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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管理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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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作为管理公共财产的负责人,应该签订一份责任书来提醒保护公共财产的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财产管理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财产管理责任书

财产管理责任书(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资监管体制运行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衢政办发〔〕116号)精神,规范现行委托管理体制下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相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责任各方

委托方:衢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受托方: (市本级相关国有企业主管部门)

委托管理国有资产范围与考核期限

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总额:委托 部门(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总额 万元,均为经营性国有资产.所属企业名单及国有资产分布情况见附表.

委托期限: 年.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可重新签订国有资产委托管理责任书.

委托管理国有资产的考核指标

年末委托管理的国有资产总额 万元,纳入考核的基数为 万元,考核指标为 万元.指标考核工作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执行.

委托方和受托方职责

1,委托方职责

⑴核定委托管理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考核指标,审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提出相关奖惩方案,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⑵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效挂钩方

案;审核主管部门制定的对所属企业业绩考核办法,会同主管部门对所属企业进行业绩考核,审批奖惩方案.

⑶审批或审核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解散,

增减资本,对外投资,产权变动等事项.

⑷核定(或提出)主管部门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上缴比例,并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国有资产收益上缴.

⑸审批(会同受托方审批)或审查主管部门提出的所属企业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国有股权代表直接提交的或主管部门转交的报

告事项.

⑺组织开展企业清产核资,负责审核企业制定和修订章程,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等工作.

⑻负责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工作,受理国有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调处.

⑼其他需由委托方履行的职责.

2,受托方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⑵制定所属企业业绩考核方案,牵头组织对所属企业进行业绩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⑶制定或初审所属企业的分立,合并,解散,增减资本,对外投资,产权变动等事项方案.

⑷配合财政国资部门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⑸提出所属企业人事任免方案,审批或会同委托方审批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国有股权代表提交的报告事项.

⑺组织落实企业清产核资,负责企业章程制定和修订

等工作.

⑻指导,监督企业的党建,纪检,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维护企业稳定等事项.

⑼支持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企业分摊应由主管部门自身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费用支出,不利用管理关系损害企业或其他投资者利益.

⑽其他需由受托方履行的职责.

责任书的变更和终止

1,本责任书中的考核指标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如遇国家政策的调整或因不可抗力影响,经双方协商,可修改和调整责任书的有关条款直至解除.

3,因产业布局调整,资产结构优化的需要,委托方按有关程序可终止委托管理.

4,受托方不履行相关职责,或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委托方按有关程序可终止委托管理.

其他

本责任书正本一式 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持 份,送市政府,市财政局各 份备案,副本 份,各下属企业各持一份.

委托方(盖章):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 年 月 日

财产管理责任书(二)

为切实贯彻《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之规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在 公司资产责任人明确资产管理员后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将本单位的资产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由乙方建立本公司的资产账簿,主要负责本单位新增资产的购置审批、新增资产登记、资产盘点、报废资产审批、资产调拨等各项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专管员联系,监督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2、乙方按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定时地对店内所属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每年末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交由本单位经理确认后,一份自存,一份呈报甲方、一份上报资产管理部专管员备案。

3、乙方在本单位使用资产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或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资产,应及时按《管理办法》之“报废制度”履行报废手续报资产管理部审批,并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4、乙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再担任资产管理员时,须按规定与甲方重新委派的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由新任资产管理员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移交过程中,须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并将结果报送给资产管理部。

5、乙方为本单位第二资产责任人,如本公司违反资产管理规定,乙方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资产管理部备案一份。

财产管理责任书(三)

为了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学校固定资产流失,维护学校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姜堰市第二中学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书》。

一、本责任书所指的固定资产是学校为开展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配置给各部门使用的实物资产(包含各类仪器设备、家具、交通工具以及社会捐赠等资产)。

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学校、各行政处室、教研组(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总务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各行政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归口管理的责任部门,各教研组(实验室)是学校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

三、各行政处室归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实施责任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具体的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行政处室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计划编报、审批等工作,参与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活动,并负责组织验收。

4、组织归口管理固定资产的清查、维护和统计等工作。

5、根据使用部门的申请,组织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报资产管理部门和学校审批。

6、对下属教研室、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各教研组(实验室)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实施实物管理,其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业务流程,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各教研组、实验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管理责任,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接受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负责申报购置计划,协助上级管理部门采购固定资产,负责验收并及时办理资产登记和报帐手续,建立使用资产的明细清单,保管、养护好固定资产,保存好固定资产的技术档案,管理好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帐、卡、物,积极配合学校资产主管部门做好统计、清查、核实、登记和管理工作。

4、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有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5、提出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参与固定资产的处理。

五、当固定资产发生其他变动时,包括购置、调拨、捐赠、改变用途、报损和报废等,事先向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按资产管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对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处置。

六、定期在部门内部进行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及时上报资产的变动情况;配合学校定期开展的固定资产学期清查工作。

七、学校固定资产原则上只能用于本部门的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等活动,未经学校批准,任何部门不得利用固定资产开展任何形式的经营和投资活动,不得以固定资产为任何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活动提供担保和承诺,不得将固定资产(特别是房屋、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及行政办公设备)对外抵押、出借和租赁。

八、各部门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事项和行为,应及时自查自纠;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负责人应在其负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学校各级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的工作岗位如有变动应及时告知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向新的责任人移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签署责任书。

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资产管理部门和责任部门负责人各执一份。

财产管理责任书(四)

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固定资产使用单位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固定资产责任书:

1、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为固定资产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管理。

2、固定资产使用人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爱护单位的固定资产,确保资产完好,充分发挥资产效用。

3、固定资产需要维修、变卖、外借、报废的,须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不得擅自处置。

4、固定资产人为造成损坏的,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扣除折旧后,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丢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配合局办公室开展年终资产核查工作。

6、此责任书期限为一年,从签订之日起算。

领导签字: 使用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财产管理责任书(五)

甲方(资产责任人):

乙方(资产管理员):

为切实贯彻《 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之规定,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在 公司资产责任人明确资产管理员后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将本单位的资产委托乙方代为管理,由乙方建立本公司的资产账簿,主要负责本单位新增资产的购置审批、新增资产登记、资产盘点、报废资产审批、资产调拨等各项具体工作,资产管理员负责与资产管理部专管员联系,监督本单位资产的管理与使用。

2、乙方按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部的各项管理规定。不定时地对店内所属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每年末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交由本单位经理确认后,一份自存,一份呈报甲方、一份上报资产管理部专管员备案。

3、乙方在本单位使用资产过程中,如发现有损坏或不能继续正常使用的资产,应及时按《管理办法》之“报废制度”履行报废手续报资产管理部审批,并会同本单位财务部门做出相应处理。

4、乙方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不再担任资产管理员时,须按规定与甲方重新委派的资产管理员办理资产交接手续,同时由新任资产管理员与甲方重新签订本协议。在移交过程中,须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实,并将结果报送给资产管理部。

5、乙方为本单位第二资产责任人,如本公司违反资产管理规定,乙方一并承担连带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6、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资产管理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