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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毕业实习总结(通用3篇)

法院毕业实习总结 篇1

在法院实习的同学们肯定会有这个苦恼,那就是实习报告应该要怎么写,里面包含了什么,那么来看看我们本站为同学们准备的法院实习报告把。

法院毕业实习总结(通用3篇)

x个多月的实习很快就过去了,中院实习的情景在脑海中还十分清晰。这一个月里,让我对法院的工作有了实体的认识。虽然实习的地点是在法院,但是通过这个岗位接触了各类法律工作者,对于法律从业者的业务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通过本次实习,我学习到了很多学校学不到的知识,也认识到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需要在以后的学习中加强训练,努力学习。

学院老师和长沙市中院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法院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行政庭老师交办的工作,在法院各位老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很快熟悉了法院的日常工作,也旁听了几次庭审。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就我在法院实习期间的见闻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实习内容:

(一)我的主要工作是帮助行政庭的内勤人员处理一些日常事务,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法官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在整理的过程中如果细心的话你还会发现很多法律问题及撰写法律文书的技巧,俗话说孰能生巧,当你看的多了对于这些文书你也会有感觉 了。

(二)做一些谈话笔录,帮法官写部分简单案件的判决书,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法官交给我们一些简单的法律文书让我们练习写作,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其实在我的映像中法律文书都是有固定的格式,但是没想到在写作有些文书的时候一点也不能想当然的自我发挥。第一次写审理意见的时候,我问了一下内勤的乐姐是不是有模板,乐姐告诉我审理意见就是我自己的意见,没什么模板。我想既然是自己的意见,那就容易多了,因为作了谈话笔录,所以那个案子之前看的很熟悉了。第一次写,就想写的好一点,花了好大功夫写好。完了给赵法官看。结果赵法官大致浏览了一下,告诉我其实审理意见就是审理报告,是有模板的。叫我重新写过。虽然感觉有点挫败感,但是我知道法律文书不符合格式要求就是再好也没用。我就耐心的重新写了一遍,赵法官看的时候给我讲了一些写作技巧并指出我行文的时候的一些语法错误,让我感觉很尴尬但是受益匪浅。接下来写文书的时候,我都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例如谈话笔录、判决书和审理报告等。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打印判决书和盖章等工作。在这个过程中,让我感觉最深刻的是盖章的唐姐,我每次进去的时候都礼貌的和她打个招呼,她有什么事要我做我都不会抱怨并且马上做好,有一次我连着进去盖了好几趟章,我对唐姐说今天过来打扰了您好几次,然后唐姐跟我说其实我挺喜欢你过来盖章的。听到唐姐这么说我特别高兴,并且后面盖章的时候其他同学都是自己盖,我过去的时候都是唐姐帮我盖。通过这件事,让我感觉到,在日常工作中和同事处好关系,对于你自己的工作会很有帮助,使你在工作的过程中能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旁听一些庭审,在实习期间,我去旁听了好几次的庭审,映像最深刻的是去旁听了刑庭的关于李成刚案的审理。这次庭审给我们的触动都很深刻,我们每个人回来都谈了很多,并且在班级讨论会上大家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后面我会在心得体会中详细的写一下我自己的感想。

所见、所闻、所感

实习不仅仅是参加法院的一些日常工作,更重要的是去学习和充实自己,在实习之初,学院老师对我们讲,要我们带着一颗学习的心,去看、去听、去思考。来法院之前,我就告诉自己,先做好自己,然后再去做好工作,再去学习知识,增长见识。在实习的过程中,我知道我们的身份还是一个学生,法院的法官们都是我的老师,所以在工作的过程中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和言谈举止。严格遵守法院的纪律,做好法官交给我的工作。在法院实习对于我们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所以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要注重每一个细节,抱着学习的心态做好本职工作。

在法院工作之前,感觉法院很神秘,因为之前我从来也没有进过法院,但是在法院工作之后,对于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个感性的认识,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法庭上唇枪舌剑,硝烟密布。法庭下法官严肃古板,威严而难以接近。他们每天也要处理一些琐碎的事情,和当事人谈话等。书记员和内勤的工作就更加零碎,没有实习生的时候,整卷、打印、盖章、谈话笔录等他们都要去做。

我在行政庭实习,整个行政庭有三个实习生,行政庭所有法官的案子和一些日常工作都由我们三个帮忙处理,法官们对我们特别的关照,一有时间就会和我们讲一些审判工作中会遇到的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得一些法律问题。

在法院中,给我触动最大的还是李成刚那个案子,李某某当庭宣判死刑。那天我去的有点晚,坐在审判庭的最后面。因为那是一个大庭,所以最后面离被告席很远。李某某在接受审判的时候,很多记者找各种机会拍照,看到这些情景的时候,我心里特别的难过,对于一个将要被剥夺生命的人来说,这样太残酷了。不管他犯了什么罪,此时此刻的他,面对自己的生命却不能说什么,对于他自己来说,内心的悔恨夹杂着恐惧在他那瘦小的身体里颤抖。而那些记者们,眼里看到的不再是一个鲜活的生命,而是一个新闻看点。以前在课堂上或者和同学讨论死刑,都是当做一个话题来讨论,死刑的存废只能去找一些理论上的支持和看法,但是现在完全不同。死刑真的很残酷,一个人的生命被告诉在下一刻什么时候结束,那么这个人内心是多么的恐惧,有多么的折磨是别人无法体会的。像李某某这样的罪犯也并不是罪大恶极的人,只是当时冲动失去理智以至于给他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但是结束他的生命,对于这个社会和受害者家属又有何益。而他自己,连对自己的罪行忏悔的机会都没有了。死刑的存在,绝不能降低犯罪,只能是部分人心中杀一儆百的借口。也许,死刑存废给我的印象不再是一个话题了,虽然对于存废我说不了很多我的见解,但至少从我的内心中我对死刑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在行政庭实习的时候,接触了很多关于房屋拆迁的案子。我发现其实大多数当事人都不是什么钉子户,而是一些很老实的人,只因为他们的房子对于他们来说太重要了,政府给的房屋拆迁不管是赔偿合理不合理,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给予补偿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到他们以后的生活,是不是现有的补偿能够使他们找到新的住所并且解决工作和生产问题。在一个拆迁案子做谈话笔录的时候,拆迁办的一个代理人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我们国家的拆迁和英国的圈地运动比起来已经是很温和的了”。这位拆迁办得同志知道圈地运动是怎么回事难能可贵,但是我想中国现阶段所处的人类发展阶段,在这样一个谈文明、谈人权的世界环境中把我们的拆迁和英国的圈地运动相提并论,我觉得他很可笑,在他得脑海中没有一点点权利意识。

在法院实习的时候,我发现法院墙上有很多名言警句,每天出出进进,好多我都可以背出来了,在这样一个环境中,这些先哲们的话语时刻提醒着我们,我想,很多现实的东西在我们的司法审判中要被考虑,但是,任何时候我们都要有对理想的向往。我们国家法治的健全还需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最重要的是我们大家要努力。

在实习结束的时候,我们庭长请我们大家出去吃了一顿饭,也许这样一顿饭很正常,但是对我们来说,至少这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实习之初,老师就告诉我们,我们不仅代表我们个人,也代表我们学校我们学院,我们的表现对于以后学弟学妹的实习都有很大的影响,在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切实的做好自己,在工作中给法院的老师们留下好的印象。

在实习的最后两天,我去替行政庭做公交志愿者,虽然不是我们实习的内容,但是法官安排我们几个实习生也就去了。每天早上5点多起来,然后跟完车再回法院工作,感觉自己都有点疲于奔命,但是我告诉自己,既然做了就做好。以后走上工作岗位,也不一定按部就班的做某些工作。

实习结果: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虽然对法院的日常工作有个大致的了解,也可以处理一些工作,但是,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一段距离,所学知识的匮乏,知识面的狭窄,在工作的过程中都充分的暴露出来了。作为一个法律人,虽然由于经历缘故不能面面俱到,但是最起码对其他领域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在和当事人对话的时候没有过大的障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很好的理解案件中的一些专业的问题。现在工作岗位的要求也往往不局限于某种专长而是需要复合型的人才。所以在接下来的学习中,我将更加注重其他专业知识的充电,这样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实习是否是成功的有意义的,取决于自己从中学到了什么,从中感悟到了什么。

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只是担心法学这门学科的就业情况,但是,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虽然之前的担心仍在,但是,我觉得就业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解决。最重要的是自己对待法律、对待社会的态度以及作为一个法律人肩上所肩负的使命。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学习有了新的定义并且更加有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认真态度和对正义的追求,虽然现实和理想之间有冲突,但是大家都在努力。

最后。我想向为我们的实习提供机会的学院老师,帮助和指导我们的法院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们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法院毕业实习总结 篇2

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__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并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坚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景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

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我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最终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景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景,审判上所能到达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必须与当时的客观情景相贴合。而仅有经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礼貌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理解,构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期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三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并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并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头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那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以往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四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必须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范文参考网仅有等到判决的资料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景经常是判决资料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职责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能够从以下研究。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本事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职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

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职责,也逃避不了法律职责。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异常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最终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经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本事仍欠缺锤炼。并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景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所以在那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主角,其培养的具备必须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本事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所以,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写作网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十分支持这次实习的。

法院毕业实习总结 篇3

三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x年x月x日,我们来带了武汉x人民法院开始了实习生涯。

x人民法院位于某某大学附近,设有刑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档案室、政治处、办公室、书记官室等部门,其中民一庭以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为主,是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审结案件的法庭,民二庭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置大民事审判庭改革的有关精神,撤销经济庭而设立的,而政工科设有监察室,办公室设有法警队、车队、服务中心。

这次我们学校共有14人在法院实习,我们分布在各个科室。我和另两个同学选择民二庭开始了我们的实践学习之路。

二、思想收获

(一)严谨—法律人永恒的指向标

当进入法学院第一天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严谨。平常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实习后,这里的法官、书记员身上都散发着严谨的气质。当法官写判决时,要注重逻辑、条理、突出中立性,要细究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书记员要一一核对证据清单。总之,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小心谨慎。法院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地方,而不是制造纠纷的地方。而避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法律人最为强调的严谨。

(二)礼貌—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礼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礼貌的作用更凸现出来。因为到法院来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纠纷的。如果我们对他们以礼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怒气,也可以为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提供一点的帮助。到法院办事,如果当事人懂得礼貌待人,会给法院一种当事人是一个知书达理之人,也会无形中增加法院的当事人的好感。

(三)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

与人方便方能与己方便似乎是一个永恒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带我的书记员打电话时的态度特别好,觉得十奇怪。于是问她,为什么你对有些律师态度很好,但对有些律师的态度特别差。她笑着对我说,那是因为有些律师平常在接触中会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们提交某份资料,他们一般会尽快提交。提交证据一般他们都会提交两份,这样法院就不用再去复印,这样就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对这样的律师,我们当然会态度好。而有些律师办事很拖拉,要打电话催很多次才会来交某份材料,这样很多工作就因为他们而耽误了,所以见到他们自然就没好气。

想要让对方给予自己帮助,那么前提是在能帮助对方时尽量去帮助对方。

(四)不卑不亢才能赢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卑微,而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傲慢。过于卑微的人很容易让人瞧不起,过于傲慢的人则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这两类人来法院办事,往往会得不到预期的结果。只有那种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达自己意志及主张时,才能引起对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结果。

三、业务收获

(一)打杂的工作

做一个实习生,第一要务就是打杂,哪里需要我就要冲向哪里。

1、打电话

在实习单位,每天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而办公室的老师们又经常不在,于是接电话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结案,就得通知当事人过来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而这份工作也要有等级最低得实习生来做。虽然看起来打电话容易,对着话筒同对方交谈,觉得和当面交谈一样简单,其实不然,打电话大有讲究。

(1)第一声很重要

当我们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领法律文书时,我们在电话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礼貌,又要严肃。一般第一句会说:“你好,这里是法院民二庭。”声音要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人一种很专业的感觉。

(2)端正自己的姿势

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话不能抽烟,即使时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出来。如果让当事人听对你的声音时无精打采的,那么当事人会怀疑法院的权威。

(3)认真清楚的记录

虽然我们每天接很多电话,可没有一个会是找我们的。所以,要录住电话的内容很重要。一般当事人打电话都是询问案件情况。我们首先要问对方案件得案号,主审法官是谁。其次,问对方是谁。第三,问对方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第四,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或告知对方过多久再来电咨询。并且我们一定要把上述内容记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记。

2、复印

有人开玩笑说实习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几乎都是纸上作业。各种法律文书文件都需要一式几份。判决书复印份数是诉讼参与人的人数加上九份,裁决书复印份数比诉讼参与人的人数多几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书,我们至少要复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两三个案件结案,那么我们每天都得复印上百份文书,而且还得把他们装订好。那个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们法院一共有五台复印机。其中一台几乎不用,有两台设了密码。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能用的只有两台。而十几个部门要复印东西。所以,复印一定要抢占先机。只要复印室一开门就去复印。一般我们实习生上班会比法院工作人员早些,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开复印机使用的高峰期,提早把复印任务完成。而且复印的时候,出来一分就装订一份,也可以大大减少时间,增加效率。其实,我们法院有一台很先进复印机,,从复印到装订一条龙完成。但那台复印机设了密码。只有打印室的老师才能使用。有时,为了能节约时间,也为了偷点小懒,我会对打印室的老师说很多好话。这样她看我嘴巴这么甜的份上,会开恩让我用新机子。新复印机的速度会比一般复印机快三分之一。

3、盖章

在法院,法律文书都要盖法院的章。而盖章讲究一个快准狠。通常十几份判决书、公告、通知书,要盖上百个章。那么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会盖的不耐烦,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称主任在不耐烦之前把章盖好。由于不同文书的盖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盖章的文书放在一起。这样可以节约时间,也可以使盖的章的位置更准确。盖章时尤其要注意的是当主任盖完一张文书后就立马抽走,这样可以为主任省去很多麻烦。帮主任省去麻烦,就等于为自己多铺一条路。一般法律文书只要盖法院的章就够了,但判决书、裁定书只要超过一张纸就得盖骑缝章,盖这种章会很费劲。主任一般不会帮我们盖,我们通常自己盖。自己盖的时候要在文书下多垫几张纸,否者章会盖的不清楚。

(二)书记员的工作

在法院实习,我们是分到书记员的办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会做书记员的工作。

1、庭前准备工作

开庭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起诉书、答辩状副本。我们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后,我们会作出开庭通知书一类的文书,盖章后然后在送达给当事人。而在实践中,一般被告很少会提交答辩状,而往往选择在庭上答辩,再补交答辩状;(2)以当事人申请(获依职权)进行财产保全,依申请进行先予执行。由于我们庭多是合同纠纷案件,先予执行情况在我们庭出现的较小,至于财产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根据申请再裁定是否进行保全;(3)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4)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合议庭组成人员;(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验或委托鉴定的,进行勘验或委托部门鉴定。在我们庭经常会出现对合同的鉴定。通常我们会委托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鉴定。

2、庭后工作

(1)开庭后,一般的当事人提交辩护意见。这些文件都是由法官的书记员签收的。我们会在接收的文件上写上:于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签收。(2)送达判决书,裁定书。一般当法官写好判决书后,会在判决书的原件上写好电话号码。我们依次通知的当事人来法院领裁判书。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来领的话,必须开出委托书委托他人来领。领判决书时,我们会让当事人写一份宣判笔录,陈述其对判决的意见,并且当事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如果通知不到当事人的,我们会在报纸上公告送达。(3)接受上诉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一审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状是提交给我们法院,既要有上诉状书面文本的,也要有电子文本。我们收到上诉状后,会进入法院电脑系统。将电子版的上诉状,一审的判决书等一起用邮件的形式发给市中级人民法院,之后将上诉状书面文本及一审卷宗一起提交给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我们还会通知被上诉人来我们院领上诉状,并告知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

3、整理工作

当一个案件结束后,所有的案件材料会订成卷宗。我们会查阅卷宗中是否有遗漏的地方没有填写或者是否有哪份文件没有盖章。确认一切都没问题了之后,我们会把案件归档。就是将案件的一些基本信息,例如案号、案由、主审法官等基本信息记录在归档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据说我们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个法院。所以,每个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时法官也会把一些案件的判决书给我们写。从简单的简易程序,再到普通程序,重审案件的,各式各样的案件都有。当然写判决书时我们也会遇到很多困难。但法官一般都会细心的指导我们,耐心的修改我们写的判决书,直到我们写出一份像样的判决。

1、写判决前

我们在写判决前会先看原告的起诉状,再看原告提交的证据是否支持其诉讼请求。对证据的认定主要看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之后再看对方的答辩状及证据,审查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证据支持。最后,再看开庭笔录。理清双方争议的焦点。大致这一个流程下来,我们对案件就会比较清楚。

2、写判决

判决书的原件是有一个签发头的,签发头之下是判决书的首部。我们庭的判决书首部都会写上: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案号(年份)龙民二初字第某号。之后写上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当事人的身份的认定要以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明为准(自然人以身份证为准,法人及其他组织以营业执照或企业机读档案为准)。再其之后写上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开庭情况。接下来写原告诉称(一般是起诉状的内容),被告辩称(一般是答辩状的内容)。之后是经审理查明,这部分内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认定的事实,它的真实性要有证据证明,同时它也是后面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在经审理查明之后就是本院认为,即说理部分,也是整个判决书的精华。最后就是判决的内容及尾部的内容(包括诉讼费,上诉权,审判人员,书记员)。

3、写判决时遇到的问题及答案

(1)对于借款合同无效的案件,如何确定被告占用资金期间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当相应的责任”。无效借款案件,一般判决借款人返还借款本金,同时判决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给出借人。

(2)股权转让合同何时成立?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

(3)已参与公司管理或行使股东权利是否构成股东的实际转让?

本来,只有股东才享有股权,才可能参与公司管理事务和行使股权,然而,实践中,受让方在根本未办理或正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就已经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和行使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决议上签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而股权转让更重要的是权属的变更,因此,参与管理和行使股权并不构成股权的实际转让。

(4)对超过举证期限,但对案件的审理起决定作用的证据,应否予以质证和采纳?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供证据材料的,将承担证据失权的后果。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也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在审判实践中,在有些情况下,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再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没有向法院申请或提出申请后不被采纳的,

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证据,即使该证据对案件起决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应该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5)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只支持了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诉讼费如何承担? 诉讼费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缴纳的费用,其包括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按案件性质的不同,案件受理费又可分为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承当。双方都有责任的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因此,对法院支持当事人部分诉讼请求的,应按上述决定当事人诉讼费的分担。

四、不足

虽然在法院实习的两个月里,从为人处事,到工作业务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获益的同时也有一丝遗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为是实习的缘故,我们的工作大部分是临时的。所以在工作来之前,我们不能很好的规划自己的时间,安排工作的先后顺序。同类性质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这样就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

(二)当天的工作可能不能当天完成

在公务员系统,似乎都有一个共性—相对懒散。很多事能拖就拖。这样在处理一些案件时,可能会出现超过审限的问题。由于缺乏相应的惩罚机制,即使超过审限,也不会特别引起法官或书记员的注意。在实习的日子里,我也没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马做。这是一个极不好的习惯,也为我的实习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遗憾。工作也许永远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别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于多帮当事人减少一点那麻烦。

x年x月x日,我结束了两个月,实际算起来40天的实习。在这40天的时间里,我接触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在这40天里,我完成从一个学生到一个社会人的蜕变。在这我由衷的感谢一路悉心指导我的民二庭的所有老师们。庭长的严谨、雯姐的细心、小裴姐的麻利„„因为有这么多优秀的老师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实习中得以成长,也由衷感谢学校老师的指导,让我感受到了来自学校和学习老师们浓浓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