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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规章制度范文十篇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1

1、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十篇

组织编制生产管理、生产计划、品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度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备案存档。

2、主生产计划管理

根据销售科的业务订单情况,审核、平衡销售部承接的订单并纳入生产计划,及时向各生产线下达生产任务单。

按照主生产计划监督、指导各产品生产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公司生产调度会议;及时安排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适时、适当地召开各类生产协调会议,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各部门的生产情况,进行劳力、原材料、设备的调度。

3、统计管理

对各生产线的各项数据进行全面的统计,组织编制、汇总统计报表,上报领导;安排部门各种资料的归档管理。

4、机电管理

组织对公司生产设备的例行管理并合理调拨、分配;组织建立生产设备档案,安排办理生产设备的折旧、报损、报废事宜;安排办理公司新增加设备的询价、采购、运输与安装等工作;组织生产设备日常的养护、维修。组织对电力供应、维护,保障电力供应畅通。组织各类锅炉、压力容器、各类仪器仪表、供电供水设备、计量仪器等的定期检查、检验、维护;组织对空调、门锁等基础事务的维修工作。

5、外发加工管理

组织外发加工厂商的选定,外发加工进度及质量、数量、运输、安全事项的跟进工作,确保外发加工的顺利进行。

6、部门管理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部门下属人员的业务工作,使其不断改善工作质量和态度;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工作,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2

1、医院医学影像科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实施科主任对各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全面完成医疗、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医学影像科设有介入组、普放组、CT组、MRI组,各组由付主任或组长负责,协助科主任工作。健全科室各级管理制度,制定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医德教育,确立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提高诊疗质量。

2、医技人员须经过专业岗前培训、辐射安全培训和岗前体检,考核、体检合格后,方可承担各专业诊疗或技术操作工作。住院医师实行不同影像学方法的轮转学习,力求全面掌握影像学各种方法、以便发挥综合诊断的优势。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按人体解剖系统进行重点分工,培养一专多能的专家。

3、科室内应保持整洁、安静,严禁在科内吸烟。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戴胸牌;介入手术时,应按无菌要求进行操作。

4、各专业组应全面抓好科室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要全面管理好各岗位人员的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QA),建立健全质量控制(QC)小组,严格执行影像诊疗规程。

5、坚持每天集体读片与定期评片,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并评定照片质量优劣,诊断报告应由主治医师或以上人员审核后签发。

6、定期对手术或临床证实的病例进行随访,评定诊断符合率。同时,应对漏诊、误诊及疑难病例进行集体讨论,不断总结提高。

7、不断完善PACS系统安全使用规定,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对各项资料详细登记,严格资料管理。

8、专人负责设备、仪器、物资和药品的领取、保管及台帐登记、消耗记录工作。

9、医技人员进行个人剂量检测,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健康检查,合理安排休假。

10、各组工作人员应按排班表到位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严格履行各级医务人员职责。上班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开科室,须向登记室报告去向及联系电话;职工病、事假按院部规定办理。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3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签字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报审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或与业主共同见证取样,送当地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变更设计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项目监理机构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志簿和监理日志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施工日志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填写《复工申请》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合格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

(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办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

(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督促施工单位执行。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项目监理机构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

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项目监理机构;

对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待事故处理后,经项目监理机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0、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项目监理机构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1、监理报告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监理办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项目监理机构一份,审查确认完成后报业主,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全部竣工文件

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

4)工程小结

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保密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遵守保密法,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按照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工作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一)审计工作中涉及的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二)查处有关领导干部的尚未核实的违反法纪的事项及其文件材料。

(三)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文件材料。

(四)尚未对外公布的审计事项、审计情况、统计资料及其文件材料。

(五)局机关尚未公布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事任免、干部考查等情况。

(六)计算机内存储的涉密文件、资料等。

(七)其他需要保密的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记录本等。

三、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审计工作中,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又不宜公开的事项,为工作秘密,工作秘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散。审计工作,被审计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商业秘密,要严格依照有关法规规定予以保护。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现场保密工作规定,妥善保管审计笔录、文件、资料、软盘等,把保密工作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

四、保密规定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记录的不记录。

(二)不准在私人通信和普通电话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不准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国家秘密。

(三)不准携带保密文件、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四)不准私自启封、复制、使用、存放、销毁保密文件和材料。

(五)不得向组织隐瞒失、泄密事故。

五、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失密、泄密事件触及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5

一、信息刊物简介

县政府信息中心信息刊物主要为《政务信息》、《专报信息》、《政府工作简报》,服务对象为县级领导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领导。主要反映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情况、新问题;县领导的重要活动和讲话要点;上级领导在本县及基层单位的重要活动和讲话要点,县政府贯彻上级领导机关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上级领导机关或领导同志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基层单位贯彻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重要的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社情民意和其它具有倾向性、苗头性、趋向性的信息。

二、信息刊物编发程序

《政务信息》、《专报信息》、《政府工作简报》由编辑人员负责,科长审核,主管主任签发。主要程序包括:收集、编写、核签、校印、发送、存档6个步骤。具体编发程序如下:

1、收集:编辑人员在每天上班后即开始收集信息稿件,对领导关注热点和全县中心工作等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应该提前向有关单位约稿,为当天编刊做好准备。

2、编写:简明扼要,选好角度,突出重点,文通理顺。

3、核签:经科长审核后送主管主任签批。核签的主要工作是把好政策关、条目关,并最后确定编排刊用信息的顺序。

4、校印:编辑人员至少要校对两遍清样然后到文印室印制。

5、发送:编辑人员要在发送前再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错误及时补救。严格依据发送范围及份数分发刊物。

6、存档: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查阅后及时归类存好。

三、信息刊物版面格式

1、采用固定版式,一般采用a4型规格单面印刷,刊头套红。

2、分类标题采用三号黑体底纹,小标题采用三号黑体,正文采用三号仿宋体。每条信息结尾标明信息来源。

3、在版头注明编发单位、期号、日期。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6

(一)调剂人员必须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病员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安全有效。

(二)调配人员根据处方调配发药。非本字处方不予调配。

(三)收方时审查处方内容,医师签各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发现不妥之处或因缺药不能全部配发时,应与医师联系修改后再行调配。急症处方先调配。

(四)配方时应细心准确,按照调配技术规程进行调配,中药配方应按处方应付的统一标准调配,称量要准确,严禁估量抓药,毒性药材要逐剂称量,凡需先煎,后下,烊化,冲服,包煎的药材应单包,并在包上注明煎服方法。

(五)要严格执行配方复核制度、计价、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六)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七)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片、丸剂、其药品各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需经处方医师开退药处方,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方可办理退药。

(八)药品应按剂型、药理作用等分类排序,定位放置。

(九)药品应定期检查,对有效期的药品应建立登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十)对毒剧药、贵重药及自费药品应按有关规定管理,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做到逐日消耗统计,月终盘点,帐物相符。

(十一)凡属自费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价、交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费报销。

(十三)调剂室的药品应每日盘点,建立健全统计报销制度。

(十四)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并保持好室内卫生,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脱岗,不迟到早退。

(十五)非本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调剂室。

(十六)凡是库内有药,病人需要应及时领取保证病人用药。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7

1、目的

为了加强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现有档案齐全、完整、准确、安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档案法》有关档案工作条例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工作管理。客户及供方档案管理不适用本制度。

3、管理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3.1.1制定公司档案工作制度;

3.1.2对公司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1.3做好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1.4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3.1.5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2各部门、子公司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

3.2.1人力资源负责公司劳资人力资源资料档案的收集归档、保管。

3.2.2财务审计部负责公司财务会计账簿及各类凭证的收集归档、保管。

3.3项目公司负责本公司档案管理工作;项目公司因故解散,解散前负责将公司档案移交公司办公室。

4、收集归档范围

4.1收集归档范围包括下列纸质和有电子版资料文件。

4.2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公司执行的,或由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4.3公司的重大决议。包括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4.4计划性文件。包括公司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科研报告、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4.5 总结性文件。包括公司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子公司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4.6批示性文件。包括公司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公司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4.7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公司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4.8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公司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和证明等。

4.9汇报性文书资料。包括公司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子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相关统计表,以及公司领导在外部公共场合发言、汇报或发布的各类文书资料。

4.10劳资人力资源资料。包括公司各部门的人力资源任命、人力资源调整、人力资源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员工工资审核记录等相关资料。

4.11财务资料。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预决算、财务审计报告。

4.12声像制品资料。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在其经营活动或政治、文件娱乐活动中,以及在外学习、考察时或外部门、子公司提供的,以声像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资料,如照片资料、录音资料、录像资料、影片资料等。

4.13题赠性资料。包括上级领导和外协友好部门或个人提供的题词、书画、工艺制品等。

4.14技术性资料。包括开发项目各类工程图纸、竣工资料等。

5、档案移交

5.1文书档案。工作办结后,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5.2开发项目档案,项目结束后移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5.2.1开发项目前期资料,由经营发展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2开发项目技术资料,由承办单位(工程管理部或项目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由项目部整理成册,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4后期销售资料,由市场研发部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5.2.5其他需要归档的,由承办单位收集整理,交综合管理部验收、归档。

6、程序

6.1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

6.2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销毁、统计、检索、编码、利用,这九道工序是档案工作的整体。

6.3档案的收集。

6.3.1各部门负责把分散的各类档案资料,按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分别集中到综合管理部,其收集的主要方式是归档。即把公司活动中产生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材料,由各部门和个人定期协同综合管理部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归档的文件原则上一律为原件,凡有原件的文件不能以复印件归档,必要时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

6.3.2立卷归档的范围:凡属本制度第4条所函盖的文件资料,均应立卷归档。

6.3.3立卷归档的时间。

凡已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应在三日内递交综合管理部立卷归档;

对于某些专门文件,或驻地分散在外的个别项目部门的文件,为方便日常工作,立卷归档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6.3.4归档立卷的要求。

归档立卷档案要同时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在规定的归档时间内,把整理审定完毕的档案资料,递交综合管理部立卷归档。同时递交该部分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和编排顺序应与纸质文件保持一致。

移交档案要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

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请示和批复、印本和底稿、正文和附件必须立在一起。

立卷时应编制好案卷目录,把文件的作者、标题、日期等项目填写清楚,概括而简洁地拟写好案卷标题,把案卷内容表达出来,装订整齐、牢固,无任何金属物,填写备考表,注明保管期限。

填写案卷一律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禁止用圆珠笔或铅笔,字迹应清楚、准确。

立卷应以本部门形成的文件为主,根据文件形成的特点,保持文件间的历史联系,适当照顾文件的保存价值,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公司生产活动状况和面貌。

立卷应以部门为主,结合其他特征的方法组卷,把有密切联系的文件组合在一起。

立卷应把上级文件与本公司文件(除请示、批复外)按保管期限和文件年限分开立卷。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治校,形成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现代化学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办学宗旨与教育目标

第二条、学校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建家长满意学校、做学生满意教师”为根本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全面育人,发展特色的办学思想,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

第三条、贯彻生命教育理念,积极探索四季生命教育模式,体现小班化教育的优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通过“四季文化”建设,实现“青青校园、绿色课堂、阳光教师、绿鹰少年”的目标,成为z市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小班化教育优质学校。

第四条、学校是一所小学制学校,学制六年。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区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坚持依法办学,遵守学校章程,维护学校利益。

三、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和及时总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四、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经营管理学校,对学校教育服务质量提升全面负责。

五、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尊重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第九条:校长的权利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对中层干部有提名报审权,对学校内部基层干部有任免权。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合理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事、档案和课时津贴等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体艺、卫生、团队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工会负责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开展教职工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教育规律办事,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减负措施。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职工代表大会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强师德教育。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有计划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学术带头人,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完善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七、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标准》,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大力推进素质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德育大纲》及有关法规文件,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一、学校各门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二、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树立起新时代学生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三、学校建立德育领导小组,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办好家长学校,组织学生定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队,举行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五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

第十八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十九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加强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教学过程管理,提倡集体备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

第二十条、不断探索改革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

第二十一条、依照学校《卫生、体育工作条例》,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上好“两操”和活动课。每学年举行校田径运动会一次,并选拔、组建校运动队。建好卫生室,配备好专职健康保健人员,开设健康教育课,定期进行学生健康检查和防病治病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二十二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有偿补课,不歧视后进生。

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

第二十四条、教导处认真组织管理和积极使用理化生实验室、电教室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总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五条、总务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办好师生食堂,改善师生伙食,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二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及时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学校财务纳入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结算。财会人员岗位变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移接交手续。

第六章、教师和学生管理

教师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条、学校提倡教师修身、敬业、爱生。做到“五要”:要弘扬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要增强教育现代化观念和技能;要培养扎实、深厚、广博的专业知识;要具有强烈的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要练就较高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三十一条、教师工作的岗位、任务由学校安排。教师必须服从校长领导,遵循教育规律,勤恳工作,教书育人。

第三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考核。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教师工作进行学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业务档案,并作为提拔、晋升职称、评优的重要依据。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宴请,不向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参加高层次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继续教育。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由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校政教处及团委、少先队负责学生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评选校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增强自我教育意识,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十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准则,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三、勤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做四有新人。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破坏公物,不讲粗话脏话,节约用电、用水,善于、敢于同一切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章、学校安全卫生

第四十一条、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校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四十三条、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责任网络。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是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节课的任课教师是该节课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第四十四条、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能力。政教处具体落实学校安全教育计划,组织相应活动,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在校期间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安全要求。

第四十五条、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队会、安全教育课等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六条、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第四十七条、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对直饮水检查、消毒。

第四十八条、值班保卫制度

1、值班领导对值班工作要认真负责。

2、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第四十九条、门卫管理制度

1、做好外来人员、车辆入校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不准入校。无特殊情况,不准外来人员在上课期间进校找老师或学生。

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出校门。如学生有特殊情况要出校门的,必须凭班主任出具的“出校证明单”。

3、做好学校安排的安全保卫等其它工作。

第五十条、总务处要加强“防火、防盗、防电、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

第五十一条、学校从实际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校内禁止流动吸烟,逐步创建无烟学校。

第五十二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摩托车应按指定地点摆放,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严禁设摊。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江干区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四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9

根据省委保密委员会和区保密委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规章制度范文 篇10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