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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讲话稿(精选3篇)

禁毒讲话稿 篇1

同志们:

禁毒讲话稿(精选3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禁毒工作大会,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赵永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分析全县禁毒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全县深入开展“除毒务尽,打一场新的禁毒人民战争”各项工作。前面,马建平同志传达了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赵永清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张吉贺同志通报了“7?04”特大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有关情况,对今年以来全县的毒情形势进行了分析并安排部署工作,我完全同意。在此,我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受表彰的单位、个人和在禁毒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禁毒工作者表示诚挚的慰问和崇高的敬意!  多年来,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始终坚持打击、教育、预防等综合治理的措施,巩固扩大了毒品整治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不断完善禁毒长效机制。二是坚持禁毒严打整治取得了丰硕战果。三是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得到加强。五是严查铲毒实现了“零种植”目标。

禁毒讲话稿 篇2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同学们,6月26日是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毒品猛于虎”相信这句话大家听说过了。

毒品对人类的危害是十分恶劣的。大家从很小的时候就可能听说过鸦片战争,当时清王朝腐败无能,这时一些不安好心的外国人,就把大量的鸦片运进了中国,并在中国大势销售,将当时的中国由一个具有相当国力的国家变成一个谁都可以欺辱的国家。官员抽鸦片,无心问政;老百姓抽鸦片,没有钱就卖儿卖女。整个中国,民不聊生,死气沉沉。

今天,毒品还在危害着人类。毒品已成现今困扰社会生活最大的祸患,多少人因此失去了学习的机会、丧失了工作能力,出卖了自己的良心,背弃了家人与朋友,甚至失去了活在世上的勇气,更为可恨的是有人就因这小小的药丸献上了年轻的生命!云南省艺术学校一名19岁的女生,以跳孔雀舞而在娱乐圈里小有名气。她第一次吸毒是因为胃疼,听人说吸了马上就不疼。第二次还想找点感觉,第三次就什么都不想了。吃饭、穿衣都成了额外的负担,更何况起早练功、晚上演出了。直到有一天她在排练厅犯了毒瘾,人们才得出这样的结论:海洛因扼杀了孔雀,毒品埋葬了她的艺术青春。北京市某中学生何某从小到大在班上一直是第一名。然而班上转来的新同学,成绩优秀,“威胁”了他第一名的地位,于是他自尊心受挫。在期末考试时,他孤注一掷,采取作弊的方式,结果名誉扫地,检讨、处分接踵而来。由于无法承受和面对这一切,他逃遁在毒品的虚幻梦境中,又演绎了一幕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剧!现实中,青少年吸毒已成为一个严重的

问题。请大家仔细地想想,你觉得这样对吗?有很多因吸毒或贩卖毒品的人们,就用他们一个又一个的曲折而惨痛的经历告诉我们,毒品的危害是多么的巨大啊!!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对每一个人而言,这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有些路,永远不能走;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亲爱的同学们,你们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让我们的青春更健康、更亮

禁毒讲话稿 篇3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能和同学们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其实,有些法律知识我应该向你们学习的,为什么呢?前不久,我陪同市领导到校调研的时候,观看了同学们自己编写的法制小故事,很真实,很深刻。其中有一位同学编写的一个

毛阿敏偷税漏税的故事,我深受启发,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你们的内心深处法律意识的真实反映。在这里,我也给大家讲一个我亲眼目睹、令人深思的真人真事。事情发生在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此时,我给同学们出二个思考题:①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②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结果应是:如果医疗签定部门确定为重伤,首先甲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违法,其次甲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下面,我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原因,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个方面,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世纪以来,青少年犯罪是各国共同面临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全国刑事立案比例一直较高,约为65%,处于居高不下的局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14-18岁的少年发案率上升较快,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阶段,并以侵犯财产型犯罪与性犯罪居多,团伙作案数量剧增。人之初,性本善,这些少年,曾经天真无邪,如同一张白纸,他们的人生座标为什么变得如此扭曲?人生最初暗淡的一笔来自哪里呢?究其青少年犯罪的基因,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更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所致。

(一)青少年身心发展的不平衡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二)青少年不良的个性倾向性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