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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中学生规章制度(通用10篇)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1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区教体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小学生档案及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三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班主任留用(班主任变动时,学生花名册要移交),一份学校存档,上报区教体局教育一份。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式三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分别由学校、区教体局教育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学校政教处留存,另一份报区教体局教育股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小学毕业生登记卡和入学通知书;

(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3)初中学生卡片;

(4)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5)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6)学生体格检查表;

(7)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加盖区教体局学籍章);

(8)初中档案中所有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体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教体局教育股申请转学,经教体局教育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政教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考试与录取。学期初开学两天内安排申请转入的学生参加入学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认定能够跟上教学进度适应我校学习的学生,可录取为试读生。

(4)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5)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主管校长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籍。

(6)在原学校休学或留级的学生不予接收。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由家长写出转学审请,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政教主任、主管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3、借读

(1)根据《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我校不收借读生。凡符合政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正式入学的学生(包括农民工子弟)都为在校在籍学生,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临时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经当地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并负责向该生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已入学的证明。

(3)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借读手续。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体局和市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针对学生辍学原因,当地教育部门联合派出所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五、留级与跳级管理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个别学生确实需要留级的,必须经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严格控制人数。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体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六、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达到初中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经区教体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七、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政教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八、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试行月考制——二月初和四月初为小考竞赛,考试部分学科,部分学生参与;期中、期末为大考,全部学生参加考试所有科目。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发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务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属于活动类奖励的,由团委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九、处分

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文学社是xx中学语文教师及语文成绩优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学校领导下,由语文教研组发起组建的群众性文学团体.

第二条 文学社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学习兴趣,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积极探讨演讲、写作等方面的规律,不断提高语文教学水平,为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质的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而贡献力量.

第二章 工作任务

第三条 文学社的任务是:

1. 制定并实施文学社的发展规划;

2. 组织举办有关写作、演讲等方面的知识讲座;

3. 举办各种有益的竞赛活动;

4. 组织文学社员参加各级举办的征文活动;

5. 向报刊杂志推荐学生的优秀作品;

6. 编辑出版文学社刊<>;

7. 加强与县属各校的文学社团的联系与交流.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凡具有xx中学学籍、能遵守校纪校规、语文成绩良好并承认文学社章程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第五条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加入文学社:

1、经本人自愿申请,语文老师或班主任同意;

2、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为退出文学社:

1、严重违纪,并受学校纪律处分的;

2、不参加文学社组织举办的会议、活动达两次以上的;

3、不按时上交稿件达两次以上的;&S70;

4、不交纳资料打印费的.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有参加竟聘校广播室、文学社编辑部编播人员的权利;

2、有参加文学社举办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优秀作品入选<>的权利;

4、有向文学社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遵守文学社章程,关心文学社发展;

2、认真完成文学社布置的任务;

3、积极向文学社和校广播室提供稿件.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全体语文教师和各班文学社员组成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

社员的任务是:

1、听取并审议文学社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总结;

2、审议本学期的工作总结;

3、修改文学社章程。

第十条 全体语文教师组成理事会,负责对本班文学社员进行具体指导。社长和副社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作为负责处理具体事宜的执行机构,任期一年。

第十一条 文学社社长由校长任免,社长视具体情况确定副社长人选,并上报学校批准。社长负责文学社的全面工作,副社长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语文教师为本班文学社员的指导老师,学生习作的刊登发表,均享有“指导老师”的署名权。

第十三条 学校校长担任文学社名誉社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担任文学社顾问,对文学社工作进行全面指导。

第五章 资金

第十四条 文学社资金来源:

1、学校下拔金费;

2、社员交纳适当的资料打印费;

3、其他赞助。

第十五条 资金使用:

1、打印各种文字资料;

2、组织举办知识讲座、竞赛;

3、其他正当开支。

第十六条 资金管理

1、经校长授权,文学社长对资金使用有决定权;

2、重大开支须经常务理事会商议决定;

3、接受学校的财务监督。

第六章 组织纪律

第十七条 文学社社员须以《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行为准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废除,由文学社常务理事会提交文学社代表大会决定。

本章程自文学社宣告成立之日起开始施行。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3

为了保证学生的用餐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学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就餐必须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就餐时间、就餐地点进行用餐。

二、用餐时间有序进入食堂。打饭菜自觉排队,不得插队或以大欺小。

三、用餐时不准高声喧哗、起哄、敲桌碗等。提倡文明用餐,不争、不抢、不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生、冷或不卫生的食品。

五、饭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费,养成良好的节俭习惯。

六、讲究卫生,不随地吐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必须倒在指定的桶内。

七、爱护公物,自觉保护食堂的一切设施,不在餐桌椅上刻划;使用食堂的瓢盆桶,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要爱护餐具,用餐结束后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

八、尊重炊事人员劳动,服从炊事员管理,有意见通过正常途径向学校反映,不得辱骂炊事员。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4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最美好而朴实的学习时光。初一对于学生来说是中小知识衔接的关键时间,需要注意方法、习惯、心理;初二是“两级分化”的关键时间,既要锻炼学生的学习思维,培养品德修养,同时更需要夯实基础知识;初三是收获的季节,是对两年的知识积累的突破。把握住中考命题的脉络,配以良好的点播和复习,才能收获到初中时代的成熟果实。天大博大培训中心聘请xx市重点中学名师为大家在暑假期间进行深入的辅导讲解,把握重点,突破难点。

你可能没有入读名校,但你有机会选择名师。

你可能已经入读名校,但你未必得到了名师指点。

教学对象:(新)初二 (新)初三

教学内容:自编讲义+经典资料+名师重点讲解突破 突出学法指导 内容开拓

教学特点:

1、贴近课本,以学习方法、思维方式为主导

2、高于课本,精讲精练,精心设计

3、精品小班,照顾到学生学习的每一个细节

4、重在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

班级设置:招收(新)初二 (新)初三,小班授课10-15人,控制人数,专职教师负责学生日常教务工作。

师资介绍:我们的授课教师——来自重点中学的骨干教师,有着10多年的授课和带班经验

课程安排:

7月份课程安排(共10天)

8月份课程安排(共10天)

收费标准:每门课程110元/天 每门课程每天上课时间为2小时

报名地址:xx市xx区道7号社科院x号楼x层xx室

咨询电话

公交线路:王顶堤站:645路 673路841路903路52路 50路 850路 698路。 山西宾馆站:观2站 643站 685站 871站 872站。

地铁线路:地铁3号线D出口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5

为深化素质教育,关注学生成长,培育文学新人,树立班级形象,培养及发挥广大同学的文学爱好与特长,提高同学的文学鉴赏水平与写作能力,丰富校园文学气氛和学生文化生活,做好文学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作为一个文学性团体,其基本宗旨在于为广大文学爱好者服务,为本校文化建设出力,为增强本校文化氛围努力。

第二条:本着为同学们提供一个文学自由发展的舞台,促进同学之间的文化交流,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养,形成活泼、严谨的文风,从而提高文学爱好者的写作水平。

第三条:我们的口号是:办好文学社,开展好一切活动,全体成员共同努力打造品牌。

二 任务

第一 每学期编辑出版两期以上校报,优先发表文学社社员作品,好作品向全国报刊杂志推荐发表;

第二 创建“校报”博客网站,电子邮箱:;

第三 每学期举办一届诗歌吟诵会;

第四 每学期组织一次以上社员采风活动;

第五 不定期举办文学创作知识讲座、主题征稿与竞赛等活动;

三. 社员

入社的方式及要求

第一条:凡本校喜爱文学、热爱写作的学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一篇有一定质量的习作,经文学社指导老师认可,即可入社。

第二条:社员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档案并保存。

第三条:社员要自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

第四条:参加社团活动,完成社团任务。

社员的权利

1. 优先在校报发表作品;

2. 优先在吟诵会吟诵作品;

3. 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4. 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的批评和建议;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文学社的规章制度;

2. 积极参加文学社组织的一切活动,无故不得缺席;

3. 积极为校报投稿、组稿;

4. 为校报的健康发展出谋献策;

四. 组织

文学社成立社务会,领导和负责文学社工作。社务会设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文学社日常工作;

1. 社 长:

2. 副社长 :

3. 秘书长 :

文学 社下设校报编辑部,负责刊物的组稿、编辑、出版工作,编辑部设主编、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各一人,分工合作,共同负责校报日常工作;

1.主 编 :

2.副主编 :潘

3.编辑部主 任:

聘任陈志华校长为文学社名誉顾问,校报聘任副校长、副校长为名誉顾问。

附 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文学社制定,大前中学团委会对其有解释权。

第二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一切准则皆以本章程为准。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6

一、中学生学籍档案工作是由学籍管理员专人负责,年级组、班主任和学科教师互相协作,才能搞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学籍档案管理员应依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执行保密原则,不得泄密或依个人名义让学生或其他人员翻阅档案资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每届新生报到结束后两个月内,学籍管理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如实填写学籍表、录取卡等表格内容,完成学生建档工作。

四、在学籍管理员指导下,每学期放假前,各班主任老师应如实填写学生操行评语和操行等级,班主任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自填或互填。

五、《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和《身体素质测验登记表》均由体育教师每年测验、填写一次。

六、学生毕业时,年级组、班主任或负责的科任教师应如实填写《中学生社会实践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等表格,并加盖学校印章。

七、学籍档案中的各种表格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或修补,同时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填写学生受奖励或处分等情况,并附上有关证明或证件。

八、每次填写学籍档案时,年级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应及时签名登记,并按时收交,确保学生档案册完整无损。

九、凡需留级、休学、转入的学生,必须持个人申请,区(县)医院证明以及区(县)级、市级招办等证明手续,方可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7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严格执行《深圳市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学校设立专门的学籍资料管理人员和学籍资料电脑管理员,负责处理学籍资料的整理、归类和输入电脑,进行数据处理。

三、学校设立一个独立的学籍资料档案室,该档案室是贮存各种学籍资料文件、各年级学生学籍档案的重要场所,任何人未经教导处领导或学籍资料管理员允许,不得翻阅各种文件和资料,以确保文件和资料的保密性。

四、所有学籍管理文件、资料的入档、保管、借出由管理人员负责,每学期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理,以确保文件资料的系统、完整。

五、各种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和学生档案资料原则不外借阅;需要借阅的文件、资料,应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六、各类学籍管理文件、资料应按类合理放置,做到整齐、易查找。如有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补回。

七、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虫等安全工作。

八、做好重要文件的保密工作。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8

民进自强进修学院中学生文化培训中心拥有优质的师资力量,办学历史将近三十年。近年来招生面向公办初中学生,并根据市场需求,遵循“因材施教”原则,在各年级各学科中分设“提高班”与“培优班”两类班级,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

体系说明

除初二年级物理、初三年级化学学科外,其余所有学科分为培优班和提高班。培优班实行20人以下教学,学员必须经过选拔。此班型注重学习方法的培养,拓展课堂内容,将知识点深挖拓宽。提高班以夯实课堂基础为主,与学校教材基本同步并有适当提高。

培优班入学资格的取得

1. 春季培优班在读、且在期末考试中获得班级前四分之三名次的学生,可获得直升培优班资格。

2. 春季提高班在读、且在期末考试中获得班级前三名的学生,可获得直升培优班资格。

以上两种情况,请家长在x年7月3日前,带好培优班入学通知书至报名处报名缴费,逾期我院将不保留培优班名额。

3. 新生及未取得培优班直录资格的同学,可在x年7月3日上午9点到学院参加培优班入学补录测试(免费),学院将按分数排名和实际空额数进行补录。

上课时间:7月9日至8月6日,每周二、四、六上课,共13次。

收费标准:提高班每门1300元,培优班每门1430元,新生另收20元报 名费。

学院可提供午餐,餐费另收!

1. 老生免报名费20元。

2. 暑期班在6月30日前报名,同一学期内连报2门不同学科立减100元,连报三门不同学科立减200元,连报四门不同学科立减300元。

*如在同一学期规定可退费时间内,产生部分学科退费,原享受的连报优惠将取消!

新增课程预告:

本院在暑假将开设“大同杯”物理竞赛预备班,适合初一、初二零基础且有在初三时参加“大同杯”物理竞赛意向的同学。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9

学生食堂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维护学生食堂的公共秩序,加强食一切工作堂秩序的管理,以推进“文明就餐”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自觉遵守食堂秩序。按时就餐,依次排队购买饭菜,不插队、“夹塞”,不敲击门窗和餐具,不起哄喧闹,不酗酒肇事。

2、尊重食堂炊管人员的工作和劳动,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可通过组织或伙管会反映,讲究文明礼貌,不当面指责,不恶语伤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对炊管人员进行谩骂或殴打。

3、自觉维护食堂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泼脏水,不乱抛脏物,剩菜剩饭应倒在指定的器皿或泔水中,不得倒在餐桌和地面上。不准坐在餐桌或蹲在凳子上吃饭。

4、注意节约粮食。吃多少,买多少,反对乱扔食物、浪费粮食的不良作风。

5、讲究公共道德,不准乱拿别人的餐具。个人的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6、爱护餐厅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不得将食物带出餐厅。

7、维护食堂秩序人人有责。对违反就餐规定、扰乱食堂秩序者,食堂饮管人员和餐厅文明督察队均有权加以劝阻。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酌情给予纪律处分。

中学生规章制度 篇10

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做到有序用餐、文明用餐,养成良好习惯。

1、就餐前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排好队,在老师的带领下有序地进入餐厅,在指定位置就坐用餐。

2、要养成良好的就餐习惯,要保持安静,不喧哗不打闹,不交头接耳,不敲击调羹、餐盘。

3、饭前、餐后要洗手。用餐时不掉饭粒,不洒汤水,保持餐位清洁。要注意营养均衡,不挑食,不得将菜带出餐厅便走边吃。用餐后所剩的饭菜(骨头等)必须倒在指定的馊水桶里。

4、餐盘放在指定地方,小心轻放,放整齐,不乱扔。爱护食堂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5、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节约用水、用电,适量添加饭菜,杜绝浪费。

6、注意安全,不得靠近(货运)电梯口,不玩电梯开关。小心地滑,不奔跑,礼让弱小,上下楼梯靠右走。 尊重食堂工作人员,平时不得到餐厅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