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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扣税协议书(通用14篇)

协议书1.14W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

甲方:南京__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乙方的社会保险每月需缴纳元,公积金每月需缴纳元,以上二项每月需缴纳费用共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从年月开始。

三、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四、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为南京市社保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五、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一金,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六、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七、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一金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八、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2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

甲方是指:

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协议、租赁协议编号为 ; 房屋位置;户型 ;建筑面积 .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每日 时进入, 时离开。装修施工时间为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放置在门洞一侧,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 元/吨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加按同期活期利息全额返还乙方。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加按同期活期利息返还乙方。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3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及地址: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带给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职责。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能够透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能够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职责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4

致________公司:

兹有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根据我单位提供的附件所列材料,与贵公司联络,将此笔________款项计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支付该人,账户名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起纠纷,由我单位负责处理!

附件一:身份证(复印件,需有持有人签名)

附件二:送货签收清单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5

甲方: 嘉兴市国家税务局 税务分局

乙方:

丙方:

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确保国家税款准确、安全、快捷入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税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乙方委托甲方、丙方办理扣缴税款(包括滞纳金、罚款、税务行政性收费,下同)业务,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丙三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甲方向乙方征收税款,以乙方的申报数据(含电子申报数据)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向乙方征收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以实际发生的应纳数额为依据,并符合税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乙方授权甲方(或甲方上级机关)与开户银行(或开户银行的上级行)统一签订同意委托缴税协议。

四、乙方按税法规定的方式和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同意甲方采用委托缴税方式在其存款账户(户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收取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税务行政性收费等。甲方在办理乙方退税时,也将通过上述账户办理。乙方保证存款账户名与国税登记的纳税人名称完全一致(乙方为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通过个人账户缴纳的除外),保证纳税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甲方符合规定的缴税电子信息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到达乙方上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负责按规定划款并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交乙方作缴纳税款的会计核算凭证。

六、乙方保证在办理委托缴税时,上述账户应留有足够余额用于缴纳税款,并能正常结算,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当上述账户余额不足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就存款账户中的余额部分缴纳税款。乙方将未缴税款部分资金存入上述账户时,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税款扣缴。未书面通知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税款滞纳金、罚款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保证向丙方发出的缴税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甲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乙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八、丙方保证在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后,在乙方的指定的上述账户扣款。若

丙方在没有收到甲方的缴税信息而对乙方指定账户或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丙方收到甲方缴税信息但误对乙方的其他非指定账户进行了扣款,或不按甲方指定的数额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负责。

九、甲方、丙方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扣缴税(费)款时,因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电力中断、通讯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乙方已及时按应急预案采用的可行性税(费)款缴纳方式仍未按期缴纳税(费)款的,乙方应予免责。因系统网络通信故障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账务差错,由甲方、丙方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纠正。

十、乙方需变更付款银行或账号、变更主管国税机关的,均应重新签订协议。

十一、甲、乙、丙三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甲、乙、丙三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各方如无异议,本协议将长期有效,若其中一方解除协议,甲方、丙方可以书面或公告形式。乙方须携单位介绍信(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协议书,提前一个月到甲方办理协议解除手续。甲方应按季向丙方提供解除协议的纳税人名单。

十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所涉及政策有调整的,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五、乙方如注销国税登记,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丙方:(公章) 征收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清算行行号: 地址: 地址: 开户行行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6

甲方(受托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代发非全日制用工员工(简称“小时工”)的工资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代发本公司小时工工资。委托期限自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

第二条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小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由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三条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小时工开立储蓄卡。甲方在开户完成领取储蓄卡后应及时将卡发放到乙方小时工本人手中,并做好签收记录,同时通知领卡人修改初始密码。甲方在领卡人签收完毕后应将签收清单交回乙方。由于甲方工作失误导致乙方小时工工资卡被冒领等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应在每月日前将工资发放明细表(明细表需经甲方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专用章或公章)交乙方核实确认。经确认无误后3日内,甲方将工资汇入到乙方小时工储蓄卡中。

如遇特殊原因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当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甲方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第五条乙方最终确认甲方实发工资总额以银行回单为准。乙方收到发放工资回单及服务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实发工资总额的_____(费率)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第六条由于甲方失误造成代发工资出现差错而引起的经济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就代发乙方小时工工资相关事宜未能和乙方达成一致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因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守信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产品包装标准:按甲方常规包装标准。

四、货物交付地点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将货物送到乙方仓库且承担运输费用。

五、运输方式:汽运。

六、结算方式:乙方付甲方货款的30%作为订金,余款货到付款。

七、交货周期: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10天交货至乙方东莞工厂。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或提交仲裁。

九、其他约定事项: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货发至乙方仓库,为了确保产品由承运单位保质保量按时发运到达乙方,乙方收货时或委托第三方收货时(乙方须出具委托书给甲方),请仔细检查货物,如无疑问请在送货回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再交承运单位交回给甲方,如有问题,请在送货单上注明,并由送货人签字确认。

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电话:电话:传真: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为了适应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提高办事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征收,方便纳税人,明确各方责任,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乙方网点,选择:申领银行卡;开立缴税专户;提供开在乙方的企业帐户,作为缴税指定帐户,并保证在纳税期限前存足应缴纳的各项税款。乙方应按规定向丙方支付存款利息。

第二条 丙方同意税单不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由甲方凭税单在丙方指定帐户直接解缴税款。

第三条 丙方指定帐户为银行卡的,可在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所有网点存入应缴税款,使用对公帐户的应在开户银行存入税款。

第四条 丙方的纳税帐户可纳税余额以纳税资金的到帐日为准。丙方在纳税期限前未存足应缴税款而造成滞纳的,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补缴的滞纳金由丙方自行负责。若缴税指定帐户存款足够缴税,由于乙方迟缓划解造成税款滞纳,滞纳金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因税单差错而造成纳税人多缴税款,由甲方负责解释或退还,或准予在下期应缴税款中抵扣,乙方不负责解释责任。

第六条 纳税人可向银行查询纳税明细。纳税人只需提供纳税帐号,银行网点可为其查出该帐号的历史明细。

第七条 本缴税协议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9

(行政审批事项)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委托 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办理 事宜。

授权范围:

1、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2、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3、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签收 批件的权利。

5、其他权利 。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已授权的请在□中打“√”,未授权的请在□中打“_”。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负责基地小麦收购,乙方负责安排优质小麦种植基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订单小麦收购品种、数量

1.收购品种:_________。

2.收购数量:_________公斤。

二、质量等级要求

1.品种纯度达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麦”容重、水分、杂质等指标达到三级以上标准。

三、收购价格

对于质量符合“_________小麦”标准二等以上的小麦,其收购价格为___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麦收购价格为_________元/公斤。

四、合作方式

乙方负责优质小麦基地的选定和相关技术服务。甲方对乙方的小麦按本协议第一、第二条质量规定进行检验,合格的由甲方入库。

五、贷款及结算

由甲方负责收购贷款,并按照小麦实际入库数量和本协议规定价格,即时与乙方结算。

六、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1

协议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监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方委托监理方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方”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方”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协议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方提名并经发包方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方履行本协议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方”是指与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协议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协议”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协议。

11.“工程建设协议”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协议。

12.“进驻”是指监理方和监理方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15.“第三方”是指除发包方、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第二条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协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协议文件和本协议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协议予以确认,经协议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协议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协议文本为准。

第四条 工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_________,静态:_________,动态: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协议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开工,从签订协议后第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协议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二)工程监理

1.监理范围:本协议监理属于下列第_________项:

(1)大、中型工程项目;

(2)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3)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建设的办公楼、社会发展事业项目和住宅工程项目;

(4)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

2.监理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工程建设协议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3.建设监理: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双方商定监理收费以工程预算额_________计算,估算总收费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待工程结束后进行结算。

(1)本协议生效时,发包方向监理方预付估算监理费总额的20%作为协议定金,监理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监理费。

(2)工程进度过半时,发包方向监理方拨款付应付监理费总额的50%(不含定金)

(3)工程验收合格后,发包方向监理方按监理概算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4)如果发包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4.工程监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建设监理协议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监理协议书

3.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4.协议条款

5.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6.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协议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协议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第六条 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协议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协议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协议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协议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协议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协议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协议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七条 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协议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协议。

第八条 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协议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协议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协议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协议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九条 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协议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十条 协议生效、变更与终止

1.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由于发包方或第三方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发包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3.在监理协议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方应当立即通知发包方。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4.发包方如果要求监理方部分或全部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协议,则应当在56天内通知监理方,监理方应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当发包方认为监理方无证当理由而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方发出致命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发包方发出通知后21天内每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协议的通知,监理协议即行终止。

5.监理方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单据,而发包方又未对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4点已暂停执行监理方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监理方可向发包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如果终止监理协议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发包方答复,可终止协议,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6.监理方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7.协议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协议,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协议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

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发包方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发包方应按监理协议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方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 奖惩

1.监理方违反协议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并可处以罚款。

(1)未经批准而擅自开业;

(2)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

(3)转让监理业务;

(4)故意损害项目法人、承建商利益;

(5)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2.监理工程师违反协议约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非法所得、收缴《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1)假借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工作;

(2)出卖、出借、转让、涂改《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在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

3.发包方可视监理方工作成效进行奖罚。奖金在_________元范围内,罚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内。

4.为了促进承建施工单位保证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理方可写出书面材料建议奖励有关人员。具体数额及开支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监理方使用时受发包方监督并且立账备查。

5.由于监理方的合理话建议而使发包方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协议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协议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协议。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协议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协议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协议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协议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协议,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协议,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声明及保证

(一)发包方:

1.发包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发包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发包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发包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发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监理方:

1.监理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监理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监理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监理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监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

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2

委托拍卖

委托人: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_将标的交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第八条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_________.

(1)协商解决;

(2)由_________调解解决;

(3)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4)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mail: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盖章)

证照号码: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mail: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变电所配电工程委托乙方申请通电至通电验收完成,经双方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教授新村箱变工程

工程地点:科技学院教授新村

工程内容:教授新村二期20#、21#、22#、23#、24#、25#楼室外电力高低压施工,包工包料;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设备的安装,调试;教授新村1250KVA箱变及低压分接箱之间的电缆的采购及敷设及连接,电缆井的砌筑;低压分接箱至楼内表箱之间的低压电缆采购及连接;1250KVA箱变两个及所有分接箱有甲方提供。其余材料采购有乙方购买。

承包形式:总承包,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

(不含配电所土建照明工程费用、配电所内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低压出线工程、高压进出线电缆、外线工程费用等)

第二条工程总价

合同总价为(RMB):100万元整含税(大写壹佰万元整),以最终决算价格结算。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自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供电局答复意见书出来后,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工程预付款(人民币)40%40,0000元整,(大写肆拾万元整);

2、设备进厂甲方应支付工程款50%(人民币)50,0000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3、工程验收通电合格后30天内付款10%(人民币)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4、双方盖章后合同开始生效。

第四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为配电房内的设备。(详细内容见合同附件)

2、合同范围内的主器材设备及管路.电线.相关配件,双方采用包干方式承包完工结算时不因物价调整或管.线的增减双方均不办理加减账,惟甲方要求追加或变更项目得依原价或市场价办理加减账;

3、本合同含代业主办理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所有工程手续。

第五条甲方职责

1、在乙方提供的图纸上审核确定并签字。

2、保证配合乙方及寿光供电公司施工所需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供应乙方及供电公司在工地施工时所需的临时场地及用水用电;

4、向乙方提供用电申请手续必要的相关文件及协助;

5、向乙方提供配电房土建(包括照明、接地网、设备基础槽钢安装、外线工程等)。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向供电局申请用电手续至业主送电完成;

2、变电站高低压系统依设计图纸施工及送电;

3、协助甲方向供电公司申请10KV外线施工的手续;

4、自柜体到厂日起履行保固条款;

5、开具本合同价上的工程发票。

第七条技术规范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为施工需求方案及报价单所列品牌为验收依据。

第八条工程日期

1、本合同项签订后75天经甲方与供电公司验收通电(要求外线工程要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竣工),如因甲方所造成之原因或付款拖延等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若不能如期付款,则乙方按照每逾期一日收取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甲方的违约金;若甲方不能如期支付定金的,则通电时间顺延,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第九条解约

甲方认为合同有中止必要时,甲方需征求乙方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其已完成部分,经甲方认可后依报价单所订定之金额全数付给乙方;

第十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各项规定,经甲方订为无法完成任务,经函告七日内仍无法履约,甲方得通知解约并由乙方赔偿甲方遭受之损失。

自柜体到厂日起一年内如发生设备安装、产品质量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及损害由乙方负责修复;乙方必须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若由于产品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造成事故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或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故障由甲方承担相应维修费用;乙方提供终身有偿维修。

任何一方中途违约应负全部经济损失之责任不得异议,并放弃一切先诉抗辩权。未尽事宜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由签约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委托扣税协议书 篇14

甲方(总代理商):

乙方(地区代理商):

___ __________________是( 干红)中国地区红酒经销总代理商,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甲方 地区(省级、地级、县级)该产品的唯一代理商,销售地域为 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方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代理期限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1、订货数量由乙方自行确定。

2、甲方配合乙方全力提升销量。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方在甲方处的提货价为 _____(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方建议乙方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方订货必须提前______天,甲方根据乙方订货明细保质保量供应。

2、甲方接受乙方预定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____%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市场支持

1、甲方按乙方每次订货量给予乙方 % 的费用支持(产品或礼品形式)

2、乙方完成代理销售定额,甲方应给予乙方 % 的销售返利。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总代理商):

1、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方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 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协议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确保地区代理商在代理区域内的独家代理销售权益,不得再向乙方代理区域内其他个体及位团体发货。

5、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定期巡查市场,杜绝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

6、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市场拓展交流活动。

乙方(地区代理商):

1、在甲方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4、确保代理区域内的经营,监管各经销商及区域内网点,防止窜货。

违约责任

1、甲方未确保乙方的区域代理销售权益,私下向乙方区域放货;监管不力,导致跨区域销售现象及窜货,或不能按协议供应货源,乙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协议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方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方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协议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方应通知甲方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方未通知甲方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五天内,甲方应将授权书送交乙方,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纳税号: 纳税号:

签约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