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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授权的协议书(通用5篇)

协议书1.91W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 篇1

著作权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通用5篇)

出版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著作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着译稿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上列书稿。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书稿的专有出版权由甲方在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有效期内授予乙方。乙方在此有效期内有权将本书稿以各种中文版/电子版形式出版,并在国内发行。

第二条本书稿系甲方本人创作(或翻译)的原稿,享有著作权。

甲方保证上述作品不含有违反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含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含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侮辱他人及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图书出版后如作品含有上述内容,或发现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他民事权利行为,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三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书稿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将其内容稍加修改以原名称或更换名称授予第三者另行出版。甲方若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并可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进行赔偿。

第四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图表、附录等应符合下列要求:

字数(估):___________________开本:___________________

印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图表: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价(估):___________________附录: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上述作品的齐、清、定稿件(打印稿+软/光盘)交付乙方。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稿,应在交稿期限届满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双方另行约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或所交稿件经多次修改仍达不到出版要求的,乙方可以终止出版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第八条约定并已支付的预付稿酬。

甲方交付的稿件应有作者的签章。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

第六条乙方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之前出版本书稿。最低印数为_____册。如出现乙方本身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须推迟出版日期,乙方应与甲方另议出版日期。

第七条乙方将按照国家规定的稿酬标准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其中一种向

甲方支付稿酬:

1、基本稿酬+印数稿酬(注:印数超过10000册支付印数稿酬):

_____元/千字×千字数+印数(以千册为单位)×基本稿酬8%

2、一次性付酬:_____元。

3、版税:_____元(图书定价)×_____(版税率%)×销售册数

第八条

(一)以基本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二)以一次性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甲方交稿后30日内向甲方付清;

(三)以版次方式付酬的,乙方应在上述作品出版后3个月内向甲方支付。

根据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字30日内可以向甲方预付_____元作为预付稿酬。

第九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的付酬方式和标准应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电子版,须取得乙方的许可。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者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须另行取得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授权的,应及时将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的情况通知甲方,并将所得报酬的_____%交付甲方。

第十一条本书稿首次出版后,乙方应赠送甲方样书_____册。乙方同意甲方本人在本书稿首次出版后3个月内按_____折购书_____册,但需在付印前预订。

第十二条?本书稿首次出版一年之内,乙方可自行重印.一年之后乙方如需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并送校正本;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一个月内将修改意见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按原版重印。

第十三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许可第三者以摘编、选编形式转载本书稿。

第十四条甲方授权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条授权范围以外)出版上述作品的权利,出版所得的报酬(非买断)甲乙双方按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任何一方要求延长合同期限,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是否延长由双方商定。

第十六条如一方认为对方违反本合同条款,由双方协调解决,或请双方同意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著作权管理机构调制、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条款如需补充、更改,由双方商定,具体条款可在“附加条款”中列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

乙方:_______婚纱影楼

乙方为做好店面的广告宣传工作,自愿聘请甲方的女儿_______(以下称_______)为模特拍摄婚纱套照作为本影楼广告之用,经双方平等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为乙方拍摄的平面婚纱广告仅为乙方宣传之用(范围为样品、样册、广告宣传单、公司网站以及本公司的一些广告、视频、电视传媒等宣传活动),不得用于其他赢利活动,不得提供给其他平面、电视等媒体作为其他用途。

二、乙方聘请_______期间所拍摄的全部照片应全部编号后交由甲方一份备存。

三、使用费用:共计元。乙方在使用第一张照片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费用。

四、照片的使用尺度应经甲方审定后,乙方才可以使用。

五、甲方享有全部照片版权的所有权。

六、使用时间:三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乙方应将所有照片全部交还甲方,不得留存。甲方提前通知乙方拆除。

七、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否则视为协议违约,均持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八、本协议违约,应处违约金元。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缘甲方系为音乐著作财产权人行使权利、收受及分配使用报酬,经主管机关许可,依法所组成之著作权中介团体,而乙方为就甲方已得专属授权之所有音乐著作于约定期限内作不限次数地公开演出,是双方协议如下列约定:

第一条契约标的`及授权范围

甲方授权乙方得不限次数地于本契约期限内在乙方指定之场所:_________(如附件)内公开演出甲方所管理之一切音乐著作(下称契约标的)。

第二条使用报酬之收受

一、乙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受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甲方。计费方式依本契约所附之使用报酬费率收费标准内之概括授权公开演出之_________类_________项目计算之。经甲、乙双方同意,全年度应支付之音乐著作公开演出使用报酬共计_________元整(含税)。本年度依比例应支付_________元整(含税)。

二、乙方如将相关场地租予第三人使用时,该第三人有公开演出音乐之行为,与乙方无关,甲方应自行与该第三人另行洽商公开演出付费之事宜,唯乙方愿协助甲方,在第三人承租该场地时,协助甲方将相关之申请文件转交该第三人,提醒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

三、乙方应于每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或订约时)付清当年度费用。支付使用报酬时,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支付:

(一)即期支票(抬头为:_________)

(二)银行电汇(户名:_________)(汇款银行: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汇款帐号:_________)

(三)邮局划拨(划拨帐号:_________,户名:_________)。乙方若未依约按时给付使用报酬予甲方时,甲方得请求支付迟延利息。

四、契约存续期间如乙方之门市、营业店有所增、减时,须即时书面传真通知甲方,甲方须将使用报酬依年度比例作加收、退费之计算,并于下个年度续约时一并收费或扣减。

五、甲方于收到乙方费用后七日内,将授权贴证寄发予乙方,乙方应贴于各门市店门首或店门其他明显之处。

第三条期限

一、本契约存续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双方得于本约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协议就续约之条款做合理之修正以另定新约,唯期满后,于*约未订立或任一方尚未以书面通知对方不愿续约前,本约视为继续有效。

第四条权利担保

一、甲方担保其对契约标的确有依本契约约定内容授予乙方公开演出之权利。

二、于本契约期限内,如有第三人对乙方就契约标的之公开演出主张著作权时,乙方同意将该第三人所发之函件、通知及该第三人与乙方交涉之情形,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五条通知送达

就本契约一切事项所为之通知,皆以甲乙双方签约时所列之地址为送达地点。除非经他方事前书面通知变更送达对象及地点,否则不因任一方实际住居所或营业地有所变更而受影响。

第六条权利让与之禁止

未经甲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契约授权所得之任何权利全部或部份让与或再授权予他人。

第七条契约终止及损害赔偿

一、本契约订定后,如一方违反契约任一条文之约定或发生对他方权益为不利行为之情事,经他方书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时,他方得立即终止本契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本契约订定后,任一方发生解散、破产之情事时,他方得终止契约。但已支付之使用报酬并不得请求返还。

三、本契约终止后,并不影响请求损害赔偿之权益。损害赔偿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应付之使用报酬金额;因提起诉讼所支出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调查费用及执行费用。

第八条契约解释(本契约之解释,以法律为准据法)

一、本契约一切附件,与本契约约定有相同之效力,并为本契约之一部份。

二、本契约任一部份纵经认定为无效,双方同意不因此影响其他部份之效力。

三、本契约之内容,非经双方书面合意不得变更。

第九条调解、仲裁及管辖机关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议,得移请_________进行调解,或交由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径自提起诉讼。因本契约所生之诉讼,双方合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条契约原本

本契约书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全体作者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编辑部

1.《铁道标准设计》系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主办的编辑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乙方享有《铁道标准设计》整体上的著作权,甲方享有在《铁道标准设计》上所发表作品的著作权。甲方保证作品不存在著作权方面的问题,若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2.甲方同意将投到《铁道标准设计》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发行(传播)权以及使用许可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乙方。

甲方的作品是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投到《铁道标准设计》的全部作品,即本协议为乙方出版甲方作品的"一揽子"协议。

作品的专有出版、发行(传播)权是指以印刷版、光盘版、网络版等各种形式独家出版、发行甲方作品(部分或全部)的权利。

独家代理权是指独家具有的代理甲方行使许可或不许可第三方(部分或全部,不论以何种形式,不论在何处)使用其作品的权利。

3.乙方收到甲方作品之日起,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外,90天内要给甲方该作品处理情况的通知。在接到本刊编辑部"退稿通知"前,甲方不得将该作品再另投它刊;若超出90天乙方未发出通知,甲方可自行处理该作品。

4.乙方在确定采用甲方的作品后,应及时给甲方发出录用通知。

5.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稿件录用通知书"后,按有关规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发表费;在甲方作品发表后,乙方将向作者赠送样刊。

6.经乙方确定采用的甲方作品(以乙方发出的"稿件录用通知书"为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出版,乙方将收取的发表费退还甲方。

7.若甲方有一稿多投、抄袭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乙方保留追究甲方因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权利,同时,从上述行为被发现之日起,乙方原则上2年内不再接受甲方当事人的作品。

8.在乙方处理甲方作品期间,若甲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有变动而未及时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无法就处理甲方作品事宜和甲方取得联系的,视为甲方自行撤稿。

9.甲方在收到乙方发出的作品修改通知后,应参考乙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修改结果返回乙方。除不可抗力或特殊情况外,对超过约定期限不返回修改结果的,视为甲方自行撤稿。

10.凡向本刊投稿者,均视为已完全清楚本协议的内容,并接受协议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权授权的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

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唱片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节目的出版发行。

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录音录像制品《黄贞伊原声碟》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授权内容

1、授权节目:《______________》(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

2、使用载体:______________。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

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格式的母盘。

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30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

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50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

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著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

第三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

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

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

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

5、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50%,乙方50%。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6、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著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著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2、为履行本协议之所需,甲方保证将应乙方要求出具该授权节目之完整的版权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节目之歌曲的词曲作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及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使用证明等(见附件二)。

3、甲方保证在授权期限内不再将授权节目之任何载体形式的出版、发行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或授权给除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方式和期限使用授权节目内容。

5、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的版税支付方式向甲方按时支付足额的版权使用费。

第五条版费结算

1、支付标准:甲方按保底销售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制作成本费用,,即版费,具体标准如下:

其中:

a)cd版费:甲方以元/张的成本支付乙方,乙方负责生产成品并通过乙方销售渠道进行销售。

b)甲乙双方按照销售利润分成,即甲方得50%,乙方得50%。

2、结算方式:

a)自合同签订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30%;

b)自双方对该授权节目之设计定稿确认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30%;

c)自该授权节目上市发行之日7个工作日内支付版费的30%

d)该授权节目实际销售回款超过保底总额后,每三个月向甲方结算分益。

3、自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须依约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人民币向甲方交付著作权使用费。甲方应于收款的同时根据每次收款金额向乙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

第六条保密条款

对涉及双方任一方尚未向第三方公开的数据和信息,双方须保守秘密。任何一方对因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接触或了解到的对方未公开的数据和信息,亦须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或延迟或不履行本协议条款而导致相对方发生损害时,违约方不但应赔偿守约方的损失,还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按守约方损失的一倍计算。

2、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第四条保证条款之重大违约行为的,守约方无须事先征得违约方同意,即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如因前款违约行为造成对第三方侵权损害的,违约方还应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延误期内中止。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明文件,并应尽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60天或存在明显无法恢复履行本协议情况的,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第九条争议解决及适用法律

1、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的提前解除或终止不影响各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或终止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2、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取得出版发行审批的行政批文之日起生效。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顺延壹年。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