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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规范

一、仪容仪表

1、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按规定佩带胸牌上岗。

2、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二、举止行为

1、言行举止要温和、谦恭、庄重、得体。

2、微笑热情服务: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目视对方,自然真诚,并尽量满足其合理的服务要求。

3、有声服务:服务对象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4、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5、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举止。

6、禁止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肩挽臂同行。

7、禁止上班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禁止在微机上玩游戏。

8、.禁止在政务大厅内吸烟。

三、文明用语

1、与服务对象交谈时须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

2、接听服务对象电话时,语气要平和,不能强行中断或挂止电话。

3、接待服务对象时,态度要和气,解释要耐心。

四、禁用语

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禁止使用“不知道”,“你去问”,“有牌子,自己看”,“下班了,明天再来”,“快点,要下班了”,“已经告诉你一遍了,还不懂”,“没看我正忙着吗”等。

五、本服务规范的监督执行由政务大厅主任负责,对发现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要及时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