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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小金库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治理小金库讲话

“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首先在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XX年扩展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XX年,中央决定继续在全国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并下发了《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省结合实际,提出了补充意见,希望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一、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回顾

XX年,我省在继续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着重按照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敏尔同志提出的“查、处、建” 三字诀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

第一,组织领导有力,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是“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去年初我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增列民政、国资部门,注重协调配合、通力合作,进一步完善了多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小金库”治理工作,陈敏尔常务副省长多次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通力合作,发挥职能优势,通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方式积极承担全省“小金库”治理领导职能,并认真做好督导巡查等工作。全省各地区、省直各部门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有的地区以市政府明电的形式第一时间传达中央、省委省府关于治理的政策精神,布置下一步治理工作。这对促进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治理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着力推进督导检查和全面排查。截至XX年底,全省共发现“小金库”1530个,涉及金额7.27亿,其中: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1001个,涉及金额4.83亿元,其中XX年新发现“小金库”272个,涉及金额约7687万元。在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治理工作“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有关县市开展督导检查,约谈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县区领导小组组长,截至去年8月底,所有县(市、区)均已消除了“自查自纠零申报、重点检查零问题”情况。去年10月,为贯彻落实xx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又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发现了一批瞒报、漏报的问题。

二是对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着力推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XX年,全省共发现社会团体“小金库”133个,涉及金额3846.04万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396个,涉及金额2.06亿元。为提高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自查自纠成效,全省各级治理机构通过摸清底数、广泛培训、政策解答和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动真格、出实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我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坚持将社会团体重点检查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以及年检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将国有企业重点检查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控制评价、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务消费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综合实施,努力提高检查效率。

三是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各部门单位除了认真做好本级本单位的治理工作,还要对业务监管单位治理工作进行督促辅导。我们要求主管部门对主管的事业单位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50%,对主管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20%,力求治理工作不留死角。

第三,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才是“小金库”治理的最终目标。从XX年起,我省就致力于长效机制研究,多次进部门、下市县调研,召开长效机制建设研讨会议,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予以推广。我们认为,吕省长提出的“三个子”是治理“小金库”的根本举措。为了落实好“三个子”,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三个子”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意见》、《关于清理整合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推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努力从机制上、制度上铲除“小金库”滋生的土壤,真正达到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目的。

二、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安排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再扎实抓一年

2月14日,xx同志在中央纪委第56次书记办公会议上明确要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今年还要再扎实抓一年”。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以及国务院第三次、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均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做出了部署。为完成中央交办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深化“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克服畏难情绪,打消厌战思想,杜绝应付现象,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xx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纪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民政厅、省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XX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工作要求,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实际出发,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工作不重视、走过场以及工作不平衡的问题,坚决扫除专项治理工作死角,始终抓住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这个根本任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巩固成果、防止反弹,特别是对于自查自纠“零申报”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查;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要加大力度,抓好整改落实。要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的有效途径。年底前完成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以“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XX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几项主要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复查,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制。

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在全面复查中,要再次确认治理对象,以保证复查的全面覆盖。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复查要结合XX年摸底排查的整改和检查进行;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复查可在XX年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或全面的自查自纠。各单位负责人对全面复查工作负完全责任,在复查中要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各地区各部门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所属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各部门、单位要把复查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岗位,明确具体责任,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保成效,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不仅要认真开展单位本级的复查,还要继续加强对下属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包括主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仅要布置下属单位做好复查工作,还要根据复查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抽查20%的下属单位。在复查、抽查过程中,各部门、单位要重点关注应纳入而未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以及组织过自查自纠但不重视、走过场的单位。

二是突出督导抽查,着力解决“走过场”问题。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小金库”治理机构要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有关地区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成效不大、工作不力、举报较多的地区。对有关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出版社、报社、杂志社和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4.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5.管理链条长、分支机构多的单位;6.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7.有群众举报的单位;8.XX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特别是复查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单位。

督导抽查工作应在治理工作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专业人员参与共同开展。省财政、审计、民政、国资部门将分别抽调15人,再按照1:2的比例配备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对不低于10%的省级单位进行督导抽查。市地可参照省检查组组成方式进行检查,市地治理办对单位的抽查比例不得低于6%。对于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执法,坚决查处。不仅要严肃责任追究,而且将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主要目的就是运用检查手段,促进解决不重视、走过场问题。在督导抽查阶段,省治理办还将对各地区进行督导抽查,对地区的抽查不强调比例,抽查为督导工作服务、强调促进作用。抽查工作除了与督导工作相结合,还将与举报件核查相结合、与其它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督相结合。今年治理工作结束后,中央治理办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本次治理工作情况、取得的成效等进行全面评价验收。各地区各部门也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评价验收工作,评价验收结果不仅要在辖区或系统内部进行通报,还要上报主要领导。要通过评价验收,切实促进各单位高度重视治理工作,认真履行应尽职责,努力取得实际效果。

三要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

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XX年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工作,并针对XX年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要杜绝重检查、轻处理,重财政财务处理、轻责任人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现象发生,真正将处理处罚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各部门、单位不仅要按照中央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报表及相关资料,还要签署《“小金库”治理工作责任承诺书》,于8月15日之前上报同级纪委,同时抄送同级治理办。

四是标本兼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纳入治理范围的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成果,抓紧制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也要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系统研究、逐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还要抓紧布置、积极指导、认真督促所属单位的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协调,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长效机制建设计划,通过对“小金库”问题的深入剖析、系统研究,查明诱因、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制度规定,尽快出台或完善一批具体制度办法。

同志们,“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时间紧迫,大家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部署,努力推动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务求取得新的成效。

谢谢大家。