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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精选5篇)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 篇1

掌握一手标准的游泳技术,成功地劈波斩浪,遨游大海,更可在忙碌的一生中最危急的时候进行溺水自救,逃过大劫。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精选5篇)

力天泳会是由清远市第一、二届运动会游泳冠军队教练林建华任主教练,并拥有多名资深的专业教练,以培养学生兴趣和健身为目的。本泳会位于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内,其环境一流,水质一流,泳池更配备救生员和医护人员,确保整个游泳教学过程安全有序。泳会计划今年举办五期游泳学习班,请爱好游泳的学员从速报名。

教学宗旨:由易而难、由难而繁,启发动机,快乐学习。

招生对象:7-18岁,身体健康者均可参加。

收费标准:每期十课时,每课时90分钟。

1、初级班:面对一点游泳基础都不会的学员进行蛙泳教学,350元/10课时。

2、提高班:有一定游泳基础,会蛙泳或其他泳式的学员,380元/10课时。

3、贵族班:一对一或一对二地培训学习,可与教练自约时间,1000元/10课时。

4、成人班:晚上课450元/10课时。5、学校、团体上课面议。

6、本泳会提供专车接送,小市按1路公交车线路行车,旧城途经中医院-太阳岛-城市广场-少年宫-名都-通联酒店-威龙花园-威龙新城-沙田路口。

开班时间:

第一期: 7月6日 -15日

第二期: 7月17日 - 7月25日

第三期: 7月26日 - 8月4日

第四期: 8月6日 - 8月15日

第五期: 8月16日 -  8月25日

上课时间: A班7:40-9:10

B班:9:30-11:00

C班15:00-16:30

成人班:18:30-20:00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班前二天

报名地点:清实游泳场

咨询电话:(林教练)

附:非本会原因,不退费不补课。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 篇2

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以上的儿童和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友情提示:为了保证安全,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各种皮肤病、传染病的及不适合以上运动者请勿报名。

二、培训项目、内容及时间

训练项目

学习内容

上课时间

少儿初学班

蛙泳

15: 00—17:00

少儿提高班

自由泳、仰泳、蝶泳

08: 00—10:00

成人初学班

蛙泳

15: 00—17:00

成人提高班

自由泳、仰泳、蝶泳

08: 00—10:00

三、教学模式:

1、小班教学:10-15人为一班,每期15天,收费标准:400元/期。

2、一对一教学:以一名教练员对一名学员的教学方法,上课时间由双方约定,每期15天,收费标准:双方约定。

四、培训班期数:培训班共3期,每期15天,每课2小时,包教会

第一期:7月10日-7月24日 第二期:7月25日-8月8日

第三期:8月9日-8月23日

五、学员自备泳衣、泳帽、泳镜等器材和洗浴用品。

六、报名时间、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7月1日前电话报名,

报名电话:谢教练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 篇3

一、招生对象

正营职及以上职级指挥管理军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优良,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2、工作能力强,具有丰富的部队和机关工作经验,业绩突出;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4、军以上单位推荐;

5、其它要求按照国家和军队最新规定执行。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先网上填报信息、后现场确认的方式,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并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只能在北京市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

网上报名:考生于x年6月23日至7月11日期间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和缴纳报名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现场确认:考生于x年7月12日-15日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具体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地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二)初试

x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举行,考生于x年10月15日后在“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参加全国组织的军事硕士研究生联考。全国联考包括“军事共同基础”和“英语”两个科目。

(三)复试

学院根据总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通知达线考生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和面试,时间安排在x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下载本人《x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干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

考试参考书由研招办统一寄送给考生。

(四)录取

x年我院计划在军事装备领域招收40名,在军队政治工作领域招收20名,根据考生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于x年3月中旬完成,3月下旬寄送录取通知书。(最终名额以总部下达为准)

(五)全程培养

包括入学教育(5天)、课程集中学习(不少于500学时)和论文工作(不脱产)三个阶段。

四、招生领域

招生院校及代码:装备学院,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宁

联系电话:军 地

手 机:

通信地址:路1号x号邮箱

邮 编: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 篇4

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六)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暑假游泳班招生简章 篇5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范围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体现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普惠性,我们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就近、划片、免试”、“公开、公平、公正”、“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参照往年划片招生的做法,科学合理地划分出今年城区各小学的招生范围。

今年城区小学招生学校为文峰学校、文昌小学、实验小学、莱师附小、南关小学、和平小学、实验二小、儒林小学、西关小学、西至泊小学、盛隆小学、白龙路小学、城厢中心小学、古柳中心小学、古城小学(现在古柳中心初中校内)、柳沟小学和徐格庄小学,招生范围为城厢街道办事处和古柳街道办事处辖区,具体片区划分附后。今后,将根据城区新建小学和小区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范围。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提交材料

今年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儿童(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同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的,或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6日)。自20xx年起,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第一监护人共有比例不低于房产总面积50%的,方可作为入学依据。

2.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有房产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购房发票、房产管理部门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查询证明(截止时间为20xx年7月16日)。

3.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需提供(外)祖父母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房屋查询证明,以及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

4.对于适龄新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所属房产或上述规定第3条所指其(外)祖父母所属房产处于政府拆迁过程中尚未回迁的,需提供户口簿、拆迁合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6.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除需提供法定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证和适龄新生的户籍证明外,还需提供适龄新生的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的房屋查询证明(无房证明),由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排。

7.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有房产的,同上述1、2条。

8.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人员无房产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另外,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办厂或经商,截止20x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适龄新生父(母)在城区小学片区内务工,截止20xx年7月16日已满1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

9.报名时须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查询证明原件和其他材料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10.军人子女入学根据《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符合市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的,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由教体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与学校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市教体局将联系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拆迁办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持假证件的,核实后,将取消该新生的学区就读资格,待全市招生结束后,调配到其他小学就读。

三、开具房屋查询证明相关安排

为防止往年开具房屋查询证明扎堆拥挤现象,今年将按学校分批进行,适龄新生父母或(外)祖父母须于规定时间持身份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中心一楼)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具体时间安排如下:x月26日实验二小片区;x月27日盛隆小学片区;x月28日古城小学、柳沟小学片区;x月29日古柳中心小学、徐格庄小学片区;x月30日南关小学片区;7月3日西关小学片区;7月4日儒林小学片区;7月5日城厢中心小学片区;7月6日白龙路小学片区;7月7日和平小学片区;7月10日西至泊小学片区;7月11日文峰学校片区;7月12日实验小学片区;7月13日文昌小学片区。同时,各学校将安排一名负责人员在现场登记。家长开具房屋查询证明后,须到现场学校工作人员处报名登记,登录相关信息。

四、报名时间、地点

全市城区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20xx年7月17日、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4:00(全市其他非城区小学招生时间与城区小学一致)。报名地点为城区片内各小学。

五、录取顺序及日程安排

各学校按照以下顺序先后录取:1.有片区内户口和房产的;2.有片区内房产的;3.有片区内房产,但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的;4.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适龄新生及法定第一监护人之一的户口随(外)祖父母,且(外)祖父母的户口和房产证都属于本片区的;5.适龄新生随法定第一监护人有片区内家庭户口,且适龄新生与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6.外来务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片区内住房和户口的;适龄新生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口中,且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第一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的。

7月17日,符合上述录取顺序1-4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到城区片内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

7月18日,符合录取顺序5的适龄新生家长持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城区小学报名。每名适龄新生只能到一处小学报名。若该小学报名已满额,可到全市其他小学咨询报名。

城区各小学将在7月19-21日,联系相关部门对新生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确定招生名单。

符合录取顺序6的适龄新生家长可在7月22日城区小学报名结束后,到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咨询报名。

各位家长朋友,请按照报名时间及时到相关学校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未到片区小学报名的,该小学在已满额的情况下,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