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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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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先锋行为手册》中包括党员基本情况,党员必须熟知的入党誓词、党的基本路线、“三个代表”、党员标准、党员必须做到的“五个带头”。下文是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欢迎阅读!

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
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一

为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党员管理,经局党总支研究制定“五星级”党员考评方案如下:

一、考评对象:

机关及二级单位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

二、考评内容

1、在职党员:重点考评党员“学习、敬业、效能、服务、自律”五个方面,并设定为“五颗星”,每颗星的考评内容详见《20xx年在职“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党员个人对照“学习性、敬业星、效能星、服务星、自律星”和“实事”六个方面开展公开承诺。

2、离退休党员:重点考评“信念、学习、守纪、有为、和谐”五个方面,并设定为“五颗星”,每颗星的考评内容详见《20xx年离退休“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

三、考评办法

1、“五星级”党员评选每年开展一次,以支部为单位,年底与党员民主评议一并进行。

2、“五星级”党员采取“三评一定”的办法确定,即通过“自评、考评、测评、总支审定”四个环节。

①自评:党员个人对照《考评细则》自评打分,并写出书面述诺总结报党支部。个人自评结果只作参考,不作评定的依据,但若个人未自评或无书面述诺总结的,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员。

②考评:支部依据《考评细则》对每名党员考评打分,每颗星标分为10分,实行差错倒扣分,得8分(不含)以上的得此颗星,8分(含)以下的不得此星。

③测评: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党员个人述职述诺,集中测评。测评时五颗星分别测评,控制两个“半数”:即每颗星的得星人数不超过被评党员总数50%,在职领导班子党员与普通党员分层评选;每颗星得票数超过投票人数半数(含)以上的得此星,半数以下的不得此星。

④审定:支部向总支申报自评、考评、测评情况和结果,其中只有考评、测评“双获”五星的,方可作为“五星级”党员候选人,由局党组、党总支召开会议综合审定,上报县直机关工委。

四、否决事项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党员:①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或社会公益事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③本人或家人或者帮助他人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访或者游行示威;④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⑤从事、参与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⑥国家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餐饮酒;⑦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活动、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

五、结果运用

报县直机关工委审定的“五星级”党员,局党组或党总支发文通报表彰,与各类评先表优、考核奖励挂钩。

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二

局属各基层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全市赶超崛起、建设“两富”现代化都市区和城乡建设事业,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五星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中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中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委员会决定对全体共产党员实行星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通过实施党员星级管理,促使全局党员创先争优、争先晋位,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项事业。

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事业单位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结合实际,分类定星。根据不同单位、不同岗位党员岗位特点,科学评定星级,建立操作简捷、便于参与、体现经常的星级管理机制。

(三)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人,量化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严格考核审定,采取多元化的评定办法,进行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

(四)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坚持民主公开,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星级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

二、党员星级评定标准

党员星级评定主要以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表现为依据,根据党员所处的不同领域,分别从五个方面设定不同的要求,综合评价和考察党员的具体表现。

(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具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2.带头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岗位,恪尽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努力创先争优,争当“岗位标兵”和“党员先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干部群众反映好。

3.带头增强效能。具有一定的改革创新精神和狠抓落实的能力,在建设高效机关、提升服务效能方面对自身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工作成效明显。

4.带头服务联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走访调研,执行部门帮扶、联系基层等制度到位,工作作风扎实,热心服务群众,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带头廉洁自律。自我要求严格,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功过观、得失观、荣辱观,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公私分明,洁身自好,不以权谋私。

(二)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刻苦钻研生产技术及业务知识,努力成为企业人力资源中的宝贵人才。

2.带头苦练技能。有较强的业务技能,爱岗敬业,有革新创造精神,大胆进行工艺、设备、产品和技术等方面的提升改进,争当企业生产骨干和业务标兵。

3.带头增强队伍活力。发挥团队精神,凝聚企业员工,积极参加企业技能比武和文体娱乐等各类活动,大力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企业文化的深化。

4.带头树立党员形象。自觉亮明党员身份,有较强的党员意识,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热心公益活动,争当“岗位标兵”和“党员先锋”,无违法违纪行为,职工群众反映好。

5.带头争创佳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己所能为企业发展付出努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较好成绩,为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作出贡献。

上述五个方面内容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具体量化考核细则由各单位、各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党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党员星级评定资格:

(1)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2)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3)因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4)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外出三个月不主动向党组织报告。

三、党员星级评定程序

党员星级评定由党员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评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个人自评(占30%)、党员互评(占20%)、群众参评(占20%)、支部评定(占30%)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党员因表现突出受单位(企业)、局级、市级、省级以上表彰的分别在总分中加2分、3分、5分、10分。

1.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和细则,根据本人半年来的具体表现通过打分、书面总结形式进行自评,由所在党支部统一整理收集。

2.党员互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定标准开展面对面的评议,指出每名党员的优缺点,肯定成绩,查找问题。

3.群众参评。针对每个党员所从事的不同岗位,召开由相关科室人员、服务对象等各阶层代表参加的测评大会,对党员是否发挥作用、是否具有先进性、是否履行了党员的义务等项目进行评议,量化打分。窗口单位也可采用发放服务测评表的形式进行。

4.支部评定。在党员自评、互评和群众参评的基础上,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综合党员平时工作、生活表现,征求行政领导意见,给予量化打分。

5.确定星级。支部将考核结果统计,最终确定星级党员评定结果,并将评星情况记录到《党员五星管理、闪光言行登记证》上。量化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评为“二星”及以下。

四、结果运用

1.公示挂牌。各党支部要对党员星级评定情况进行通报,设置党员五星管理展示栏,公开每名党员的评星情况,并设置“五星”党员和党员“闪光言行之星”光荣榜,宣传其光荣事迹,为党员争“星”创优提供学习标杆。党员在工作岗位要以适当的方式亮出星级评定的结果。

2.激励先进。党员星级评定的结果要作为党员年度民主评议、评优评先、推荐各类代表、选配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重要依据,年终各类先进的评比,是党员的,必须在获得四星以上党员中产生。同时,结合党员评星结果,每季度开展党员“闪光言行之星”评选活动,按照党员数10%的比例评出当季的“闪光言行之星”,也可结合“学习星”、“敬业星”、“效能星”、“服务星”、“廉洁星”( 机关事业单位)或“学习星”、“技能星”、“活力星”、“形象星”、“业绩星”(新经济和新社会组织)评出单项之星。

3.督促后进。对“二星”及以下的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进行谈话教育,安排一名“五星”党员作为帮扶指导员,帮助其争星晋位。不予评星的党员,要限期整改,连续一年仍没有提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五、组织领导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党员星级管理制度是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进步的有效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支部书记为党员星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党员五星管理和“闪光言行之星”评比活动。

2.广泛动员,加强指导。要及时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员星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基层党组织的评星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5日前向局党委推荐1例党员“闪光言行之星”。

3.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各地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位党员,切实根据党员工作和平时表现情况进行准确定星,并建好工作台账。评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五星”党员要抓好巩固,“四星”、“三星”党员要抓好提升,“二星”、“一星”党员要抓好转化。每位党员都要通过五星管理对照问题、查找不足并切实整改,努力使自身有新的提高。

五星级党员考评细则三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五星党员考评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评标准

(一)学习提高星(20分)

1、具有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4分)

2、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4分)

3、自觉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4分)

4、能积极参加党内集中学习及各类培训活动,有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分)

5、通过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4分)

(二)争创佳绩星(20分)

1、热爱岗位,恪尽职守,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服从工作大局。(5分)

2、高标准,严要求,本职工作成绩显著,出色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5分)

3、创新意识强,善于钻研,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工作方法得到认可和推广。(5分)

4、在急难险重任务和危机面前,有挺身而出的责任和担当,不逃避,不推诿。(5分)

(三)服务群众星(20分)

1、能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立足岗位任劳任怨,克己奉公。(4分)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4分)

3、向群众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深得群众拥护。(4分)

4、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善于沟通调解,有效化解群众矛盾。(4分)

5、从生活上、学习上、工作上积极开展帮扶救困活动,牢固树立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新形象。 (4分)

(四) 遵纪守法星(20分)

1、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5分)

2、积极参与普法教育,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5分)

3、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敢于监督、举报各项违法行为。(5分)

4、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树立廉洁勤政形象;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无吃拿卡要现象,无收受贿赂行为。(5分)

(五)弘扬正气星(20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积极参与讲文明、破陋习、树新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分)

2、敢于同违法违纪、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分)

3 、家庭和睦,孝敬老人,关爱子女,邻里团结。关心群众,为人公道正派。(5分)

4、 发扬艰苦奋斗作风,反对奢侈浪费;移风易俗,勤俭持家,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5分)

二、实施步骤

党员积分考评管理,在局党委领导下,由党员所在支部按照“三评两定一公示”的办法组织实施。

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1、个人自评。由党员本人根据考评标准,进行自我打分。

2、党员互评。根据考评标准,在述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相互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3、群众测评。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与测评的群众代表数量一般不多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4、支部评定。按照个人自评占10%、党员互评占20%、群众测评占20%、支部评定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每名党员的综合得分。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按照综合得分确定党员星级,五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90分,四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80分,三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70分,二星级党员得分须达到60分。五星级党员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党员总数的5%以内。

5、党委审定。党支部评定后,及时将评定情况报局党委审定。

6、结果公示。局党委审定后,党支部将党员季度综合得分和评星结果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公示期间,可以受理党员申诉,经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结果运用

党员积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优秀党员一般从被评定为五星级的党员中产生;被评定为四星级和三星级的,一般为合格党员;被评定为二星级的,一般为基本合格党员。没有星级的或有以下之一行为的党员,为不合格党员:(1)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2)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3)无故拖欠半年以上党费,经教育仍拒绝交纳的;(4)无正当理由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5)本年度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6)本年度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行政处分的。不合格党员人数不下指标、不定比例。

对优秀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表彰并积极向上申报推荐。对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给予肯定和鼓励,积极引导其发扬“五带头”精神,争当优秀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启动预警程序,及时进行提醒、帮助和教育。对不合格党员,由所在党组织依照处置程序进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