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文秘 > 规章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通用6篇)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1

一、 学生公寓公共卫生由公寓清洁员负责打扫和保洁。楼道洗漱间、卫生间每天两拖三扫;保持地面清洁;厕所每天冲洗两次。保证无臭味、无污垢和下水道畅通;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定期对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公寓所有角落进行消毒;墙面瓷砖、楼梯扶手每日擦拭一次;墙面、天花板每周除尘一次,保证无尘土、蜘蛛网;垃圾每日清倒两次,保持公寓空气清新。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通用6篇)

二、为了使责任明确化,采取卫生个人责任制, 宿舍卫生分为非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责任卫生、寝室长责任卫生。具体如下:

1、非值日生责任卫生:要求个人床铺干净平整,被子叠放整床下物品、洗漱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不乱贴字画,不乱挂衣物。

2、值日生责任卫生:值日生应做好个人的责任卫生,同时打扫地面,擦拭门窗、玻璃、灯具等。

3、寝室长责任卫生:负责宿舍全面卫生,带领并督促全寝室成员整理好寝室内务,并定期安排好门、窗、玻璃的卫生及维护。寝室学生须自觉保持室内卫生,做到地面、墙面干净,室内整洁,物品放置规范有序。

三、宿舍卫生要做到“六净”、“六无”。

“六净”即地面、墙壁、床铺、铁皮橱、门窗、玻璃等每天擦洗干净。“六无”即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具体做

到:

1、地面:地面干净,无积水、果皮、纸屑等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摆放有序。

2、墙壁:墙壁无乱张贴、乱钉钉、拉绳、乱挂衣物,顶棚洁净,无尘土、蜘蛛网等。

3、床铺:床面平坦、床单、被单、被罩、枕巾洁净;被子叠放整齐,枕头摆放位置统一;床棱干净,床头卡位置对称,床上无挂帘。

4、门窗:门窗擦试干净,门框上无尘土,玻璃完好,明亮,无污痕,标志美观。

5、灯具:灯管、灯罩擦试干净,无尘土、污痕。

6、生活用品:桌凳干净,桌面物品摆放有序合理;洗漱用具、饭具干净,无剩饭菜,摆放统一,壁柜整洁;行李摆放整齐;拖把摆放位置合理。

7、空气:室内、卫生间无异味,空气清新,多通风。

四、 学生寝室清除的垃圾由值日生负责装袋并投放到指定地点。

五、 坚持每周两次的卫生大扫除制度。相关部门、公寓管理人员采取不同方式组织卫生抽查或检查评比。

六、 爱护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残汤剩饭,不乱写乱画,自觉维护公寓卫生整洁。

20xx年3月6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2

第一条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 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 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学生公寓管理由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两部分构成。物业管理由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后勤及产业集团。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制定学生公寓住宿安排和调整及水电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学生教育管理由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后勤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后勤保障处、武装保卫处、校团委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支书记或书记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 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 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 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 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 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 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 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 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 第十七条 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八条 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 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 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

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 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 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 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 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 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 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 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 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 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 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 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 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 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 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 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 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 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

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 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 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 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 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 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 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 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 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三条 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第五十四条 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看了

4.学生会主席个人工作总结范文5篇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3

学生公寓是学生休息的主要场所,为保证广大同学有一个整洁、舒适的休息环境,特制定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⒈ 保持室内、门前及水房卫生清洁,养成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主动营造一个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⒉ 为美化环境,房间门窗和墙壁要保持整洁,室内外不准乱张贴。装饰品应体现健康、文明、高雅。

⒊楼道实行24小时无垃圾制。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卫生员负责清扫,学生不得向公共区域投掷杂物,不得在宿舍门口堆放垃圾。室内垃圾一律袋装后直接投放到楼前垃圾桶内。楼道、室内不得停放自行车。所有自行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指定地点。

⒋室内卫生由各室负责,各室应有卫生值日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进行打扫,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

⒌对卫生长期不合格的宿舍,经管理人员教育无效者,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派人予以清整,费用由本室人员共同承担。

⒍公寓管理中心安排管理员每日对宿舍进行内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学生在宿舍的行为表现和宿舍卫生情况将作为学工部及所在系对学生的综合考评及评定奖学金、入党等的依据之一。

⒎卫生评定标准:

(一)优秀宿舍标准:

①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②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③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放学习桌下,摆放整齐。 ④门窗、玻璃无污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墙壁无蛛网,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⑤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⑥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必须干净、整洁。

⑦无违纪现象。

(二)良好宿舍标准

①床上卧具叠放整齐,全室整体协调,床下物品摆放整齐。 ②学习桌分层摆放,桌面无杂物、无尘土。凳子摆放整齐。 ③地面干净无杂物、油污,窗台、空调无尘土、无杂物。

④全室美观、健康、和谐,无乱贴乱挂,无乱拉乱钉。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整洁。

⑥无违纪现象。

(三)合格宿舍标准:

①床上、床下摆放整齐,书桌整齐、无尘土。

②地面干净、无杂物。

③窗台、空调无杂物。

④无乱贴乱画,乱拉乱挂。

⑤带卫生间的房间,卫生间干净。

⑥无违纪现象。

(四)不合格宿舍标准:

全室有一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为全室不合格。

①不叠被子。

②不扫地,不擦桌。

③书籍乱堆,桌面杂乱。

④凳子散乱。

⑤床下脏乱。

⑥空调、窗台脏乱。

⑦室内乱贴乱挂。

⑧有违纪现象。

⒏楼内公共区卫生。

卫生标准:

①楼内无死角,地面干净,走廊无痰迹。楼梯扶手无尘土,门窗,玻璃无污垢,窗台无尘土,墙壁无蛛网。

②卫生间无异味,便池无污垢,水房保持经常清洗。

③公共设施整洁,消防设施经常擦拭保养。

④宣传栏无乱写乱画,墙壁无乱贴乱挂。

⑤垃圾及时清倒,保持走廊无杂物。

⒐卫生检查制度。

①公寓内坚持每日查房制度,将卫生成绩按优、良、中、差或分数、不及格等及时公布。

②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定期组织各系学生工作主管领导联合检查,实行量化管理,排出各系的名次,予以公布。

③经检查长期保持优秀的宿舍有资格参加年度“十佳”宿舍的评比;确定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严重警告。长期不合格,派计时工收费服务。凡长期卫生不合格,受过警告处分的学生将向其所在系通报。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4

1 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单身宿舍的分配、调整以及单身宿舍管理。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单身宿舍的分配、调整和管理。

2 引用文件

q/临.g(26)2— 员工住房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服务公司为单身宿舍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为:

3.1.1 负责新进厂人员的住宿安排以及对部分单身者进行宿舍调整。

3.1.2 负责单身宿舍的清理。

3.1.3 负责单身宿舍日常维修的协调。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新进厂的大学本科生分配在家属区宿舍楼,大户住3人,小户住2人。

4.2 男单身宿舍大专学历直接分配小间,中专(含中专)以下分配大间,每间2人。

4.3 女单身宿舍大专学历每间2人,中专(含中专)以下学历每间4人。

4.4 老单身的员工,分配在家属区居住,参照《员工住房管理办法》中第4.1、4.2、4.3条执行。

5 奖惩

5.1 任何个人不得强占住房和私自换房,违者给予罚款60元,且从次日起每天罚款5元,直到搬出为止。

5.2 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3 上述罚款由服务公司出据证明,在工资中扣除,或按罚款规定进和行交款,或由保卫科处理。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5

为了加强对某政府机关家属宿舍的管理,根据“秘书工作”区和“秘书工作”街道办事处关于创建文明家属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安全管理

1.做好安全工作,发现有不安全的事情和苗头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2.随时保持高度警惕,教育全家及亲属防盗防火,防止其他事故的发生。

3.常住人口在一个月以上的,需向行政处报告并到大山坪派出所办理临时暂住证,自觉接受行政处和公安部门的管理和检查。

4.发生突发事件,一要积极防止事态扩大,二要向领导报告,三要掌握好政策。

5.抓好保密教育,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

6.爱护公共财物及设备设施,不得在墙上、楼梯道等公物上乱写乱画和有意损伤,不准翻越围墙。

7.驾驶员要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七岁以下的小孩在院内玩耍要有大人看管。

二、卫生管理

1.按照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好各家各户和宿舍大院的清洁卫生工作,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2.按照居委会的规定,宿舍大院内不准养家禽、家畜,养狗必须有许可证。

3.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纸屑,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各住户不得从楼上和窗户往外扔杂物,污水不准倒在垃圾库内,消除蚊、蝇孪生地。

4.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提倡家庭养花种草。公共区域不准堆放杂物,注意楼房的整体美观。

5.组织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工作,一年多次。大院内每季度组织一次卫生检查,由行政处及有关人员负责组织。

三、宿舍大院精神文明建设

1.讲究社会公德。处理好友邻和同志之间的关系,友邻和同志之间应互相尊重,和睦相处。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看不健康的录象,不吵架打架,不损害他人财物和公物。

3.爱护邻里、关心集体、热爱公益事业。家庭和睦,居室、庭院清洁、整齐、优美。

4.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说话和气,互助互爱,中午休息和晚上十一点以后严禁高声歌唱、高声播放音乐等,以免影响他人休息,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

5.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超生孩子,不早恋,不非法同居,不酗酒闹事。

6.积极参加各级和职能部门组织的公益活动,教育子女、亲属遵章守法。加强内外团结,建立良好的庭院生活秩序。

四、其它有关制度

1.办公室未出售的公有住房,对外出租按某场价,对本单位职工因拆迁、周转临时租用(二年以内)按某场价的

50%收取租金。

2.宿舍大院适当收取管理费。

3.爱护公物,损害公物照价赔偿。教育小孩不要损害花草树木。

4.爱护室内设备设施,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改变房屋结构,擅自搭建任何建筑物和擅自更改电路、供气、水、排污管道等项目,确需更改的,须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方能办理。

5.节假日安排值班,由楼长负责。

6.自觉遵守大院的作息时间,大门开关时间,春夏季:早上5:30开门,晚上12点关门;秋冬季:早上6:00开门,晚上11:30关门。

五、楼长职责

1.抓好卫生检查,每季度一次。单元评选好的住户,每半年一次,并及时上报,年终进行表彰。

2.协助居委会、行政处抓好文明院的建设。

3.调解邻里纠纷。

4.做好本单元、本栋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为大院排优解难,及时反映情况,检查事项的落实。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篇6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规定。?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四、宿舍统由舍长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月5次以上履行职责不好罚30元)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3)、员工身体不适应或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厂部。?

五、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六、有关宿舍现有的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七、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违者罚30元)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违者罚20-200元)?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 (违者罚5元)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夜间最迟应于00:30时前返回宿舍。?

11、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2、宿舍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无打扫罚10元)

1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4、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

15、沐浴以20分钟为限。?

16、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八、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呈报班组以上会议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有偷窃行为者。?

九、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十、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