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书信 > 意向书

培训意向书文案(精选3篇)

意向书1.03W

培训意向书文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培训意向书文案(精选3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突出“要精、要管用”,通过“学、练、比”的培训形式,尽快提升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促进宏厦一建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阳煤集团“强煤强化,五年双千亿”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思路

在宏厦一建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调动全体技术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求真务实,创新学习培训方式,学习理论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能。通过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技术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熟悉法律法规,掌握业务技能,成为新时期合格的技术人员,促进宏厦一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三、培训内容

按照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不同业务工作属性及特点,着重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快提升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1、政治理论培训

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精心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最新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理想信念等方面的教育,筑牢技术人员的思想基础,促进各项工作不断发展前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廉政准则》,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教育,加强勤政廉政、工作作风教育,不断强化技术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党性锻炼,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法律法规培训

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的培训,重点加强对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学法知法提高技术人员遵纪守法意识,推动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规范、标准、有序。

3、业务技能培训

开展现代化矿井工程、工业及民用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铁路、公路、水利、输变电线路、工业管道、爆破、大型土石方等工程建设的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增强工作技能,促进宏厦一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上台阶,为各项工程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树立宏厦一建公司技术人员新形象。

四、培训方式

1、大学习,提高技术人员理论素质

大学习实行课题式培训。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划片培训等多种形式,邀请专家或业务骨干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培训、业务辅导,切实提高技术人员的理论素质。大学习每星期安排一次,时间为90分钟。

2、大练兵,提高技术人员实践技能

大练兵实行业务知识考试和项目专题操作的方式。培训部门对应知应会的知识拟制出试卷,每次培训结束后,当场考试,以检验培训效果和掌握程度。培训部门安排项目专题操作,组织技术人员当场操作,确定技术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通过大练兵,使技术人员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相结合,切实提高技术人员的实践技能。大练兵每月安排一次,时间为90分钟至4个小时。

3、大比武,提高技术人员实战技能

大比武采用现场比赛的方式,培训部门确定大比武的项目与方式,通过大练兵、大练兵,选拔优秀技术人员参加技术大比武,当场确定技术大比武优胜名次。通过大比武,全面提升技术人员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技能娴熟、效能高超的高素质技术人员队伍,为宏厦一建技术发展提供不竭的人才素质保障。大比武每一季度安排一次,时间为4个小时。

五、培训纪律

“学、练、比”培训将严明纪律,严格考勤,实行“事前签到、事中点名,事后复签”制度,做到有记录、有检查,杜绝松散懈怠现象发生。如有未请假无故不参与培训、中途擅自离开或不参加考试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确立由宏厦一建领导班子亲自领导,各科室与基层部门领导具体负责,全体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紧抓好,纳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2、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全体技术人员要根据本培训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培训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开展,如期完成,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3、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全体技术人员的参与意识,增强搞好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营造浓厚培训工作的氛围,为搞好培训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4、强化督查,落实奖惩。

年终要把培训开展情况和培训成绩与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挂钩,增强全体技术人员自我加压、自我提高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培训意向书文案 篇2

为全面提升我县教育后备干部综合素养,加快后备干部培养步伐,增强教育改革与发展动力,结合我县教育后备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1.了解教育政策与形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熟悉最新理论与实践,提升后备干部专业化水平;

3.掌握管理艺术与方法,研究学校管理问题,培养后备干部办学治校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二、培训内容

1.道德素养:教育干部职业道德培训、干事创业精神培训;教育法规、政策和制度培训;

2.领导素养:先进的管理理论与方法培训,包括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引领教师成长、领导科学与艺术、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领导力和执行力培训;

3.专业素养: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课程改革与课堂教学培训;

4.人文素养:文明礼仪、演讲与口才、人际关系沟通与协调、写作水平等。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结合,培训学习与考试考核结合的形式。

1.自主研修:规定时间完成必读书目、自选书目的阅读。每年精读6本书(含2本教育专著)以上,积极撰写论文、心得体会、工作思考等;自修有关教育制度、政策、理论等;每年写一篇任职(或挂职)学校管理工作剖析及建议。

2.小组研讨:组建学习小组,确定组长一名,成员轮流主持。内容可以是读书交流、工作交流;案例剖析,就当前学校管理中的案例进行剖析,优秀案例或者问题案例,通过案例剖析提升观察问题、处理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集体研讨,观看视频讲座和讨论交流等。

3.集体培训:

(1)主题培训:针对教育干部的发展需要和我县教育发展实际,选择相关教育教学管理、学校管理理论、人力资源开发,个人素养提升等主题,聘请相关专家、优秀校长、教育局领导作报告等形式。

(2)高端培训: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县教育局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师大、中教服、华东师大、东北师大等培训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分批次组织参加订单高端培训。

(3)观摩学习:组织到优秀学校观摩考察学习。

4.挂职锻炼:根据学校实际和后备干部发展情况,选拔部分优秀后备干部进行校际间挂职交流。

四、培训考核

1.实行培训学分制管理,将学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每年累计学分达不到得分前五名学员平均分的60%者,自动退出后备干部队伍。

2.每学期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纳入后备干部考核,有两次考试不合格者自动退出后备干部队伍;两年进行一次认定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__县校长任职资格证。

3.每年组织一次任职单位职工满意度投票,满意度达不到80%的,退出后备干部队伍。

4.在本单位分管工作连续两次在教育局督导评估中居全县同学段后三分之一区间的,退出后备干部队伍。

五、培训管理

1.实行项目管理。县教育局成立教育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科牵头,办公室、基教科、教研室等协同。

2.组建后备干部培训学习小组。根据区域和学段划分学习小组9个,各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牵头组织小组学习计划及活动等。活动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活动主持人将信息通报报人事科,内容包括活动出勤情况、学习内容、活动亮点、参加人员学习照片等),同时推荐学员优秀作品上传人事科教育信息网。

3.严格考勤。培训过程严格实施点名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参加提前请假。分组学习向各小组组长请假,集体培训向人事科请假。其他事宜,参照《__县教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莲教[__]80号)有关规定执行。

4.教育局设立专项经费,为教育后备干部培训提供经费保障。

5.各学校要积极支持教育后备干部培训活动,在学习培训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提供保障。

附件:1.__县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2.__年教育后备干部培训配档表

3.教育后备干部培训学习小组划分

4.__年教育后备干部必读书目及自学视频

5.推荐教育后备干部选读书目

__年3月28日

培训意向书文案 篇3

第一条 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场地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四条 出资方式、期限。

(一)甲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教室场地、教学教具、招收学员、广告宣传等方式出资、组织与乙方共同开办____特色班。

乙方___(姓名)以提供特色班____师资力量、教学教具、学员考级等方式出资、组织与甲方共同开办____特色班。

(二)双方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正式签订。

(三)本合伙出资教学教具及相关设备,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