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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精选22篇)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

1、分公司每季度一次、工程处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总分不合格的项目部罚款1000-3000元,限期整改;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精选22篇)

2、对上次检查出的隐患未按"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要求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每项罚责任人50元

3、对不执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或擅自修改安全措施者,造成安全隐患罚责任人100元;

4、脚手架、井字架、爬架、施工电梯,搭吊、施工用电,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而使用,罚责任人50元;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帽带,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人罚款20元,在高处悬空作业不栓安全带者每人罚款50元;

6、乙炔瓶和氧气瓶应有防晒设施和明显的防火标志,应安装有出厂合格证的保险装置,乙炔与氧气瓶存放点要保持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凡违章者罚责任人50元;

7、塔吊、井字架、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应装各种限位器,吊钩保险齐全,灵敏可靠,凡不全或失灵,符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8、起重机械作业违反"十不吊"规定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司机等责任人罚款100元;

9、对挪动安全设施,如跳板、安全网、盖板、防护栏杆、外架等不及时复原的违章者罚款50元;

10、各种施工机械传动部位应按规定设防护罩,机械保持清洁润滑,螺丝紧固,凡无罩、不卫生、润滑差、螺丝松动、每台机械罚责任人20元;

11、配电箱要符合规范,门锁齐全,有防雨设施,箱内无杂物,清洁卫生,下班或停电必须切断电源上好锁,对上述违反者罚款责任人50元;

12、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熔丝入槽,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按规定设漏电保护器,胶开关外壳不得有破损,对违章者罚款50元;动力电必须按要求进行接零保护,地下室、楼梯、电梯部位必须用安全电压,电线、电缆架设,绝缘高度都要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罚责任人50元;

13、高处作业者包括楼层内,严禁向、向地面抛掷任何东西,包括工具、材料、物料、石块、垃圾等,凡违章者处罚50元。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确保本企业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环节,适用于水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1、职责

1.1总经理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责任制。

1.2安全生产处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编制、评审、修订,并上报主管领导审核。

1.3各部门、工段负责对本单位下属班组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制定、沟通、培训、实施及考核。

1.4生产技术处、行政人事处负责各部门和工段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评审和绩效考核。

(五)管理要求

1、制定

1.1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部门、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审核。

1.2必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1.3各部门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时,必须要结合岗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兼顾可操作性。

2、沟通

2.1在制定过程中与各部门、处室加强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反映及时修改安全责任制。

2.2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审批后,以公司正式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3、培训

3.1安全生产责任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应各级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3.2机构或人员发生变动时,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3.4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

4、评审

4.1生产技术处每年组织一次对安全责任制适宜性的评审工作。

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

4.3评审应形成报告,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4.4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

5、修订

5.1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

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

5.2.1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

5.2.2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

5.2.3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

5.2.4当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5.2.5目标、指标未完成时。

5.2.6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

5.2.7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

5.3修订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生产技术处保留相关材料备查。

5.4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

6、考核

6.1生产技术处不定期检查、了解各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掌握、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

6.2对各部门、处室负责人的考核依照《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一般年底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

(六)记录

6.1《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3

1、安全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三级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并在每项新工作前,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缺少一次罚100元。弄虚作假、代签字罚200元。

2、及时记录安全资料,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和整改工作。无安全事故抽查报告和整改措施的,对安全员给予每次罚款100元。发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书面形式报总部办公室,隐瞒不报的每次罚项目经理、安全员各200元。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

3、对于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痢病及传染病的职工,必须劝其回家,如继续留用,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承担一切责任。

4、施工过程中凡上下交叉作业,中间必须设有安全隔离措施,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没有安全隔离措施,安全员有权禁止下方人员施工,不听劝阻者给予100元罚款。没有书面安全交底的,给予安全员200元罚款。

5、遇到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雪、沙尘、沙暴等恶劣天气,安全员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业和高空作业。如因安全员失职酿成安全事故,将给予安全员1000员以上的罚款。

6、夜间施工和暗室施工,应该设置照明设备,密封或有毒场所须设置通风设备,地下室及楼梯口必须是低压电,楼梯口、坑井洞口没有照明和防护的,每次罚安全员100元。

7、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电梯井内、预留洞口、管道井内、通道口内、井架口内必须用围栏、盖板防护或用二层优质安全网防护,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8、施工现场危险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要悬挂警示灯,非正常使用的楼梯口必须封行,缺少一处罚安全员100元。

9、项目部要加强安全辅导、培训教育和检查的力度,每半个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时为安全活动时间。同时,公司要进一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要成立安检组对项目上的机械设备、防护设施、安全技术方案和交底进行定期检查,力争消除事故隐患。

10、安全员要对塔吊、起重设备的保险装置、超重限位装置作定期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维修中运转及超负荷作业。安全员对违规操作不加制止的,给予200元罚款。

11、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12、工地上装拆大型机械,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装拆,如果违章作业,每次罚机具负责人和安全员各500元。

13、施工机械应定期保养上油,防护装置齐全且运转正常,操作规程悬挂醒目,缺少一项罚安全员和机具负责人100元。

14、各项目部要建立内部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各工种安全工作进行奖罚,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落实监督工作。安全员负责办理少数工种上岗证,如经上级部门检查出缺一个上岗证罚责任人100元。

15、工程项目出现安全死亡事故,项目经理罚款1000元,安全员与直接责任者20__元罚款,所在工种工长1000元。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项目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五十六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五十七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加强员因公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之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平生产性奖金总额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处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八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九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六十一条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六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安全措施。

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并负责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性的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分包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监督落实整改。

三、几个分包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总包单位统一领导,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总包单位必须给分包单位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四、分包单位进场前,总包单位不许与其签订安全生产劳动合同。在现场施工中,如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总包单位有权对其停工整顿。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和总包单位的“安全教育标准”、“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规定”、“施工安全管理标准”、“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二、要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赋予布置、检查、落实整改措施权,有停工和越级上报权,有奖罚权,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员的作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要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搞好自我防护。

四、要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制定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按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合理组织施工,不冒险蛮干,做到不安全不施工。

五、要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总包单位一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六、要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结合分包单位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七、由于管理不善,造全事故的饿,由分包单位负责,除及时向总包单位报告外,按“三不放过”原则查因,追究责任,采取防范措施,按上级和总包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

三、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备好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财务部、材料部及项目部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家规定的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责。

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

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全事故的项目部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结合单位技术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二、对公司、项目部施工生产中一切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经常把安全技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次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技术工作时,必须同时研究、规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技术工作。及时研究、处理重大安全技术难题。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工程设计的图纸审核、施工方法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确定脚手架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有安全技术措施,要针对性强,实用效果好,成为科学指导施工的技术依据。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企业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入重大科研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下达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彻底改善劳动条件。

六、组织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定特殊施工工艺的技术措施,督促各项目部在实施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组织技术鉴定时,必须把安全技术措施、装置列为重要内容。

七、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审查或提出设计方案时,必须同时提出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设施方案,同时要检查实施情况。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要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二、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并转告有关科室。

三、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四、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施工设备的装载能力,防止超负荷作业。

五、在指导施工生产过程中,当进度、质量、安全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形式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五、总结和推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六、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七、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八、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十一、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成立专用帐号。

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私自挪用。

三、在工程未开工前,要及时筹集资金,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到位率。

四、负责对安全生产奖罚金的发放与收缴,禁止乱用职权,徇私舞弊。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市颁布的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二、组织工程质量检查,负责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三、组织质量工作会议,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四、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指导,督促基层单位,抓好工程质量。

五、制定并实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目标和规则。

六、配合总工程师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及时写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

七、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就。

八、搞好施工管理、技术培训。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协助和督促行政部门贯彻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定,组织和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竞赛。

二、在组织竞赛时,将安全卫生工作作为一个重要内容来抓。

三、督促提出安技措施经费,并监督合理使用。

四、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有关部门落实防范措施。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五、防范发动群众宣传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人人有责,完善工会与群众的联系。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工资政策。

二、负责新工人的招考、录取和分配。

三、编制、实施各种培训计划和规划。

四、协助进行干部考核,负责职工考核定级和调级工作。

五、负责技术职称、职务的评聘工作。

六、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供应计划。

七、编制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单和奖金分配方案。

八、办理职工调动及离退休手续,进行社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的收缴和管理。

九、编制企业用工计划,参与审批生产单位的兑现方案,做好工资报表。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对新入场人员包括病假超过六个月的复工人员、实习培训人员,要及时与安全部门联系,搞好安全教育,对未经教育或教育不合格者,不准分配上岗。

二、新工人进入生产岗位前应做好体检工作,分配时应执行有关职业禁忌症和女工保护的规定。

三、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注意劳逸结合。

四、未经培训的普通工不得替代技术工,学徒在没有老师指导下不得安全独立操作。

五、特种作业和要害部位操作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

六、在调整劳动组织、制订奖励制度等各项技术措施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件之一,促进 安全生产。

七、参加劳动鉴定工作,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八、参与重大的工伤、生产、设备、火警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办理。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负责其管理项目管理班子,建立项目内部各级责任制。

二、搞好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三、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全面负责,进行全过程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四、在施工项目中,负责履行公司与甲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合同过程中,如出现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经理反馈,使合同执行得到有效的控制,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维护和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

五、合理组合、优化配置并落实项目的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积极应用新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组织好项目施工工作。

六、组织和参加有关协调会议,处理好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内外分包单位的关系。

七、严格执行公司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珊公闭、个人的利益关系。

八、组织和落实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收取工程款和做好结算工作;督促落实做好:工程资料和施工验收工作,负责撰写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总结。

九、做好工程施工交付使用后的工程质量跟踪回访工作。

十、负责组织项目内的同度资金及工程成本分析,报送公司有关部门。

十一、对在施工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项目经理部自身失误,而造成项目成本超支,负责部分经济责任。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协作项目经理的工作,按照项目经理的委托,主持项目部的日常工作。

三、根据工程施工总工期的要求,编制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当工程进度滞后时,提出切实有效的赶工措施。

四、根据施工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机械设备投入、调配意见;并根据机械设备的状况,及时督促维修、保养、修理,保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督促有关人员合理使用机械设备。

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提出工程材料投入、调配的意见和提出材料供应计划。检查督促合理使用材料,及时调整工程材料的使用计划。

六、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部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工程结算工作,督促检查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维护企业利益。

三、参与项目的经济活动分析,监控分部分项工程直接费和现场经费的收支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经济盈亏状态,并当好项目班子的经济参谋,协作审查统计进度报表。

四、做好增减变更工程、现场签证和索赔的结算工作。

五、负责项目部的成本管理,建立现场项目成本台帐?进行项目成本核算,对项目部的管理费用成本和总目标成本负责,确保施工项目综合目标成本的实现。

六、建立现场项目预结算台帐。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质量体系运行中的有关文件资料和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对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四、做好检测和试验工作。

五、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负责项目部总体施工日志和会议记录。

七、负责有关规范,标准及文件的收集工作。

八、负责工程基础资料编制的指导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公文办理程序的要求,负责公文和有关资料的打印。凡是以项目部名义发出的文件和资料,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核后安排打印。

二、按照保密条例保管并按规定做好使用各类证照、文件的登记记录。没有项目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用、借阅、抄袭本项目部的文件及资料。

三、负责接听电话,并做到热情有礼、文明用语;负责接待来访人员,事前应先了解来访内容,在征得接待者同意后才准将来访人员接到有关人员办公室。

四、负责电脑管理及其安全工作,编录、保管好有关电脑技术的图片、资料,做好有关数据文件和程序资料的备份、保存以及归档。

五、负责电脑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并按公;司办公室的委托,进行电脑设备的维修工作。

六、负责办公用品的保管、登记、发放工作。

七、协作做好工程资料工作。

八、负责项目经理办公室的整理。

九、协作项目经理做好考勤工作。

十、做好会议签到及记录工作。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收集项目部各施工员提出的材料计划、整理后经项目经理批准向公司申请,并督促材料按时到位,做好收发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按时提交项目部材料统计报表和做好材料核算工作。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定期进行物资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同时对项目部材料:进行文明管理。

四、负责提出项目材料费用的控制意见,供项目部制订相关控制措施,对项目部的材料费用成本进行严格控制。

五、负责收集材料合格证、试验证、使用证等有关材料使用证书,对不合格材料拒绝接收,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

六、做好材料防盗、防火、防损坏等防范工作。

七、搞好仓库内及周边卫生。

八、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当安全与生产进度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保证安全生产,不违章指挥。

二、对所管工程安全生产负主要的责任,对所管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高空、“六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负责直接责任。

三、认真参与编制和执行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实施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必须经原编制审批部门同意。

四、以书面形式认真向生产班组做好有针对性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五、做好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每月不少于四小时的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六、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发现有违章者要及时纠正和教育,经制止和教育仍不改者,则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违章执罚规定,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和停止其作业。

七、组织现场有关人员进行每周-次安全生产检查,参加项目部的月度安全生产检查。

八、组织实施各层级检查时发出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制定“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措施和填写整改记录表,接至停工整改通知书时,则应抓紧落实复查整改措施,并经签发部门复查签认后方能复工。

九、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施工现场脚乎架塔设和钢井架,塔吊安装等验收工作,所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达到合格后方能使用。

十、现场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安全事故,应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同时参与组织“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现场分析会议,吸取教训,组织实施防范措施。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指示和精神,坚持原则,尽职尽责。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定时向项目经理汇报本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参与编制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

三、督促项目部领导,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定期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四、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权,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随时随地督促有关人员解决不安全问题和制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行为。遇重大险情或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立即采取妥善措施或上报处理。

五、负责组织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带领本班(组)安全作业。经常教育和督促组员严格配戴、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制止组员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二、上班前,负责检杳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及阼业环境,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作业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现场施工员报告,并暂时停±E作业,直至经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认真执行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交底,每天班前要对本组成员所从事的工作做好分工,同时作好安全操作交底,并检查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和安全交底的记录,不得漏记。

四、带领本组成员积极参加现场定期安全学习和各项安全活动,不断提高组员的意识,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作好安全学习记录。

五、发生工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施工员或质安员填写职工工伤记录表,并参与事故分析、落实措施。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和严重未逐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积极参加现场组织的定期(周期)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七、服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其提出的整改措施。教育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做好班组安全自检工作。

(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二、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和听从机电水班长的工作安排。

三、工作时必须穿项目部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戴好工作卡,并戴好安全帽,进行特殊作业时,还必须戴好用好相关防护用品及器具。

四、熟悉和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五、勤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做好巡查记录。

六、跟班作业时,要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备足用好电器具。

七、做好机械维修、保养工作以及水、电线路的维护工作。

八、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施工项目现场的机械、电器设备等管理措施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部机电设备的进退场计划、实物的统计、台帐和费用台帐并及时填报统计报表。

四、负责制订和实施项目的机械设备费用控制措施,对项目部机械费成本负责。

五、工作标准:

1、服从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搞好本职工作。

2、按公司有关机械设备和电的制度规定,配合项目做好施工机械,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工作。

3、每天对工地的设备使用情况和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安全。

4、参与制订项目现场施工设备和用电、用水的配置方案、配合项目部做好起重设备的报装、安装、拆卸工作,以及验收工作。

5、掌握项目施工机械使用情况,及时参与和协作项目部解决设备安全使用的技术问题,并对临电、临水安装验收。

六、对施工班组机具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及时提出相应的处罚意见上报项目经理。

七、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在项目内接受项目经理的领导,对上接受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业务领导和监督。

二、负责项目部的生活后勤管理、生活设施管理、饭堂管理民工宿舍管理及环境卫生管理、计生工作管理等。

三、负责项目部的治安、保卫、防火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项目部全体员工的教育组织和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调入和新招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

六、会同资料员、文员搞好各类宣传专拦。

七、经办员工因违反有关制度的处罚手续。

八、做好保卫班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完成保卫负责人交办的各项任务,协助保安负责人做好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二、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巡逻检查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防范工作。

三、发现有违反安全和打架斗殴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协助保卫负责人处理。

四、掌握施工现场住宿人员情况,牢记报警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五、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做好登记,值班执勤期间佩戴标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

六、认真做好班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管区的材料、设备是否有被盗、被破坏情况,若发生被盗事件,当班人员要承担相关责任,视情节严重由公司或项目部对责任人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坚持做好夜间经常性的巡逻工作,对易被盗的材料、设备必须逐一检查到位,不准值班打瞌睡,发现值班睡觉,第一次警告,第二、三次每次罚款50元,发现晚上值班睡觉

超过3次以上时,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八、对外出人员所带的包裹、行李要认真检查;私人带人工地的电线、电器等容易与工地混洧的物品,进场时要求自觉进行登记,以便退场时核对。

九、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登记和进退场车辆的检查,材料运出凭放行条放行。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严格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二、服从项目郎的管理和服从食堂管理指导。

三、上班时穿着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和工作帽,并戴上口罩、胸卡。

四、要搞好个人的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加工程序制作食品,始终提供新鲜、干净、味好、量足的食品给员工就餐。不准向工人出售发霉变质的饭菜。

六、根。据项目部开饭时间的要求,按时上班,确保准时开饭+对工人服务要文明礼貌,态度和蔼。

七、经常性的保持饭堂内部清洁及划分区域内的卫生工作,做到残碴、剩饭不隔夜处理,当天的餐具每餐应洗干净并消毒,不库存隔夜青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

八、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操作室。

九、随时将关好锁好门窗,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公司及项目部的规章制度。

二、清洁工人首先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按规定穿好工作服,佩戴工作卡。

三、要撑握好作息时间,根据先急后缓的原则完成好卫生清洁工作。

四、清洁范围为项目管理人员办公室、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公共走廊及场坪卫生、厕所卫生、浴室卫生、消毒工作等。

五、一般在早上较彻底地清洁一次,其后巡查若干次,对不清洁的部位要及时清洁。

每星期对生活区域消毒二次。

饮茶(水)器具每天消毒一次(开水消毒即可)。

六、在进行厕所、浴室消毒或清洁时,要出示标示牌。

七、爱护好公物,遵守保密规定,积极参加有关活动。

(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三大纪律”,即:进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遵守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八项注意”即:无安全措施不操作;无安全交底不操作;无安全自检不操作;危险问题不解决不操作;机械、电气无防护装置,压力罐、电气焊等无防爆装置不操作;不懂安全知识不操作;吸烟入室,生火登记;互相监督,高级工负责。

三、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各项活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真正做到“三不伤害”.

五、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或上报处理。

六、听从领导或安全人员的指导,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用具。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新工人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坚持安全生产、文明使用。

九、维护好机具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

十、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抢救。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酒后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电气设备,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尤其是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灯、拖地电缆线,定时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

四、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做到衣着整齐,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整装上岗,在危险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五、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代,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抛掷物品;对流动式电线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线路辐射规范,配电箱、开关箱及时上锁,用电标志明显。

八、发生事故和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施工,做到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好防滑鞋,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拆除模板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不得拆除任何防护设施,加强自我保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建筑材料和器材要随时清理,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瓦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安全挂钩、安全门、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时清理砖、瓦、灰、砂、石等,分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使用工具、材料、电气及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章守纪,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板、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加强自我保护。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移动式和手持电动工具戴好绝缘手套。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八、在脚手架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好防护镜,并不得两人对面操作。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及时清扫干净。

九、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相互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得太满,防止滚落伤人。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应知应会,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按规定搭拆脚手架、井架、各类垂直运输架、安全网及“四口”防护等,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要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对本工种组装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搭设的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经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所用的器材分类堆放,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架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拒绝违章指挥。

三、在支模时应按顺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四、支设3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和梁模板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足3米的,可用马凳操作,不准站在模板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更不允许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五、接受安全教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穿戴好防护用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七、工作前应事先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从高处跌落。

八、拆除模板时,一般要先采用长撬扛,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正拆除的模板上。已拆除的模板、立杆、支撑应及时运走或妥善堆放,严防操作人员因扶空、踏空而跌落。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接受安全教育。

二、认真学习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帽,危险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并随干随清,分类堆放钢筋,有条不紊。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安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砼工、抹灰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上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脚手架、施工环境中的洞口、安全网、高压线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保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持震动泵者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鞋,操作面上电缆不得随地拖拉,不得挂在脚手架上。

六、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而且懂得机械原理和维修。

七、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会议,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

二、认真学习打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使用打桩机,移动塔式桩架时,禁止行人跨越滑车组,移动桩架和停止作业时,桩锤应放在最低位置。

三、打砼预制桩,吊桩前应将桩锤提升到一定位置规定牢靠,防止吊桩时桩锤坠落。

四、桩身附着物要清除干净,起吊后人员不准在桩下通过。

五、打桩时应采取与桩型、桩架和桩锤相适用的桩帽及衬垫,发现损坏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六、对灌注桩,桩管沉入到设计深度后,应将桩帽及桩锤升到4米以上锁住,方可检查桩管或浇注砼。

七、钻孔灌注桩浇注砼前,孔口应加盖板,附近不准堆放重物。

八、工作时,对各级主管人员检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油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各类油漆,因其易燃或有毒,存放于专用库房内,不允许与其他材料混放,对挥发性油料必须存于密闭容器内,不许设专人保管。

三、油漆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住人。

四、进行油漆作业时,戴好防护手套和口罩,避免伤手或刺激性气味危害。

五、进行油漆作业时,应远离火源,不得作业时抽烟,远离电焊操作区。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不得施工。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按规定组装各类施工设备,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十不吊”,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三、坚持班前安全自检制度,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得超负荷或带病运转,并在班前试运转或试吊,确认合格后方可正式作业,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把闸箱锁好,同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维修保养,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且不得动用电气和其他工种的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高处检修应系好安全带,加强自我防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和操作的机械设备,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起重工在从事吊装作业时,应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并积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岗位。

二、上岗前要衣着整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击脚手架等任何防护设施。

三、认真学习起重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熟悉安全知识,按照起重工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起重工每天上班前,首先要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观察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及其他方面有无异常,然后先空载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作业。吊物运行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起降重物要响铃示警。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起重工要按照“十不吊”进行作业,起吊时坚决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不得任意行动,对吊起的物件不准长时间停在空中。

(四十)、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工作中要精力集中。

二、认真学习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试吊,把重物吊离地面1米左右检查负荷有无超重,被吊物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捆绑有棱角的物件时,必须垫以木板或麻袋等物,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

四、起吊后司索人员不得站在吊物下方,应运力吊物并撤到安全地方

五、塔吊工工作期间不准喝酒,不准疲劳作业。

六、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要衣着整齐,上班前戴好安全帽,保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十一)、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严格遵章守纪,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修理机械要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四、检修有毒、易燃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五、工作时注意工具应经常检查,是否损坏,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六、检修中机械应有“正在维修,禁止开动”的警示标志,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修理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七、清洗用油、润滑油及废油脂,必须按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扔。

八、修理电气设备,要先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悬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方可修理。

九、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防线操作时应错开。

十、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四十二)、信号指挥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信号指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索具、钢丝绳、带子、扣件、预留鼻、周围高压线及其他障碍物进行全面观察,排除不安全因素。每次吊运要先负荷试吊,并在正式吊运前检查负荷、平衡程度,捆绑牢固情况,在确认无任何异常后,方可正式起吊,不得马虎从事。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有施工负责人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吊运方案。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时带好安全帽,佩带袖标,手拿红绿旗及哨子,在吊物吊装过程中不得碰撞脚手架等任何防护措施。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从高处吊运的一切物品,要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三)、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带好安全帽,危险处施工应系好安全带。

四、屋面周围应设防护栏杆,屋面上的孔洞应加盖封严或者杂孔周边设置防护栏杆,并加设水平安全网。

五、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穿短裤,裤脚、袖口应扎紧,配戴手套和护脚,操作时要注意风向,防止下风向作业人员中毒或烫伤。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八、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四)、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管道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砂轮、切割机、爬梯、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操作,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班后闸箱断电上锁,随时清理各类管道等材料,按类堆放整齐,有条不紊。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五)、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电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电气焊、脚手架、板、电线线路、安全网、高压线、洞口等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其他工种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上岗前戴好安全帽、防护帽、防护镜、危险处要系好安全带,穿好绝缘鞋。

六、对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

七、实行文明施工不得从高处往地面抛掷物品,各种流动电线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停止使用后,闸箱断电上锁。

八、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随时检查工作岗位周围的环境,做好文明施工。

九、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四十六)、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要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会议,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不违反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酒后作业,集中精力进行安全生产。

二、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本企业安全条例,熟知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措施,不得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三、坚持上班前自检制度,对所使用的工具和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得施工,加强自我防护。

四、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任意变更、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动用与己无关的电气和机械施工设备。

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衣着整齐,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六、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七、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时设固壁支撑。掘出的泥土应堆放在沟边1米以外,并高度不得超过1.5米。

八、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吧溜放。前后车距在平地上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九、从砖垛上取砖时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禁止一码拆到底或下面掏取。整砖和半砖应分开传递。脚手架上放砖高度不准超过三层侧砖。

十、车辆未停稳,禁止上下和装卸物料,所有物料要垫好绑牢。

十一、要坚决听从工地安全人员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证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三条、专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组兼职安全员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条、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减少应急情况下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制,追究责任人"的逐级负责制。各分区的管理人员对在自己分工范围内发生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章、人员安全管理

第六条、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明示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制度,服从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应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依法为工作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并向作业人员如实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办法。

第八条、重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第九条、及时向现场生产管理人员报告所发现的安全隐患,是每个作业人员的义务;作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单位管理人员不得报复。

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不准看报,不准睡觉、干私活或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带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电系统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电器维修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掌握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和维修技术。

第十二条、变压器、配电柜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接受供电部门校验、检修,变压器发生故障,应申请供电部门停电检修,变压器周围应设置安全护栏,禁止无关人员靠近。配电柜严禁超负荷运行;应定期进行维护、检修。

第十三条、进行电器安装和检修时,至少应有两人以上人员参加并停电作业,禁止单人作业,禁止带电作业。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四条、在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经举报,消除和预防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生产工作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矿山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在自己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不力,放任下属或违章指挥,致使分管工作内安全隐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发生时,组织抢救不力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甚至逃匿的,报公司给予降级、撤级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与国家相关法律不一致的,按国家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7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子公司经理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9)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各分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主要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各子公司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公司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分公司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或安全员,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对新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部门、车间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培训才能上岗。

11、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含厂内机动车)的员工,需经有资质的培训单位进行和考试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该项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二、工程、设备仪器

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性能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护措施。

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保护等级的技术要求。

4、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扩建、改建、迁建的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称三同时)。

6、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品质评价报告,经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备。

8、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通,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9、有高压、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10、雇请外单位人员在本公司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部门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严重损失者,需索赔并严加处理。

11、被雇请的施工人员作业时,须在保安处登记,需明火作业者须备案登记。

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三、员工劳动安全和保护

1、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员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部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声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测。对超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和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3、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上报上级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做出治疗。

4、禁止年龄未满18周岁的.员工,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有害有毒的作业。

5、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办公室组织全公司的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产部门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间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6、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全办统一安排整改。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惩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办组织评选安全生产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加以表彰。

2、对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3、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依法论处。

5、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或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理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立即向公司安全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单位进行调查,于15-30天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和处理。

(6)对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员工。

6、对于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已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1)不执行有关制度规章、条例、规程自行其是的。

(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无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门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4)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廷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7)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8)擅动用危险禁运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10)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

以上制度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8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9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

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

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

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

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

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条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条

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五条

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六条

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七条

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

万元~1.5

亿元的项目2

人;1.5亿~2.5

亿元项目3

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八条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九条

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条

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设备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设备使用率。

4、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十二条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十三条

仓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库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条

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

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1

一、目的

1.1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2.1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三、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全科召集,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法人)、全体委员、领导小组、技术人员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会议主要内容:

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安全科负责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全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其他部门、科室、车间会议记录(台账)的执行情况。

4.4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4.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各部门主管须参加,钢构、彩涂二、三线、制漆(树脂)交班人员以及白班人员参加,时间为每周二早上:7:20分,地点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门口(其他地点另行通知);同样周二设备科、品质科、镀锌车间、彩涂一线7:45分在彩涂一线门口集合;

4.4.2办公室各行政部门的安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定期召开,并详细填写会议记录;

4.4.3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5班组安全会议

4.5.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5.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5.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全科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请假)。并在《安全生产会议签到表》上签字,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台账)。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4.7.6安全科应定期对各种《安全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五、附则

5.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2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 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3

一、仓管员安全操作规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

二、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三、充电工安全操作规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到皮肤、眼睛上:

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电解液溅洒到衣服

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

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四、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五、装卸平台安全操作规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4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5篇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5

一、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工程部与公司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目标标准应不低于公司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责任书中应明确管理员名单、分工和奖惩、考核办法。

三、项目部与公司应明确安全管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效果目标,安全经费计划,明确目标奖惩,考核办法,明确执行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相关制度和活动的承诺。

四、工程部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责任书标准格式,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试用,试用期限一年,一年后正式使用。

五、项目部与班组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计划,进行安全生产目标分解。

六、本制度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6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7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8

一、为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对原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二、《管理制度》包括25个管理办法,针对股份公司安全机构设置、检查考核、教育培训、事故管理、档案管理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因素、消防、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技术等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

三、《管理制度》中,“各单位”是指股份公司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二级单位”是指“各单位”所属或直管的分局(工程处)、施工局(项目部、联营体)以及所属的全资和控股公司;“项目部”是指各“二级单位”所属或直管的项目部。

四、《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所属各单位及其二级单位、项目部。

五、股份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六、股份公司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持续改进;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逐步消灭一般事故,建设本质安全企业。

七、股份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技术可能、经济可行、风险可控、管控可及”的原则,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在安全生产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八、股份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管的原则。

九、各单位在贯彻落实《管理制度》的同时,应根据各自的生产经营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十、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同时,积极研究和引进其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和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十一、海外业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遵守项目所在国法律法规,按照“不低于股份公司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十二、本《管理制度》由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三、本《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正式文件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0xx版同时废止。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19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20

一、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按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二、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

项目部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检查,现场安全员必须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落实“三定”措施整改。

三、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一下生产环境,对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施工负责人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2、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外,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2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以“预防为主、安全生产”为方针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掌握本责业务知识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5.作业中不得脱岗、睡岗、串岗

6.做到腿勤、手勤、眼勤

7.认真做好“七不充装”的检查

8.杜绝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上充装台

9.做好充装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10.提高安全生产指标和产品质量的合格率

气瓶充装操作规章

1.充装前必须确定待充气瓶合格率

2.充装台控制阀门、安全阀、压力表、卡具管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防错装卡具螺纹是否与钢瓶螺纹相符

4.操作任何阀门时必须站在侧面,严禁猛开、关阀门

5.充装时速不得大于8m/h,禁止插入空瓶

6.逐只检查瓶体温度和钢瓶阀是否漏气

7.充装时严禁用扳手铁器敲击瓶阀管道

8.充装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帽及钉子鞋,严禁油脂

9.做好气瓶气体置换工作

10.充装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超压,做到气瓶放稳,严禁空重瓶混放

11.充装压力是否在12.5Mpa范围内

12.瓶阀密封性瓶体鼓包、变形、缺陷、附件是否齐全良好等,有问题一律不得上充装台

气瓶装卸操作规程

1.必须了解气体性质,掌握熟练知识

2.气瓶搬动时,一手握气瓶沿地面旋转

3.不准平地滚动,需滚动时严禁撞击

4.装车时一定做好精准到位

5.装车中不得把气瓶从车上掉下,以免爆炸危险

6.做到气瓶数据登记和标号登记工作

低温液体泵操作规程

1.工作前做好防护工作

2.开机前确认集流排放空充装准备

3.检查页面高度及压力

4.打开排液阀关闭放空阀,开启回气阀对泵进行预冷盘车启动

5.汽化器挂霜和预冷15分钟

6.确认泵正常运行

7.听排出液体活门声音和机器振动是否正常

8.充装完毕后,关闭下液阀和回气阀,打开放空阀停车

9.液体泵排出压力小于15Mpa,入口压力大于1.2Mpa

10.做到泵体无异常工作

公司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篇22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