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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制度(精选3篇)

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制度 篇1

幼儿园消防值班制度

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制度(精选3篇)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 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 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

二、熟练掌握和应用火警监视设备性能,严格操作规程,严格消 防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三、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密切监视火灾报警系统,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施查看,并及时将着 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 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 细记录。

五、 对消防设备要定时进行维修保养, 设备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 并向领导报告。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未处理完的事项及重大问题要交 接清楚,并进行实地检查交接和签字。

七、 工作人员依照规定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 并做到持证上岗。

八、外单位到中控参观、培训、维修、查阅资料等,均应报保卫 部经理同意批准,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九、中控室为酒店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在中控内不准接待亲友和 会客,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4、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6、定期向幼儿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7、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制度 篇2

一、早上7:20—8:30为晨检时间,下午15:30—17:00为离园时间。为方便少数家长,离园时间可适当延长。

二、陌生人或家长未交待的人来接孩子,不允许将孩子接走,必须与家长联系,证实清楚方可将孩子接走。

三、对来路不明的外来人员,不准放入园,且坚决不允许接走幼儿。

四、如果接送有变的家长,须与我园老师取得联系。

五、此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接送车接送制度如下:

一、对所负责的幼儿接送车全程路线及各班点乘车幼儿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二、无论早接和晚送,到达每个站点一律下车接待。且态度真诚友好,讲究文明礼貌,树立幼儿教师形象。

三、热情接待家长。将幼儿园与家长或家长与各班级之间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车幼儿的健康与安全放在首位,视线不离幼儿。调整好幼儿的座位,及时系好安全带。避免幼儿在车内打闹,禁止幼儿玩弄车门、车窗、开关等。

五、早上最后一名幼儿上车后,晚上发车前,做到认真点名并做好记录。

六、细心观察,照料每一名乘车幼儿,及时解决车内发生的问题。

七、幼儿必须交到家长的手中,如没家长接送,直接由接送车带回幼儿园。

平安校园建设保障制度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公章的使用

第二条 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 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三章 公章的管理

第四条 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 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 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四章附则

第七条 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 本规定由xx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