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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通用5篇)

责任书1.83W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1

尊敬的家长: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通用5篇)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的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保证学生在假期中的人身安全,让学生度过一个欢乐、愉快、安全的假期,进一步明确假期中学生的安全责任,特签定此安全责任书,望家长在假期中加强对学生监督与管理,切实承担起家长的监护责任。

1、20xx假自7月 日至8月31日,9月1日正式上课。

2、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走亲访友,还是外出玩耍,不要在公路上跑闹、玩耍,不随意横穿马路;走亲访友须由家长带领,严禁不满12周岁的学生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严禁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孩子驾驶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辆。

3、严禁孩子在无父母陪伴的情况下到水库、河湾、池塘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游泳,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4、注意不要让孩子在家中或户外玩火;禁止孩子玩各种具有危险性的刀、枪等玩具,以防造成学生的伤害事故。

5、教育孩子要注意饮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重视提高孩子防拐骗、防绑架、防敲诈、防盗的意识,教育子女未经大人同意不擅自外出,不走僻静小路,不随便搭乘便车,不随便与陌生人交往。

7、要注意家中用电线路安全,注意使用电器的安全,无人在家时,一定断开电源,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8、教育孩子坚决不进营业性网吧、游戏厅、录像室、台球室。严格禁止孩子打游戏机、看不健康书刊或录像;要引导孩子积极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

9、注意防暑防雷电。教育学生夏天多喝水,中午少外出,注意防晒;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10、暑假期间,加强对孩子的学习教育,积极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作为学校,在校期间对学生已经加强了安全方面的教育与管理,尽到了学校的责任。暑假期间,安全责任在家庭、在家长,希望各位家长认真落实好以上安全责任,如果因学生在家发生安全事故,家长将承担全部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家长各一份。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家 长(签字): 学 生(签字):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家长、学校共同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

1、学校及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饮食、游泳、防火、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骑摩托车,不乘坐摩的以及“三无”车辆。杜绝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2、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过期、“三无”食品,坚决杜绝饮食中毒事件发生。保持教室及集体场所的卫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传播。

3、参加体育活动时注意安全,活动时要检查体育场地和器材是否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剧烈活动前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听从教师指挥,以确保安全。

4、正确处理同学关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团结友爱。不喝酒、不打架、不盗窃他人财物,不与校外不法青年勾结。敢于同扰乱学校秩序、侵害学生人身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5、增强消防意识,不违章用电、用火,不抽烟、不点蜡烛、不放鞭炮,杜绝火灾发生。

6、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时通知班主任。中途离开校园要先向班主任申请,班主任批条、门卫老师登记后方可离开。

7、按时作息,准时到校,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准留宿其他人。

8、不准带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伤人器械入校。

9、不准勒索他人钱物,如被勒索,要及时向班主任,家长或有关部门报告。

10、不看不健康书籍,不进游戏厅、网吧、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场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围墙、攀登楼梯扶手及其它栏杆、窗口等,上、下楼梯时按规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楼道打闹、玩耍。

12、不穿奇装异服,不戴首饰及装饰物,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带手机、随身听、高档微型等设备入校。

13、 学生之间发生冲突后,家长要按正规渠道向学校反映,冷静、理智、妥善的解决。禁止教师、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违纪现象发生,每个同学都要认真遵守《学生安全目标责任书》,如有违犯,学校将依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以及我校校规执行。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家长保存,一份由家长签字后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3

为切实加强学生、幼儿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幼儿人身安全,构建安全文明学校(幼儿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学生、幼儿安全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职责

1、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2、督促子女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和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杜绝子女进入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发现情况应及时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根据学校(幼儿园)作息时间表,督促子女自觉遵守学校(幼儿园)作息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学、放学(入、离园)时间以外的行为动态,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动内容、知道回家的时间;幼儿园的幼儿,监护人要依照园内的作息时间表凭接送卡接送,并负责路途的安全问题;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儿入园,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及时与本班老师联系,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活动去向,如发现子女有异常行为应立即予以询问、调查、制止,并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共同做好隐患消除工作。

5、经常对子女进行集体活动、交通、饮食、用电、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让子女乘坐“三无”车辆和不合格车辆,强化对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制止子女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学生、幼儿在幼儿园的孩子家长应给幼儿穿着、携带无安全隐患的衣服、物品;

7、发现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幼儿园)、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离校的,家长应向班主任呈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离校。对在外租房或寄宿在亲朋家中的子女,家长(监护人)要加强管理;

9、家长(监护人)应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幼儿园)、老师经常联系,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带子女去医院体检,发现有特殊疾病及时告知学校(幼儿园)、幼儿园;

11、对年幼的子女、上学和放学途中交通安全情况比较复杂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险情的自然气候时,家长(监护人)应负责接送。

二、学生、幼儿的安全规范

1、自觉接受学校(幼儿园)的法制纪律和安全教育,保证遵守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纪律和安全制度,服从学校(幼儿园)管理;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有病先请假,若有特殊情况,还需家长提前向班主任老师说明;

3、切实做到不翻跃围墙、门窗、校(园)门和各类护栏,不追逐嬉闹,不骑在楼梯栏杆上下滑,上下楼不得拥挤和推搡等;

4、上体育课、实验课和活动课时,要听从老师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章和有关规定,切实按照老师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禁止驾驶摩托车、电单车上学,严禁自行车载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注意横穿马路的安全;

6、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动摊点购买食品,不买劣质、变质及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各类食品及饮用品;

7、注意劳动安全,参加各类及打扫卫生时,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去做,听从老师指导,在有危险的地方劳动,要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

8、参加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应按照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参加活动,听从外出带队老师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各级领导的安排,以上活动要注意防跌、防滑,参观文物古迹要注意不能触摸,不乱刻乱画;

9、不得携带、窝藏管制刀具、棍棒、气枪、红外线手电筒等器具进入学校(幼儿园),不得玩各种危险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危险地段、桥梁等有危险的地方游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不经过老师同意,不得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自行到学校(幼儿园);

12、严格遵守学校(幼儿园)的用电制度,不私自乱接线路,不乱动各类电器,遇雷雨天时要采取防护措施,防雷电击伤;

13、学会自救和互救,发现同学出现安全事故,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并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或家长报告,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14、不得随意将校外人员带入学校(幼儿园)内,更不能在学校(幼儿园)内搞其他破坏活动或影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家长(监护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带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幼儿园)其他各项管理规定。

三、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的无责范围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幼儿伤害事件,学校(幼儿园)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法律和事故责任(参照《学生、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幼儿园)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3、学校(幼儿园)教师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幼儿进行教育管理,行为并无不当的;

4、学生、幼儿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幼儿园)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家长也未告知的;

5、学生、幼儿自杀、自伤的;

6、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7、在学生、幼儿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监护人擅自将幼儿送进幼儿园发生的;

8、中小学生、幼儿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园)期间发生的;幼儿园将幼儿交给监护人后在园内园外发生的;

9、在放学(家长接走幼儿离园)后、节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学校(幼儿园)工作时间以外,学生、幼儿自行滞留学校(幼儿园)或者自行到校(园)发生的;

10、在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或在家中发生的;

11、因学生、幼儿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为的;

12、学生、幼儿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幼儿园)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幼儿不听劝阻、拒不改正;

13、学生、幼儿或家长违反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在校(园)外购买食品、饮料等食用后发生的;

14、学生、幼儿突发疾病,学校(幼儿园)已及时采取救护措施的; 15、其他在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管理职责范围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学校(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幼儿、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幼儿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幼儿园)、幼儿园和家长(监护人)各执一份。在各个学段起始报名入学时,由学生、幼儿家长(监护人)同学校(幼儿园)、幼儿园签订生效。请家长(监护人)务必认真阅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并同学校(幼儿园)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长(监护人)签字:

学校(幼儿园)(盖章)

班级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州、县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生态白水建设,促进我镇林业发展。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对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委会签订《白水镇20xx年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一)清理整顿违法占用林地(60分)

1、建立机构,宣传发动。各村委会要通过召开动员会,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摸清违法占用林地的基本情况。(5分)

2、制定方案,集中整治。各村委会要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切实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15分)

3、突出工作重点。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整治重点:一是要突出查处在河流、道路两侧面山,城镇

面山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地用途不改变;二是要突出查处毁林开垦种植三七、烤烟、玉米等非林农作物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地不流失;三是要突出查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非法采石、采砂、采矿,非法建选厂等违法行为,确保森林植被不受损害。(10分)

4、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各村委会要本着“查缺补漏”原则,对开展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在清理打击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退耕工作,对涉案林地限期恢复造林,切实遏制林地非法流失,依法保护好森林资源。(10分)

5、依法使用林地。各村委会要统筹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林地之间的关系,加强林地使用管理,依法使用林地。(10分)

6、巩固清理成果。各村委会要做到违法占用林地清理后管理有措施,严格监管,管控到位,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清理成果长期稳定,不反弹。(5分)

7、严禁非法流转林地。流转林地必须符合相关林业法律法规,流转时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未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各村组不得擅自批准林地流转。(5分)

(二)营造林(10分)

全面完成年度造林任务,造林任务完成率达100%;商品林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生态林成活率达85%,保存率达80%,合格率达100%。

(三)森林采伐限额(5分)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制

度,严格采伐程序审核、审批,发放采伐许可证;加强对盗伐、滥伐、无证运输林木的监管切实有效保护好现有林业资源

(四)森林分类经营(5分)

认真做好辖区内森林分类经营区划,科学配置好森林资源。加大公益林的管护力度,保障生态安全。加强辖区内国家重点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监测管理工作。

(五) 森林防火(10分)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8%,实现无重特大森林火灾。

(六)沼气能源建设(10分)

全面完成农村沼气池200口建设任务,建池率、使用率达98%以上。

二、责任主体和责任人

本责任书的责任人是村委会总支书记,负责本村目标责任的落实

三、考核奖惩办法

(一)本责任书以村委会为单位进行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打分,实行量化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名次将按从高分依次类推5名进行奖励。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并由村委会向镇人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对违法占用林地清理整顿不到位,整改不力、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

2、辖区内发生林区行政案件隐瞒不报,逃避责任的。

3、违法占用林地清理后,措施不到位,监管不力,再次出现反弹或有新的毁林开荒现象发生的。

本责任书各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由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各执一份。

白水镇人民政府(印章)村委会(印章)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Ο一二年八月八日

暑假安全教育责任书 篇5

安全防范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我厂反恐及安全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杜绝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厂安全优质供水任务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责任人: 责任人:

签约人:(签章) 签约人:(签章)

一、本责任书效力

1、本责任书自甲方、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能效力。

二、约定事项

1、乙方在甲方辖区内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业过程中出现任何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防范工作。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治安防范和安全防火工作负总责,乙方负责本单位所在区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措施的制定、落实和隐患整改。接受甲方监督,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如发生任何案件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应尽可能固定本单位工作人员,并将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报送至甲方相关部门备案,办理工作人员出入证件。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4、乙方工作人员进厂作业时,必须按要求佩戴上岗证。

5、乙方要定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确保本单位人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6、乙方在作业期间,区域内(西围墙至西流湖东岸,南北围墙以内)必须有专人24小时进行巡逻防护,保障水厂的生产安全。

7、乙方需保证作业区域内外环境卫生,并遵守甲方的有关创建、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定。

8、乙方应配合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创建等检查人员的检查,并按照甲方检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按规定采取措施进行处罚。

9、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在生产区域内随意走动。

10、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相关规定。

11、乙方在作业期间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指挥,不得冲撞甲方的管理人员。进厂车辆必须持有我单位的车辆通行证,否则拒绝进厂。

三、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对外停止供水、设备损坏、厂区停电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X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