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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管理制度(精选7篇)

分级管理制度 篇1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38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发〔〕56号)精神,医疗机构必须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分级管理制度(精选7篇)

一、分级原则

(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并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定通过,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抗菌药物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1)抗菌药物开始使用、停止使用、更换品种和超越说明书范围使用时是否分析说明理由,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2)抗菌药物使用必须符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当越级使用时,是否按照规定时间使用或履行相应的手续,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

(3)抗菌药物联用或局部应用是否有指征,是否有分析,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记录;

(4)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是否做病原学检测及药敏试验,并在病程记录上有所反映;对于无法送检的病例,是否已在病程记录上说明理由。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分级管理制度 篇2

一 医院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级。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制定。

二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以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三 医院应当对本机构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四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五 紧急情况下,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处方量应当限于1 天用量。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必须经过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医师和感染专业临床药师会诊,会诊同意使用该级别级抗菌药物后,授予治疗时间段范围内的使用权(包括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数量等)。

六 医院当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 %)。

七 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

1 如抗菌药物使用人员权限(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有相应资格的医师才能开具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的抗菌药物经会诊后,要使用的,根据会诊结论,给予限期内的使用权限,包括品种、数量,过期自动取消)

2 处方审核系统(自动识别处方的合理性、提示处方医师药品的配伍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不良反应等)

3 I类清洁切口(特别是4类代表手术)抗菌药物使用的规范管理,对I类切口使用抗菌药物(预防)作严格限制,卫生部规定预防用药不超过30%。更不允许治疗性使用抗生素(权限),凡是I类切口需要治疗性使用抗菌药物时,须会诊后,根据会诊结论,给予使用品种、使用期限的权限。超品种、超期限不能使用(权限限制)。

4 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分级管理制度 篇3

分级护理是医生根据病情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等级。级别为:特级护理、一、二、三级护理。要在床头卡设护理标记,一级为红色,二级为蓝色,三级为黄色标记。

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

(2)各种复杂和新开展的大手术的病人。

(3)各种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病人。

2、护理要求:

(1)病人安置在抢救室或重病室,设专人护理或职责护士,做好心理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和生命体征,根据病情需要定时测T、P、R、BP.(2)对病人做到七明白(床号、姓名、诊断、治疗、病情、护理、饮食)认真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安全。

(3)设特殊护理记录单,准确记录液体出入量,注意持续水、电解质平衡(根据病情)。

(4)备齐抢救药品、器械,定量、定位放置,持续性能完好。抢救室整洁、安静、工作有序随时配合医生抢救。

(5)做好抢救室清洁消毒工作,防感染。

(6)准确执行医嘱,认真完成各项抢救措施,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7)制定护理计划,并根据病人病情变化,提出护理问题和措施,做出效果评价。

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合格率到达85%

(1)病重、病危、心、肝、肾功能极度衰竭,需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大手术、内出血、高烧、昏迷、休克或外伤。

(3)瘫痪、惊厥、子痫、晚期癌症的病人以及早产儿。

2、护理要求:

(1)严格卧床休息,做到七明白,解决生活上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周密细致的心理护理。

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定时测量T、P、R、BP,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并记录。

(3)二十四小时内制定护理计划,做好各种记录。

(4)做好室内清洁消毒工作,持续室内空气新鲜,整洁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加强基础护理(口腔、褥疮等),无护理并发症等发生。

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骨牵引、卧石膏床等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轻型先兆子痫。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状况,可床上坐起活动。

(2)每1-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特殊治疗和用药后反应及效果。

(3)做好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

(4)给予生活上的必要照顾,做到送水、送饭、送药、送便器到床边。

(5)注意营养调节,保证足够的热量,有利于疾病的恢复。

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

(2)各种疾病恢复期,能够下床活动,生活能够自理。

2、护理要求:

(1)每日测量T、P、R、BP二次,掌握病情和思想状况。

(2)督促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病人饮食,每日巡视两次。

(3)进行卫生宣传教育,产妇可进行妇幼卫生咨询。

分级管理制度 篇4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专护)

1、指定护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严格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变化,做好重症记录,准确记录出入量。

2、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设专人24小时护理,准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准备抢救。

3、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各种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1、持续室内清洁,整洁,空气新鲜,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2、严格观察病情,每-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3、制订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病人严格卧床休息。

三、二级护理

1、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保证病人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做适当的床上或室内活动。

2、做好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每1-2小时巡视病房一次。

3、按医嘱协助病人离床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三级护理

1、读出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2、掌握病人的病情和思想状况。

3、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

4、每日巡视病人两次,直到病人生活饮食等并进行卫生宣教。

分级管理制度 篇5

医院的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的病情千差万别,生活自理的潜力也有不同。为了对不同病人给予不同的护理和照顾,在长期护理实践中,逐渐构成了把病人分为等级,按等级进行护理的做法,国家卫生部已将其定为制度,即“分级护理制度”。这就是说,等级护理就是按照国家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分级护理标准和要求,对不同病情的病人,实施相应的护理和照顾的制度。

等级护理共分为4级,即个性护理(个性专护)、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普通护理)。病人入院后,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下达医嘱,并分别在住院病人一览表和病人床头卡上设不同标记,提示护士根据医嘱和标记具体落实,护士长进行督促检查。下面分别讲一讲不同护理级别的不同要求。

1、个性护理(特护)用大红色标记,凡病情危重或重大手术后的病人,随时可能发生意外,需要严密观察和加强照顾。特护的都是重危病人,但重危病人不必须都要特护。特护派专门护士昼夜守护,有时需把病人搬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按照特护计划,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密切观察病情,记录饮食和排出物的量,进行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翻身按摩等。特护的收费比较高,上级有收费标准,自费病人应思考自己的负担潜力。

2、一级护理用粉红色标记,表示重点护理,但不派专人守护。对绝大多数重危病人来说,这就算是高等级的护理。按规定,对一级护理的病人,护士每隔15~30分钟巡视1次,既了解病情和治疗状况,又帮忙饮食起居。根据病情需要帮忙病人更换体位、擦澡、洗头、剪指(趾)甲等。

3、二级护理用蓝色标记,表示病情无危险性,适于病情稳定的重症恢复期病人,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不宜多活动的病人。对二级护理病人,规定每1~2小时巡视1次。在这之间,如病情有变化或有特殊需要,病人可用呼唤电铃呼叫医生护士。

4、三级护理是普通护理,不作标记。对这个护理级别的轻病人,护士每3~4小时巡视1次。

分级管理制度 篇6

分级护理制度

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潜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状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标记:一级护理为红色、二级护理为绿色、三级护理可不设标记)

(1)特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特级护理:

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②重症监护患者;

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⑤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⑦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持续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2)一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一级护理:

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⑤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二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二级护理:

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⑤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1)具备以下状况之一的患者,能够确定为三级护理:

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2)护理要点:

①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④带给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管理制度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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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住院患者基础护理的重要资料,直接反映出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护理等级分为个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分别设有统一的标记。

一、护理等级的确定

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应与其实际病情对护理工作的需要相贴合,由床位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医嘱。在患者住院期间,应随着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二、护理等级的公示

(一)公示资料:按照上海市分级护理标准资料公示,即:个性护理、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的指征和护理要求。

(二)公示方法:由宣传科按标准资料制成版面,统一公示。职责护士根据医嘱落实分管患者护理等级的告知,并在床头牌和患者一览表上做好标记,个性护理为红色;Ⅰ级为红色;Ⅱ级为蓝色;Ⅲ级护理为黄色。护士按分级护理标准具体落实护理巡视和临床护理工作;护理病历书写要求做好相关病情、护理措施和效果的记录。

三、分级护理的质量评估

(一)护士长、负责组长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动态监控不同护理等级患者的临床护理与基础护理,督导护理措施的落实。

(二)护理部质控组每月抽查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的落实和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

重点监控个性护理、Ⅰ级护理患者的临床护理、基础护理和护理记录质量。

检查结果与质量考评挂钩。

(三)护理部将住院患者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作为护理工作满意度的一项资料纳入考评。

四、分级护理的指征和要求:

个性护理

(一)指征:病情重笃,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危及生命的状况,患者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

(二)护理要求

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3-4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2、安置患者于重症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温调节在18-20℃。

好记录。

4、准备抢救仪器、器械和抢救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后物品的处理工作。

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保证各种导管通畅,持续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等状况。

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

8、了解影响患者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每日更换床单及衣裤,持续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沐浴或擦身1次,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

(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4)每2小时翻身1次(或遵医嘱),褥疮护理每日3次。

Ⅰ级护理

(一)指征

1、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者。

2、特大手术后7天内,各种中、大手术后1-3天内。

3、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等。

4、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详细填写护理病程录。

3、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发生。

(1)术后3天内床上沐浴或擦身每日1次,以后每周1次;头发护理早、晚各1次,每日会阴清洁和洗脚各1次。

(2)禁食、昏迷患者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患者协助刷牙。

(3)督促患者经常翻身,术后和昏迷患者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褥疮护理每班1次,并做好记录。

4、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并送茶水、便器到床边,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5、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Ⅱ级护理

(一)指征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尚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2、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协助患者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患者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要协助喂饭及大小便护理。

4、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健康教育。

Ⅲ级护理

(一)指征

1、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及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患者。

3、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每日巡视2次,掌握患者病情及思想状况,注意患者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

2、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