由别人代替,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请假条只允许一人一张,由学生处统一印制为准。

2、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

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 病假同时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学校有关领导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事假:学生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出具书面证明或班主任必须与家长电话联系问清事由。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酌情批准,三天以上班主任签注意见,报学生处批准。

4、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须有家长或医院证明,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5、公假:学生因公请假,应有学生处批准,程序与事假程序相同。

6、原则上学校上课期间非特殊情况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的,班主任应与家长联系确认后方可准假且要求其家长亲自到学校来接。

7、每节课上课的老师必须负责清点学生数,如果发现学生不在,要及时联系家长或联系班主任,问清事由,并把相关情况告之家长。未负起责任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门卫必须控制好学生的出入,要有由班主任亲笔批准的请假条和家长亲自到校才能放行。

9、如有特殊情况,经申诉理由或者持有有效证明材料可准予补假,但必须提前与班主任电话联系,说明原因.学生不请假,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或者开学后即不到校报到又不请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二、请假程序

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 、学生请假,应事先由学生本人当着班主任的面联系家长并需经家长许可,再由学生亲自填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计划出校与预计返校时间,经班主任同意后准确填写,精确到分钟。请病假需有校医务室或者医院出示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交班主任签署意见,班主任同意请假人数用中文大写填写,不准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人数,人数涂改无效。

三、准假权限

1、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

2、三天以上请假,由学生处审批;

3、一周以上请假,由分管校长审批;

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批准假条的权利。

四、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但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五、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到班主任处注明返校时间,进行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后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并给予严厉的纪律处分。

3、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期末操行评定视为不合格。

4、所有学生、班干部以及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七、本制度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3

一、各科室是直接负责实习的基层单位,科主任对实习医生的质量负全面责任,各科应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和临床经验及较强责任心的高年资医师负责带教工作。各科医护人员要协同一致,严格管理,切实加强实习医生的思想和业务学习的指导。

二、各科室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定本科切实可行的实习计划。每名实习生以分管5~8张病床为宜,按计划定期转换门诊和病房,安排值夜班和假期值班。有计划地安排专题讲座,组织病例讨论,保证实习大纲的完成。

三、实习医生每结束一科实习时,该科要负责进行平时考核和出科考试,对他们的工作态度、医疗作风、理论知识、病历质量、技术操作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其成绩记入实习考核卡片。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4

1. 对所有参加本中心的学生,对学习的任何问题,只要在上班的时间本中心老师无条件的进行解答。

2. 学生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若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有家长签名的假条,班主任和家长确认以后方可批准请假。

3. 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需注意安全,下课休息时不得任意出校门,不得相互打闹。学生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

4. 学生应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发挥各自的长处,相互交流,优势互补。

5. 每个班均设有班主任,定期与家长反应学生学习情况以及每天清点学生人数。

6. 学生按时完成作业,对老师要有礼貌,做到严肃活泼。

7. 各班班级安排值日卫生,班干部起到带头作用。

8. 课程结束时,给每个学生发放成绩单,班主任将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习评定,方便家长全面掌握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情况,日后可进行参照对比。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5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故意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物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6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 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 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 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 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 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 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

学校学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7

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学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特制定手机管理制度如下:

1.班主任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家长如有紧急状况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解决家长与学生的及特殊沟通情况。

2.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学生家长申请,经学校同意。到校后由班主任要统一管理,待放学后再归还学生。如学生在校期间需要联系家长的,各科教师要及时用自己的电话借给学生使用,及时满足学生的通话需求,避免因未及及时和家长沟通而引发学生的各种危机。

3.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4.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5.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下发告家长书,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6.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