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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住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篇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患者安全,避免院内交叉感染,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就医环境,河北省阜城县人民医院自1月12日起对住院病区进行封闭式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住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病区取消探视,倡导视频探视、电话探视等;

二、新入院病人和家属凭核酸证明、入院手续及腕带进入病区;

三、急危重症患者,没有核酸结果的凭入院手续进入病区,入驻病区的缓冲病房,待核酸结果明确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患者和家属在缓冲病房内原则上不得走出房间;

四、患者和家属在住院期间,不得走出病房楼或者病区,入院时应携带足够的生活用品;

五、如确有必要为患者或家属送生活用品等,请在病区门口交接;

六、如患者出病区检查,一律凭检查单于病区门口登记后方可出病区;

七、为确保病人安全,陪护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等,且核酸结果阴性;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固定陪护人员;

八、患者或家属在病区内不得聚集聊天,保持安静、注意咳嗽礼仪,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陪属凭腕带在病区内走动,但不能走出病区;

九、每次用餐时间由餐厅到病区送餐,禁止家属送餐和外卖;

十、病区门口由专人24小时值守,除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和入院病人外,禁止任何人员进入病区;如不听值守人员劝阻,蛮横不讲理、硬闯等,值守人员将依法处理并报警。

该院表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各位患者及家属理解、支持、配合!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住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篇2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已涉及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提醒您,出行戴口罩,注意手卫生,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公告,请您务必知情并配合实施:

一、门诊实名制就诊,一人一诊一陪护制度

我院门诊推行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

1、预约后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您可通过手机进行预约挂号,我院为您提供一周之内全部医师号源,候诊区等待患者间隔就坐,并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2、为保证患者安全,进入医院请全程佩戴口罩,一名患者限一位家属陪同,诊室只允许患者进入,保证一诊一患(儿科患者、老年患者及特殊情况限一人陪同)。

3、我院新冠筛查发热门诊在新院区11号楼(西大门进入后左转至北头),儿童普通发热门诊在急诊科北侧板房区域,请发热患者到达医院后由专业分诊人员分诊后分区域就诊。

4、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及国外返淄人员,请自觉按照政府要求隔离,非急症患者待解除隔离后再来就诊。

5、就诊患者及家属进入医院须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所有人凭“健康码”和“行程码”进入医院,扫码后,测量体温正常,并正确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医院。老年人等不能提供健康码者可人工登记排查无风险后方可进入。

二、住院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度

1、住院病区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人员实行“一患一陪”制度。陪护者办理陪护证,不得随意更换。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均需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配合医院进行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不要随意乱串病房,不要聚集聊天等。

2、住院患者及陪护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入院手续。当您入住病区前,需向病区医务人员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测量体温及告知14天内的'旅居史。

3、医院实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制度。

三、其他管控制度

1、所有快递、外卖等送货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2、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自3月12日起暂停核酸检测“愿检尽检”及预防接种服务工作,包括新冠病毒疫苗及儿童常规疫苗接种。

3、此告知为疫情期间特别告知书,任何患者和陪护者不得瞒报流行病学史、是否曾经直接或间接接触过确诊病例以及发热病史等。如遇瞒报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遇紧急情况患者及家属必须配合医务人员现场统一指挥。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希望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配合。

住院病区封闭式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了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及日常诊疗工作,结合近期疫情防控形势及贵州省人民医院工作实际,公告如下:

所有进入贵州省人民医院区域的人员,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我院疫情防控相关措施,应当主动、如实告知个人疫情相关旅居史、接触史;如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门诊就诊提示

1.实行全预约挂号,分时段就诊(急诊、发热门诊除外)。请按照您的预约时间段就诊,无需过早到门诊候诊。

2.倡导无陪同就诊。老年患者、儿童患者、语言行动无法自理或特殊病情患者,可安排一位家属陪同就诊。

3.双码查验,体温检测。所有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后方可进入门诊。

4.提供新冠核酸检测自助服务。在门诊外“自助服务区”内自助机上可完成新冠核酸检测自助开单缴费,于核酸采集点完成采样,不需进入医院诊区。

5.发热患者请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6.为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严格遵守“一医一患一室”、诊区内严禁餐饮、保持一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

二、住院管理提示

1.住院病房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入院后不得离院。所有住院患者均须执行医院分类收治流程,配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

2.谢绝到院探视。

3.非必须不陪护。特殊情况(如大手术、儿童、产妇、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需陪护的,限定2名以下人员陪护,其余患者限定1名,并固定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陪护前必须进行新冠核酸检测且结果阴性。

4.陪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探视制度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体温监测及信息登记。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须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并进行排查。

5.新冠核酸检测结果有效性认定。贵州省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有效,新冠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有效期为自结果出具日起7天内(含第7天),超过有效期原则上要重新检测。

请您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