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范文

位置:首页 > 书信 > 倡议书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精选16篇)

倡议书1.63W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

临清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倡议书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精选16篇)

广大市民朋友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临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20__年决定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广泛动员,食品安全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当前,全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为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共建食安临清、共享创建成果,现倡议如下:

一、从我做起,携手同行。食品安全事关百姓身体健康,建设食安临清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全市人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从我做起,积极投身创建、参与创建、推动创建,不断强化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监督意识,巩固“全民参与、各界共治”的良好局面。积极当好家庭食品安全的“守门员”、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员”、社会食品安全的“宣传员”,全力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遵规守法,诚信经营。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规范经营,拒绝生产、经营、使用问题食品,拒绝欺骗消费者,坚决抵制非法之利,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创建要求落实到位,努力营造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三、严格监管,主动担当。不忘初心、心系民生、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检测、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不断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提升百姓幸福感。

幸福临清,食安领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离不开全体群众的支持与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凝心聚智,共建幸福食安临清。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2

“共建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目前,我市正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广西宜居城市、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简称“四城同创”)。

近期,您可能会接到来自自治区对于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热线电话或街头问卷,请不要“拒接”、“中途挂断”和“拒绝填写”。您的每一个回答,对我市是否能顺利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 ,在接到热线电话或调查问卷后,请您务必耐心地接听电话或填写问卷,积极为我市创建工作点赞!我们坚信,有您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和积极参与,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事业付出的努力!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3

全镇村(居)民朋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__年,长沙市委、市政府提出用两年时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这是新形势下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幸福生活的重大举措。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为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强南富北、民生立县、挺进五强”的号召,在此,我们倡议:

1百姓食安,人人有责

全镇人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长沙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中来,不断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做创建行动的参与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社会各界携手共治”的局面。为无证无照经营等从事非法经营者提供出租房等生产经营场所,是违法行为,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2守法自律,诚信经营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一定要把食品安全视为企业的生命线,牢固树立守法立身、诚信兴业的理念,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范,不掺杂使假,不虚假宣传,不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添加物,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严格监管,合力共建

监管部门要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紧盯“田间地头”,管好“市场源头”,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我县食品安全。

当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请您拨打举报电话12331、12315或通过“长沙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举报,我们将根据《长沙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相关规定,给予50-50000元奖励。

亲爱的村(居)民朋友们,长沙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正在进行时,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努力,共建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健康幸福长沙!

长沙县金井镇人民政府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4

云南省各餐饮行业企业、从业人员:

在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总理明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吃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广大群众的心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以基层为主战场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和能力建设,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以持续的努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为食品生产企业,狠抓食品安全是企业立根之本、发展之基、兴盛之前提,而积极引导企业构建“良心厨房、放心食品、开心美食、安心消费”的和谐消费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是协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构建“舌尖上的云南”,也为更好的提升广大餐饮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综合素养,协会正式启动“20__年云南省餐饮行业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月”活动。我们向社会各界做出庄严承诺并谨向全省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发出以下倡议:

一、作为一名厨师坚持做到“以十不用构建两厨房”一不用过期变质食材,二不用以次充好原料;三不用病死畜水禽品,四不用地沟回收脏油;五不用违规色素添加,六不用无标超标调料;七不用垃圾有害食品,八不用剩菜剩饭回销;

九不用来源不明物料,十不用脏破残损器具。

构建清洁厨房、放心厨房!

二、作为一名餐饮从业人员倡导做到“以十到位达标两道德”选材到位重品质,洗捡到位重清洁;切配到位重卫生,储存到位重新鲜;操作到位重规范,规理到位重分类;清洁到位重环保,细节到位重安全;

责任到位重良心,奖惩到位重执行。

职业道德达标、社会道德达标!

良心是做人之本,道德是立身之本,诚信是兴业 之本,保障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树立诚信形象迫 在眉睫。让我们携起手来,本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用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以美食赢得顾客,以美德赢得信誉,以诚信赢得未来。齐心协力推动全省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为百姓筑起健康安全的坚固长城,为加快我省建设“食品最安全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倡议!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5

共创浙江食品安全县共享健康文明生活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县倡议书

各食品安全职能站所、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广大市民:

食品安全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创建省食品安全县是提升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载体。当前,我市已进入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的攻坚阶段,为此,特向各食品安全职能站所、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监管站所修尽职守。不忘初心、心系民生、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持续优化食品行业市场秩序;着眼大局、密切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倾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安全”。

二、食品企业守法经营。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

守法、守信、守德、守诚经营,拒绝生产、经营、使用问题食品,拒绝欺骗消费者,坚决抵制非法之利,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三、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从自身做起,主动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积板当好家庭食品安全的“守门员”、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员”、社会食品安全的“宣传员”,全力构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接到“12340”电话或其他形式的调查,请您积板配合,以包容的心态,耐心回答调查员提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评价。您“非常满意”的回答是对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大的支持!

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饮食环境!衷心感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梧桐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__年5月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6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在20x年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在此,我们向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诚实守信为荣、见利忘义为耻”理念,把知荣避耻贯穿于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生产经营让消费者放心的食品。

二、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依法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诚信经营。强化诚信意识,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经营食品,不使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限量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生产、经营、使用假劣食品。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争做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典范;发现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履行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责任和义务,举报电话:12315。

五、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倡导健康消费理念,提倡文明就餐,适量点餐,拒绝浪费。

为社会提供安全放心的健康食品,是我们食品安全监管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生产经营单位谋发展的基本要求。我们期待全县人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同时宝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温馨提示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佳节快乐勿忘饮食安全”!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7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无小事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__年,我区全面启动省级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达到了“食品安全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群众认可社会满意”的创建目标。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迎检冲刺的关键时期,20__年5月,将正式迎考。为进一步动员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共建食安城市、共享创建成果,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食品安全共同监督,健康和谐人人受益。全体市民是食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和受益者,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为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添砖加瓦。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关心、支持、参与创建,自觉充当宣传者和实践者,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食品企业自律守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依法组织经营活动,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健全完善内部食品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公信力,积极营造放心食品消费环境。

三、多级联动全面动员,凝心合力共治共建。各食安委成员单位是创建工作的主力军,要主动担当,通力协作,切实形成创建合力。从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健全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机制,狠抓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同开展社会监督,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吃得放心是初心,食品安全是决心。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热心、多一份努力。您的每一份付出,都会使我们的城市变得更加美好。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共创省级食品安全区,共享健康幸福美好椒江!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可学生食品安全问题却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不仅应该引起家长重视,更应该引起学校和全社会的重视。保障食品安全需要德治、法制协同并治,需要企业、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合力共治。为了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更好地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此向广大家长和学生发出以下倡议,以实际行动共建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1.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把食品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对食品的辨别能力。

2.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拒绝不健康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习惯,让健康安全的饮食走进我们的生活。

3.尽量做到一日三餐多吃主副食,少吃零食。走读生一日三餐在家就餐,非走读生一日三餐在定点机构或学校食堂就餐。

4.不买“三无”(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自觉抵制路边无证摊、点、店的小食品、自制饮料,外出就餐选择证照齐全、卫生洁净、餐具消毒、环境整洁的餐饮单位。

5.家长们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养成良好的食品安全行为习惯,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

家长朋友们,“安全食品连万家,食品安全靠大家”。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不可忘。您的一句话,一个提醒,就“少一份食品隐患,多一份生活平安”,会对孩子产生毕生的影响。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孩子的未来,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携手共治”的理念,对孩子食品安全多一点教育和关注,给孩子多一些快乐和平安。

希望家长们和同学们积极行动起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杜绝食源性疾患的发生,共建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乾县临平小学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9

全镇广大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关系着社会和谐稳定和政府公信力。20__年嘎吉镇作为全县首批6个创建州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之一,全面开展州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为此特向全镇广大群众、食品生产经营者、镇级机关各单位发出以下倡议:

全面关注食品安全。全体群众既是食品安全的受益者,也是食品安全的监督者和参与者,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切身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真诚地邀请每一位群众积极参与到我镇创建州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工作中来,做维护食品安全的践行者、推动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宣传者,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主人,共同缔造食品安全的幸福家园。

朋友们,创建州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关乎全镇群众的健康生活,关乎以嘎吉辐为中心射周边乡镇的重要作用,需要全镇上下、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大力支持。我们真诚地希望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为建设健康幸福嘎吉做出积极贡献!

中共嘎吉镇委员会 嘎吉镇人民政府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0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园一直以来积极响应上级部署,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进校园,营造良好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氛围,树立食品卫生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创造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特向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一、自觉学习食品安全知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二、请您帮助孩子建立保持清洁和个人卫生的饮食习惯。在接触食物之前要洗手,便前便后要洗手;不吃街头食品、饮料;不喝生水;不吃没有厂名、厂址、保质期的定型包装食品;不吃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三、外出就餐时到公示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消费,不光顾无证无照的流动摊点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饮食店,不买地摊上和小卖部出售的劣质食品,防止病从口入。

四、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就会味道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食物中毒。

五、不食用在室温条件下放置超过2小时的熟食。

六、不随便吃野菜、野果、野蘑菇。野菜、野果、野蘑菇的种类很多,其中有的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毒素,缺乏经验的人很难辨别清楚,只有不随便吃野菜、野果,才能避免中毒,确保安全。

七、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八、不饮用生水或者不洁净的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

九、进食前或便后应将双手洗净,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在进食的过程中如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人的双手每天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前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十、谨记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15,在外出购买食品或者就餐时索要发票或者有关消费凭证,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及时维权。

让我们共同努力将食品安全知识、行为融入到孩子们点点滴滴的生活中!

牡丹江市教育实验幼儿园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1

亲爱的小朋友们: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身边的你我他,需要我们密切关注。为增强全校师生食品安全观念,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创建和谐美丽校园,现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控力。

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质量安全标志的四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

三、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平时多了解健康食品知识,不购买无卫生许可的餐饮品,防止急性肠胃炎、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发生;不购买流动摊点或小作坊制作的餐饭,坚决抵制价低质劣的食品。

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饭后勤洗手,不喝生水,不边走边吃,不在教室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包装袋、饮料瓶、竹签等垃圾,保持良好的校园卫生环境。

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不熬夜,保证充足的休息;不暴饮暴食,不吸烟,不饮酒。

六、树立和倡导绿色文明意识,保护环境,共创安全、绿色、和谐校园。

七、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

八、积极参与,形成氛围,相互监督,互相关爱。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关注健康,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共建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2

亲爱的同学们:

同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重视食品安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关系到我们的身心健康成长。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我们身边的食品安全隐患?例如,学校附近的小摊小贩是否有卫生许可证;小摊的食物是否被来回车辆带起的灰尘所污染;饮用小摊的水是否干净等。这些都和我们的健康,甚至是生命密切相关。近期,在我国其它地方出现多次食品中毒事件,为营造良好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我校收到了有关通知,要求全校师生增强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以实际行动共建校园食品安全环境。特此,向全校学生发出以下倡议:

1、树立食品卫生安全观念,提高食品安全自我防范能力,拒绝不健康的食品,养成良好的个人饮食卫生习惯,让健康卫生的饮食走进我们的生活。

2、杜绝一切不卫生食品,不买、不吃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采摘或不食用野果(菜)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3、不从学校周围小摊小贩购买无卫生许可的餐饮品,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不食用流动摊点销售的盒饭,抵制价低质劣的食品,外出就餐选择卫生洁净、餐具消毒、环境整洁有序的餐馆饭店。

4、不从校外预定餐饮、食品,不购买和携带“三无”熟食品进校园。

5、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充足的休息,养成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

食品与饮用水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怎么样,营造一个健康、安全、良好、卫生的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参与到食品安全与饮用 水安全的行动中,合力共建校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倡议人:

年月日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3

全省高校广大伙食部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倍受广大人民群众、高校师生日益关注。高校食品卫生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高校的和谐稳定大局。作为广大高校伙食工作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日常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努力做到警钟长鸣、严格管理、常抓不懈,确保万无一失。正值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之际,我们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协会伙食管理专业委员会向全省高校的广大伙食部门发出倡议: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浙江省高校食品卫生“十个必须”等相关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凡学校经营的食堂和副食品店必须取得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发放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包括原卫生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根据“非必须不使用”的原则,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并详细记录每一次使用情况,防止超范围和过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二、必须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档案。

内容包括申请卫生许可的基础资料、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个人健康证明、食品原料和有关用品索证资料、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采购和使用记录、食品留样记录、检验报告、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等。

三、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并定期接受培训。从业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

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采购食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检验报告书等复印件;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保质期)qs认证标志等内容;采购酒类、罐头、饮料、乳制品、调味品等食品,应向供方索取本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检验单。要建立蔬菜农药的检测及其他食品的相关检测,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关,把问题食品拒之于学校门外。

五、必须坚持每天保洁工作。

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餐饮具“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经常开展设施设备的消毒工作,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随时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卫生的环境。

六、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自查工作机制。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力度,严格加强对物资采购、仓储、加工、使用、供应等环节的监控,落实食品安全“一日两巡查”制度,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重点加强乳制品、面包糕点、卤制品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积极做好仓库防潮工作,有针对性地防止食品因潮湿而霉变给师生健康带来的安全隐患。

七、加强食品安全舆论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等学生常用媒体形式宣传食品卫生安全常识;二是开展室外宣传活动,以宣传栏、宣传板报、宣传海报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三是在各食堂餐厅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板;四是积极推行“高校学生五常现场管理”提高学校餐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五是组织学生代表参观食堂后厨加工间等有关活动。

全省高校广大伙食工作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加入到高校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的队伍中来,做一名食品安全工作的倡导者、参与者、主导者、宣传者和志愿者,让我们大家一起“共铸食品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4

民以食为天,药以安为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升食药安全满意度,是我们共同责任和义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要政府重视、部门履职、企业自律,更需要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参与,汇聚各方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是我市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热心社会公益的人士加入到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行列,关注身边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公益活动,举报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监督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宣传者。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来,守护我们共同的食品药品安全家园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倡议书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倡议书。在此,我们倡议:

一、积极参与志愿者招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共青团市委在全市公开招募50名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募选条件为:

1、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本市大中专学校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农村社区群众,身体健康;

2、具有志愿精神和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能够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

3、具备从事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志愿服务所应有的服务能力;

4、热心于公益事业、关注食品安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请热心公益事业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市民将个人信息注明“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招募”发送到邮箱 ,或关注公众微信号“市食药监”,发送个人信息报名参与(报名条件详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微信微博)。

二、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投诉举报电话: ;微博举报:@食药监管(私信);信函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号);电子邮件举报:

三、积极关注政务微博微信。关注食品药品安全政务微博“食药监管”,成为@食药安全粉丝团成员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服务倡议书承诺书。搜索公众食药监”或扫描二维码,点击“关注”,即可学习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了解食药监管最新动态,关注志愿者活动最新动态,运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

关注食药安全,关心自身权益。志愿服务不是一个人在做,而是很多人都在做。食品药品安全,有你,有我;为你,为我!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5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倡议

一是严把“五关”,做好过程控制。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杜绝采购不新鲜或三无食品;把好食品的加工关,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把好凉菜制作关,加工凉菜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和消毒设施;把好餐饮具消毒关,防止餐饮具不消毒;把好从业人员的健康关,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加强管理,加强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二是提前准备,避免超负荷经营。春节期间食品生产、供应和消费量较大,可能出现设备、工具、容器使用不足的情况。各餐饮服务提供者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满足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并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消毒措施,严禁因临时增加供应而改变应有的生产加工和服务过程中的维护和消毒工作流程。

三是量力而行,“年夜饭”供应需谨慎。年夜饭供应量大,供应时间集中,接待大型聚餐或集中供应年夜饭的单位应量力而行,绝不可超负荷供应,供应的食品必须做好留样保存和相关记录。

四是加强培训,从业人员上岗需持证。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要提前做好一线生产经营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严防带病上岗,发现员工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一律调离或调换工作岗位。

五是提升服务,硬件软件一齐抓。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就餐环境、适时维护硬件设施;更要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应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避免借机提高价格,为了赚一时的钱,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发生餐饮服务纠纷可向泰安市餐饮行业协会报告,帮助协调处理。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立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咨询热线,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一旦发生与本单位相关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立即处置、防止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

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消费者讲理解、餐饮服务提供者讲服务、食药部门强监管,共建和谐的用餐环境,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让全市人民、归来游子、外地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关于共创食品安全城市的倡议书 篇16

“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倡 议 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和同学们,大家好!

为确保全校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拒绝不良食品对师生身体的伤害,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在我校的发生,我们要不断增强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此校政教处向全体教师和同学们发出“关注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的倡议:

1、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洁、不卫生食品的诱惑。

2、不到学校周边无证照的商贩的摊位上购买食物。

3、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购买和食用变质、过期、不合格的食品。

4、养成良好的饮食和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自带餐具就餐,不使用公用餐具,把住病从口入这一关。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

希望广大师生都能积极的行动起来,日常多了解一些食品安全的知识,健康、科学地消费,提高自觉抵制劣质食品的意识和能力,保证身体健康,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倡议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