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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转让协议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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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基转让协议书(通用5篇)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牛寨乡牛寨村水井街组 一块承包地永久转让给乙方作宅基地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四至界限:上至公路,下至以镇坝公路边沟往下量出14.5米,左至马发光宅基往左量出11.6米,右抵朱世江住房。长25米,宽5米,共计125个平方。

二、双方议定宅基地转让费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圆整(¥160000元),合同签订时首付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余款定于20xx年9月31日前交清。

三、甲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宅基地不能过户或将宅基地转让给他人,不进行交付,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伍万元圆正(¥50000元),乙方未按本协议付款,乙方应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壹万元圆正(¥10000元)

四、如果宗地发生其他纠纷(甲方自身原因所致),由甲方协调解决并负责处理。如解决或处理不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款项,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违约金伍万元圆正(¥50000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朱世林

在场人:

20xx0xx年8月23日

地基转让协议书 篇2

出卖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20xx年因县政府三清东路项目建设需要,对甲方的房屋进行征收,甲方在玉清花园取得农民安置地基贰直,现甲方有安置地基出售转让,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的贰直安置地基转让给乙方用于自建房一事,双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便双方依约履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玉清花园的贰直农民安置地基出售转让给乙方所有,甲方承诺对该贰直地基拥有完整所有,与他人没有纠纷。

二、贰直地基转让价款合计 万元人民币。该款已包括所有费用在内(包括了甲方已交纳的每直地基浇地梁的款额每直贰万元),甲方不得再借任何理由向乙方要求支付地基转让款的基地任何费用或附属费用。

三、地基转让款分两次支付,双方达成本协议当天,乙方先支付甲方地基转让款 万元,余款 万元于政府相关部门允许施工建房之日起两个月内付清。甲方收到乙方所付款额后,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地基转让款。

四、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建房及办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一切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建房手续暂时不能办理在乙方名下,甲方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投资建房,甲方不得找任

何理由刁难乙方,所建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关权属属于乙方所有。

五、乙方付清地基转让款后,乙方根据情况需要有权对贰直地基(或建好的房屋)进行转让、出售,甲方不得干涉反对,所需相关手续,甲方同意无条件协助配合。

六、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第一笔地基转让款后,甲方同时将征收补偿协议等相关证明该贰直地基相关手续复印一份给乙方,双方签订的协议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反悔,如反悔按所收款额双倍赔偿乙方损失,如乙方反悔,所收款额不予退回乙方。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协议内容完全出于双方自愿,双方对协议内容无异议,双方签字确认。

甲方: 乙方:

在场见证人:

年 月 日

地基转让协议书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三洞乡206省道旁的一宗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界限:

正面靠 ;左面靠 ; 右面靠 ;后面靠 。

二、价格:双方议定价格为总地价 元(¥: ),在十日内付清。

三、双方责任:1、乙方超出规定时间未付清,每天乙方另支付甲方余款的百分之五的滞纳金; 2、甲方保证该地基合法,无争议,可转让。甲方有义务在乙方办理相关用地建房手续中提供必要材料;如果宗地发生纠纷,(如在建房途中出现政府及其他人干涉的)由甲方协调解决处理;如不能协调解决,造成乙方不能建房的,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地款,并另付地价壹倍违约金;乙方已经投入的建设资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悔约,照付甲方地价款,如甲方悔约,甲方按地价款的双倍返还乙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甲方旁证人: 乙方旁证人:

贰零壹叁年捌月 日

地基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因供求关系,甲方自愿将石阡县汤山镇高楼村红桥组宅基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字号______________号)转让给乙方修建房屋,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甲方将其所属石阡县汤山镇高楼村红桥组宅基地总面积71.4m2(转让价为2880元/平方米)公摊面积15m2(转让价为800元/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共计转让价为217632.00元,另基础造价8000.00元,乙方应付甲方转让价共计225632.00元。

二、双方协定变更宅基地面积60平方米,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把该宅基地上的电线协商挪开,水电由甲方在修建房屋前负责安装到该宅基地,修建房屋时,二楼以上前挑1米,后挑80公分,挑出部分不再另外计算费用。

四、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清,于20xx年8月30日付甲方166000.00元,余款60000.00元于20xx年古历3月底付清。

五、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六、附加条款:

1、今后甲方及其家属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与乙方提出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纠纷。若甲方单方面发生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2、今后该宅基地如被国家征用或再次转让及他人置换,甲方必须无条件出面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乙方因该宅基地以下所获的所有赔偿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转让人(甲方):

接管人(乙方):

甲方证明人:

乙方证明人:

年 月 日

地基转让协议书 篇5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出租方(丙方):身份证号码:

住 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1、转让门面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2、丙方为上述转让门面的所有权人和出租方。现对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转让上述门面承租权的行为,丙方表现同意。

3、原甲、丙双方所签门面租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转由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与丙方不再另行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生效和门面交接完毕后,甲、丙双方之间原门面租赁合同终止履行,权利义务自行解除。

二、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1、丙方与甲方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  年,即自年  月  日起年  月  日止,月租金为元人民币,现甲方剩余租期为  月。门面转让前尚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共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全部交清。

2、门面转让乙方后,甲、丙双方原门面租赁合同中所约定的租金转由乙方根据该合同约定(指有关金额、时间、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负有支付义务。

三、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1、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设施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2、转让门面租赁期(含门面租赁合同续签期限)届满后,该门面装修设施的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所有。

3、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再次装修。

四、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拾 万元整(¥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六、交接条件及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内进行门面交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 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的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2、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照《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财物,交接完毕后,甲、乙、丙三方应共同签署《转让财物交接清单》,在丙方的现场监督下,甲方向乙方交付门面钥匙。门面钥匙一经交付,转让门面即告验收、交付完毕。

3、转让门面不符合约定的交接条件时,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甲方应及时整改、修复,直至符合交接条件为止。并将视为甲方逾期交付门面,由甲方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甲方逾期交付门面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交付天数 元/天;超过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转让门面时,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和按上述约定追偿违约金。

2、乙方应按时接收门面和支付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接收门面超过7天时,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不予返还已支付的门面转让费。乙方逾期支付门面转让费时,按下列方式计算违约金:逾期付款天数 元/天。

3、丙方保证该转让门面为其合法所有,享有门面的出租权,并不得“一房多租”。如因丙方原因造成门面所有权、租赁权纠纷,应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乙双方违约金。该违约金按下述方式计算:甲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1;乙方获得的违约赔偿=本合同约定转让费×2。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由合同三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环江县劳动部门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八、其他规定

原《门面租赁合同》和《财物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三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