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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精选17篇)

信函1.21W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

尊敬的张教师: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精选17篇)

您好!

回顾六年的小学生活,我觉得五年级是最快乐的。我们要毕业了,很快就要离开母校了。

五年级我怀着对学校的憧憬的心情,买进了五(2)班的大门。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我认识了天真烂漫的同学,和蔼可亲的教师,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

每到您的课,我们都会提前做好准备。上课铃响了,我飞快地跑进教室。在课堂上,我听得专心,读得动情,仪得热烈,就像棵棵幼苗尽情地吮吸着知识的甘泉。在五年级一天的学习生活多像一幅美丽的画卷。

刚上五年级我的成绩没跟上去。您就像我的妈妈一样,每天交给我知识,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在为我们批改作业。

您交给我许多知识和技能,懂得了怎样做人的道理,更感受到了五年级的欢乐和幸福。我舍不得离开您。我在五年级的一点进步,都离不开您的帮助和教诲。我的每一点成绩,都凝聚着您的心血和汗水。

等到我们成为国家的栋梁,我会再来看望您,道一声:我们没有辜负您的希望!

谢谢您,敬爱的教师!

您的学生:

20xx年5月28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2

亲爱的妈妈:

你好!

时间流逝,一转眼,十几年过去了,连我自己也无法相信自己长这么大了!看到你那饱经风霜的面容,我知道这是真的!是你沥尽心血为我铺筑的路!

想想我再过几天就18岁了,18年了,我给你有多少关怀?又有多少宽慰?这个数字我不敢想象!长长的黑夜,这是我的心绪!每一次总是在夜深人静的黑夜我才会想起你们,又是在天亮的时候又忘了你的心酸!虽说我明白,却分文不值。有时我会觉得自己还小,这,只是一个虚伪的借口!人总是在无知的时候,会找个愚蠢的借口,来弥补自己的过错。想想又何必呢,谁也骗不了。

朦胧,还记得----当我蹒跚学步时,亲爱的妈妈,是您,扶着我,陪着我,一步一个脚印地教我,让我懂得了道路的坎坷与艰辛。而今,留给您的却是粗糙的双手,还有那依然忙碌而疲惫的身躯。???母爱有声,即使走过千山万水,却总走不出您那慈祥的目光;母爱似海,纵使时光已逝,也难掩您敞开的情怀。妈妈啊!您永远是我的避风港;母爱似海,任凭千山万水,也遮不住您慈祥的视线。妈妈啊!您是我永远无法割舍的惦念;母爱似海,尽管风雨常伴,您还是我心灵不曾折叠的雨伞;母爱似海,纵使我诚心的呼唤,不忍再望您苍老的容颜;母爱似海,即使骄阳似火,您仍是我头上伸展的树冠,枝头始终流淌着您用母爱熬成的露汁。但我知道,妈妈给予我的爱已经成了汪洋,我用自己的一生也感恩不尽。或许,我曾那般任性;或许,在你们眼中,我永远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我拥有青春期独特的叛逆,我想追求自己自己的个性,想拥有自己不同于常人的独特味道。

感谢妈妈,当我已不再年幼,当我悄悄地数着你么头上的缕缕白发,当我轻轻地摸着你们的脸上的道道皱纹;你们已不再年轻,当春去秋又来,你们无声的爱依然陪伴在我旅程,当你们的双眼装满了数不清的牵挂与温情。我终于明白:是你,给了我整个世界!

你犹如大海——生命的乐土,而我需要细细地体会,静静地聆听,深深地感恩。

我会每天送上给你的的祝福,并在每天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品味生活。

祝您身体健康!

20xx年3月24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3

致:*有限公司

抄送:*有限公司

你司承建的我司工程,在*年**月**日发给你司的施工进度催告函至目前施工情况,你公司的施工进度跟以前一样缓慢,施工人员太少,没能积极的安排及抓紧落实施工进度,为了按时按期完成工程,再次发文提醒,希望你司能够重视对待。否则,我司将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建设工程有关文件规定,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

特发此函

*年**月**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4

1、实验前要复习有关的知识,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设计好实验方法和实验步骤,明确实验时要注意的事项。

2、进入实验室后,要遵守纪律,对号入座,按指定的组别进行实验。实验前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若用品不齐全应请老师解决,不能随意挪用其它组的实验器材。

3、实验时要严格操作规程和试剂的使用规则,不会使用的仪器和药品应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实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4、要节约药品,取用药品不得超过规定用量。公用的药品或仪器,用完后应立即放回原处。如有仪器破损,应报告老师并在记录本上登记。

5、实验时要注意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填写好实验报告。

6、实验完毕,将废液倒入废液缸,废试纸、滤纸等杂物放入桌上小杯内。

7、将用过的药品按规定顺序摆好,仪器放回原处,将试管等玻璃仪器刷洗干净,实验桌擦干净,抹布放在指定地点。最后经老师检查,合格者方可离开实验室。

8、每次实验课后,各班要留一小组学生打扫实验室,将废液倒掉,把实验桌和地面擦扫干净,并检查水池是否堵塞,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9、要爱护公物,实验室的一切物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带出实验室。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5

亲爱的父老乡亲:

美丽的安乡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城市创建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 20xx年我们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8年来,全县城市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路边宽了,水变绿了,天变蓝了,过去脏乱差的现象一去不复返了。按照国家爱卫委的规定,国家卫生县城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检,今年是我县国卫复审年,为确保顺利通过复审,我们成立了县城市提质指挥部,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专门部署,安排了专门人员。但是,再强大的组织机构,没有广大群众的支持,将会是空中楼阁。因此,我们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同心同德,众志成城,携手合力打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攻坚战。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者。要树立“主人翁”的责任感,构建“人人参与国卫创建,个个争当文明群众”格局。大力宣传“创卫”要求、健康知识,积极维护环境卫生、市场秩序,自觉倡导公民道德规范和全民“健康”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实践者。点滴善举有大我,举手之劳见精神。广大群众要身体力行,自觉破除危害健康、污染环境的生活陋习,提高健康文明素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不乱吐乱扔、不乱倒乱挂、不乱涂乱贴、不乱堆(停)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踩乱烧、不违反交通规则、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自觉打扫庭前院后卫生,清除杂物杂草,清理污水污沟,不散养家禽家畜,踊跃参加环境治理、卫生防病、消灭“四害”、科普宣传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监督者。在自觉遵守公共管理规定,强化卫生意识、秩序意识、环保意识,积极关注身边卫生环境的同时,主动劝阻和投诉损害公共卫生的不文明行为,制止和举报影响“创卫”工作的脏乱差现象,敢于对一切影响城市卫生文明的人和事说“不”,齐心协力打造健康和谐的城市环境。

◆请您争当共创国家卫生县城的支持者。在共创国家卫生县城过程中,将对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无证上岗等各类违规行为依法取缔,整治提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六小行业”、重点窗口单位等,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

“创卫”为了人民,“创卫”依靠人民,“创卫”成果人民共享,“创卫”责任人民共担。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携起手共进,同心协力,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智慧和汗水,把安乡建设得更加美好!早日实现“水润安乡,洞庭明珠”的美好愿景。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6

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X项目部

20xx年0X月0X日,贵司与我司签订《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我司提供商品混凝土,贵司支付货款。从20xx年0X月至20xx年XX月,我司都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向贵司提供商品混凝土,现贵司已逾期支付我司货款金额合计:人民币XX万元正(¥.00元)。

我司认为:一方面,贵司与我司之间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贵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到期付款的义务,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贵司逾期付款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司的资金周转和生产安排。

请贵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尽快安排付款。否则,本公司将循法律途径解决,届时,贵司不但要承担偿付责任,还将承担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违约金等各项费用,这将会给贵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在信誉上造成重大的负面影响。

望贵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认真履行合同偿付义务。

此致

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星期X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7

近期,各地火灾事故频发,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将消防安全责任告知如下:

一、单位要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落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措施。

(一)制定具体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流程和整改时间段,制定并使用检查记录单和隐患整改落实单,明确检查的设备设施、时间、部位、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的部门及最终的整改情况。

(二)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施、室内外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自动灭火设施、消防防排烟设施、消防广播、消防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灵敏、有效。

(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有堵塞、锁闭、遮挡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应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四)原设置有防火、防烟分区的,不得擅自破坏,应保持完好有效。

(五)各单位要对内部的电气线路、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对燃气管道、计量装置、燃气灶具进行检查维护;对危险品储罐、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特种设备检测,并维修维护;对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

(六)各单位每年完成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检测和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对厨房的油烟管道定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洗,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严防发生电气火灾和厨房油烟管道火灾。

上述工作均要做好记录,保存好相关的证明资料,存档备查。

三、各单位内部防火重点部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的值班值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四、各单位要开展全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并应重点对本单位每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本单位每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技能,培训率应达到100%。特别是重点危险岗位的员工要进行专项培训,做到“三知” “三会”即:知道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知道消防安全措施、知道灭火方法,会正确报火警、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五、各单位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重点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其他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是检验场所内不同空间(部位)、时间出现火情后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是否可操作;场所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各项职责是否明确、协调。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公安部制定的《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中考将至,为了让您的孩子能平安、顺利,精神焕发地迎接中考,并考取优异成绩,学校各部门已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现将中考相关工作告知如下,敬请垂注,请各位家长给与支持和配合:

一、中考考试时间:X年6月20日——22日,共3天。

二、考前工作:

1、各班主任召开中考前主题班会,充分动员学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好各项教育(文明礼貌、考试纪律、安全、爱校、感恩等)和要求。教导处还将专门召开考前学生学科指导会和疑难问题解答会。

2、请给孩子准备以下物品,本周五(6月19日)班主任检查:

(1)文具盒: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橡皮擦,2B铅笔,垫板,计算器 (2)饮用水、风油精、雨伞

3、各班主任、生活教师、家长要密切跟踪,关注、关爱学生,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4、考试前年级组统一安排时间,各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将书籍、被褥等用品统一要求、整理好,对没有利用价值的东西统一处理好,原则上“多留少丢”。

5、各班强化公物管理、加强学生爱护公物的教育,以防学生破坏公物。

6、各班组织好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好内务、卫生工具摆放统一要求,关好教室门、窗、电源、风扇等,留下干净、舒适的教室环境。

7、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班主任严查学生考试期间携带物品、考试用品,严禁带刀具、手机等违禁物品。

三、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准时在校集合、准时到达考场,个别山水园走读生家长必须亲自看管,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学校为中考工作专门调用了考试学生接送专车和临时备用车辆。

2、各班主任、配班教师必须随时清点学生人数,考试期间、往返途中要守时、守纪、安全、文明。

3、考试期间考生认真作答、沉着、冷静,严禁出现考试舞弊现象。

4、考试期间以防天气异常,家长、班主任、生活教师请多关心孩子衣着饮食,不吃冷饮,确保身心健康。

5、考试期间、学生睡觉、生活,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生活教师全程跟踪、关注。

6、学校后勤专门为中考学生增加了水果、点心,考试前一周开始为学生加餐、专门开设中考就餐窗口,丰富了中考学生营养需要。

四、考后、离校工作:

1、考后学生离校时间:家长6月22日下午17:00前来校接学生,任何学生不得留校、逗留。

2、各班主任及时对学生进行考后心理引导,提前通知家长来校接学生,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学生离校手续,家长必须与班主任做好交接手续,签字放人。

3、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组织学生聚会或集体娱乐活动,以防出现学生安全事故。

4、各位家长考后要密切监督孩子思想动态、关心孩子,并做好毕业去向辅导工作,教育孩子不要抽烟、进网吧、娱乐场所等。

五、毕业典礼工作安排:

学生到校时间:6月26日13:30前,所有学生必须穿校服入校。

毕业典礼时间:14:00——15:00;学生离校时间:6月26日16:00点前家长接回

最后,衷心祝愿全体同学:平安、顺利,中考大捷!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初中学生处

X年6月18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9

:

我方已收到贵方撤场申请,公司正讨论此事。在正式书面通知贵方允许撤场前,贵方应按合同约定预缴商铺租金并正常经营。

根据贵我双方于X年11月24日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约定,贵方应于X年10月23日前预交X年10月23日至X年1月22日商铺租金。

请贵方收到此函5日内缴纳下期租金。否则我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将由您全部承担。

x年10月22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0

答辩人: ××,男,汉族,××年××月××日生

住所地:××

答辩人因与原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上海市××区人民法院业已受理并向答辩人送达了诉讼副本,现针对其《起诉状》中的请求及所叙述的事实和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原告父亲驾驶的牌号为××的燃油助动车应为机动车;原告父亲存有过错,答辩人无任何过错;而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一)原告父亲所驾燃油助动车不符合助动自行车技术要求,应为机动车。

根据《上海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助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下列主要技术要求:(一)汽油发动机工作容积不超过36立方厘米;(二)最高设计行驶时速不超过24公里……”事发时,原告父亲所驾车辆时速高达2x公里/小时,远远超过上述最高设计行驶时速不超过24公里的技术要求,根本不符合助动车的标准;另外,原告父亲所驾车辆发动机工作容积是否超过36立法厘米,事实不详,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进一步确定该车辆是否为非机动车。

(二)原告父亲存在严重过错,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1、原告父亲未戴头盔超速行驶,且闯红灯,存有严重过错。

事发时,原告父亲未戴头盔驾车,是本次惨剧发生的直接原因。车辆经过十字路口,驾车人本应减速行驶,原告父亲不但未减速,还试图高速通过,这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另外,原告父亲明明知道前方是红灯,依然驾车高速通过,放任事故结果的发生,主观上明显存有故意,原告父亲以上所作出的种种行为都存有严重过错,理应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原告父亲没有携带行车执照和操作证,不按规定路线驾驶。

根据《上海市助动自行车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助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时携带行车执照和操作证;(二)不准在机动车道上驾驶;(三)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助动自行车;(四)不准驶入机动车专用道路……”

事发时,原告父亲并没有携带行车执照和操作证,存有过错,并且,原告父亲擅自驾车驶入机动车道,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也是酿成本次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答辩人遵守交通法规,无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事发过程中,黄灯亮时,答辩人所驾车辆已越过停车线,正继续通行,这可以从答辩人所驾车辆内设置的摄像机所录视频予以确定,当然,法院也可以向相关交通管理部门调取十字路口的监控录像,以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同时,答辩人驾车通过十字路口时,有一辆大货车在左转弯处待转,遮挡了答辩人的视线,原告父亲这时从大货车前方闯红灯高速通过,让答辩人始料未及,纯属意外,这才酿成了本次交通事故,事发之后,答辩人立即停车,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对原告父亲进行积极施救。从答辩人以上一系列行为来看,答辩人在通过十字路口的过程中,无任何过错。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就本案而言,原告父亲所驾车辆为机动车,应由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原告父亲存在过错,答辩人没有过错,原告父亲应承担责任。退一步说,即使原告父亲所驾车辆为非机动车,但是原告父亲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戴头盔闯红灯,高速行驶,而答辩人正常驾驶机动车,事发时,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也应减轻答辩人一方的责任。

二、原告所主张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费用赔偿标准不实,答辩人不予认可;答辩人已经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法庭应一并解决赔偿问题。

(一)原告所主张的死亡赔偿金应按农村标准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就本案而言,从原告所提供户籍证明来看,其难以证明原告父亲的户籍性质,故应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为312xx0元(具体算法如下:15644×20=312xx0元),而不是原告所计算的x03x60.00元(401.00元乘以20年)。

(二)原告所主张全额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缺乏依据。

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就本案而言,原告父亲有重大过错,并最终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答辩人并没有过错,故答辩人不应再承担或者应免除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本案中,原告已经要求了数额较高的死亡赔偿金,即该死亡赔偿金同时也代表了对原告的精神补偿,所以原告不能再重复提出请求,法院依法也不应予以支持。

据此,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本案中应该免除答辩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退一步说,即使答辩人须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也由于和死亡赔偿金重合而不能重复计算。

(三)原告所主张其他赔偿费用标准于法无据。

根据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故,原告主张医疗费,应出具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故,原告主张护理费应参照本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就本案而言,事故发生后,原告父亲一直在上海住院,并不存在上述情形,故原告主张住宿费没有依据。

根据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故原告主张交通费的有关凭证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并且,对原告所主张的清障拖车费、财产损失费因证据不足,答辩人不予认可。律师代理费不是必然发生的费用,而且过高,也不应得到法庭支持,或至少适当核减。

(四)法庭应一并解决本案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就本案而言,答辩人已经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且保险公司为同一家公司。而且原告已同时起诉答辩人和保险公司,法庭应一并解决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问题,同时,因答辩人家属史昱长期失业在家,答辩人家庭经济困难,故请求法庭予以适当照顾。

综上,由于本案原告父亲驾驶机动车闯红灯高速行驶,存有过错,导致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告父亲应承担全部责任。退一步说,即使答辩人须承担部分责任,也应有法可依,而原告就本案所请求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不实,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与死亡赔偿金重复计算,其他费用赔偿标准也缺乏依据,故法庭应当依法核准。并且,答辩人家庭经济困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应予以适当照顾,同时应一并解决本案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问题。

此致

上海市××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三月十三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1

答辩人:陈某,男,汉族,x年12月7日生,住址:x市长安区XX街

答辩人因与本案上诉人贺某土地使用权确权纠纷一案,现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答辩如下:

一、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误没有任何依据。

上诉人称x年7、8月份,其通过中介与被上诉人把位于长安区 街6号的房产卖给被上诉人,约定房款173000元,上述事实在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得到了确认,并无对事实认定错误,至于上诉人称被上诉人要把缴税凭证给上诉人,且被上诉人擅自修改房款等,纯属无中生有,且也不属于本案争议焦点。另外,上诉人在上诉状中也未能说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中错在何处,所以,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错误的上诉理由不成立。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对土地使用权有明确的约定。

在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提交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第三条即规定“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因此,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对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三、上诉人称一审法院超出被上诉人诉讼请求作出的第二项判决违反了民事审判不告不理原则是无效的,该理由不能成立。

一审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上诉人协助被上诉人办理过户手续是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属理应包含的内容,因为既已确认该土地使用权归被上诉人,那倘若上诉人不配合被上诉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仅仅一审法院判决书中确认其土地使用权是没有实际意义的。

综上所述。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合法、合理。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陈某

x年7月19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2

×××厂财务部:

你单位××年×月×日向我厂订购×××,货款计金额×××元,发票号为×××,该货款至今尚未支付给我厂,影响了我厂资金周转。接到本通知后,请即结算,逾期按银行规定加收×%的罚金。如有特殊情况,望及时和我厂财务部×××联系。我厂地址:×××,电话:×××。

×××(盖章)

××年×月×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3

困山区的陈西小朋友;

你好!

我是东塔小学五一班的一名学生,叫于倩澜。今年11岁了,我喜欢读书,喜欢练钢笔字。我有时很任性,有时很淘气。我今天借这个机会来了解你,帮助你。

你在山区里面没有好吃的,好玩的,漂亮的衣服,美丽的学校。看看你们的学校,一间间破旧的房子,一张张用泥土堆起来的桌子,同学们从家里带来的大小不一的破板凳,没有电灯,没有书本,甚至没有粉笔!这一切都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有的同学练习本上的字写得密密麻麻,写完了用橡皮擦掉,再用一次;有的同学的笔用得只剩手指头那么长了,还舍不得扔掉;有的同学的书包是妈妈用一些旧布头缝成的;有的同学几学期下来,书本还像新的,书角一点也没有卷起;有的同学……你们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还坚持学习,有的同学成绩还好得出奇呢!你们的学习精神真令我们敬佩。

再看看我们吧。我们有各种各样的学习用具,漂亮的书本,崭新的文具盒,功能各异的笔,一个个色彩斑斓的书包……数不胜数。我们中许多同学都是家里的小公主、小皇帝,家里人整天都围着我们转,可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不好好学习,整天想着玩,看上什么就非要不可,老惹大人生气。

通过我们的“手拉手”的活动,让我们都能真正能感受到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一人有困难,大家都应该去帮助。我们可以通过援助,让有困难的学生不再感到孤独,让他们感受到温暖。也许我们捐助的东西微不足道。但无论什么,也许是一个书包,也许是一支铅笔;也许是一本小书,也许是一件洁净的汗衫;也许是日积月累下来的硬币……但是在爱的天平上,他们永远都是等值的。我相信,当你们收到我们的小礼物时,一定体会到了温暖,拥有了无限的欢乐。

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我们一定要向你们学习,长大以后更好地建设祖国,让祖国的明天更加美好!希望与你们手拉手,共同进步!

祝:学习进步,天天向上!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4

答 辩 人(原审原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李 该公司总经理

被答辩人(原审被告):吴,男,汉族,生于1x年x月13日,住xx省xx市惠济区南阳路1号3x号楼号,身份证号:。

被答辩人(原审被告):陈,男,汉族,生于1xx5年12月2x日,住xx省xx市卫滨区高村路2x号附5x号,身份证号。

被答辩人(原审被告):电力清洗有限公司

住所地:xx省xx市xx区金杯路x号院x号楼x层x号

法定代表人:陈 该公司董事长

答辩事由:上列三被答辩人就xx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x3]鄂襄阳中知民第x2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分别提出了“民事上诉状”,鉴于其主要上诉理由基本相同,故一并予以答辩。

答辩请求:三被答辩人在其“民事诉状”中提出的上诉理由,既无事实基础,又无法律依据,其上诉请求是不能成立的,请求依法予以驳回;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主文合法有据,请求依法维持原审判决。

答辩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答辩人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事实清楚,论证有据,符合法律规定。

三被答辩人在其“上诉状”中口径一致地诉称:“一审判决认定被上诉人(即指答辩人——答辩人注,下同)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构成商业秘密,上诉人及其他二被告行为侵犯了被上诉人商业秘密缺乏基本事实支持,认定事实错误。”是完全不顾事实的,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答辩人的“商业秘密”之“秘密点”及其载体是清楚、明白的。既有法律依据,又有证据支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从“技术信息”的角度讲,答辩人的“电厂汽轮机组润滑油管路系统化学清洗工程技术”(简称“清洗技术”),其秘密点为:该清洗技术以表面活性有机化合物清洗制剂为主体,在对电厂发电机组润滑管路的冲洗过程中采用外部设置大流量清洗泵,连通被冲洗的管路设备,形成一个闭式循环冲洗系统,配之以独特的冲洗工艺,将管道内污垢油垢分解和剥离而清除掉。本冲洗技术在冲洗过程中不会对设备产生腐蚀和损伤、废液排放,对生态环境不产生污染。该技术信息载体有x1年x月11日荆州市科技情报局的《xx省科技成果鉴定查新报告书》,该报告书结论为:经检索,国内尚未见有与委托课题创新要点相同的文献报道。此为载体一;

载体二:x1年x月21日,荆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出具了荆科鉴字(x1)第号《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认定该清洗技术为科学技术成果,其密级为二级。

载体三:xx省科学技术厅经审查,认定“清洗技术”为xx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并颁发了《xx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从与“清洗技术”相匹配的“实而行之”的“辅助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角度讲,还包括与“清洗技术”密不可分的“专用活性剂配方”、“清洗技术规范的商务文本”等,这些都具有商业秘密的法定属性。因为国家工商局曾发文称:商业秘密包括:①设计程序;②产品配方;③制作工艺;④制作方法;⑤管理决窍;⑥客户名单;⑦货源情报;⑧产销策略;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就“经营信息”的载体而言,还有原告xx公司创作编制的《技术规范书》、标书文本、报价单等。对此,在原审过程中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十六(诸如xx公司与襄阳电厂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技术措施”、“施工记录”),对这方面予以证实。

第二,原审判决关于答辩人之“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的认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论证充分讲理。

一是原审判决在其“分析评判”中认为的作为答辩人的清洗工艺之辅助技术,诸如清洗泵制作技术、清洗剂之配方技术、清洗技术规范等以及答辩人公司的经营信息,诸如客户网络、工程项目报价等专利权利证书尚未予以披露,并不为公众知悉。这些辅助技术和经营信息,属于法定的“商业秘密”的范畴。

二是原审判决以答辩人与吴、陈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文中涉及的具体的保密内容为据,认定答辩人对自己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既合法又有据。

三是原审判决以答辩人公司提交的业务合同,多份生效判决文书确认的陈等长期、连续侵权事实为据,认定答辩人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够给答辩人带来“经济利益及具有实用性”,是有根有据的。

显然,原审判决从“不为公众所知悉,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三个方面“论证、评析”了答辩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是符合法条明文规定的。

第三,从实证的角度讲,答辩人在长期的业务实务中制订“技术规范”、“专用商务合同文本”等,是自己独立创制的,是符合“商业秘密”的法定要件的。

一是答辩人的清洗技术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征,答辩人之清洗技术的研制始于1xx3年,经过多年的实验、实践、探索、总结,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技术成果。在x1年x月11日,荆州市科技情报局经过鉴定、数据检索查新,作出了《鉴定查新报告书》。该报告书称:“经检索,国内尚未见有与委托课题创新要点相同的文献报道。”可见,答辩人所研制的清洗技术,具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特征。

二是,答辩人所研制的清洗技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x1年x月15日

,荆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对答辩人的清洗技术作出《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书》。该鉴定书称:“该技术突破了常规的酸洗、碱洗、有机溶剂清洗等所带来的成本高、耗时长、洗涤率低的弊端,在国内电厂汽轮发电机组润滑油管路系统清洗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该鉴定还称:“该技术在国内电力系统八家电厂的润滑油管路系统清洗中得到了实际应用,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x1年1x月,xx省科学技术厅给答辩人颁发了《xx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证书》。该证书载明:“经登记审查,认定你单位参加完成的该项成果为xx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特发此证。”

可见,答辩人的清洗技术能给作为权利人的答辩人带来经济效益,这是不争的客观存在。

在长期的实施、实验过程中,答辩人自主研发了清洗技术,开发了专用活性剂“配方”、创作了清洗技术规范的技术文本。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可见,答辩人在实践中自行创作而编撰的《技术规范书》以及象襄阳电厂这类特殊的客户名单,也属于法定的“商业秘密”范畴。这些“商业秘密”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也是确确实实的、真真切切的。

三是答辩人对自己的“清洗技术”等“商业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答辩人拥有的“清洗技术”,既未公开,也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上引查新报告书证实:“经检索,国内尚未见有与委托课题创新要点相同的文献报道。”实际上,答辩人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转让过自己的清洗技术,也从来没有向任何人公开部分或者全部有关清洗技术的资料。不仅如此,答辩人为了防止自己的商业秘密流入“公关口”渠道,在与自己招聘的员工的劳动合同中,订立了相应的保密条款。原告与被告吴、陈签订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他们负有保守原告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

显然,大量的客观证据证明:答辩人不仅在主观上对自己“商业秘密”的保护给予了充分注重,而且客观上也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

以上充分证实:答辩人研发的清洗技术及在付诸实施过程研制的配方比率、在商务业务中创作的技术规范书、客户名单等,均是符合法定的“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的。

二、原审判决认定三被答辩人的行为侵犯了答辩人的“商业秘密”,既有事实基础,又有法律依据,是完全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x条规定,“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具体到本案来讲,三被答辩人侵犯了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其理由为:

第一,吴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是有证据予以证实的。在原审过程中,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四”(答辩人与吴劳动合同)、证据六(答辩人提交的《承揽合同》等业务合同),以及案外人代洪章在关沮派出所的陈述,崇文派出所对胡秀丽的询问笔录,关沮派出所出具的《关于吴身份情况调查的说明》,答辩人提交的被告x公司与深能电力公司签订的有“代洪漳”署名的业务合同书,加上陈在原审提交的专利证书之申请人联署有“代洪章”。布列的这一系列证据形成一个具有逻辑联系的“证据链”。这系统的“证据链”能证实:吴曾在答辩人处从事清洗、策划工作,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答辩人处“不辞而别”,与陈、x公司配合,从事了与答辩人单位经营相同的清洗业务,实施了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第二,陈、吴曾经是本案答辩人的员工。陈、吴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完全知悉答辩人的商业秘密。尤其是被答辩人陈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长期担任清洗工程部负责人,先后参与了答辩人单位承担的大唐洛阳有限公司、商丘裕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润滑油管路冲洗工程。陈、吴离开原告单位后,公然违反与答辩人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保密约定,实施了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

第三,x年3月3x日沙市区人民法院()沙民初字第xx1号生效判决书确认的事实证实:被答辩人陈于x年初离开答辩人单位后,先后在荆州市三雄科技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三雄公司)、平顶山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顶山xx公司)工作期间,陈与三雄公司、平顶山xx公司共同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并且,该判决书对侵权人给予了判令赔偿的法律制裁。然而,陈无视法院判决的权威,视法律为儿戏,直至目前,其侵权行为一直处于持续不断的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定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第四,x年1月x日,以陈为“法定代表人”,在x市登记成立了“电力清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x公司登记成立后,被答辩人吴假冒“代洪漳”,印制“xx公司”总经理名片,而实为x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陈印制“xx公司”工程部经理的名片,在深能和合电力(河源)有限公司(x年x月)、黄石电厂(x1年5月)、襄阳电厂(x1年x月)、宁夏大唐国大坝电厂(x1年x月)承揽清洗施工业务,侵犯了答辩人的商业秘密,使答辩人蒙受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x3)民提第1x号《民事判决书》在其“本院认为”一节认为:“……x公司指控的侵权行为是,吴详林和陈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以及陈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郑洲xx公司明知陈和吴详林的非法行为仍然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事实清楚地证实:三被答辩人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充分确实的。

原审判决在其“分析评判”一节用较大篇幅,对三被答辩人是构成侵权,作了有理有据,充分讲理的“评判”,既符合本案的客观真实,又符合法律明定,是完全正确的。而三被答辩人在其上诉状中共同声称的“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及其他被告行为侵犯了被上诉人商业秘密缺乏基本事实支持,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是不顾本案客观事实的,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三、原审判决关于三被答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确定的赔偿数额,既符合本案客观案情,又符合法律规定。

被答辩人吴、陈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知悉和掌握了答辩人的商业秘密。他们俩人离职后,违反法律明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实施了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而由陈担任法定代表人的x公司持续实施侵权行为,是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之侵权行为的共同侵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3x条之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x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答辩人在其诉状中布列了三被答辩人利用陈、吴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获取的“商业秘密”,先后承接了河源公司、黄石电厂、襄阳电厂、宁夏大唐国际大坝电厂等四家单位的清洗施工业务。

对上列四家单位的其中三家的业务工程价款的情况,答辩人曾申请荆州中院依法进行了调查取证,在原审开庭过程中也予以了“质证”:河源公司2x万元,襄阳公司1x万元、张家口2x万元、黄石1x万元,共计xx万元,按照本案所涉有关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清洗工程利润率.5x%来计算损失数额,也是持之有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x条规定:“确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x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的方法进行,……”。

《专利法》第x5条规定:“侵犯专利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具体到本案来讲,尤其是被答辩人陈,根据生效法院判决书确认的“事实”,从他离开答辩人单位后,便先后一直持续不断地与李新初、荆州三雄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实施侵犯答辩人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x年12月13日荆州中院作出[]鄂荆中民四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后,不仅不停止侵害,而且又先后在平顶山,在注册同名的“”公司,和吴一起变换住所、变换注册地,假冒他人身份证,遮人眼目地继续施行侵害行为。这充分证实:本案被答辩人陈、吴根本无视法院判决的权威,视法律为儿戏,理应给予其惩罚性的赔偿制裁。

原审判决关于诉讼费用的负担判令以及判令被答辩人承担答辩人聘请的诉讼代理人律师服务费一万元,也是合理的。

对此,国务院颁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x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关于因诉讼需要而合理支出的实际开支及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的服务费用,由败诉方负担,也应当是应然之理。

以上证实:原审判决判令三被答辩人停止侵权,并且连带承担赔偿答辩的人的41万元的损失,既合情合理,又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主文公正合理,应当依法予以维持;三被答辩人在其上诉状中提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依法应当予以驳回。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x5年12月15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5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讲文明,树新风,争做文明小使者;文明行为,文明语言,争做文明小市民。

我所住的蛇口原来是一个空去清鲜,天空湛蓝,草木茂盛,河水清澈,是一个“绿色大花园”。然而今天,蛇口又展现了另一番景色:地上是那人间人恶的痰、垃圾、塑料袋。风一吹,沙尘扑面而来,塑料袋被卷起,飘到树上,草坪。这根本不是蛇口呀!现在的小学生,也开始说起粗话,不文明的语言给我们的蛇口抹上了永远擦不掉的“黑道”。

蛇口的不文明,是什么造成的呢?是人为造成的。

第一是语言。现在无论是老人,年轻人,还是小学生都爱说粗话,这是个不好的习惯,我相信每个人都知道说粗话不好,可是有时候就会情不自禁地说除一句,那么我教大家几个方法:1、提高自己的约束力2、要多和不说粗话的人多多交流,也许会影响到你的思维,改正你说粗话的习惯3、学会控制住自己,当想要说粗话时,也能够控制住。有了方法,知道自己说粗话不对,加上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能改正说粗话的习惯。

第二是行为。现在的蛇口已经变成了“垃圾场”,一条马路原来是一条干净的,可如今马路布满了垃圾;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原来可以观看河底的岩石,可如今小河上飘着许多垃圾,清澈的小河消失了。这一切都是因为我们造成的。如果我们能够主动地把垃圾丢到垃圾桶了,能够主动地把地上的垃圾捡起来,改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量排放污水,污染新鲜空气等坏习惯,让“绿色大花园”再次重现。

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小市民,但愿不久的将来,我们的蛇口会更美丽,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你的同学

20xx年6月18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6

敬爱的XX老师:

您好!

不知不觉中,一年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和你分离的时间已经来了。教室里似乎仍回荡着她那清脆洪亮的声音,同学们似乎仍感受到他那严格中的慈爱。我们,在您的搀扶下,跨上了奔驰的骏马。

小小的粉笔就是你的双手,上课的铃声就是你征程上的冲锋号角。为了我们您废寝忘食,为了我们您鞠躬尽瘁,您无怨无悔,心甘情愿!多少个日日夜夜你无眠,多少回风风雨雨你闯过。

一路的酸甜苦辣,一路的欢声笑语,您与我们一起渡过,我们的一声感激会让你甜蜜永久。您像蜡烛一样,燃烧自己,照亮别人。俗话说的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喜欢看你为我们而高兴的样子,也喜欢看你为我们而激动的样子,个喜欢看你为我们而生气的样子,无论什么样子的你总是如此惹我喜爱。现在,我不仅会尊敬你,而且会把你看做我的好朋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回想起以前:刚来这里,我们自我介绍,然后你上课使得喜怒哀乐我全都记得。虽然只有一年半,但我们相识相知,虽然只有一年半,但我们情深意长,我真有点舍不得。是您让我考100分,是您给我当英语科代表的机会,是您让我跨上了奔驰的骏马。您尽职尽责,铁面无私,作为组长也应该这样,我要向你学习。总之,千言万语道不尽,就让他化为一句话:“老师,我爱您;老师,您辛苦了!”希望你以后可以回来看看我们,我们班的活动也要来参加哦,同学们的精彩表演在等着你呢!

此致

敬礼!

您的学生:

20xx年x月x日

感恩的优秀学生书信 篇17

亲爱的爸爸妈妈:

你们好!你们一定很惊讶,我为什么要写封给你们的信。因为你们为我付出了太多的泪与汗,从我一生下来,你们无时无刻的关心我,照顾我,可是你们的儿子不争气啊!常常回到家里听见老师打来的电话,妈妈也只能说是、嗯还得笑呵呵的,而好学生的家长则几乎不用拍马屁,而且还是表扬,而我则是一顿训斥,或者打一顿撒撒气,可是我不敢哭,为为什么不敢呢?不是因为痛而是因为我自己的表现不好罢了,俗话说:“打在儿身,痛在娘心”而且妈妈打我虽然很痛,但是有什么比妈妈为我操心时更痛呢?儿子不争气!谁不想要自己的儿子、女儿在学校成绩好呢?生病时,父母照顾我,宁愿先把工作放在一旁先把我病治好,拉肚子时不小心拉在身上,父母帮忙换裤子,吃饭时父母怕我晕倒要我躺着,你们喂我吃,这就是父母对我的爱啊!

可是我又拿什么东西回报你们呢?过年别人问我成绩怎样?其实我心知肚明自己的成绩,妈妈便帮我转移话题。小学时,同学们都带了一点钱在身上,有一次我很生气的回了家,而妈妈则是一面笑容对着我问“放学了?”我并没有回答她,我问妈妈:“同学们身上都有带一点钱,而我为什么没有钱?”妈妈看见我生气,他也没有生气,反而说:“妈妈不给你钱是怕被抢,而不是不给你,明白吗?”父亲为我买了许多书,可是我连翻也不翻,看一些漫画,父亲也没办法说了句:“孩子,读点书对长大有好处的!”可我也没有动静。

所以这些年来我错了,我一定要努力回报你们因为我爱你们爸爸妈妈!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