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十篇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各班组在本班的卫生区域内有明确的标牌,标牌上标有“班组,卫生责任人:______________”。没有标牌,扣2分。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十篇

2、垃圾箱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垃圾装满后要及时清理,垃圾箱内不能有废旧设备及金属物质。垃圾箱内废物装满,未及时清理一次,发现一次扣当值2分,垃圾箱内有废旧设备及金属一项次扣2分。

3、厂房外卫生:无坑洼、积水、杂草、垃圾、砖石瓦块、废旧设备、油污、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4、厂房内及室内卫生:室内无灰尘、油污痕迹、烟头、残茶剩饭、食品袋、地面积水等,否则每项次扣2分。

5、设备卫生:应保持设备整洁干净,无油污,见本色。手摸有灰尘,油污等,每项次扣2分。

6、门窗玻璃卫生:门窗玻璃及边框完好清洁,手摸有灰尘痕迹,每项次扣2分。窗子槽沟不允许有灰尘,每项次扣2分。

7、值班用具、各种记录、日志、书籍等按定置存放,茶杯摆放整齐。否则每项次扣2分。

8、值班室桌面、盘面(各种控制盘、操作盘)清洁无杂物、抽屉及盘面门子关闭严密,表面无乱写、乱画现象,否则每项次扣2分。

9、值班室吊扇、灯具、墙面、暖气等清洁,否则每项次扣2分。

10、凡在动力厂范围内动土动工的'必须逐级汇报厂部领导,否则一次扣2分。因汇报不及时造成危害及事故的一次扣10分。

11、备品备件、拖把、扫帚、笤帚、垃圾撮子、垃圾桶等卫生用具必须定置管理,放至规定位置,否则每项次扣2分;各岗位不准有小凳子、小桌子等厂部配备以外的任何物品在工作现场,头盔、衣服、鞋子、帽子、手包等个人物品一律放置橱内否则每项次扣2分,并没收相应物品。

12、厂内所属现场所有公共财物要注意爱护,因看管不善等原因丢失或损坏根据实物价值进行相应扣分。

13、室内卫生每个班次都必须打扫并按标准保持清洁,室外卫生各班要按班次进行划分,检查时仅考核当班次区域。

14、公司有关部门检查现场及设备卫生出现一处不合格每项次扣5分,罚款责任到值到人。

15、未涉及到的不达标项目厂部将依照5S标准酌情处理。

16、本规定采取周五检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值(班)为考核单位。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2

均衡生产,调度有序

⒈配合公司,根据厂部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结合本部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工作。

⒉负责实施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指标,贯彻落实致员工。

⒊制定和执行现场作业标准及工艺流程,从而使生产的产品,按照客户的需要进行,保证进度和质量。

⒋实现全面均衡有节奏的同步生产,使最终的生产便于包装及装箱。

产品质量控制有力

⒈车间主任接单后,先组织各组现场管理人员,分析该款标准样衣的工艺特点,仔细阅读工艺单的制作要求。

⒉对标准样衣的各个部位协商制定质量标准,制定工艺流程。

⒊新款上线前务必督促有关现场管理员制作产前样、对一线生产员工缝制辅导到位,要求管理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巡检和半成品抽检。

⒋严格要求并督促各组员工按工艺标准进行缝制,并及时向业务部门提供大货样。

⒌各款在上线生产前即将生产时,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应组织车间员工开生产例会或早会,对该款做详细的说明,并将技术部提供的样衣、工艺单及质量标准标准书面通知,公布于众。

⒍车间主任必须组织督促各现场管理员将质量问题解决于车位之上,处理于成品之前,以保降低成品的返工率,从而保证产品质量。

原辅材料,供应及时

⒈车间主任必需及时追踪正下单的原辅材料,如有需上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处理。

⒉组织车间各有关人员做好一切产前准备工作:如生产设备的配置,有关人员的调配,有关工具的搭配等。

⒊配合技术部准备好有关需用的定位板、实样板等各类生产前的必备用品,使每款上线,都井井有条,临阵不乱。

纪律严明、考核严格

⒈严格执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管理制度,对违反本厂管理制度人员,视情节轻重,按规章制度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⒉督促每位员工准时上下班,做好车间有关人员的考勤制度。

⒊对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事实为根据。

设备完好,运转正常

⒈督促各组员工负责保养好各自的机台设备,做到“谁使用—谁保管—谁使用”。

⒉督促有关人员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修、调整、维护和保养。

⒊督促各组员工每天上班清洁机台,检查自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以保机台运作正常。

安全第一,消除隐患

⒈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第一。

⒉做好安全生产消防等方面的宣传工作。

⒊严禁一切易燃品及火种进入生产车间,车间内杜绝吸烟。

⒋车间主任每天下班前需督促有关人员检查车间每个角落,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⒌下班后督促各有关人员关闭好门窗,大门上锁前务必检查各门窗是否有关闭妥当,清理车间所有人员,关闭车间所有电路。

⒍督促每位员工养成人离机关的习惯,并提醒有关人员定期安检。

堆放整齐,文明生产

元器件不落地,工装不乱放;边角预料不掉地,成品不乱堆;耗材不乱抛,工具不乱丢;易损件以旧换新,不合格品以次换优;食物不进车间,杂物不放工位;机台保持清洁,场地整洁卫生。

⒈平车、凳子、框子及有关工具、设备定放置,排放整齐,不准随意摆放、挪动或调换。

⒉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物品(如茶杯、零食等)严禁带入车间。

⒊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次品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对不同扎号的半成品或裁片分开,以免造成色差。

⒋保证生产现场的环境卫生清洁,督促有关人员每天打扫生产现场,督促各组员工保持环境卫生。

⒌督促有关人员定期擦洗门窗、现场地面及各生产备用工具。

原始记录,齐、准、快、明

⒈做好日常事物记录,车间的人事记录,登记好员工名单,对每单货的投产日期及结束日期、生产员工等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妥善保管。

⒉现场管理人员保管好所有的生产资料,每天汇总《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及各项报告按时上报厂长处。

⒊落实有关呈上的报告及《生产日报表》、《质检记录》是否准确实际和在看板上公示。

⒋每天下班前处理好当天的日常事务。

⒌负责车间生产数量收发一致,及时处理好车间与各有关部门的交接手续。

士气高涨,协调一致

⒈带头遵守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的规则上可以适当加入一些激励机制,以达到充分发挥员工及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这个目的,使之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⒉调动车间生产员工的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生产工作气氛,使生产线员工士气高涨。

⒊协调各班组的生产分配恰到好处。根据有关人员的缝制技术,结合各方面因素,进行合理的工作分配。

⒋督促各组长完成当日的生产计划指标,并保持每当位员工的持续运作。

⒌督促质检员处理完当日交到验收室的成品,填写每日《检验记录》,督促发料员统计好当日发到车间的裁片,汇总、反馈给厂部。

服务现场,以理服人

⒈负责及时处理好有关人员出现在生产线上的问题。

⒉在操作过程中,加入适当的感情成分,使员工感觉到大家庭的温暖,为员工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如住宿、饮食等,使之为公司更好的服务。

⒊操作过程中难免出现各种纠纷,有关人员务必恰当的处理好内部的人际关系,如有无法处理或较为严重的事情,及时反馈到厂部解决,切勿在生产现场与其发生冲突,造成负面影响。

⒋负责维护好本车间的现场生产秩序,使生产有条不紊。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3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是大米加工企业。制定本规则的目的在于规范大米加工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促进大米加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提高大米质量,确保大米的质量安全。本规则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行业的资料并结合我国大米加工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的,是对我国大米加工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大米生产,促进大米加工行业健康发展,提高大米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了大米产品定义与分类、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大米加工厂建设、大米加工设备、大米加工质量管理、大米加工厂卫生管理、产品出货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鼓励大米加工企业使用本规则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大米产品定义及分类

第四条大米是指以稻谷为原料,经加工而制成的产品。按国家标准,大米可分为籼米、粳米、糯米三类。

第三章大米原粮收购及管理

第五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较为固定的原粮来源,鼓励建立本企业的原粮基地,在收购原粮时应同原粮供应单位签订收购合同或协议。

第六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掌握供应单位,原粮品种、数量及质量等信息。

第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生产销售无公害大米、绿色大米、有机大米应保证原料种植、加工及产品符合《NY5115-20xx无公害食品大米》、《NY/T393-20xx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419-20xx绿色食品大米》、《NY21-1986农药安全使用指南》等标准要求,要通过主管部门或具有第三方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对基地、加工或产品的认证,应了解基地种植环境及种植技术。专用原粮在运输、储存、加工过程中应避免同其它种类原粮相混合。

第八条加工企业应在国家收购政策的指导下,以质论价进行收购。收购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原粮烘干、凉晒、清理设施,保证原粮的储存安全。

第九条按《国家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要求,原粮进仓前应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再清理,仓库应具备防雨、防潮、防鼠、防虫、防雀、通风设施,配备温度、湿度监控设备。经过培训的仓管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粮情,通风降温;仓库主要交通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排水通畅。

第十条原粮包装不应对原料产生二次污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散装原粮应注意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干燥、卫生。

第十一条原粮收购在执行国家政策收购标准的同时,可结合本企业所在地区产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的收购标准。加工前的原粮应符合国家收购标准要求。

第四章产品包装及添加剂的管理

第十二条大米产品包装按材质可分为编织袋、塑料袋、纸袋、散装容器等,按包装形式可分为常态、抽真空、充气等;按包装防护功能可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大米添加剂按添加功能可分为营养强化添加剂、加工性能改善剂等。

第十三条大米加工企业应参照GB/T8947-1998《复合塑料编制袋》、GB/T8946-1998《塑料编制袋》、GB7707-1987《塑料袋》、GB6543-1986《瓦楞纸箱》、GB9687-1988《食品包装卫生标准》等标准制定本单位产品包装验收标准。对于无能力检验的项目,可要求包装供应商定期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大米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1994《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对于添加到生产过程中直接与产品接触的生产用水,要达到GB5749-1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第十五条产品包装标签应按《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要求,必须标注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储存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及特殊标注内容(如添加剂中含有转基因及过敏源成分的说明)。

第十六条包装物及添加剂的存放环境应符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于生产班次领用情况应建立台帐,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五章大米加工厂建设

第十七条大米加工企业的建设应遵守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同时企业可参照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卫生通用规则》(CAC/RCP1-1969,REV.3,1997)及其附件《HACCP体系及其应用导则》、各科研院所出版的粮食加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

第十八条大米加工厂厂区环境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大米加工厂应建在交通方便、粮源充足的地区。工厂不得设于受污染气流、河流的下游;厂区周围没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扩散型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等易遭受污染的情况。

(二)厂区内设施、设备等应易于维护、清洁,不得成为周围环境的污染源;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粉尘及其它污染物的泄露排放应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厂区空地绿化,防止尘土飞扬或积水。

(四)厂区应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域应划分明显;易产生污染的设施应处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焚化炉、锅炉、废气处理、污物处理均应与生产车间、仓库、供水设施有一定的距离并采取防护措施。

(五)生产区禁止饲养动物。

(六)厂区应有适当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的设施,如围墙、围栏。

(七)储水池(塔、槽)、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味、防腐的材料;供水设施出入口应有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和有害物质进入导致污染;自备水源选址应距污染源(化粪池、垃圾存放场所)30米以上,且应设置卫生防护带并有专人负责。

第十九条大米加工厂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生产厂设置应包括生产部分和辅助生产部分。生产部分包括:原粮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等。辅助生产部分应包括:变配电房、机修间、副产品收集间、检验室、原粮仓库、材料仓库、成品库、更衣室、洗手消毒区、厕所及其它为生产服务的必须场所。

(二)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卫生要求合理布局。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并设置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的入口处;车间应按生产工艺流程、操作需要和作业区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车间屋顶应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屋顶应使用无毒、无异味的白色或浅色防水材料建造,喷涂油漆应使用防霉、不易脱落、易清洗的漆料;水、电等管线不得设置于食品暴露的上方,防止尘埃和凝结水滴落。

(四)车间的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平滑、不透水、易清洗的浅色防腐材料建造,墙角及柱角应处理为弧形,以便于清洗消毒;门窗安装应严密,并装配有易于拆卸、清洗、不生锈的纱窗或纱网,窗户一般不做窗台,如设窗台须做成大于30度以上斜面;清洁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的门或空气帘幕。

(五)车间地面与排水:地面应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的材料建造,平坦防滑、无裂缝、易清洗消毒。作业中有排水、废水或有以水洗方式作业区域的地面应耐酸碱、防渗漏、防滑,有一定的排水坡度(1-1.5%),并装置带水封的地漏或明沟,明沟不宜用盖板。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废水应排至废水处理系统或经其它方式处理。

第二十条生产厂的设施

(一)供水设施:车间内的水质、水压、水量应能符合生产需要;自备水源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设施: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光源应不至于改变食品的颜色;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的上方,否则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三)通风设施:清洁作业区应安装空气调节器,以保证室内有相对稳定的温度,防止蒸汽凝结和保持空气新鲜;一般生产区应安装通风设施,及时排出潮湿和污浊的空气;在有臭气或粉尘产生且有可能污染食品之处应安装相应排出、收集或控制的装置;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的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风口应距地面2米以上,远离排风口和污染源,并有空气过滤设备。

(四)洗手消毒设施:在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厕所、加工场所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及干手、消毒设施;在清洁作业其入口应设置鞋靴消毒池;洗手台应使用陶瓷或不锈钢材料的器具,水龙头应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

(五)更衣室:更衣室应设在车间入口,并独立间隔。更衣室应男女分设,并与洗手消毒室相邻;更衣室应按员工人数设置足够数量的更衣柜、鞋柜、更衣镜。

(六)厕所:为车间员工提供的厕所宜与车间主体相连接,并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厕所应与车间相隔离;厕所外门不得开向清洁作业区,能自动关闭;厕所应采用冲水式,地面、便池易清洗、不积垢;厕所应安装有效的排气装置,适当照明;厕所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有可靠的防臭水封。

(七)仓库:应以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的不同分设储藏场所,需要冷(冻)藏的要设有冷(冻)仓库;同一原材料仓库储存不同性质物品时,应适当隔离,分类分架存放;成品库只能存放成品;仓库的性能、结构应能使储藏保存中的物品品质不发生恶化或减低至最低程度;仓库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的装置;仓库应设置足够的物品存放装置,储藏物品(不含原粮稻谷)应距离墙壁、地面在20以上,以利于空气流通和物品的搬运;冷(冻)仓库应安装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温度测定仪或温度自动记录仪,并安装自动控制器或自动报警器。

第六章大米加工设备

第二十一条原粮初清设备包括:初清筛、风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二条原粮加工清理设备包括:振动筛、去石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三条砻谷及谷糙分离设备包括:砻谷机、稻壳分离机(器)、谷糙分离机、磁选器、输送式磁选机机、除尘器、风机等。

第二十四条碾米、抛光、分级、色选设备包括:碾米机、抛光机、分级机(筛)、配米机(有配米需要)、色选机、空气压缩机、水过滤设施、磁选器、机、除尘器、风机、仓斗等。

第二十五条日期打印、包装、堆码设备包括:包装机、编织袋封口机、塑料袋热封机、打捆机、日期打印(喷码)机等。

第七章大米质量管理

第二十六条大米生产企业应依据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需要配备检验仪器和设备。包括:

(一)基本设备:分析天平、台秤、容重测量器、游标卡尺、分样器、水分测定仪、烘箱、选筛、实验砻谷机、实验碾米机、实验台及实验架等。

(二)专业检验设备:实验色选机、大米品质测定仪、米饭食味测定仪、白度计等。

第二十七条大米生产企业对进厂的每批原辅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八条大米生产企业可采用HACCP方法管理,制定控制点的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进行检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九条大米加工企业应详细制定成品的质量标准、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质量标准的下限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检验方法原则上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用非国家标准方法时应定期与国家标准方法核对。成品应逐批抽取代表样品,实施理化检验、感官检验、外包装检验。对于非常规检验项目和本企业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具有权威性的研究和检验机构代为检验。

第三十条大米加工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成品仓库,经检验合格的包装成品应储存在成品仓库内,不得在露天存放。成品仓库中不得储存有毒、有害或其它易腐、易燃及可能引起交叉污染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产品出厂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出货记录,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出货时间、地点、对象、数量等,以便发现问题时能及时收回。

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隔离和标识,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第三十二条工厂应有足够的品质管理及检验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验;产品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相关学历或中专相关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质量管理经验;质量检验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并获得食品质量检验员资格证书。

第三十三条大米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检验部门、检验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文件、记录、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及预防等控制程序,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第八章大米厂卫生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管理

(一)厂区内的道路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扬尘。

(二)厂区内草木要定期修剪,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三)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积蓄。

(四)废弃物临时存放地应远离生产车间;盛装废弃物的容器应有遮盖,防止不良气味溢出或被风吹起,防止有害动物孳生;易腐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厂区内应有防止、杀灭有害动物及昆虫等设施。

第三十五条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一)厂房内各种设施应经常性保持良好地清洁卫生状态,厂房屋顶、天花板、墙壁应保持良好无破损,地面不得有积水和破损。

(二)清理间、加工制造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间每天下班后应及时清理、清洁,必要时予以冲洗、消毒。

(三)灯具及管线外表等应定期清扫或洗涤。

(四)冷(冻)仓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避免地面积水,并定期消毒。

(五)加工作业场所不得堆积非即时使用的原料、内包装物或其它物品,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十六条设备卫生管理

(一)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的设备及工具和生产用管道应及时清理、清洁、清洗、消毒。

(二)用具及设备与食品接触的表面应定期予以清洁、消毒,消毒后要彻底再次清洗,以免残留物污染食品。

(三)使用过的设备及用具等应及时彻底地清理、清洁。

(四)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及用具的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人员卫生管理

(一)大米生产人员应有身体健康证,并定期进行个人卫生、食品加工卫生等方面的培训。

(二)大米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

(三)进入车间前必须穿戴好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靴鞋。工作服应能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应戴口罩。

(四)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进入厕所或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五)上岗前要洗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它活动之后。

(六)与大米直接接触的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带手表及饰物;有皮肤传染病或伤口的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大米的工作。

(七)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八)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的更衣柜内,个人的其它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九)与生产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所,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三十八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除虫灭害管理、工作服管理、卫生设施管理、污物管理应符合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要求。

第九章产品出货管理

第三十九条产品出厂前应有良好的可追溯信息,包括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检验人员、产品检验状态等。

第四十条产品包装标识应符合《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13432《特殊营养食品标签》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对于标签上的商标、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应严格遵守《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十一条产品出厂时应对运输及防护工具进行检查,防止产品二次污染及运输途中的质量安全。发货员应记录出货产品、出货日期、运输车辆、到货点、接收单位等信息,使其具有可追溯性。

第四十二条生产企业应建立自己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服务承诺、服务程序、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等,制定相应的产品回收、退货、召回程序及相关管理办法,确保消费者利益。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则由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4

为维持良好的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厂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上午:8:00-11:30下午12:30-18:00

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二、打卡规定

1、员工根据上下班严格打卡,坚决杜绝不打卡现象,违者每次扣罚当月工资50元,连续出现3次以上无故不打卡者,予以辞退。

2、打卡限于员工本人进行,不得代打卡,否则双方均以当日矿工记,扣罚当日工资,日工资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记。

三、迟到、早退、旷工

1、在上班时间5分钟之后到达的视为迟到,早于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每次扣罚50元工资。

2、上班1小时内无故不到达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扣罚当日工资,日工资不足100元的以100元记。

3、在一个考勤年度内,旷工3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4、由不可抗力造成的迟到或旷工,不应计算在内。

5、由于加班或其他可以理解特殊情况造成迟到的,必须主动向上级主管做出合理解释,并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注明;未主动解释按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6、打卡是员工考勤的依据,如果外出工作或出差等原因不能打卡,应当在考勤卡上注明,并由上级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

四、病假

1、员工应病必须治疗或修养一天以内,由主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需出具医院证明并填写请假单,报上级主管审核。

五、事假

1、员工应私事必须处理时,一般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由上级领导审核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妨碍正常工作时,主管部门可不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期。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7天,超过规定天数须报上级部门批准,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3、员工请假、休假须事前填写请休假单,并办理批准手续,经批准后假期方可生效。

4、应突发事件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返回后立即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关于辞职

1、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办理离职手续,关键技术人员辞职须提前3个月递交书面报告,以方便技术工作安排,违者扣罚相应的工资。

2、没有按照要求提交辞职报告或没办理离职手续而自动离职的员工扣罚一个月的工资。

3、所有人员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归还公司相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凡向公司借款者,必须归还借款。

七、关于辞退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2、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的。

3、工作疏忽而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5、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刑事犯罪的。

6、在外兼营影响公司利益的。

7、经常聚众不负责的议论公司人与事、发牢骚,引起其他员工对公司不满,造成后果明显的。

8、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5

一、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工作人员和值班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与保安人员紧密配合,协调行动,切实负起责任,不擅离职守。

三、值班人员对上级通知及发生的重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指示认真处理,不拖不压,不贻误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赔偿处理。

五、履行好值班的交接手续,分清值班责任,责任不清时双方共同承担。

六、禁止工作人员私留外人在大厅及办公室住宿、聚餐、喝酒或从事其他活动。

七、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做到人走窗关、灯灭、门闭,存放好帐簿、票证、财物等。

八、在办公室值班时应接听电话,作好记录,如记录不实或漏记,按相关制度处理。同时应做好对有关来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九、晚上值班人员应和门卫一起对成品仓、半成品仓、车间等作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门窗、水电等,并注意治安及其它安全情况,出现异常,应立即处理,并向经理(厂长)汇报。

十、值班期间如遇异常天气应加强巡检。当灾害性天气影响到公司财产和人员安全时,应组织厂内宿舍员工抗灾抢险,并及时向经理、厂长汇报。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6

一、 绩效管理目的:

1、 通过绩效指标体系的设计、考核,使员工明确工作重点,追求工作成果,实现公司目标;

2、 通过绩效考核的形式对员工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

3、 对上一考核期工作进行总结,为绩效改进及员工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4、 通过客观公正的评价进行合理的绩效奖金分配,树立以业绩为导向的绩效文化;

5、 为培训、薪资调整、年度评优、岗位调整、考核辞退提供参考依据。

二、 绩效考核原则:

1、 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

2、 业绩导向原则:关注本岗位业绩指标是否达成,即“人与标准比”。

3、 要求个人考核以事实和数据反映工作的成效性;

4、 主管对下属的绩效表现负直接责任,下属的成绩就是主管的成绩,主管应通过绩效辅导和过程管理,提高个人的能力及素质水平以促进持续的绩效改进。

三、 绩效考核对象:

1、 除公司总经理以外所有转正员工,公司总经理由公司统一绩效考核;

2、 试用期内满一个月的新入职员工。

四、 绩效考核周期:

所有参加考核员工一律实行月度考核。

五、 考核责任:

1、 员工:进行个人绩效管理,利用有效的工具和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表现,了解绩效管理的操作方法和步骤,收集反映个人绩效的信息和反馈,努力达到较高的绩效目标,取得突破性成就。

2、 直接上级和部门负责人:下属员工绩效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掌握绩效管理的工具和技巧,制定下属员工个人的考核指标,观察、记录员工的日常绩效表现,辅导员工进行绩效改进,提供必要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下属完成绩效计划和达到绩效目标,对下属进行绩效评估,与下属进行持续的绩效沟通。

3、 公司总经理:依据公司年度目标和计划,制定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对各部门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指导,促进整体绩效目标的达成和提高。

4、 人事行政部:考核制度的制定与解释,宣传与沟通,考核工作的组织、监控与督导,考核数据整理统计、考核分布状况的审核,结果的应用与反馈,向员工和主管提供指导、支持与培训,受理员工的考核申诉。

六、 绩效考核指标及流程:

设定绩效目标 绩效辅导与观察 绩效考核与评估 绩效面谈 绩效改进

1、 设定绩效目标:

(1) 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设立各部门月度绩效目标,部门经理将目标分解至基层主管,由基层主管拟定每位员工当月绩效考核目标。

(2) 由上下级双方经过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在《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上签字确认。

(3) 工作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任务目标进行必要的调整。

2、 绩效辅导与观察:

(1) 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实施过程是管理者与员工共同实现目标的过程,日常的绩效辅导是保证绩效目标达成的重要管理步骤,是各级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2) 绩效观察,是直接上级有步骤、有方法地观察、收集下属绩效行为和工作结果的过程,是对员工作出绩效评估的基本前提。

3、 绩效考核与评估:

(1) 考核结果划分:就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属工作结果进行评分,评分方法参考《月度绩效考核任务书》中说明。然后按分数排序并根据 “1、2、3、4”绩效定义,得出四个等级的考核结果。

(2) 1级员工绩效定义:在完成全部考核目标的基础上,对公司团队作出突出的贡献的;为公司挣得了荣誉或降低了成本的;主动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能积极主动提升素质技能,使工作绩效有显著提高的。

(3) 2级员工绩效定义:完成了全部考核指标,工作积极主动,完成了基于本岗位应知、应会、应做、应想的全部事情,并完全无投诉的。

(4) 3级员工绩效定义:没有全部完成考核指标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与客户、上/下级、同事发生争吵,破坏组织气氛的;不按业务流程操作,造成工作失误或经济损失的。

(5) 4级员工绩效定义:有重要工作指标未完成的;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财务秘密的;未能及时解除事故隐患,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不遵守制度流程的;循私舞弊或贪公款的;被有效投诉的;考核评分排在公司倒数二名内的。

(6) 对被评为“1、3、4”级的员工,须说明评估理由,并有书面的事实依据。

(7) 连续三次被评为“3”级、“4”级的员工,将被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将考虑岗位调整或辞退。

(8) 考核结果正态分布原则:为保证考核等级有效拉开差距,考核结果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如表所示),特殊情况下,如果部门员工考核结果不符合以下比例控制的,部门负责人须特别说明。

4、 绩效面谈:

(1) 绩效面谈是一个双向的、正式的沟通。

(2) 被评为“1、3、4”员工,必须由其上司(总经理)进行面谈。

(3) 每月10日前HR拟定绩效面谈计划并抄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 绩效面谈由人事行政经理(HR助理)督导实施、跟踪落实,并负责保管/归档面谈记录。

5、 绩效改进:

(1) 绩效考核的重点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改进、不断提高”。

(2) 上司必须与下属共同讨论,进行差距分析,制订“绩效改进计划”,并有责任和义务帮助下属得到切实的改进与提高。

(3) 上司、员工本人及所在公司HR应共同监督、检查改进计划是否得到落实和执行。

七、 绩效奖金分配

绩效奖金分为两个部分:完成月度目标奖金和完成年度目标奖金。月度奖金当月考核当月发放。年度奖金经考核后按年底在册员工一次性发放。

八、 绩效考核申(投)诉

1、 员工可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2天内,对存在的分歧向直接上司提出口头申述。上司在给予解释与说明后,仍不能达成一致的, 员工可在公布考核结果的3天内填写《员工投诉单》交HR复议处理。HR应在接到投诉单的3个工作日内查明原因并正式书面回复员工,如属直接上司故意为难、 公报私仇等行为的,将对责任人处4级惩罚。

2、 如员工仍不认可公司处理决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流程重新予以调查处理。

3、 《员工投诉单》由HR统一受理,并负责处理结果的归档保管。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7

为健全公司组织,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尽快熟悉工作环境,能安心工作,凡公司员工都应遵守本规章之各项规定。对违规乱记者视情节轻重给于警告或开除处理。

一、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各级主管的合理安排。

二、总经理是公司最高负责人,总经理及工厂长有权安排和调配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

三、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四、员工因事请假3天以内(含3天),需提前3天和工厂长请示,请假超过3天,需提前3天和总经理请示,允许后方可休假,事毕需和请示人销假。

五、因个人原因辞职者,需提前30天向总经理或工厂长提出申请。

六、禁止在工作场所或工作时间内吸烟、接打电话、谈笑打闹等一切非工作事宜。

七、对屡次迟到、早退、不服从主管合理指挥经警告未改正者,作开除之处理。

八、对盗窃同仁、公司财物证据确凿者将赔偿损失、开除之处理。

九、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连续旷工3日的员工,以自动离职论处。员工无条件放弃当月工资,放弃任何申诉权,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通过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及工作表现不佳者将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提前通知本人,结算工资、离场。严重违反厂规厂纪而被公司开除者,当天结算工资,不得停留在厂,若有损坏公司物品者需照价赔偿。

十一、公司薪资制度为计时制,员工入厂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不合格者公司给予辞退处理,清结试用期工资,公司不给予任何其它赔偿或补贴。

十二、上下班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0-17:00

8:00-12:0013:00-18:00

休息时间上午10:00-10:15中午12:00-13:00下午15:00-15:15

十三、凡我公司员工必须无条件遵守以上各条款。

十四、以上所有条款公司具有最终解释权。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纪 律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 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 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 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 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 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 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 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 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 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 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 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 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 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 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 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 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 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 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 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 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 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 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 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 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 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 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 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 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 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 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 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六章 标志牌管理

第十六条 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 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 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 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第七章 奖 励

第二十条 防止和排除事故有功或在抢险、防盗等方面,不顾个人安危,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

第二十一条 努力钻研业务技术,在工作中有发明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效果者。

第二十二条 爱护公共财产,堵塞漏洞,节约资金等方面有显著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 通过各种形式勇于同违反本制度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大胆揭发坏人坏事者。

第八章 处 罚

第二十四条 “违纪”分为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三种。

第二十五条 “违纪”处理方式分别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单位处分、公司处分四种。

(一) 口头警告:视情况给予口头警告,违纪者如能认清错误,当场改正,不再进行任何书面处分。

(二) 书面警告:查获的轻微违纪者,如认错态度不好,又不能诚心改正错误则以书面形式下到所属单位,由单位负责人进行教育,不做任何罚款处理,单位须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三) 单位处分:一般违纪,相关单位查获后,全权由违纪者所属单位自行处理,视情况教育、罚款,并将处理意见返回相关单位备案。

(四) 公司处分:严重违纪,公司须罚款处理。

(五) 凡一个月内第二次违纪者,给予该违纪双倍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办负责修改并解释。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制度为准。 本制度有公司总经理签名盖章后生效。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9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课题发动群众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对设计、工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提出,共同研究解决。

七、对不合格产品车间负完全责任。

工厂管理规章制度 篇10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需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急区域、不走不熟识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需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根据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假如发觉,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支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乐观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需落实责任人和处理看法,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预备工作必需做到位,并认真落实,如因预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根据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状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根据本班组人员出勤状况和劳动乐观性、事故多少安排奖金,不能平均安排。

六、车间支配的临时任务必需仔细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仔细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仔细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全部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铺张,发觉一次按损坏或铺张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需是对口来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状况、现场文明生产都认真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晰,全部责任有下班担当。

十、定尺制度必需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仔细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觉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担当,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全部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需打扫,保持洁净,并拉入交接班,发觉不洁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根据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洁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需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准时清理洁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仔细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假如发觉设备缺油,准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准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需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晰,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