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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中层领导安全保卫责任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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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一直是学校需要保障的重点之一,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学中层领导安全保卫责任书范文,欢迎阅读。

中学中层领导安全保卫责任书范文

中学中层领导安全保卫责任书

为了保护我校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的财产不受侵害,消除各种不良隐患,积极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希望各中层领导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使我校师生都认识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这一重要性,为此,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禁止学生攀爬学校内带有一定高度,致使学生造成伤害事故的物体,如栏杆、房屋、篮圈、围墙等。

二、严禁学生私自自接电源,触摸室内外的裸露电源、插座,以免造成伤亡。

三、严禁学生单独或群体去湖泊、河流游泳。

四、学生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追车、吊车。

五、严禁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校园

六、学生不应有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不良习惯。

七、严禁学生以任何借口私自离校出走,如在离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八、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和带领学生外出搞大型集会活动。

九、严禁学生看黄色书籍、黄色碟片、进黄色娱乐场所。

十、禁止学生吸毒、贩毒,如经学校或教师屡教不改者,后果自负。

十一、严禁学生饮用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物、有毒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十二、严禁学生玩火、纵火或进入高危火源。

十三、学生睡觉、休息时,严禁把火放在封闭的房间中,以免煤气中毒。

十四、严禁学生进入高危传染病人群。

十五、实验完毕后,教师应督促关灯、关水、关电,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十六、做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实验时,应服从指导教师安排,以防不测。

十七、严禁触摸实验室中的带电体或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

十八、警惕被窃,严禁一切违法活动,敢于抵制和揭发不良现象。

十九、教师应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财、物。

二十、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挑衅寻事。

二十一、严禁学生在校谈情说爱。

二十二、严禁学生在大型集会时互相拥挤,上下楼道靠右走。

二十三、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十四、严禁教师要求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定疾病的学生参加他所不能参加的活动,如果上述情况学生及学生家长没有告诉教师的,出现安全事故,教师不负任何责任。

二十五、有安全隐患不报告、不及时排除,给学生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害的,由教师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六、学生在校期间,因教师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造成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责安全责任。

二十七、学生出现安全事故,要求班主任必须到场处理,如不到场者,负相关责任。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中层领导签字(盖章):

附:

初级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措施,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守则》、《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政教处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安保室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有学校保存)。

青州市邵庄初级中学(盖章)班主任(签字)

年级班学生(签字)学生家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